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2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3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
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
5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
6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呢?』
7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8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9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
10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11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12『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
13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
14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15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
17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18「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
19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20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
21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22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
23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24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25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26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27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29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
30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着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1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着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2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甚麼?」
33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34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 馬太福音 第20章
馬太福音 20:1-16 葡萄園裡不同時間受雇的工人比喻。
馬太福音 20:17-19 耶穌預言自己的受難與復活。
馬太福音 20:20-28 回應西庇太兒子的母親的請求,並制止其他門徒因此產生的不滿。
馬太福音 20:29-34 耶穌使兩個盲人重見光明。
請參閱馬太福音 20:16 的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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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0:16 節 1-16。我們發現這個比喻只由馬太福音記載;我們理解救主在此比喻的宗旨,除了馬太福音 20:16 之外,別無他物可循:「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有些人在此將「在前的」理解為在世上享有盛譽或自視甚高的人。將「在後的」理解為在世上默默無聞、自視甚低的人。前者在上帝的愛與恩惠以及任何賞賜上將會「在後」,而後者將會「在前」。另一些人則將「在前的」理解為猶太人,他們是上帝在世上最早的子民,並因特權而比其他民族更受尊崇;將「在後的」理解為外邦人,他們是最後進入上帝教會的。這似乎是救主直接的意圖,祂完全了解猶太人的驕傲和嫉妒心態,他們因自己是上帝的教會而自豪,當時世界仍沉浸在罪惡中;他們傾向於將外邦人被召入教會,並與他們平等分享屬靈特權視為一種侮辱。
既然比喻的宗旨已定,解釋便容易了。「天國」,即上帝在呼召國家或個人分享祂教會中的屬靈益處,並因此分享永恆福樂的至高主權(Providence)安排,就像一個家主,清早出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家主是父上帝,基督將祂比作農夫,就葡萄的栽培而言(約翰福音 15:1);比作有葡萄園的人(以賽亞書 5:1-2 等)。葡萄園是教會。工作是關乎永恆救恩的事,包括我們自己的救恩,以及那些託付給我們或在我們能力範圍內能給予屬靈益處的人的救恩。工人,特別是指擔任職務的人,廣義上是指所有被福音呼召的人。雇傭他們意味著福音中向那些願意工作的人所宣告的恩惠(Grace)賞賜應許。一錢銀子是賞賜,包含教會中人所分享的屬靈特權。人們在市集上閒站,表示他們忽略了來到世上的主要和重要工作,即榮耀上帝並拯救自己的靈魂。家主在不同時間出去,在第三、第六、第九個時辰召喚一些人進入葡萄園,這暗示了上帝在世界早期呼召猶太人,並在他們墮落時多次差遣先知,要他們歸回事奉祂。在第十一個時辰呼召一些人,特別是指藉著傳揚福音將外邦人帶入教會,他們之前對上帝和生命之道一無所知。傍晚是算帳和報償的時候。一些人抱怨他們所得的與那些較晚進入葡萄園的人一樣多,這主要且直接地表示猶太人的嫉妒和惱怒,因為外邦人竟然與他們這些多年來一直是上帝特選子民的人,平等分享上帝的恩惠(Grace)。家主為自己辯護,基於兩個考量,這表明他對某些人的慷慨與他對所有人的公義完全一致。1. 他們同意一錢銀子,他們也收到了:猶太人享有上帝聖約的那些外在特權,他們為此自豪,直到他們因頑固拒絕上帝的恩惠(Grace)而自絕。2. 他可以隨意處理自己的東西。他是自己恩惠(Grace)的主人,指責他對他人的慷慨是惡意的,這絲毫無損於按約定應給予他們的。救主總結比喻說,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外邦人將分享福音及其所帶來的蒙福特權:那在前的將要在後;即猶太人將被剝奪這些特權。類推而言,在每個時代,一些自以為有功勞、在信仰上和名聲上「在前的」,但並非真正聖潔的人,在上帝的眼中將會「在後」;而那些在基督徒呼召中真誠勤奮的人,即使不被世人看重,也將被置於他們之前。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這是前面所說的原因。許多人藉著話語的外在傳講被召入教會的看得見的團契中;這是比喻的明顯含義,其中說到人們在不同時辰被召,包括先知和使徒的事奉,以及每個時代所有傳道人的繼承。而「選上」的少;即藉著上帝自由且不變的預旨(Decree)被預定(Predestination)得永生,並分享救贖恩惠(Grace)以獲得永生的人。這是比喻的主要宗旨。
請參閱馬太福音 20:19 的浦爾注釋。
請參閱馬太福音 20:19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20:19 節 17-19。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記載了這段經文。馬可福音 10:32-34 說:「他們在路上,要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驚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鞭打他,吐唾沫在他臉上,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路加福音 18:31-34 說:「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他們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這話的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我們蒙福的主仍在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的路上;這裡記載了祂旅途中的一些談話,教導我們利用所有時間進行造就和有益的談話。馬可福音說,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走在他們前頭:門徒就驚奇,跟從的人也害怕。馬可福音沒有記載他們眼中任何可怕的景象。那些認為他們驚奇於祂如此急於赴死的人,忘記了路加福音說,在救主進一步教導他們之後,他們仍不明白;但他們可能知道祂正走向祂敵人的巢穴,這使他們害怕。祂召集十二門徒(這不是適合大眾的談話),並非常詳細地告訴他們祂之前已經教導過兩三次的事情:祂之前已經告訴他們祂的死和復活,以及祂將被出賣致死;這裡祂描述了方式,他們將祂交給外邦人(交給彼拉多和希律);祂描述了祂之前的苦難,祂將被鞭打、戲弄、吐唾沫,以及祂的死法,祂將被釘十字架;當這些事情發生時,他們就可以確信祂是上帝,祂如此精確地預言了將來的事情,這些事情並非存在於其原因中,而只是純粹的偶然事件。祂用兩件事安慰他們:1. 這符合先知所預言的。2. 雖然祂死了,但祂將在第三日復活。他們需要這個預警來預備自己;因為考慮到他們現在視祂為彌賽亞,他們可能會困惑於祂如何會死;當他們看到所有這些事情發生時,這可能會動搖他們的信心;但由於這些事情被如此詳細地預言,它們的發生反而堅固了他們對祂作為上帝兒子的信心,而不是削弱了它。但路加福音說,他們一樣也不懂得這些事;即,他們肯定不相信這些事,這話的意思乃是隱藏的。這些話語本身夠清楚,但他們無法將其與他們的理性調和,他們無法理解彌賽亞如何會死;也無法擺脫祂將成為一位世俗君王,並在世上建立國度的偏見。至於祂在第三日復活,他們無法相信。
請參閱馬太福音 20:21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20:21 節 20-21。馬可福音 10:35 說:「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什麼,願你給我們成就。」耶穌說:「你們要我為你們做什麼?」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馬太福音說「在你的國裡」,馬可福音說「在你的榮耀裡」,這讓我們有些疑惑,這兩位門徒和他們的母親是否在此對天國抱持著某種屬世的觀念,因為基督之前曾說過有些人將在其中為首,有些人為末;或者他們是否期待基督復活後將在世上建立一個榮耀的世俗國度;因為他們有這種想法,從路加福音 22:24 和使徒行傳 1:6 可以看出。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是撒羅米(馬可福音 15:40),她是基督的忠實追隨者(馬太福音 27:55-56)。馬太福音說她說話。馬可福音說她的兩個兒子說話。他們本來想先從基督那裡得到一個籠統的應許,無論他們求什麼,或者某件特定的事。但智者通常不會答應這種請求。我們的主問他們想要什麼。然後他們就暴露了他們的野心。還有什麼比這更不合時宜的請求呢?當基督剛剛告訴他們祂將被吐唾沫、鞭打、定罪、釘十字架時,他們卻向祂求取高位?然而,這其中也有好的一面;他們藉此顯明了對祂的信心,即儘管如此,祂仍將被高舉,並擁有一個國度。但我們對屬靈和屬天之事物的觀念是何等屬世,直到我們蒙上帝教導,對它們有正確的認識!
馬太福音 20:22 馬可福音 10:38-39 也有同樣的記載。我們的救主溫和地責備他們不經考慮的請求,並再次提醒他們,祂必須先受苦,然後才能進入祂的榮耀,而且他們也必須經歷許多患難才能進入上帝的國;這比坐在祂的右邊和左邊更適合他們目前的思想,因為我們若要與祂一同得榮耀,就必須與祂一同受苦(羅馬書 8:17)。我們是何等容易求我們所不知道的!「你們能喝我所要喝的杯嗎?」等等:意思是,你們能忍受我將要忍受的苦難嗎?藉此,我們的救主暗示,那些為基督受苦最多、最深的人,將從祂那裡得到最大的賞賜。基督在此將祂的苦難表達為「喝杯」和「受洗」。杯是聖經中常用的比喻,用來表達一個人今生的份,無論是好事或壞事(詩篇 11:6;以賽亞書 51:17;耶利米書 25:15;耶利米哀歌 4:21;馬太福音 26:39, 42;約翰福音 18:11)。「喝杯」通常指受苦(耶利米書 49:12;以西結書 23:32;俄巴底亞書 1:16)。這個比喻,有些人認為,是取自某些民族的習俗,他們會給犯人一杯毒藥來處死他們;或者,另一些人認為,是取自競賽中強迫人們喝完杯中酒的放蕩習俗。「受我所受的洗」也有同樣的含義:參路加福音 12:50。苦難在聖經中通常被比作水:受洗,就是浸入水中;比喻而言,就是沉浸在苦難中。基督說:「我將要受血的洗,被苦難和患難淹沒;你們能這樣嗎?」他們對祂說:「我們能。」這話說得和前一句一樣輕率。我們對自己的力量是何等不了解!當基督被捕時,他們都離棄祂逃跑了(馬太福音 26:56)。
馬太福音 20:23 馬可福音 10:39-40 也有同樣的記載。我們的救主在此告訴他們,正如祂必須先受苦然後進入祂的榮耀,那些將與祂一同得榮耀的人也必須先與祂一同受苦;因為除非合法地爭戰,否則無人能得冠冕(提摩太後書 2:5);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人,都將受逼迫(提摩太後書 3:12)。但誰在榮耀的國度裡為最高,必須由祂的父決定,因為祂的國度的分配和其中的優先次序都取決於祂的旨意。這段經文曾被那些否認基督神性以及與父同等的人濫用,彷彿它符合他們的論點,因為基督在此否認祂有權力分配天國;但除了祂在其他地方主張相反的權力(約翰福音 10:28;17:2)之外。基督在此並非談論祂的權力範圍,而是祂作為中保(Mediator)的職責;因此祂的工作是鼓勵他們打那美好的仗,而不是向他們分發冠冕。或者祂是以人子的身份說話,正如祂在約翰福音 14:28 所說。事實上,基督在此並非否認祂沒有權力,而只是說祂沒有權力將這種優先權給予那些不是祂父所預備的人。請注意,希臘文是:οὐκ ἔστιν ἐμὸν δοῦναι ἀλλ’ οἷς ἡτοίμασται,即「不是我能給的,而是為那些預備好的人」。因此,我們的譯者所加的「將要賜給他們」這幾個字,最好省略。所有這一切都是上帝預先安排和決定的,祂只能按照永恆的預旨(Decree)來分配上帝的國度。’Αλλὰ(我們翻譯為「但是」)在此具有「除非」(unless)的含義,如馬可福音 9:8;哥林多後書 2:5。此外,為了顯示三位一體在工作中的秩序,權能和護理(Providence)的行為通常歸於父,儘管其他經文表明子在其中與父合作。
馬太福音 20:24 馬可福音 10:41。這裡還沒有提到彼得的首要地位,也沒有他為此提出的任何要求;而且,看來其他門徒也沒有意識到有這樣的設立,否則雅各和約翰就不會提出要求,所有門徒(其中彼得也是一員)也不會對雅各和約翰的野心如此不滿;然而他們似乎也患有同樣的毛病,只是不滿他們搶先提出動議,並先遞交了請求。
請參閱馬太福音 20:27 的浦爾注釋。
請參閱馬太福音 20:27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20:27 節 25-27。馬可福音 10:42-44 也有類似的記載。路加福音 22:25-27 也有類似的記載(但似乎是在另一個時間說的)。我在此不介入一些人根據這段經文所引發的爭論:基督徒之間是否可以有民事官職;這顯然與這段經文的意義無關。或者,基督在此是否在傳道人之間建立一個黨派;我認為這不是我們主在此的意圖。也不介入另一個問題,即福音的傳道人是否可以承擔任何民事權力的行使。我們的救主在此的意圖是:1. 區分祂的國度與世上的國度。那些國度是管轄人的身體和財產的;祂的國度是屬靈的國度,管轄人的心靈和良知。或者更確切地說,祂的國度是榮耀的國度,在那裡不需要像世俗政府那樣的統治者和官員,也不需要像世俗國度和政治政府那樣行使權柄。2. 譴責門徒的野心和驕傲,因為這使他們最不適合這個國度,這是祂之前已經教導過他們的事。在天國中為大的方法是謙卑,在我們自己眼中看自己為卑微。我認為這是對這段經文最恰當的解釋;我們的主藉此糾正了門徒對祂國度性質的錯誤觀念,以及他們的驕傲和野心,並敦促他們學習其他事物,而不是如何在任何世俗國度中為大。如果有人認為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的主對祂在世上的國度有所指涉,那麼祂更多的是制止野心和對優越感的追求,而不是其他任何事物,並讓我們知道那些愛居首位的人最不適合;教會領袖的工作只是一種事奉,而不是一種統治;那些最適合並最值得在教會中受尊榮的人,是那些最不尋求和不追求它的人;而那些最不配受尊榮的人,是那些最追逐它的人。但我更傾向於對這段經文的第一種解釋。因為我們的救主在此所說的,肯定不僅是由雅各和約翰及其母親的請求所引起,而且與之有很大的關係;那裡所提到的掌權和行使權柄,與那請求中提到的國度有關;我認為這不能理解為教會,那是基督的國度,他們當時對此知之甚少:但他們要麼是指榮耀的國度,對此抱持著屬世的觀念,認為聖徒之間會有某種優劣之分,我們的救主在此糾正了他們的錯誤;要麼他們幻想基督復活後將在地上建立一個世俗的國度。我們的救主也糾正了這個錯誤,暗示祂的國度將是另一種性質,而在其中為大的方法是謙卑、卑微,並在我們自己眼中看自己為渺小。
馬太福音 20:28 馬可福音 10:45 也有同樣的記載。使徒說(腓立比書 2:7),祂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我們的救主之前曾教導他們,門徒不能高過先生。救主說,我的國度裡的君王是怎樣的,其中的統治者和偉人也必須是怎樣的。看看我所擁有的國度;我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服事男女靈魂和身體的需要;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希臘文:λύτρον,贖價)。使徒使用 ἀντίλυτρον(希臘文:antilutron),意即代替他人付出的代價(提摩太前書 2:6)。因此,再沒有其他的滿足之功(Satisfaction)或代價需要為任何人付出。
請參閱馬太福音 20:34 的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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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馬太福音 20:34 的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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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0:34 節 29-34。馬可福音 10:46-52 重述了同樣的故事,並增加了幾個細節。1. 他只提到一個盲人,並稱他為巴底買,提買的兒子。他說,那個盲人正在乞討。馬可福音說,當基督呼喚那個盲人時,他們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啦。」那盲人就丟下衣服,跳起來,來到耶穌那裡。他進一步補充說,基督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心救了你。」路加福音 18:35-43 也記載了同樣的故事。他說,當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他只提到一個盲人。在重複基督的話時,他說,耶穌對他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心救了你。」他立刻就看見了,就跟隨耶穌,歸榮耀與上帝。眾人看見了,也都讚美上帝。我們的主立刻向門徒證明祂所說的,祂來是為了服事,甚至服事最貧窮和最卑微的人。耶利哥是一座離約旦河不遠的城市(約書亞記 3:16);它被攻取(約書亞記 6:1-27),在分地時屬於便雅憫支派(約書亞記 18:21)。我們的救主在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路上經過它。這些盲人,或者至少是馬可和路加福音中唯一提到的巴底買,可能聽說基督要來,先坐在耶利哥靠近加利利的那一邊,然後在救主離開城鎮時,又到了另一邊。這使得路加福音說,當祂將近的時候;而另外兩位福音書作者說,當祂出耶利哥的時候,他坐在那裡乞討。巴底買(看來)是最有名、最出名的,所以馬可和路加福音只提到了他。馬太福音(沒有提到名字)說有兩個人;馬可和路加福音並沒有否認,但只知道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所以只提到一個。他們稱呼我們的救主為「大衛的子孫」,藉此承認祂是真正的彌賽亞;因為這是彌賽亞在猶太人中根據對祂的預言所知的稱號。他們向祂求憐憫;他們繼續呼喊,儘管眾人責備他們,因為他們可能認為他們只是來求施捨,而且太過懇求,因為我們的主似乎沒有理會他們。上帝有時會藉著延遲來考驗我們的信心,看它能堅持多久,但祂從不使它落空。這提醒我們我們的職責,要不住地禱告。基督停下來,呼喚他們,問他們想要什麼。他們似乎最清楚自己的身體需要,回答說:「主啊,願我們的眼睛能看見。」耶穌憐憫他們,摸了他們的眼睛(基督有時在醫治時會觸摸患處,但並非總是如此),並且(如路加福音所說)祂說:「你可以看見。」神蹟發生了;他們立刻就能看見。路加福音補充說,基督說:「你的信心救了你。」我們之前也遇到過同樣的說法。我使你痊癒,但你對我的信心使我這樣做。他們對祂能力的信心體現在:1. 他們承認祂是真正的彌賽亞;因此有能力這樣做。2. 他們懇求祂的憐憫,並繼續這樣呼喊,儘管他們受到了責備。信心和熱切的禱告在上帝那裡能成就大事,因為祂有憐憫。出於信心的禱告必能救那病人(雅各書 5:15)。義人懇切的禱告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 5:16)。世上沒有人是如此卑微和可鄙的(這兩個盲人是乞丐),但如果他們能相信主耶穌基督,如果他們願意躺在基督的路上,如果他們願意向祂呼求,並且不停止他們的呼求,他們將從我們的救主手中得到比這些更大的事。這個神蹟為上帝從眾人那裡贏得了榮耀,也從盲人那裡贏得了讚美,以及跟隨基督的決心。這應該是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救恩的結果。當憐憫在我們心中產生對上帝的榮耀和讚美,並使我們委身於跟隨主耶穌基督時,憐憫就得到了適當的運用。我們的救主之前在加利利行了神蹟,那裡的見證人距離遙遠;祂現在在猶大省有兩位見證人,他們與祂一同前往耶路撒冷,我們將在下一章中找到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