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民數記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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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合和本 民數記 第12章

1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就毀謗他,說:

2「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3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

4耶和華忽然對摩西、亞倫、米利暗說:「你們三個人都出來,到會幕這裏。」他們三個人就出來了。

5耶和華在雲柱中降臨,站在[會]幕門口,召亞倫和米利暗,二人就出來了。

6耶和華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

7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

8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

9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10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有雪[那樣]白。亞倫一看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11就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12求你不要使她像那出母腹、肉已半爛的死胎。」

13於是摩西哀求耶和華說:「上帝啊,求你醫治她!」

14耶和華對摩西說:「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嗎?現在要把她在營外關鎖七天,然後才可以領她進來。」

15於是米利暗關鎖在營外七天。百姓沒有行路,直等到把米利暗領進來。

16以後百姓從哈洗錄起行,在巴蘭的曠野安營。

# 民數記 第十二章

民數記 12:1 民數記 第十二章。米利暗和亞倫抱怨摩西(民 12:1-3)。上帝吩咐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到會幕前,他們照辦了(民 12:4-5)。上帝責備亞倫和米利暗(民 12:6-9)。米利暗長了大痲瘋(民 12:10)。亞倫在摩西面前謙卑自己(民 12:11-12);摩西為她代求(民 12:13)。米利暗在營外隔離七天(民 12:14-15)。上帝允許米利暗和亞倫抱怨他們的兄弟,部分是為了操練並顯明摩西那令人驚嘆的溫柔和忍耐,以教導後世;部分是為了藉此動搖,使摩西的權柄能更深地紮根,並使百姓因這例子而不敢對他有任何煽動和叛逆。米利暗似乎首先被提及,因為她是煽動或發起這叛亂的主要人物;因此她也受到更嚴厲的懲罰。那古實女子(Ethiopian woman)要麼是:1. 西坡拉(Zipporah),她在此被稱為古實人(Ethiopian),希伯來文:古實人(Heb. Cushite),因為她是米甸人;「古實」(Cush)這個詞在聖經中通常不是指埃及以南的真正衣索比亞,而是指阿拉伯,正如一些近代學者從列王紀下 19:9、歷代志下 21:16、以西結書 29:10、30:8-9、哈巴谷書 3:7 和其他地方清楚證明的那樣。如果她就是指西坡拉,正如普遍認為的那樣,我想他們並不是因為他娶了她而爭吵,因為那件事已經發生很久了,而是因為他過於縱容她,並受她和她的親屬影響,他們可能認為摩西是受她們說服才進行這項創新,並選擇七十位長老,就像他以前在出埃及記 18 章那樣;他們認為這種政府的合夥關係大大削弱了他們的權柄和聲譽,特別是在選擇時沒有徵求他們的意見,也沒有利用他們,一切都是在摩西的指導下進行的,是為了協助他治理。因為他們不敢指責上帝,祂是這件事的主要行動者,所以他們指責摩西這個工具,這是人之常情。或者,2. 摩西娶了另一個女人,雖然聖經中沒有記載她的名字,要麼是在西坡拉還活著的時候,要麼更可能是因為西坡拉當時已經去世了,儘管這件事,以及其他一些事情,都沒有被記錄下來。因為這爭吵似乎是關於他娶了一個外邦女子,所以很可能這是一個最近發生的新事件,而不是四十年前的事。他像其他人一樣,可以娶一個古實或阿拉伯女子,只要她是一個真誠的歸信者,毫無疑問這女子就是,因為根據上帝的律法,歸信者被允許享有與以色列人相同的特權(出 12:48);因此,摩西選擇娶這樣一個人而不是以色列人,或者上帝藉著祂的護理如此安排,可能有許多原因,要麼是因為她是一個品德高尚的女子,要麼是因為上帝不打算讓政府繼續由摩西的子孫掌管,因此希望這個家族帶有一些政治上的瑕疵,因為他們有一位外邦的父母。他們在此也以此作為摩西的瑕疵。

民數記 12:2 難道我們不是先知嗎?亞倫被立為先知(出 4:15-16),米利暗也被稱為先知(出 15:20)。參看彌迦書 6:4。摩西貶低並混雜了聖潔的後裔,而我們沒有這樣做。那麼,他為何要獨攬大權,隨意設立官長,而不與我們商議呢?耶和華聽見了,意即(i.e.)祂留意了他們對摩西所說的話和他們的舉止。

民數記 12:3 這句話是作為解釋,說明摩西為何不理會他們的辱罵,反而像聽不見一樣,以及上帝為何如此迅速而嚴厲地為摩西辯護,因為摩西沒有為自己報仇。問:1. 摩西這樣稱讚自己是否合適?答:1. 聖經的執筆者不應以其他世俗作家的標準來衡量或批評,因為他們所寫的一切都受特殊靈感引導;他們常常公開自己和親近之人的最大過失,只要這對上帝的榮耀和後世教會的造就可能有用;因此,如果出於同樣的原因,他們有時稱讚自己,尤其是在被對手的傲慢和輕蔑所迫時,這並不奇怪,這正是摩西在此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使徒保羅也稱讚自己(林後 11:5 等;林後 12:11-12);他們之所以能更好地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所有的著作和行為都向所有人證明,他們這樣做並非出於虛榮,他們已經超越了對人讚美的追求和對人責備的恐懼。2. 這句話,像其他一些句子一樣,可能是由後來的先知補充的,這並不損害聖經的權威,因為它都是由同一位作者所寫,儘管使用了不同的筆。問:2. 摩西既然我們常常讀到他的怒氣,例如出埃及記 11:8、16:20、32:19,利未記 10:16,民數記 16:15、20:10-11,與詩篇 106:32-33 比較,他怎麼會如此溫柔呢?答:1. 地上最溫柔的人有時也會被激怒,甚至比摩西被激怒的次數更多。2. 真正的溫柔並不排除所有的怒氣,而只排除那些不義的、過度的或不可平息的怒氣。摩西在上帝受冒犯和羞辱時,應該而且也確實發怒,這幾乎發生在所有被引用的地方。

民數記 12:4 忽然,部分是為了顯示祂對摩西和溫柔恩惠的極大尊重;部分是為了扼殺叛亂的萌芽,以免這個例子在百姓中蔓延,因為他們中間有太多這種酵。出來,即(sc.)從你們各自的住處和百姓中間出來,這樣你們既不會因這種可恥的話語感染他們,部分也是為了讓你們知道我的旨意和你們自己的命運。

民數記 12:5 在會幕門口,他們站在外面,不被允許進入會幕,不像亞倫通常那樣;這被視為上帝不悅的標誌。

民數記 12:6 如果你們是先知,正如你們所聲稱的,但要知道先知之間是有區別的,我並沒有賦予他們所有人同等的權柄和榮譽。藉著異象,上帝在先知清醒時向他們的心靈顯現事物,如創世記 15:1、46:2,但以理書 8:18、10:8。藉著夢境,上帝在先知睡著時向他們顯明祂的心意,如創世記 20:3、28:12。

民數記 12:7 意即(i.e.)我已將他安置在我全家之上,即(i.e.)我的教會和百姓,因此也在你們之上,他忠實地履行了他的職責,沒有偏袒和自私自利,不像你們錯誤地指控他那樣。

民數記 12:8 口對口,意即(i.e.)清晰地,用清晰的聲音;直接地,不是藉著翻譯者,也不是藉著想像中的影子和表象,如同異象和夢境中那樣;並且親密地。這被稱為面對面說話(約貳 1:12;約參 1:14)。明明地;清楚而確定地。不用隱語;不用比喻、譬喻、謎語、晦澀的象徵;例如向耶利米顯示沸騰的鍋、杏樹等,向以西結顯示帶輪子的戰車等。耶和華的形像;不是上帝的面貌或本質,因為無人能見祂而存活(出 33:20);祂是不可見的(西 1:15),也從未被人看見(約 1:18);而是祂榮耀同在的某種獨特顯現,如出埃及記 33:11、20 等;出埃及記 34:5 等;申命記 34:10。是的,上帝的兒子以人形向他顯現,祂暫時取了這形狀,為要讓他預嘗祂將來的道成肉身。我的僕人;他以如此卓越和非凡的方式成為僕人。

民數記 12:9 從會幕門口,表示祂極大的不悅,不等待他們的回答,並認為他們不配再有任何對話。

民數記 12:10 從會幕上;不是從整個會幕上,因為那樣他們就必須搬走,而是從會幕上它所到的那部分,到直接在施恩座上方的部分,它一直停留在那裡。米利暗長了大痲瘋;是她,而不是亞倫,要麼是因為她是這過犯的首先或主要煽動者,要麼是因為上帝不願祂的敬拜被打斷或受辱,如果亞倫長了大痲瘋,那必然會發生。白如雪:這種大痲瘋是所有種類中最惡毒和最難治癒的。參看出埃及記 4:6;列王紀下 5:27。的確,當大痲瘋從某個特定部位開始,然後逐漸蔓延到全身,最終使全身變白時,那是大痲瘋痊癒的證據(利 13:12-13);但如果一個人突然且異常地被這種普遍的白色擊打,情況就不同了,這表明整個血液系統的嚴重腐敗,就像這裡的情況一樣。

民數記 12:11 不要讓這罪的罪責和懲罰落在我們身上,不要以這種方式落在她身上,也不要以任何其他方式落在我身上,而是為此向神禱告,求祂赦免並除去這罪。

民數記 12:12 像個死人;要麼是自然死亡,因為她的一部分肉體已經腐爛死亡,除非藉著上帝的大能,否則無法恢復;要麼是道德上的死亡,因為她被隔絕,無法與他人交往(利 13:46)。當他從母腹出來時;像個早產兒,沒有應有的形狀和比例,或者像個死胎,在母腹中已經死了一段時間,出來時是白色、腐爛的,一部分已經腐蝕。

民數記 12:13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民數記 12:14 吐唾沫在她臉上,意即(i.e.)表達了某種顯著的憤怒和輕蔑的標誌,這正是約伯記 30:10 和以賽亞書 1:6 所描述的。她難道不應該感到羞恥,並從她父親面前退去嗎?就像約拿單在類似場合所做的那樣(撒上 20:34)。所以,儘管上帝按照摩西的請求醫治了她,但祂仍要她公開承擔她罪的羞恥,並作為對他人的警告,使他們免於同樣的過犯。七天,這是潔淨不潔之人的規定時間。參看民數記 6:9;31:19。

民數記 12:15 這既是上帝對她的尊重,也是百姓對她的尊重,上帝如此安排,部分是為了避免她被上帝如此公開的責備所壓垮,部分是為了避免她作為先知,連同她本人,先知恩賜也受到輕視。

民數記 12:16 哈洗錄,他們在那裡停留,如民數記 11:35 所說,是為了米利暗的緣故。在巴蘭曠野,意即(i.e.)在同一曠野的另一部分,這可以從民數記 10:12 推斷出來:參看申命記 33:2。他們可能已經從那曠野的一部分遷到另一個曠野,然後又回到它的另一部分,正如我們所知,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旅程中有許多奇特的迂迴曲折。這部分更特別地被稱為利提瑪(民 33:18)和加低斯巴尼亞(民 13:26;申 1:19),這兩處是該地區著名的地點,兩者似乎都包含在他們的營地內,或與之毗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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