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
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17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 羅馬書 第六章
羅馬書 6:1-13 雖然因恩惠稱義,我們卻不可活在罪中;因為洗禮的象徵要求我們與基督一同向罪死,好使我們能過一種向神聖潔的新生活。
羅馬書 6:14-20 恩惠的安排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但如果我們順從罪,我們仍然是罪的僕人;因此,既然從罪中得釋放,我們就當歸向聖潔。
羅馬書 6:21-23 罪的結局和工價是死亡;但藉著神的恩惠,聖潔的果子是永生。這是另一個預先回答的質疑;這封書信充滿了這種寫法。使徒在此預防一個可能由前面關於藉著神白白的恩惠和歸算給我們的義而稱義的教義所引起的質疑;或者更具體地說,由前一章結尾所說的「罪在哪裡顯多,恩惠就更顯多」所引起的質疑。有些人可能因此推斷,既然如此,就不需要內在的義,人們可以繼續活在罪中並讓罪顯多,好使恩惠在赦免罪惡上更被高舉。使徒猶大在猶大書 1:4 提到有些人就是這樣惡用神的恩惠。那些從這些前提得出這種推論的人,他們對使徒的教義作了錯誤的解釋,並對自己施加了謬誤。他們使使徒的話語比他原意更為普遍:因為罪的顯多並非在所有人身上都導致恩惠的顯多,而只在某些人身上,即那些承認並離棄自己罪惡的人。而且他們將使徒只針對過去所說的話應用到將來。人在歸信和蒙召之前罪惡的顯多,確實彰顯並高舉神在赦免罪惡上的豐盛恩惠;但如果人在歸信和蒙召之後罪惡顯多,就不是如此了。他以問句的方式提出這個質疑,部分是為了表達他對自己的教義被如此扭曲的不滿,部分是為了表明他自己良心的平安,他絕無此意。
羅馬書 6:2 斷乎不可!意即:絕不如此,或遠非如此;他拒絕任何這種推論或結果,認為不值得回答。意即(q.d.):所有那些假借高舉恩惠之名,卻助長罪惡或阻礙敬虔生活的教義,都當遠離。使徒在談到任何荒謬之事時,經常使用這個詞語:參羅馬書 3:4, 6, 31。怎能?藉著這個詞,他表明這件事的不可能或不合適:參馬太福音 6:28;加拉太書 4:9。接下來的論證非常有說服力,可以這樣形成:那些其本質是向罪死的人,不能再活在罪中;但因信稱義的人是向罪死的。那些不活在罪的權勢和轄制之下的人,那些治死罪惡,並(盡其所能)不讓罪惡在他們裡面有生命或權勢的人,被稱為向罪死。他們可能會跌入罪中,但他們不能活在罪中或躺臥在罪中。使人溺斃的不是跌入水中,而是躺臥在水中;同樣,使人滅亡的不是跌入罪中,而是活在罪中。
羅馬書 6:3 豈不知?意即(q.d.):這是一個你們不應當不知道的真理,它證實了我所說的。受洗歸入耶穌基督:受洗歸入基督,要麼是在基督的名下受洗;參使徒行傳 10:48 和 19:5;要麼是藉著洗禮被結合、嫁接或栽種在基督裡,從而成為他奧秘身體的肢體。受洗歸入他的死:受洗歸入基督的死,是與他一同經歷他的死,或是將他死的功效印證給我們;這是所有受洗或栽種在基督裡的人所享有的蒙福特權;他們不僅分享他死的功勞以得稱義,也分享他死的功效以治死罪。參照加拉太書 3:27 的平行經文。
羅馬書 6:4 所以:意即(q.d.):因為我們這樣與基督一同死了,所以,等等。我們與他一同埋葬:即我們也在他的埋葬中有份,這代表罪惡被更深一層地毀滅,如同將罪惡從我們眼前除去(創世記 23:4),不再與它有任何瓜葛。藉著洗禮歸入死:他這裡似乎暗示了在那些溫暖的東方國家施洗的方式,即將受洗者浸入水中,如同將他暫時埋葬在水下。參照歌羅西書 2:12 的類似說法。洗禮不僅代表我們對罪的治死和死亡,也代表我們在這方面的進步和堅忍。埋葬意味著持續處於死亡之下;同樣,治死罪惡也是持續不斷地向罪死。正如基督從死裡復活:正如基督的死和埋葬之後是他的復活,我們也必須如此;我們必須在基督的復活中與他有份,並與他相似,正如我們在他的死中一樣;這兩者都藉著洗禮的聖禮向我們表明並印證。藉著父的榮耀:即藉著父的能力,這能力在歌羅西書 1:11 被稱為「他榮耀的權能」。聖經其他地方說神藉著他的能力使他復活(哥林多前書 6:14);在哥林多後書 13:4,他說他藉著神的能力活著。另有讀法:他從死裡復活,歸於父的榮耀。介詞「dia」有時譯為「歸於」:參彼得前書 1:3。在生命的新樣中行走:即過一種新生活,被新的原則驅動,以新的目標為目的,並結出聖潔的新果子:參羅馬書 7:6。
羅馬書 6:5 他繼續闡述他之前提出的觀點,並用一個恰當的比喻來闡明,這個比喻取自嫁接或栽種。他認為信徒已經與基督一同栽種,在他的死上與他聯合,即在死上與他相似:參腓立比書 3:10。基督死了,信徒也死了;一個是自然的死,另一個是屬靈的死:一個是藉著贖罪、受苦和為他人的罪償清代價而死;另一個是藉著治死、殺滅和釘死自己的罪而死。我們也必在他復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在希臘文原文中,這個句子是省略且不完整的,原文是「我們將屬於他的復活」;因此,我們的譯文從前一句借用一個詞來補足其意義。參照約翰福音 5:36 的類似例子:「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即比約翰的見證更大。整句的意思是:信徒不僅與基督一同死了,也與他一同復活了(歌羅西書 3:1)。他們所經歷的復活與他的復活相似;正如基督從死裡復活進入新生命,我們也從死的行為中復活,在生命的新樣中行走(羅馬書 6:4)。此外,他們是藉著從基督和他的復活流出的能力和美德而被復活和活過來的:這就是使徒保羅如此熱切渴望分享的美德(腓立比書 3:10)。嫁接的枝條在春天與樹幹一同復甦,這是藉著它從樹幹接收到的美德;同樣,信徒藉著從基督流出的美德被提升到新生命的樣式,因為他被嫁接到基督裡。問:為什麼他說信徒「將」被栽種,等等?他們不是在信基督時就已經如此了嗎?答:使徒寧願使用將來時態,而不是現在時態;寧願說「我們將是」,而不是「我們是」或「我們已經是」;因為這工作才剛開始;它每天都在不斷增長,直到在天堂達到完全。
羅馬書 6:6 「舊人」是指我們從亞當(第一個人)繼承的敗壞和污穢的本性:參以弗所書 4:22;歌羅西書 3:9, 10。舊人和新人是相對的;正如新人是神在我們裡面恢復的形象;舊人則是神形象的墮落,以及整個人普遍的污穢。與他同釘十字架:藉著我們與他的聯合,並藉著他的死和釘十字架:參加拉太書 2:20。「罪身」與他之前所稱的「舊人」是同一回事。敗壞的本性有時被稱為「身體」(羅馬書 8:13),有時被稱為「取死的身體」(羅馬書 7:24),這裡則稱為「罪身」。它確實是罪的純粹的塊狀物和團塊;它不是一種罪,而是所有罪的種子。正是針對這個罪身,特定的私慾和敗壞被稱為「肢體」(歌羅西書 3:5)。使罪身滅絕:越來越被削弱,直到最終被毀滅。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正如我們在重生之前所做的,以及那些自願犯罪的人仍然所做的(約翰福音 8:34)。他們不僅犯罪,而且被罪驅使,擁有與私慾一樣多的主宰(提多書 3:3)。關於這一點,請參羅馬書 6:16。
羅馬書 6:7 那死了的人,即向罪死了的人,就脫離了罪;不僅在罪的罪責方面,旁注讀法似乎也指這個意思,而且在罪的奴役方面也是如此。這與上下文最為吻合;正如死了的人從那些在他生前轄制他的人的權柄下得釋放和解脫,向罪死了的人也是如此。彼得前書 4:1 有一處平行經文。
羅馬書 6:8 意即(i.e.):如果我們在基督的死上有份,我們就有理由相信我們也將在他的復活和生命上有份:參羅馬書 6:5。雖然永生並未被排除,但主要指的是屬靈的生命;我們將如此與基督同活,不再回到死的行為。接下來的詞語表明這就是其意義。
羅馬書 6:9 意即(q.d.):關於這一點,你們知道在基督自己身上就有一個榜樣或範本;他如此復活,就再也不會受死亡的權勢轄制。
羅馬書 6:10 因為他向罪死,即為除罪而死,只死了一次;參希伯來書 9:28,羅馬書 10:10, 14;但他從死裡復活後,就永遠與神同活,過著不朽、無盡的生命。這句話表達了聖子與聖父之間永恆且不可分離的聯合。
羅馬書 6:11 所以我們也照樣必須認定,藉著他的死,我們向罪死了;藉著他的復活,我們向神活著,並且活著,不再重蹈覆轍,也不再回到從前的罪中。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或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即效法耶穌基督,他如此活著,就不再死。或者這句話意味著耶穌基督是我們屬靈生命的根源;正如枝條活在樹幹裡一樣。信徒在耶穌基督裡向神活著,從他那裡領受那使他們屬靈生命開始、維持和完善的能力。
羅馬書 6:12 所以,不要讓罪:意即(q.d.):既然情況如此,你們已經向罪死了,受洗歸入基督,與他一同栽種,在他的死上與他相似,等等,因此更要聽從並順服以下的勸勉。他所說的「罪」是指我們本性的罪或敗壞,也就是他之前所稱的「舊人」和「罪身」。在重生的人裡面,罪的殘餘仍然存在;在他們裡面,罪被治死,但並未根除;因此,對他們來說,這個勸勉並非不必要。作王:他不是說不要讓罪存在或居住,而是不要讓罪作王或掌權;不要讓它在你們裡面作主或轄制你們;不要讓它凌駕於聖靈的感動之上。在你們必死的身上:身體(這裡稱為必死的或脆弱的身體)是藉著提喻法指代整個人;他之所以提到身體,是因為身體的各部分和肢體是罪惡常用的工具。因此,下一節接著說:「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即你們應當順從身體的私慾。希臘文關係代詞的性別要求這樣讀和理解。這意思並非私慾只存在於身體中,因為基督教導的恰恰相反(馬太福音 15:19, 20);而是因為所有罪惡的私慾大多在身體中並藉著身體顯現出來(加拉太書 5:19)。
羅馬書 6:13 他恰當地將我們的身體肢體比作工匠使用的工具,或士兵作戰的武器;因為這些肢體,就像那些工具和武器一樣,可以善用也可以惡用:例如,一個人用手施捨,另一個人卻偷竊;一個人用舌頭祝福,另一個人卻咒罵。這裡的「肢體」我們不僅要理解為身體的各部分,如手、眼、耳等;也要理解為靈魂的官能,如悟性、意志、情感等。這些與身體的肢體有某種程度的對應,如悟性與眼睛等。所有這些都必須被我們用作武器來爭戰,不是在撒旦的指揮下為罪惡服務,而是在神的指揮下為公義服務。如同從死裡復活的人:這些話包含了一個理由,說明我們為什麼不應該服事罪和撒旦,而應該將自己奉獻給神的服事,因為我們在屬靈的死亡之後被賦予了屬靈的生命;或者因為我們領受了如此大的恩惠,在基督裡從罪的死亡和權勢中被提升。
羅馬書 6:14 在羅馬書 6:12 是一個勸勉,但在這裡卻是一個應許,即罪惡將不會在我們裡面和我們身上作王。它可能會反叛,但在重生的人裡面它不會作王。它已經失去了其絕對和不受控制的權力。罪惡在這樣的人身上,就像但以理書 7:12 中的那些野獸一樣,雖然牠們的壽命延長了一段時間,但牠們的權勢卻被奪走了。當我們確信勝利時,這是一種戰鬥的鼓勵。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惠之下:他將此作為他所斷言和應許的理由:你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福音的安排之下;有些人這樣解釋這些話;恩惠常常指福音:或者,你們不在舊約之下,而是在新約之下。律法和恩惠的區別在於:律法定罪罪人,恩惠赦免罪人;律法要求完全的順服,恩惠接受真誠的順服;律法規定我們必須做什麼,恩惠幫助我們履行我們的職責。這最後一種似乎是真正的意義:意即(q.d.):你們可以確信罪惡不會轄制你們;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律法禁止罪惡,卻不賜予抵擋罪惡的能力,或者律法要求順服,卻不賜予履行順服的力量(就像埃及的工頭,要求磚塊卻不給草);而是在福音或恩典之約之下,罪惡不僅被禁止,罪人也被賦予能力去抵擋和戰勝它。問:那麼律法時代的敬虔之人怎麼說呢?他們不是在恩惠之下嗎?答:他們是(使徒行傳 15:11;希伯來書 4:2);但程度不同。敬虔之人在律法之下得到幫助和扶持,但他們不是藉著律法得到幫助。關於信徒如何被說成不在律法之下:參羅馬書 7:4。
羅馬書 6:15 那又怎麼樣呢?難道從此就推斷我們是無法無天,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嗎?斷乎不可!意即(q.d.):不,絕不是這樣,這些前提並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雖然我們不在律法的咒詛和嚴厲之下,但我們仍在律法的指引和管教之下:福音絕不比律法更容許罪惡。使徒在這裡和其他地方都小心翼翼地防止放縱或濫用基督徒的自由:參加拉太書 5:13;彼得前書 2:16:參羅馬書 6:1,並參浦爾對「羅馬書 6:1」的注釋。
羅馬書 6:16 他藉著一個眾所周知且易於理解的公理來駁斥上述的詭辯。順從以致成義:這將得到永生的獎賞。但他為什麼不說順從以致得生呢?這樣對比會更清晰完整。因為雖然罪是死亡的原因,但順服並非生命的原因(如羅馬書 6:23),而只是通往生命的路徑。
羅馬書 6: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是罪的奴僕:意即(q.d.):至於你們,感謝神,雖然你們從前是罪的奴僕,即在你們無知和未重生時,但現在你們已經從那捆綁中得釋放,從罪的權勢和轄制中得自由。你們卻是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這句話表達了神聖教義在信徒心中的功效;它改變並塑造他們的心,使其與教義相似(哥林多後書 3:18)。因此,在雅各書 1:21 中,它被稱為「所栽種的道」;它將聽者的心和生命轉化為其自身的性質,就像樹幹將嫁接的枝條轉化一樣。福音的教義是模具,聽者是金屬,當金屬熔化並鑄入模具時,就接受了模具的形狀和樣式。
羅馬書 6:18 從罪中得了釋放:即從罪的奴役中得了釋放;你們從那個嚴酷邪惡的主人那裡獲得了自由,你們已經將自己獻給了更好、更真誠的服事。
羅馬書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著人的常話說:意即(q.d.):我因你們在屬靈事物上的理解力薄弱,就遷就你們的領悟能力;因此我使用這種關於服事和自由的熟悉比喻,好讓你們藉著這些世俗和民事的事物,更能理解屬靈的事物:參約翰福音 3:12。因為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意即(q.d.):我對你們最大的期望(也是最合理的)是,你們現在要像從前順從和服事罪惡一樣,殷勤謹慎地順從神;像從前作惡一樣,殷勤謹慎地行善。歸於污穢:歸於肉體的私慾,這些私慾使你們污穢。歸於不法以至於不法:即罪上加罪;或者前者可以理解為原罪,後者為本罪。他用三個詞來描述服事罪惡,而只用兩個詞來描述服事神;惡人為地獄付出巨大的努力;哦,願我們也為天堂付出同樣的努力。
羅馬書 6:20 意即(q.d.):當你們服事罪惡時,你們知道神和公義絲毫沒有得到你們的服事;那麼,既然你們現在已經將自己獻給公義或敬虔,成為其順從的追隨者,為什麼罪惡現在還能得到你們的服事呢?為什麼你們現在不應當像那時嚴格地遠離一切善事一樣,嚴格地遠離一切罪惡呢?
羅馬書 6:21 意即(q.d.):如果你們考慮以下三件事,這將更加公平合理:1. 你們從前的罪惡在犯罪當時給你們帶來了多麼少的果實和滿足。2. 回憶起這些罪惡,除了羞恥和悲傷之外,一無所有。3. 死亡,是的,永恆的死亡和定罪(除非赦免的恩惠和憐憫阻止),將是這些罪惡的必然結局。這些事是否真實,我訴諸你們自己。
羅馬書 6:22 意即(q.d.):但現在,相反地,你們既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蒙准作神的僕人,你們就清楚地看到不同之處:因為:1. 在你們有生之年,你們在恩惠和聖潔上增長,這不是小小的果實或益處;然後,2. 在你們死時,你們將得永生。
羅馬書 6:23 意即(q.d.):所以現在,將這兩種服事的職責比較一下,你們就會輕易看出哪位主人最值得服事和順從;罪惡最終會付給你們的工價是死亡;但神會白白賜給你們的賞賜(如果你們是他的僕人)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而來的永生。工價:這個詞原意是指食物。古羅馬人以糧食和食物作為士兵服役的報酬;後來他們給錢,但舊的術語仍然保留,現在它被用來指任何報酬或薪水。是死亡:這裡的死亡我們必須理解為不僅是暫時的死亡,而且更特別是永恆的死亡,這從它與永生相對照可以看出:這是罪惡應得的真正報酬。神的恩賜是永生:他沒有說永生是公義的工價,而是說它是神白白的恩賜。他特意改變措辭,以表明我們不是憑自己的功勞、自己的行為或價值來獲得永生,而是憑神的恩賜或恩惠;為此,他也加上「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參奧古斯丁(Aug.)《論恩惠與自由意志》(lib. de Gratia et Libero Arbitrio),第9章。讓天主教徒(如果他們能)將這段經文與他們對大罪和小罪的區分,以及他們關於善行有功德的教義協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