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民數記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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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 民數記 第22章

民數記 22:1 以色列人安營在摩押平原,民 22:1。巴勒王派人請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民 22:2-8。巴蘭求問耶和華,耶和華禁止他去;他就不去,民 22:9-14。巴勒再次派人去請;耶和華允許巴蘭去,民 22:15-21。一位天使站在路上;驢子看見了:巴蘭的眼睛最終被打開,看見了天使,天使責備他,民 22:22-33。他承認自己的過錯,並表示願意回去;他被命令繼續前行,並照著將要啟示給他的話說,民 22:34-35。巴勒出來迎接他;接待他;與他爭辯;他聲明自己沒有能力,只能說上帝放在他口中的話,民 22:36-41。摩押平原仍然保留著古老的名稱,儘管它曾被西宏從摩押人手中奪走,又被以色列人從西宏手中奪走。耶利哥對面,即在耶利哥對面;或者,靠近渡過約旦河到耶利哥或其領土的通道。

民數記 22:2 巴勒,是西宏曾奪去他部分國土的那位王的兒子或繼承人,民 21:26。關於他,請參閱士 11:25;彌 6:5。

民數記 22:3 正如先前所預言的,普遍針對所有國家,申 2:25,特別是關於摩押,出 15:15。

民數記 22:4 米甸的長老,在民 31:8 中被稱為「米甸的諸王」,在書 13:21 中被稱為「米甸的王子」;他們雖然分為不同的王國,但現在因共同的敵人以色列人逼近而聯合起來;他們似乎是一個強大而狡猾的民族,又是摩押人的鄰居,所以摩押人尋求與他們結盟。我們讀到在西奈山附近的米甸人,出 2;出 3,他們似乎是這個民族的一部分或殖民地,出去尋找新的居住地,這是當時的習俗,但這個民族的主體居住在這些地區,許多經文都證明了這一點。舔盡,即吞噬並徹底毀滅,火被說成舔盡水和祭物,王上 18:38,就是這個意思。其意是,我們不能指望他們會施憐憫,他們會像對待亞摩利人一樣徹底將我們根除,如果我們不堅決及時地抵抗。我們周圍所有的人,即我們所有的人民,他們居住在毗鄰各城市的鄉村和領土上,王子們就居住在那裡。

民數記 22:5 巴蘭被稱為先知,彼後 2:16,因為上帝樂意啟示並引導他說出以下的預言,正如祂啟示該亞法說出約 11:51-52 的話,也正如祂有時會暫時啟示其他邪惡的人;但實際上他是一個占卜者,正如書 13:22 所稱。參閱民 24:1。比珥,或波所,彼後 2:15;因為他有兩個名字,許多人也是如此。毗奪;是美索不達米亞或亞蘭的一個城市:參閱民 23:7;申 23:4。大河邊,即幼發拉底河邊,這條河常被稱為「大河」,以示其顯赫,如創 15:18;書 24:2, 15,這裡指巴蘭的土地或國家的大河,即美索不達米亞或亞蘭,民 21:7。他們住在我對面;他們在我的鄰近安營,準備入侵我的王國。

民數記 22:6 替我咒詛這百姓,即為我的緣故和利益咒詛他們;盡你所能,運用你對你的神明或陰間靈魂所擁有的力量,來摧毀和毀滅他們。使我們能擊敗他們;你藉著你的魔法咒語,我藉著我的刀劍與之結合。他對巴蘭在這些事情上的技能和能力有一些經驗,或者至少有很大的信心。

民數記 22:7 帶著占卜的酬金,希伯來文:帶著占卜;他所指的不是占卜的工具,因為帶給一位如此傑出的占卜者是多餘且荒謬的,他無疑對自己的行業已裝備齊全;而是指占卜的酬金,正如彼後 2:15 所解釋的,也正如希伯來文撒下 4:10 中,「好消息」被用來指「好消息的酬金」。他們也不太可能去見這樣一個人,或者期望能說服這樣一個人,特別是考慮到他以貪婪著稱,正如故事所顯示的,如果沒有那強大的工具。

民數記 22:8 夜晚是上帝藉著夢境啟示祂心意的時候。這裡首次揭示了他的邪惡,他花時間考慮,並努力實現咒詛以色列人的邪惡念頭,而他本應在第一次聽到時就拒絕並憎惡。照耶和華所說的,希伯來文:耶和華,這位真神,他在此提及,要麼是為了抬高自己的聲譽,彷彿他不像其他占卜者那樣諮詢低級靈魂,而是諮詢至高上帝;要麼更可能是因為這是以色列的上帝,而毀滅他們的唯一可能方法是讓他們的上帝與他們為敵;正如羅馬人和其他異教徒的已知做法,當他們圍攻任何城市時,他們會使用咒語召喚那個城市所受特殊保護的神。摩押的眾首領,以及米甸的眾首領,正如民 22:7 所清楚表明的,這裡無需重複。

民數記 22:9 上帝來到巴蘭那裡,不是為了滿足他貪婪的慾望,而是為了提升祂自己的榮耀和事奉,甚至藉著祂敵人的計謀。祂問話不是為了自己的資訊,部分是為了讓巴蘭在上帝面前重複這件事時,能被說服並為他提供服務於如此被咒詛之事上的罪惡和愚蠢感到羞愧;部分是為了為接下來的回答奠定基礎。

民數記 22:10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1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12 上帝向巴蘭啟示祂的心意,不是因為愛他,而是為了祂的百姓,正如祂向法老啟示,創 41:25,也向尼布甲尼撒啟示,但 2:45。他們已被我不可撤銷的預旨和判決所賜福,因此人咒詛他們是徒勞的。

民數記 22:13 他隱瞞了主要的事情,即上帝禁止的原因,這本可以阻止他們在這件事上進一步的行動和計謀,並暗中暗示了他自己的善意和樂意順從他們,如果上帝沒有阻礙他。

民數記 22:14 於是他們將責任歸咎於巴蘭,而巴蘭則歸咎於上帝。

民數記 22:1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16 無論是上帝或人的勸告或建議。

民數記 22:17 之前他利用他的貪婪,現在則利用他的野心。

民數記 22:18 你們向我所求所望的,是我無能為力的,無法抗拒偉大上帝的旨意。他狡猾地暗示,他並非不願,只是無力。耶和華我的上帝;他這樣稱呼祂,部分是為了抬高自己,表明自己是偉大耶和華的僕人;部分是為了藉著表達對上帝的敬意,更快地促使祂應允他的請求;部分是因為他敬拜真神,同時也敬拜偶像,正如當時當地許多人所為。

民數記 22:19 也許他會改變主意,或者屈服於我再次的請求。他如此試圖讓上帝和他的良心屈服於他的驕傲和貪婪,這是可憎的。

民數記 22:20 與他們同去,既然這是你極大的渴望和目的;盡你所能,走你的路;我將照你的願望,撤回我的限制,讓你自行選擇。比較詩 81:11-12。你必照辦:這些話語所表達的,與其說是他的職責,不如說是事件的結果和他的失望,你不會做你所渴望的,即咒詛我的百姓,從而使自己致富和晉升;但我將如此掌控你的心思,勒住你的舌頭,使你所說的,無不與你的願望和利益相悖;因此,儘管我允許你去,你卻會失去你的目的。

民數記 22:2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22 上帝的怒氣發作;原因可能是:1. 因為他自願與摩押的眾首領同去,沒有等到他們來召喚他,即催促他去,這是上帝允許的標誌和條件,民 22:20,但他卻自己起來召喚他們,正如民 22:21 所顯示的。2. 因為民 22:20 的話語不包含認可或許可,而只是一種單純的允許,而且是在憤怒中,如果巴蘭考慮自己的心或讓步的環境,他本可以輕易理解。這並不像基督對猶大所說的「你所做的,快做吧」,約 13:27,那樣是一種認可。3. 因為他懷著惡意和慾望,想做與上帝所吩咐的相反的事,即咒詛百姓,這從接下來的故事和申 23:5 中清楚可見;因為上帝常常且公正地對那些做了上帝吩咐他們做的事,但卻以邪惡的方式或為了邪惡的目的去做的人發怒,正如賽 10:6-7 和許多其他地方所顯示的。耶和華站在路上,即為了阻擋和恐嚇,如果不是為了殺死他。他的兩個僕人與他同在;其餘的人可能已經走在他們前面了。因為在那些古老的時代,更多的是簡樸,更少的是儀式;因此,巴蘭在其他人之後一段距離,只由自己的僕人陪同,這並不奇怪。

民數記 22:23 巴蘭沒有看見天使,因為上帝遮蔽了他的眼睛,正如祂遮蔽但以理同伴的眼睛一樣,但 10:7。這是一個真理,連純粹的哲學家也承認,當上帝從祂的任何受造物身上撤回祂的協同或幫助時,它們就無法執行其自然的行為和職責;眼睛不能看,如創 19,耳朵不能聽,火不能燒,如但 3。

民數記 22:2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2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2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2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28 意即(i.e.)耶和華在那時賦予驢子說話和推理的能力。那些不相信並嘲笑聖經中包含的這種和一些類似記載的異教徒是厚顏無恥的,因為在羅馬歷史上最偉大和最受認可的作家,如普魯塔克(Plutarch)、波利比烏斯(Polybius)、李維(Livy)等人,都有同類奇蹟的例子,即牛和其他牲畜說出一些話。詳情請參閱我的拉丁文《批評大全》(Synopsis Criticorum)中關於此處的注釋。

民數記 22:29 巴蘭對驢子說話並不感到非常驚恐,因為他非常習慣與邪靈交談,邪靈常以這些生物的形狀向他顯現並與他對話。

民數記 22:30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31 以示敬畏和順服。

民數記 22:32 無論你如何欺騙自己或他人,我看見你內心和道路的乖僻,你這次旅程中設計和慾望的邪惡,你 undertaking 這趟旅程不是為了取悅我,而是為了討好巴勒,如果可能的話,咒詛我的百姓。

民數記 22:33 我本會殺死你一人,而留下牠;因此,牠的轉身和倒下完全是為了你的緣故和益處,而不是為了牠自己,你對牠的憤怒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

民數記 22:34 一個無意義的假設;因為這顯然令上帝不悅,上帝現在已經說他的道路是乖僻的,因此反對他並試圖殺死他:但他藉此表明他多麼不願回去並失去他所懷抱的希望;此外,他談論的是停止外在的行動,卻沒有表現出對他內心罪惡、他卑劣情感的意識,這些才是這次惡意旅程的根源。

民數記 22:35 與這些人同去:這可以解釋為:1. 純粹的允許;既然你良心的譴責和危險的經歷都未能使你擺脫你卑劣的意圖和傾向,我將不再限制你;我的天使也不會再打擾你;去吧,願你亨通。2. 讓步;我允許你按照以下條件去;因為這裡的話語比民 22:20 更為絕對和無條件。你必說:這些話語可以表達:1. 結果;或 2. 他的職責。參閱浦爾對「民 22:20」的注釋。

民數記 22:36 藉著這份大榮譽,他可以讓他嘗到並預嚐他為他預備的豐厚獎賞,從而迫使他為他盡其所能地運用他的技能和影響力。邊界盡頭;離他希望他咒詛的以色列營地不遠。

民數記 22:3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38 任何事,即符合你的期望或我自己的傾向。我必說;我被迫這樣做,因為祂的至高主權,所以如果我說出令你不悅的話,請不要生我的氣。

民數記 22:3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2:40 或,宰殺,要麼是為了獻祭,要麼更可能是為了宴席;因為獻祭是在這之後進行的,民 23:1-2。派人去巴蘭那裡,邀請他參加宴席。國王讓眾首領陪同他並侍奉他。

民數記 22:41 巴力的高處,即獻給巴力崇拜的地方,即巴力毗珥,他是他們的巴力或神,民 25:2-3,或基抹。百姓的盡頭,即所有百姓,甚至到最遠最偏僻的地方,這從與民 23:13 比較中可以看出。他希望看到如此眾多的軍隊準備入侵他的國家,會激發他的熱情並助長他的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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