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路得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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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和本 路得記 第1章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着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

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

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7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8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10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11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2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3你們豈能等着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着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5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

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

17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8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19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20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 路得記 第1章

路得記 1:1
**路得記 第1章**
迦南地發生饑荒。以利米勒帶著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兒子遷往摩押地;他的兒子們在那裡娶了俄珥巴和路得為妻;後來他們都死了(得 1:1-5)。拿俄米返回猶大;她的媳婦們在路上陪伴她(得 1:6-13)。俄珥巴回到她的本族和她的神那裡;路得因著歸信而留下(得 1:14-18)。她們來到伯利恆(得 1:19-22)。
**在士師秉政的日子**;這被記錄為隨後饑荒的原因,因為在那個時期的大部分時間裡,以色列人嚴重背離上帝。但這事發生在哪位士師秉政期間,聖經沒有記載,因此斷定是哪位士師似乎是武斷的;也沒有必要知道。關於這件事,從得 1:18 等處提到的家譜來看,最適合在那裡討論。
**在地上**,或說,**在那地**,即迦南地。
**摩押地**;約旦河東邊,東方的一片肥沃之地。

路得記 1:2
**以法他族人**;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伯利恆又名以法他(創 35:19;彌 5:2);這可能是源於迦勒的妻子以法他(代上 2:19;4:4),或是因為當地土壤肥沃;因此這裡使用這個稱謂,可能是為了顯示饑荒的嚴重性,甚至影響了肥沃的地區。
**猶大地的伯利恆**:參閱浦爾注釋《士師記》17:7。
**住在那裡**,即在饑荒期間。

路得記 1:3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1:4
**摩押女子**;她們要麼在嫁給他們時已歸信,但從得 1:15 來看,這很值得懷疑;要麼他們娶她們是犯了罪,正如申 7:3;23:3;拉 9:1-2;尼 13:23 所顯示的,因此他們受到短壽和無子的懲罰(得 1:5, 19, 21)。
**約有十年**;即饑荒持續的時間。

路得記 1:5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1:6
**即**食物;所以她沒有停留,只因必要迫使她如此。

路得記 1:7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1:8
**各回她母親的家去**;並非她們沒有父親(得 2:11),而是因為女兒們通常與母親更頻繁地交談,與母親最親近,並與她們住在同一房間裡,當時這些房間與男人居住的房屋部分是分開的。
**與死人**;與我的兒子們,你們的丈夫們,在他們活著的時候。

路得記 1:9
**安息**,即一種平靜幸福的生活,擺脫寡婦特別容易遭受的那些憂慮、煩惱、負擔和困擾。
**她與她們親嘴**,這是當時朋友離別時的習俗。

路得記 1:10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1:11
**照著古老的習俗**(創 38章),以及上帝明確的律法(申 25:5),她無疑在之前向她們介紹了這些,以及猶太教的其他方面,她曾教導她們。

路得記 1:12
**你們走吧**。
**問**:她為何勸阻她們不要繼續這趟旅程,而不勸她們與她同行並接受猶太教呢?
**答**:
1. 她可能認為這種勸阻是最好的說服方式,這種情況常有發生;尤其是在女性身上。
2. 她不希望她們輕率、不加思索地接受猶太教,期望從中獲得某些好處,她認為她們會因此失望;同時,她們也會面臨許多困境和麻煩,並因此背離真宗教,這將比從未接受它更糟。因此,她公正、明智、虔誠地向她們陳述事情的真相,以及改變地點和宗教所伴隨的外在不便;正如我們蒙福的主基督所做的(太 8:20)。

路得記 1:13
**你們豈能為他們守著不嫁人呢?** 我期望如此是不合理的,你們這樣做也是不合理的。
**為你們的緣故**;你們沒有丈夫或孩子的安慰;我必須與如此親愛和深情的女兒們分離;而且我的處境如此窘迫,我無法邀請或鼓勵你們與我同行。因為她當時的境況如此貧困,以至於路得來到她母親的城市時,被迫拾穗為生(得 2:2)。

路得記 1:14
**俄珥巴與她的婆婆親嘴**,即以親吻告別,這是當時的習俗(創 31:28;王上 19:20)。

路得記 1:15
**回到她的本族和她的神那裡**;她這樣說,部分是為了考驗路得的真誠和堅定;部分是為了藉著指責俄珥巴的偶像崇拜,從而使她轉離偶像;部分是為了暗示路得,如果她與她同行,她就必須接受真神和真宗教。

路得記 1:16
**我棄絕我姊妹所歸回的那些偶像,我將只敬拜你的神,祂確實是獨一的真神。**

路得記 1:17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1:18
此節無浦爾注釋。

路得記 1:19
**這就是她嗎?** 她以前生活得如此富裕和尊榮。哦,她的境況何等奇妙地改變了,她竟以如此淒涼和孤單的狀態回來了!

路得記 1:20
**拿俄米**意即**愉悅**或**快樂**,或**可愛**。
**瑪拉**意即**苦澀**或**悲傷**。

路得記 1:21
**滿滿的**;帶著我的丈夫和兒子們,以及豐裕的產業來供養我們。
**攻擊我**,即彷彿在審判中作證,並對我作出判決,藉著我的懲罰宣告我的罪。

路得記 1:22
此節無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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