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馬太福音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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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7章

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3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4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6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7「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10求魚,反給他蛇呢?

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13「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14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15「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着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

16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

17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18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19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20所以,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4「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25雨淋,水沖,風吹,撞着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26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27雨淋,水沖,風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28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

29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 馬太福音 第七章

馬太福音 7:1 馬太福音 第七章 馬太福音 7:1-5 基督在講道中繼續譴責輕率的判斷;馬太福音 7:6 禁止褻瀆聖物;馬太福音 7:7-12 勸人禱告;馬太福音 7:13-14 勸人走窄門;馬太福音 7:15-20 提防假先知,他們可憑果子認出來;馬太福音 7:21-23 不僅要在口頭上作祂的門徒,更要在實踐中作祂的門徒。馬太福音 7:24-27 祂將遵行主道的人比作把房子建在磐石上的人,將只聽道的人比作把房子建在沙土上的人。馬太福音 7:28-29 基督結束祂的講道;眾人對祂的教訓感到驚訝。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的注釋。

馬太福音 7:2 第1、2節。我們不應將救主在此處的教導理解為禁止任何在聖經其他地方被允許的判斷,因為聖靈不會命令和禁止同一件事;因此,顯然這不應理解為政治或教會的判斷,而且我們的救主在此處也不是對這些人說話:因此,這應理解為私人的判斷,也不是絕對的禁止,因為我們審判自己是合法的,甚至是我們的責任,哥林多前書 11:31。這裡也沒有禁止我們對鄰舍的意見或行為的判斷,這種判斷僅止於我們自己,以確定前者的真偽,或後者的善惡;我們應當如此查驗萬事,以便持守那美好的。這裡也沒有禁止所有針對鄰舍行為的判斷:如果沒有事先判斷他們的行為,我們怎能責備他們的錯誤,或扶起跌倒的人呢?但這裡所禁止的,要麼是:1. 對鄰舍的狀態作出輕率的判斷,或因他們履行職責而判斷他們:例如西門判斷那婦人,或門徒判斷馬太福音 26:8-9 的那婦人。要麼是:2. 因他人認為無關緊要的事而判斷他們,羅馬書 14:1-3 禁止了這種行為。要麼是:3. 判斷他人的隱秘之事,例如內在的恩典習慣,當沒有明顯的反面果子出現時。要麼是:4. 因單一行為而譴責他人,或公開指責和譴責他人的私人過失。要麼是:5. 最後,任何公開指責他人行為的行為,當這種行為既不能榮耀上帝,也不能造福我們的弟兄時。**你們不被論斷**:這在下一節中得到解釋,告訴我們,這要麼是人的普遍性情,要麼是上帝公義的判斷,祂以「以牙還牙」(per legem talionis)的方式報應這種不仁慈的行為,讓我們也遭受同樣的待遇,路加福音 6:37。

馬太福音 7:3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5」的注釋。

馬太福音 7:4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5」的注釋。

馬太福音 7:5 第3-5節。譯為「刺」(mote)的詞是指微塵還是木屑,並不重要。我們的救主在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見祂時,解釋了這段經文:「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2:1 也如此教導。這段經文教導我們以下幾點:1. 那些最愛論斷別人的人,通常自己更為惡劣和有罪,即使不是犯了同樣的罪,也是犯了同等或更大的罪。2. 窺探別人的小過失,卻看不見自己的大過失,這是明顯的偽善。3. 假裝指責和論斷別人所犯的罪,而自己卻活在這些罪中,這是明顯的厚顏無恥。4. 要教導我們仁愛,不輕率、不魯莽、不嚴厲地論斷別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先審視自己的內心和行為,看看自己是否有同樣或更大的過失。我們在這方面的仁愛應當從自己開始。

馬太福音 7:6 救主所說的「豬」和「狗」,無疑是指各種惡人,要麼是那些較為溫順的罪人,踐踏聖物,像豬一樣在情慾和敗壞的泥沼中打滾,箴言 26:11,彼得後書 2:22;要麼是「狗」,可能指那些更惡毒、報復心強、粗暴的罪人,他們的良心會讓他們對上帝的話語吠叫和齜牙咧嘴,嘲笑聖物,迫害那些將福音帶給他們的人,並且因為他們說出真相而成為他們的公開敵人。福音要傳給萬民,馬可福音 16:15。但當猶太人剛硬,在眾人面前毀謗這道時,使徒們就停止向他們傳道了,使徒行傳 19:9。這條誡命無疑是普遍性的,指示基督的僕人,將他們所受託的聖物,只施予那些有權利領受的人,並在審慎的情況下進行,以免上帝的聖名被褻瀆,他們也不會陷入不必要的危險。

馬太福音 7:7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8」的注釋。

馬太福音 7:8 第7、8節。這裡有一條誡命,用三個詞表達:**祈求**、**尋找**、**叩門**;並附帶一個應許,用三個不同的詞表達:**就給你們**、**就尋見**、**就給你們開門**。所命令的是禱告;所應許的是禱告蒙垂聽,或禱告蒙應允。誡命中詞語的重複並非閒置和多餘,它讓我們知道我們對這項職責的厭惡,以及上帝在此要求我們有信心、勤奮、恆心和懇切。基督先前已告訴我們應向誰祈求,即我們的父;祂沒有說我們應祈求什麼,這既是因為我們有自由祈求我們所需要的一切,祂也曾在馬太福音 6:8 特別指示我們禱告的內容。應許我們將會得到,意味著得到應允,要麼是實物,要麼是等價物;應許的「給予」讓我們知道我們的禱告並非功德。因為凡祈求他所需要的事,並憑信心,照著上帝的旨意,為著正確的目的而祈求的,就必得著,等等。參閱雅各書 4:3。

馬太福音 7:9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11」的注釋。

馬太福音 7:10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11」的注釋。

馬太福音 7:11 第9-11節。祈求只是內心渴望的口頭表達;沒有人渴望邪惡,只渴望他至少認為是好的,即適合他需要的事物。正如地上的父母,知道他們的孩子雖然因理解力薄弱可能會要求對他們真正有害的東西,但他們不會給他們任何此類東西,也不會滿足他們的無知;同樣,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真正需要什麼,什麼對你們真正有益,也不會給你們任何祂知道不適合你們,反而對你們有害的東西:但如果你們祈求任何對你們絕對有益,不可能有害,或者你們的天父知道在你們目前情況下對你們有益的東西,你們就可以確信,考慮到祂是你們的父,並且對你們的愛如同地上的父親對他的孩子一樣大,而且祂是你們的天父,因此有足夠的能力給予,祂會將好東西賜給向祂祈求的你們:你們可以從你們自己身上找到的善意和傾向中確信這一點,儘管你們的完美和善意遠不及你們的天父,但你們對自己的孩子卻有這種善意和傾向;因為你們作為祂的孩子,從祂那裡繼承了你們所擁有的一切良善和仁慈。因此,如果我們在禱告中向上帝祈求任何在不同情況下可能好也可能壞的東西,卻沒有得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儘管我們認為我們所求的是餅,但實際上卻是石頭;儘管我們認為是魚,但上帝卻看到是蠍子;並認為上帝藉著拒絕我們的具體請求,應允了我們對某種好處的普遍渴望。

馬太福音 7:12 大多數解經家認為這裡的「所以」(therefore)一詞是多餘的,就像聖經中一些小詞常常是多餘的一樣,因為很難將此解釋為從前述推論出的恰當結論。這條誡命包含了律法書和先知書中所有關於我們與他人關係的實質內容,即第二條誡命的總綱,它只要求公義和仁愛。基督並沒有說「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一切」,而是說「這就是律法和先知」。沒有人會不希望別人公正地對待他,給他應得的,無論是榮譽、貢品還是財產等等,既不奪走也不扣留他的東西。也沒有人會不希望,如果他需要,能得到別人的慈善幫助,或者得到別人對他本可以嚴格要求的事物的慈善寬恕。我們的救主說:「你們也要這樣待他們。」事實上,這只是對自然之光和自然律的確認,不過是人們如果聽從內在之光就會做的事。如果沒有這一點,人們聲稱信仰宗教是徒勞的,正如我們的救主在馬可福音 7:9-13 所教導的;這使得一些人認為我們的救主藉此反思法利賽人,他們將所有的宗教都建立在儀式和一些遵守傳統的禮儀行為上,卻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即判斷、憐憫和信心,馬太福音 23:23。

馬太福音 7:13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14」的注釋。

馬太福音 7:14 第13、14節。我們的救主在這篇講道中,向血肉之軀傳達了許多難以接受的教訓,在此祂預防了他們可能因這些教訓而產生的兩種誘惑:1. 來自於它們的困難。2. 來自於按照這些規則生活的人數稀少。祂在此將天堂比作一座房屋,一座宏偉的房屋,通往這座房屋的窄門引向一座城市,而通往這座城市的道路是一條狹窄的道路。在聖經中,將人們的普遍行為方式稱為「道路」是再普通不過的事了。它也被比作一扇門。我們的救主在此所說的總結是:所有人的最終結局只有兩個,即永遠的毀滅和永遠的生命。通往毀滅的道路就像一條寬闊的道路,對所有人來說都很明顯,許多人走在這條路上。那種能帶人進入天堂的生活和行為方式是狹窄的,不討血肉之軀的喜悅,絲毫不滿足人的感官慾望,而且是窄的(希臘文是「受苦的」),一條人們會遇到許多苦難和試探的道路;而且只有少數人會找到它。因此,你們不要奇怪我的教訓對你們肉體的理解來說是困難的,也不要因此而感到困惑,即使你們看到只有少數人走在通往天國的正確道路上。

馬太福音 7:15 聖經中「先知」一詞的範圍比單指預言未來的人更廣;其他教導百姓,聲稱從上帝那裡得到權柄這樣做的人,也被稱為先知。因此,巴耶穌在使徒行傳 13:6 被稱為假先知。假先知與假教師意義相同。我們的救主告誡聽眾要提防這些人,因為他們是對信仰和聖潔最致命和最危險的敵人。他們中的一些人確實披著羊皮,帶著非常美好的藉口,以及宗教和嚴謹的外表;但他們是殘暴的狼,對你們的靈魂來說,就像殘暴的狼對羊群一樣危險。

馬太福音 7:16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0」的注釋。

馬太福音 7:17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0」的注釋。

馬太福音 7:18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0」的注釋。

馬太福音 7:19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0」的注釋。

馬太福音 7:20 第16-20節。一個恰當的結果會揭示其原因。為了避免門徒問:「我們如何區分真假教師?」我們的救主告訴他們:「憑著他們的果子,你們就可以認出他們。」我們的救主並沒有讓門徒去探究他們使命的真實性,無論是來自上帝的內在使命(門徒無法判斷),還是來自人的外在使命(人可能會犯錯,派出上帝從未差遣的人);而是說,你們要憑著他們忠實或不忠實地履行職責來認出他們:如果他們是真教師,就憑著他們忠實地啟示上帝的心意和旨意來履行職責,或者憑著他們聖潔的生活,作為羊群的榜樣;憑著他們真理的教義和聖潔的生活的果子,憑著他們憑良心履行職責;因為人就像樹一樣,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如果人有實質的根基;上帝的種子住在他們裡面,他們就會在各種關係中結出真理和聖潔的果子:如果沒有,他們就會結出錯誤和邪惡。從中我們可以學到,我們的主期望祂的百姓對聖經有足夠的認識,以便能夠辨別真偽;並有足夠的勤奮,去查考聖經,看看他們的教師所傳講的內容是否符合聖經,使徒行傳 17:11;不要盲目相信神聖的真理,也不要因為教師的教導而相信任何事,將他們的教師視為幫助他們信仰的人,而不是獨裁者。

馬太福音 7:21 有些人對基督說「主啊,主啊」,他們是基督真正的門徒,將會得救;但不是每個口頭上承認基督是主的人,每個禱告的人,即使他常常禱告,帶著一些表面的熱心和懇切,都會得救,也不是藉此證明自己是基督真正的門徒;唯獨那些努力遵行上帝全部旨意的人,無論是藉著信心還是聖潔,羅馬書 2:13,帖撒羅尼迦前書 4:3,雅各書 1:22-23,才能得救。真正的信仰在於順服上帝的全部旨意。

馬太福音 7:22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3」的注釋。

馬太福音 7:23 解經家普遍同意,「那日」是指審判之日。**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嗎?** 意即,向人們啟示你的旨意;**奉你的名,即藉著你的權柄和能力,趕鬼,並行了許多異能**,即行了許多神蹟奇事。在舊約中,我們發現巴蘭和掃羅都曾說預言,他們都是惡人。猶大在新約中被差遣去傳道和行神蹟。因此,沒有人能從恩賜,即使是最卓越和非凡的恩賜,來推斷自己的狀態是好的,或得到上帝任何特殊的恩惠。**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意即,我將公開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意即,不認可你們,也不喜悅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參閱馬太福音 25:41。

馬太福音 7:24 第23、24節。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5」的注釋。

馬太福音 7:25 我們的救主經常使用古老的教導方式,即藉著比喻和寓言來教導人,這些比喻和寓言容易被感官理解,有助於記憶:祂在此選擇一個比喻來結束祂在山上的精彩講道。所指的建造者,我們的救主稱之為「聰明人」,是指那些不僅聽基督的話,而且遵行的人。在「聽」的概念下,包含了理解和相信;藉著「遵行」,祂指的是真誠地渴望和努力去遵行,並在人類軟弱所允許的範圍內實踐。所指的房屋似乎是永生和救恩的盼望:磐石是指基督,哥林多前書 10:4,以弗所書 2:20,彼得前書 2:4。每個聰明的基督徒,在為自己建立永生和藉著基督得救的盼望之前,必須發現自己是一個不僅閱讀和聽上帝話語的人,而且是如此聽以至於理解和相信的人,他擁有一種有功效的信心,作用於他的靈魂,使他順服上帝的旨意,或者至少真誠地努力去順服。而這樣做的人,儘管他的盼望有時會受到恐懼、懷疑、試探的攻擊(這就像建在磐石上的房屋受到風、洪水和暴風雨的攻擊一樣),但它不會失敗,因為它確實是根據上帝旨意的啟示建立在基督之上的,箴言 10:28,約翰一書 3:3。

馬太福音 7:26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7」的注釋。

馬太福音 7:27 第26、27節。還有一些人,像愚蠢的建造者一樣,匆忙地蓋房子,不顧地基的好壞,結果把房子建在鬆散的地面上。同樣,他們也自欺欺人地懷抱著那非人手所造的在天上的房屋的盼望,哥林多後書 5:1,卻不顧這些盼望的根基和基礎,不看它們是否是基督所保證的;他們要麼將盼望建立在上帝無限的憐憫上,要麼建立在基督功勞的充足性上,要麼建立在自己的行為上,聽上帝的話語,並履行一些其他的宗教職責,卻從不顧及要順服上帝的旨意而生活。這些人的結局將與那些愚蠢的建造者一樣;他們的建築可能暫時屹立不倒,但當考驗、死亡、嚴峻的苦難或試探的日子來臨時,他們的房屋、他們的盼望,一切都會在瞬間崩塌和滅亡,因為他們沒有良好的根基,約伯記 8:13-14,約伯記 11:20,約伯記 27:8,箴言 11:7。**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他們的痛苦和災難將會更大,因為他們的盼望越強烈,他們的期望落空就越會增加他們的痛苦。

馬太福音 7:28 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7:29」的注釋。

馬太福音 7:29 第28、29節。同樣的話也重複出現在馬可福音 1:22 和路加福音 4:32。它們闡明了這篇以及救主其他講道對聽眾內心的影響,以及其原因。他們都感到**驚訝**,對祂在這篇和其他講道中所傳講的內容感到驚奇:祂話語中啟示的神聖真理,祂教義的純潔性,伴隨而來的說服力,祂不顧情面的大膽自由言論,祂簡潔的措辭,祂內容的莊重,以及祂在講道中展現的威嚴,都影響了百姓,使他們認為祂是上帝所差遣,並被賦予上帝權柄的人。祂不像文士,即猶太人中普通的教師那樣教導,文士們的講論多是關於傳統、禮儀和儀式,這些講論冷淡乏味,對他們永恆的救恩幾乎沒有任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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