Matthew Poole注釋|路得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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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和本 路得記 第2章

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2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3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

4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5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6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7她說:『請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裏坐一會兒,常在這裏。」

8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9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着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

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11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12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13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14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裏來吃餅,將餅蘸在醋裏。」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

15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16並要從捆裏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17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

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19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裏拾取麥穗,在哪裏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做工。」

20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21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

22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

23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 路得記 第二章

路得記 2:1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裡拾取麥穗,波阿斯是她已故丈夫的近親。波阿斯認識她(路得記 2:1-7)。他對她大施恩惠,並祝福她(路得記 2:8-16)。路得將所拾取的帶給拿俄米;並告訴她所遭遇的一切。拿俄米感謝上帝,並勸路得繼續留在田裡(路得記 2:17-23)。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2:2 拾穗是允許窮人和寄居者做的(申命記 24:19),而路得兩者皆是;她也不以承認自己的貧窮為恥,也不願吃閒飯;藉此她顯明自己是個謹慎、勤勞、有德行的婦人,正如路得記 3:11 所稱。**在我眼前蒙恩**;因為雖然允許拾穗是他們的本分(利未記 19:9;23:22),但她要麼對此不知情,要麼認為自己是外鄉人,可能會被吝惜或拒絕;或者,至少,她認為謙遜地承認他們的恩惠是合宜的。

路得記 2:3 **她恰巧**;這確實是就次要原因而言的偶然,但卻是上帝的護理所安排和命定的。

路得記 2:4 他們甚至在日常交談和世俗事務中也表達並宣稱他們的虔誠;而現在許多人卻以此為恥,稱之為偽善或虛榮的炫耀。

路得記 2:5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2:6 意即,與拿俄米一同回來的人;因為若非如此,路得既然沒有離開那裡,就不能恰當地說她回來了。

路得記 2:7 **她說,請讓我拾取麥穗**;她沒有大膽闖入,而是謙遜地請求我們的允許。**從早晨直到現在**;她沒有因懶惰而退去,因為她一直勤勞不懈。**在屋裡**;不是在拿俄米的家裡,許多人如此理解,這可從路得記 2:18, 19 看出,而是在田間搭建的小屋或帳篷裡,這在炎熱的地區是必需的,勞動者或其他人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在那裡稍作休息或用餐。她因持續勞動而疲憊,來到這裡稍作休息。

路得記 2:8 **不是與年輕人**,以避免犯罪的機會和醜聞的發生。在此他顯出他的虔誠和謹慎。

路得記 2:9 **他們不會碰你**,意即不會對你施加任何不禮貌或傷害。**碰**在聖經中常指傷害(創世記 26:11;詩篇 105:15)。

路得記 2:10 **她就俯伏在地**:這是最謙卑的敬禮姿勢;可以是世俗的,對人行禮;也可以是宗教的,對上帝行禮。參見創世記 18:2;33:3;42:6;馬太福音 2:11;8:2。**認識我**,意即對我表示任何尊重和善意;因為聖經中**認識**一詞通常包含情感。

路得記 2:11 **你所不認識的**;你沒有經驗的;因為若非如此,她總體上不可能不認識這個民族。

路得記 2:12 **翅膀**,意即保護和照顧,如申命記 32:11;詩篇 17:8;36:7;91:4。這比喻要麼指母雞用翅膀保護和撫育小雞;要麼指基路伯的翅膀,上帝住在其間。

路得記 2:13 **願我在你眼前蒙恩**;我謙卑地懇求你繼續對我保持好感,儘管我不配。**不像你的一個使女**;一個更卑微、更貧困、更默默無聞的人,因為我是外鄉人,生於異教徒父母,而不是像她們一樣,生於聖潔尊貴的以色列民。

路得記 2:14 在那些簡樸節儉的時代,**餅**是僕人和較低階層的常用食物,至少在他們從事需要速度的工作時是如此,因此他們必須快速進食,也要快速工作。或者**餅**在這裡可以指任何食物,它常常如此。**醋**;要麼是單純的醋,窮人常用來蘸餅吃,在炎熱的地區如此,不僅在迦南,後來在義大利也是如此;它特別適合在那些地方,在炎熱的季節中使人涼爽,增強筋骨等;要麼是與其他東西混合製成某種醬汁的醋。**在收割的人旁邊**;不是與他們一起或在他們中間,而是在離他們稍遠的地方,作為一個比他們低微的人,正如她之前在言語上承認的,現在也用行動表現出來。**烘了的麥穗**;一種常用且受他們重視的食物。參見撒母耳記下 17:28。

路得記 2:15 彷彿她這樣做是粗魯或無禮的,否則他們會這樣想。**問**:他為什麼不直接給她足夠的麥穗讓她帶走,然後打發她走呢?**答**:因為他不希望她吃閒飯,而是要她誠實地用額頭的汗水賺取,符合她的本分和目前的處境。

路得記 2:16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2:17 **一伊法**被認為約等於一蒲式耳。參見出埃及記 16:36;利未記 5:11。

路得記 2:18 或者,**她吃飽後剩下的**。她隨意吃了她所拾取的,我想她的母親也和她一起吃了,剩下的她給了母親,讓她留作將來使用。

路得記 2:19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2:20 **也施恩給死人**,意即他以前對那些已故的人,即我的丈夫和他的兒子們在世時所施的恩惠,現在繼續施給我們這些活著的妻子。**我們的一個至近的親屬**;希伯來文:**我們的一個救贖者**,或**報仇者**,他有責任為我們報仇,贖回我們的土地,並娶你,他至近親屬的寡婦和遺孀,正如路得記 3:9 所述。她說**一個**,不是說有許多人是直接的至近親屬,而是說他是一個非常近的親屬,而且這個職責屬於他,以防某人拒絕,她正確地猜測他會拒絕,而他也確實拒絕了。

路得記 2:21 **大麥收割和麥子收割**,正如路得記 2:23 所說。

路得記 2:22 這樣你既會讓自己暴露在許多不便之中,這些不便你可能會從陌生人那裡遇到;也會招致他的不悅,彷彿你輕視他所提供的恩惠,或懷疑他情感和提議的真誠。

路得記 2:23 希伯來文:**坐在家裡**或**待在家裡**,當她在外面辦完事情後,沒有像懶惰的人和妓女那樣到處遊蕩或閒逛(箴言 7: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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