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馬可福音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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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和本 馬可福音 第2章

1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裏,

2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

3有人帶着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

4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

5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6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

7「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

8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裏為甚麼這樣議論呢?

9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10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

11「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12那人就起來,立刻拿着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13耶穌又出到海邊去,眾人都就了他來,他便教訓他們。

14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15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

16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

17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18當下,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來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

19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

20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

21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22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

23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門徒行路的時候,掐了麥穗。

24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甚麼做不可做的事呢?」

25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着]大衛和跟從他的人缺乏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

26他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上帝的殿,吃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7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28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 馬可福音 第二章

**馬可福音 2:1 經文摘要**
馬可福音 2:1-2 基督被眾人跟隨;馬可福音 2:3-12 醫治一個癱子;馬可福音 2:13-14 呼召馬太離開稅關;馬可福音 2:15-17 為自己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辯護;馬可福音 2:18-22 為門徒不禁食辯解;馬可福音 2:23-28 為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辯護。

**馬可福音 2:1-12**
我們在馬太福音第九章讀到這個神蹟的記載。請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9:1」及隨後經文至「馬太福音 9:8」的注釋。我在那裡已經涵蓋了馬太福音中未提及的馬可福音相關段落,因此我只會提及一些未曾觸及的細節。**他向他們講道**:即上帝的道,福音。還有其他的「道」,但這才是「道」(馬太福音 13:20;馬可福音 8:32;馬可福音 16:20;路加福音 1:2;使徒行傳 17:11):最卓越的道,也是唯一應當傳講的道。**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褻瀆的話呢?除了上帝,誰能赦罪呢?**因此,當時各方都接受,除了債主,沒有人能免除債務;除了上帝,沒有人能赦免罪。但惡意如何敗壞事物!我們的救主直到後來才說他赦免了他的罪。這句話「你的罪赦了」有什麼褻瀆之處呢?但如果除了上帝,沒有人能赦罪,那麼除了上帝,還有誰能知道人的心思意念呢?(撒母耳記上 16:7;歷代志上 28:9;歷代志下 6:30;詩篇 7:9;耶利米書 17:10)。基督能知道他們的心思意念,這對他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馬可福音 2:6, 8);他們為什麼不能也承認他有赦罪的權柄呢?但他們不能因此指控他褻瀆,這是他們惡意的圖謀。

**馬可福音 2:2**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3**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4**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5**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6**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7**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8**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9**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0**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1**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2**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3**
經文仍然說他教導他們,藉此讓他的僕人知道他們的主要工作是什麼;因此,他們應該是善於教導的人,正如保羅指示提摩太的(提摩太前書 3:2)。

**馬可福音 2:14**
**馬可福音 2:14-17**
我們在馬太福音 9:9-13 中讀到這段歷史,並有一些補充,在那裡他被稱為馬太:馬可和路加都稱他為利未:猶太人有兩個名字是很常見的。請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9:9」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5**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4」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6**
**馬可福音 2:16**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4」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7**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4」的注釋。

**馬可福音 2:18**
**馬可福音 2:18-22**
請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9:14」及隨後經文至「馬太福音 9:17」的注釋。總結教導我們:1. 禁食是適合在護理的苦難時期進行的操練,應當與其時機相稱。2. 新信徒不應因過於嚴苛的宗教操練而氣餒,而應循序漸進地接受訓練。

**馬可福音 2:19**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8」的注釋。

**馬可福音 2:20**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8」的注釋。

**馬可福音 2:21**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18」的注釋。

**馬可福音 2:22**
**馬可福音 2:22**
浦爾對此節沒有注釋。

**馬可福音 2:23**
**馬可福音 2:23-28**
我們也在馬太福音 12:1-8 中讀到這段歷史,在我們對其的注釋中,我們已經考慮了這位福音書作者所記載的所有相關段落,關於其解釋,我請讀者參閱那裡。請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12:1」及隨後經文至「馬太福音 12:8」的注釋。這段經文指的是撒母耳記上 21:1 的一個故事,其中亞希米勒被稱為大祭司。亞比亞他(Abiathar)是他的兒子,正如撒母耳記上 22:20 所顯示的,他因以東人多益的告發而逃脫了父親家族的屠殺,並跟隨大衛。這是在亞希米勒祭司職位的後期,亞比亞他很可能協助他的父親執行職務,並很快繼任,因此馬可稱之為「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此外,希臘文:ἐπὶ Ἀβιαθὰρ(epi Abiathar)這些詞不一定表示「在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正如我們所翻譯的,就像希臘文:ἐπὶ μετοικεσίας(epi metoicesias)不一定表示「在被擄的時候」,而是「大約在那個時候」或「接近那個時候」;事實上就是如此,因為亞希米勒很快(可能在幾天之內)就被殺了,正如我們在撒母耳記上 22:17, 18 所讀到的;而且亞比亞他比他的父親亞希米勒更為著名,他擔任祭司職位四十多年,並且因將以弗得帶給大衛而聞名。

**馬可福音 2:24**
**馬可福音 2:24**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23」的注釋。

**馬可福音 2:25**
**馬可福音 2:25**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23」的注釋。

**馬可福音 2:26**
**馬可福音 2:26**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23」的注釋。

**馬可福音 2:27**
**馬可福音 2:27**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23」的注釋。

**馬可福音 2:28**
**馬可福音 2:28**
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2:23」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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