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
2我們又藉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
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 或者有敢做的。
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現在我們既靠着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
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為樂。
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着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 羅馬書 第五章
羅馬書 5:1 羅馬書 第五章 羅 5:1 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羅 5: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羅 5:3-5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上帝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羅 5:6-10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 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羅 5:12-19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豐盛地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領受豐盛恩典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 5:20-21 律法本是為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至此,使徒保羅已論述我們稱義的原因和方式;現在則闡述其益處和果效。
**既因信稱義**:正如他先前在羅 3:28 和 4:24 中所特別斷言和證明的那樣。
**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意即我們與上帝和好,我們從前是他的仇敵(西 1:21);他現在已成為我們的朋友,正如他曾是亞伯拉罕的朋友一樣。
**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是唯一和好的中保(參閱 林後 5:19;弗 2:14-16;西 1:20;提前 2:5)。
羅馬書 5:2 我們不僅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而且藉著對他的信心,我們也被允許進入他的同在、他的恩惠和恩寵中。一個人可能與他的君王和好,卻不被帶到君王面前:押沙龍就是例證。參閱 弗 2:18;3:12;彼前 3:18。
**這恩典**:這恩典要麼是指他在羅 3:24 中所說的,要麼更可能是指上帝慷慨賜予我們的,與上帝和好、友誼和恩寵的卓越狀態。
**現在所站的**:或說,我們在其中站立或持守,不因任何試探或逼迫而動搖:這是從士兵在戰鬥中堅守陣地而來的比喻。一個人可能獲得君王的恩寵,卻又失去;但這裡不是這樣。
**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意即盼望所應許的榮耀,這是一種希伯來文用法;參閱 路 10:20;彼前 1:8-9;甚至是指上帝所應許的、在享受他中得以實現的榮耀。
羅馬書 5:3 **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如同老兵以其榮譽的傷疤為榮一樣;參閱 加 6:17;林後 12:9-11。信徒不僅為他們未來的幸福而歡喜,也為他們目前的苦難和患難而歡喜:然而,並非如此看重患難本身,而是看重其結果和豐碩的果效,他將在下文中論述。
**因為知道**:藉著經驗發現。
**患難生忍耐**:並非患難本身或其本質能產生忍耐,因為在許多人身上它產生相反的作用;而是上帝,他是忍耐的作者和賜予者(羅 5:15),他利用患難來達到這個目的;患難是上帝所聖化的一種手段,用以操練、獲得和增長忍耐。
羅馬書 5:4 **忍耐生老練**:即對上帝扶持和眷顧我們的經驗,以及對他信實履行應許的經驗(詩 91:15;賽 43:2;林後 1:4-5);也包括我們自己的真誠和忍耐到底的力量(太 13:21)。
**老練生盼望**:即對上帝榮耀的盼望,如羅 3:2 所述,或對進一步的憐憫和及時解救的盼望。信徒發現並感受到上帝已經拯救了他們,並且正在拯救他們,他們信靠並盼望他將繼續拯救他們。
羅馬書 5:5 **盼望不至於羞恥**:它不會使我們失望或欺騙我們。落空的盼望使人充滿羞恥和困惑(伯 6:19-20)。這段話似乎取自詩 22:5。
**因為**:這要麼是前面所有內容的原因;因此,因信稱義的人與上帝和好,藉著信得以親近他,有榮耀的盼望,在患難中歡喜,等等,因為上帝的愛澆灌在他們心裡:要麼是緊接前一句話的原因;因此,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上帝的愛澆灌在他們心裡,等等。
**上帝的愛**:要麼理解為我們對上帝的愛,要麼更可能是被動地理解為他對我們的愛(他在羅 5:8 中論述),以及對這種愛的感受。
**澆灌在我們心裡**:極大地顯明,或豐盛地傾瀉而出:這在舊約和新約中都是常見的比喻;參閱 賽 44:3;珥 2:28;亞 12:10;約 7:38;徒 2:17。
**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不排除父和子;這是聖靈更獨特的工作,既使我們感受到上帝的愛,又使我們的心充滿對上帝的愛。
羅馬書 5:6 **還軟弱的時候**:完全無力自救或救贖自己。
**按所定的日期**:另有讀法:**按著時候**,並將此句與前文聯繫起來,其意義是:當我們過去軟弱的時候,或在律法時代,恩典尚未顯現之前,基督就死了,等等。另有譯法:將其與後文聯繫起來,我們的譯本也採此意,即在所定的日期,意即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加 4:4),或在父預先定下並指定的時間。聖經各處都提到基督受死有一個特定的季節或時刻:參閱 太 26:45;約 8:20;12:27;17:1。
**基督為罪人死**:即為了那些與上帝為敵的人(羅 5:10),或代替他們而死,因此他們不配從他那裡得到如此的恩惠。
羅馬書 5:7 他闡述了基督為不敬虔之人而死的愛,並表明這種愛是無與倫比、無可比擬的。
**為仁人死**:你必須理解為一個非常仁慈和慷慨的人,或一個非常有益和有用的人;即一個對公眾有益的人。有為這樣的人犧牲生命的例子。利洛(Lilloe)曾擋在刺客和他的主人愛德華國王之間。尼古拉斯·里比舍(Nicholas Ribische)在皮斯塔(Pista)圍城戰中為保護莫里斯親王而犧牲。
羅馬書 5:8 **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意即他藉此作為最確鑿的記號來宣告或證實他的愛,使之最為顯著或輝煌;參閱 約 3:16;約壹 4:9-10。
**因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意即在罪的狀態下,並在罪的罪咎和權勢之下。信徒在某種意義上仍然是罪人(約壹 1:8),但他們的罪既已蒙赦免並被制服,他們就不再被稱為罪人。聖經中稱罪人是指那些罪住在他們裡面並掌權的人;參閱 約 9:31。我們本性上就是這樣的人。是的,我們不僅是罪人,而且是上帝的仇敵,這進一步顯明了基督為我們而死的愛:人世間沒有比為朋友捨命更大的愛了;但基督的愛超越於此,他為他的仇敵捨命。
羅馬書 5:9 使徒的論證是強而有力的,因為稱義並使罪人與上帝和好,比拯救已經稱義的人更為重大;因此,基督既然已經完成了前者,他將更會完成後者。
**靠著他的血**:即藉著對他的血或受苦的信心。
**免去上帝的忿怒**:希臘文原文帶有定冠詞,意即「免去那忿怒」,這指的是將來的忿怒,或永恆的刑罰。
羅馬書 5:10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使我們有和好的能力,上帝藉著基督的死變得可和好,並且當我們藉著基督死的功勞相信時,我們就實際地與上帝和好了。
**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即藉著復活得生命。救恩歸因於基督的復活和生命,因為他藉此成全我們的救恩,他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來 12:25);又因為藉著他的復活和生命,我們將在那日被提升到永生。
羅馬書 5:11 **不但如此**:意即(q.d.)我們不僅為榮耀的盼望和患難而歡喜,正如他在羅 5:2-3 中所說的(其間所有內容都是一個長長的括號),而且我們也為上帝自己而歡喜和誇耀,他已在耶穌基督裡成為我們的上帝和慈悲的父。
**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這被視為我們應當藉著耶穌基督以上帝為樂的原因;因為藉著他,上帝得以被挽回或和好,我們的罪已在他的血中得到滿足之功。
**現在**:這個詞有其強調之處,以顯示那些生活在福音時代的人所享有的特權。
羅馬書 5:12 從本節到本章末,使徒對第一亞當和第二亞當作了廣泛的比較,他用因果連接詞「這就如」將其與他所說的聯繫起來:意即(q.d.)既然事情如我所說,那麼亞當所失去的藉著基督得以恢復,這是顯而易見的。
本節似乎不完整;比較中的「照樣」部分缺失;因為對於「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句話,應該加上「照樣,藉著基督,等等」。但是,「照樣」部分,即比較的第二部分,因羅 5:18-19 之間插入的一個長括號而被懸置,使徒在那裡才闡明了比較的兩部分。
**一人**:即亞當。
**質疑**:夏娃首先犯罪(提前 2:14)。
**回答**:他並非在說明罪如何首先進入世界的順序,而是說明罪如何傳播給人類。因此他提到「人」,因為他是女人的頭,而且聖約是與他立的:或者,「人」可以集體使用,指男人和女人;正如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等等。」
**罪**:應理解為我們始祖吃禁果的實際罪行;唯獨這罪影響了他們的後代,使他們成為罪人(羅 5:19)。
**入了世界**:理解為世上的居民;容器(世界)以常見的轉喻法代指所包含之物(居民)。
**死又是從罪來的**:作為罪應得的報應。這裡的「死」可以廣泛地理解為肉體的死、靈性的死和永恆的死。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臨到所有的人,各類人,包括嬰兒。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另有讀法:**在其中眾人都犯了罪**,即在「那一人」中;這充分證明亞當是一個聯邦代表,所有後代都在他裡面犯了罪並墮落。他是我們的代表,我們都在他裡面,就像一個城鎮或縣在一位國會議員裡面一樣;雖然我們沒有選擇他,但上帝為我們選擇了他。希臘文「ἐφ’ ᾧ」(ef’ hō)在其他地方被譯為「在其中」,介詞「ἐπὶ」(epi)被用作「ἐν」(en)的意思;參閱 可 2:4;來 9:10:如果保留我們的譯本,其意義也大致相同;因為如果那些從未犯過任何實際罪行的人(如嬰兒)也死了,那麼就必然得出結論,他們是在這一人裡面犯了罪,他們都在他的腰中:正如利未被說成是在亞伯拉罕的腰中納了十分之一(來 7:9)。
羅馬書 5:13 **因為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意即(q.d.)顯然所有人都犯了罪,因為罪一直存在於世上,不僅在摩西頒布律法之後,而且在此之前,甚至從世界之初直到那時。
**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意即(q.d.)顯然在摩西律法之前就有一條律法,因為如果那段時間沒有律法,那麼罪就不會被歸算給人,使他們承擔刑罰或死亡;但罪在摩西律法之前就被歸算或歸咎於人,死亡也臨到所有人。因此,在那之前必然有一條律法,人因違犯這條律法而成為罪人。那條律法要麼是自然律,要麼是上帝賜給亞當的實定律法,其違犯被歸算給所有人,正如我們將在羅 5:19 中看到的那樣。
有些人認為使徒在此預防一種詭辯:意即(q.d.)不要有人認為罪是與律法同時存在的,因為在任何成文律法禁止罪之前,罪就已經存在了。後來被律法禁止的行為,之前就已經發生,並且在上帝眼中確實是有罪的。但罪當時並不像律法頒布之後那樣被清楚地認識,也不像現在這樣嚴格地歸咎於罪人。罪在比較意義上沒有被歸算,儘管在絕對意義上是有的,這可以從許多例子中看出,例如世界的洪水、所多瑪的毀滅等等。
羅馬書 5:14 他繼續證明他在前一節中的斷言,即在律法之前罪就已經在世上,因為死亡,作為罪的工價,從亞當到摩西,約兩千五百年,一直作王,並對全人類有權勢。
**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即連嬰兒,他們沒有像亞當那樣實際犯罪。但儘管嬰兒沒有像亞當那樣犯罪,他們卻在亞當裡犯了罪;他罪的罪咎被歸算給他們,否則死亡就無法對他們有權勢。嬰兒(正如有人所說)並非完全無辜;他們所覆蓋的第一塊布或毯子,都是由罪和羞恥、血和污穢編織而成的(結 16:4, 6)。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指他的後裔(有些人如此解釋),即後來從他而出的人;他的後代(如前所述)在他的位格中被代表:但另有譯法:更好地解釋為基督,他是第二亞當;而亞當是基督的預像或預表,並非就他們個人的特質而言,而是就藉著他們而歸於他人的影響而言。第一亞當是人類自然和屬地存在的源頭;第二亞當是人類屬靈和屬天存在的源頭。藉著第一亞當,罪和死亡進入世界;藉著第二亞當,義和生命進入世界。
羅馬書 5: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意即(q.d.)然而,第一亞當和第二亞當之間的相似之處並非如此精確,以至於沒有任何區別;區別是存在的,但這些區別對基督而言是極大的優勢:例如,比較亞當的罪和基督的順服,就其功效和能力而言,你會發現巨大的差異。
**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豐盛地臨到眾人嗎?** 基督的順服(這是他恩惠和恩寵的產物)在稱義和救恩方面,比亞當的罪在定罪方面更有能力。如果單單一個人的過犯就能將死亡和忿怒帶給他所有的自然後裔,那麼一個既是上帝又是人的順服,將更豐盛地為他所有的屬靈後裔帶來赦免和生命。他並非在數量上,而是在更強大的功效和能力上,將優越性歸於基督的恩典。
羅馬書 5:16 意即(q.d.)正如亞當和基督在位格上有所不同,他們在行為及其範圍上也有所不同;因為亞當的一個罪就定我們的罪;禍害源於一個過犯;但基督的恩賜和恩典不僅赦免那一個過犯,也赦免所有其他的過犯和罪行;它不僅赦免原罪,也赦免所有其他的個人和實際的罪。
羅馬書 5:17 他在此顯示了他們行為的果效和結果方面的差異。如果藉著一個人和他的一個過犯,死亡對全人類有了權勢,那麼藉著耶穌基督一人而來的恩典和稱義的恩賜,豈不更要為所有從他領受豐盛恩典和憐憫的人獲得永生嗎?
羅馬書 5:18 在一個長長的括號之後,使徒回到他在羅 5:12 中開始說的話;現在他將比較中的兩部分完整地呈現出來,而之前由於中間插入的內容,那裡被留下了不完整,正如我前面所暗示的。
**審判**:罪咎,使人面臨審判。
**臨到眾人**:所有第一亞當的後裔,或自然後代。
**恩賜**:他一直稱之為恩賜的,似乎是信徒藉著基督的順服所得到的益處。
**臨到眾人**:並非指所有普遍的人,而是指所有不同種類的人,外邦人與猶太人一樣;或者指所有他的屬靈後裔。或者這裡的「眾人」是指許多人;參閱 路 6:26;徒 22:15。許多有時指所有,如 但 12:2,而所有有時指許多;事實上,這兩個詞,「所有」和「許多」,似乎在本段經文中特別是羅 5:15, 19 中被互換使用。
羅馬書 5:19 **一人的**:即亞當的;參閱 羅 5:12 的注釋。
**眾人**:即所有,如前所述;這裡的「眾人」與「一人」或「少數人」相對;其意義是:雖然亞當只有一人,但他卻感染了許多其他人,他的罪並未停留在他自己的位格上。
**成為罪人**:進入罪的狀態。這比說全世界都在他裡面犯罪更為嚴重。這個詞用來指重大而惡劣的罪人。使徒在此告訴我們所有哲學都不知道的事情,即亞當之罪的歸算,以及由此而來的我們本性的敗壞。是的,這比摩西關於人類墮落的赤裸歷史所揭示的更多;在那裡我們確實看到了死亡的原因,死亡如何臨到全人類;但亞當的罪歸算給我們,我們因他的悖逆而陷入罪和苦難之中,這在摩西的書中並沒有清楚地啟示。我們有賴於福音,特別是這段經文和上下文,才能更全面地發現這一點。
**因一人的順從**:即基督的順從。他省略了「人」這個詞,要麼是為了簡潔,要麼是因為基督不像亞當那樣只是單純的人。使徒在此結束了他對亞當和基督的比較,他一直將他們描繪成兩個聯邦代表,或兩個共同的根源或泉源,一個是罪和死亡的源頭,另一個是義和生命的源頭。事實上,正如有人觀察到的,整個上下文中有幾處文本和語法上的模糊之處,以及冗餘和不完整的表達,這對這位使徒來說並不罕見,他的思想如洪流般湧出,無法被言語很好地限制。另有人在考慮這段經文的困難時說:我們不需要忒修斯(Theseus)的線團,而是需要聖靈,以及寫這封書信的光,來引導我們理解它。
羅馬書 5:20 他在此說明了賜下律法的原因;儘管(如羅 5:13 所述)在那之前罪已在世上,但律法是為了叫過犯顯多;要麼嚴格地指那一個人的過犯,要麼更廣泛地指每個人的過犯。
**為叫**(希臘文:ἵνα,hina)這個詞,要麼被理解為因果關係,正如加 3:19 所解釋的,那裡說律法是為過犯而添上的,藉此更充分地揭示罪的罪咎和刑罰,使上帝白白的恩典和憐憫更受讚美;要麼被理解為結果關係,即由於偶然或由於人的敗壞,罪因此而增加或增長。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 7:12),那麼它如何增加罪呢?要麼是它激怒了罪人(羅 3:20;羅 7:8, 11),要麼是它顯明了罪(羅 7:7, 13);藉此罪被認識到,確實是罪惡滔天。
**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是作為一種修正而補充的,以緩和前一個斷言,並提出了賜下律法的第二個目的;前者是罪的增加和顯明,後者是上帝恩典的豐盛或格外豐盛。這裡需要注意一個區別;第一個目的是普遍的,因為在所有的人,無論好壞,律法都產生罪的增加和知識;但另一個目的是特殊的,是選民所獨有的:只有對他們,上帝的恩典在他們罪惡顯多之後才格外豐盛,他們的罪咎越大,上帝在白白赦免罪惡方面的恩典就越大。
羅馬書 5:21 他先前將權勢和統治歸於死亡,現在歸於罪;原因顯而易見,因為死亡確實藉著罪作王。先前他也將亞當和基督作了比較,這裡則是將罪和恩典,以及兩者的權勢作了比較。總之,正如罪已勝過全人類,將死亡帶給人,不僅是肉體的死,更是永恆的死,照樣,基督的恩典也勝過罪,並變得有效,將永生賜給我們。
**義**:即被歸算或被賦予的義。
**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看這章的結尾與開頭如何美妙地呼應,以及耶穌基督如何既是萬有的創始者,又是成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