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詩篇 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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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合和本 詩篇 第40章

1大衛的詩,交與伶長。 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 他垂聽我的呼求。

2他從禍坑裏, 從淤泥中,把我拉上來, 使我的腳立在磐石上, 使我腳步穩當。

3他使我口唱新歌, 就是讚美我們上帝的話。 許多人必看見而懼怕, 並要倚靠耶和華。

4那倚靠耶和華、 不理會狂傲和偏向虛假之輩的, 這人便為有福!

5耶和華-我的上帝啊,你所行的奇事, 並你向我們所懷的意念甚多,不能向你陳明; 若要陳明,其事不可勝數。

6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 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 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

7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 你的律法在我心裏。

9我在大會中宣傳公義的佳音; 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 耶和華啊,這是你所知道的。

10我未曾把你的公義藏在心裏; 我已陳明你的信實和你的救恩; 我在大會中未曾隱瞞你的慈愛和誠實。

11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向我止住你的慈悲! 願你的慈愛和誠實常常保佑我!

12因有無數的禍患圍困我, 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 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 我就心寒膽戰。

13耶和華啊,求你開恩搭救我! 耶和華啊,求你速速幫助我!

14願那些尋找我、要滅我命的,一同抱愧蒙羞! 願那些喜悅我受害的,退後受辱!

15願那些對我說阿哈、阿哈的, 因羞愧而敗亡!

16願一切尋求你的,因你高興歡喜! 願那些喜愛你救恩的,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

17但我是困苦窮乏的,主仍顧念我; 你是幫助我的,搭救我的。 上帝啊,求你不要耽延!

# 詩篇 第40章

詩篇 40:1 【論旨】本詩篇頌揚上帝對詩人及其子民所施的偉大恩惠與憐憫。顯然,大衛在詩篇中有些話是以他自己的名義和身份說的,有些話則是以基督的名義和身份說的,因為他是基督的傑出預表;有時他會在同一篇詩篇中以這兩種身份說話,如前所述。本詩篇似乎就是這種情況;其中有些段落不可能屬於基督,如詩篇 40:13,有些則不完全屬於大衛,或當時教會的狀況,而只屬於基督和新約時代,如詩篇 40:6-7。大衛藉由自己的經歷,闡明信靠上帝的益處(詩篇 40:1-5)。基督的順服與獻祭(詩篇 40:6-10)。他為罪受苦;他熱切的禱告(詩篇 40:11-17)。

詩篇 40:2 **我曾耐性等候**。希伯來文:**在等候中我等候**;這種詞語的重複表示他殷勤、熱切、耐心地、堅忍不拔地等候,直到上帝樂意幫助他。**他向我傾聽**,或**俯身**,即他自己,如士師記 16:30 中此詞的譯法;或**他的耳朵**,如詩篇 17:6、31:2 中更完整的表達。此類省略或缺漏在聖經中屢見不鮮,如詩篇 3:6、10:1、傳道書 6:3、7:15。**從那深坑裡**;或**從那發出響聲的坑裡**,之所以如此稱呼,可能是因為人或獸掉入其中發出的喧囂聲;或是因為許多水流落入其中,發出巨大的聲響。我不僅在坑邊,而且在坑底,意即處於絕望的危險和災難中,如詩篇 18:16、69:1-2 中此短語的含義。**從淤泥中**;我的腳深陷其中。**把我安置在磐石上**;一個堅固安全的處所。**我的腳步**,即保守我免於跌倒或陷入禍患。

詩篇 40:3 **他使我口唱新歌**;部分是藉由賜予我新的歌唱內容或機會;部分是藉由啟發我歌唱的詞句。**眾人看見**,即將觀察上帝賜予我的奇妙憐憫。**就必懼怕**,即將敬畏那位上帝,他們藉此事例看見他有如此大的能力,或拯救或毀滅,並將因他的審判而戰兢,將他所要求的敬畏、敬拜和順服歸給他。然而,他們的懼怕不會使他們遠離上帝,也不會使他們陷入絕望,反而會吸引他們歸向上帝,並伴隨著信靠上帝。

詩篇 40:4 **他的信靠**,即他唯一的信靠或避難所,如下文所示:意即(q.d.)我說,許多人將信靠主;他們不會因此受損,也不會希望落空,反而他們是蒙福的,也將蒙福。**不顧念**。希伯來文:**不看向**,即不以愛、喜悅和模仿的渴望看向他們;或不以信心和從那裡獲得幫助的期望看向他們,此短語常用於詩篇 25:15、69:3、121:1、141:8,且此句與前句的對比似乎也暗示此義。**驕傲人**,或**強大者**,即世上偉大而驕傲的權勢者,大多數人傾向於仰望和信靠他們,詩人禁止我們信靠他們,詩篇 146:3。**偏離**,即偏離上帝,他們唯獨應當信靠上帝。**虛謊**,即虛謊的虛空,如世俗的權力、智慧、財富,以及所有其他世俗事物或人,人們傾向於信靠這些;這些在此處和詩篇 4:2、62:9、彌迦書 1:14 等處被稱為虛謊,因為它們承諾的超過它們所能成就的。另參詩篇 7:14、119:18、何西阿書 10:13、12:1。

詩篇 40:5 **你奇妙的作為**;為此,我和你其餘的子民(包含在複數代名詞「我們」中)有充分的理由讚美你,並信靠你,如詩篇 40:3 所述;藉此將顯明信靠你的人處於最蒙福和安全的境況,如詩篇 40:4 所述。本節中,他從單數轉為複數,似乎是作為一道分隔牆,介於大衛以自己身份所說的話,與他在以下經文中以彌賽亞身份所說的話之間。**你的意念**,即你恩慈的籌劃或安排。**向著我們**,即向著我和你其餘的子民,大衛在本書中常將自己與他們連結。但這些詞語可以,也確實被一些人與以下詞語連結,此處可譯為:**這不在我們這裡**,或**不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即這超出了我們的技能(和理解範圍),無法按順序向你陳述或數算,因為它們確實是數不盡的,因此無法整理成任何順序。**若我願意述說**;因此,此處缺少「若」或「當」這個連接詞,需要補上,如詩篇 39:11 和許多其他地方。希伯來文:**然而我將述說和講論**,即其中的一部分;他也在以下經文中如此行。**多得不可勝數**;儘管我無法全部表達或數算。

詩篇 40:6 這些話語在不恰當的意義上可能屬於大衛的個人和時代;那時可以說上帝不渴望或不要求律法上的獻祭,這是比較性的說法,如同否定句常被理解的方式,如馬太福音 9:13、哥林多前書 1:17,以及在獻祭這件事上,如詩篇 51:16、耶利米書 7:22-23、何西阿書 6:6。因此,其意義是:你渴望順服勝於獻祭,如撒母耳記上 15:22 所說。但在恰當、字面和完全的意義上,這些話語只屬於彌賽亞的個人和時代,大衛是以彌賽亞的名義說出這些話的。因此,此處的意義是:上帝不渴望或不要求這些獻祭來滿足他自己的公義,並為人的罪贖罪,這是不可能藉由公牛或山羊的血完成的,如希伯來書 10:4-6 所說;而只能藉由基督的血,這些獻祭只是預表基督的血,基督來到世上正是為了流血,以遵行他父的旨意,如下文詩篇 40:7-8 所述。因此,這裡預言了律法獻祭的停止和廢除,以及以更好的獻祭取而代之。**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希伯來文:**你已經鑿開**。其意義可能是:1. 許多人沒有耳朵可聽,如啟示錄 2:7、11、17 所暗示,或塞住耳朵,如詩篇 58:4、撒迦利亞書 7:11,你卻賜給我敞開的耳朵,使我能聽從並順服你的誡命,此短語用於以賽亞書 1:5,儘管該經文中的動詞不同,這大大改變了情況。或,2. 我已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你,作你永遠的僕人,你也接納了我,並藉由**鑿開我的耳朵**來表明這一點,這是根據當時的律法和習俗,出埃及記 21:5-6、申命記 15:17。當時只鑿開一隻耳朵,而這裡卻是**耳朵**(複數),這可能是單數用複數的例子,這類例子已有多處;或者,這可能是強調的表達方式,暗示基督更嚴格地被要求更全面的順服,不僅是主動的順服(律法下的僕人所受的約束),而且是被動的順服,甚至順服至死,這是他們所沒有被要求的。七十士譯本(LXX)的猶太譯者,使徒在希伯來書 10:5 中所遵循的,將這些話譯為**你曾為我預備了身體**;儘管詞語不同,意義卻是相同的;因為耳朵預設了它們所屬的身體,而預備身體意味著預備或安排耳朵,以及為其預備身體的人有義務服事預備者;這正是鑿開耳朵所象徵的。

詩篇 40:7 **那時我說**,當我明白並思考你在詩篇 40:6 中所表達的心意和旨意時。**我說**;要麼是內心堅定的決心;要麼是向你承諾或立約。**看哪,我來了**。他似乎像僕人一樣說話,回應主人的呼喚,表明他樂意順服;從這個意義上,這可以適用於大衛。但僕人的回答在聖經中通常用另一種短語表達:「我在這裡」,據我所知從未用這些詞語。此外,這個短語在這種意義上似乎不適合此處,而更應是「看哪,我聽見了」,這與前一句「你開通我的耳朵」最為契合。但這些話語最字面和真實地屬於基督,其意義是:既然你要求比律法上的祭物更好的祭物,看哪,我獻上自己來;我將在適當的時候來,即從天上,或以肉身,或進入世界,此短語在聖經多處有更完整的表達和解釋,特別是希伯來書 10:5,該處解釋並應用此經文於基督。**書卷**和**書**這兩個詞語可以互換地用於任何書寫物,這兩個詞語在此處似乎表達同一件事,可藉由比較耶利米書 36 章來證明,該處有完全相同的詞語;耶利米書 36:2、4 中所稱的**書卷**或**書**,在耶利米書 36:6、20、21 中簡稱為**書卷**,在耶利米書 36:10、13 中稱為**書**;希伯來人習慣將兩個詞語以類似方式連接,我們在此處詩篇 40:2 上方就有一個例子:**淤泥**,希伯來文:**泥土的淤泥**。現在,這**書卷**是指:1. 預定之書,基督被寫在其中,因為他在創世以前就被預定,彼得前書 1:20。但那是一本隱秘的書,任何活著的人都無法閱讀,因此不適合作為此事的證據。或,2. 一份法律文書,其中記載了上帝與他之間的契約,他在其中承諾服事上帝,並在一切事上執行他的旨意;希伯來人習慣將他們的契約寫在小書卷或書中。但,1. 我們在主人與僕人之間的契約中,除了鑿開僕人的耳朵(出埃及記 21:6)之外,沒有讀到希伯來人有這種習俗。因此,這種比喻的基礎被破壞了。2. 至少上帝與他之間沒有寫下這樣的契約。如果說他只是以比喻的方式說話,那只是一個沒有根據的假設。當這些話語可以按其字面意義被恰當地理解為真實發生的事情時,我們為何要無故放棄其明顯的意義呢?3. 此處使用的短語與此意義不符;因為那樣他應該說:「我被寫在書卷中」,即在你的僕人名單中;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人或他們的名字總是說被寫下,如出埃及記 32:32-33、詩篇 69:28、但以理書 12:1、路加福音 10:20、希伯來書 12:23、啟示錄 13:8、20:15、21:27,而不是說有什麼關於他們的事情被寫下,如同此處。或,3. 聖經;其中確實有關於大衛的記載;即他是一個合上帝心意的人,撒母耳記上 13:14。但必須記住,這些書卷是在大衛死後才寫成的,在他那個時代,除了摩西五經之外,沒有其他聖經書卷存在,除非你將約伯記排除在外。因此,這指的是摩西律法,它通常被強調地稱為**書**,並以書卷的形式製成,如同希伯來書卷通常的形式。參以西結書 3:1-3、撒迦利亞書 5:1-2、路加福音 4:17、20。因此,此處明顯指向基督,並且必須必然地理解為指他,而且只指他,關於他在摩西書卷中有很多記載,如路加福音 24:27、44、約翰福音 5:46、使徒行傳 3:22、26:22、28:23 所證明。既然這個意義是清楚、自然、不牽強,並且與詞語和事實的真相,以及所有基督徒的信仰完全一致,我看不到有任何理由不接受它。

詩篇 40:8 **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這句話雖然在一般意義上對大衛和所有上帝的子民來說都是真實的,但如果與前一節以及新約中對其的解釋(新約中將舊約中模糊不清的奧秘完全清楚地啟示出來)相比較,就必須專指基督,這對他來說是顯著真實的,並且在此處被視為一種英勇順服的行為,他不僅決心遵行,而且樂意遵行上帝的旨意,或上帝所吩咐他且他已承諾要做的,那就是死,而且是極其羞辱、痛苦和被咒詛的死。參路加福音 12:50、約翰福音 10:18、希伯來書 10:9-10。**你的律法在我心裡**,即我不僅聽見並明白它,而且我以最真誠的愛和情感接受它,樂意默想它,並順服它。

詩篇 40:9 **公義**,即**你的公義**,如下一節所表達的,即你的信實,如該處所解釋的;或嚴格意義上的公義;因為兩者都在基督裡得到充分的宣告和證明,前者是按照他的應許差遣他到世上,使徒行傳 13:23,後者是為人的罪將死亡加在他身上,羅馬書 3:25-26。**在大會中**;在最公開和莊嚴的聚會中;不僅向猶太人,也向所有其他國家;基督藉由他的使徒向他們傳講,如以弗所書 2:17 所述。**我沒有閉口不言**,即沒有因懶惰、懼怕或自愛而停止傳講,而是公開傳講,甚至當著我敵人的面傳講,儘管我知道我的傳講會使我喪命。**你是知道的**;我呼喚你為我所說的話作證。

詩篇 40:10 **我沒有將你的公義藏在心裡**;我心裡有它,詩篇 40:8,但我沒有將它掩蓋或封閉在心裡,而是為了你的榮耀和世界的益處而廣傳它;這公義是你為我並藉由我所成就的。

詩篇 40:11 這禱告是大衛發出的,要麼:1. 以基督的身份;這與基督相符。要麼:2. 以他自己的身份。他曾被上帝的靈感動,去默想和紀念彌賽亞的偉大奧秘,他是彌賽亞的傑出預表,現在他似乎被同一位靈引導回顧自己和自己的特殊情況。

詩篇 40:12 **我的罪孽**;要麼:1. 我罪孽的刑罰,如創世記 4:13、撒母耳記上 28:10、詩篇 31:10。要麼:2. 罪孽本身。這句話不能理解為指基督。因為雖然我們的罪孽被說成是**歸在基督身上**,以賽亞書 53 章,因此他被說成是**為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 5:21;但聖經處處將他描繪成一個從未知道或犯過任何罪的人,如該處和彼得前書 2:22 等處;甚至當描述他的刑罰時,也明確指出他不是為自己或自己的罪受苦,而只是為我們和我們的罪受苦,如以賽亞書 53:4-5、但以理書 9:26、彼得前書 2:24。因此,聖靈不可能對上帝無罪的基督使用這樣的表達,因為聖經中從未如此使用,除非是指一個人的罪,或他自己的罪所應得的刑罰。**抓住了我**:人的罪孽被比喻為跟隨他們,提摩太前書 5:24,並找到他們,民數記 32:23,在此處則說**抓住他們**,如同警官逮捕人一樣。**抬頭仰望上帝或人**,帶著任何安慰和信心;我因我數不清的罪孽而羞愧和困惑。或者,**以致我不能看見**;要麼是因為他彷彿被罪孽淹沒或壓倒;要麼是因為他的眼睛因悲傷而衰竭或耗盡,如他在詩篇 6:7、38:10 中所抱怨的。或者他指的是他無法預見它們;簡單動詞被用作複合動詞,這在希伯來文中很常見。它們出乎意料地臨到他,因此對他來說更加痛苦。**它們**,即此處所提及的我的罪孽,嚴格意義上的罪孽;因為上帝的子民更傾向於誇大他們的罪孽,而不是罪孽的刑罰。參以斯拉記 9:13-14。

詩篇 40:13 **求你救我脫離我的罪孽**,以及它們應得的刑罰。

詩篇 40:14 **願他們羞愧**,因為他們的希望和計劃落空。**我的性命**,即我的生命,如出埃及記 4:9、撒母耳記上 20:1。

詩篇 40:15 **荒涼**,或**驚訝**,或**沮喪**,或**被推翻**:關於此類咒詛,我之前已談過。**他們的羞辱**,即他們有罪和可恥的行為,如同羞辱被用來指可恥的偶像,何西阿書 9:10,也如同懼怕常被用來指所懼怕的惡事。

詩篇 40:16 **凡愛慕你救恩的**;要麼:1. 凡渴望並喜悅你賜給我以及你其他子民的救恩和拯救的,這對惡人來說是極大的眼中釘和痛苦。要麼:2. 凡期望並尋求他們的救恩和幸福,不是來自偶像,也不是來自他們邪惡的行徑,也不是來自任何受造物,如同其他人所做的,而是唯獨來自你,並樂意接受和擁抱你所應許的救恩,以及其所要求的條件,即信心和悔改。要麼:3. 凡愛慕你的彌賽亞的,大衛和其他聖先知和聖徒的思想和情感都極其專注於他,如聖經多處所證明,如約翰福音 8:58、使徒行傳 2:30-31、彼得前書 1:10-11;他被稱為**萬國所羨慕的**,哈該書 2:7,以及**以色列的榮耀和安慰**,路加福音 2:25、32,甚至被稱為此處所用的稱號,**上帝的救恩**,以賽亞書 62:11、路加福音 2:30;各時代的敬虔之人愛慕並渴望他的顯現或降臨;大衛在詩篇 40:6-7 等處如此清晰地談論過他;綜合所有這些考量,這似乎不是一個牽強附會或過於遙遠的解釋。**願耶和華被尊為大**:願他們不斷有機會為上帝賜予他們的憐憫而尊崇他。

詩篇 40:17 詩篇 40:17。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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