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瑪拉基書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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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和本 瑪拉基書 第2章

1「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2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3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4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5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6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7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8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10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上帝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上帝]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12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13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14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

15雖然上帝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16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7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上帝在哪裏呢?」

# 瑪拉基書 第2章

瑪拉基書 2:1 本章嚴厲斥責祭司們褻瀆聖約(瑪2:1-9),以及百姓娶外邦女子(瑪2:10-12)、詭詐地休棄原配(瑪2:13-16),並悖逆不敬(瑪2:17)。**這誡命**:指他先前已提醒他們關於獻祭的誡命,即什麼當獻、什麼當拒絕;如果百姓帶來有殘疾的牛羊,身為祭司就不應接受,也不應將其獻在上帝的壇上。或者,是指他現在從上帝那裡帶給他們的誡命,即本章所包含的內容。**是為你們**:這誡命是特別指示給你們的,你們務必遵守。

瑪拉基書 2:2 **你們若不聽從**:對先知而言,這「若」是存疑的,但對差遣先知的上帝而言,卻是確定的;然而,這是為了警戒祭司和猶太人,暗示若他們仍願聽從,便有蒙恩的條件,否則必遭無可避免的咒詛。**不放在心上**:若你們不思想所聽見的,以致行善、遠離惡事。**將榮耀歸於我的名**:藉著合宜而聖潔的獻祭和獻香方式;你們因忽略這些而大大犯罪,羞辱了我,玷污了我的名和我的祭壇。**我必使咒詛臨到你們**:這是一個全面的威脅,一句話包含許多禍患;它會摧毀他們所盼望的美好,也會毒害他們所擁有的美好。當咒詛像這裡一樣是從上帝而來時,它必會如此行,它會摧毀希望,也會毒害所擁有並應當享受的一切。**在你們身上**:指所有的人,包括祭司和百姓,但特別是指祭司。**你們的福分**:指所有美好、甘甜、生活必需的供應,以及你們自己和家人的安慰。**我已咒詛了**:你們長久以來玷污我的名,不願悔改,以致我已發出咒詛,且部分已臨到你們身上,只是你們尚未察覺,也不願感受;這是更大咒詛的先兆,除非你們悔改,否則這些咒詛將會降臨。**因為你們不放在心上**:你們玷污我的名,這罪已是極大,但當你們又加上不悔改,硬著心,不放在心上時,罪就變得更大了;因此,咒詛已奉上帝的命令發出,要抓住你們。

瑪拉基書 2:3 **看哪**:務要留意,並思想。**我必敗壞你們的種子**:奪去其生殖的效能和力量,使其不結果或少結果。你們使種子豐盛,但你們無法使收成豐盛,我也必不如此,直到你們將我所爭取的榮耀歸給我,在我完成之前,我必得著。**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或作「我必阻止你們的種子」,使其停止生長。雖然你們的惡行仍舊滋長,但你們的收成種子在我的斥責下卻無法生長。**將糞抹在你們臉上**:這是一種對人極度輕蔑的表達;是極度輕視和嘲諷的標誌。我必如此使你們蒙羞,正如你們使我的名蒙羞一樣。**你們節期的糞**:你們最莊嚴的節期和慶典,被你們視為最聖潔的,你們認為在其中獻上最聖潔和蒙悅納的祭物,對我而言卻如糞便般可憎,並將使你們這些非法獻祭的人,如同我將這些祭物的糞便扔在你們臉上般污穢、不潔、可憎。**人必將你們與糞一同除掉**:你們必與糞一同被除掉,如同糞便本身一樣不潔,不適合留在聖殿中,只適合被丟到糞堆裡;若你們不將這事放在心上,你們就必如此受輕蔑。

瑪拉基書 2:4 **你們就知道**:藉著感受和體驗,藉著痛苦的經歷;或者,你們要知道,即我現在所說的,以及我將在你們中間所行的。**我已將這誡命差遣給你們**:這誡命是勸誡、責備和勸勉,要你們將來更謹慎,不要羞辱我,不要使我的祭壇和祭物受輕蔑;而是要為過去的過犯悔改,並在將來改正一切;這是我向你們所要求的。**使我的聖約與利未同在**:即你們不要廢棄與利未所立的祭司聖約,這聖約我原要它在他的後裔,即你們和你們的後代中延續下去,我不願你們的罪和極大的悖逆廢止它;但若你們不如此堅固、確立並遵守利未的聖約,我必使這聖約在我這邊所當行的事上堅定不移,以懲罰那些違背聖約的人。**萬軍之耶和華說**:全能的上帝,萬軍之主,已說了這話,也必如此行。

瑪拉基書 2:5 這裡有一個比任何聖約都更具體的聖約,是上帝與一個特定支派之間的祭司聖約。**與他**:瑪拉基書 2:4 提到了利未,我將在此停住,儘管我知道有些人認為是指亞倫或非尼哈。**生命與平安的聖約**:指長壽和昌盛的生命,藉著聖約,在其中所包含的條款下,保證賜給利未人在上帝面前忠實的事奉。**我將它們賜給他**:指生命與昌盛(希伯來文:雙數)。**因為他敬畏我**:指宗教上的敬畏,或那顯現於其行為中的恩典特質,因為他在上帝面前敬畏。**在我名面前懼怕**:他在上帝面前表現出敬畏和戰兢。這句話重複是為了證實前一句,或者它可能暗示著一種發自痛悔之心的習慣性敬畏,這在此處被指出並稱讚為利未的品格。

瑪拉基書 2:6 **真理的律法**:指上帝的律法,這律法就是真理,是律法教義的真實意義。**在他口中**:他將律法教導百姓,他藉著這律法解決所有案件;亞倫、以利亞撒、非尼哈,或者,我們必須理解為,那些敬虔的祭司或利未人,無論他們生活在哪個時代,他們都像瑪拉基書 2:5 所說的,敬畏上帝,謙卑。他們教導百姓(這是他們的職責)首先認識上帝的律法,然後遵守它;前者藉著他們的榜樣,後者藉著他們的教導。**真理的律法在他口中**:他按著律法真實地宣判,將律法所定為不潔的宣判為不潔,將潔淨的宣判為潔淨。**他嘴裡沒有不義**:他不徇私情,也不為賄賂而歪曲判斷,不將合法的判為不合法,也不將不合法的判為合法。**他與我同行**:他的一生是持續不斷地與上帝同行,如同以諾和挪亞一樣,也如同上帝要求亞伯拉罕所行的,在敬畏上帝的威嚴中,在真愛上帝的誡命中,並恭敬遵守上帝的典章;他與上帝同活,並為上帝而活。**在平安和正直中**:他立志與上帝和人和平相處;他的目標是與他人和平相處,使上帝使他人與他和平相處,上帝賜給他許多他所渴望的。**並使許多人轉離罪孽**:藉著他的教導和卓越的榜樣,他使許多人從罪惡的道路上回轉。

瑪拉基書 2:7 那些前面提到的優秀祭司之所以如此教導和生活,是因為他們深知,他們有責任充分了解並深入洞察上帝的律法。**祭司的嘴唇當存知識**:這是他們的職責所要求的;所有上帝的百姓都有責任認識祂的律法,但祭司的責任是比其他人更認識律法(利10:11),因為他們要教導以色列人(申33:10)。**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律法**:在困難的案件、爭議等情況下,百姓應當諮詢祭司,詢問律法對該案件的規定。**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他是上帝的解釋者、大使或特使,常駐在百姓中間,因此應當就主的心意向他諮詢。

瑪拉基書 2:8 **你們卻偏離正道**:但你們這些現任的祭司,當我瑪拉基被差遣傳講時,你們卻偏離了,可恥地墮落,背棄了你們的職責,成了背道者,偏離了上帝的律法,偏離了你們那些聖潔的先祖祭司的道路;偏離了真理、聖潔、平安和正直的道路。**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對律法的解釋、你們敬拜上帝的方式,以及你們的生活方式,所有這些都對許多人造成了極大的絆腳石;而且,許多因這些事,因你們的過錯而受冒犯的人,也與你們一同犯罪。**你們敗壞了利未的聖約**:祭司的聖約(尼13:29)指控他們犯了這罪,因此他們沒有理由期望這聖約的祝福,即生命與平安,因為他們單方面廢棄聖約,已切斷了對聖約所應許祝福的一切要求和權利,並使他們暴露在上帝所威脅的咒詛之下。

瑪拉基書 2: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此,因為你們敗壞了利未的聖約,羞辱了我,使我的祭物受輕蔑,我也使你們受輕蔑,看為下賤;我讓你們受百姓的輕蔑,他們輕視你們,正如你們所應得的;你們羞辱了我,我已實現,也將實現我的話,你們必受輕視。**在眾百姓面前**:沒有人不認為你們是不配、忘恩負義、褻瀆、不義的一代,既不適合事奉上帝,也不適合引導世人。**因為你們不遵守我的道**:你們的懲罰與你們的罪相稱;你們離棄上帝的律法,使祂的桌子和祂的餅受輕蔑,現在我使你們受輕蔑;你們厭倦了我的事奉,百姓也厭倦了這樣的祭司。**卻在律法上徇情**:你們歪曲律法以取悅權貴,或偏袒自己;或者,簡而言之,你們偏離了上帝律法的真實判斷,以服務某些不配的目的。因此,沒有人能從你們那裡得到正確的解釋、公正的判斷,或安全可靠的指引。

瑪拉基書 2:10 **我們豈不都有一位父嗎?**:我們猶太人豈不都有一位父嗎?這裡指的是亞伯拉罕或雅各(而非亞當),上帝與他們立約,使他們的後裔成為一個特殊的民族,與其他國家分離,並基於非常重要的理由禁止與外邦人通婚。**豈不是一位上帝創造我們嗎?**:先知談論上帝那偉大而恩慈的工作,創造他們成為一個蒙揀選的民族,一個為彰顯祂榮耀而形成的國家(申32:6, 18;賽43:1, 7);同樣,我們基督徒也是在基督耶穌裡被創造的(弗2:10),在祂裡面是新造的人(林後5:17)。**我們為什麼**:先知並未犯此過錯,卻以群體中的一員發言,部分是為了消除猶太人的嫉妒,並杜絕一切質疑他話語的機會,部分是為了暗示他對這事的感受,以及他對他們的愛,儘管他責備他們。**行詭詐**:有些人譯為「輕視」,即違背婚姻契約中的承諾,不忠實地行事,違背我們對上帝律法所負的責任,這律法同樣約束我們和我們的妻子要彼此相愛、尊重和忠誠;那麼,我們為何要娶外邦女子呢(若未婚猶太人如此行已屬不當,但現在情況更糟),而猶太妻子卻被厭棄、拒絕,並受到極大的輕視呢?我們為何要如此違背血緣關係的約束呢?我們亞伯拉罕的子孫為何如此虐待亞伯拉罕的女兒呢?我們為何如此輕視信仰的約束呢?我們是同一位上帝的子民,是祂的兒女,祂呼召我們,將我們與外邦人分別開來,為要保持信仰的純潔和不混雜;那麼,我們為何要如此違背呢?**各人**:這過錯非常普遍,在百姓和祭司中都是如此,尤其是在他們從巴比倫歸回之後。**對待他的弟兄**:這錯誤直接針對妻子,但受害妻子的父親、兄弟或親屬則間接且因此受害;被如此對待的妻子全家都受到背信棄義的虐待,但兄弟作為家庭的主要成員被提及。**以致褻瀆了我們列祖的聖約**:違背了上帝的聖約,即律法,這律法不認可多妻制,並禁止與偶像崇拜者通婚。

瑪拉基書 2:11 **猶大**:雖然只提猶大,但其餘歸回的被擄者也包括在內。**行詭詐**:見瑪拉基書 2:10。**可憎的事**:這種詭詐是極其可憎的事,上帝和所有良善的人都憎惡它,然而它卻發生在以色列,他們是上帝的選民,比其他人更應當聖潔。**在耶路撒冷**:在官長、大祭司和公會的眼皮底下,甚至在居住在耶路撒冷的上帝的眼皮底下;這必然會大大激怒上帝。**褻瀆了耶和華所愛的聖潔**:褻瀆地違背了婚姻的必要警戒律法,這律法限制以色列人只能在自己人中通婚,不可藉著與偶像崇拜者結親而危及自己和信仰,因為偶像崇拜者會引誘他們和他們的兒女偏離上帝聖潔的律法、敬拜和聖殿,這些都是上帝所愛的聖潔。**他所愛的**:指猶大曾經所愛的;因此這是猶大的背道。或者指耶和華所愛的,即上帝最愛的一切;因此這是對主要職責的忽略,是輕視上帝極其所愛的。**娶了外邦神的女子**:以斯拉記 9:1 和 10:2 提到這些猶太人所娶的女子來自哪些國家,她們是拜偶像的民族,這些女子在猶太人娶她們時都是拜偶像者。這已是惡事;但這些猶太人之前已有妻子,他們卻休棄她們,或者娶了這些外邦女子而輕視他們的原配:這就是這裡所犯的詭詐和可憎之事。

瑪拉基書 2:12 **凡行這事的,耶和華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凡行這事的人,他的家族必被上帝的手徹底毀滅,上帝必懲罰這罪行。**叫醒的與答應的**:即不留下任何教導者,也不留下任何學習者,沒有人呼喚,也沒有人回應,所有活著的都被剪除。**從雅各的帳棚中**:這指的是百姓,或平民,他們住在雅各的城邑中,他們將被從這地連根拔除。**獻供物的**:那些犯此過錯的祭司將被革除祭司職分,不再在耶和華面前事奉。

瑪拉基書 2:13 **你們又行了這事**:除了第一個過錯,你們又犯了另一個,你們輕視、虐待、苦待你們的猶太妻子,她們本是你們唯一應當愛護和珍惜的,但你們卻讓她們成為你們新娶的非法外邦妻子的奴僕。**用眼淚遮蓋耶和華的祭壇**:你們被輕視和虐待的妻子逃到聖殿,哭泣,向上帝呼求,要求伸冤。**以哭泣**:這句話是為了表明她們眼淚的豐沛。**以哀號**:她們激烈地向上帝呼求,控訴她們的丈夫。**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以致耶和華,祂看見她們的眼淚,聽見她們的哀號,不再看顧那供物;祂不重視這些百姓和祭司獻給祂的供物;或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祂對這些供物絲毫不悅,無論是贖罪祭還是平安祭,這些百姓所獻的任何祭物都對他們毫無益處。

瑪拉基書 2:14 **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儘管這過錯本質上如此嚴重,證據上如此昭然若揭,這些厚顏無恥的罪人卻不願看見,反而爭辯上帝有何正當理由拒絕他們的供物。**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之間作證**:先知回答他們,上帝是婚姻契約的見證,當時你們承諾了另一種行為和情感,祂也是你們違背這契約的見證,祂看見你們是何等虛假和背信,你們對妻子表現出何等不人道。**你幼年所娶的妻**:你在年輕時所娶的妻子,你已享用了她最好的時光和精力,在年老時你應當愛她並善待她。**行詭詐**:見瑪拉基書 2:10。**她卻是你的伴侶**:她仍然是你的伴侶,是上帝神聖設立所定的,不是你的奴僕或奴隸;你對她極其不公,在她狀態和關係沒有改變的情況下,你卻改變了你的情感和行為。**是你盟約的妻**:聖約應當嚴格遵守,尤其是那些我們自己最自由、最自願訂立的聖約;這就是不自然的丈夫與他被輕視的妻子之間的聖約:所有這些,本應是促使他盡職的理由,卻成了他疏忽職責的加重情節,並激怒了上帝。現在,你們這些爭辯、好鬥的偽君子,判斷一下上帝是否有最正當的理由拒絕你們的供物。

瑪拉基書 2:15 **難道他,我們的創造主上帝,不是只造了一個人,而是一男一女嗎?**:然而他仍有餘剩的靈;他本可以造更多男人和女人;如果這樣是好的,是祂所喜悅的,他本可以為一個男人造許多女人;但儘管祂有能力,祂卻憑著祂的智慧、良善和聖潔,不願造更多;從起初,婚姻就被命定為一男一女同時結合。基督在馬太福音 19:4-6 中也是如此論證。**為何只造一對,不多呢?**:**為要得虔誠的後裔**:或者,上帝的後裔;要麼是優秀的後裔,因為希伯來文藉著加上「上帝」之名來表達事物的卓越;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聖潔的後裔,在貞潔的婚姻中為上帝而生,並在敬畏上帝、彼此相愛的父母的教導和良好榜樣下長大,這在多妻制中是無法期望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保守你們的心,不要追逐外邦女子,因為你們珍惜自己的生命和靈魂。**不可對幼年所娶的妻行詭詐**:儘管許多人已如此行,但現在不要再這樣做了。

瑪拉基書 2:16 先知以緊密相連的論證,從他勸誡他們停止的行為之可憎性,來加強他先前在瑪拉基書 2:15 中的勸勉。**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他恨惡休妻**:這事在不改變的耶和華眼中是可憎的,祂對這種邪惡行為的厭惡一如既往。上帝是錯誤和受冤者的審判者,祂恨惡這種錯誤。以色列的上帝藉著聖約,並以特殊的關係,更應當懲罰它;祂現在宣告祂對這些事的憎恨。**休妻**:離婚,這些任性的猶太人為了給新妻子騰出位置而休棄妻子。**因為人以強暴遮蓋自己的衣服**:更確切地說,是「並以強暴遮蓋」,等等,這與離婚或休妻一樣為上帝所憎惡。這種藉著娶第二個妻子,在第一個妻子之上,或與第一個妻子同時,或凌駕於第一個妻子之上,而引入的強暴,這裡稱之為「衣服」,是上帝所憎惡的。總之,你們的離婚和多妻制都不能安全實行,因為上帝恨惡這兩者。**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因此,你們當受勸告,謹慎,如同你們愛惜自己的生命、靈魂、平安和福祉一樣,不可行詭詐;無論是因不喜愛而離婚,還是因放縱情慾而娶另一個妻子,這兩者都是對她、對你的聖約、對你的上帝的背信棄義;對於上帝所憎惡的這些行為,你除了被剪除之外,還能期望什麼呢?

瑪拉基書 2:17 **你們**:你們這些祭司和百姓,在對上帝的信仰上輕忽。在與妻子的聖約上不忠。**你們用言語使耶和華厭煩**(這是以人的方式來形容上帝):你們悖逆的推理,或對上帝不敬的爭辯,其中一個最不敬虔和無神論的言論值得注意。**你們還說**:當你們的言論和推理被用來推翻(如果可能的話)所有道德和良善時。**凡行惡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善**:這些不合邏輯的無神論者,沒有一個人例外,他們說行惡的人是好的;即,一個惡人,行惡事(正如你們先知向我們傳講的),被你們誤解了;這樣的人是好人,他們所行的也是好的。他們如此稱惡為善:禍哉他們!**在耶和華眼中**:在上帝的判斷和審判中。**並且他喜悅他們**:這些無神論者說,這從祂使他們昌盛可見:如果祂不喜悅他們,祂會如此使他們富足和昌盛嗎?**或說:判斷的上帝在哪裡呢?**:或者,如果他們是惡的,他們的道路、意圖和行為是惡的,是應受懲罰的,那麼判斷的上帝在哪裡呢?或者祂為何延遲執行祂對這些人和這些行為的不悅呢?我傾向於認為,祭司們不敬虔的情緒,他們敷衍了事地管理上帝莊嚴的敬拜,他們的姦淫,以及多妻制,至今未受懲罰,已使他們要麼認為人的行為中沒有所謂的道德善惡;要麼認為,如果有的話,既然惡人未受懲罰,義人也未受鼓勵或即時獎賞,那麼上帝就不會,也從未關心去判斷這些事;因此,他們藉著不當的論證方式,將自己推向了無神論,這是邪惡的最高點。我們這個時代證實了這點,未受懲罰的暴行成為無神論者反對上帝和祂護理的論據;除非上帝懲罰他們,否則他們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但這樣的人必須記住,他們最終會知道並相信,如果不是為時已晚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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