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路加福音 第十八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十八章
合和本 路加福音 第18章

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3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他多日不准, 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9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5有人抱着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6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

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耶穌帶着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35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36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37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38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39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40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41「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42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43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上帝。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上帝。

# 路加福音 第18章

路加福音 18:1 路加福音 第18章 路 18:1-8 不義的官和寡婦的比喻。 路 18:9-14 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 路 18:15-17 基督對被帶到他面前的小孩的溫柔。 路 18:18-23 他教導一位官長如何獲得永生。 路 18:24-27 他指出富人進入上帝的國是何等困難。 路 18:28-30 應許那些為福音緣故捨棄一切的人將得賞賜。 路 18:31-34 預言自己的死和復活。 路 18:35-43 使一個瞎子看見。

這「常常禱告」的責任在書信中多次被教導,如旁注所引用的經文所示。我們不可將其解釋為要求我們總是跪著禱告;因為這樣,我們對此誡命的順服將與我們對上帝其他誡命的順服不一致,這些誡命既涉及宗教職責,也涉及世俗事務,基督自己也並非總是禱告。但這要麼:

一、 讓我們知道,沒有任何時候是我們不能禱告的;正如我們可以在任何地方禱告,隨處舉起聖潔的手,沒有疑惑(如使徒所說,提前 2:8),所以我們必須隨時禱告。

二、 意即(q.d.),頻繁而經常地禱告;正如示巴女王說所羅門的僕人「常常」侍立在他面前,意即經常而頻繁地(王上 10:8);又如猶太人被說成「常常」抵擋聖靈(徒 7:51),意即非常頻繁,因為他們並非在生命中的每一個行為都如此。

三、 或者,在時間的每一部分;將早晨和晚上(我們時間的普遍部分)藉著禱告連結起來。因此,早祭和晚祭被稱為「常獻的燔祭」(出 29:42;尼 10:33)。

四、 或者,如以弗所書 6:18 所說,希臘文:ἐν παντὶ καιρῷ,在每一個季節,每當上帝的護理為我們提供一個合適的禱告時機和機會。

五、 或者,心裡常常禱告,將美好虔誠的禱告詞穿插在我們最世俗和塵世的場合中。
六、 或者,讓我們的心隨時準備好禱告,讓祭壇上的火常常燃燒(如舊約所要求),儘管祭物並非總是獻上。

「不可灰心」與以弗所書 6:18 的「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以及歌羅西書 4:2 的「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是相同的。不可灰心,無論是因為上帝延遲賜予我們所求之事,還是因為懶惰,或在我們生命結束之前懈怠我們的責任。這就是我們的救主在這接下來的比喻中旨在教導我們的。

路加福音 18:2 第2-8節。我們在此有這個比喻及其解釋,兩者都在路加福音 18:1 的「比喻前言」(proparabole),即緊接其前的經文,以及在「比喻後語」(epiparabole),即其後的一些經文,這些都充分解釋了我們救主在此比喻中的目的和意圖,即:向他的百姓保證,儘管主對那些作他百姓仇敵的惡人表現出極大的忍耐,並且沒有立即回應他們求脫離仇敵之手的呼求;然而,如果他們繼續向他呼求,他最終必會拯救他們。為此,他告訴他們一個事實,這事要麼已經發生,要麼可能發生在世上。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上帝,等等。從這裡他得出結論,從較小者推論到較大者,而且比較中的每一部分都帶有強調。

1. 這是一個不義的官;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
2. 他為一個陌生人這樣做;上帝的百姓是他自己的選民。

然後他向他們保證,上帝會「迅速」為他們伸冤。我們從我們救主的這段話中可以觀察到幾件事。

1. 上帝的百姓今生所遭受的一切冤屈和傷害,都應當使他們熱切而頻繁地向上帝禱告,求他伸冤。
2. 儘管他們禱告,上帝仍可能長久忍耐他們的仇敵,直到他們認為是漫長的時間。
3. 如果上帝的百姓不灰心,而是晝夜不停地向他呼求,上帝必會垂聽他們,為他們伸冤。

懇求對罪人所產生的影響,可以堅固我們在這件事上的信心,並應當促使我們不住地禱告,永不灰心。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心嗎?」當基督來審判時,他會發現很少人的心沒有灰心;將有無數人因誘惑對人性的脆弱所產生的力量而跌倒。這裡的「信心」似乎是指信心的真實和恰當的果效,如同果實從根部生長出來一樣。我們救主的這項預警也為他的門徒提供了一個極好的警惕,使他們警醒,並小心,以免他們成為天上星辰的一部分,被龍的尾巴摔到地上。

路加福音 18:3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

路加福音 18:4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

路加福音 18:5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

路加福音 18:6 第6節。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

路加福音 18:7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

路加福音 18:8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

路加福音 18:9 藉著「某些人」這個詞,他無疑是指法利賽人及其門徒,他們(正如我們在福音書的歷史中一直觀察到的)是一群明顯犯有自誇、嘲笑和輕視所有其他人罪過的人。

路加福音 18:10 關於法利賽人和稅吏是誰,我們之前已經多次提及。聖殿建在山上,因此他們被說成是「上去」或「登殿」。聖殿裡有固定的禱告時間,如使徒行傳 3:1 所載,那時各類人都有人上去向上帝獻上敬意。我們的救主只提及兩人,其目的僅是藉此比喻教導他的門徒,破碎、謙卑、痛悔之心的禱告,即使這些人曾是(或至少被認為是)大罪人,也比那些偽善、驕傲、來到上帝面前以自己的義為藉口來求得他恩惠之人的禱告,更蒙上帝悅納。

路加福音 18:11 從這裡我們可以觀察到,感恩是禱告的一部分。經文說他禱告,但我們沒有讀到他提出任何一個祈求。他站著禱告並沒有什麼可指責的(那是人們禱告時常用的姿勢),除非法利賽人選擇這種姿勢是為了炫耀,以便更容易被人注意到;這正是他們常犯的錯誤(太 6:5)。至於「希臘文:πρὸς ἑαυτόν」(與自己)在此處是否指他只在心裡禱告,或聲音微弱聽不見,或僅指他獨自禱告,我存疑;因為雖然我們的救主,他知道人的心思,可以輕易重複他的禱告,即使那只是心裡的禱告,或至少是聲音聽不見的禱告,但這似乎不符合法利賽人的習性,他們的目的就是要被人注意到、看見和聽見。他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的、不義的、犯姦淫的,等等。」但這值得責備嗎?我們難道不能為上帝的保守恩惠感謝他,不讓我們像其他人一樣陷入同樣的放蕩嗎?無疑,這是合法的,也是我們的責任,只要:

1. 我們說這話時是真實的。
2. 我們不是以此作為我們的義在上帝面前辯護。

但這位法利賽人:

1. 在他心中的驕傲中說這話,為自己辯護。
2. 輕蔑和藐視他的鄰舍。
3. 儘管他犯了與這些罪一樣大的罪,只是種類不同。

同時我們觀察到,他並沒有將他所誇耀的這種消極的良善,或他稍後將告訴我們的積極的良善,歸因於他自己意志的力量。他為這些事感謝上帝。

路加福音 18:12 希臘文說「每週兩次」,但這是慣例,用安息日來稱呼一週的日子;其意思是,在兩個安息日之間兩次。那些熟悉猶太拉比學問的人告訴我們,猶太人習慣每週禁食兩次,即法利賽人和他們當中更虔誠的人;一次在第二天,另一次在第五天(即我們所稱的星期一和星期四)。從這裡有人告訴我們,星期三和星期五成為我們的禁食日或魚日。早期的基督徒認為,在這些操練上比猶太人少是不合適的,所以他們也每週有兩個禁食日;而且這些日子與猶太人不同,以免被認為是猶太化。如果這種習俗有任何真正的古老性,我毫不懷疑他們禁食的方式與現在那些聲稱對這些日子有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徒或其他人不同。但無論是法利賽人的做法,還是基督徒在這件事上的做法,都不值得過多讚賞或稱讚。因為禁食總是用於特殊情況;而將特殊職責納入日常實踐通常會導致純粹的形式主義。這是一個很好的原則:既不要將日常職責變得特殊或罕見,也不要將特殊職責變得日常化:前者通常會導致它們的喪失,並完全放棄;後者則會導致它們的形式化、無生氣的執行。

「我把我一切所有的都獻上十分之一。」重點在於「一切」這個詞。其他人只繳納蘋果和一些土產的十分之一(只有這些才需要繳納十分之一);但法利賽人會繳納那些通常認為律法不嚴格要求的東西的十分之一,例如菜蔬、雞蛋、牛奶、乳酪。我們的救主為他們作證,他們繳納薄荷、茴香、芹菜的十分之一(太 23:23);芸香和各樣菜蔬的十分之一(路 11:42)。這位法利賽人誇耀他在兩件事上的精確,而這兩件事都不是上帝的律法特別要求的。如果他沒有忽略律法中更重要的事,他這樣做並沒有錯,正如我們的救主在前面提到的兩處經文中指責他們所做的。但這些事怎麼能成為他在上帝面前稱義的理由呢?他會因為做了上帝沒有吩咐他的事,而同時卻忽略了上帝所吩咐的事,就以此來為自己的義辯護嗎?或者,如果這些事不是出於愛的根源而做,它們又有什麼意義呢?律法是:「你要盡心愛主你的上帝」;當愛是我們的救主指責他們所忽略的事之一時,這些事又怎能出於愛而行呢?其他工作,如建造教堂、醫院和濟貧院,也是同樣的性質:如果根是好的,果子就是好的;但如果它們是出於炫耀,或認為可以在上帝手中賺取功德,那麼人的錢財(儘管有這些事)將與他們一同滅亡,因為天堂不是用我們的錢可以買到的。

路加福音 18:13 那些認為稅吏遠離法利賽人的人,是因為法利賽人只允許他們教派的人,至少不允許那些像稅吏一樣聲名狼藉的人靠近他們,他們假設稅吏是猶太人(這並非不可能):如果他是外邦人,他就必須站在外邦人院與以色列人院之間的距離。這位稅吏在向上帝禱告時的謙卑被描述為:

1. 他的姿勢:他低頭看地,如同一個認為自己不配仰望天堂的人。
2. 他的行動:他捶胸,如同一個充滿憂傷和困擾的人。
3. 他禱告的內容和形式:他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他投靠上帝的白白恩惠。

這裡沒有一句誇耀的話,說他不是這樣或那樣的人,也沒有說他做了這樣或那樣的事。他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一個可憐的罪人,並投靠上帝的白白恩惠;藉此教導我們如何向上帝祈求,否認自己有任何良善或公義,並投靠基督獨有的功勞,以及上帝藉著基督所賜的白白恩惠。

路加福音 18:14 「那人得稱義」,我們翻譯為「那人得稱義,而不是另一個人」;並非另一個人完全沒有被上帝稱義;另一個人只被自己和他的黨派稱義。稅吏是被上帝稱義的。接著說:「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這是我們救主另一句常被使用的話(太 23:12;路 14:11)。它被應用於人的日常行為,但這裡是指上帝在祂護理之道中的作為;祂抵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蒙福的童貞女馬利亞因此而頌讚上帝(路 1:51-52)。

路加福音 18:15 第15-17節。見浦爾《注釋》馬太福音 19:13 及隨後至馬太福音 19:15 的經文;見浦爾《注釋》馬可福音 10:13 及隨後至馬可福音 10:16 的經文,我們之前已在此處遇到這段歷史。

路加福音 18:16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5。

路加福音 18:17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5。

路加福音 18:18 第18-27節。我們在馬太福音 19:16-26 已經詳細讀過這個故事;在馬可福音 10:17-27 也讀過一個(如果不是同一個)非常相似的故事。見浦爾《注釋》馬太福音 19:16 及隨後至馬太福音 19:26 的經文。見浦爾《注釋》馬可福音 10:17 及隨後至馬可福音 10:17 的經文。這段歷史對我們大有益處。

1. 顯示一個人可以走多遠,卻仍遠未達到真正良善和屬靈的狀態。他可能知道今生沒有什麼能使他完全幸福。他可能渴望永生和救恩。他可能在遵守上帝誡命的字面意義上走了很遠。他可能來到福音的傳道人面前尋求進一步的教導。但他會在此失敗,他不會來到基督那裡得生命,反而幻想自己應該做些什麼來賺取生命;他沒有正確理解律法,也沒有理解除了完全遵守律法之外,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進入天堂,因此他幻想自己的狀態比實際好得多。
2. 它教導我們,沒有人能靠行為進入天堂,除非完全而完美地順服上帝所啟示的全部旨意。
3. 每個偽君子都有某種私慾,是他無法捨棄的。這位官長的私慾是他對世界及其事物的過度熱愛。
4. 任何人,尤其是那些在地上擁有大量財產的人,要進入天堂都是極其困難的。
5. 儘管這對人來說可能顯得困難重重,幾乎不可能,但上帝凡事都能。他能改變富人的心,使之歸向自己;也能改變窮人的心。富人有更多的障礙;但無論人是富是貧,若沒有上帝對人心的強大影響,若沒有祂的白白恩惠,沒有一個靈魂能得救。

路加福音 18:19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0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1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2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3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4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5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6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7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18。

路加福音 18:28 第28-30節。見浦爾《注釋》馬太福音 19:27 及隨後至馬太福音 19:30 的經文;見浦爾《注釋》馬可福音 10:28 及隨後至馬可福音 10:30 的經文。難點僅在於如何將路加福音 18:30 與上帝的護理相協調。至於在來世所應許的永生,那是信心的事,而且沒有任何上帝的護理似乎與之矛盾。但有多少人為基督失去許多,卻在今生沒有得到多倍,或百倍的回報呢?

答:的確如此,如果我們按字面意義理解。但這應許不應如此解釋。如果他們在「價值」(in valore)上,經過真實而公正的評估,得到更多,那就足夠了。每個為基督受苦的人都得到這些,要麼:

1. 在喜樂、平安和上帝之愛的確據中,這比一切都寶貴千倍。
2. 或者至少在心靈上滿足於上帝護理所帶來的境況:這也多得多,正如任何人會判斷永不口渴比有許多水來滿足口腹之慾更幸福一樣。

路加福音 18:29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8。

路加福音 18:30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28。

路加福音 18:31 第31-34節。我們稍後在救主受難的歷史中,將會看到所有這些事都精確地應驗了,而我們的主在此向他的門徒保證,這不過是應驗了所有關於彌賽亞的預言;這也只是他之前在路加福音 9:22,以及路加福音 9:44、馬太福音 20:17-19、馬可福音 10:32-34 所告訴他們的。然而經文說,他們「不明白這些事」。這些話語本身很容易理解,但他們無法將其與他們所接受的彌賽亞觀念相協調,他們無法理解那將要救贖以色列的彌賽亞,怎會死亡,或被他來救贖的人如此殘忍地對待。我們極需仔細思考我們對上帝之事所持的觀念。門徒的這一切盲目和不信,都根植於他們所採取的錯誤彌賽亞觀念。然而,我們的救主認為有必要反覆教導他們,以便在上帝的護理將這些事顯明出來時,預備他們免受冒犯。對我們來說,即使只是為了將來,聽從也是好的。

路加福音 18:32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0。

路加福音 18:33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0。

路加福音 18:34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0。

路加福音 18:35 這個瞎子是巴底買,提買的兒子,正如馬可福音 10:46 所說。馬太福音提到兩個人,而另外兩位福音書作者只提到一個,因為他可能因自己或他父親的緣故更為有名。

路加福音 18:36 第36-43節。見浦爾《注釋》馬太福音 20:30 及隨後至馬太福音 20:34 的經文;見浦爾《注釋》馬可福音 10:46 及隨後至馬可福音 10:52 的經文,其中這整個歷史被更充分地闡述。這裡再次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對信心的重視程度:「你的信心救了你」(路 18:42),這只能理解為信心是受醫治者所要求的條件,因為最確定的是,基督藉著祂的神聖能力是這位瞎子得醫治的有效原因;但祂是在察覺到瞎子所展現的信心時,才運用這神聖的能力。這位瞎子的信心似乎比路加福音 17:13 中那個麻瘋病人的信心更高一級,後者只說「耶穌,夫子」。而「耶穌,大衛的子孫」則遠不止於此。這表明瞎子確信基督就是彌賽亞;因為在猶太人中,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是一個無可爭議的傳統。基督獎賞最微小的真信心,更何況是更高層次的信心。這位瞎子似乎沒有完全被告知彌賽亞是誰,即神人,但就他所知,他承認並稱耶穌為大衛的子孫。

路加福音 18:37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6。

路加福音 18:38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6。

路加福音 18:39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6。

路加福音 18:40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6。

路加福音 18:41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6。

路加福音 18:42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6。

路加福音 18:43 見浦爾《注釋》路加福音 18:36。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