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馬太福音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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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17章

1過了六天,耶穌帶着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

2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3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4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5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6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7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8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

9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裏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10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11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

12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13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着施洗的約翰。

14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裏,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

15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裏,屢次跌在水裏。

16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裏,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17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來吧!」

18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19門徒暗暗地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

20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21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 。」

22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

23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地憂愁。

24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

25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26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27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 馬太福音 第十七章

馬太福音 17:1 馬太福音 第十八章 馬太福音 17:1-9 基督變像。馬太福音 17:10-13 他教導門徒關於以利亞的降臨。馬太福音 17:14-21 醫治癲癇病者。馬太福音 17:22,23 預言自己的受難。馬太福音 17:24-27 繳納丁稅。參閱馬太福音 17:2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2 第1、2節。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記載了這段歷史。馬可福音 9:3 說:「他的衣服放光,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沒有能漂得那樣白的。」路加福音 9:28,29 說:「這些話以後約有八天,耶穌帶著彼得、約翰、雅各,上山去禱告。正禱告的時候,他的面貌就改變了,衣服潔白放光。」三卷福音書都同意地點是在山上。馬太福音說是在前述談話之後六天,路加福音說八天。路加福音提到主耶穌禱告,這是其他兩卷福音書沒有提到的,並且說他的變像是在禱告時開始的。他們都同意與救主同在的人是彼得、雅各和約翰;這三人也是救主在受難前禱告時帶去的,馬太福音 26:37。彼得將是推動福音工作的重要器皿。雅各是希律所殺的那位,使徒行傳 12:2。約翰是所有使徒中活得最久的。他打算讓這三位見證他的客西馬尼園之苦,馬太福音 26:37;他藉著讓他們親眼目睹他榮耀的變像,為此以及他們將來要為他作的見證作預備。就他個人而言,這變像體現在他面貌的改變,像太陽一樣榮耀,以及他衣服的異常潔白。

馬太福音 17:3 參閱馬太福音 17:4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4 第3、4節。馬可福音 9:6 補充說:「因為他不知道說什麼才好,他們都甚懼怕。」路加福音 9:31-33 補充說:「他們在榮光裡顯現,談論耶穌將要在耶路撒冷去世的事。彼得和同他在一起的人都困倦沉睡;他們醒來後,看見耶穌的榮光,和那兩個與他同站的人。二人正要離開耶穌的時候,彼得對耶穌說:夫子,我們在這裡真好,等等:他不知道自己說什麼。」因此,這段歷史似乎是這樣:六或八天後,基督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上山禱告。他禱告時,門徒睡著了。醒來後,他們看見他面貌榮耀發光,像太陽一樣,衣服潔白如雪,有兩個人與他談論他的死和受難,他們(藉著啟示)知道那是摩西和以利亞。他們非常懼怕,彼得不知道或沒有好好思考自己說什麼,就對基督說:「夫子,我們在這裡真好;讓我們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摩西和以利亞最有可能以他們自己的身體顯現。至於以利亞,沒有困難,因為他的身體被火車接上天了。至於摩西,聖經說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毘珥對面的山谷裡,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申命記 34:6。魔鬼和天使長為他的身體爭論,猶大書 1:9。上帝很可能使摩西的身體復活,為這次變像作見證,好讓門徒藉著律法和先知(由律法頒布者摩西和最著名的先知之一以利亞所代表)在他們對基督是真彌賽亞的信心上得到堅固,並抵禦他即將遭受的羞辱性死亡所帶來的絆腳石和試探;並且讓這三位使徒,作為摩西律法所規定確認事情的最高數目見證人,被視為他們所見所聞的合格見證人。不要認為彼得說「讓我們在這裡搭三座棚」等等,是出於他從這瞥見神聖和卓越榮耀所得到的任何喜悅或滿足;因為這怎麼能與馬可福音所說他們所充滿的懼怕相符呢?而是如馬可福音所說,他不知道說什麼才好,或如路加福音所說,他不知道自己說什麼。我認為這是一個合理且最好的藉口,可以解釋他言語中顯露的錯誤和軟弱,彷彿摩西和以利亞,或基督,可以住在那里等等。

馬太福音 17:5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記載相同,沒有顯著差異,只是路加福音說,他們進入雲彩時就懼怕了。似乎雲彩環繞著他們,使他們看起來都像在雲彩之中。這更增加了他們的懼怕。值得注意的是,上帝經常在雲彩中向人顯現,使雲彩成為他的車輛,出埃及記 16:10,40:34;民數記 11:25;詩篇 104:3,以教導我們謙卑,不要過度探究他的奧秘,他以密雲遮蔽自己,同時也顧及我們的軟弱,我們無法看見他本來的樣子。這裡說這是一朵「光明的雲彩」,與他在律法之下顯現的雲彩不同,但無疑它帶有一些陰影,是上帝選擇用來稍微減弱他榮耀的光輝。這雲彩環繞著基督、摩西和以利亞,也環繞著彼得、雅各和約翰。看哪,有聲音從雲彩中出來:他們沒有看見任何可見的形狀,正如猶太人也沒有看見,申命記 4:15,只有如聖彼得(親眼看見的人)所說的,彼得後書 1:17,有這樣的聲音從「極大的榮光」中發出。他談論的就是這個時候,如彼得後書 1:18 所示。這聲音與基督受洗時聽到的聲音相同,馬太福音 3:17;只是這裡加上了「你們要聽他」:你們不需要以利亞來教導你們,要聽他。因此,摩西看見他先前所預言的,申命記 18:15,18,得以應驗:他在上帝家中作為僕人的職事中預言,耶和華將從他們的弟兄中興起一位先知像他一樣,並將他的話放在他口中,他將把上帝所吩咐的一切都告訴他們,申命記 18:18;並且,申命記 18:15,你們要聽從他。上帝現在已經應驗了這話,他宣告這位先知是他的兒子,他所愛的兒子,並命令他們聽從他。這些話確立了基督是他教會唯一的教師和導師,是唯一受他委託向他子民傳達他的真理和旨意的人,是基督徒唯一應當聽從的人:這並不否定傳道人,他們不過是他所說之話的解釋者,只有當我們藉著他們更清楚、更頻繁地聽到基督說話時,才應當重視他們。上帝時不時在雲彩中顯現,而且不是以任何可見的形狀,而是以極大的榮光,發出聲音,這讓我們看到那些藉著任何圖畫或圖像試圖描繪三位一體中任何一位的傲慢。而上帝命令我們聽從基督,也讓我們看到那些擅自將基督從未說過的話強加給基督徒的傲慢。

馬太福音 17:6 參閱馬太福音 17:8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7 參閱馬太福音 17:8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8 第6-8節。馬可福音只說:「他們忽然周圍一看,不再見一人,只見耶穌同他們在那裡。」上帝的威嚴和榮耀是如此之大,即使雲彩也無法完全遮蔽,以至於人無法在不感到驚恐的情況下看到任何顯現;這不僅僅是敬畏的懼怕,沒有這種懼怕,任何人都不可親近他。保羅在天上的光照耀他時,仆倒在地,使徒行傳 9:3,4。門徒在這裡也俯伏在地,非常懼怕。這讓我們看到上帝的良善,他垂聽百姓的請求,出埃及記 20:19;申命記 5:28,18:16,17,並藉著像我們一樣的人向我們說話:在舊約之下藉著摩西;在新約之下藉著基督(申命記 18:15 所提到的那位先知),以及他所委託宣揚他旨意的人,希伯來書 1:1,2。耶穌上前摸他們,說:「起來,不要懼怕。」為了使他們擺脫對幻影或顯現的懼怕,他摸他們,實際上說:「是我;不要懼怕。」他們抬頭一看,看見了極大的榮光,雲彩也退去了,摩西和以利亞也消失了,只剩下他們和他們的主;他便和他們一同下山。這座山是他泊山,還是更靠近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另一座山,對我們來說並不重要。

馬太福音 17:9 馬可福音 9:9 也有同樣的記載。路加福音 9:36 說:「門徒卻把這事隱藏了,在那些日子裡沒有把所看見的告訴任何人。」其他兩位福音書作者記載了這條誡命;路加和馬可則記載了他們對誡命的順從。解經家給出的最可能的原因是,恐怕他後來的受苦會再次動搖他們對基督神性的信心,在他藉著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之前,正如使徒所說的,羅馬書 1:4。

馬太福音 17:10 在這些話之前,馬可福音 9:10 說:「門徒將這話存記在心,彼此議論從死裡復活是什麼意思。」然後他補充說:「他們問耶穌說:文士為什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呢?」門徒(顯然)對基督藉著人類救贖的教義,當時仍理解得非常不完全,儘管基督先前曾告訴他們,約拿怎樣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照樣三日三夜在地裡。最優秀的人在領悟超越我們理性範圍的屬靈奧秘時,是何等遲鈍啊!猶太人有一個傳統,至今仍保留著,就是彌賽亞來臨之前,以利亞必先來;他們根據瑪拉基書 4:4,5 建立這個觀點。他們有這樣的期望,從他們派人去問施洗約翰,約翰福音 1:21,看他是不是那一位(他們所期望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就可以看出;這是他們的大錯誤,至今仍使他們盲目。門徒現在已經看見以利亞了,他們可能對救主禁止他們談論異象感到驚訝,認為沒有什麼比這更能促使人接受他為彌賽亞了;或者他們可能對以利亞在彌賽亞來臨後這麼快就離開地上感到驚訝,因為他們期望他先來。因此,儘管他們完全相信基督是真彌賽亞,但他們不知道如何將他們的信心與應許,或與他們建立在應許之上的傳統相調和。這就引起了這個問題。

馬太福音 17:11 參閱馬太福音 17:13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12 參閱馬太福音 17:13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13 第11-13節。馬可福音 9:12 說:「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復興萬事;經上不是指著人子說,他要受許多苦,被人輕賤嗎?但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們隨意待他,正如經上所寫的。」我們的救主同意這個應許,但指出他們對其真正意義的誤解。他們將應許理解為提斯比人以利亞:這個應許只指一位有他靈性的人,而這樣的人已經來了,那就是施洗約翰,正如天使告訴撒迦利亞的,路加福音 1:17:「他將以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在主面前行。」以利亞的大能和心志在約翰身上非常明顯。以利亞對上帝充滿熱心,列王紀上 19:10:施洗約翰也是如此。以利亞是否自由地責備,不僅是巴力的祭司,甚至亞哈和耶洗別?約翰也同樣自由地責備希律和希羅底,以及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以利亞是個嚴肅的人嗎?施洗約翰也是如此。以利亞是否逃到曠野去保全性命?施洗約翰有一段時間也在那裡生活和傳道。以利亞生活在一個腐敗的時代,是恢復衰敗宗教的重要手段或工具:施洗約翰在他所處的時代也是如此。儘管如此,不僅猶太人,甚至一些基督徒,不僅天主教徒,還有一些新教徒,都認為除了早已來臨的以利亞之外,還有另一位以利亞,他將在世界末日之前來臨。他們主要根據這段經文建立他們的觀點:1. 因為我們的救主在這裡說,ἔρχεται πρῶτον(希臘文:erxetai prōton),他確實先來;馬可福音說,ἐλθὼν πρῶτον ἀποκαθίστα(希臘文:elthōn prōton apokathista),先來,復興萬事。然而施洗約翰既已來過又已離去;他也沒有復興萬事。此外,他們說,約翰否認自己是以利亞,約翰福音 1:21;而且很明顯,不僅文士和法利賽人,連門徒也只將預言理解為提斯比人以利亞;瑪拉基書說,以利亞將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來臨之前來,他們說,這日子在聖經的常用語中就是審判日。但對此的回答是:a) 施洗約翰,約翰福音 1:21,只否認自己是他們根據傳統所詢問的那個以利亞。b) 門徒確實被猶太傳統所誤導,期待提斯比人以利亞,但基督在這裡和別處都糾正了他們的錯誤。c) 不僅普遍審判日被稱為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福音時代也是,馬太福音 3:10,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等等;使徒行傳 2:20 也是如此;以及猶太人特定審判的日子,有些人認為這些經文暗示了這一點。d) 我們的主要先重複瑪拉基書的話,所以他說,以利亞將來,或正在來;然後他將瑪拉基書的話解釋為施洗約翰。e) 瑪拉基書 4:6 的話由天使在路加福音 1:16,17 中解釋,並應用於施洗約翰。f) 約翰確實藉著努力使猶太人歸信,並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從而應驗了先知的話。g) 瑪拉基書的最後一句話,「免得我來咒詛遍地」,清楚表明瑪拉基書的這段經文不能理解為審判日。儘管以利亞的名字被賦予約翰,但這不過是將大衛的名字賦予彌賽亞,以西結書 37:24。因此,沒有其他以利亞可期待,瑪拉基所預言的以利亞(正如我們的救主所解釋的)就是施洗約翰,他已被希律斬首。他們不認識他,他們的傳統使他們盲目,以至於他們無法辨認瑪拉基的預言在他身上應驗,所以他們隨意待他;我們的救主說,人子也將如此,即將如此待我,我就是人子。

馬太福音 17:14 參閱馬太福音 17:16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15 參閱馬太福音 17:16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16 第14-16節。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記載了同樣的故事,但有相當大的差異;馬可福音 9:17,18 這樣記載:「眾人中有一個人回答說:夫子,我帶了我的兒子到你這裡來,他被啞巴鬼附著;無論在哪裡,鬼捉弄他,他就摔倒,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你的門徒趕他出去,他們卻不能。」作為引言,馬可福音 9:14-16 說,當我們的救主來到他的門徒那裡時,他看見一大群人圍著他們,文士正在和他們辯論。眾人一見耶穌,就都非常驚訝,跑上前去問安。耶穌問文士說:「你們和他們辯論什麼呢?」路加福音 9:37-40 這樣記載:「第二天,他們下了山,有許多人來迎接他。看哪,眾人中有一個人喊叫說:夫子,我懇求你看看我的兒子,因為他是我的獨生子。看哪,有一個靈抓住他,他就忽然喊叫,那靈又撕裂他,使他口中流沫,並且重重地傷害他,才離開他。我曾求你的門徒把那靈趕出去,他們卻不能。」當我們的主上山變像時,他把眾人和九位使徒留在山腳下,只帶了三位門徒上去。福音書作者都沒有告訴我們他在那裡待了多久。眾人和他的門徒留在原地等候他,可能離得不遠;一些文士也來到他們那裡,他們正在爭論。第二天,我們的主和彼得、雅各、約翰下了山,他們來到眾人那裡,眾人熱情地迎接他,並向他問安。他開始詢問他們在談論什麼;但很快就被一個人打斷了,那人上前跪在他面前,為他的兒子求憐憫,他的兒子(正如馬太福音所描述的狀況)是癲癇病者,受盡折磨,常常跌入火中,也常常跌入水中。馬可福音說,他被啞巴鬼附著,那鬼撕裂他,他常常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路加福音說,那是那人的獨生子,他被一個靈抓住,他喊叫,那靈撕裂他,他口中流沫,被那靈傷害等等。從對這個年輕人疾病的描述來看,這似乎是我們所說的癲癇病,患者會跌倒、口中流沫、自傷。魔鬼與這種疾病結合,因此在月亮的某些時候,這種疾病會發作,魔鬼與之一起作祟,他會啞巴,至少在發作期間是如此,有時跌入火中,有時跌入水中,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自傷:這似乎就是他的狀況。父親(在基督不在的時候)曾試圖藉著他的門徒來醫治,但經文說他們不能(原因我們稍後會聽到);於是他就向基督呼求幫助。

馬太福音 17:17 參閱馬太福音 17:18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18 第17、18節。馬可福音 9:19-27 更詳細地記載了這段歷史:「耶穌回答說:唉!這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他們就把他帶到耶穌那裡。他一見耶穌,那靈就使他抽搐,他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中流沫。耶穌問他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少時候了?他父親說:從小時候。那靈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滅他。你若能做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親立刻喊著說: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主幫助!耶穌看見眾人跑來聚集,就斥責那污鬼說: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身上出來,再不要進去!那鬼喊叫,使他大大地抽搐,就出來了。孩子好像死了,以致許多人都說:他死了。但耶穌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路加福音 9:41,42 記載得較短,但沒有增加其他福音書所沒有的內容。耶穌回答說:「唉!這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基督在這裡稱他們如此,不是指稱義的信心,而是指對行神蹟的神聖能力所懷的信心。神聖旨意的每一次啟示都是信心的對象;基督曾向猶太人啟示他是由上帝差遣的,並被賦予這樣的能力;猶太人,特別是文士,不相信這一點。這個孩子的父親的信心在這件事上非常軟弱;正如我們稍後將看到的,門徒的信心也是如此;因此,可以理解為他指責他們所有人,儘管程度不同。他稱他們為悖謬,因為他們已經多次看見並經歷了他這方面的能力,但他們的信心卻不清楚也不堅強。他吩咐把那個年輕人帶到他面前,事情就這樣做了。馬可福音說:「他一見耶穌,那靈就使他抽搐,等等。」我們的救主本可以輕易阻止這一切,但他可能允許它發生,以便神蹟能更明顯。然而,這讓我們看到魔鬼在我們身上放棄他的佔有是多麼困難,以及他多麼樂意竭盡所能地傷害我們。基督問他父親他受折磨多久了;他父親告訴他,從小時候。藉此,神蹟也更加顯著,這可能就是基督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沒有任何邪惡是基督無法除去的,即使是根深蒂固的。父親再次提出請求,並在其中顯示出他信心的軟弱:「你若能做什麼。」他來到基督面前,向他呼求,表明他相信他能做些什麼;他說「你若能做什麼」則表明他信心的軟弱。基督告訴他,如果他能信,凡事都能。除了受造物的不信之外,沒有什麼能束縛上帝的手。據說,基督在迦百農不能行許多異能,因為他們不信。於是父親喊著說:「主啊,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主幫助!」人可以真正相信,但仍有不信的成分。上帝會獎勵軟弱的信心,對於那些在意識到自己軟弱並渴望增強力量的靈魂。基督斥責那靈(被稱為聾啞的靈,因為它使受影響的人變成這樣)。基督命令那靈出來,並且出來後再也不要進入他裡面。那惡靈吼叫,撕裂他,出來了,並讓他像死了一樣:這仍然證實了它對人類的惡意;當它不能做它想做的傷害時,它會盡其所能地做傷害。

馬太福音 17:19 參閱馬太福音 17:21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20 參閱馬太福音 17:21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21 第19-21節。馬可福音只重複了馬太福音 17:19,21 這裡的內容。我們的救主在這裡指出他的門徒不能趕出這個鬼的原因是他們的不信;不是他們完全缺乏信心,而是他們信心的軟弱。基督在這裡再次讓我們看到信心的能力和不信的危害。我認為這段經文的明確意義是,凡是能榮耀上帝或對我們有益的事,只要我們堅定地信靠他,就能從上帝那裡得到。我們的救主在這裡是否談論行神蹟的信心,我不會斷定;我寧願認為他這裡談論的是任何真正的信心:我們必須以上帝的能力和應許為其對象。藉著賦予他們神聖能力來行神蹟的應許,是向門徒所作的特殊應許,馬太福音 10:1-42,因此只是他們信心的對象。但我認為我們的救主的話語延伸到更廣泛的範圍,儘管就神蹟性的作為而言,它只適用於他們。凡是上帝應許要賜予或施予的,只要伴隨著熱切的禱告,信心就能從他那裡得到,而禁食則有助於預備我們進行禱告。有些事情需要更堅強的信心和更熱切、更懇切的禱告才能得到,而有些則不然。有時,恩典似乎更難從上帝手中獲得,需要更多的掙扎;但只要在應許的範圍內,凡事都能藉著信心的積極運用和熱切、懇切的禱告來完成和獲得。使徒們當時的信心還很軟弱和不完全,他們也沒有在這件事上像他們應當做的那樣,進行熱切和懇切的禱告;因此這項工作對他們來說顯得如此困難。

馬太福音 17:22 參閱馬太福音 17:23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23 第22、23節。馬可福音 9:30-32 說:「他們離開那裡,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因為他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路加福音 9:44,45 說:「你們要把這些話存記在心裡: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卻不明白這話,這話對他們是隱藏的,使他們不能領會;他們又不敢問他這話的意思。」聖經說基督教導門徒,是照他們所能聽的,馬可福音 4:33。他告訴他們,約翰福音 16:12,他還有許多事要告訴他們,但他們當時不能承受。基督長期向他們隱藏他受難和從死裡復活的教義,直到他已在關於他神聖能力和他就是真彌賽亞的重大問題上堅固了他們;現在他開始向他們傳授這教義,好讓他們即將看到的事不會削弱他們對他作為彌賽亞和上帝兒子的信心;部分原因在於那根深蒂固的觀念,即普遍的猶太人認為彌賽亞將是一位屬世的君王,將把猶太人從他們所處的長期奴役中解救出來;部分原因在於難以理解身為上帝兒子的人如何會死。因此,他曾一兩次開始向他們談論他的受難,馬太福音 16:21。摩西和以利亞也曾與他談論此事,路加福音 9:31。經文說,他們不明白;這話對他們是隱藏的;他們不能領會;他們又不敢問他。他們非常憂愁:他們可能憂愁自己不明白,無法將這話與他們所接受的彌賽亞觀念調和;因為斷言他們為基督所說關於他受苦的話而憂愁似乎很難,因為聖經說他們不明白,認為我們的救主並非明確地說一件將要發生的事實,而是他意圖表達一些與他話語表面意義不同的東西。

馬太福音 17:24 參閱馬太福音 17:27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25 參閱馬太福音 17:27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26 參閱馬太福音 17:27 的浦爾注釋。

馬太福音 17:27 第24-27節。猶太人根據上帝的律法,出埃及記 30:13,有義務繳納半舍客勒,這是用於聖所的服事,出埃及記 30:16:這每年都要繳納。半舍客勒在我們的貨幣中約為十五便士。這是否就是這裡所要求和繳納的丁稅,有些人表示懷疑,並說羅馬人當時統治著猶太人,對每個人徵收這筆款項,作為給皇帝的貢品;由於這是一種慣常的繳納,他們認為猶太人會較少因此絆倒,儘管它從神聖用途轉變為民事用途,從獻給上帝的敬意錢轉變為獻給征服者的敬意錢。這筆款項與律法所要求的數額相符,加上我們的救主後來所說的話,將使我們傾向於認為這項稅收是出埃及記 30:13-16 中提到的宗教稅,而收稅的人是祭司為這項服務所委派的官員。當彼得進屋時,我們的救主在他提出問題之前(因為彼得先前已告訴他們,是的,他繳納),問他世上的君王向誰收稅,是向自己的兒子收,還是向外人收?這裡的「兒子」我們不能理解為他們的政治上的兒子,即他們的臣民,而是他們的親生兒子,否則彼得就不會說「向外人收」,我們的救主也不會回答「這樣,兒子就可以免稅了」;因為君王向他們的臣民收稅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我們的救主似乎想表達的意思是:這丁稅是為我天父收的。我是他的兒子,我沒有義務繳納。儘管如此,為了不使他們絆倒,免得我們給他們藉口說我們違背上帝的律法,你到海邊去(加利利海,就在附近),釣上第一條魚;你打開它的口,就會找到一個「斯塔特」(stathra),一枚錢幣,價值約為半克朗(half crown)。這錢幣如何進入魚口是一個非常無聊的爭論,考慮到說這話的是萬物的創造者。拿那錢,為我和你繳納。天主教徒認為他們在這裡找到了彼得首位的論據,因為基督為他繳納了這丁稅,而不是為其他門徒繳納,他們不僅斷言他們不知道的事,而且忘記了迦百農是彼得居住的城市(我們之前聽說基督在那裡醫治了彼得岳母的熱病),而且彼得是唯一被要求繳納這丁稅的人。這段經文給我們這樣的教訓:基督徒有義務放棄自己的一些權利,當他們不能堅持並獲得這些權利而不致於對福音和宗教事務造成醜聞和損害時。如果這是根據律法,出埃及記 30:12,13,所要求的,而我們的救主拒絕繳納,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會喧嚷他違反了上帝的律法。如果這是作為民事稅收所要求的,他們就會喧嚷他是一個煽動叛亂或反叛的人。因此,他首先主張自己的權利和豁免權,然後放棄它以避免醜聞。我們絕不能放棄上帝的權利;但放棄我們自己的權利不僅是合法的,而且往往是非常明智和適宜的。我們的救主寧願行一個神蹟也不願造成醜聞,藉著這個神蹟,他也證實了他的豁免權,他就是萬王之王的兒子,因此嚴格來說沒有義務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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