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下,全會眾大聲喧嚷;那夜百姓都哭號。
2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全會眾對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
3耶和華為甚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嗎?」
4眾人彼此說:「我們不如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
5摩西、亞倫就俯伏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
6窺探地的人中,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撕裂衣服,
7對以色列全會眾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
8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把地賜給我們;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
9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10但全會眾說:「拿石頭打死他們[二人]。」忽然,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
11耶和華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蹟,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
12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使他們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比他們強勝。」
13摩西對耶和華說:「埃及人必聽見這事;因為你曾施展大能,將這百姓從他們中間領上來。
14埃及人要將這事傳給迦南地的居民;那民已經聽見你-耶和華是在這百姓中間;因為你面對面被人看見,有你的雲彩停在他們以上。你日間在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在他們前面行。
15如今你若把這百姓殺了,如殺一人,那些聽見你名聲的列邦必議論說:
16『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他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
17現在求主大顯能力,照你所說過的話說:
18『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9求你照你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好像你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
20耶和華說:「我照着你的話赦免了他們。
21然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
22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
23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24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
25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26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7「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
28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
29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
30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31但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
32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
33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
34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35我-耶和華說過,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在這裏死亡。』」
36摩西所打發、窺探那地的人回來,報那地的惡信,叫全會眾向摩西發怨言,
37這些報惡信的人都遭瘟疫,死在耶和華面前。
38其中惟有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仍然存活。
39摩西將這些話告訴以色列眾人,他們就甚悲哀。
40清早起來,上山頂去,說:「我們在這裏,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
41摩西說:「你們為何違背耶和華的命令呢?這事不能順利了。
42不要上去;因為耶和華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43亞瑪力人和迦南人都在你們面前,你們必倒在刀下;因你們退回不跟從耶和華,所以他必不與你們同在。」
44他們卻擅敢上山頂去,然而耶和華的約櫃和摩西沒有出營。
45於是亞瑪力人和住在那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了,直到何珥瑪。
# 民數記 第14章
民數記 14:1 民數記 第14章 以色列人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民 14:1-4)。摩西、亞倫、迦勒和約書亞前去安撫百姓(民 14:5-9);百姓卻想用石頭打死他們(民 14:10)。耶和華威脅要用瘟疫擊打他們(民 14:11,12)。摩西為百姓懇求耶和華(民 14:13-19)。耶和華垂聽摩西的禱告(民 14:20,21);卻應許那些發怨言的人永不得進入迦南地(民 14:22,23)。發怨言者受審判(民 14:26-35)。那些報惡信的人死於瘟疫(民 14:36,37)。那些違背上帝命令、試圖佔領那地的人被擊殺(民 14:40-45)。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以及少數幾人。這是一個提喻的表達,以整體指代大部分。
民數記 14:2 **向摩西和亞倫**,因為他們是他們目前災難的工具和起因。**巴不得我們死在曠野**:不久之後,他們就如願以償,確實死在曠野了。
民數記 14:3 他們從工具層面上升,直接攻擊上帝,祂是他們旅程的主要原因和發起者;由此我們看到罪惡若不加以抵制,其增長和發展是何等驚人。**成為迦南人的掠物**,我們曾被告知將要佔領他們的土地。
民數記 14:4 **一個首領**,取代摩西,一個比他更忠於我們利益的人。這只是一個意圖或願望,但卻被歸算為他們已經做了的事,尼 9:16,17 說他們「另立一個首領」等等,正如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意圖被算作實際行動一樣(來 11:17)。**讓我們回埃及去**。何等驚人的瘋狂!他們在曠野中如何能得到保護以應對諸多危險,又如何能得到供應以滿足一切所需?他們能指望上帝的雲彩遮蓋和引導他們嗎?能指望從天上降下嗎哪嗎?誰能帶領他們過紅海?或者,如果他們走另一條路,誰能保護他們免受那些他們必須經過其邊界的民族的攻擊?如果埃及人,他們曾拋棄並給他們帶來如此多毀滅的埃及人,他們又能指望得到什麼款待呢?
民數記 14:5 **俯伏在地**,作為謙卑而懇切的懇求者,要麼是向百姓,懇求他們停止其邪惡和有害的企圖;更可能是向神,將此與民 16:4 和 20:6 比較,這是摩西在所有此類困境中唯一的避難所,也唯有祂能平息和治理這群喧囂頑梗的百姓。**在全會眾面前**,好讓他們警醒,認識到自己的罪和危險,當他們看到摩西禱告時,上帝從未拒絕他,也從未未能保護他,甚至以毀滅他的敵人來保護他。
民數記 14:6 **撕裂衣服**,以表明他們對百姓褻瀆上帝、背叛摩西的深切悲痛,以及他們輕易預見這將給會眾和上帝的百姓帶來可怕的審判。
民數記 14:7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8 **如果我們不因悖逆和忘恩負義激怒上帝,使祂厭棄並離棄我們**。
民數記 14:9 **他們是我們的食物**;我們將輕易地毀滅他們,就像我們吃麵包或日常食物一樣。比較民 24:8;詩 14:4。**他們的保護**,即他們的謀略、引導和勇氣,尤其是上帝,祂樂意賜予他們保護,直到他們的罪孽滿盈(創 15:16),現在已完全離開他們,並將他們交給我們作掠物。**耶和華與我們同在**,藉著祂特殊的恩惠和全能,將我們從他們和我們所有的敵人手中拯救出來。
民數記 14:10 **耶和華的榮光**,在極度危險中,為要拯救祂忠心的僕人,並制止百姓的狂怒。**在會幕裡**,即在會幕之上或上方,雲彩通常停留在那裡,上帝的榮光在適當的時候會顯現,而現在則以更為輝煌的方式顯現,正如當時的情勢所要求的那樣。
民數記 14:11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12 這並非絕對的決定,正如事件所顯示的,而只是一個條件,就像尼尼微在四十天內被毀滅的預言一樣,其中隱含著一個條件:除非有迅速的悔改或有力的代求。
民數記 14:13 **那時**,即如果你徹底毀滅他們。**你曾將這百姓從埃及領出來**,藉此你為自己贏得了極大的榮耀,而現在你肯定會失去這榮耀。
民數記 14:14 **對這地的居民說**,因為這兩個民族之間有許多往來。
民數記 14:15 **如同一人**,即全部,或無一倖免;並且突然間,彷彿一擊斃命,如同所有人都只有一個脖子。
民數記 14:16 **他的能力已完全耗盡**,無法完成他已開始並起誓要完成的工作。
民數記 14:17 **顯為大**,即顯現其偉大,彰顯其偉大;一個實義動詞被用作宣告性動詞,或事物被用作事物的顯現。這可以理解為:1. 上帝在保守百姓並帶領他們進入迦南方面的能力,這個意思似乎得到前一節的支持,埃及人否認上帝有能力這樣做。根據這個意思,他補充了以下的話,不是作為這種能力的解釋,而是作為一個論據,促使祂儘管百姓有罪,仍要為祂的百姓顯出祂的能力,**照著**,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希伯來文這個詞常被這樣翻譯)祂曾說過,等等,這樣祂就能維護祂自己名聲的榮耀和真實性,或者祂歸於自己的那些稱號。2. 祂恩惠和憐憫的能力,或者祂**極大的憐憫**,正如他在民 14:19 所稱的,在赦免這罪和他們其他罪方面的能力;因為以下的話明顯地將其限制於此,**照著你所說的**,等等,其中赦免他們的罪是這種能力的唯一例證,這能力既在上帝的稱號中被描述(民 14:18),又被摩西祈求(民 14:19),「我懇求你赦免」等等,並在上帝的回應中被賜予(民 14:20),「我已赦免」等等。罪的赦免,尤其是如此大罪的赦免,被說成是上帝的能力之舉,這並不奇怪,因為它無疑是全能和無限良善的行為;因此,絕望的罪人有時會喊出他們的罪大到上帝無法赦免,正如有些人翻譯該隱的話(創 4:13)。既然能力被應用於上帝懲罰罪惡的忿怒(羅 9:22),為什麼不能同樣歸因於上帝赦免罪惡的憐憫呢?特別是如果考慮到,即使在人身上,報復也是一種無能的行為,因此,征服他們的激情和報復傾向,並赦免那些他們可以毀滅的敵人,必然是一種能力之舉。
民數記 14:18 這些話似乎很不恰當地被提及,因為它們是促使上帝毀滅這邪惡百姓而非赦免他們的有力論據。可以回答說,摩西使用這些話以及其餘的話,部分是因為他不想將上帝所結合的分開,部分是為了表明他並不要求完全和絕對的赦免(但他願意上帝對這次叛亂的主要發起者執行報復,並在所有百姓身上留下祂不悅的某些印記,正如上帝所做的),而只是希望上帝不要剝奪他們的產業(民 14:12),也不要「將所有百姓如同一人殺滅」(民 14:15),也不要將他們連根拔除,因為祂曾應許不將祂的忿怒延伸到懲罰他們的罪孽超過三四代。但更真實的答案似乎是,這些話應該以另一種方式翻譯,即「在毀滅中祂不會徹底毀滅」,儘管祂「追討父親的罪孽,直到三四代」。關於此,請參閱出 34:7,那裡解釋了這整節經文。
民數記 14:19 **經過許多和巨大的挑釁之後**;顯明你自己仍然是那位赦罪的上帝。
民數記 14:20 **我已照你的話赦免了他們**,即不至於完全毀滅他們,正如我所威脅的(民 14:12),而你所懼怕並懇求阻止的(民 14:15)。
民數記 14:21 **然而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即藉著上帝懲罰這悖逆百姓的榮耀和公義作為的報告,其方式如下。這才是真實的意義,這從對立的連接詞和莊嚴的引言「然而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都可以看出,也從接下來的經文「因為所有這些人」等等,這些經文沒有任何對立的標記,並且與本節有明顯的關聯和聯繫。
民數記 14:22 **我的榮光**,即我在雲中和會幕中的榮耀顯現。**十次**,即多次。一個確定的數字代表不確定的次數,如創 31:7;利 26:8;伯 19:3。儘管有些人精確地計算出他們曾十次顯著地激怒上帝。
民數記 14:23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24 **約書亞**在此未被提及,因為他當時不在百姓中間,而是摩西的常隨者;他也不應被算作他們中的一員,就像摩西和亞倫一樣,因為他將是他們的總司令。**另有一個心志**,即他是一個性情和行為不同的人,忠誠而勇敢,不受他弟兄們身上那種懦弱、不信、忘恩負義、不順服的惡靈所驅使,而是受上帝的靈所驅使。**專心**,即普遍而持續地,在困難和危險中,這使得他的同伴退縮。**他所去的那地**;廣義上指迦南,特別是希伯崙及其周邊地區(書 14:9)。**必得為業**,或「必驅逐它」,即驅逐其居民,土地常被用來指代其居民。比較書 8:7;14:12。
民數記 14:25 **在山谷裡**;在他們現在所處的山腳之外(民 14:40)。添加此句,要麼是:1. 作為以色列人苦難和懲罰的加重,他們本已準備好進入並佔領那地,卻被迫返回曠野;要麼是:2. 作為一個論據,使他們更樂意服從接下來返回曠野的命令,因為他們的敵人離他們很近,只隔著那以東山,如果他們不迅速離開,他們的敵人就會聽到他們的消息並攻擊他們,這樣他們之前無故懼怕的惡事就會臨到他們;他們、他們的妻子和孩子將成為亞瑪力人和迦南人的掠物,因為上帝已離棄他們,不幫助也不保護他們。這節經文可以這樣翻譯:「**並且**,或**但是**,目前,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山谷裡;**因此**(這個連接詞在此處被省略,如同在其他地方一樣),**明天你們要轉回**,等等。」儘管有些人將這些詞與前文連接起來,並這樣讀這段經文:「迦勒——和他的後裔將佔有它,即希伯崙附近的土地,以及住在山谷裡的亞瑪力人和迦南人的土地。」**問**:但是,迦南人在此處怎麼說住在山谷裡,而他們卻住在山上(民 14:45)和海邊(民 21:1)呢?**答**:1. 他們的一部分住在一個地方,一部分住在其他地方。2. 迦南人這個詞在此處可以更廣泛地理解為迦南的所有居民。**沿著紅海的路**,即通往紅海和埃及的路,那是你們渴望返回的地方(民 14:3,4)。
民數記 14:26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27 **容忍**,或**赦免**,如民 14:19,20,或**饒恕**;這些詞是必然且容易理解的。這是一個簡短而不完整的語句,在憤怒的情況下很常見,如出 32:32;詩 6:3;90:13。
民數記 14:28 **我必照你們所說的行**,正如你們惡毒地希望你們死在曠野一樣(民 14:2),我必將你們的咒詛降在你們頭上。
民數記 14:29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30 **使你們**,即你們的民族;因為上帝並沒有起誓要對這些特定的人這樣做。
民數記 14:31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32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33 **飄流**,像羊一樣,在曠野中吃草;或者**作牧人**,即像阿拉伯的牧人一樣,住在帳篷裡,從一個地方遷徙到另一個地方,沒有固定的住所。**四十年**,即長達四十年,以補足你們在曠野居住的時間,如民 33:8;申 1:3;2:14 所示。比較摩 5:25。顯然,在這次犯罪或審判之前,已經過去了一整年和另一年的一部分。**你們的淫行**,即你們淫行的懲罰,也就是你們背棄並背叛你們的主,祂是你們的丈夫,曾將你們娶給自己。參耶 3:14。因此,偶像崇拜被稱為淫行。
民數記 14:34 **一天頂一年**;這樣就應該有四十年的時間,但上帝樂意仁慈地將過去的時間算作這段時間的一部分。**我背約**,即既然你們首先打破了你們與我之間的聖約,藉著破壞了聖約的條款或條件,那麼我也將從我這邊使聖約失效,拒絕賜予你們在聖約中應許的祝福,這些祝福本應在你們順服的情況下賜給你們。這樣你們就會看到,你們指責我背約(民 14:3)的罪過,其實是你們自己的責任,是你們的背信棄義迫使我這樣做的。或者,**我的背約**;要麼是被動地,即你們背棄我,因為這樣的代詞常被這樣使用,如創 1:4;賽 53:11;56:7;要麼是主動地,即我背棄或離開你們,並停止我的祝福流向你們;你們將親身體驗到,當我收回我的恩惠和眷顧時,你們的處境是何等悲慘。
民數記 14:35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36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37 **死在耶和華面前**,要麼是因民 14:12 所威脅的瘟疫,要麼是因某種其他突然而異常的審判,從上帝居住的雲中發出,祂從那裡對摩西說話,當時祂的榮光也在那裡顯現給所有百姓看(民 14:10),因此所有的人,包括這些探子,都在耶和華面前。
民數記 14:38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39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40 **他們就上山頂去**,即他們打算、或試圖、或準備自己上山;因為他們尚未實際上去,這從民 14:42,44 和申 1:41 可以清楚看出。在聖經的語法中,所設計或努力的事情常被說成已經完成。參創 37:21,22;出 8:18 的注釋。
民數記 14:41 **耶和華的命令**;要麼是那個命令:「不要上去」等等,雖然在此處是在他們過犯之後才提及,但與申 1:42,43 比較,似乎是在他們過犯之前就已發出;要麼是上面民 14:25 的命令:「你們轉回,往曠野去」等等,這與他們所採取的行動完全相反。
民數記 14:42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43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4:44 **他們卻擅敢**;既魯莽又悖逆;如此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民數記 14:45 **迦南人**;廣義上指迦南人,但嚴格來說是亞摩利人,如申 1:44 所示。**住在**;所以他們是住在山谷裡的人的一部分和分支(民 14:25)。或者,**坐著**,即安營,埋伏,等候你們的到來。**何珥瑪**;後來民 21:3 稱此地為何珥瑪,因以色列人在這次遭受大屠殺或毀滅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