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利未記 第十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十章
合和本 利未記 第10章

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2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3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4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5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着袍子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6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7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

9「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0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11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12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

13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

14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當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

15所舉的腿,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當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16當下摩西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誰知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

17「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

18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裏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

19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20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

# 利未記 第十章

利未記 10:1 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被從天上降下的火燒滅(利 10:1-2);因為上帝必在親近祂的人中被尊為聖(利 10:3)。他們的屍體被抬到營外(利 10:4-5)。亞倫和他的另外兩個兒子被禁止哀哭(利 10:6);也被禁止喝酒或任何烈酒(利 10:8-9)。他們的職責是分辨聖與俗;並教導百姓耶和華的一切律例(利 10:10-11)。摩西向他們宣告,他們可以吃燔祭中的哪些部分(利 10:12-15);他因贖罪祭未被吃掉,也未將血帶入聖所而發怒(利 10:16-18)。他被亞倫安撫(利 10:19-20)。

**凡火(Strange fire)**: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不是為當前的工作所指定或屬於的;這火不是從祭壇上取來的,而是從普通的火中取來的,這是不對的。

**在耶和華面前(Before the Lord)**:即在香壇上。

**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Which he commanded them not)**:因為摩西自己在敬拜上帝的事上,若沒有上帝的命令,就不能做任何事,這點經常被提及;所以他們這樣做是一種更不可饒恕、更不可推卸的僭越。此外,「沒有吩咐」在這裡可以解釋為「禁止」,如耶利米書 32:35。現在,這事雖然在利未記 6:12 中隱含地被禁止,特別是當上帝親自對那段經文作出解釋,並藉著從天上降火來宣告祂所說的是何種火時;所以,這事很可能已被明確禁止,儘管這裡沒有提及,也沒有必要提及。

利未記 10:2 **從耶和華面前出來(From the Lord)**:從天上,或者更確切地說,從聖所。參利未記 9:24。

**燒滅了他們(Devoured them)**:毀滅了他們的生命;因為他們的身體和衣服沒有被燒毀,這從利未記 10:4-5 可以看出。因此,刀劍也被說成是「吞噬」(撒母耳記下 2:26)。閃電也常常在不傷害身體或衣服的情況下致人死亡。

利未記 10:3 **這就是耶和華所說的(This is it that the Lord spake)**:雖然經文中沒有記載明確的詞語,經文只包含講道的要點,但很可能這些話是摩西奉上帝的名說的。無論如何,其意義和實質在許多地方都有體現。參出埃及記 19:22,29:43;利未記 8:35。

**我要在親近我的人中顯為聖(I will be sanctified)**:這可能指:
1. 他們有責任使上帝成聖,意即他們應當以謹慎、敬畏和警醒的態度行事,這與他們所事奉的上帝的聖潔以及他們所參與的敬拜相稱;由此,祂讓他們明白,對於他們在這方面的嚴重疏忽,目前的審判是公義的。
2. 上帝使自己成聖的旨意,意即祂要藉著嚴厲且不偏不倚地懲罰所有違犯者,無論他們與祂多麼親近,來宣告並顯明祂是一位聖潔公義的上帝。

**在親近我的人中(In them that come nigh me)**:意即那些親近我,或親近我居住之地,並被允許進入聖所的人,而其他人則被排除在外。這是對祭司的描述。參出埃及記 19:22;利未記 21:7;以西結書 42:13-14。

**在眾人面前我要得榮耀(Before all the people I will be glorified)**:正如他們公開且可恥地犯罪,我也將以公開和榜樣的方式維護我的榮耀,使所有人都學習藉著嚴格遵守我的律法,將我的至高主權和聖潔的榮耀歸給我。

**亞倫就默默無聲(Aaron held his peace)**:部分是因過度的悲傷,這有時以沉默來表示,如以賽亞書 47:5;耶利米哀歌 2:10;主要是在承認上帝的公義並順服於此。比較詩篇 39:10;以西結書 24:17。他沒有抱怨,也沒有反駁上帝,也沒有反駁摩西;他明智地考慮到,他們的罪是直接針對上帝的,而且是在上帝看來最寶貴和最榮耀的事上,即在祂的敬拜中;而且上帝的榮耀對他來說應該比他的兒子更寶貴;而且這是新頒布的律法首次被違犯,而且是由那些本應最嚴格遵守和維護律法的人所犯,因此理應受到非常嚴厲的懲罰。

利未記 10:4 因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幾乎剛完成他們的奉獻工作,並正在執行他們的聖職,他們不應為喪葬禮儀而被召離職。參利未記 21:1 等。

**亞倫的叔叔(The uncle of Aaron)**:參出埃及記 6:18;民數記 3:19。

**你們的弟兄(Your brethren)**:即親屬,這個詞經常這樣使用,如創世記 13:8,24:27。

**抬到營外(Out of the camp)**:這是猶太人埋葬死者的地方,這樣活人就不會被死者不健康的氣味所困擾,也不會因觸摸墳墓而受玷污。

利未記 10:5 **穿著他們的內袍(In their coats)**:穿著他們事奉時所穿的聖衣;這樣做可能是:
1. 作為對他們應有的尊重,儘管他們目前有過失;並且上帝在審判中記念憐憫,當祂取走他們的生命時,卻保全了他們的靈魂。
2. 因為這些衣服因他們的罪和觸摸他們的屍體而被玷污,上帝不願它們再用於祂的服事。

利未記 10:6 **不可蓬頭散髮(Uncover not your heads)**:
1. 可能是指不可脫下你們的頭巾和帽子,或裝飾品,光著頭,如同哀悼者有時所做的那樣。參利未記 13:45;以西結書 24:17, 23。
2. 可能是指不可剃去你們的頭髮和鬍鬚,如同哀悼者所做的那樣。參約伯記 1:20;耶利米書 7:29,41:5;以西結書 44:20;彌迦書 1:16。

後者似乎是主要意圖:
1. 因為這種蓬頭散髮的儀式,在哀悼時,百姓和祭司都使用,如前面引用的經文所示;而這裡與之相連的另一種儀式,即撕裂衣服,也是百姓常用的;這似乎暗示他所說的不是祭司特有的蓬頭散髮,而是祭司和百姓共有的,特別是這裡禁止這些祭司做的,在接下來的經文中卻允許百姓為他們的死亡哀哭,這在其他時候是如此,現在也可能藉著這些儀式來執行。
2. 因為大祭司被禁止在為死者哀悼時蓬頭散髮,不僅在他實際執行職務時,而且在任何時候,即使他沒有戴頭巾或任何聖衣,利未記 21:10。

**也不可撕裂衣服(Neither rend your clothes)**:不要表現出你們的悲傷;不要為他們哀哭;部分是為了避免你們似乎為你們的弟兄辯護和認可,並默然指責上帝對他們的處理過於嚴厲;部分是為了避免你們因此被分散注意力或打擾你們目前的服事,上帝期望這服事是歡樂地完成的。

**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卻要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But let your brethren...bewail the burning)**:不是出於對他們(上帝對他們顯示了如此巨大而公義的憤怒)的憐憫,而是出於對上帝不悅的記號的悲傷。

利未記 10: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Ye shall not go out from the door of the tabernacle)**:他們當時就在會幕門口,可能是因為這事發生在他們受膏的七天之內;參利未記 8:35;或者因為他們被更長時間地留在那裡,處理其他聖職。雖然前者似乎更為可能,因為這裡提到的素祭(利 10:12)和贖罪祭(利 10:16)是受膏祭的一部分。

**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The anointing oil of the Lord is upon you)**:你們是特別為上帝的服事所分別出來的人,因此你們理應將其置於所有喪葬禮儀之上,這是公正合理的。

利未記 10:8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利未記 10:9 這裡之所以加上這條,可能是因為拿答和亞比戶因飲酒過量而犯錯,這在他們為進入如此尊貴和有利可圖的職位而歡慶和充滿喜樂時很容易發生;或者至少是為了防止其他人因此犯下同樣的過失,他們現在可能因其他原因而犯下這些過失。醉酒本身就是一種可憎的罪,尤其是在一位事奉者身上,更是在他執行聖事的時候,因此上帝認為有必要預防所有導致醉酒的機會。因此,魔鬼,這個在敬拜方面模仿上帝的,也要求他的祭司在他們的偶像崇拜中禁酒。

利未記 10:10 **分辨聖與俗(Persons and things)**:拿答和亞比戶沒有這樣做,他們將不聖潔或普通的火誤認為是聖潔的、上帝指定給他們使用的火。

利未記 10:11 **使你們可以教訓(That ye may teach)**:能夠正確地教導,而醉酒的人非常不適合這樣做。

利未記 10:12 摩西重複並加強了先前的命令,部分是為了避免他們巨大的損失和悲傷導致他們忘記或忽略上帝為他們規定的食物,這種禁食既會表達他們的悲傷(上帝已禁止他們這樣做),也會構成對神聖誡命的新違犯;部分是為了鼓勵他們繼續他們的聖職,不要因最近的嚴厲懲罰而沮喪,彷彿上帝不再接納他們或他們的祭物。

利未記 10:13 **在聖處(In the holy place)**:在院子裡,靠近燔祭壇。參利未記 6:26。

**因為這是你的分(Because it is thy due)**:參利未記 2:3,6:16-17。

利未記 10:14 **在潔淨之處(In a clean place)**:在你們的任何住處,或營中的任何地方,他假定這些地方都保持潔淨,沒有任何禮儀上的污穢,因為它們本應如此;因此,麻風病人被趕出營外。參民數記 5:1-3。

**在任何地方(In any place)**:婦女和男人都可以來的地方,因為祭司的女兒和兒子一樣可以吃這些,如下文所示。

**和你的女兒(And thy daughters)**:即如果她們是未婚女子、寡婦或被休的婦女,利未記 22:11-13。

利未記 10:15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利未記 10:16 **贖罪祭的公山羊(The goat of the sin-offering)**:即為百姓獻的,利未記 9:15 提及,以了解祭司所得的那部分是如何處理的;他對此的詢問比對其他祭物更多,因為那裡容易出錯,而且很可能,因為這件事可能有些可疑,原因是有兩條關於它的律法似乎相互矛盾,一條是利未記 4:21,那裡說要燒掉,另一條是利未記 6:26,那裡說要吃掉。但它們是這樣調和的:當這祭物的血被帶入聖所時,就要燒掉(利 4:16-17);當沒有這樣做時,(亞倫第一次不能這樣做,原因在利 10:18 中說明),就要吃掉,這就是他們的錯誤所在。

**他向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He was angry with Eleazar and Ithamar)**:他這次饒恕亞倫,因為他被悲傷所淹沒,而且在他兒子們面前責備他可能會使他受到一些輕視;但他知道,雖然責備是針對他們,但也會涉及到他,他也領會了這一點。

**還活著的(Which were left alive)**:當他們的弟兄被毀滅時,他們得以倖免於死,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加重他們的罪。

利未記 10:17 **意即(i.e.)**:作為你們事奉和職責的獎賞,藉此你們藉著獻上這些祭物,並執行這些禮儀,來贖罪、擔當並除去他們的罪,上帝藉著基督與悔改和相信的獻祭者和好。

利未記 10:18 **這祭牲的血沒有帶進聖所(The blood of it was not brought in within the holy place)**:其原因是因為亞倫尚未被允許進入聖所,那血本應被帶到那裡,直到他藉著在院子裡獻上的祭物預備了道路。

利未記 10:19 **他們今天獻了(This day have they offered)**:他們做了事情的實質,儘管他們在這個細節上犯了錯誤。

**這樣的事臨到我(Such things have befallen me)**:因此,我被悲傷壓倒,幾乎失去理智,如果我犯了錯誤,這並不奇怪,也不可饒恕。

**若吃了,耶和華豈能悅納呢(Should it have been accepted?)**:因為它不應當帶著悲傷吃,而應當帶著歡樂和感恩吃,這從申命記 12:7,26:14;何西阿書 9:4 可以看出;我認為將它燒掉,就像我處理其他聖物一樣,比不配地吃它而褻瀆它更合適。

利未記 10:20 他對亞倫的回答感到滿意,可能是因為他認為這很合理,因為律法的字面意義常常會因必要性或重大事故而讓步(歷代志下 30:18;馬太福音 12:3-4);或者至少是因為所提出的事情減輕了他的過錯,他不想在受苦的人身上加添痛苦,而是將爭論推遲到更合適的時機。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