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
3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4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5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6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7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8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9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
10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1「獻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山羊羔,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12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着隻數都要這樣辦理。
13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
14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
15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16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
17耶和華對摩西說:
18「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
19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20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21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22「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23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24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並奉到耶和華面前。
26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27「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30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31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32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裏,
34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3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36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39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
41「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 民數記 第15章
民數記 15:1 本章內容:關於素祭和奠祭的律法(民 15:1-16)。關於初熟麵團作平安祭的律法(民 15:17-21)。關於全會眾因無知而犯的罪所獻的祭(民 15:22-26);或個人犯罪時所獻的祭(民 15:27-29)。對擅敢犯罪者的懲罰(民 15:30-31)。關於在安息日撿柴的人及其死亡(民 15:32-36)。上帝吩咐他們在衣服上作繸子(民 15:37-38)。繸子的功用(民 15:39-41)。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2 意即(i.e.):儘管你們有如此大的冒犯,儘管我已發出不可更改的警告,我仍必將那地賜給你們。為了讓他們對此更有確據,上帝重複並詳述了獻祭的律法,藉著基督,祂藉此或將在他們悔改後與他們和好。
民數記 15:3 祭物(A sacrifice),意即(i.e.)平安祭,理由如下:
1. 這個詞單獨使用時,常指平安祭,如出埃及記 18:12;利未記 17:5, 8;23:37;申命記 12:27。
2. 贖罪祭和贖愆祭通常不附帶素祭和奠祭,唯一的例外是潔淨痲瘋病人的情況,見利未記 14:10。
3. 本章 15:8 節將此解釋為並稱為平安祭。
4. 從接下來的經文來看,平安祭通常是為了還願、甘心獻上,或在節期按上帝的命令獻上,這些情況都在此處提及。
民數記 15:4 一份(A tenth deal),或十分之一(tenth part),即一伊法(ephah)的十分之一,也就是一俄梅珥(omer),見出埃及記 16:36。與油調和(Mingled with oil);這似乎與那些單獨獻上、不附屬於其他祭物的素祭有所不同。
民數記 15:5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6 兩份(Two tenth deals);因為這屬於比前一種更好的祭物;因此,在接下來獻公牛的祭物中,有三份。所以,附屬的祭物與主要的祭物成比例地增加。
民數記 15: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8 意即(i.e.):或任何其他平安祭,即那些甘心獻上或按命令獻上的祭物,這些祭物可以特別稱為平安祭或感謝祭,因為它們純粹是出於對上帝的感恩,單純地尊重祂的命令和榮耀而獻上;而為還願而獻的平安祭,則是以契約方式獻上,旨在從中獲得某些益處。
民數記 15:9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10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11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12 意即(i.e.):你們獻多少牲畜,就獻多少素祭和奠祭。
民數記 15:13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14 寄居的(A stranger),即歸信者(proselyte),因為上帝不接受非歸信者的獻祭。
民數記 15:15 意即(i.e.):關於敬拜上帝的事;他們的祭物將以同樣的方式獻上,並在同樣的條件下蒙上帝悅納,這預示著將來外邦人蒙召。此處加上這句話是為了提醒和區分,表明寄居者不能以此為藉口分享以色列人的公民權利。
民數記 15:16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1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18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19 當你們吃(When ye eat),意即(i.e.)當你們準備吃的時候;因為在吃之前,他們必須將這份祭物獻給上帝。麵包(Of the bread),意即(i.e.)穀物(bread-corn),這個詞的用法見約伯記 28:5;詩篇 104:15;以賽亞書 28:22。獻給耶和華(Unto the Lord),意即(i.e.)獻給耶和華的祭司,見以西結書 44:30。
民數記 15:20 意即(i.e.):當你們收割穀物後,從打穀場的穀物中獻上,見申命記 16:13。你們要這樣舉起(So shall ye heave it),意即(i.e.)你們要以同樣的比例,獻給同樣的人(即祭司),並以同樣的儀式獻上。
民數記 15:21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22 意即(i.e.):現在所說的這些,是關於上帝外在敬拜和事奉的,或是關於其儀式和禮儀的。這條律法主要似乎與利未記 4:13 的律法不同,後者談到在上帝的聖物上犯了某些積極的過失,或做了不該做的事,而這條律法只談到在聖禮儀上遺漏了某些該做的事。但除此之外,利未記 4:13 的律法涉及「以色列全會眾」(as it is there expressed),而這條律法只涉及「會眾」(the congregation)或「一個會眾」(a congregation),如本章 15:24 所述,意即(i.e.)任何一個特定的以色列會眾,無論是整個支派的代表聚會,還是較小的會眾,因為在迦南地將會有許多這樣的會眾;而「全會眾」(all the congregation)這個詞,有些人在此處譯為「每個會眾」(every congregation)。根據這條律法,有些人認為,以色列人在被擄歸回後不久,獻上了十二頭公牛,每個支派一頭,見以斯拉記 8:35。
民數記 15:23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24 在利未記第4章中,公牛是作贖罪祭,而在此處是作燔祭,這可能是因為如前所述,它們是不同的律法;或者,因為這裡增加了一項新的懲罰,以使以色列人更加謹慎和勤勉,他們曾多次,現在又一次明顯地,表現出對遵守上帝命令的疏忽;因此,除了利未記 4:11 中提到的那頭贖罪祭的公牛之外,上帝現在又要求獻一頭燔祭的公牛。
民數記 15:25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26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2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28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29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30 應當(Ought);理解為不應當做的事,以及與敬拜上帝有關的事;擅敢(presumptuously),希伯來文:用高舉的手(with a high or lifted hand),意即(i.e.)明知故犯、故意、大膽、堅決、深思熟慮、有預謀地。這個短語在其他地方也有此用法。見出埃及記 14:8;利未記 26:21;民數記 33:3;約伯記 15:26;詩篇 19:13。褻瀆耶和華(Reproacheth the Lord),意即(i.e.)他公然藐視上帝,使上帝受人輕蔑,彷彿上帝不值得任何尊重,也無力懲罰犯罪者。
民數記 15:31 意即(i.e.):懲罰將僅限於他自己,不會降臨到會眾身上,如果會眾不將他剪除,懲罰就會降臨到會眾身上。
民數記 15:32 這似乎是作為一個擅敢犯罪的例子而添加的;因為安息日的律法是明確而肯定的,所以這種違犯必然是明知故犯的罪。
民數記 15:33 意即(i.e.):向會眾的官長,他們代表並管理會眾,因此被稱為會眾。
民數記 15:34 意即(i.e.):摩西、亞倫和前面提到的七十位官長。該怎麼辦(What should be done to him),意即(i.e.)他將以何種方式被剪除,或他將以何種死法死去,上帝在此處特別決定了;否則,從出埃及記 31:14 和 35:2 可知,一般而言,犯安息日者應處死。
民數記 15:35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36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37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38 繸子(Fringes)是衣服上某些線頭或末端,比衣服其他部分稍長,留在那裡作此用途。在邊上(In the borders),意即(i.e.)在四個邊或四角上,見申命記 22:12。希伯來文:翅膀(wings),常用來指邊緣或末端,如路得記 3:9;撒母耳記上 15:27;24:5 等。他們的衣服(Of their garments),意即(i.e.)他們的外衣,或他們用來遮蓋自己的衣服,如申命記 22:12 所述。法利賽人在基督時代也這樣做,他們被指出將繸子做得比平常更大,見馬太福音 23:5;基督自己也這樣做,可從路加福音 8:44 推斷。一條藍色帶子(A riband),使其更顯眼,因此更能達到此處提及的用途。藍色(Of blue),或紫色(of a purple colour),猶太學者對此意見一致,他們的意見更值得考慮,因為這是他們之間恆常的習俗。
民數記 15:39 它(It),意即(i.e.)那條帶子,將為你們(shall be unto you),意即(i.e.)將作為你們繸子的用途,即藉著其確定、顯著和獨特的顏色,使其更為可見和引人注目,而沒有這條帶子的繸子與衣服是同一塊布和顏色,因此較不顯眼。或者,它(it),意即(i.e.)那條帶子,將在你們的繸子中(shall be in your fringes),或繫在你們的繸子上(put to your fringes),固定在上面,以便你們看見它時能記念,使你們的眼睛影響你們的心思和心靈。你們不隨從(That ye seek not),或不探求(inquire not),除了我所吩咐你們的以外,其他的服事我的規條或方式。你們自己的心和你們自己的眼(After your own heart, and your own eyes),意即(i.e.)既不隨從你們自己心思或心靈的計謀和發明,如同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時所做的,也如同你們現在所做的,當你們在沒有我的命令、甚至違背我的命令下,假裝藉著上山和前往迦南來服事和取悅我;也不隨從你們眼睛所見的別人的榜樣或發明,如同你們在埃及方式下執意敬拜金牛犢時所做的。行淫(To go a whoring),意即(i.e.)離棄我,將你們自己的幻想置於我的命令之上,只憑眼見或感覺生活,而不憑信心仰賴我的應許。
民數記 15:40 此節無浦爾注釋。
民數記 15:41 儘管我因你們頻繁而可怕的悖逆而理所當然地不悅,為此我也將使你們在曠野停留四十年,但我不會完全拋棄你們,我仍將繼續作你們的上帝,在那裡保守並供應你們,並在那之後將你們帶入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