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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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和本 路加福音 第14章

1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裏去吃飯,他們就窺探他。

2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

3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4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5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牠上來呢?」

6他們不能對答這話。

7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8「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9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

10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11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2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13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14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着報答。」

15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上帝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16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17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18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19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20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21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22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23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24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30『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

35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

路加福音 14:1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 14:1-6 基督在安息日醫治水腫病人,並為此舉辯護。14:7-11 祂勸人謙卑。14:12-14 祂勸人款待窮人。14:15-24 婚筵的比喻,以及那些推辭不來、被排除在外、座位被他人取代的賓客。14:25-33 祂勸告那些願意作祂門徒的人,要事先審視自己在面對逼迫時的決心。14:34-35 鹽若失了味,就毫無用處。

1-6節:我們之前曾觀察到救主交談的自由;祂有時與稅吏用餐,有時與法利賽人用餐,為要得著一些人,就向所有的人作了所有的事情。基督徒當然也有同樣的自由;問題不在於我們身處何人的家中,而在於我們在那裡做什麼、說什麼,以及如何表現。祂去法利賽人家中,為我們樹立了人道和捨己的偉大榜樣,因為法利賽人是祂的勁敵,而我們將會發現,他們邀請祂時並未表現出太大的善意。這位法利賽人之所以被稱為「法利賽人中的一個首領」,是因為他是公會成員、會堂的管理者,還是因為他年長且聲望卓著,這不值得探究。基督去那裡「吃飯」,即與他共餐。這是一個常用來指午餐或晚餐的詞語,因為他們通常將「餅」理解為各種食物。那天是安息日。同時,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他們「窺探」祂,即看他們能否從祂那裡聽到什麼,或在祂身上看到什麼,以便控告祂。碰巧那裡有一個患水腫的人,無論是偶然發生,還是法利賽人故意帶去的,聖經沒有說明;他並非沒有神的護理而來到那裡,為要給基督一個行神蹟的機會,並進一步教導人們關於安息日的真理。基督在安息日開始了一段適合當天的講論,問法利賽人安息日治病是否合法。他們沒有回答。基督醫治了他,然後向他們宣講了一個祂之前已經兩次強調過的教義,一次是關於一個手枯乾的人(馬太福音 12:10),另一次是關於一個被撒但捆綁的婦人(路加福音 13:11),即:憐憫的工作在安息日是合法的。然後,祂藉著他們自己的行為來證明祂的作為是正當的,因為他們在安息日也會把掉進坑裡的牲畜拉上來。祂的論點是:如果在安息日救助牲畜是合法的,那麼救助人就更合法了;而你們確實做了前者。福音書作者記載他們「無言可對」,但沒有說他們被說服了。堵住惡意之人的口比消除他們的偏見更容易。惡意通常會堅持結論,即使被惡意感染的靈魂無法證明其前提。

路加福音 14:2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3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4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5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6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7 這裡的「比喻」與福音書作者通常所用的意義略有不同:它通常指一個比喻;這裡它指一個智慧的言語,或一個隱晦的言語,藉此祂意圖表達比比喻本身更深層的意義,這在路加福音 14:11 中得到了闡明。從這裡我們可以觀察到,朋友在主日共進午餐並非不合法,只是他們應當注意他們的談話,使其符合當天的性質。

路加福音 14:8 8-11節:我們從這個比喻中得到兩三個道德教訓。1. 基督的律法不允許任何粗魯和不文明的行為。2. 基督的門徒應當顧惜自己的名聲,不做任何會讓自己蒙羞的事情。3. 按照上帝的旨意,榮譽應當歸給配得榮譽的人;更尊貴的人應當坐在更尊貴的位置。恩惠不會給人外在的優越感;儘管它使人全然榮耀,但這榮耀是在內在。但救主提出這個比喻的更深層屬靈教訓在路加福音 14:11。我們的救主剛才在這些法利賽人面前醫治了一個患身體水腫的人;祂現在正試圖醫治他們靈魂中驕傲的屬靈水腫。祂之前曾譴責法利賽人喜愛會堂裡的首位(路加福音 11:43),並告訴我們(馬太福音 23:6),他們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或許祂在這次筵席上也看到了類似的情形。因此,祂藉著勸勉他們謙卑,並指出驕傲的危險來應用祂的講論,驕傲雖然是根植於內心的惡習,卻藉著這些小事在外在行為中顯露出來。祂告訴他們,上帝是如此憎惡驕傲,以至於祂在治理世界時通常會這樣安排: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往往會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受到羞辱,並被帶入羞恥和輕蔑之中;而那些在自己眼中謙卑的人則會被高舉;即使今生沒有如此,這也將是他們在上帝公義審判的末日所要遭遇的。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23:12」的注釋。我們將在路加福音 18:14 再次遇到同樣的內容。

路加福音 14:9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8」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10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9」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11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0」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12 12-14節:聖經中有許多話語以絕對和普遍的禁令形式表達,但不能如此理解,這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沒有人會認為我們的救主在這裡絕對或普遍地禁止我們邀請弟兄、親戚、富有的鄰居或朋友與我們共進午餐或晚餐;這在猶太人中是極為常見的;基督自己也參加過多次宴席:但基督藉此教導我們:1. 這不是慈善行為;它確實是合乎人道和禮儀的合法行為,有時有助於促進鄰里和朋友之間的友誼,但並非他們可以期望獲得天國獎賞的慈善行為。2. 這樣的宴席不應當妨礙我們救濟窮人的職責,即,不應當過度鋪張,以至於我們因此無法履行上帝要求我們救濟窮人的職責,這與祂所賜予我們的財富有關。3. 我們最合理地可以期望從天上獲得那些我們在地上未曾得到報償的善行的獎賞。4. 上帝對我們因順服祂的命令而履行職責的報償,常常延遲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但那時祂絕不會虧待順服的靈魂。

路加福音 14:13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2」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14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2」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15 我無法斷定這個人是否對上帝的國度有粗淺的理解,認為那是一種外在幸福和感官滿足的狀態(儘管這是一些有價值的解經家的觀點):他可能只是指,凡進入天堂並享受那裡屬天喜樂和滿足的人有福了;因為那蒙福的狀態被稱為羔羊的婚筵;當基督談到在祂的國度裡與門徒一同飲酒時,祂就是用這種語氣說話的。但這段經文既讓我們知道屬靈談話的良好影響,能激發他人的言談,也讓我們看到,如果我們有心,幾乎任何主題都能引發美好的默想。這給了我們的救主一個機會,講述了接下來的比喻。

路加福音 14:16 16-24節:我們在馬太福音 22:1-10 中也遇到過同樣的比喻,那裡包含了這裡大部分的內容,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情節: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22:1」及之後到「馬太福音 2:10」的注釋。基督藉著這個比喻的主要意圖,無疑是預言猶太人因輕蔑祂的福音而被棄絕,以及外邦人的蒙受。他們是那些首先被邀請的人,即藉著施洗約翰、基督自己和使徒的傳講,被呼召和邀請來接受基督,以便他們能為啟示錄 19:9 所提及的羔羊的婚筵作準備。外邦人,作為一群更為樸實的人,被描繪成那些在巷子、街道和路上的人。這也告訴我們,人們拒絕福音事工中上帝所賜恩典的一些主要原因:1. 他們世俗的憂慮和事務。2. 他們感官的享受和樂趣:這些不僅阻礙了猶太人,而且至今仍阻礙著大多數人接受福音中基督的恩典。他們要麼沒有閒暇顧及自己的靈魂,要麼必須在某種程度上享受感官和肉慾的事物,而這種享受與上帝要求那些想得救的人所履行的職責不符。我們因合法之事而滅亡(Perimus licitis),大多數人因對本身合法之事的不當使用(或濫用)而滅亡。也可以觀察到,前兩類人作了一種禮貌的藉口,說:「請你准我辭了」;但最後一類人則斷然說:「我不能來。」雖然世俗的職業會極大地分散我們的注意力,從而阻礙我們關注最重要的事情,但感官的滿足和樂趣最能淹沒和吞噬人的靈魂,使人無法關注天堂和屬天的事物。關於「勉強他們進來」(路加福音 14:23)這句話,已經有許多討論。這似乎是古代學者幾乎一致的看法,即:不應當藉著世俗的懲罰強迫任何人歸信真信仰。他們中有些人對於那些一旦接受真信仰教義後又偏離的人,意見略有不同;儘管事實是,他們與其他人一樣無法被強迫,因為意志不容許暴力。無論這些觀點的真相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外在的強迫在這個文本中沒有任何根據。這裡所說的是福音的傳道人,我們知道基督的使命並沒有賦予他們任何世俗的權力。我們也從未讀到他們曾行使任何權力來使外邦人接受信仰;被派去邀請人赴宴的僕人(就像這裡的僕人一樣)也不會用暴力把人拉進來,或用鞭子和棍棒把人趕進來,他們只會盡力用最好的論證來說服他們。基督從未規定任何西班牙式的強迫人歸信。人被認為是理性的受造物,甚至天性也教導人選擇那些他認為是或可能是最重要和最關切的事物。因此,僅僅向人揭示神聖恩典的豐盛,以適應他們失喪和無助的狀態(這也必須向他們展示),就是一種對他們的強迫,或者至少如果人的意志沒有因墮落而敗壞,以至於他們不願順從理智的指示,那就會是這樣。但儘管肉體意志敗壞和厭惡,然而,凡主樂意施憐憫的人,藉著祂的靈與聖道事工中的外在呼召結合的有效運行,都將會進來。原文是 anagkson eiselyein,意即(q.d.)「使他們必須進來」,這不是棍棒或身體懲罰所能做到的,因為他們有選擇是死還是做。這詞在馬太福音 14:22 中使用過;基督「勉強」門徒上船(ēnagkasen),但可以肯定的是,祂沒有使用刀劍、棍棒、鞭子或罰款來強迫他們。路加福音 24:29 中,兩個門徒「強留」基督與他們同住,也使用了同樣強烈的詞 parebiasanto。加拉太書 2:14 也是如此,anagkazeis,「你為什麼強迫外邦人猶太化?」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彼得既沒有行使也沒有召喚官長的權力來強迫外邦人。但當人們開始在言語上省力,轉而用世俗的強制手段來壓制和控制人心時,他們就開始藉著民事強制來強迫他們,並召喚民事官長來實現他們所願,而他們自己卻什麼也不做;因此,他們違背一切常識和理性,解釋了「勉強他們進來」這句話。

路加福音 14:17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18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19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0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1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2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3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4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16」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5 25-27節:我們在馬太福音 10:37-38 中也遇到過類似的內容。這些話的總結是,沒有人能成為基督真正的門徒,如果他在心中對任何朋友或任何事物給予基督優先的地位。基督必須被愛勝過一切。顯然,這些話不能被嚴格解釋,因為那樣它們將要求我們做:1. 在本性上不可能的事:因為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肉體,卻是保養顧惜(以弗所書 5:29)。然而,生命是所提及的我們應當恨惡的事物之一。2. 在道德上不可能的事:因為上帝的律法命令我們「孝敬父母」。基督曾嚴厲地責備法利賽人,因為他們不遵守或教導與此律法相悖的教訓,教導人們說:「這是供獻的禮物,你就可以不用供養我了。」因此,祂自己在這裡並非教導他人恨惡他們的父母,如果將「恨惡」理解為嚴格和絕對的意義:「若不恨惡」在這裡的意思不過是:「若有人愛他的父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生命,勝過愛我,他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種對「恨惡」一詞的解釋,與其他經文中的意義並無不同:創世記 29:31,「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希文:被恨惡),即被愛得較少,如路加福音 14:30 所表達的;在路加福音 14:33 中也必須如此解釋。它也指愛得較少,如申命記 21:15, 17;馬太福音 6:24;約翰福音 12:25。我們在路加福音 14:27 中遇到的內容,其主旨與馬太福音 10:38 和馬可福音 8:34 相同。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10:38」的注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8:34」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6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25」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7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25」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28 28-33節:我們的主在筵席的比喻中,已經指出那些阻礙人接受福音呼召的事物,即他們的心過於依戀和擁抱感官和肉慾的事物。為了應對這種試探,祂在路加福音 14:25-27 中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愛世上任何事物勝過愛祂,他們就不能在祂裡面有份,他們就不能作祂的門徒,因為(正如馬太所說)他們不配得祂;不僅如此,他們還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在這裡,祂指示他們最好的方法來履行這些對血肉之軀來說如此艱難的職責;那就是事先坐下來,思考他們要為信仰的持守付出什麼代價。祂告訴他們,當人們建造或打仗時,普通的智慧也會引導他們這樣做。至於前者,他們會盡可能地估計費用。至於後者,他們會考慮費用,以及他們能夠投入的抵抗力量。所以,祂說,那些想作祂門徒的人也必須這樣做:1. 坐下來思考,要成為主的建築,他們將付出什麼代價,什麼舊的本性基礎必須被挖除,什麼新的基礎必須被奠定,在他們能夠達到與確保救恩的應許相符的牆壁之前,必須鋪設多少塊石頭。2. 然後他們必須考慮他們可能遇到的來自世界、肉體和魔鬼的阻力。他們必須準備好為基督捨棄一切,儘管他們可能不會被實際呼召去這樣做。我們必須記住,在比喻中,並非每個細節都必須應用。1. 我們不應向我們的屬靈敵人要求任何和平條件。2. 在計算我們維持屬靈爭戰的力量時,我們必須像君王一樣,他們會計算盟友和同盟者的力量,以及他們自己的力量:所以我們不應計算我們單獨能抵抗世界、肉體和魔鬼的力量;而是基督(祂在這些爭戰中與我們立約)和我們共同能做什麼。因此,這裡所要求的思考和預先考慮,絕不是為了嚇阻我們放棄爭戰(因為我們必須爭戰,否則將永遠滅亡),而是為了藉著堅定不移的決心來預備我們投入爭戰,並幫助我們如何管理這場爭戰,仰望基督的力量和幫助來管理它。

路加福音 14:29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28」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30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28」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31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28」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32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28」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33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28」的注釋。

路加福音 14:34 34-35節: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5:13」的注釋。參閱浦爾對「馬可福音 9:50」的注釋,那裡包含了這些經文大部分的內容。在這裡,我們的救主似乎藉著「鹽」來指基督徒的生活和信仰。作一個基督徒是一件美好、高尚、偉大的事:但一個外在信仰的基督徒可能會失去他的味道。雖然一個人不能從真理和恩典的實質中墮落,但他可能會從他的信仰中墮落;他可能會被交給去相信謊言,並接受可咒詛的錯誤;他可能會擺脫他似乎擁有的對上帝的敬畏;那麼他還有什麼用處呢?他將用什麼來調味呢?他既不適合土地,也不適合糞堆:正如有些東西會破壞糞堆一樣,墮落的信徒只會使惡人變得更糟,因為他們對上帝的道路和真理產生偏見和剛硬。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是一個常見的結語,或句子,基督常用它來結束嚴肅而重要的講論:其意義是:因此,你們需要警醒,並在如此重要的基礎和原則上承擔我的信仰,這些基礎和原則將使你們能夠堅持到底,克服你們將遇到的一切阻力;因為如果你們背棄了你們的信仰,你們將成為最壞的人,既不適合教會,也不適合世界(因為你們會使世界變得更糟);實際上,除了地獄之火,你們什麼都不適合。

路加福音 14:35 參閱浦爾對「路加福音 14:34」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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