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說:『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的,說:
2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看出他們是假的來。
3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
4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5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裏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6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
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8「你要寫信給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說:
9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毀謗話,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
10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11[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12「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那有兩刃利劍的,說:
13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棄絕我的道。
14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裏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
15你那裏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16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裏,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1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着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18「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上帝之子說:
19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
20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
21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22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
23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24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就是一切不從那教訓、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我告訴你們,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
25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
26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27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28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29[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 啟示錄 第二章
啟示錄 2:1-7 約翰奉命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或稱讚或責備。
啟示錄 2:8-11 士每拿教會。
啟示錄 2:12-17 別迦摩教會。
啟示錄 2:18-29 推雅推喇教會。
**本章導言**
在進入個別書信之前,有幾點是所有書信都應注意的:
1. 上帝以這種形式(如同人寫信給朋友)寫信,表明基督對教會——祂的新婦——的愛。
2. 並非寫了七本書,而是一本書中包含這七封書信,每間教會或教會在不同時期都可以從中學習與自己相關的內容。
3. 這些書信涉及信仰和行為,寫得清晰明瞭,沒有神秘的表達。
4. 所有書信的宗旨都是教導、責備、稱讚和安慰。
5. 它們都指向教會的牧者,作為他們的領袖,但內容關乎整個教會。
6. 此外,也觀察到基督在每封書信的開頭,都以第一章異象中提到的某些特徵來表明自己。
* 啟示錄 2:1:「那右手拿著七星的說這些話。」(啟示錄 1:16)
* 啟示錄 2:8:「那首先的、末後的,那曾死過又活過來的說這些話。」(啟示錄 1:17-18)
* 啟示錄 2:12:「那有兩刃利劍的說這些話。」(啟示錄 1:16)
* 啟示錄 2:18:「上帝的兒子,那眼睛如火焰,腳像光明的銅的說這些話。」(啟示錄 1:14-15)
* 啟示錄 3:1:「那有上帝的七靈和七星的說這些話。」(啟示錄 1:4, 16)
* 啟示錄 3:7:「那拿著大衛的鑰匙,那聖潔、真實的,那開了就沒有人能關的說這些話。」(啟示錄 1:5, 18)
* 啟示錄 3:14:「那為阿們的,為誠實真實見證的說這些話。」(啟示錄 1:5)
以弗所是小亞細亞的主要城市,位於其西部,瀕臨愛琴海;這是一個財富和貿易發達的城市,但非常崇拜偶像和迷信,以其亞底米神廟聞名。保羅曾兩次到訪那裡;第二次停留約三年(使徒行傳 18:1-20:38)。他因一場騷亂被趕到馬其頓,並將提摩太留在那裡(提摩太前書 1:3)。從使徒行傳 20:17 看來,那裡不只一位牧者;但他們都是「使者」(天使),因其職責的合一性,都被稱為「一位使者」。
**啟示錄 2:1** 「那右手拿著七星的說這些話」:即基督(啟示錄 1:16, 20),祂尊榮祂的牧者,向他們施予特別的恩惠,並會保護他們。「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祂特別關注祂的教會,並非一個閒散的旁觀者,而是親自與祂的教會同在,觀察其中所有人的行為和各盡其職,並隨時準備賞賜或懲罰他們。
**啟示錄 2:2** 「我知道你的行為」:這些話出現在所有七封書信的開頭,不能解釋為表示認可的知識,如詩篇 1:6,而是指理解上的全面掌握,表明基督的無所不知;儘管主確實理解並認可這間教會的一些特定行為。「你的勞碌,你的忍耐」:他們在傳播基督的知識和福音真理上的勞碌,以及他們耐心地背負十字架。「你也不能容忍惡人」:他們的熱心和熱情,不容忍在判斷上錯誤或生活上邪惡的人留在他們的團契中。「你也曾試驗那自稱是使徒卻不是使徒的」:在早期教會中,有些人虛假地聲稱直接從基督那裡得到呼召或使命,來傳講他們所傳的,但這間教會不容忍他們。從保羅寫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看來,當時有假教師在那間教會中非常活躍;可能是伊便尼(Ebion)和克林妥(Cerinthus)(他們都生活在那個時代,克林妥在亞細亞傳道),或他們的門徒,可能是其中一些人。他們試驗他們,可能是藉著上帝的話語,按照其中給出的試驗諸靈的規則。「並且查出他們是說謊的」:並發現他們沒有這樣的直接使命,也沒有來自基督的權柄。
**啟示錄 2:3** 「你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困倦」:你曾忍受假教師的抵擋,以及猶太人和異教徒的迫害;因為此時多米田(Domitian)發動了第二次迫害。「你也有忍耐」:恩惠(帶著平靜和順服)去承受上帝在任何形式的邪惡中的旨意。「為我的名勞苦」:為我積極地勞苦,傳播我的福音真理,也消極地在試煉和迫害的爐中忍受。「並不困倦」:你堅持不懈,既沒有被假教師誘惑到其他教義,也沒有失去你的正直和聖潔的生活。
**啟示錄 2:4**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有些事我要指責你,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近來你在傳播我的福音和維護我的真理上不再那麼熱心。這間教會中許多人對上帝和對弟兄的愛,可能已經冷卻,儘管沒有完全熄滅。
**啟示錄 2:5**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即你以前的愛心程度如何,並與現在的狀況比較。「並要悔改」:人的悔改,既指心意的改變,也指行為的改變。「行起初所行的事」:恢復你以前的愛心熱情和對善工的熱心。「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如果你不這樣做,我這認識你並在你中間行走的,將會顯明自己是你的敵人。「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並將你從教會中除去,對你說:「羅阿米」(Lo-ammi),你不是我的子民。這個威脅早已實現;因為現在著名的以弗所教會在哪裡呢?
**啟示錄 2:6** 「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你還有這點值得稱讚。「就是你恨惡尼哥拉黨人的行為」:你恨惡那些教導妻子共用合法,以及吃祭偶像之物的人的行為;因為他們說,這些是尼哥拉黨人的教義,這個名稱來自一個名叫尼哥拉的人;但無論他是否是使徒行傳 6:5 中提到的七位執事之一(他們說,為了避免嫉妒的指責,他把他的妻子,一個美麗的女人,帶出來並讓她賣淫),還是來自其他同名的人,我無法確定。「這也是我所恨惡的」:上帝作為祂自己秩序和人類社會的愛護者,恨惡那些與祂話語的規則相悖,並導致人類社會混亂的教義和行為。
**啟示錄 2:7**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上帝賜予理解我所說之話的能力和權柄的人。這是一種基督常用來激發人們注意力的說法(馬太福音 11:15, 13:9, 43;馬可福音 4:9, 23, 7:16);我們將在這兩章中再次發現它六次;有些人因此推斷,這些書信中包含一些神秘的、比喻性的和預言性的內容,因為它是一種常用於許多比喻開頭的說法。「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上帝的聖靈,所有聖經都來自祂的默示。「眾教會」:不僅是以弗所的教會,也包括亞細亞其他地方或世界任何部分的教會。「得勝的」:即在與世界、肉體和魔鬼爭戰的信心善戰中得勝的人。「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我將賜予他分享我的功德和永生;這些蒙福的享受以「吃」的概念呈現給我們(路加福音 12:37, 22:28 等;約翰福音 10:28)。這是祂應許我們的應許(約翰一書 2:25)。天堂以這種概念向我們表達,參考創世記 2:9 中提到的生命樹,它在舊的樂園中;因為它補充說:「在上帝樂園的中央」;或者,這與基督自己是同一回事,祂是啟示錄 22:2 中提到的生命樹;天堂的幸福如此表達(帖撒羅尼迦前書 4:17):「我們將永遠與主同在。」這是寫給第一間教會的書信的總結,那些認為這些書信是預言性的人,將其理解為指使徒時代所有原始教會,或其大部分時代,因為約翰本人生活在第二次迫害之下。
**啟示錄 2:8** 士每拿是愛奧尼亞的一個城市;我們沒有讀到福音何時或由誰首次在那裡傳播並建立教會;我們也無法確定這間教會的使者是指誰:見啟示錄 1:20。它不是單一個人是可能的,因為他用複數說話(啟示錄 2:10):「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希臘文:ἐξ ὑμῶν)。「那首先的、末後的,那曾死過又活過來的說這些話」:關於這句話的意義,見啟示錄 1:8, 17, 18 的注釋;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在對這間遭受巨大苦難和迫害的教會說話時,如何選用一個適合安慰他們的名字;因為祂自己曾死過,但現在活著,祂活著,那些信祂的人,因為祂活著,也將活著(約翰福音 14:19);而且祂既是首先的,也將是末後的,祂將超越所有敵人,最終戰勝他們。
**啟示錄 2:9**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的患難」:雖然「知道」這個詞不一定表示認可,但對於以弗所和士每拿教會,所提到的特定行為向我們保證,上帝認可他們為祂的名耐心受苦。「你的貧窮」:以及他們因承認和宣揚基督的福音而陷入的貧困狀況(就外在事物而言),他們的財產被奪走等等。「你卻是富足的」:但他們仍然富足,既真實地在上帝的愛和恩惠中富足,也在上帝的眼中富足,上帝認為那些在屬靈習慣和善工(這些習慣的實踐)上豐富的人是富足的。「我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毀謗話,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上帝也知道祂教會敵人的惡言,無論是那些以割禮和律法自誇,並聲稱自己是亞伯拉罕後裔的猶太人;還是那些可能在此處指的假基督徒(以比喻稱他們為猶太人;猶太人曾是上帝唯一的教會)。「乃是撒但一會的人」:但他們實際上是一群魔鬼,或魔鬼的兒女,他們行魔鬼的作為,不斷誹謗真基督徒,並像他們的父一樣殺害聖徒,他們的父從起初就是殺人的。
**啟示錄 2:10**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你可能會遭受比你已經遭受的更嚴峻的事情,迫害才剛剛開始;但要鼓起勇氣,不要害怕你的敵人(馬太福音 10:28)。「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你們將被猶太人和異教徒下在監裡,他們是魔鬼的工具,執行魔鬼對你們的惡意;這應該鼓勵你們,你們的爭戰是與人類共同的敵人,並教導你們憐憫並為迫害者禱告,他們只是魔鬼的工具,魔鬼已將惡意充滿他們的心,使他們敵對你們。「叫你們被試煉」:使你們的信心、愛心、忍耐、順服得以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解經家對這「十日」所指的時間長度意見不一;有些人認為是指十次迫害的整個時期,但那持續了兩百多年;另一些人認為是指圖拉真(Trajan)迫害的十年,從公元 99 年到 109 年。還有一些人觀察到,十日有兩百四十小時,這恰好是從公元 85 年(第二次迫害開始,約翰當時正處於其中)到公元 325 年(所有迫害停止)的年數。但撇開這些臆測不談:它要麼是一個確定的數字代表不確定的數字;要麼,它表示許多日子;如創世記 31:42:「你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即許多次;撒母耳記下 19:43;約伯記 19:3 也是如此。要麼它表示短暫的時間,如創世記 24:55;阿摩司書 5:3, 6:9。如果我們將這封書信理解為僅關乎當時士每拿的教會,它可能表示短暫的時間。如果我們將其理解為預言性的,描述所有教會的狀況,直到異教徒迫害停止(這超過兩百四十年),那麼「十日」則表示很長的時間。「你務要至死忠心」:堅守你的信仰和聖潔的宣告,直到你在此世生命的終結,「我就賜給你生命的冠冕」:我將賜給你永生和救恩,這將是巨大的賞賜。它被稱為「公義的冠冕」(提摩太後書 4:8)。
**啟示錄 2:11**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關於這些經文的解釋:見浦爾對啟示錄 2:7 的注釋。「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我們在啟示錄 20:6, 14 讀到第二次死:其意義是,他將在審判日逃脫靈魂和身體的永恆定罪。那些認為這些書信是預言性的人說,士每拿教會是所有基督教會的類型,直到公元 325 年(當時君士坦丁戰勝李錫尼,並賜予基督教會安息與和平),那段時期都是羅馬皇帝嚴酷迫害的時期,直到那時,所有皇帝都是異教徒。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在這間教會中沒有責備任何事;上帝的教會在火中總是保持其純潔性最好;但無疑,在那個時期有許多背道和其他錯誤,但上帝對祂子民的試探給予了很大的寬容;因此,儘管約伯表現出許多不耐煩,但我們仍被呼召將他視為忍耐的榜樣。
**啟示錄 2:12** 別迦摩是特羅亞的一個著名城市;我們在聖經其他地方沒有讀到別迦摩,但我們讀到保羅在特羅亞(使徒行傳 16:8, 11, 20:5, 6),並在那裡傳講基督(哥林多後書 2:12)。「那有兩刃利劍的說這些話」:見啟示錄 1:16 的注釋。
**啟示錄 2:13** 「我知道你的居所」:上帝知道祂所有子民的處境,他們住在哪裡,以及他們如何在其居所中行事為人。「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魔鬼藉著他的異教徒代理人和敵基督的官員統治的地方。「你還堅守我的名」:我的真理之道,我藉此被認識,如同人藉著他的名字被認識。「並沒有棄絕我的真道」:無論是藉著口中的話語,還是藉著任何背離這信仰的行為,儘管你曾受到誘惑者和迫害者的試探,也曾目睹那些為信仰被處死的人。「就是在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奇怪的是,沒有任何教會歷史提到這位殉道者安提帕,這表明他在世上是一個默默無聞的人;但基督看見並注意到那些屬於祂的小人物,儘管世人忽略他們。我們無法從任何歷史中提供這位殉道者的記載,這使得一些人認為這封書信完全是預言性的,並且安提帕不指任何特定的人,而是指所有反對教皇的人,彷彿它是「反教皇」(Antipapa)。但肯定當時士每拿教會有一位名叫安提帕的殉道者,他為真理受苦,儘管我們不認為這間教會是多年來所有福音教會的類型。
**啟示錄 2:14**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雖然我有很多值得稱讚你的地方,但我也有一些事情要指責你,並抱怨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藉著巴蘭的教訓,他指的是尼哥拉黨人的教訓(正如他在啟示錄 2:15 中解釋自己),這與巴蘭的教訓相似。「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我們在民數記 24:1-25:18 中讀到的巴蘭,他被摩押王巴勒召來咒詛以色列,當他發現上帝阻止他,並將他的舌頭從咒詛轉為祝福時,最終教導巴勒如何將絆腳石放在他們面前,使他們跌倒,即讓摩押婦女引誘他們與她們行淫,然後與她們在偶像廟中宴樂,並吃祭過偶像的食物。
**啟示錄 2:15** 「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黨人的教訓」:他說,你容忍在你的團契中有污穢的人,他們主張淫亂是合法的,以及吃祭偶像之物是合法的,這與巴蘭給巴勒的教訓或建議完全吻合,目的是藉著使以色列人與上帝分離來削弱他們。他的建議奏效了,導致兩萬四千名以色列人被毀滅。「這也是我所恨惡的」:我仍然是那位上帝,我恨惡這樣的教義,就像我在巴勒時代一樣。
**啟示錄 2:16** 「所以你當悔改」:你這對這些事視而不見的人,改變你的心意和行為,讓那些接受這些觀點並陷入這些污穢行為的人改變他們的心和行為;「不然,我就快臨到你那裡」:我將迅速臨到你那裡,並懲罰你:見浦爾對啟示錄 2:5 的注釋。「用我口中的劍與他們爭戰」:並用我的話語與他們爭戰;要麼使他們信服,要麼對他們宣判;或者,藉著興起其他教師,他們將更忠實地傳講我的話語,他們的教義將像一把劍,吞噬並毀滅他們。
**啟示錄 2:17**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見啟示錄 2:7 的注釋。「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吃」:這裡明顯暗示了上帝在曠野中用天上的糧食餵養祂的子民,這糧食被稱為「天使的食物」(詩篇 78:25)。我們在出埃及記 16:31, 32 中讀到它的故事;上帝命定將一罐嗎哪存放在約櫃中,作為上帝恩典的紀念(希伯來書 9:4)。它是基督的預表,基督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真糧(約翰福音 6:32, 33)。這裡它指基督自己,以及祂恩典的所有影響,無論是為了力量還是安慰。正如勝利之後通常會有宴席一樣;基督應許那些在屬靈爭戰中爭戰並得勝的人,將以祂自己和祂聖靈的影響來宴請他們。「並賜他一塊白石」:古代石頭的用途如此多樣,以至於給了解經家很大的自由來解釋這裡提到的白石的意義。他們用石頭(就像我們後來用籌碼一樣)來計數;他們也用於審判,用刻有名字的白石宣告無罪,而用黑石定罪;他們也用於選舉中的投票等等;他們還用石頭來標記幸福或幸運的日子,並用其他石頭來標記他們認為不吉利的日子;最後,他們用石頭作為獎勵給那些在比賽中獲勝的人。因此,解經家對此是普遍的獎勵應許,還是更具體的赦免和無罪宣告的應許;或者,是生命揀選的確據,意見不一。它似乎最恰當地解釋為赦免,或罪得赦免的通知,或更普遍地指獎勵。藉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知道」,似乎也指同一件事,聖靈與他們的靈同證他們是上帝的兒女。他們說,在那些用於赦免人或投票的白石上,被赦免或被選者的名字通常會被寫上,除了擁有者之外,沒有人知道,除非他們透露,這個典故就是指這種習俗。那些認為這間教會是類型的人說,它預表了教皇統治時期,直到瓦勒度派和阿爾比派迫害結束時的福音教會,當時約有十萬人被八千名天主教徒殺害;或者,是指敵基督首次坐在上帝殿中的時期,如啟示錄 13:1-18,以及婦人逃到曠野,啟示錄 12:1-17。
**啟示錄 2:18** 推雅推喇是米西亞或呂底亞的一個城市,離馬其頓的主要城市腓立比不遠;因為呂底亞,一個經營紫色布料的商人,來自這個城市,她去腓立比做生意,正如我們在使徒行傳 16:12, 14 中讀到的。「眼睛如火焰」:見啟示錄 1:14, 15:它表示憤怒的眼睛,或敏銳而洞察的眼睛。將祂的腳比作光明的銅,似乎表示祂的道路和護理方式的純潔和聖潔,以及祂在其中的堅定和穩固。
**啟示錄 2:19** 「我知道你的行為」:這間教會的事奉行為是基督所知道的,不僅是全面掌握的知識,也是認可的知識。「愛心」:祂對處於困境中的基督徒的愛心。「服事」:祂在事奉中的勤勉。「信心」:祂的信心,以及對基督和福音真理的堅守。「忍耐」:祂溫順地承受十字架和試煉。「你的行為」:祂的其他行為,是信心和愛心的果實。「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先前更多」:祂在屬靈習慣和善工(這些習慣的果實)上的進步。
**啟示錄 2: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見浦爾對啟示錄 2:4 和啟示錄 2:14 的注釋。「就是你容讓那婦人耶洗別」:啟示錄 2:6, 15 中提到的尼哥拉黨人的教義,在經文的後半部分清楚地表達出來,即主張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是合法的;所以無論這個婦人是誰,顯然她是那個污穢教派的一員。同樣清楚的是,她被稱為耶洗別,是暗指亞哈的妻子,那個邪惡的婦人,我們在列王紀上 16:31 中讀到她。她是引導她丈夫亞哈事奉和敬拜巴力的工具。同樣清楚的是,她是一個聲稱有神聖啟示的人;她自稱是女先知;並且她在公開場合教導,除了女先知之外,沒有婦女可以這樣做(哥林多前書 14:34;提摩太前書 2:11, 12);而且她教導婦女共用,以及行淫和吃祭偶像之物是合法的,這與使徒的教義直接相反(哥林多前書 9:10)。但她究竟是誰無法確定;因為儘管我們承認這間教會是教皇統治時期教會的類型,而教皇的會堂(它主張這兩件事)是其反類型;但肯定當時這間教會中有一位著名的異端淫婦,教會的管理者沒有約束她,也沒有將她逐出團契;這就是基督對這間教會及其官員所不滿的地方,他們本應約束她在教導這些教義(與前面提到的使徒教義相悖)方面的過度行為,以及完全不允許她教導,因為她不是女先知,儘管她聲稱是。
**啟示錄 2:21** 「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我沒有立刻對付她,而是給了她一段忍耐的時間,沒有一開始就剪除她;但她不可救藥,繼續她的罪惡行徑。
**啟示錄 2:22** 「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一種與她犯罪所用的床不同的床,不是安逸享樂的床,而是痛苦折磨的床。被誘惑的人也無法逃脫,他們也將被投入大患難、良心的痛苦折磨,或更身體上的苦難,要麼來自上帝更直接的手,要麼來自人的手。「除非他們悔改自己的行為」:這應當假定為上帝所有審判威脅的前提,其執行通常可以藉著悔改來避免,上帝的忍耐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祂給最邪惡的罪人悔改的機會。
**啟示錄 2:23** 「我又要殺死她的兒女,叫他們死」:我將毀滅那些被她誘惑的人;除非這裡威脅的是某種特殊的死亡,例如瘟疫。「眾教會就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推雅推喇附近的眾教會將知道,我是一位不僅注意到公開、可恥的行為,而且注意到人心隱秘的思想、動機、謀劃和意圖的上帝(詩篇 7:10;耶利米書 11:20, 17:10);而且我是一位公義的上帝,將按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啟示錄 2:24** 「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你們這些牧者,因為他們與推雅推喇的其他人有所區別。這個詞再次是複數,這讓我們知道這些書信不是寫給單一的人。「就是一切不服從那教訓」:推雅推喇教會的其餘成員,他們沒有接受耶洗別等人所宣揚的尼哥拉黨人的教義。「不曉得他們所謂撒但深奧之理的人」:那些誘惑者稱他們的教義為「深奧之事」,是向他們啟示的偉大奧秘;正如上帝有「深奧之事」(哥林多前書 2:10)一樣,這些誘惑者也聲稱他們的教義是「深奧之事」:基督稱它們為魔鬼的奧秘,撒但的深奧之事。「我將別的重擔加在你們身上」:我不會加給你們其他試煉和苦難的重擔。
**啟示錄 2:25** 「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到我來」:比你們已經承受的更重。或者,除了你們從使徒那裡得到的誡命之外,沒有其他誡命:上帝的誡命被稱為重擔(馬太福音 11:30;使徒行傳 15:28)。「總要持守,直到我來」:堅守你們的信仰、信心和聖潔,直到我來審判。
**啟示錄 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見浦爾對啟示錄 2:7、啟示錄 2:11、啟示錄 2:17 的注釋。這裡將「得勝」解釋為「遵守基督的命令」;即要麼遵守祂所吩咐的行為,要麼像祂一樣行事為人,並堅持到底,直到他或他們的生命終結。「我必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要麼是審判那些過著異教徒生活的人;要麼是使列國歸信;或者,最有可能的是,他將在審判日與我一同坐在寶座上(馬太福音 19:28),並審判世界(哥林多前書 6:2)。
**啟示錄 2:27** 「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鐵杖要麼表示一根正直的杖,不易彎曲變形;要麼表示一根嚴厲的杖,這很可能是其意義:見詩篇 2:9;詩篇 12:5。詩人將這些話應用於基督,以及教會(啟示錄 12:5):這裡應用於個別聖徒,他們要麼在基督他們的元首裡,要麼與基督作為他們的領袖一同轄管列國,用上帝的話語有力地使世人知罪並認識公義。「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碎」:所有異教和異教偶像崇拜都將被打碎。或者,在審判日,那些堅忍的聖徒將與基督一同坐著,嚴厲地審判並定罪世界;那時他們將被打碎,永不再被修復或黏合。「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因為我父已將這樣的權柄賜給我,我也將賜給所有他們。
**啟示錄 2:28** 「我還要賜給他晨星」:要麼是榮耀的光,上帝蒙福的異象,要麼是永生的確切盼望;要麼是聖靈,彼得後書 1:19 如此稱呼;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我自己。基督自己不是被稱為「公義的日頭」(瑪拉基書 4:2),而是「晨星」(啟示錄 22:16),因為祂在榮耀上超越所有其他星辰,並藉著祂福音的光驅散無知和錯誤的黑暗:我將使他分享我自己。
**啟示錄 2:29** 這裡這封書信的結尾與所有其他書信的結尾相同(啟示錄 2:7, 11, 17):見浦爾對啟示錄 2:7 的注釋。那些認為這封書信是類型和預言性的人,將其視為基督所有教會的類型,從約公元 1260 年,或瓦勒度派迫害結束時,直到新教信仰廣泛傳播,整個國家都接受它,大約在 1560 年,那時英格蘭和蘇格蘭已將其定為國教:在此之前,它已在德國、瑞士、法國和許多其他地方盛行,成為整個城市和特定管轄區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