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南地的迦南人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從亞他林路來,就和以色列人爭戰,擄了他們幾個人。
2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發願說:「你若將這民交付我手,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
3耶和華應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們,他們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那地方的名便叫何珥瑪。
4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
5就怨讟上帝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
6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7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
8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9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10以色列人起行,安營在阿伯。
11又從阿伯起行,安營在以耶‧亞巴琳,與摩押相對的曠野,向日出之地。
12從那裏起行,安營在撒烈谷。
13從那裏起行,安營在亞嫩河那邊。這亞嫩河是在曠野,從亞摩利的境界流出來的;原來亞嫩河是摩押的邊界,在摩押和亞摩利人搭界的地方。
14所以耶和華的戰記上說:「蘇法的哇哈伯與亞嫩河的谷,
15並向亞珥城眾谷的下坡,是靠近摩押的境界。」
16以色列人從那裏[起行],到了比珥。從前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招聚百姓,我好給他們水喝」,說的就是這井。
17當時,以色列人唱歌說: 井啊,湧上水來! 你們要向這井歌唱。
18這井是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 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 以色列人從曠野往瑪他拿去,
19從瑪他拿到拿哈列,從拿哈列到巴末,
20從巴末到摩押地的谷,又到那下望曠野之毗斯迦的山頂。
21以色列人差遣使者去見亞摩利人的王西宏,說:
22「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偏入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裏的水,只走大道,直到過了你的境界。」
23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經過,就招聚他的眾民出到曠野,要攻擊以色列人,到了雅雜與以色列人爭戰。
24以色列人用刀殺了他,得了他的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直到亞捫人的[境界],因為亞捫人的境界多有堅壘。
25以色列人奪取這一切的城邑,也住亞摩利人的城邑,就是希實本與希實本的一切鄉村。
26這希實本是亞摩利王西宏的[京]城;西宏曾與摩押的先王爭戰,從他手中奪取了全地,直到亞嫩河。
27所以那些作詩歌的說: 你們來到希實本; 願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
28因為有火從希實本發出, 有火焰出於西宏的城, 燒盡摩押的亞珥和亞嫩河邱壇的祭司。
29摩押啊,你有禍了! 基抹的民哪,你們滅亡了! 基抹的男子逃奔, 女子被擄,交付亞摩利的王西宏。
30我們射了他們; 希實本直到底本盡皆毀滅。 我們使地變成荒場,直到挪法; 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
31這樣,以色列人就住在亞摩利人之地。
32摩西打發人去窺探雅謝,以色列人就佔了雅謝的鎮市,趕出那裏的亞摩利人。
33以色列人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他們交戰。
34耶和華對摩西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般。」
35於是他們殺了他和他的眾子,並他的眾民,沒有留下一個,就得了他的地。
# 民數記 第21章
民數記 21:1 本章概述:迦南人與以色列人爭戰,擄去一些以色列人(民 21:1)。在上帝的幫助下,以色列人戰勝他們,並摧毀他們的城市(民 21:2-3)。百姓發怨言(民 21:4-5),被火蛇所害(民 21:6)。他們悔改(民 21:7)。豎立銅蛇,凡仰望的就得救(民 21:8-9)。他們繼續行軍(民 21:10-16)。在比珥得水後,他們唱讚美詩(民 21:17)。他們請求亞摩利人允許他們經過,但被拒絕;於是與亞摩利人爭戰,戰勝他們,並佔據他們的城市(民 21:18-26)。關於此事的諺語(民 21:27-30)。巴珊王噩和他的眾子以及所有百姓都被以色列人殺死,他們的土地被以色列人佔領(民 21:33-35)。
亞拉得王迦南人:更確切地說,是亞拉得的迦南人王;因為亞拉得不是人名,而是城市或地區的名稱,如約書亞記 12:14 和士師記 1:16 所示,如果這確實是同一個地方的話。他似乎被泛稱為迦南人,就像亞摩利人和其他民族有時被稱為迦南人一樣。在南方,即迦南的南方,如民數記 33:40 所示,靠近東方,靠近死海。
探子的路:不是指摩西派去窺探那地的探子(民 13:17),因為那是在此三十八年前發生的事,而且他們行事隱秘,迦南人並未察覺,也不知道他們從何而來或往何而去;而是指他自己派出去觀察以色列人行軍和動向的探子。
但這些詞也可以有其他譯法:
1. 「以探子的方式」,意即當他聽說一些以色列人以探子的身份進入或靠近他的國家,為其餘的人開路時。
2. 「經由亞他林的路」,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將其視為一個地名,這似乎並非不可能。
擄去他們一些人:上帝允許此事發生,是為了以色列人的謙卑和懲罰,並教導他們不要指望憑自己的智慧或勇氣征服那地,而要完全依靠上帝的恩惠和幫助。參申命記 9:4;詩篇 44:3-4。
民數記 21:2 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軟弱,便努力祈求上帝幫助他們進行他們打算重新發動的戰爭。
我必將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我必不為己用而保留任何人或物,而是將他們全部奉獻給徹底的毀滅,這是此類誓言的結果。參利未記 27:29;申命記 13:15。
民數記 21:3 他們將他們盡行毀滅:何時?
答:
1. 在此之後的一段時間,在約書亞的帶領下,約書亞征服了亞拉得王等(書 12:14)。因此,這裡的記載是預先提及的,以便在誓言已立並提及之後,其結果或履行可以被記錄下來,儘管不在其應有的位置;因此,這一節必須被認為是由一些先知添加並插入摩西的歷史中,就像其他一些段落似乎也是如此。
2. 在此時;因此,這不是約書亞記 12:14 中提到的那個亞拉得,也不是那裡提到的那個何珥瑪,而是另一個同名的地點,這在聖經中的人物和地點中是極為常見的。這更為可能,因為約書亞記 12:14 中的亞拉得和何珥瑪是兩個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君王,而這裡同一個地方既被稱為亞拉得又被稱為何珥瑪;而且那個亞拉得似乎與此地有相當的距離,更深入內陸,更偏北方,這可以從約書亞記 12 章中與之相連的其他地方推斷出來。而這個亞拉得則靠近以東(民 21:4),並在南方(民 21:1)。
問1:這事怎能在迦南地發生呢?當時摩西既沒有自己進入,也沒有帶領百姓進入那地。
答:摩西和全體百姓都沒有執行這項壯舉,而是一支為此目的而派出的精選部隊,去懲罰那個兇猛惡毒的君王和百姓,他們竟然從自己的國家出來,在曠野與以色列人作戰;這些人在完成這項工作後,就回到曠野與他們的弟兄會合。
問2:既然他們中的一些人已經進入迦南,並取得了勝利,為什麼他們現在不全部進入迦南,並追擊勝利呢?
答:因為上帝不允許,還有幾項工作尚未完成,其他民族必須被征服,以色列人必須進一步謙卑、受試煉和潔淨,摩西必須去世,然後他們才能以更榮耀的方式進入,甚至越過約旦河,約旦河將奇蹟般地乾涸,為他們開路。
民數記 21:4 繞過紅海的路:即通往紅海的路,他們必須這樣做才能繞過以東地。
因為這條路:由於這段旅程漫長、艱難且不合時宜(因為他們現在正朝埃及方向走),而且出乎意料,可能是因為他們不懷疑他們的弟兄以東人會允許他們合理地通過他們的土地,而這次失望使情況變得更糟;或者因為他們中的一些人在迦南邊界成功進入並取得勝利的進展,使他們認為他們可以迅速進入並佔領那地,從而省去摩西再次帶領他們經歷的漫長旅程和進一步的困難。
民數記 21:5 抱怨上帝:抱怨基督,他們主要的引導者,他們試探了祂(林前 10:9)。
這淡薄的食物:即缺乏實質和營養的食物。他們如此輕蔑地談論嗎哪,然而事實證明它提供了極佳的滋養,因為憑藉它的力量,他們能夠進行如此多而漫長的旅程。
民數記 21:6 在這曠野裡有許多這樣的蛇(申 8:15),它們一直被上帝所約束,現在卻被釋放出來,並被派到他們中間。它們被稱為「火蛇」,是因其效果而得名,因為它們的毒液在以色列人體內引起了難以忍受的灼熱、燃燒和口渴,而此地的環境又加劇了這種痛苦,因為這裡沒有水(民 21:5)。
民數記 21: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1:8 一條火蛇:即一條銅製的蛇形,呈火紅色。這需要一些時間:上帝不會迅速解除審判,因為祂看到他們尚未徹底謙卑。
把它掛在杆子上:這樣百姓就可以從營地的各處看到它;因此,杆子必須高,蛇必須大。這種治療方法之所以被規定,部分是為了表明這是上帝自己的作為,而不是自然或技藝的結果;部分是為了讓它成為我們藉著基督得救的一個顯著預表。參約翰福音 3:14-15。蛇象徵基督,祂「成了罪身的形狀」(羅 8:3),卻沒有罪,就像這條銅蛇有外形,卻沒有其他蛇的內在毒液一樣:杆子類似於基督為我們的救恩而被舉起的十字架;仰望它則表示我們相信基督。
民數記 21:9 他從死亡中被拯救出來,疾病也痊癒了。
民數記 21:10 並非立刻,而是在民數記 33 章中提到的另外兩個駐紮地之後。
民數記 21:11 摩押被稱為「摩押曠野」(申 2:8)。
民數記 21:12 更確切地說,是「撒烈溪」(Deu 2:13),它流入死海,山谷也可能因此得名。
民數記 21:13 在亞嫩河那邊:更確切地說,是「在亞嫩河這邊」,因為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尚未渡過亞嫩河,如申命記 2:24 所示。但士師記 11:18 中的相同詞語應譯為「在亞嫩河那邊」,因為對耶弗他來說是如此;同一個介詞根據地點的情況,可以表示「在這邊」或「在那邊」。
在摩押和亞摩利人之間:即,雖然它和它以外的土地以前屬於摩押,但後來被西宏從他們手中奪走(民 21:26, 28)。這句話是為了調和上帝兩個看似矛盾的命令:一個是不要干涉摩押人的土地(申 2:9),另一個是渡過亞嫩河並佔領其以外的土地(申 2:24),因為,他說,那地現在不是摩押人的土地,而是亞摩利人的。
民數記 21:14 耶和華的戰記:這似乎是一部關於耶和華戰爭和勝利的詩歌或敘事,這些戰爭和勝利是由以色列人發動或與他們有關的;這可以斷言,而不會損害聖經的完整性,因為這本書似乎不是由先知所寫,也不是為了成為正典的一部分,而是由其他有才華的人所寫,他們的目的只是記錄這些事情的歷史,但摩西可能引用了它,就像聖保羅引用了一些異教詩人一樣。正如聖路加向我們保證,許多人寫了關於基督所行所說之事的歷史(路 1:1),但他們的著作從未被接納為正典,同樣地,對於這本書和舊約中提到的其他幾本書,也可以這樣理解;儘管這些詞語可以這樣翻譯:「因此,在耶和華的戰記中將會說到」(因為希伯來文的 *sepher* 被公認為有此含義)。
在紅海:或「在蘇法地的瓦合」,或「在蘇法地」。瓦合似乎不是人名,而是城市或地名,蘇法是它所在國家的名稱;希伯來文介詞 *eth* 經常譯為「在」。鑑於語義似乎不完整,必須注意,他只引用了這本書的一個片段或部分,主要是為了證明亞嫩河的位置,他在民數記 21:13 中已經斷言了這一點,為此目的,所引用的段落是足夠的。其含義很容易理解,因為很明顯,這位詩人或作者正在描述上帝在不同地點所行的戰爭和作為;他已經在前面開始了句子,並提到了其他地點,然後來到這裡提到的「在蘇法地的瓦合,和在亞嫩河的溪谷」等等。而且,這裡所指的戰爭似乎是西宏對摩押人的戰爭,下面民數記 21:26 提到,這場戰爭被恰當地歸因於耶和華,因為它是在上帝獨特的引導和幫助下發動並完成的,而且是為了以色列人的緣故,這樣他們就可以入侵並佔領那個國家,而無需從摩押人手中奪取,因為他們被禁止干涉或騷擾摩押人(申 2:9),因此他們對那地的權利可能更為公正和無可置疑。參士師記 11:12-13, 27。
在亞嫩河的溪谷:即「溪谷」,複數代指單數,就像詩篇 74:15 中用複數「河流」來指約旦河,那鴻書 2:6 中指底格里斯河,詩篇 137:1 中指幼發拉底河,以及維吉爾詩歌中指特爾莫冬河一樣,所有這些都可以這樣稱呼,因為它們被分成幾條小溪流。
民數記 21:15 亞珥:摩押的一個主要城市,如以賽亞書 15:1 所示,民數記 21:28 也有提及。
民數記 21:16 比珥、瑪他拿、拿哈列和巴末,這裡(民 21:19)提到的這些地方,在民數記 33 章中那些他們安營紮寨的地方並未提及。因此,要麼他們沒有在這些地方安營紮寨,只是經過或穿過它們,而且這裡也沒有說他們在這些地方安營紮寨,這是在民數記 33 章中對那些地方所說的,而這裡只說他們去了這些地方(民 21:18);要麼,這些是那裡遺漏的駐紮地,需要從這裡補充;因為雖然那裡說他們從某地出發,在某地安營紮寨,但並沒有說他們是直接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因此他們可能在途中經過了這些地方。
必給他們水:即以奇蹟的方式。
民數記 21:17 以色列人唱這首歌,是為了讚美上帝在他們尚未祈求或抱怨缺水之前,就賜給他們如此及時的祝福。
湧上來:湧出你的水,讓我們可以喝。希伯來文:*Ascend*,即讓你的水,現在隱藏在地下的,為你的使用而湧上來。這要麼是一個預言,預言它會湧上來,要麼是一個祈禱,祈求它湧上來,要麼是以上帝的名義向井發出的命令,這是一種常見的擬人法,就像上帝吩咐諸天聽,大地側耳聽一樣(賽 1:2)。無論哪種方式,都顯示了他們的信心。
向它歌唱:或「為它歌唱」;或「回應它」或「關於它」;因為猶太歌唱者的方式是彼此應和,參出埃及記 15:21;撒母耳記上 18:7。
民數記 21:18 眾首領挖井:要麼是他們自己動手,要麼是他們命令他人去挖。
藉著立法者的指示:或「與立法者同在」,即摩西;他們與摩西一同,或他們藉著摩西的指示和安排,這在民數記 21:16 中有所暗示。
這裡提到他們的杖,要麼是:
1. 作為他們權柄的標誌(士 5:14),藉此他們發出挖井的命令。
2. 作為他們工作的工具;並非他們正式有效地挖井或挖水池,因為鏟子比杖更適合,而是像摩西用杖擊打磐石一樣,他們用杖擊打地面,只是為了形式上的輕微觸碰,或作為一個記號,表明上帝會使水從他們擊打的地方流出,就像祂之前使水從磐石中流出一樣。
民數記 21:19 參閱浦爾對民數記 21:16 的注釋。
民數記 21:20 在山谷中:或「那山谷」,它可能被稱為巴末,不是因為它是一個天然高地,而是由於其他各種原因,這些原因很容易猜測。或「到山谷」,或「到那個山谷」,那個著名或更確切地說臭名昭著的山谷,即亞伯什亭(民 33:49),他們在那裡犯下了民數記 25 章所記載的那些可憎的罪行。
毗斯迦是亞巴琳這些高山的山頂;參申命記 3:17, 27;32:49;34:1, 6。
民數記 21:21 蒙上帝允許,這樣西宏的惡意就更明顯、更無可推諉,而以色列人對他國土的權利在眾人眼中也更為明確,因為這是通過一場為自衛而被迫進行的正義戰爭所獲得的。
民數記 21:22 他們所說的,是他們認真打算並會做的事,如果他允許他們安靜通過的話;但同時他們也知道西宏不會這樣做,他會抵擋他們,而且他們會征服他並佔領他的土地,正如上帝在他們發出這信息之前就已經告訴他們的,如申命記 2:21, 26-27 所示;因此,上帝使他的心剛硬,使他的心頑固,為此目的,就是要把他交在以色列人手中(民 21:31)。這並不奇怪,因為他和他的百姓都是亞摩利人,因此像所有那些百姓一樣,都註定要被毀滅。
民數記 21:23 雅雜:一座城市,參申命記 2:32;耶利米書 48:21。
民數記 21:24 從亞嫩河:或「從亞嫩河延伸」,此類補充非常常見;因此這裡包含了對西宏征服和王國的描述或限制,即它只從亞嫩河延伸到亞捫人之地;然後接下來的詞語「因為亞捫人的邊界堅固」就非常恰當地出現了,這不是以色列人沒有或不能征服亞捫人的原因,因為他們被絕對禁止干涉亞捫人(申 3:8);而是西宏不能將他的征服和帝國擴展到亞捫人的原因,就像他對摩押人所做的那樣。
雅博河:一條河流,部分劃定了亞捫和摩押的邊界。
堅固:要麼是藉著河流的優勢,要麼是藉著他們邊境上的堅固堡壘。
民數記 21:25 毀滅了原來的居民(申 2:34)。
民數記 21:26 西宏的城:這句話是作為一個理由,解釋為何以色列人佔領了這片土地,儘管上帝禁止他們干涉摩押人或他們的土地(申 2:9),因為這片土地現在不再是摩押人的,而是早些時候被西宏從他們手中奪走,並為亞摩利人所佔據。
摩押先前的王:即巴勒的先王,巴勒是當時的王。
民數記 21:27 說諺語的:詩人,或其他有才華的人,即亞摩利人或迦南人,他們創作了以下這首戰勝摩押人的凱歌;這裡引用這首歌,部分是為了證明這片土地現在是西宏的,部分是為了證明上帝在懲罰掠奪者,並征服那些侮辱被征服敵人的民族時,所施行的公義審判。
進入希實本:這些話要麼是西宏對他的人民說的,要麼是人民彼此勸勉,要來佔領、修復他們所奪取的城市。
西宏的城:那曾經是摩押王的京城,但現在是西宏的城。
民數記 21:28 火:即戰爭的狂怒,這裡常被恰當地比作火,如以賽亞書 47:14;阿摩司書 1:7, 10, 12, 14;2:2, 5。
希實本:那座城以前是整個地區的避難所和防禦,現在卻變成了一個巨大的禍害和公共災難。
摩押的亞珥。問:這怎麼可能呢?因為亞珥當時還在摩押人手中(申 2:9, 18, 29)。
答:
1. 這可能不是指亞珥城,而是指受制於或屬於那座大城和王城的百姓或國家,正如迦勒底文(Chald.)所理解的。
2. 亞珥可能被西宏從摩押人手中奪取,但後來要麼被摩押人收復,要麼在以色列人逼近時被西宏放棄,他集結所有軍隊與以色列人作戰,因此被摩押人重新佔領。
3. 這段話可以這樣翻譯:「它必吞滅摩押的亞珥」,過去式在這裡用於將來式,這在預言性經文中很常見;因此這可能是亞摩利人的預言或預兆,他們在佔領希實本及其領土後,現在將把他們的勝利擴展到摩押的亞珥,儘管他們未能實現這個希望,正如人們通常所做的那樣。
高地的領主:要麼是:
1. 堅固堡壘的王子或統治者,這些堡壘經常位於高地,尤其是在那個多山的國家,並且分佈在亞嫩河沿岸的各個地方;他們在佔領了其中一些之後,就向自己承諾他們將佔領所有其餘的,並不斷推進,直到佔領亞珥本身。
2. 更確切地說,是在高地敬拜他們神的祭司和百姓;這似乎更為可能,1. 因為以色列人敬拜上帝,異教徒也在高地敬拜巴力(民 22:41),特別是摩押人因這樣做而聞名(耶 48:35)。2. 因為在摩押的顯著地方中,提到了巴力巴末,或「巴力的高地」(書 13:17)。
民數記 21:29 唉,可憐的摩押!你無法從西宏的刀劍下自救。
基抹的百姓:即基抹的崇拜者:摩押人的神就是這樣稱呼的(王上 11:7, 33;王下 23:13;耶 48:46)。
他:即他們的神,將他自己的百姓交給了他和他們的敵人;他無法保護他們,卻讓他們許多人被殺;他也無法保護那些從刀劍下逃脫的人,卻讓他們落入敵人手中,並被敵人擄去。
歸於亞摩利人的王西宏。現在,這節和下一節的話語似乎不是那首凱歌或詩歌的一部分,我認為那首詩歌是由某位亞摩利吟遊詩人或詩人所作,似乎在民數記 21:28 結束了;而是以色列人對此事的評論。在這裡,他們嘲笑的不是摩押人的無能,而是他們的神的無能,他無法將他的百姓從西宏和亞摩利人的刀劍下拯救出來。
民數記 21:30 雖然你們軟弱的摩押人,以及你們的神,都無法抵擋西宏,但我們以色列人,藉著我們上帝的幫助,已經射擊了,即成功地取得了勝利,正如接下來的話語所示,射擊了他們,即西宏和他的亞摩利人;這從前面和後面的話語中都很容易清楚地理解。
希實本,西宏的京城,最近被他修復,已經滅亡了,已經從西宏手中被奪走,他的所有領土或國家也是如此,甚至遠至底本,有些人認為這就是民數記 33:45 中所稱的底本迦得。
延伸到米底巴:即其領土延伸到米底巴。或「甚至到米底巴」;因為希伯來文 *asher* 有時用於「是的」或「此外」,如撒母耳記上 15:20;詩篇 10:6;95:11。其含義是,西宏從摩押人手中奪取的所有國家都已荒廢和滅亡。
民數記 21:3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21:32 雅謝:摩押的城市之一,先前被西宏從他們手中奪走,現在又被以色列人從他手中奪走(民 32:1, 3, 35);在十個支派的王國衰落或毀滅之後,又被摩押人重新佔領(耶 48:32)。
民數記 21:33 噩也是亞摩利人的王,參申命記 3:1, 11。西宏和噩似乎是從迦南出來的兩個大殖民地的領袖或首領,他們驅逐了這些地方的原住民。
巴珊:一個富饒的國家,以其牧場和牲畜繁殖而聞名(申 32:14;詩 22:12;耶 1:19),並以其橡樹而聞名(結 27:6)。
民數記 21:34 不要怕他:這是必要的警告,因為他是一個巨大的巨人(申 3:11),很可能會使他們感到恐懼。
民數記 21:3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