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馬太福音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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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9章

1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裏。

2有人用褥子抬着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

3有幾個文士心裏說:「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

4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甚麼心裏懷着惡念呢?

5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6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7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

8眾人看見都驚奇,就歸榮耀與上帝,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9耶穌從那裏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10耶穌在屋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

11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

12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

13[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14那時,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說:「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

15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哀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

16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17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兩樣就都保全了。」

18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

19耶穌便起來跟着他去;門徒也跟了去。

20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

21因為她心裏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

22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了。

23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裏,看見有吹手,又有許多人亂嚷,

24就說:「退去吧!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着了。」他們就嗤笑他。

25眾人既被攆出,耶穌就進去,拉着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

26於是這風聲傳遍了那地方。

27耶穌從那裏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着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28耶穌進了房子,瞎子就來到他跟前。耶穌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

29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說:「照着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

30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

31他們出去,竟把他的名聲傳遍了那地方。

32他們出去的時候,有人將鬼所附的一個啞巴帶到耶穌跟前來。

33鬼被趕出去,啞巴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說:「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34法利賽人卻說:「他是靠着鬼王趕鬼。」

35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裏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

36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37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

38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

# 馬太福音 第九章

馬太福音 9:1
**馬太福音 第九章**
馬太福音 9:1-8 基督醫治一個癱瘓病人。
馬太福音 9:9 呼召馬太離開稅關。
馬太福音 9:10-13 為自己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辯護。
馬太福音 9:14-17 為門徒不禁食辯護。
馬太福音 9:18-19 一位官長懇求他去醫治女兒。
馬太福音 9:20-22 途中醫治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
馬太福音 9:23-26 使官長的女兒復活。
馬太福音 9:27-31 使兩個瞎子看見。
馬太福音 9:32-35 醫治一個被鬼附的啞巴。
馬太福音 9:36-38 憐憫眾人,教導門徒禱告,求上帝差派工人收割莊稼。

他是否乘坐同一艘船回來並不重要。他渡過革尼撒勒湖,來到自己的城。這不是他出生的伯利恆,而是他長大的拿撒勒,或者(大多數人認為)是迦百農,他離開拿撒勒後曾去那裡居住(馬太福音 4:13),馬可福音 2:1 記載他進入迦百農。這城位於西布倫和拿弗他利的海岸邊(馬太福音 4:13)。

馬太福音 9:2
這個神蹟的記載見於馬可福音 2:3-12 和路加福音 5:18-26。兩者都比馬太福音記載了更多細節。馬可福音說:「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裡,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房子的屋頂拆了,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馬可福音 2:1-5)。路加福音沒有提到地點,也沒有提到救主正在講道,但說:「看哪,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想辦法把他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因為人多,尋不著法子抬進去,就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耶穌面前。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說:『你的罪赦了。』」(路加福音 5:18-20)。所有解經家都同意這是同一件事。馬可在記載這個神蹟的序言中告訴我們基督在哪裡,即在迦百農;他在做什麼,講道;以及人們拆開屋頂的原因,即人多擁擠,以致他們無法靠近基督。三位福音書作者都同意病人的疾病是癱瘓,這是神經系統的衰弱,除了伴隨的疼痛外,還使人虛弱,臥床不起,這就是他被四個人抬著床來的原因。所有福音書作者都提到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即他們對他神聖能力的內心確信,以及對他良善的信賴,包括病人和抬他來的人的信心。他在他們心中看見了這信心,因為內在的原則和習慣對我們來說是不可見的,但對那鑒察人心、知道人心中有什麼的上帝來說,卻是可見和已知的。他從他們的行為中看見了這信心,即他們努力將他放在基督面前。他對癱子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但這與他的癱瘓有何關係?救主藉此讓癱子和抬他來的人知道:1. 罪是我們一切禍患的根源。2. 罪得赦免後,身體的疾病(無論多麼致命)都不能傷害人。3. 他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將他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4. 在罪得赦免的那一刻,靈魂就成為上帝的兒子,蒙基督所愛。5. 罪得赦免是藉著對基督的信心而來的。6. 他可能先從赦罪開始,是為了給文士和法利賽人一個討論的機會。

馬太福音 9:3
馬可福音說:「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褻瀆的話呢?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馬可福音 2:6-7)。路加福音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褻瀆話的是誰呢?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路加福音 5:21)。看來他們並沒有說出來。馬可福音說他們「心裡議論」。馬太福音在下一節說:「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看來當時所有人都同意,赦罪是唯獨上帝的特權;而人若僭越這種唯獨屬於上帝的權柄,無異於褻瀆,正如將神聖的完美歸於受造物一樣。教宗和祭司們必須澄清自己與此罪無關。文士和法利賽人也同意,基督在對癱子宣告他的罪得赦免時說了褻瀆的話。原因是因為他們不相信他是上帝的兒子,而只把他看作是普通人。

馬太福音 9:4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6」的注釋。

馬太福音 9:5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6」的注釋。

馬太福音 9:6
**第 4-6 節**
馬可福音 2:8-10 和路加福音 5:22-24 幾乎重複了相同的詞句。基督在此向文士和法利賽人展示他神性的證據,讓他們知道他洞悉他們的思想。「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說:」這不是天使所能做到的,更不是一個普通人所能做到的;然而這些盲目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你們心裡為什麼懷著惡念呢?」惡念是針對我的嗎?他說,我這樣做是為了讓你們知道,我這個確實是人子,而你們卻誤以為我不過是人子的人,在地上與你們同在時,有赦罪的權柄,你們可以為此向他提出適當的請求。對我來說,對這個病人說「起來行走」同樣容易;我會向你們證明這一點。然後他對癱子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這兩件事都需要相同的能力;根據你們的承認,上帝能赦罪,而且唯獨上帝能使人從墳墓中復活。我行神蹟的目的是要使你們確信,我就是有權柄赦免人罪的那一位。因此,我首先宣告這個人的罪得赦免,以便我有機會藉著隨後的神蹟向你們證實這個偉大的真理,即我是上帝的兒子,儘管你們認為我不過是人子,而且我有權柄在人運用信心並來到我面前時赦免他們的罪。所以現在要相信,不僅因為我的話語,也因為我向你們展示的、證實這話語的神蹟。

馬太福音 9:7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8」的注釋。

馬太福音 9:8
**第 7-8 節**
馬可福音說:「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起褥子,在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馬可福音 2:12)。路加福音說:「那人立刻在他們面前起來,拿起他所躺臥的,回家去,歸榮耀與上帝。眾人都驚訝,歸榮耀與上帝,並且滿心懼怕,說:『我們今天看見了奇事!』」(路加福音 5:25-26)。他們的意思都相同,儘管用詞不同。隨著基督的話語,一股能力發出,使他能夠做他所吩咐的事。他立刻站起來,拿起他的褥子,或他所躺臥的(路加福音說),在眾人眼前回家去了,以致沒有人能懷疑這醫治。這對人們有何影響?馬太福音說他們「稀奇」;路加福音說他們「驚訝,並且滿心懼怕」。這裡沒有提到他們相信並承認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這正是行神蹟的主要目的;但以色列人卻心眼昏昧,他們看見卻不明白。這個神蹟使他們對他產生敬畏,視他為一位非凡的人物,並使他們陷入一種狂喜和驚嘆之中;經文說他們歸榮耀與上帝;但卻不正確:他們讚美上帝,不是因為他差遣他的兒子來到世上拯救罪人,而是因為他賜給人這樣的能力;他們仍然只承認基督是人,儘管是上帝賜予大能的人。若不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哥林多前書 12:3)。真正相信、承認並接受基督為我們的主,需要恩典之靈的運行,在我們裡面產生這樣的信心和確信。

馬太福音 9:9
馬可福音 2:14 記載了同樣的故事,只是他稱他為利未,並告訴我們他是亞勒腓的兒子。路加福音 5:27-28 也提到了這件事,稱他為利未,並補充說他是一個稅吏,又說他「撇下一切,起來跟從了耶穌」。這個馬太可能也有利未這個名字;所有解經家都同意他是同一個人。三位福音書作者都說,當基督呼召他時,他正坐在稅關上收稅。這個馬太是十二使徒之一(馬太福音 10:3),也是這本福音書的作者。他的父親亞勒腓有四個兒子成為使徒,這是他的榮耀:小雅各、達太(又稱利百太)、奮銳黨的西門和馬太。他是一個稅吏,是羅馬政府的官員,負責徵收公共稅收;這在猶太人中是一個令人厭惡的稱呼,但馬太為了彰顯基督呼召他的恩典,不以為恥地這樣描述自己,無論是在這裡還是在馬太福音 10:3。耶穌對他說:「跟從我。」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他的話語帶有一種秘密的能力,馬太順從了,離開了他的職務,跟隨了基督。

馬太福音 9:10
路加福音說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的人與他們一同坐席(路加福音 5:29)。馬可福音說有許多人,他們都跟隨他(馬可福音 2:15)。馬太因感受到基督對他那白白和無限的愛,就為基督擺設筵席:這表明他是一個有一定財產的人。他邀請許多人與他一同吃飯,其中一些是稅吏,一些是著名的罪人。他無疑是為了那些曾是他同伴的人的好處,希望他們也能看見主,並被帶領來跟隨他。恩典教導人努力使他人歸主,從不住在狹隘的靈魂中,也不會隱藏自己不讓他人知道。

馬太福音 9:11
馬可福音 2:16 也有同樣的記載;路加福音 5:30 也有,只是路加福音說他們「私下議論」。法利賽人對基督懷有極大的惡意,不僅想方設法挑剔他,還想讓他受到大眾的憎惡:這似乎是一個很好的機會。稅吏是一群人,他們因其職業,或許也因其管理不善,而被猶太人憎惡,並被列為更臭名昭著的罪人;因此,他們來到基督的門徒面前,抱怨他們的夫子與稅吏和罪人交往。

馬太福音 9:12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13」的注釋。

馬太福音 9:13
**第 12-13 節**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在前面提到的地方有相同的回答,只是省略了「你們去思想,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這句話引自何西阿書 6:6。救主對法利賽人的回答,對於仔細思考的人來說,會顯得非常精闢。1. 他們是一群將所有宗教都建立在儀式、祭祀和傳統之上的人。2. 他們自以為義(路加福音 16:15),認為自己不需要悔改。救主說:「我是屬靈的醫生。」他們會希望醫生與誰交談呢?不就是與病人嗎?那些自以為健康的人(正如法利賽人自認為的)認為他們不需要我來到他們中間。他們對我所行的憐憫之舉(而且是最高層次的憐憫,醫治靈魂)表現出的不滿,表明他們不明白何西阿(他們自己承認的先知)很久以前就教導他們的,即主喜愛憐恤勝於祭祀;因為「不喜愛祭祀」在這段經文中的意思,從接下來的「認識上帝勝於燔祭」以及上帝藉著許多誡命表明他確實喜愛祭祀來看,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我來不是要召義人,即那些自以為義的人,而是要召(自覺有罪的)罪人悔改:首先是悔改,然後是藉著我領受罪的赦免和永生。

馬太福音 9:14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17」的注釋。

馬太福音 9:15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17」的注釋。

馬太福音 9:16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17」的注釋。

馬太福音 9:17
**第 14-17 節**
馬可福音 2:18-22 記載了同樣的故事,幾乎用相同的詞句,只是他說有些法利賽人的門徒和約翰的門徒一同來了。路加福音 5:33-38 也記載了,只有些微差異;他只說「常常禁食,又作禱告」,以及「從新衣上撕下來的布片,和舊衣不相稱」。他最後還補充說(路加福音 5:39):「沒有人喝了陳酒,立刻又想喝新酒;他總說陳酒好。」我將會考慮這句話,因為它顯然屬於這個故事。馬可福音在敘述這個故事時開頭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這在另外兩位福音書作者那裡雖然沒有明說,但已暗示。至於法利賽人,從法利賽人誇口(路加福音 18:12)他一週禁食兩次,就已經很清楚了。約翰也讓他的門徒接受比基督更嚴格的訓練(我們以後會聽到更多)。看來法利賽人有意在約翰的門徒和基督的門徒之間製造分裂,並唆使約翰的門徒去詢問此事。偽君子總是對儀式性的事情最熱衷,因為這些事情最容易引起分裂。上帝並沒有命令任何禁食,除了每年一次,儘管上帝確實允許人們根據情況和需要更頻繁地禁食。法利賽人為自己設立了一套方法,並很想將其強加給基督的門徒;特別是考慮到約翰的門徒遵守頻繁禁食的習慣,似乎暗示基督建立了一種新的、更歡樂的宗教。(好像宗教只或主要在於儀式,而上帝對此並沒有設立任何規矩)。天主教徒在這些伎倆上是法利賽人真正的繼承者。基督在兩方面回答了他們:1. 他告訴他們,他的門徒還沒有處於需要禁食的境況。2. 他的門徒是新歸信者,需要循序漸進地引導他們進入更嚴格的外在紀律和敬虔操練。這就是馬太福音 9:15-17 的總結。他用比喻的說法來表達:「新郎和伴郎在一起的時候,伴郎豈能哀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了。」你們的夫子約翰曾將我比作新郎(約翰福音 3:29)。這些我的門徒是伴郎。現在對他們來說還是節慶的時候。禁食是適合哀慟和受苦的日子。現在還不是我的門徒哀慟的時候:但不要嫉妒他們。很快就會有一天,就我的肉身同在而言,我將會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哀慟和禁食了。他所說的第二件事,他用兩個比喻來說明。首先(他說),在人中間,沒有一個明智的人會把一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它們不相稱;新布的強度與舊布的強度不成比例,舊布因穿著而變弱,所以如果衣服受到拉扯,裂口會更大。同樣,對於酒來說,人們不會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因為舊皮袋因使用過多而變弱,怕皮袋破裂,酒也漏出來;但他們會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使容器與所裝的東西相稱。我的門徒是新歸信的。如果我強加給他們更嚴格的宗教操練,可能會使他們灰心,並誘使他們退後;因為,正如路加福音補充的:「沒有人喝了陳酒,立刻又想喝新酒;他總說陳酒好。」習慣是一個巨大的暴君,人們不會突然放棄他們以前的習慣,而是循序漸進。這段經文極力推薦牧師們要謹慎,既要按著人們所能承受的教導他們,也要在他們在上帝之道上的身量和進步方面,引導他們履行職責;尤其是在那些只是我們自願獻給上帝的事情上。

馬太福音 9:18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19」的注釋。

馬太福音 9:19
**第 18-19 節**
馬可福音 5:22-24 記載了這個故事:「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了,看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她就必活了。』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路加福音 8:42 也有記載,只補充說她是他的獨生女兒,十二歲。兩位福音書作者說她「快要死了」或「正在死去」:馬太福音說他說她「死了」;這可能是根據他的判斷;她離死亡如此之近,以至於他斷定等他找到基督時她已經死了。另有學者從希臘文作者那裡觀察到,這裡使用的詞彙「arti」並不總是表示過去的時間,有時也表示即將到來的時間。但最好的回答是,馬太福音簡潔地敘述了這個故事。從路加福音 8:49 看來,這個女孩確實死了。馬太福音首先報導了信使後來帶來的消息,正如我們將在馬太福音 9:23 中看到的。這裡的「官長」,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告訴我們是指睚魯;他不是一位民事官員,而是當地會堂的管事;因為在他們的會堂裡有秩序,有一位主要負責管理事務,他們說解釋律法屬於他。他「拜他」,這是一種世俗的敬拜或尊敬,說:「我的女兒剛才死了」,或「正在死去」。人們會判斷後者應該是福音書作者對這個詞彙的意思,因為其他福音書作者說:「請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他的信心沒有達到百夫長的信心,百夫長表明他的信心是如果基督只要說一句話,他的僕人就會活過來。睚魯請求他去按手在她身上。耶穌就起來,跟著他去,他的門徒也跟著。猶太人把基督的跟隨者趕出他們的會堂;他對他們的會堂管事卻更友善,他立刻就去了,他的門徒也跟著他:他們是要作他神蹟的見證人。馬可福音補充說,許多人跟隨擁擠他;這給了基督在去睚魯家路上行另一個神蹟的機會,馬太福音在完成這個神蹟的記載之前,先給我們講述了這個神蹟。

馬太福音 9:20
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9:21」的注釋。

馬太福音 9:21
**第 20-21 節**
馬可福音 5:26-27 補充說,她「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反倒更重了。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在人群中摸耶穌的衣裳。」路加福音說:「衣裳的繸子。」在人群中,有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頑固的疾病很難治癒。她也沒有忽略尋求治療,她試過許多醫生,並為他們花盡了所有的財產。她從後面來,是出於謙遜,或許是羞恥,不希望被人注意到。促使她來的原因是她聽見了耶穌的名聲,以及她心中產生的一種確信(無疑是藉著上帝的靈),即如果她能摸到他衣裳的衣邊或繸子,她就會痊癒。在這方面她判斷正確,基督是全然的德行,他的德行並不局限於他按手在她身上。她相信澆在他頭上的油,就像澆在亞倫頭上的油一樣,流到他衣裳的邊緣。但如果她認為她可以這樣「偷」得醫治,而且基督的醫治不是出於他的恩典和美意,而是一種必然性,那麼她在這方面就大錯特錯了,基督後來也讓她知道了這一點,儘管他赦免了她的錯誤。

馬太福音 9:22
馬太福音簡短地記載了這個故事,就像他記載許多其他故事一樣,只專注於記錄神蹟。我們必須從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補充一些內容。馬可福音 5:29-34 說:「她的血源立刻就乾了;她身體裡覺得疾病好了。耶穌立刻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人群中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你還說「誰摸我」嗎?』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婦人。那婦人知道在她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面前,將實情全告訴他。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你的病就好了。』」路加福音 8:45-48 記載了同樣的情節,只有些微差異。基督並非不知道這個婦人來摸他的衣裳,他無疑影響了她的行動,所以他的詢問只是為了讓這個神蹟被注意到:他知道有能力從他身上出去,並醫治了這個婦人,因為他曾命令這能力出去,否則她就不會被醫治;但他希望人們注意到她是因他的恩典而得醫治,而不是因他衣服上的任何魔法能力。這個婦人被公開帶出來承認,她摸了他的衣服,而且她得了醫治。她恐懼戰兢,唯恐自己犯了錯。基督安慰她,向她保證醫治,並告訴她,她對他的信心,作為一種工具性的原因,成就了這事。我們以前在許多經文中,以及在這段經文中,都曾遇到基督將許多事歸因於信心的運用,而且將來還會經常遇到。他所歸因於如此之多的信心,似乎不是稱義的信心,也不是靈魂因罪而自覺失喪,接受他為救主,並單單依靠他的功勞得救的恩典運用;因為我們沒有讀到這些人為罪悔改,也沒有依靠基督拯救他們的靈魂,或任何這樣的宣告。那麼,相信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如此有價值的信心行為嗎?我回答:1. 雖然信靠基督是唯一能救人的信心,但信靠上帝,確信他的能力並信賴他,是一種恩典的運用,上帝(正如聖經所顯示的)常常以今生的祝福來獎賞這種信心;它將他的能力等榮耀歸給上帝。2. 但其次:基督是上帝永恆的兒子這個偉大真理,是上帝此時特別旨在讓世人認同和確信的;而且確實是人們接受他為救主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因為「信靠人的人是受咒詛的」。這也是法利賽人和其餘猶太人所反對的偉大真理。因此,我們的救主抓住一切機會來證實和鼓勵這種信心;這只是一種確信,相信他被賦予了神聖的能力,能做任何人都不能做的事;而且他裡面有神聖的良善,樂意根據那能力來減輕人的軟弱。3. 幾乎不可能有人真正認真地相信基督,他顯然是人,是人子,卻也能運用唯獨上帝才能做到的能力;而且他們不相信他是世界的救主,也不被激勵去使用他為他們的救恩所啟示的那些方法。由於這些原因,以及其他原因,我們可以認為基督如此多地稱讚那些他發現有這種信心的人。這個神蹟是我們的主在去睚魯家的路上行的,在他第一次得知他女兒病危之後,福音書作者現在繼續向我們講述他完成那項善工的經過。

馬太福音 9:23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沒有提到樂師,只提到人們的哀哭。在舊約聖經中,我們沒有讀到猶太人在葬禮上使用樂器,但在異教徒中卻很常見,正如我們在他們的著作中讀到的。在猶太人中,他們有一些歌曲被唱,正如一些人從耶利米書 9:17、22:18、34:5 和阿摩司書 5:16 中推斷的。很可能猶太人長期與異教徒生活在一起,從他們那裡學會了這種習俗。在此之前,馬可福音 5:35-40 補充說,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他除了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不許任何人跟隨他。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看見那裡亂哄哄的,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耶穌進去,對他們說:「為什麼這樣喧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他。耶穌把他們都趕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他的人進了孩子躺臥的地方。馬太福音沒有提到路上發生的事,也沒有提到信使來告訴睚魯他女兒死了,也沒有提到救主安慰他;但路加福音 8:49-50 提到了所有這些。馬太福音繼續講述基督在屋裡所做的事,看見樂師和哀悼者造成的喧鬧。

馬太福音 9:24
馬可福音 5:39-40 說:「耶穌進去,對他們說:『為什麼這樣喧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他。耶穌把他們都趕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他的人進了孩子躺臥的地方。」路加福音 8:51-53 說:「耶穌到了那家,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孩子的父母,不許別人同他進去(即進入停放屍體的房間)。眾人都為這孩子哭泣哀號。耶穌說:『不要哭!她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耶穌,因為知道她已經死了。」故事很清楚:當基督進入屋裡時,有提琴手或吹笛手和哀悼者發出的嘈雜聲。基督與彼得、雅各和約翰進來,問他們為什麼這樣喧嚷?他說女孩不是死了,而是睡著了。他們認為她已經死了,就嘲笑他。他想進入屍體所在的房間;但除了彼得、雅各和約翰,以及女孩的父母,不允許任何人與他一同進去;原因後來會顯明,因為他不想讓這個神蹟立刻被傳開。唯一的問題是,我們的救主說「她不是死了,是睡著了」是什麼意思,而他們知道她已經死了。1. 有些人認為我們的救主說話含糊不清,因為死亡在聖經中常被稱為睡眠(列王紀上 14:20;約翰福音 11:11;使徒行傳 7:60;哥林多前書 15:6),是針對復活而言。2. 另有學者認為我們的救主是諷刺地說話,因為他知道他們中有些人會這樣貶低神蹟,以誹謗他,或降低他的聲譽。但更好的回答是,他是針對他們的觀點說話;她不是你們所認為的那種死了,以致在復活之前不會活過來;她不是那種死了,而是會再次活過來;就像他對馬利亞談到拉撒路時說的(約翰福音 11:23)。3. 或者,對我來說她沒有死。4. 或者我們應該說,基督一進入屋裡,他就是復活和生命(約翰福音 11:25),她的靈魂就再次回到她的身體裡,儘管在他們看來她的靈魂已經與身體分離,但尚未固定在她的永恆居所中?無論他以何種意義說這話,他們都認為是荒謬的,並嗤笑他。

**馬太福音 9:25** 請參閱馬太福音 9:26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26**
**第25、26節** 馬可福音 5:41-43 記載:「耶穌拉著小女孩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譯出來就是:『小女孩,我吩咐妳,起來!』)那小女孩立刻起來走路,因為她已經十二歲了。眾人就大大地驚訝。耶穌嚴嚴地囑咐他們,不要讓任何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路加福音 8:54-56 記載:「耶穌把他們都趕出去,拉著她的手,呼喚說:『小女孩,起來!』她的靈魂就回來了,她立刻起來。耶穌吩咐給她東西吃。她的父母都驚訝不已,但耶穌囑咐他們,不要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任何人。」

是基督身上發出的能力和德行施行了這些神蹟:祂在各種情況下施行神蹟;有時祂只用祂的話語(如拉撒路的事例),有時祂觸摸那些人,把手按在他們身上;在這裡,祂拉著小女孩的手,也說:「女兒,或小女孩,起來。」這些是帶著能力和權柄的話語,她立刻就起來了。路加說她的靈魂又回來了。路加藉此讓我們知道,靈魂並非身體的混合物(crasis),或身體的某種附屬物,而是獨立存在的實體。至於一些人好奇的問題,即這個小女孩的靈魂,以及約翰福音 11:1-57 中記載的拉撒路和其他死而復活之人的靈魂,在他們與身體分離期間去了哪裡;知道這個對我們來說並不重要:我們知道上帝預定他們會回到自己的身體,因此他們沒有被安置在永恆的居所。我們的救主教導我們,已故的靈魂在天使的引導下前往他們的居所。拉撒路的靈魂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如果我們說,這些人的靈魂很可能在天使的看守下,在死屍附近或周圍,等待上帝對他們的旨意,直到主再次命令他們回到身體,這有什麼可以反駁的呢?祂吩咐給她東西吃,是為了證實神蹟的真實性。關於我們主命令他們不要宣揚祂所做的事,我們之前在麻瘋病人的事例中已經談過。我們主的時候還沒有到,祂不願意祂的敵人過於公開地注意到祂。但馬太說:「這名聲就傳遍了那地方。」即加利利,距離耶路撒冷有一段距離,耶路撒冷是祂敵人主要的根據地,在那裡,我們的救主可能最不希望有任何公開的注意。

**馬太福音 9:27** 請參閱馬太福音 9:31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28** 請參閱馬太福音 9:31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29** 請參閱馬太福音 9:31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30** 請參閱馬太福音 9:30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31**
**第27-31節** 這個神蹟只有聖馬太記載,儘管其他福音書作者也記載了其他一些同類的神蹟。他們在路上跟隨祂,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這是我們在這本福音書中讀到的第一批以彌賽亞的身份(因為「大衛的子孫」這個稱呼就暗示了這一點)向基督求助的人。祂要開瞎子的眼睛(以賽亞書 35:5,42:7),並且要照著關於祂的預言成為大衛的子孫;除了他們相信祂是真正的彌賽亞之外,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釋他們為何稱祂為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他們的祈求是籠統的,但毫無疑問,他們特別是指他們看不見的困境,而我們的救主也理解他們的意思。之前來找基督求醫治的其他人,把基督看作是上帝賜予大能力的人,並因此歸榮耀給上帝,如馬太福音 9:8 所載。他們信心的勇氣和膽量也顯現出來,因為他們不怕法利賽人所頒布的法令,如約翰福音 9:22 所顯示的;因為在當時的猶太人中,「基督」和「大衛的子孫」指的是同一個人,如馬太福音 22:42 所顯示的。基督直到進了屋子才聽他們說話;在那裡祂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基督不會忘記信心的禱告,儘管祂沒有立刻按照我們的期望給予答覆,這樣祂可以讓我們繼續盡本分,並激勵我們進一步懇切祈求。我們的主對他們進行了常見的考驗:「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對於屬世的好事,並沒有絕對的特定應許;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只要相信上帝能夠做這事,並且如果祂認為對我們有益,祂就會做,這就足夠了;因此祂只質疑他們對祂能力的信心。他們之前承認祂是彌賽亞,大衛的子孫,已經表明他們相信祂對世人的仁慈。他們對祂說:「是的,主啊,我們相信你能夠;我們也相信你是彌賽亞,來行善的,我們信賴你必會做這事;為此我們來了,我們向你呼求。」然後祂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心,給你們成就吧!」看哪,信心的禱告何等大有能力。他們的眼睛就開了,即他們的視覺能力被恢復或賜予了他們。耶穌嚴嚴地囑咐他們說:「注意,不要讓任何人知道這事。」人們知道他們是瞎子,也必須知道他們現在能看見了;但祂囑咐他們不要宣揚這事是祂做的。所用的詞語意指帶著權柄和威脅的命令:我們遇到過幾個對被醫治者發出的此類命令,但沒有一個被遵守,基督也沒有因此責備那些人。我們必須說,那些人宣揚這些事是犯了罪,除非這個命令有一些福音書作者沒有提及的限制;但我們無法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說明基督為何或如何命令他們,也無法解釋他們如何宣揚這些事,或他們這樣做是否可以被原諒。

**馬太福音 9:32** 請參閱馬太福音 9:33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33**
**第32、33節** 有些人認為這與路加福音 11:14 所提及的是同一件事,儘管這裡記載得簡短。希臘文中的這個詞既指聾也指啞,因為所有天生耳聾的人也都是啞巴。但很可能這個人只是偶然地啞了,是因著魔鬼的權勢附在他身上,壓制了他的言語。有人觀察到基督醫治了:1. 有些是自願來到祂面前的,如患血漏的婦人。2. 有些是無法前來,但被帶到祂面前的,如本章前面提到的癱瘓病人,他是自願被帶來的。3. 有些是既沒有前來,也沒有被自願帶來,而是祂偶然遇到的,如路加福音 7:12,約翰福音 5:5,9:1。4. 有些是在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被帶來的,如前面提到的被鬼附的人,以及本節中的這個人。祂的目的是藉著這些作為來顯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因此祂不總是等待人們自願提供機會,有時在機會不是自願提供時也抓住它們,以顯示祂恩惠的自由。

**馬太福音 9:34**
這不是他們唯一一次這樣說:參見馬太福音 12:24,馬可福音 3:22,路加福音 11:15。請參閱馬太福音 12:24 的注釋。我將在馬太福音 12:24 的注釋中更詳細地討論這段經文,在那裡我們也會看到我們的救主為自己辯護,駁斥這種指控。目前,我只會觀察盲目和惡意的悲慘後果。普通百姓都驚訝,說在以色列從未見過這樣的事。猶太的經學家卻瘋狂了,指控我們的救主與魔鬼立約,並從魔鬼那裡獲得了這種能力。但這對他們來說是如何顯明的呢?從我們的救主所做的一切來看,沒有任何事能引導他們的理性得出這樣的判斷;只有那些引導他們更仁慈的鄰居得出完全相反判斷的事。但他們必須說些什麼來詆毀我們救主在百姓中的聲譽;除了百姓會認為是虛假的之外,他們沒有別的,所以他們就這樣指控祂。魔鬼的兒女也不必學習牠的伎倆,當他們無法指控善良聖潔的人不敬虔時,就指控他們虛偽,而這是他們不可能成為合格判斷者的事。

**馬太福音 9:35**
我們在馬太福音 4:23 遇到過這些話,只是那裡說的是「全加利利」,這可能就是這段經文的解釋:請參閱馬太福音 4:23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36**
馬可福音 6:34 也有類似的記載。祂憐憫那些跟隨祂的群眾,他們渴望受教,因為他們是「eklelumenoi」,或如另有讀法:「eskulmenoi」,因追隨祂聽福音而疲憊不堪,並且「errimmenoi」,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四散流離。那麼,當時的猶太人沒有事奉嗎?他們在耶路撒冷有聖殿,有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在其他地方有會堂,在那裡宣讀和解釋律法。基督認為那些沒有好牧者的百姓,就是沒有事奉的百姓;他們要麼是不能吠叫的啞巴狗,要麼是懶惰的狗,不願吠叫。當時猶太人的事奉普遍就是如此。這觸動了基督的內心(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當主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時,那是一種極大的悲慘(民數記 27:17);當他們沒有主的真先知來教導他們時,他們就是如此(列王紀上 22:17)。

**馬太福音 9:37** 請參閱馬太福音 9:38 的注釋。

**馬太福音 9:38**
**第37、38節** 這兩節經文的簡單意思如下:施洗約翰和基督已經傳道了一段時間,上帝使許多人的心傾向於跟隨他們兩人;有許多百姓為主要預備(馬太福音 11:12:「從施洗約翰的日子以來,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人們非常熱衷於聽福音。田地已經發白,可以收割了,正如我們的救主在約翰福音 4:35 所說的。但是,忠實傳達上帝心意的人卻很少;有許多閒散的法利賽人、文士和祭司,他們把時間花在教導人們他們的禮儀、儀式和傳統上,但工人卻很少;這樣的人必須是上帝賜給百姓的禮物,而且他們必須被「推出去」。沒有任何論證足以說服人們承擔事奉的重任,並有意願去完成它,除非是上帝的能力感動他們的心。因此,你們需要向上帝禱告,求祂差派,甚至求祂「ekbalh」(希臘文:ekbalh),即「推出去」,工人到祂的莊稼裡。1. 許多人渴望聽到神聖真理的傾向和願望,就是上帝的莊稼。2. 傳道人的工作是一項勞動(加拉太書 4:11,腓立比書 4:3,提摩太前書 5:17);如果正確地履行,就必須付出勞動。3. 上帝是莊稼的主;傳道人應當視祂為如此。4. 除非上帝推動他們,否則沒有人應該自行投入事奉的工作(希伯來書 5:4)。5. 在上帝的莊稼中,工人總是很少。因此,金口約翰(Chrysostom)認為只有少數傳道人會得救。我們的救主在本章中為祂在下一章將要討論的工作作了序言,即祂差派十二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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