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路加福音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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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合和本 路加福音 第12章

1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2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3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4「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5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6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7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8「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1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

12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13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

14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

15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16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7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18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19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20上帝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21凡為自己積財,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22耶穌又對門徒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

23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

24你想烏鴉,也不種也不收,又沒有倉又沒有庫,上帝尚且養活牠。你們比飛鳥是何等地貴重呢!

25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

26這最小的事,你們尚且不能做,為甚麼還憂慮其餘的事呢?

27你想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

28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裏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上帝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

29你們不要求吃甚麼,喝甚麼,也不要掛心;

30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

31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32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33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34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裏,你們的心也在那裏。」

35「你們腰裏要束上帶,燈也要點着,

36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

37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

38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僕人這樣,那僕人就有福了。

39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就必警醒,不容賊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40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41彼得說:「主啊,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

42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43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

44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45那僕人若心裏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

46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

47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48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49「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着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50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

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53父親和兒子相爭, 兒子和父親相爭; 母親和女兒相爭, 女兒和母親相爭; 婆婆和媳婦相爭, 媳婦和婆婆相爭。」

54耶穌又對眾人說:「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就說:『要下一陣雨』;果然就有。

55起了南風,就說:『將要燥熱』;也就有了。

56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57「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甚麼是合理的呢?

58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裏。

59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 路加福音 第十二章

路加福音 12:1 路加福音 第十二章 12:1-12 基督教導門徒要避免虛偽,並要勇敢傳揚祂的教義。12:13-21 祂拒絕擔任民事案件的審判官,並藉著一個富人因財富增多而自誇的比喻,警告眾人要提防貪婪。12:22-32 祂勸勉眾人不要過度憂慮今生的供應,而要尋求上帝的國。12:33-34 藉著施捨,將財寶積存在天上。12:35-40 並要時刻預備好迎接主的再來。12:41-48 祂藉著一個忠心與不忠心管家的比喻,特別闡明了祂僕人的職責。12:49-53 祂預言福音將帶來分裂。12:54-56 祂責備眾人不能分辨時勢。12:57-59 並指出忽略所賜和好機會的危險。我們在馬太福音 16:6 讀到對門徒類似的警告。但那裡的警告與此不同;那裡祂將法利賽人的教訓比作酵,因為它容易感染他人;這裡祂將他們的生命比作酵,原因相同:這似乎是我們救主在此的相同意思,因為祂說他們的酵就是虛偽。那些在嚴謹和嚴格的外表偽裝下,放縱自己腐敗情感和邪惡傾向的人,最有可能對那些較好的人造成傷害。

路加福音 12:2 這是一個諺語式的表達:這些諺語和比喻式的表達可以應用於多種情況和多個主題:我們之前在馬太福音 10:26、馬可福音 4:22 以及本福音書的路加福音 8:17 中都曾遇到過,並有不同的應用。這裡它被用作反對虛偽的論證,即反對在嚴肅的外表或美好的行為下隱藏邪惡和腐敗的心。在審判之日,罪人將赤身露體,人們將看見他們的羞恥;上帝在那日將顯明人心中所有的隱秘,當然,所有那些罪未蒙赦免、過犯未蒙遮蓋之人的心靈隱秘都將被顯明。

路加福音 12:3 我們在馬太福音 10:27 讀到一個非常相似的教訓,是以命令的形式說的。這句話似乎也有多種應用:讀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將其理解為福音傳揚的應許(為此目的,它似乎以命令的形式說出,馬太福音 10:27),還是作為祂前一段話(路加福音 12:2)的進一步闡述。

路加福音 12:4 第4、5節。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10:28 的注釋,我們在那裡遇到相同的內容。在路加福音 12:5-13 中,我們的救主裝備祂的門徒,以應對祂知道他們在祂升天後將會遭遇的逼迫風暴。本節有兩個論點:1. 一個是從最惡毒的敵人的無能或有限權力中得出;他們只能殺害身體,卻不能再做更多。2. 從上帝的巨大權能中得出,祂能將我們投入地獄。馬太福音說,祂能將身體和靈魂都投入地獄之火:由此可見:1. 在今生之外還有懲罰;並非所有人的懲罰都會隨著身體的死亡而結束。2. 人有靈魂也有身體,罪人的靈魂和身體在復活時都將能夠承受永恆的懲罰。3. 導致我們陷入那種痛苦的捷徑,就是懼怕人的憤怒甚於懼怕上帝的憤怒。

路加福音 12:5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4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6 第6、7節。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10:29 及隨後至馬太福音 10:31 的注釋。我們救主的第三個論點來自上帝的護理,包括祂普遍的護理,維護祂所有受造物的存在,以至於祂不忘記一隻麻雀,儘管麻雀是如此微不足道的受造物,馬太福音說兩隻賣一個銅錢,路加福音說五隻賣兩個銅錢;是的,祂如此記掛牠們,以至於馬太福音說,沒有一隻麻雀若非祂的允許,就不會掉在地上。但除此之外,上帝對受造物行使更特殊的護理,這與牠們的尊嚴和卓越有關。現在(我們的救主說),你們比許多麻雀更貴重;作為人,你們是如此,作為我的門徒,你們更是如此,特別是作為我的僕人和使者。你們的頭髮都已被數過;上帝會顧念你們最微小的關切。

路加福音 12:7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6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8 第8、9節。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10:32 和馬太福音 10:33 的注釋。這裡有第四和第五個論點,是從那些在人前承認或否認基督的人所將得到的獎賞和懲罰中得出的。這裡的「承認」是指在反對的時代,承認並堅守上帝的真理和道路:所應許的獎賞是,基督在審判之日承認那些這樣做的人;馬太福音說「在父面前」;路加福音說「在天使面前」。基督不需要我們承認祂、祂的真理和道路;我們這樣做可能對自己有益,但對祂無益:我們在審判之日將需要基督承認我們。否認基督,是指我們背離上帝的真理或道路,否認祂的真理、道路或祂在世上的權益:它暗示著逼迫它們,但其意義遠不止於此,是指口頭上的否認,或離棄而不堅守它們。懲罰將是基督在審判之日否認我們。馬太福音 7:23 告訴我們那意味著什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又說:「祂又要向那左邊的人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馬太福音 25:41。這必須理解為不是指那些像彼得一樣,在極大試探的時刻否認祂,然後出去痛哭,又回到祂身邊的人,而是指那些堅持否認,不肯回轉承認祂的人。

路加福音 12:9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1:8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10 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12:31、馬可福音 3:28 和馬可福音 3:29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12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11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13 第13、14節。這段經文絕非無故記載;如果它教導我們什麼,那就是:民事司法事務不屬於基督所差遣傳揚福音的人:那項工作對他們來說已經足夠了。基督在這裡甚至拒絕了仲裁者的職責。一位非常博學的作者告訴我們,將民事事務提交給教會人士作為審判官的做法,始於巴比倫被擄時期,猶太人藉此避免將他們的爭端提交給異教徒法官,使徒也在哥林多前書 6:1, 2 等處詳細勸勉早期基督徒這樣做。但使徒並未表明福音的僕人應該或可以參與其中;不,他反而說:「你們在教會中,就是最不被看重的人,也可以派他們來判斷。」哥林多前書 6:4:這些人肯定不是教會中的長老。在羅馬統治下,猶太人有更多的自由,擁有由他們自己宗教人士組成的民事法庭,我們的救主將這個人轉交給他們;祂不願偏離祂作為福音僕人的呼召。作為基督的使者,福音的僕人絕對不能干預民事審判;至於那些作為基督使者的人是否可以作為人的使者行事,這需要那些渴望這種職務、有足夠閒暇時間並蒙召擔任此職的人去探究:我不會干預這場爭論。對我而言,福音的本職工作已經足夠了。

路加福音 12:14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13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15 這裡翻譯為「貪婪」(covetousness)的希臘文「πλεονεξία」(pleonexia),是指對今世財物過度的慾望,這種慾望表現為在獲取財物時的不義行為,或在保有財物時缺乏愛心的疏忽。這就是使徒所說的「貪財」(φιλαργυρία,filarguria),是萬惡之根。它也表現為過度憂慮我們將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或過度將我們的心傾注於金銀財寶。所有這些都屬於這裡所禁止的貪婪範疇。簡而言之,任何阻礙我們滿足於上帝在我們努力後所賜予的份,即使僅僅是衣食,正如使徒的教訓,提摩太前書 6:8,希伯來書 13:5。這就是基督警告祂門徒要提防的;祂給我們理由,因為人的生命不在於他所擁有的豐富。這句話是真實的,無論我們將「生命」理解為生命的存續和維持,還是(如生命常被理解的)為我們生命的幸福和福祉。豐富並非維持我們生命所必需。塞涅卡(Seneca)說:「足夠的就在手邊。」(Ad manum est quod sat est.)大自然滿足於一點點。他又說:「我們流汗只是為了獲得多餘的東西。」(Sudamus ad supervacanea.)豐富也無法保護我們的生命;它無法抵禦敵人,反而會引誘敵人;也無法抵禦疾病,反而會助長疾病,因為它使我們陷入過度的憂慮或勞苦去獲取和保有它,或者使我們暴露於放蕩和墮落的誘惑中,而這些往往會縮短人的壽命。生命的幸福也不在於我們所擁有的豐富。一些哲學家正確地斷定,今世的一些財物對於我們生命的幸福是必要的,但豐富則不然。窮人與那些擁有豐富財物的人一樣快樂,甚至許多時候更滿足、更健康、更自在。這是一句金玉良言,值得銘刻在每個人的靈魂中。

路加福音 12:16 第16-21節。福音書作者讓我們知道,這些經文並非記載事實,而只是藉著一個虛構的故事,呈現一種過於普遍的現象。其主旨是為了證實我們救主在緊接前一節所說的話,即人的生命不在於他所擁有的豐富;因為擁有最多財產的人,可能與那些無處安身的人一樣早逝,而且可能在他享受自以為最滿足、受造物所能提供的一切時被奪去生命。因此,那些只顧為自己在地上積攢財寶,卻同時忽略恩典財富的人,行為不像一個明智而理性的人。這個比喻的意義應從路加福音 12:21 的「epi parabolh」(意即「這就是為自己積攢財寶的人」)中學習,意即「這樣的人是何等愚昧無知啊!」但從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得出一些普遍的觀察:1. 上帝使祂的日頭照義人,也照不義的人;使雨降給義人,也降給不義的人。人可能積攢了許多屬世的財寶,但在上帝面前卻非常貧窮。2. 財富的增加會增加憂慮。富人說:「我該怎麼辦呢?」乞丐和富人之間的區別僅在於此:兩者都在說:「我該怎麼辦?」乞丐說:「我該怎麼辦才能得到錢?」另一個人說:「我現在有了錢,該怎麼辦?」3. 世俗人的果實就是他們的財物,路加福音 12:3;在他們的估計中是如此,而且這也是他們從上帝那裡所能得到的全部份額。4. 巨大的產業和今生的享受具有非常誘人的特質。a) 它們使我們不願死去,並樂於認為自己將活許多歲月。b) 它們誘使我們陷入屬靈的懶惰和安逸,並對我們的靈魂唱安魂曲。c) 它們誘使我們陷入罪惡的歡樂和奢華:「吃喝快樂吧!」5. 擁有最多的人,他的靈魂可能在一夜之間被奪去。6. 一個人對今生財物的擁有權,僅限於他能保有這些財物的地上佔有權。7. 當他死去時,他不知道這些東西將歸誰所有;不知道是他的兒子還是陌生人將繼承它們;即使他的兒子碰巧得到法律的認可,他也不知道那個兒子是聰明人還是愚昧人。8. 因此,人將時間和精力花費在地上積攢財寶,卻同時忽略或未盡力在上帝面前富足,這顯然是極其愚蠢的行為;這兩方面都包括:a) 藉著恩典,靈魂得以稱義和蒙悅納;以及 b) 在恩典的運用中,唯獨他能榮耀上帝。後者就是使徒所說的「在善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等等,提摩太前書 6:18;他在那裡只提到了一種善事。因為智慧在於選擇最好的目的,然後選擇達到目的的最佳手段,以及在使用這些手段時的最佳情況,而世俗人卻在第一點上失敗了,沒有選擇最好的目的,因此必然是屬靈的愚昧人。的確,在所有的愚昧中,最大的愚昧莫過於在選擇一個更差、更卑賤的目的,而不是選擇一個更有益、更崇高、更卓越的目的;正如獲得永恆的幸福和福祉,肯定勝過獲得一種僅僅是短暫和不確定的幸福和滿足。

路加福音 12:17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16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18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17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19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17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0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18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1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18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2 第22-30節。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6:25 及隨後至馬太福音 6:32 的注釋,我們在那裡已經遇到這裡所有的內容。這裡所禁止的憂慮並非適度、審慎的思慮或關懷;而是:1. 不信任的憂慮;2. 分心或分裂的憂慮,使人生活在懸而未決中,像流星一樣搖擺不定,希臘文:μὴ μετεωρίζεσθε(mē meteōrizesthai);或者,3. 對高尚事物的憂慮,有些人如此解釋這個詞;但或許它更好地表示所禁止的憂慮是使人心神不寧,處於持續的運動和波動中;或者:4. 任何與我們首先尋求上帝的國不符的憂慮。針對這種憂慮,我們的主以以下考量來裝備祂的門徒:1. 他們的生命必然依賴上帝,而生命比飲食和衣裳更重要,路加福音 12:23。2. 上帝的護理,它延伸到所有類型的受造物,特別是那些僅有生命的(如植物、草和花),以及那些僅有生命和感官的(如烏鴉),因此不能合理地假定它會缺乏對人類的關顧,人類是次級受造物中最尊貴的,擁有存在、生命、感官和理性(這是上帝在人身上的形象)。3. 從這種憂慮的虛妄性來考量,我們無法藉此使自己的身量增加一肘。4. 從異教徒將這些事作為他們的憂慮來考量,而基督徒應當超越他們,因為他們知道更多,並活在比異教徒更卓越的盼望和應許之下。最後,從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即作為父親的關係來考量,以及他們的父親知道他們需要什麼,因此不合理地假定祂會讓祂的兒女缺乏必需品。請參閱前面提到的注釋以獲取更多內容。

路加福音 12:23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4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5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6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7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8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29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30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2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31 馬太福音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裡在希臘文:ζητεῖτε(zēteite,我們翻譯為「尋求」)前面加上了希臘文:πλὴν(plēn,意即「然而」)這個詞,它解釋了馬太福音的希臘文:πρῶτον(prōton,意即「首先」),也解釋了我們救主說「不要為吃什麼憂慮」等等的意思;即是說,這些不應是你們唯一或主要的思想,意即(q.d.)「不僅如此,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們要尋求上帝的國」,就是下一節所提到的那個國,所有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要麼是豐盛的供應;要麼是充足的供應,並帶著知足、滿足的心。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6:33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32 我們的救主在路加福音 12:31 提到了「一個國」。對於漁夫和祂其他貧窮的聽眾來說,這是一個多麼宏大的想法啊!因此,祂在這裡向他們保證這件事,他們將擁有一個國,並向他們表明,他們擁有這個國的權利是出於祂和他們天父的旨意;儘管他們是「小群」,因此不太可能為自己征服地上的國,但他們將從那位有國可賜的上帝那裡得到一個國,祂會將它賜給他們,因為祂是他們的父。這個國只能理解為信徒在來世將擁有的尊榮、榮耀和尊貴的狀態;他們將擁有它不是出於功德,而是出於恩賜;不是出於他們自己意志的最初善意和傾向,而是出於神聖意志的自由動機;因此,他們沒有理由擔心上帝不會為他們提供合適的食物。那位為他們預備了一個國,並有一天會將它賜給他們的主,肯定會為他們預備食物,並將它賜給他們。

路加福音 12:33 第33、34節。上帝要榮耀基督門徒的永恆預旨,以及上帝在賜予天堂和榮耀上的自由意志,兩者都不是排斥性的,而是包含並預設了他們有責任使用祂所指示的適當方法,藉著這些方法,他們將獲得祂為他們預定和應許的;其中一些方法在此被指示和規定。「變賣你們所有的,施捨給人」等等。這是一條與馬太福音 19:21、馬可福音 10:21 意義相同的誡命。儘管這裡普遍賜給基督門徒的誡命,可能不應像我們救主在那些經文中對那個少年人所說的那麼嚴格解釋。因為這似乎是對他的一個特殊誡命,要求他立即實際變賣他所有的一切,而且他顯然也是這樣理解的。基督徒通常不受這條誡命的約束:但要隨時準備好,在上帝的呼召和命令下,為上帝所指示的用途捨棄一切:不要將心放在財富上,詩篇 62:10;要樂意施捨,甘心分享,提摩太前書 6:18;記住上帝喜愛憐憫勝於祭祀,何西阿書 6:6,馬太福音 9:13。要將我們的餘裕施捨,路加福音 3:11。要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路加福音 16:9。甚至,如果上帝子民的需要如此迫切,以至於為了基督徒的生存,需要變賣我們所有的,而不是讓上帝的其他子民挨餓,在這種情況下不稱任何東西為自己的;早期教會的基督徒就是這樣做的,使徒行傳 4:34-37。至於路加福音 12:33、34 的另一部分,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6:20 和馬太福音 6:21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34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33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35 第35、36節。路加福音 12:40 的開頭幾句話:「你們也要預備好」,解釋了路加福音 12:35。我們在列王紀上 18:46、列王紀下 4:29、9:1、約伯記 38:3、40:7、耶利米書 1:17 中發現了這種用法。在那些東方國家,主人和僕人習慣穿長袍,他們習慣在打仗、旅行(出埃及記 12:11、列王紀上 18:46)或執行任何任務時束腰;參見路加福音 17:8、約翰福音 13:4:這是他們準備工作的一部分。我們讀到用真理束上心靈的腰,以弗所書 6:14,以及用恩典和美德的習慣;彼得前書 1:13:「所以要束上你們心中的腰,清醒自守,盼望到底。」另一句話「燈也點著」,意義相同,指的是主從婚宴回來,路加福音 12:36 所提;因為在那些國家,婚禮是在夜間舉行。基督來審判,無論是我們的個人審判還是更普遍的審判,都在這裡以一個人深夜從婚宴回家的方式呈現給我們。這並非不恰當,因為在今生,靈魂與基督聯合,以弗所書 5:32。當基督在地上完成祂那方面的工作,所有蒙揀選的人都聚集之後,祂就將來審判世界。祂希望祂所有的人都為那一天做好準備,並等候他們的主,以便祂的到來對他們來說是受歡迎的。

路加福音 12:36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35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37 第37-40節。基督在這裡敦促聽眾履行的職責是警醒,這意味著:1. 否定睡眠;2. 勤奮地保持清醒,以達到某個特定目的。這裡所表達的目的是快樂地迎接基督的審判;由此可見,這裡所指的警醒是屬靈的警醒,即在我們的私慾和罪的沉睡方面否定自己,罪被比作睡眠,羅馬書 13:11,以弗所書 5:14,並勤奮地使自己免於這種沉睡,以迎接我們的主的到來,祂將在我們意想不到的時刻到來,路加福音 12:40;祂的到來對我們來說是不確定的,對許多人來說將是突然的。祂敦促聽眾警醒:1. 從主將賜給這樣的人的獎賞來看:祂將束上腰,讓他們坐席,並出來服事他們:這是非常崇高的比喻性表達,僅僅意味著祂將賜予他們極高的尊榮和尊貴,並以豐盛的幸福和榮耀滿足他們,他們將永遠安息。榮耀的狀態在其他地方也被描述為在上帝的國裡喝新酒,並在祂的國裡吃喝。2. 從他們警醒所將獲得的益處來看:無論主何時到來,無論是在第二更還是第三更,他們都將預備好,他們將蒙福。3. 祂也從人的普通智慧來敦促,如果他們得到小偷要來的暗示,他們就會警醒,並預防因房屋被闖入而可能造成的損害。但關於這些話;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24:43 和馬太福音 24:44 的注釋,我們之前在相同的場合遇到過這些話。

路加福音 12:38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37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39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37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0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37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1 第41-48節。請參閱浦爾(Poole)對馬太福音 24:45 及隨後至馬太福音 24:51 的注釋,我們在那裡遇到相同的比喻,但這裡表達得更為詳盡,並有更多細節。馬太福音沒有這裡路加福音 12:41 的引言。這是彼得對基督說:「主啊,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說的呢?」這警醒的職責是關乎你所有的門徒,還是只關乎我們這些你的使徒,你的福音僕人呢?我們的主在路加福音 12:42-48 回答彼得的實質是:「彼得,我是對所有人說的,我沒有一個最卑微的聽眾是不需要警醒等候我的到來的;但你們這些我的福音僕人,更是特別需要警醒。其他人需要警醒,以免遭受永恆的刑罰,要用真理束上他們悟性的腰,用清醒和盼望束上他們心靈的腰,讓他們的燈點著,隨時隨地預備好,警醒防備罪,遠離罪,並勤奮地使自己不順從私慾,以期盼我的審判到來。但你們這些將成為僕人的人,比其他人更受重視。你們是我家中的管家,是我奧秘的管家,哥林多前書 4:1;你們的工作是按時分糧給我的其他子民;如果你們忠心地這樣做,你們就將蒙福,持之以恆地做到生命終結,以至於你們的主發現你們仍在這樣做。但如果你們中有人被發現,出於任何無神論的原則,心裡不相信你們向他人傳講的,卻說,要麼我不會來,要麼不會那麼快,以至於你們可以睡一會兒,然後有足夠的時間醒來為我的到來做準備;如果那些應該成為我羊群榜樣,並是他們管家的人,放縱私慾,與貪食者一同吃喝,與醉酒者一同醉酒;如果那些應該餵養我羊群的人,卻未能餵養,反而毆打我的僕人和使女;主不會長久寬容他們,而會在他們不知不覺中降臨在他們身上,希臘文:καὶ διχοτομήσει(kai dicotomēsei),將他們切成兩半(這個詞的意思是分成兩部分),就像那些國家對待最卑劣的罪犯、叛徒和背約者一樣;他們將受到最嚴厲的對待,路加福音 12:47,他們將被重重地鞭打,因為他們知道主人的旨意卻不遵行。對上帝旨意的無知並不能完全赦免罪人,他將受鞭打,但他的鞭打將是少的,他的刑罰將比那些知道主人旨意卻不遵行,教導他人卻自己不行的僕人輕微。我們的救主進一步告訴他們,上帝對放蕩和可恥的僕人的這種公正審判,是藉著人的普遍做法來證明的,人給予得多,就要求得多,並向那些被委以重任的人要求更多。上帝將邪惡、放蕩、可恥和有害的僕人視為最大的罪犯,祂將這樣對待他們。在來世的懲罰和獎賞中都將有程度之分。那些自以為是基督家中的管家,祂奧秘的管家的人,如果他們卑劣邪惡,如果他們不忠實地按時分糧給基督家中的僕人,就必須預期在無底坑中佔據最深的位置:他們比其他人知道更多,他們被委以的信任比其他人更多,他們的榜樣比其他人造成更大的傷害,他們的罪比其他人更大,為他們預備的火爐將被加熱七倍。

路加福音 12:42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41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3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41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4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41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5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45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6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4:4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7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4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8 請參閱浦爾(Poole)對路加福音 12:42 的注釋。

路加福音 12:49 一些古代學者將這裡的「火」理解為聖靈,或福音的傳講,以及福音在善良之人心中所激發的愛與聖潔情感的火焰;但對於那些將本節與路加福音 12:51-53 以及馬太福音 10:34-36 的平行經文進行比較的人來說,這種解釋無疑是牽強附會的。因此,這裡的「火」應理解為路加福音 12:51 所提到的紛爭或分裂,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逼迫、戰爭等。聖經中常以火、水或洪水來預言或威脅逼迫、戰爭或任何形式的動盪狀態,因為儘管火與水在性質上相反,但它們在消耗、毀壞和荒涼的共同效果上卻是一致的。基督說祂來是為要降火,因為祂預見這將是傳揚福音的必然結果,儘管不是其固有和自然的效應。基督可以說祂來是為要降火,就像一個受僱清除骯髒糞堆的人,可以說他來是為要散發惡臭一樣;他的目的是要將糞便清除,並在適當的時候完成,但在那之前,它會散發出比攪動前更大的惡臭。而「我若已經點著,還願意什麼呢?」這裡不提批評大全(Synopsis Criticorum)作者關於所用詞語或短語意義的說法,我認為真正的意思是:「我只願它已經點著了。」這與基督的良善和聖潔並無矛盾,就像金匠希望火已經點著,以便將雜質從純金中分離出來,或者像基督希望祂的禾場被徹底潔淨一樣。基督並非為火本身而希望火,而是為了火所將產生的效果,即在祂的教會中將善與惡分離;祂看到這將是世界對福音傳講的抵擋所造成的,在祂的福音在世上得勝之前;祂說:「我願他們所做的,他們快快去做,讓他們吐出他們的毒液,好讓我的父使他們的憤怒讚美祂。」然而,有些人將其解釋為指示性語氣,彷彿火已經開始了,希臘文:εἰ ἤδη ἀνήφθη(ei ēdē anēphthē)很難這樣解釋。

路加福音 12:50 我們的救主在這裡所說的「洗禮」,與馬太福音 20:22-23 所提的相同,只能理解為祂的受難,祂暗示這受難的完成將在(前面提到的)火在地上燃燒之前。關於這事,祂說祂「心裡焦急,直到這事成就」。這並非指祂願意影響猶大的心去出

路加福音 12:51
第51-53節。參閱馬太福音 10:34、馬太福音 10:35 的浦爾注釋。我們的救主在這些話語中,只是延續了路加福音 12:49 開始的同一論點,以顯示福音教義的後果。藉此,他們本應明白救主的一個意圖,即要使他們確信,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的使命,不是要建立一個屬世的國度與權柄,而是要為他們與上帝和好,並帶領他們進入因信而來的喜樂與平安。因為就外在事物的狀況而言,它將比以前更加混亂;我們的主預見到猶太人、異教徒,以及後來的基督徒,將如何固守他們的偶像崇拜、迷信儀式和習俗,而他們信主的親屬不順從這些,將會引發比以往更大的爭執和敵意;父親會恨兒子,兒子會恨父親,等等。在福音傳到異教徒中間之前,他們完全是魔鬼的國度,這國度是不會自相分裂的。但當基督藉著恩典的揀選將那些屬祂的人分別出來時,由於魔鬼的憤怒和人的私慾,將會不斷產生爭執和分裂。

路加福音 12:52
參閱路加福音 12:5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2:53
參閱路加福音 12:52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2:54
第54-56節。我們曾遇到過性質相同的論述;參閱馬太福音 16:2、馬太福音 16:3 的浦爾注釋。我們救主的意思是,上帝藉著祂的先知,已經給了他們比自然界任何自然現象更確鑿的記號和啟示,關於彌賽亞的降臨、祂國度的性質以及其影響和後果;祂責備他們愚昧無知和不信,他們能相信並辨別後者,卻不能辨別前者,而前者卻更為確鑿。

路加福音 12:55
參閱路加福音 12:5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2:56
參閱路加福音 12:55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2:57
第57-59節。我們的救主在馬太福音 5:25-26 中使用這個表達,是為了勸導弟兄之間和睦;在這裡,祂使用它來勸導人們與上帝和好。祂一直在談論末日審判;沒有比這更合適的基礎,來建立悔改和與上帝和好的勸勉了。祂告訴聽眾,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就沒有自己判斷什麼是正確的,因為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們就會判斷自己與上帝和好,就像他們通常與人和好一樣重要。現在,如果人與人之間有對手,他們不會認為堅持到法官判決並被監禁是明智之舉,直到他們付清所有債務和被判的費用才能出來;而是在路上,在案件最終判決之前達成協議,這樣,通過和解案件,他們就可以避免判決。因此,在上帝與他們靈魂之間的情況中,如果他們判斷正確,他們就會判斷,堅持到不可撤銷的定罪判決下達,並非明智之舉,而是在路上,在今生期間,他們會與上帝和好,並在那個偉大而可怕的日子來臨之前,改革他們的生活。這是一個跡象,表明天主教徒在證明煉獄方面嚴重缺乏論據,當他們使用這段經文時,因為經文說:「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直到你還清最後一文錢」,好像這段經文說的是一個靈魂的監獄,從那裡有出口。另一個類似的論據將從詩篇 110:1 證明,基督不會坐在祂父的右邊,因為上帝只對祂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並且約瑟在基督出生後認識了馬利亞,因為馬太福音 1:25 說,他沒有與她同房,直到她生了頭胎的兒子。但我們之前已經表明,那個詞雖然排除了過去的時間,但並未確定未來的時間。

路加福音 12:58
參閱路加福音 12:57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12:59
參閱路加福音 12:57 的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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