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利未記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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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合和本 利未記 第12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

3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4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5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6「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7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

8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 利未記 第十二章

利未記 12:1 利未記 第十二章 關於婦女分娩不潔淨的律法。生兒子不潔淨七天,潔淨期三十三天(利 12:1-4)。生女兒不潔淨十四天,潔淨期六十六天(利 12:5)。若富裕,獻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斑鳩為贖罪祭(利 12:6-7)。若貧窮,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利 12:8)。此節無浦爾注釋。

利未記 12:2 從接觸或吃外部事物所致的不潔淨,他現在轉向源於我們自身的不潔淨。**她就不潔淨**:這並非因為懷孕或生產有任何污穢,而是要表明人性的普遍而深沉的敗壞,甚至從出生和受孕之時就已存在。**七天**:大約七天,大多數婦女的身體會進行排泄淨化。**因她有病**:即因她每月的經期不潔。這可能表明不僅在時間上(利 15:19),而且在不潔淨的程度上與經期相似,即她所觸摸的一切都會被玷污。

利未記 12:3 這條律法在此重複,因為婦女的不潔淨持續七天,這是將嬰孩割禮推遲到第八天的原因之一,儘管不是唯一原因。

利未記 12:4 **她就要在家裡**:希伯來文:**坐**,即停留,此詞常用於此義,如創 22:5,34:10;或待在家中,不可進入聖所。**在潔淨的血中**:在她受玷污和被隔離的狀態中;因為「血」或「眾血」一詞既指罪孽,如創 4:10,也指不潔淨,如此處及其他經文。參看結 16:6。這被稱為**潔淨的血**,因為藉著那血的排出或淨化(這是逐漸發生的),她得以潔淨。**她不可摸任何聖物**:她不可吃她或她丈夫所獻平安祭的任何部分,否則她本可以吃;如果她是祭司的妻子,她不可吃任何什一奉獻或初熟之物,或聖物的一部分,這些在其他時候她本可以與丈夫一同吃。

利未記 12:5 兩種情況下的時間都是前者的兩倍,這並非主要由於自然原因,因為女性分娩後的潔淨期更長、更慢,即使這是真的,也無法解釋此處所提及的如此長的時間,而是出於道德原因:一、作為對女性的污點,因為她們是人類墮落的始作俑者(提前 2:14);二、為了尊榮割禮這聖禮,因為割禮施行於男性,比其他情況更快地終止了不潔淨;三、為了顯示男性優於女性的特權,以及女性必須藉著另一性別的人,即藉著人子基督耶穌,才能得以潔淨、成聖和得救,若沒有祂,她們將繼續處於不潔之中。

利未記 12:6 **為兒子,或為女兒**:為生兒子或生女兒;但潔淨是為她自己,這從接下來的經文可見。**為贖罪祭**:要麼是因為她的禮儀性不潔淨,這需要禮儀性的贖罪;要麼是因為她分娩期間和狀態下所犯的特定罪孽,她被合理地推定為有罪,這可能以多種方式發生。

利未記 12:7 因為儘管她為生兒子和生女兒的不潔淨時間有所不同,但兩者都必須以相同的方式潔淨;這表明,儘管所有的罪和罪人並不相同,但所有人都必須藉著相同的途徑,即藉著基督和信心,才能得以潔淨。參看林前 7:14,加 3:28。

利未記 12:8 此節無浦爾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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