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路加福音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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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合和本 路加福音 第15章

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

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5找着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嗎?

9找着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 路加福音 第15章

路加福音 15:1-2 法利賽人因基督接納罪人而抱怨。路加福音 15:3-7 迷失的羊的比喻。路加福音 15:8-10 迷失的錢幣的比喻。路加福音 15:11-32 浪子的比喻。

**路加福音 15:1-2**
我曾多次指出,新約中的「所有」(all)一詞,常常不是指某類人或某種人的所有個體,而是指其中數量龐大或相當可觀的一部分,因此無需再次重複。沒有人會想像,基督當時所在地區的每一個稅吏和罪人都來聽基督講道,而只是他們中的許多人,或者說各類人中的一些。因此,稅吏和娼妓進入了上帝的國,而那些本來似乎更有資格進入的「國度的兒女」卻被拒之門外。

文士是律法的解釋者,法利賽人則是嚴格遵守他們律法和解釋的人,他們「抱怨」(murmured),對此感到不安和困擾。他們認為,既然律法沒有為膽大妄為、任意妄為的罪人設立獻祭,那麼上帝就不會憐憫他們,或者說那些他們認為是這樣的人。他們認為這些人「依律法」(ipso jure)已被逐出教會,因此基督與他們一同吃喝,或以任何方式接納他們,都是犯罪。由此他們斷定基督不是先知。這就好像因為人們通常會根據他們交往的同伴來判斷一個人,所以這就成了一條普遍的規則;就好像一個人可以斷定,那些博士們是無知的,因為他們為了教導而與無知的人交往;或者可以斷定,醫生是生病的,因為他為了治療而與病人交往。一個人不應被判斷為他所必須交往的人,或為了他們的益處而交往的人,而這正是我們救主與這些罪人交往的目的。此外,他們自己難道沒有罪嗎?他們缺乏愛心的根源,在於他們根據自己對律法貧乏的解釋,對自己因律法行為而來的義抱持的看法。但讓我們聽聽我們救主的回答。

**路加福音 15:2**
參閱 路加福音 15: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3-7**
參閱 馬太福音 18:12 和 馬太福音 18:13 的浦爾注釋,我們在那裡也遇到過相同的比喻,儘管細節沒有這裡多。路加福音 15:7 是這個比喻的「比喻之喻」(epiparabole),它向我們展示了我們救主藉此比喻主要想教導聽眾和我們的核心真理,即:基督絕不會拒絕那些悔改並投奔祂憐憫的罪大惡極之人。如果可能的話,祂甚至會從這種神聖護理的結果中獲得比所有已得榮耀的聖徒更大的滿足。任何悔改的罪人,無論其罪孽多麼深重,只要帶著破碎的心(決心棄絕過去的行為)投奔基督,尋求赦免和憐憫,都必蒙基督歡迎。

然而,就像那些透過研究和實踐進行大量實驗的人一樣,他們可能很難找到他們主要尋求的東西,但在過程中卻會發現其他一些對他們非常有用的概念;同樣,那些勤奮研究福音比喻的人也會如此。儘管某一個真理是我們救主主要旨在解釋的,但這個比喻也會提供其他一些有益的教導,值得我們注意和重視。

這裡所指的「人」是基督,祂既是人子,也是永恆的上帝之子。「一百隻羊」象徵祂所有蒙揀選的人,無論是在天上還是在地上,無論是已經蒙召還是將來蒙召的。迷失的羊象徵所有蒙揀選的人,他們本性上與其他人一樣是「可怒之子」,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以弗所書 2:1, 3)。這裡只提到一隻迷失的羊,儘管有許多,這是為了讓我們知道基督對每個個體靈魂的愛,即使只有一個靈魂需要被救贖,祂也會從天上降下來救贖它。

「留在曠野的九十九隻羊」在我看來是指那些已得榮耀的聖徒,他們是唯一「不需要悔改」的義人。牧羊人去尋找迷失的羊,直到找到,然後歡喜地把牠扛在肩上帶回家,這象徵著基督無限的愛:祂離開了父的寶座,離開了已得榮耀的聖徒和天使的團契,來尋找並拯救那失喪的,為他們付上救贖的代價;然後差遣祂的聖靈和福音的僕人去邀請並有效地說服他們接受祂的救恩,真正悔改他們的罪;並且透過祂的大能,藉著信心保守他們直到救恩。因為任何蒙揀選的靈魂都是被祂扛在肩上帶回家的;是祂的眼睛必須找到他們,是祂的大能必須帶他們回家。

牧羊人的歡喜,並召集鄰居一同歡喜,等等,象徵著基督對罪人悔改的滿足和喜悅,這在路加福音 15:7 中表達得更為清楚:「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加福音 15:10 也有類似的表達,只是省略了比較的部分。那裡也說:「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要這樣為他歡喜。」

我們將一併考慮這兩節經文的表達;對此可能會產生以下問題:

**問1:** 這裡「在天上歡喜」是什麼意思?天上的居民是上帝、蒙福的天使和已得榮耀的聖徒;他們怎麼能說歡喜呢?因為歡喜在我們身上是情感的產物,我們藉此在與我們之前所缺乏的某種美好結合中得勝。
**答:** 當表達我們情感的詞語應用於完美的存在時,我們必須理解它們只能以與這些存在相符的方式,並且脫離了它們在不完美存在中所有的過度。歡喜只表示意志在獲得某種美好時的完全滿足。因此,聖經說上帝在祂的子民中歡喜(以賽亞書 62:5)。

**問2:** 這九十九個「不需要悔改的義人」是誰?(至於數字,它只是一個不確定的數字,代表一個確定的數量。)
**答:**
1. 有些人認為「不需要悔改」是指那些自以為不需要悔改的人,儘管他們實際上確實需要。另一些人則從比較的角度理解,即與其他人相比,他們不需要悔改。
2. 另一些人將「悔改」理解為「補贖」(penance);指那些行為端正的人,他們不需要被召集進行公開認罪,以滿足受冒犯的教會。

我寧願將其理解為已得榮耀的聖徒,基督在來完成我們的救贖時,離開了他們的團契。至於其他人,基督告訴他們,上帝以及聖潔的聖徒和天使,為一個悔改的罪人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悔改的罪人和自以為義的人歡喜更大,這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因為後者不斷地使祂憂傷,並且是祂所憎惡的。

但接著,**問3:** 怎麼能說上帝、天使和聖徒為一個悔改的罪人歡喜,比為九十九個已得榮耀的聖徒歡喜更大呢?
**答:** 普遍認為,基督在這裡是「按著人的方式」(after the manner of men)談論上帝和天使的;人的本性是,對於一個新近令他們喜悅的對象,會表現出比對那些他們長期喜悅的對象更大的情感;就像一位父母為一個從死亡邊緣被救回的孩子歡喜,比為他所有其他孩子歡喜更大。儘管對上帝來說,沒有什麼是新的,即祂沒有看見和預知的事情,但有些事情在「事實上」(in facto esse),即作為已完成的事情,對祂來說可能是新的:儘管我們不能想像上帝的存在會因人類的任何突發事件而發生任何變動或改變;然而,為了表達上帝對大罪人悔改和歸正的無限喜悅,祂被描繪成在實現此事時獲得了滿足感的增長。上帝為了我們的安慰而屈尊使用的這些表達,我們不應過度解讀,以免對上帝產生任何不恰當的想法。

**問:** 有些人質疑天使如何知道罪人的歸正;由此,一些天主教徒會推斷,天使知道我們的心,因為心是歸正的所在。
**答:** 天使和已得榮耀的聖徒都可以透過上帝向他們啟示而得知。

**路加福音 15:4**
參閱 路加福音 15:3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5**
參閱 路加福音 15: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6**
參閱 路加福音 15: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7**
參閱 路加福音 15: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8-10**
這個比喻(從其結論可見)與前一個比喻的意義相同,無需進一步解釋。透過這兩個比喻,我們蒙福的主讓法利賽人知道祂與稅吏和罪人交往的目的,即為了他們的悔改和歸正。對於那位不願罪人死亡,寧願他們轉離惡行而存活的上帝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欣慰和喜悅的了。接下來的比喻也具有相同的意義,它佔據了本章的其餘部分。

**路加福音 15:9**
參閱 路加福音 15:8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10**
參閱 路加福音 15:8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11-16**
這個卓越比喻的宗旨顯然是為了彰顯上帝的恩惠,祂樂意接納並善待那些真心悔改、歸向上帝的罪大惡極之人。但其中我們也:
1. 受教於人類最初的狀態,如同孩子在家中,幸福且一無所缺。
2. 墮落人類最悲慘的境況,尤其是那些放蕩無度之人。
3. 罪人歸向上帝的真正途徑。
4. 我們慈愛天父接納的預備,以及祂在接納和擁抱悔改歸來的罪人時所展現的奇妙恩慈。
5. 有時在善良的靈魂中發現的嫉妒,因為他們認為別人比自己從上帝那裡得到了更多的恩惠。
6. 儘管我們有軟弱和不當的情緒,上帝在對待我們時仍顯出溫柔和謙和。

上帝在這裡再次被描繪成一個有兩個兒子的父親:有些是祂藉著重生和創造而生的兒女;祂已賜給那些相信的人權利,可以被稱為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另一些人則僅僅是祂藉著創造而生的兒子。後者在這裡被描繪成一個小兒子。這個小兒子被描繪成不滿意住在父親家中,想要他的那份家產等等。

所有男人和女人在自然狀態下都是上帝的兒子,因為他們都在亞當裡,亞當就是如此。所有人都偏離了祂;在亞當裡,所有人都犯了罪,所有人都死了。但有些人藉著恩惠又回到了他們父親的家。另一些人則聲稱與上帝有關係,作為祂的受造物,但他們不是父親家中的人,而只想要今生美好的事物的一部分。有些人渴望榮譽,有些人渴望財富,所有人都渴望生命和健康等等。上帝,像一位慷慨的父親,將這些美好的事物中的一些賜給這個人,另一些賜給那個人;對某些人,祂賜予不止一種。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來自於祂,祂使太陽照耀,使雨水降在義人和不義的人身上。

惡人當他們被上帝如此供應時,很快就啟程前往遠方,他們因淫蕩和邪惡的行為而比他們本性上更疏遠和陌生於上帝;他們浪費自己的財富、身體的健康、生命的時間、他們的產業、他們偉大而尊貴的才能,藉著沉溺於淫蕩和放蕩的生活方式,極大地羞辱了全能的上帝。

上帝有時藉著祂的護理使這些人陷入困境;當他們陷入困境時,他們會採取任何卑賤、骯髒的手段來解救自己,而不是考慮回到他們的天父那裡;他們自己寧願選擇去餵豬。但如果他們是屬於上帝恩典揀選的人,上帝的護理就不會離棄他們。儘管感官滿足的「豆莢」中幾乎沒有靈魂的食物,但他們卻無法飽足。上帝會使他們脫離對任何事物的滿足,並使他們在任何境況下都感到不安。

**路加福音 15:12**
參閱 路加福音 15:1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13**
參閱 路加福音 15:12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14**
參閱 路加福音 15:1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15**
參閱 路加福音 15:1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16**
參閱 路加福音 15:1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17**
每個罪人都「失了心」(beside himself);他的理性屈從於他的情慾和激情,他被慾望所支配,慾望在他裡面肆虐,而他的悟性卻是盲目的,無法辨別善惡;當他多少辨別出一些東西時,他的意志卻是頑固的,選擇了惡。歸正不過是靈魂回到自己。這種歸正的最初想法,源於靈魂思考自己是多麼貧窮、悲慘的受造物,隨時可能永遠滅亡,而屬於上帝的任何一個貧窮靈魂,甚至是他家中最卑微的僕人,都不會缺少任何對他來說必需的美好事物。這些事情透過上帝聖靈的運行,在靈魂中增加了回到天父的想法;因為我們自己甚至連一個好的想法都無法產生。

**路加福音 15:18-20**
罪人歸向上帝的途徑必須是:起來,到父那裡去,承認自己的罪,並承認罪的嚴重性,否認自己有任何良善、任何義,謙卑自己到上帝的腳凳前。浪子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他起來,到他父親那裡去了。他從罪的沉睡和床榻中起來,來到他父親那裡。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他是藉著誰的力量或幫助而起來和來的。我們必須記住,我們的救主在這裡是用一個普通的人類行為來代表一個屬靈的概念;現在,人對自然運動有內在的能力,但對屬靈行動卻沒有。聖經在別處告訴我們,若不是藉著基督,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若不是父吸引,沒有人能到子那裡去。凡從父受教的,都必到子那裡去。又說,雖然我們是藉著信心得救,但這不是出於我們自己,而是上帝的恩賜;並且,為基督的緣故,賜給我們信心(腓立比書 1:29)。

這些不過是不同的表達方式,藉著地上父母對歸來的浪子的溫柔情感和恩慈接納,來表明我們天父接納悔改罪人的極大預備;祂絕不阻止大罪人產生歸向祂的念頭,反而珍視這些決心的萌芽。詩人說:「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篇 32:5)。上帝看見我們心中對祂的最初美好感動和激動,祂也必須如此,因為是祂在我們裡面激發這些感動;我們祭壇上沒有任何聖火不是首先從天上降下來的。當靈魂還遠未真正相信並與基督聯合,而只是有一些傾向於此的想法時,上帝就看顧它,鼓勵它,彷彿半路迎接它;事實上,如果祂不這樣做,我們的良善就會像早晨的露水,很快就會消逝;我們的最初傾向就會像未足月而生的胎兒,在見光之前就夭折了。

**路加福音 15:19**
參閱 路加福音 15:18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20**
參閱 路加福音 15:18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21**
現在,罪人的美好思想和決心成熟為行動,而第一個行動就是透過謙卑地認罪來表達他的確信和謙卑,並承認罪的嚴重性,因為罪是得罪了上帝,而且是在上帝面前犯的,這位上帝是他的父親,他甚至不配擁有這樣一位父親的兒子的名分。他在路加福音 15:19 中所決定的祈求部分,這裡沒有再次重複,但應當理解。人藉著上帝的普遍恩惠(common grace),這恩惠不拒絕任何人,可能會有某些好的想法,但這些想法會消逝,無法成熟,除非上帝的聖靈吹拂它們,並在靈魂中維持和支持它們;但當主旨在靈魂中進行徹底的改變時,主的靈就會降臨,使靈魂確信罪和義:當祂這樣做時,決心就會成熟為行動,並在靈魂中產生真實而衷心的痛悔和認罪,伴隨著謙卑的祈求,以及將自己順服於主的旨意,並將自己投靠於上帝的白白恩惠和憐憫。

**路加福音 15:22-24**
我們必須記住,我們是在一個比喻中,罪人被描繪成浪子;上帝被描繪成一位慈愛的父親;一個悔改的罪人被描繪成一個回到父親身邊的浪子,承認自己的錯誤,向父親祈求憐憫,承認自己不配得到任何憐憫,但將自己投靠於父親的良善和憐憫。一位傑出的作者指出,在所有比喻中,這是最著名的一個,其中對所要表達的事物有最完整和完美的呈現,並且比喻的每個部分都適用於它所要代表的事物。

這部分比喻代表了上帝對真正悔改的罪人的恩惠。我們之前聽說祂樂意接納他們,這部分讓我們看到祂將如何對待他們。正如在背道的情況下,人表面上的義和信仰不會被記念(以西結書 3:20;33:13);同樣,在真正衷心悔改的情況下,靈魂的罪也不會被記念(以賽亞書 43:25)。父親沒有注意到浪子離開家或放蕩揮霍家產,而是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希臘文:τὴν στολὴν τὴν πρώτην)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希臘文:τὸν μόσχον τὸν σιτευτόν)牽來宰了。」

我發現有些解經家願意將「肥牛犢」理解為基督;然而,他們卻將「上好的袍子」解釋為無罪或內在的義。如果我們考慮到,上帝在將基督的功德歸算給靈魂以稱義的同時,也將祂的聖潔之靈放入靈魂中,藉此在內在的人被更新後,這個人就會結出聖潔的果子歸於義(以西結書 36:26-27),那麼這也不是一個不好的解釋。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將這兩個短語都理解為基督功德的應用,以及祂的義歸算給靈魂,考慮到老底嘉教會被勸告向祂買白衣穿上,使她可以遮體(啟示錄 3:18);並且那些穿白袍的人(啟示錄 7:14)被說成是「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而且儘管恩典的習慣有時在聖經中被比作衣服,「你們要以謙卑束腰」(使徒說),但這些並不是「上好的袍子」(τὴν στολὴν τὴν πρώτην)。因此,我寧願將為浪子宰殺肥牛犢解釋為代表基督寶血的應用,這寶血應用於每個真正悔改並向上帝祈求憐憫的罪人;而「上好的袍子」則代表基督的義,在那一刻被算給(如此相信的)靈魂為義。

更進一步(僅從比喻來看),「宰殺」(希臘文:θύσατε)肥牛犢這個詞似乎表示罪人的歸正對上帝來說是多麼大的感恩原因,對人來說也是多麼大的喜樂。我們這些地上的父母或福音的僕人,不應該在聽到或看到靈魂歸正並歸向上帝的明顯可能性時,不向上帝獻上感恩的祭,感謝祂為人做了這樣的事,也不在我們自己心中真正衷心地歡喜。

但回到比喻的意義。讓我們吃喝快樂吧:將這些話視為天父的話,它們向我們表明,永恆的上帝,從一個悔改的靈魂被應用基督的寶血並穿上祂的義的那一天起,就與這個靈魂和好,與它有交通,並且從那時起,它就真正有權利享受屬靈的歡樂和喜樂;因為「光是為義人撒的,喜樂是為心裡正直的人撒的」:儘管靈魂目前可能因試探而無法領會,也尚未實際擁有那隨信心而來的喜樂和平安,但它有權利擁有它,事實上,除了那個靈魂,沒有人與平安有任何關係。

接著說:「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一個有罪的靈魂是一個死的靈魂,正如使徒所說,那活在享樂中的女人,雖然活著卻是死的。罪人的歸正就像從死裡復活。而且,除非透過基督的寶血與上帝和好,否則任何靈魂都無法享受真正的歡樂。

**路加福音 15:23**
參閱 路加福音 15:22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24**
參閱 路加福音 15:23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25-32**
比喻的最後一部分不像前幾部分那樣能精確地應用於它所要代表的事物,但它極好地向我們展示了我們本性中對他人屬靈益處和優勢所存在的嫉妒。其中有兩點值得注意:1. 人的乖僻和嫉妒。2. 上帝在我們乖僻之下對我們的溫柔。

有些人認為「大兒子」代表猶太人,他們對外邦人以及福音恩典向他們提供的乖僻態度,在聖經許多地方都顯而易見。另一些人認為「大兒子」代表偽君子,他們自以為義,驕傲自大,無法忍受聽到任何人在上帝的恩惠中比他們更受青睞。為什麼我們不能說所有人都被它所指,甚至包括上帝最好的子民,他們如果仔細審視自己的內心,就會發現他們最好的人心中仍存留著一些驕傲和嫉妒?正如前者促使他們認為自己同樣配得上帝的恩惠,即使是在特殊的個別施恩中,也與其他人一樣;後者則使他們對別人所領受而自己所缺乏的神聖恩典的施予感到不滿:這兩種敗壞是我們必須像防範其他任何敗壞一樣,嚴加防範的;它們都表明了對上帝的榮耀和尊貴的乖僻,對祂施予的不滿,以及試圖控制祂的智慧和公義,同時也表明了極大的不仁慈,我們的眼睛是惡的,因為主是良善的。

此外,這似乎提出了一種功德主張;而沉溺於這種想法的靈魂似乎在說,它所得到的比它應得的更多;因為如果沒有這種假設,任何人都會對別人比自己從上帝那裡得到更多恩惠感到不滿,而他自己所得到的比他所能聲稱的更多,並且上帝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理祂自己的事物,這是最不合理的事情。

上帝在我們乖僻之下對我們的溫柔同樣值得注意。比喻中的父親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這必須理解為上帝「按著人的方式」(ἀνθρωποπαθῶς)說話,就像人一樣,當他們得到一個對他們來說是新的、可能是令人驚訝的好處時,會表現出比他們通常在看到他們長期享有的好處時更大的情感;因此,這證實了路加福音 15:7, 10 中之前所說的。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認為任何事物都能使上帝發生改變,而必須將其視為上帝對罪人歸正和歸向祂的高度滿足和喜悅的表達;因此,如果可能的話,任何一種美好事物比其他事物更能影響神聖的存在,那就會是這個。所以,整個比喻都極其有用,不僅教導罪人他們在與上帝和好之前的悲慘狀態,而且使他們擺脫所有懼怕的試探,即真心歸回,他們就不會被接納。

**路加福音 15:26**
參閱 路加福音 15:25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27**
參閱 路加福音 15:25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28**
參閱 路加福音 15:25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29**
參閱 路加福音 15:25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30**
參閱 路加福音 15:25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31**
參閱 路加福音 15:25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5:32**
參閱 路加福音 15:25 的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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