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着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
2我所看見的獸,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
3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
4又拜那龍-因為牠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也拜獸,說:「誰能比這獸,誰能與牠交戰呢?」
5又賜給牠說誇大褻瀆話的口,又有權柄賜給牠,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
6獸就開口向上帝說褻瀆的話,褻瀆上帝的名並他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7又任憑牠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牠,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
8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
9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0擄掠人的,必被擄掠; 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 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11我又看見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
12牠在頭一個獸面前,施行頭一個獸所有的權柄,並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傷醫好的頭一個獸。
13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
14牠因賜給牠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要給那受刀傷還活着的獸作個像。」
15又有權柄賜給牠,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
16牠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
17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
18在這裏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它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
# 啟示錄 第十三章
啟示錄 13:1-10 一隻有七頭十角的獸從海中上來,龍將牠的權柄賜給牠,牠就用這權柄褻瀆上帝,並苦害聖徒。
啟示錄 13:11-17 另有一隻獸從地中上來,牠支持前一隻獸的崇拜。
啟示錄 13:18 獸的數目。
**章節導論**
上帝現在要向祂的先知顯明教會的巨大仇敵,牠被特別稱為敵基督。在牠一千二百六十年的時期結束後,基督的國度將會開始,無論是在審判日,還是在此之前、在地上的一段時期,我不敢斷定。本章描述了這個敵對者的興起、權勢和盛行;啟示錄 14:1-20 描述了基督和祂的追隨者對牠的反抗;啟示錄 15:1-18:24 描述了牠的傾覆;啟示錄 19:1-21 則為此歸榮耀給上帝。
教會的這位仇敵,約翰透過兩隻獸的象徵或表徵看見:一隻有豹的身體、熊的腳、獅子的口;另一隻有兩角像羊羔,卻說話像龍(啟示錄 13:11)。讀者必須明白,這些獸的興起、牠們的狂怒和盛行,與啟示錄 8:1-13 和 啟示錄 9:1-21 中提到的六號筒吹響的時期是同時發生的。因為在啟示錄 9:15,第七號筒吹響時,敵基督開始傾覆;牠的逐漸傾覆將在啟示錄 16:1-21 中,透過傾倒七碗更詳細地描述。只是(如前所述)從啟示錄 12:1-17 開始,更詳細地描述了在頭六號筒之下,教會將會發生什麼事。
最好的解經家們認為,這兩隻獸是指敵基督(因為廣義上敵基督不止一個),而敵基督是指教宗,他同時擁有世俗和教會的權力。然而,我不敢從這個觀點推斷羅馬帝國的民事行政權,他們要麼幫助教宗登上寶座,要麼維持他在位。我們最大的困難在於確定教宗權何時開始:它不可能在異教帝國被推翻之前,那大約是公元 325 年;也不可能在天上寂靜半小時結束之前,如果這指的是教會在君士坦丁和提奧多西時代所享有的安寧,那大約是公元 390 或 400 年。但如果我們將教宗權的興起定在那裡,我不知道有什麼根據,而且它也會在公元 1660 年左右結束。
因此,我認為我們必須區分敵基督的興起和統治。在我看來,將他的統治開始時間定在公元 600 年或 606 年之前是不合理的,那時他才僭取了首席權;而這是在波尼法爵三世(Boniface III)對福卡斯(Phocas)的恩惠的回報下,由福卡斯確認的。福卡斯透過卑鄙地謀殺他的主人毛里求斯(Mauritius)及其所有子女而獲得帝國,並需要教宗的幫助來支持他。從那時起,我認為一千二百六十年應該開始計算。但「沒有人會突然變得最壞」(Nemo repente fit pessimus),我們必須允許教宗權從其搖籃期發展到成熟期需要一些時間。我認為允許從公元 400 年到 600 年這兩百年是沒有太大害處的。因此,我認為本章簡要揭示了從公元 400 年左右,或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年(獸統治的時間)期間,教會將會發生什麼事。
**我又站在海邊的沙上**:約翰當時的居住地是拔摩島,那是一個海島(啟示錄 1:9)。他仍在異象中,但以為自己站在海邊,無論是在拔摩島還是其他地方。
**我看見一隻獸從海中上來**:我認為,這意味著出乎意料;因為誰會期望看到一隻豹從海中上來呢?
**有七頭十角,在牠的角上戴著十個冠冕**:這隻獸的描述與龍相似(啟示錄 12:3),只是龍只有七個冠冕。我們藉此理解為在羅馬異教皇帝身上的魔鬼;我們將在啟示錄 13:2 發現,這與但以理關於四個帝國的異象如此吻合,以至於我不得不認為這指的是提奧多西時代之後的羅馬皇帝,其中一些是亞流派信徒,哥特人和汪達爾人(許多人)也是如此,他們從公元 402 年入侵帝國,直到 564 年才被擊退,這距離波尼法爵被確認為首席權僅四十多年。
**在牠的頭上,有褻瀆的名號**:亞流派否認基督作為上帝的永恆存在,因此可以說他們或他們的頭上帶有褻瀆的名號。但這些十個頭是指帝國中使用的十種統治者,還是指哥特人和汪達爾人將帝國劃分為的十個政府,這不容易確定,也可能不太重要。
關於這隻獸還有其他觀點:有些人認為它是魔鬼,但牠在啟示錄 12:2,4 中明顯與龍區分開來。有些人認為它是土耳其人;但我們讀到對這隻獸的崇拜,這在土耳其皇帝身上是沒有的,土耳其人直到公元 1200 年之後才興起(儘管撒拉遜人確實早五百年興起),但羅馬,從未是土耳其人的根據地,卻被定為這隻獸的根據地。有些人認為它是偶像崇拜本身;這是格老秀斯(Grotius)的觀點:反對它的理由請參閱浦爾(Pool)的《批評大全》(Synopsis Latina)。有些人認為它是羅馬的異教帝國;但約翰從未見過它的首次興起。這是一隻在龍被摔下之後興起的獸;這必定是教宗權統治下的羅馬帝國,只有在這方面,它才再次成為一隻獸;否則在民事方面,它被分為十個戴冠的角,即獨立的王國或公國。
啟示錄 13:2 但以理在異象中看見迦勒底、波斯、希臘和羅馬帝國,這些帝國從他的時代到聖約翰的時代,以及之後許多年,相繼統治世界。第一個帝國以獅子代表,因其高貴和兇猛;第二個以熊代表,因其殘酷;第三個以豹代表,因其體積小、征服迅速、力量強大等;第四個以一隻未命名的獸代表,牠強大且極其可怕,有巨大的鐵牙,吞噬、咬碎並踐踏其餘的。
這隻獸在這裡確實被描述了,牠有幾種形式:約翰最初看見牠以一條紅龍的形象出現,這象徵著在基督之後三百年間的異教羅馬帝國;在那段時間裡,那古蛇無法勝過教會。然後(在教會經歷了幾年的安息之後,這安息在提奧多西時代約公元 380 或 400 年結束),他看見牠以豹的形象出現,由亞流派皇帝統治,直到約公元 600 年。這隻獸有熊的腳和獅子的口。這些皇帝,連同那些亞流派的哥特人和汪達爾人,對真正的基督徒的殘酷程度,不亞於異教皇帝。公元 530 年,汪達爾人的國王吉蒂默(Gitimer),以及公元 540 年,托提拉(Totilas)手下的哥特人,對基督徒造成了巨大的破壞。
**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這些人共同繼承了異教皇帝的權力、他們的座位和羅馬,羅馬是他們的座位或寶座,並在那裡行使巨大的權柄。所有這些都以豹的形式完成,不像龍那樣可怕;因為亞流派否認異教和異教偶像的崇拜。在這段時間裡,教宗權正在悄悄興起,但直到公元 552 年左右,哥特人和汪達爾人以及其他野蠻民族才被趕出義大利。托提拉(於公元 547 年攻占羅馬)當時被殺,提亞斯(Thejas)繼位,他是義大利最後一位哥特國王,約二十年後被納爾塞斯(Narsetes)擊敗並趕走,此前哥特人和汪達爾人在義大利統治了約七十七年。
啟示錄 13:3 **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頭**:即豹的頭。**似乎受了死傷**:這獸的七個頭,上帝的靈親自解釋為七位王(啟示錄 17:10),即羅馬國家中七種形式的最高統治,而且這些統治是相繼的;因為那裡說:「五個已經傾倒了,一個還在,另一個還沒有來到。」所以這個頭必須是當時存在的,或是將要來的;它不可能是將要來的,因為那個頭直到羅馬(作為第四種金屬)帝國最終解體時才受到致命的打擊和死傷;因此它必須是當時存在的那個頭,即異教皇帝的頭。這個頭受了死傷,是指征服異教皇帝,廢除異教和偶像崇拜,並由基督徒皇帝制止迫害;**那死傷卻醫好了**:因此,當偶像崇拜(實質上與異教相同,只是換了新裝)和迫害(逐漸地)透過羅馬教會的教義和實踐恢復時,這個傷口就醫好了。
啟示錄 13:4 **他們就拜那龍**:這裡的龍是指魔鬼。**因為牠將權柄給了獸**:牠將權柄給了這些皇帝;並非他們直接這樣做,而是從解釋上來說;他們崇拜偶像,這在聖經中通常被稱為魔鬼。**又拜獸說:「誰能比這獸呢?誰能與牠爭戰呢?」**:可能後一句中的「崇拜」不應理解為神聖的敬拜,而是世俗的順服;人們在這些敵人被趕走後,普遍順服他們的皇帝和羅馬主教,他們命令人們進行偶像崇拜;他們崇拜這兩者,因為他們藉著這兩者從長期困擾他們的敵人手中獲得了拯救。
啟示錄 13:5 **又賜給牠說大話和褻瀆話的口**:這裡的「牠」必須是指敵基督(從四十二個月,即一千二百六十天的時期來看,這兩者是相同的)。當時羅馬皇帝的世俗權力和羅馬主教的教會權力共同構成了一個敵基督。上帝允許,魔鬼影響,這隻獸說大話,如但以理書 7:11 所述,這被解釋為褻瀆。褻瀆上帝嚴格來說是指任何對祂的侮辱性言論,無論是將受造物的缺陷歸於祂,還是否認祂固有的完全,或是將只屬於上帝的歸給受造物,這種褻瀆必然存在於所有偶像崇拜中;因為敬拜只歸於上帝,當這敬拜歸給任何受造物時,教導其合法性的教義就是褻瀆,而其實踐就是偶像崇拜。
**又有權柄賜給牠,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這四十二個月(如前所述)與一千二百六十天是相同的時間長度,必定是敵基督的時期,賜給牠踐踏外院;因此這裡所說的獸必定是敵基督,牠始於羅馬帝國的世俗權力,但很快轉變為羅馬主教的教會權力;與後者(在獲得首席權之後)的權力相比,皇帝的權力確實非常小。
啟示錄 13:6 意即(q.d.)敵基督開口褻瀆上帝。梅德先生(Mr. Mede)指出,敵基督的時期不應從他開始迫害算起,而應從他開始褻瀆算起,無論是透過維護有害教義,還是建立偶像崇拜;因為直到公元 1206 年,宗教裁判所建立時(當時無辜三世(Innocent III)已頒布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的教義,並由拉特朗會議(Lateran Council)確認),迫害才變得嚴重。
這位博學的作者也觀察到,羅馬教會的三重偶像崇拜在此處向我們描述:他們透過將神聖敬拜歸於圖像來褻瀆主的名;他們透過化質說的教義來褻瀆基督的人性(他認為這裡的「主的帳幕」應理解為此),賦予每個彌撒祭司將一塊餅變成基督身體的能力;以及他們透過呼求聖徒,將榮耀的聖徒置於異教鬼魔的位置。這個觀察非常巧妙,但我懷疑這是否是這段經文的意義;因為我們現在正處於敵基督開始統治的時期,我們假設是在公元 600 年之後不久。這裡提到的褻瀆是他的初熟果子:但化質說的教義,儘管可能在一百年前就已提出,但在教宗權開始六百年後才成為他們教會的教義;因此不能很好地算作敵基督最初的褻瀆之一。但凡熟悉公元 606 年之後教會歷史的人,都會發現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這段經文,即使我們不將他們的褻瀆限制在這三件事上。
啟示錄 13:7 上帝向約翰顯明,在敵基督褻瀆上帝的名、帳幕和聖徒數年之後,魔鬼也會影響他向上帝的聖徒發動戰爭,上帝會允許他戰勝他們;他將對世界上上帝有教會的那一部分的所有國家擁有權柄。這在公元 1200 年之後得到了顯著的應驗,當時化質說的教義確立了。宗教裁判所於 1206 年在西班牙建立;被它殺害的人數極其龐大。但這項工作進展太慢,教宗很快就對阿爾比派(Albigenses)發動了大規模的軍隊,先是在他的使節指揮下,然後在西蒙·德·蒙福爾(Simon de Montford)指揮下。佩里奧尼烏斯(Perionius)(他們自己人)說,在這些戰爭中,這些可憐的人僅僅因為不順從羅馬教會的背道,就有超過一百萬人被殺。但與公元 1517 年德國宗教改革開始之前,在皮埃蒙特(Piedmont)、普羅旺斯(Provence)、卡拉布里亞(Calabria)、阿爾薩斯(Alsatia)、波希米亞(Bohemia)山谷中被殺的人相比,這些又算什麼呢?自那以後,在德國、匈牙利、佛蘭德斯、愛爾蘭等地發生了多少屠殺,眾所周知。
後一句話在公元 1517 年之前得到了顯著的證實,當時歐洲沒有一個國家不服從羅馬教宗,因此他對各族、各方、各國都有權柄。可憐的阿爾比派認為自己與這預言有關;因為當教宗的將軍西蒙·德·蒙福爾對他們進行大規模屠殺後,圖盧茲大主教為倖存者求情,條件是他們接受羅馬天主教信仰,他們卻勇敢地拒絕了,派人告訴大主教,他們是耶穌基督被戰勝的僕人;他們都死於這段經文預言的安慰之中。
啟示錄 13:8 上帝在此向祂的先知顯明,除了少數祂揀選得永生和救恩的人,以及基督用祂的血所救贖並將保守他們免受這污染的人之外,所有人都將普遍順服教宗權。
啟示錄 13:9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要麼,讓他聽已經說過的話,並小心不要成為那些崇拜獸的人之一;要麼,讓他聽接下來關於敵基督及其追隨者毀滅的內容。但從這句話在其他經文中的用法來看,它經常被用來引起對某些顯著事物的注意,因此似乎更適用於前面所說的。這句話也進一步讓我們知道,(相對而言)拒絕崇拜獸的人數將非常少,事實也證明如此。
啟示 13:10 正如上帝在舊約時代藉著先知們的慣例,當祂宣告對祂子民的審判時,會藉著預言他們敵人的毀滅來安慰他們;同樣,在這裡,藉著祂這位新約先知,祂向祂的教會保證,敵基督也將有其終結,並將以他對待他人的方式,即藉著擄掠和刀劍殺戮,來償還他所施加的。事實上,上帝最常以報應來懲罰的罪,莫過於不義和不憐憫的罪(其中迫害是最顯著的),如以賽亞書 33:1-2 所述。
**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意即(q.d.)上帝的子民有時間來操練他們的信心和忍耐:忍耐,因為他們可能要等待很長時間才能得救,並且在此期間要遭受許多嚴酷的事情;信心,因為他們的得救將是眼不能見的事,他們除了上帝的應許之外,沒有任何保障。
啟示錄 13:11 關於這另一隻獸所代表或象徵的意義,存在著巨大的爭議。天主教作家說,牠是敵基督來臨之前將出現在世上的一些傑出騙子。另一些人則認為牠是阿波羅尼烏斯·泰亞努斯(Apollonius Thyaneus)所施行的魔法,摩爾博士(Dr. More)已充分證明這種觀點的虛妄。大多數新教作家都同意牠就是敵基督本身,只是以另一種形式出現。兩者的目的、時間和權力都是相同的;這另一隻獸也沒有被賦予其他形象;在本章末尾,我們將只提到一隻獸,啟示錄 13:16-18 中提到的獸的印記、名字和數目,都只屬於一隻獸;我們將發現兩者的權力是相同的;牠之所以被稱為「另一隻」,是因為牠以另一種形式或另一種類型出現。前一隻獸象徵敵基督的世俗權力;這隻則象徵牠的教會權力。
**牠從地中上來**:要麼是因為牠的出身比另一隻獸卑微,要麼是因為牠悄無聲息地進入世界。最好的解經家認為這裡指的是教宗和神職人員。
**有兩角如同羊羔**:牠聲稱擁有基督的權柄,作為祂的代表,因此被說成有羊羔般的角。
**說話好像龍**:但牠說話卻很可怕;或者牠的教義是使徒所稱的「鬼魔的道理」;或者牠的言行舉止像那條大紅龍。
啟示錄 13:12 第一隻獸的權柄是說大話和褻瀆話,並與聖徒爭戰並戰勝他們(啟示錄 13:5,7)。這種權柄也將由教宗權行使(根據這個預言),時間已經證明了它的真實性。正如在它達到權力頂峰之前,它曾說服後來的皇帝建立偶像崇拜和迷信;所以現在它掌握了權力,並被第一隻獸立為教會的頭,它現在積極地使所有在其權力之下的人服從那些皇帝所頒布的法令、諭旨和命令;它寧願以他人的名義行事,也不願以自己的名義行事;這樣,如果有人不服從,它就可以指控他們煽動叛亂或不服從帝國法律,或與古老傳統不符等等。因此,它使他們崇拜第一隻獸而不是它自己。
啟示錄 13:13 **又行大奇事**:是虛假的奇事(帖撒羅尼迦後書 2:9),是上帝允許假先知所行的(申命記 13:1-2)。先知是真還是假,不應從他們所行的神蹟奇事來判斷,而是從他們所教導的教義,以及他們藉著這些神蹟所要建立的教義來判斷。
**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行了像以利亞所行的那樣大的奇事。
啟示錄 13:14 主向祂的先知顯明,教宗權將藉著何種手段欺騙世界,即藉著聲稱能行神蹟,而它確實有能力行這些神蹟(羅馬教會的教義對此已眾所周知),所有這些都是在獸的眼前行的,即為了牠的榮耀,並為牠贏得聲譽。正如上帝賜予祂的先知和使徒能力去行真正的神蹟,以證實他們從祂而來的使命和他們所帶來的教義;祂也允許其他人去行虛假的奇事,以證實他們的錯誤教義。因此,使徒描述敵基督的來臨是帶著一切能力、神蹟、虛假的奇事,以及一切不義的欺騙(帖撒羅尼迦後書 2:9-10)。
**又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服他們為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造一個像**:這些話顯示了這後一隻獸的意圖,即為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造一個像。梅德先生(Mr. Mede)在這裡的觀點在我看來最好,他認為「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是指龍,我們在啟示錄 6:1-17 中讀到牠的傷。牠是異教皇帝的象徵,上帝將他們根除。敵基督的意圖是為那古老的獸造一個像,使牠可以再次活過來;他藉著建立圖像崇拜和呼求聖徒來做到這一點;異教偶像崇拜主要在於他們崇拜死後在他們中間有名望的人,將他們作為他們至高神的媒介,以及崇拜他們的圖像和雕像。為這隻獸造像,就是恢復相同的偶像崇拜,只是將異教徒死後崇拜的王子和偉大士兵的名字,改為聖徒的名字;在這像中,龍再次活過來:眾所周知,羅馬神職人員如何藉著聖徒行神蹟的故事來欺騙人們陷入這種偶像崇拜。
啟示錄 13:15 啟示錄 13:11 中提到的獸,有能力將生命賜給這種新形成的偶像崇拜,使其符合異教徒的崇拜,其中古老的獸再次活過來:牠藉著其諭旨、教宗詔書和教會法規,以及對那些不順從其偶像崇拜者(視為異端)的開除教籍和譴責,賦予其生命;之後,被如此判決的人就被交給世俗權力處死。
啟示錄 13:16 這裡不應理解為任何特定的標記,而只是羅馬天主教信仰對所有人的普遍強制。牠的印記無非是宣稱其信仰和宗教,或誓言服從其命令,我們知道這在教宗權在任何國家盛行時都是其慣例。
啟示錄 13:17 **使無人能買賣**:羅馬天主教會藉著其開除教籍來實現這一點;這始於拉特朗會議(Lateran Council),該會議詛咒所有接待瓦勒度派(Waldenses)或與他們交易的人;已故的阿馬(Armagh)大主教在其著作《教會繼承論》(De Successione Ecclesiae)中,向我們介紹了法國一次大會(Synod)的這樣一條教規,該教規明確禁止與異端進行任何買賣交易。帕雷烏斯(Paraeus)告訴我們,教宗馬丁五世(Pope Martin V)在康斯坦茨會議(Council of Constance)的教宗詔書中,對這個預言作了最好的解釋,他在其中禁止羅馬天主教徒允許任何異端在其國家居住,或進行任何交易,或從事任何行業,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民事服務。
**除了那有獸印記、或有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人**:關於獸的名字和數目,一直存在著巨大的爭議。我必須承認自己無法區分獸的印記、名字和數目;它們可能都指同一件事,即羅馬天主教信仰的宣稱。有些人認為數目包含在名字中,而這個名字是「DATEINOS」,其中包含數目六百六十六;我們稍後會更詳細地討論。
啟示錄 13:18 **在這裡有智慧**:意即(q.d.)上帝的智慧,那不可測度的智慧,在考驗祂的教會中顯明出來;或者(這更可能是其意義),這是一個將考驗人類智慧的點。
**凡有聰明的,可以計算獸的數目**:讓那些在靈性上有智慧的人計算獸的數目。
**因為這是人的數目**:這是可以按照人類計算方式來計算的數目。
**牠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這意味著什麼,在各時代都考驗著最偉大的神學家的智慧。一位晚近的博學而有價值的作家認為,666 並不代表一個確定的數目,而是一個不確定的數目,而且不是指年數,而是指有害的錯誤,敵基督可以藉著這些錯誤的散佈和維護而被識別。但大多數解經家認為,這裡應理解為一個數目,而且是一個確定的年數:但他們又分為兩派;一些人認為這些年數決定了這隻獸的傾覆時間;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們決定或定義了牠開始統治的年份或時間,即牠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年時期的開始時間:那些認為這個數目決定牠何時傾覆的人,大多數將其理解為公元 1666 年,這使得許多善良和一些博學的人對那一年抱有期望(儘管我們看到在這件事上他們被欺騙了)。
我們國家的一位同胞,他寫了一篇關於獸的名字、數目和特徵的英文論文,更有可能地判斷這個數目決定了牠以「普世主教」的頭銜開始統治的時間,那大約是公元 606 年;但這樣似乎少了六十年;為了回答這個異議,上述作者(N. Stephens)試圖證明,根據我們的計算是公元 606 年,根據但以理的年代學則是 666 年;因為這是羅馬帝國的第六百六十六年,他說,這應該從那個帝國首次入侵教會時算起,那是在西塞羅(Cicero)和安東尼(Antonius)擔任執政官時,大約在基督降生前六十年;因為那時羅馬人首次征服了猶太人,即上帝的古老教會。至於這個觀點,除了證明 666 必須從那個紀元算起之外,沒有什麼可證明的;因為如果承認這一點,獸統治的開始時間大約落在公元 666 年。我只想說,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微不足道的觀點。這使得這個預言預測了這隻獸何時開始顯現其權力,因此它被稱為牠名字的數目(聖經中名字常指統治和權力)。
但還有另一個觀點,這是博學的波特博士(Dr. Potter)在他的著作《六百六十六數目的解釋》(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Number Six Hundred and Sixty-six)中提出的;這本書因其卓越的智慧和學識而備受推崇,並受到摩爾博士(Dr. More)和梅德先生(Mr. Mede)的高度讚揚,他們的評價也附在書前;梅德先生在其中說:「這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成功的論文,」——儘管他最初帶著許多偏見閱讀這本書,但讀完後,他卻充滿了敬佩。他所依據的基礎是,這個數目應透過啟示錄 21:17 中新耶路撒冷城牆尺寸的對應數目 144 來解釋;他證明這應理解為平方尺寸,如啟示錄 6:1-17 所述;因為城牆不可能高 144 肘,也不可能寬 144 肘;但在平方尺寸上是這麼多,即高 12 肘,寬 12 肘(因為長度無法理解);因為一堵長 144 肘的牆不可能圍繞一座周長 91 弗隆的城市。
同樣,他認為 666 應該透過該數目的平方根來計算,即 25.8。因此他得出結論,正如 144 的平方根 12 是上帝的數目,25 是敵基督數目 666 的平方根;藉著這種謎語般的表達,我們被教導敵基督將是一個政治實體,它將像上帝在祂教會中似乎偏愛 12 這個數目一樣,偏愛 25 這個數目。在舊約之下,上帝將祂的教會建立在十二位族長之上,它由十二個支派組成:以西結書 48:31 和本書啟示錄 21:12 中提到的耶路撒冷有十二個門;啟示錄 21:21,這些是十二顆珍珠;在門口(啟示錄 21:12)有十二位天使;城牆(啟示錄 21:14)有十二個根基,上面有十二使徒的名字;啟示錄 21:16,城市的尺寸是十二萬弗隆;啟示錄 22:2,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所有這些都表明 12 是上帝在祂教會中偏愛使用的數目,也是城牆尺寸 144 肘(啟示錄 21:17)和下一章中基督隨從人數 144,000 的平方根。
相反地,25 是 666(加上分數)的平方根,這是獸的數目;這位博學的作者證明,教宗和他的神職人員在最初建立他們的教會時,就像上帝偏愛 12 這個數目一樣,偏愛 25 這個數目。他們最初將羅馬分為 25 個教區(取代了舊的 35 個部落),在這些教區上設立了 25 位樞機主教(這是他們最初的數目),他們有 25 座教堂:他們為城市建造了 25 個門;最後他們也將他們的信條條款歸結為 25 條。這位博學的作者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以西結書 17:1-20:49, 22:1-31)。他還在以西結書 24:1-26:21 中展示了他們如何在許多較不重要的事情中偏愛 25 這個數目。這似乎是一個非常可能的觀點。我進一步將我的讀者引導至這位博學作者的書,他在其中以極大的智慧和學識闡述了這些事情。在這種多樣性中,我將不作任何確定的判斷,但我已簡要提及我認為最有可能的解釋,關於這個神秘的數目 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