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
2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裏,上帝的話臨到他。
3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4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說: 在曠野有人聲喊着說: 預備主的道, 修直他的路!
5一切山窪都要填滿; 大小山岡都要削平! 彎彎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 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為平坦!
6凡有血氣的,都要見上帝的救恩!
7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洗的眾人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裏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9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10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做甚麼呢?」
11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
12又有稅吏來要受洗,問他說:「夫子,我們當做甚麼呢?」
13約翰說:「除了例定的數目,不要多取。」
14又有兵丁問他說:「我們當做甚麼呢?」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
15百姓指望[基督來]的時候,人都心裏猜疑,或者約翰是基督。
16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17他手裏拿着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18約翰又用許多別的話勸百姓,向他們傳福音。
19只是分封的王希律,因他兄弟之妻希羅底的緣故,並因他所行的一切惡事,受了約翰的責備;
20又另外添了一件,就是把約翰收在監裏。
21眾百姓都受了洗,耶穌也受了洗。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
22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
23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里的兒子;
24希里是瑪塔的兒子;瑪塔是利未的兒子;利未是麥基的兒子;麥基是雅拿的兒子;雅拿是約瑟的兒子;
25約瑟是瑪他提亞的兒子;瑪他提亞是亞摩斯的兒子;亞摩斯是拿鴻的兒子;拿鴻是以斯利的兒子;以斯利是拿該的兒子;
26拿該是瑪押的兒子;瑪押是瑪他提亞的兒子;瑪他提亞是西美的兒子;西美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猶大的兒子;猶大是約亞拿的兒子;
27約亞拿是利撒的兒子;利撒是所羅巴伯的兒子;所羅巴伯是撒拉鐵的兒子;撒拉鐵是尼利的兒子;尼利是麥基的兒子;
28麥基是亞底的兒子;亞底是哥桑的兒子;哥桑是以摩當的兒子;以摩當是珥的兒子;珥是約細的兒子;
29約細是以利以謝的兒子;以利以謝是約令的兒子;約令是瑪塔的兒子;瑪塔是利未的兒子;
30利未是西緬的兒子;西緬是猶大的兒子;猶大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約南的兒子;約南是以利亞敬的兒子;
31以利亞敬是米利亞的兒子;米利亞是買南的兒子;買南是瑪達他的兒子;瑪達他是拿單的兒子;拿單是大衛的兒子;
32大衛是耶西的兒子;耶西是俄備得的兒子;俄備得是波阿斯的兒子;波阿斯是撒門的兒子;撒門是拿順的兒子;
33拿順是亞米拿達的兒子;亞米拿達是亞蘭的兒子;亞蘭是希斯崙的兒子;希斯崙是法勒斯的兒子;法勒斯是猶大的兒子;
34猶大是雅各的兒子;雅各是以撒的兒子;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亞伯拉罕是他拉的兒子;他拉是拿鶴的兒子;
35拿鶴是西鹿的兒子;西鹿是拉吳的兒子;拉吳是法勒的兒子;法勒是希伯的兒子;希伯是沙拉的兒子;
36沙拉是該南的兒子;該南是亞法撒的兒子;亞法撒是閃的兒子;閃是挪亞的兒子;挪亞是拉麥的兒子;
37拉麥是瑪土撒拉的兒子;瑪土撒拉是以諾的兒子;以諾是雅列的兒子;雅列是瑪勒列的兒子;瑪勒列是該南的兒子;該南是以挪士的兒子;
38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上帝的兒子。
# 路加福音 第3章
路加福音 3:1-14 施洗約翰的傳道與施洗。
路加福音 3:15-18 他為基督作見證。
路加福音 3:19-20 希律因約翰直言不諱而將他下監。
路加福音 3:21-22 基督受洗,並從天上得著見證。
路加福音 3:23-38 基督的年齡與家譜,從約瑟往上追溯。
**第1-2節** 福音書作者在記述了施洗約翰和我們救主的誕生,以及所有預先和伴隨他們的預言之後,暫時擱置了我們救主的歷史,轉而記述施洗約翰的歷史,他如何開始並履行他的公開職事。施洗約翰比我們救主年長六個月,很可能在他之前作為公開的職事者向世人顯現。他開始職事的時間是在提庇留·凱撒(Tiberius Caesar)在位第十五年。提庇留·凱撒是奧古斯都(Augustus)之後的繼任者(因為所有羅馬皇帝在儒略·凱撒之後都稱為凱撒,就像所有埃及國王都稱為法老一樣)。他是羅馬帝國統治者中最邪惡的君主之一。大希律(Herod the Great)(基督誕生時的統治者)已去世一段時間。亞基老(Archelaus)繼位為王,但羅馬人將政府從君主制改為四分制(即由四人統治),亞基老只統治猶太地;大希律的另一個兒子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以分封王的頭銜統治加利利;他的另一個兒子腓力(Philip)以同樣的分封王頭銜統治以土利亞(Iturea)和特拉可尼(Trachonitis);而呂撒尼亞(Lysanias)則統治亞比利尼(Abilene)。這四人都是外邦人。因此,當時猶太人完全在外邦人的統治之下,權杖或政府已完全離開猶大。亞基老不久後被流放到高盧(法國),本丟·彼拉多(Pontius Pilate)被任命為猶太和撒馬利亞的巡撫或總督。亞那(Annas)和該亞法(Caiaphas)是大祭司。根據上帝的律法,亞倫家族的長子應為大祭司。當時為何有兩位大祭司,解經家們意見不一。對此問題有興趣者,可參閱浦爾先生(Mr. Pool)在《批評大全》(Synopsis Criticorum)中為他們收集的資料。我們必須知道,當時猶太人受羅馬人統治,一切事務都混亂不堪。有人說猶太人有權選擇他們的大祭司,但他們的征服者會將他罷免,並將職位賣給另一個人。另有人說大祭司有他的副手,副手也獲得同樣的頭銜。還有人認為,他們將大祭司職位變成每年選舉一次的職務(而根據上帝的律法,這是一個終身職務),因此前一年的大祭司在下一年仍保留其頭銜。我們對這些事情沒有確切的答案。可以確定的是,當時有兩個人擁有大祭司的頭銜,原因我們不得而知。從約翰福音 18:13 看來,同樣的人在三四年後仍擁有大祭司的頭銜,無論是否再次被選,我們都不知道。但這正是上帝的話臨到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的時候;就是我們之前聽說過的約翰。主的道臨到他,命令他出去傳福音。這是一個舊約中常用來表示上帝的靈對先知們的影響,激勵他們工作,並向我們表明,除非蒙上帝呼召,否則任何人都不可自取這榮耀,也不可在上帝的名下說話,除非上帝的道首先臨到他。
**路加福音 3:2** 見路加福音 3: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 聖經沒有確切告訴我們約翰的職事持續了多久,直到他被希律關進監獄;但那時間必定很短,因為我們救主的職事只持續了三年多一點,而我們在我們救主公開職事開始時就聽說約翰被監禁了。所有關於約翰職事的記載都可以在本章,或馬太福音 3:1-17,或馬可福音 1:1-45,或約翰福音 1:1-51,3:1-36 中找到。從這些記載中可以看出,他教義的總綱是:悔改和信靠基督對於罪得赦免是必要的。他強調信靠基督,這在福音書作者約翰的記載中表達得最清楚。馬太、馬可和路加更著重於他傳講悔改的教義以求罪得赦免,並將洗禮作為其證據。他從福音的動機(「天國近了」)和律法的動機或恐懼的論證(「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來強調悔改的教義;這為所有福音的傳道人樹立了榜樣,向他們展示了他們講道的主要內容,因為我們將會發現我們救主也傳講同樣的教義,並以同樣的方式。這裡所說的我們之前已經解釋過:見馬太福音 3:2 的浦爾注釋。見馬可福音 1:4 的浦爾注釋。約翰並非傳講洗禮就是悔改,也不是說罪得赦免必然與洗禮相連,而是說獲得罪得赦免的方法是藉著悔改,而洗禮是悔改的外在記號和象徵。
**路加福音 3:4** **第4-6節** 四位福音書作者都將以賽亞書 40:3-5 的預言應用在施洗約翰身上。只有路加重複了路加福音 3:5-6 和以賽亞書 40:4-5 的內容,他只是簡短地重複了先知在路加福音 3:5 中的話;先知說:「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都一同看見;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但新約作者在引用舊約時,通常只重複其大意,而非嚴格的字句。為了理解這個預言,我們必須知道,先知以賽亞被差遣去安慰那些敬畏上帝的猶太人,一方面是向他們保證他們將從巴比倫歸回,他們的戰爭將結束,古列(Cyrus)將拯救他們;另一方面是向他們保證將有更大的拯救,藉著彌賽亞的降臨(古列只是彌賽亞的預表)。為此,先知將古列和基督的降臨(作為預表)描繪成兩者都已臨近。君王和偉大的王子(特別是帶著軍隊)來臨時,通常會有人走在前面,像開路先鋒一樣,為他們預備道路,平坦崎嶇之地,清除道路上的一切障礙,填平坑窪等等;一旦他們的先驅和開路先鋒到達或被看見,他們就不遠了。約翰在這裡被描繪成基督的先驅,為他預備道路,或像開路先鋒,填平坑窪,推倒山丘,使崎嶇之路平坦,總之為他預備道路:好讓「凡有血氣的都看見上帝的救恩」。正如君王穿越曠野時更需要開路先鋒來預備和平坦道路一樣;當時猶太人的狀況混亂如曠野,腐敗至極,施洗約翰被差遣在曠野中呼喊,等等。我認為這是這個預言的真實意義,而那些牽強附會地解釋這些比喻性詞語,探究山谷、山脈和彎曲之路的意義,是極其徒勞的;它們都最確切地指同一件事,即任何可能阻礙人們接受基督的事物;而對它們作進一步的哲學解釋,只是顯示我們智慧的奢華,而非判斷的堅實。這三節經文的全部目的只是表明,正如君王、王子和軍隊統帥習慣有先驅和開路先鋒或其他官員走在前面,為他們和他們的隨從清除障礙,預備道路一樣;基督也有,而施洗約翰就是主為此目的所揀選的人,藉著他的傳道使人認識自己的罪,脫離邪惡的行徑,並向他們顯示他們需要一位救主;這樣,當基督親自出來傳道時,人們就不會完全無知,而會在某種程度上準備好接受他帶給他們的福音喜訊。
**路加福音 3:5** 見路加福音 3: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6** 見路加福音 3: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7** 見路加福音 3: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8** 見路加福音 3: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9** 見馬太福音 3:7 及其後至馬太福音 3:10 的浦爾注釋,我們在那裡遇到所有這些內容,沒有任何改變,除了馬太說他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說這些話,因為看見他們來受他的洗禮:雖然他特別針對他們,但他是在眾人聽見的情況下說的,而他們也在眾人之中。
**路加福音 3:10** **第10-11節** 雖然律法的傳講不能直接促使我們對基督產生信心,但間接卻能,因為它使人像使徒行傳 2:37 中的人一樣呼喊:「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或像使徒行傳 16:1-40 中的獄卒一樣:「先生們,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約翰傳講上帝的威嚴,對百姓產生了這種效果,他們問他:「那麼,我們當做什麼呢?」施洗約翰的回答對於那些不明白的人來說可能有些奇怪,但它與但以理給尼布甲尼撒王的勸告(但以理書 4:27)是相同的:「王啊,願我的勸告蒙你悅納,以公義斷絕你的罪過,以憐憫窮人斷絕你的罪孽」;也與約翰在路加福音 3:8 所說的:「所以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我們救主也說了類似的話(路加福音 11:41):「只要把你們所有的賙濟人」;彼得也吩咐(彼得前書 4:8):「最重要的是要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蓋許多的罪。」所羅門說愛能遮蓋一切的罪(箴言 10:12)。百姓的問題是:「我們當做什麼?」什麼是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即真正表明悔改的果子?約翰現在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這不應解釋為要求每個有兩件衣裳的人都分掉一件;而是教導我們,當時盛行的儀式和禮儀表演並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而是真實的善行,即在能力範圍內,從他們的餘裕中,出於對上帝的順服和愛心來幫助窮人;而不是僅僅憐憫他們,對他們說:「你們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也不是說「各耳板」(Corban),以為這樣就可以免除他們供養父母或其他窮人的責任,而是根據他們的能力來幫助他們。約翰在這裡並不支持重洗派的平均主義,他只是告誡他們提防法利賽人的偽善,不要信賴外在的特權,例如有亞伯拉罕為父,或某些儀式和禮儀表演,同時卻忽略了律法中重要的事,其中基督教導我們憐憫就是其中之一。
**路加福音 3:11** 見路加福音 3:10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12** **第12-13節** 我們之前多次指出,稅吏是徵收公共稅款的人。在所有時代,這類人都被指控勒索超出他們應得的款項。施洗約翰告誡他們不要勒索,以此作為他們悔改真實性的果子或標誌,從而表明,公義的行為和憐憫的行為都是真實悔改的果子,如果人們繼續走他們以前所行的罪惡道路,那麼聲稱悔改就是徒勞的。我們的主在這裡並不反對稅吏的職務,當然這職務也不應被譴責:如果官長可以徵收稅款和費用,這無疑是他們可以做的,為了政府的運作和我們的保護,那麼他們當然可以任命任何頭銜的官員來徵收。但那些徵收和收取這些款項的人都必須遵守公義的原則;前者,徵收的款項不得超過目的所需,且比例要公正;後者,徵收的款項不得超過所規定的。
**路加福音 3:13** 見路加福音 3:12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14** 一位良善忠心的基督僕人,應當能從他的庫房裡拿出新舊的東西,按時分給每個人應得的份,並且要勇敢忠心,不懼怕做這事,也不因任何理由推辭。施洗約翰就是這樣的人。這些是羅馬士兵,他們被羅馬人留下來維持對猶太地的征服。其中一些人也來聽施洗約翰講道:聽他強調悔改,並結出果子來證明悔改的真實性,他們問自己該怎麼做。約翰對他們說:「不要勒索人,等等。」經驗告訴所有的人,士兵(特別是受僱在被征服的民族中駐守的)常常非常傲慢,為了自己的利益,容易誣告無辜的人,而征服者的猜疑往往使他們輕易聽信;他們也容易藉著壓迫來彌補他們微薄的糧食,或者向他人勒索,以便過奢侈的生活。所有這些都是不公義的行為或種類,施洗約翰讓他們知道,如果他們想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就必須放棄這些。他並沒有責備士兵的職業,只是規範他們在該職業中的行為。在正義的戰爭中,戰爭在福音之下無疑是合法的,因此士兵的職業也是合法的;我們讀到過幾位善良的百夫長或軍官。但士兵高度關心的是:1. 他拔劍的理由是否正當。2. 他在其中行為是否合法,不使用任何不必要的暴力,不誣告任何人,不試圖藉著任何掠奪或不公正地奪取他人財物來增加薪水,無論是為了奢侈消費,還是為了維持自己的地位。從施洗約翰的這項教導中,我們可以學到關於悔改性質的幾件事。1. 哪裡有真實的悔改根源,哪裡就會結出與之相稱的果子。2. 憐憫和公義的行為是真實悔改的真實而恰當的果子,沒有這些,就沒有真實的悔改。3. 真實的悔改最好藉著我們厭惡並拒絕我們以前沉迷的罪惡行為來發現,這些罪惡行為是我們在生活環境、職業、職位和上帝護理所安排的生活方式中每天都會遇到的誘惑。4. 這些事,悔改和信心,是兩者的恰當效果,它們揭示了靈魂中這些恩典習慣的真實性,沒有這些,就沒有它們的真實證據。
**路加福音 3:15** 許多人知道天使三十年前對撒迦利亞所說關於約翰的事,以及他受割禮時奇蹟般發生的事,還有他父親撒迦利亞對他的預言;並且有許多人一直觀察到他從小到成年生活的聖潔和嚴謹;又知道彌賽亞降臨的時機已到,權杖已離開猶大,但以理的七十個七也已完成;聽他傳道時所伴隨的生命和能力,也考慮到他的教義(本身並不新,與上帝的律法和先知的教義相符,但對他們來說是新的,因為他們習慣於聽見禮儀和長老的傳統,卻很少或根本沒有聽見悔改或結出與之相稱的果子);他們開始在心裡議論和爭辯,施洗約翰是否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他們對此非常懸疑。但約翰很快就消除了他們的疑慮,他不願將榮耀歸於自己,因為他只是那位彌賽亞的使者。
**路加福音 3:16** **第16-18節** 見馬太福音 3:11 的浦爾注釋,見馬太福音 3:12 的浦爾注釋,見馬可福音 1:7 的浦爾注釋,見馬可福音 1:8 的浦爾注釋。施洗約翰在這些經文中不僅向他們保證他不是基督,也讓他們知道基督即將來到他們中間,並且他比約翰更卓越,他將用聖靈與火給他們施洗;火是聖靈的象徵;有些人這樣理解,將其解釋為使徒行傳 2:3 中聖靈降臨的預言。另一些人可能更好地將其解釋為聖靈在信徒靈魂中像火一樣工作,潔淨他們,燒盡他們的私慾和敗壞。他還用許多別的話勸勉百姓:福音書作者藉著這些話讓我們知道,他和其他福音書作者所記載關於約翰講道的內容只是其總綱。
**路加福音 3:17** 見路加福音 3:16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18** 見路加福音 3:16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19** **第19-20節** 這兩節經文充分證實,我們不應期望福音書中關於施洗約翰的各段落是按時間順序記載的,因為福音書作者將約翰被監禁的事件放在基督受洗之前,而基督受洗的事件則記載在接下來的兩節經文中,我們知道這在時間順序上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救主是由約翰施洗的。約翰聲望很高,連希律本人也聽他講道,做了許多事,並且樂意聽他(馬可福音 6:20)。但約翰是一位忠心的傳道人,他不能不責備希律的邪惡行為,特別是他亂倫地娶了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如果歷史學家告訴我們約翰是在提庇留·凱撒在位第十六年被監禁,而腓力直到第二十年才去世,那麼腓力在他娶她時還活著。無論如何,他兄弟留有後代(因為我們讀到希羅底有一個女兒,馬太福音 14:1-36),他娶她是不合法的,特別是為了娶她而休了自己的妻子。馬太在馬太福音 14:3-4 等處更詳細地記載了這段歷史:見馬太福音 14:3 的浦爾注釋,見馬太福音 14:4 的浦爾注釋。經文說,希律「又添上了這一切」,即在他所有以前或其他邪惡之上,他將約翰下在監裡。這表明他在邪惡的道路上不可救藥,拒絕了補救或使他回轉的方法。一個偽君子可能會聽道,並做許多事;但他總有一些特殊的私慾,對此他必須被寬恕,既不願放棄,也無法忍受任何對此的責備。
**路加福音 3:20** 見路加福音 3:19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21** **第21-22節** 我們救主受洗的這段歷史,馬太和馬可都有記載,馬太記載得最為詳盡;見馬太福音 3:13 等處的浦爾注釋。路加只補充了「正在禱告」這幾個字,這教導我們禱告應與洗禮結合。他禱告的內容我們不得而知,儘管後面的話語使一些人很可能判斷他為自己從天上得到一些見證而禱告。
**路加福音 3:22** 見路加福音 3:21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23** 這裡在批評家之間有一點爭論,關於我們蒙福的主在受洗時(之後他很快就開始了他的公開職事)是否已滿三十歲;希臘文中的「wsei」(約)和「arcomenov」(開始)引起了這個疑問。那些認為他已滿三十歲的人,認為祭司和利未人在上帝的會幕中服事之前,必須達到這個年齡。民數記 4:3 命令他們從三十歲到五十歲計算人數,並且照此執行,路加福音 3:34-35 等處。大衛在他生命的後期也這樣數點他們,歷代志上 23:3,當時(那個年齡的)人數是三萬八千;然而在那一章,歷代志上 23:24, 27,我們發現他們是從二十歲及以上數點的;但那可能是為了某些較低級的服事。為了符合這一點,大多數人認為施洗約翰和基督都是在那個年齡才開始他們的公開職事;但他們是滿三十歲還是虛歲三十歲,這是一個問題,但這個問題很小,不值得花費大量精力去解決:那兩個限定詞「wsei」(約)和「arcomenov」(開始)會讓人傾向於認為基督只是虛歲三十歲,這也得到另一些人所說的證實,即猶太人通常稱一個兩三歲的孩子為「兩歲」或「三歲」,只要他剛進入第二年或第三年。有些人認為我們救主受洗時是二十九歲零十個月,之後他被魔鬼試探四十天,然後才開始公開職事;但這些都是小事。**「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 約瑟不是他的親生父親,儘管猶太人這樣認為,約瑟確實是他的法定父親,因為在我們救主出生時,他已與童貞女馬利亞結婚,馬太福音 1:20。
**路加福音 3:24** **第24-38節** 關於我們救主的家譜,馬太和路加的記載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基督教的敵人從兩者看似的差異中獲得了不小的藉口,甚至許多嚴謹的作者也認為這並非易事。使徒曾告誡我們不要過於留意「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闡明上帝在信心裡所立的章程」(提摩太前書 1:4);然而,我們確實有責任,一方面是為了堵住那些會喧嚷反對整本聖經(如果不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真實性的人的口,另一方面是盡我們所能,為聖經辯護,駁斥他們微不足道的吹毛求疵,從而也堅固那些信心軟弱的人。為了盡可能清楚地說明這些事:顯然,兩位福音書作者在他們的意圖上是一致的,即藉著記載我們救主的家譜,證明他都是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直系後裔,這兩個人都得到了彌賽亞的應許,以及他國度的穩定性,並且在馬太所列的最初十四代的名字上,以及路加在這裡所列的(路加福音 3:32-33),直到亞伯拉罕(路加福音 3:34),兩者都是一致的。他們的分歧在於四件事。1. 家譜的形式;馬太從先祖開始,路加從末代開始。但這不是一個有價值的異議,一位福音書作者順數,另一位倒數。2. 馬太分三個時期,每個時期包含十四代;路加沒有:但這也沒有任何意義。3. 馬太在講述我們救主的受孕或出生之前,就記載了他的家譜;路加則是在記載了他的受孕、出生和受洗之後。4. 馬太只將我們救主的家譜追溯到亞伯拉罕;路加則追溯到亞當。所有這些差異都不能構成任何異議的基礎。關於路加為何將家譜追溯到亞當,有幾種解釋;最好的似乎是:馬太主要為猶太人寫作,認為證明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和大衛的子孫就足夠了;但路加旨在向全世界提供信息,因此將他追溯到人類的共同祖先。藉此,他也顯示了福音的古老性,並讓我們知道基督是在亞伯拉罕之前就應許給亞當的那一位,並且福音的恩惠不限於亞伯拉罕的後裔。路加也因此補充了馬太所缺乏的,並真實地將第一和第二個行為都歸於上帝,即我們主耶穌基督和我們所有人的父。但除了這些差異(幾乎不值得以這種方式注意)之外,家譜中還有一些看似矛盾的地方,但這些矛盾並非無法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只要首先考慮:1. 所有這些矛盾都存在於路加福音 3:23-31,以及路加福音 3:34 的後半部分到結尾。因此,在路加福音 3:32-33 和路加福音 3:34 的一部分中,我們沒有什麼需要調和的。2. 「是……的兒子」這些詞在希臘文只出現在路加福音 3:23,那裡說基督是「約瑟的兒子」,但之後都是譯者補充的。因此希臘文是這樣寫的:「約瑟的兒子,他是希里的,他是瑪塔的,他是利未的,他是麥基的,等等。」這個考慮消除了第一個吹毛求疵,即約瑟怎麼可能是雅各的兒子(如馬太所說)和希里的兒子(如路加所說);因為路加確實只說:「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里的兒子」(路加福音 3:23);意即(q.d.)基督是希里的,是約瑟的「依人看來」的兒子,但實際上是希里(他母親馬利亞的父親)的。我知道有些人認為雅各也叫希里(猶太人有兩個名字是很常見的);另一些人認為約瑟被稱為兒子,因為他是希里的女婿,藉著與他的女兒童貞女馬利亞結婚。(拿俄米稱那些只是她法定女兒的人為她的女兒,路得記 1:11)。在這點上,大多數人同意。但我必須承認,我認為這裡所說的「是希里的」是指基督(儘管他被認為,並普遍被接受為約瑟的兒子)。3. 路加在這裡追溯我們救主的家譜,不是從他「依人看來」的父親約瑟,而是從他真正的母親馬利亞。無法想像路加在第一章記載了關於他受孕的預言之後,還會從約瑟追溯基督的家譜;這給了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為什麼從大衛時代到基督誕生,名字如此不同。約瑟(馬太記載了他的家譜)是從所羅門(大衛的兒子,繼承王位)傳下來的。馬利亞(路加記載了她的家譜)是從拿單(路加福音 3:31,歷代志上 3:5 告訴我們他是大衛的另一個兒子)傳下來的。因此,在大衛之後,我們救主家譜中列出的人名就變得不同了,一些是約瑟的祖先,馬太記載了他們,另一些是馬利亞的祖先,路加記載了他們。這回答了從約瑟到所羅巴伯(不包括他們兩者)人數不同的異議。馬太只記載了九代,路加在這裡記載了十八代(路加福音 3:23-28)。從所羅巴伯到大衛,路加記載了二十二代祖先,馬太只記載了十四代(省略了亞哈半血統的三位君王,我們在注釋中已解釋過:見馬太福音 1:1 的浦爾注釋),因此聖經記載了十七位,儘管馬太省略了三位。在兩條不同的血統中,在這麼多年裡,一個人比另一個人多出這麼多祖先並非不可能,假設馬太旨在記載所有祖先,但從他省略聖經中記載的三位君王來看,他顯然沒有這樣做。4. 猶太人通常有兩個名字,有時甚至三個。約西亞的所有兒子至少都有兩個名字。馬太也有利未這個名字,等等。這解決了路加福音 3:27 的差異,那裡說利撒是所羅巴伯的兒子,而馬太福音 1:13 卻說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伯拉罕是他拉或他拉的兒子,他拉是拿鶴的兒子,這從創世記 11:24, 26 可以看出。撒路或西鹿是拉吾或拉高的兒子,這從創世記 11:20,歷代志上 1:25 可以看出。拉吾是法勒的兒子(這裡稱為法勒),法勒是希伯的兒子,希伯是沙拉的兒子,這從創世記 11:18,歷代志上 1:25 可以看出。但在創世記 11:12 我們讀到沙拉是亞法撒的兒子,而這裡卻說他是該南的兒子,該南被說成是亞法撒的兒子。因此路加使沙拉成為亞法撒的孫子;摩西根本沒有提到該南,只提到沙拉是亞法撒所生。那些想知道如何解決這個困難的人,可以在斯潘海姆(Spanheim)的《福音疑難》(Dubia Evangelica)和浦爾先生(Mr. Pool)的《批評大全》(Synopsis Criticorum)中詳細閱讀。這是一個困擾許多博學之士的難題,我懷疑是否有人能完全滿意地解決它。路加糾正摩西所說的話是不太可能的;我能給出的最好解釋是,七十士譯本(LXX)在創世記 11:12 中的記載與路加這裡的記載完全一致;而且可以確定的是,路加在引用舊約時,通常遵循七十士譯本(LXX),因為那是當時最常用的譯本。比撒(Beza)告訴我們他有一份古老的福音書抄本,其中沒有提到該南。最好的情況是,這件事並不重要,因為問題不在於沙拉是否是亞法撒的兒子(因為他是,儘管亞法撒是他的祖父,就像基督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和大衛的子孫,以及伊利莎白是亞倫的女兒,路加福音 1:50),而在於他是否是亞法撒或該南的直系兒子;摩西是否省略了該南,或者路加的一些抄寫員從七十士譯本(LXX)(當時流行的譯本)中添加了該南:後者最有可能。至於家譜的另一部分,路加福音 3:36-38,它顯然與創世記 5:6-6:10 一致。因此,我必須承認,如果我們承認一個記載約瑟的家譜,另一個記載馬利亞的家譜,我看不出有什麼很大的困難需要調和。確實,馬利亞是希里的女兒,這無法從聖經中證明,也無法反駁,但這樣判斷很有可能。儘管我們無法證明路加福音 3:36 中提到的該南是從七十士譯本(LXX)的一些後期抄本中添加的,但這很有可能。如果我們承認這兩點,我看不出還有什麼很大的困難,兩位福音書作者之間有著很好的協調。因為我想沒有人會因為名字中某些字母的改變、省略或結尾的添加而感到困惑;當名字以不同語言提及時,這種情況再普通不過了。
**路加福音 3:25**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26**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27**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28**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29**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0**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1**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2** 見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3 請參閱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4 請參閱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5 請參閱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6 請參閱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7 請參閱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
路加福音 3:38 請參閱路加福音 3:24 的浦爾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