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 遭遇困苦的人。
2他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 不行在光明裏。
3他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
4他使我的皮肉枯乾; 他折斷我的骨頭。
5他築壘攻擊我, 用苦楚和艱難圍困我。
6他使我住在幽暗之處, 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
7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 他使我的銅鍊沉重。
8我哀號求救; 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
9他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 他使我的路彎曲。
10他向我如熊埋伏, 如獅子在隱密處。
11他使我轉離正路, 將我撕碎,使我淒涼。
12他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
13他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
14我成了眾民的笑話; 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
15他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蔯。
16他又用沙石磣斷我的牙, 用灰塵將我蒙蔽。
17你使我遠離平安, 我忘記好處。
18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 我在耶和華那裏毫無指望!
19[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 如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
20我心想念這些, 就在裏面憂悶。
21我想起這事, 心裏就有指望。
22我們不致消滅, 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 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
23每早晨,這都是新的; 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24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 因此,我要仰望他。
25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 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26人仰望耶和華, 靜默等候他的救恩, 這原是好的。
27人在幼年負軛, 這原是好的。
28他當獨坐無言, 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
29他當口貼塵埃, 或者有指望。
30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 要滿受凌辱。
31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
32主雖使人憂愁, 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33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 使人憂愁。
34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在腳下,
35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
36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 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37除非主命定, 誰能說成就成呢?
38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
39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 為何發怨言呢?
40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 再歸向耶和華。
41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上帝舉手禱告。
42我們犯罪背逆, 你並不赦免。
43你自被怒氣遮蔽,追趕我們; 你施行殺戮,並不顧惜。
44你以黑雲遮蔽自己, 以致禱告不得透入。
45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
46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
47恐懼和陷坑,殘害和毀滅, 都臨近我們。
48因我眾民遭的毀滅, 我就眼淚下流如河。
49我的眼多多流淚, 總不止息,
50直等耶和華垂顧, 從天觀看。
51因我本城的眾民, 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
52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 像追雀鳥一樣。
53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 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
54眾水流過我頭, 我說:我[命]斷絕了!
55耶和華啊, 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
56你曾聽見我的聲音; 我求你解救, 你不要掩耳不聽。
57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 說:不要懼怕!
58主啊,你伸明了我的冤; 你救贖了我的命。
59耶和華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 求你為我伸冤。
60他們仇恨我,謀害我, 你都看見了。
61耶和華啊,你聽見他們辱罵我的話, 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
62並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 以及終日向我所設的計謀。
63求你觀看, 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
64耶和華啊,你要按着他們手所做的 向他們施行報應。
65你要使他們心裏剛硬, 使你的咒詛臨到他們。
66你要發怒追趕他們, 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
# 耶利米哀歌 第三章
耶利米哀歌 3:1 耶利米哀歌第三章。信實的百姓哀嘆他們的苦難與受辱(哀 3:1-21)。他們藉著思想上帝的公義、護理和憐憫來滋養他們的盼望(哀 3:22-38)。他們激勵自己悔改、忍耐、禱告,並確信自己將得蒙拯救,而敵人將遭受上帝的報應(哀 3:39-66)。有些人認為這章是指先知本人,有些人則認為是指百姓,他們之前被描繪成一個女人、一個女兒,這裡則是一個男人。苦難在這裡必須被強調為極其嚴重的苦難,其原因不僅來自敵人的權勢和惡意,更是來自上帝的憤怒,儘管這些苦難是藉著迦勒底人臨到他們身上,迦勒底人對猶大兩支派而言是上帝憤怒的杖,正如亞述人對以色列十支派而言被稱為上帝憤怒的杖一樣(賽 10:5)。
耶利米哀歌 3:2 聖經中,「黑暗」(隱喻)象徵無知、罪惡和苦難;而「光明」則象徵知識、恩典的狀態,或歡樂喜慶的狀態。兩者在此都取後者之意,如同「光明」在以斯帖記 8:16、彌迦書 7:8、約伯記 18:5、詩篇 97:11 中所取之意;「黑暗」在耶利米書 13:16、撒母耳記下 22:29、箴言 20:20、約珥書 2:2、以西結書 32:8 中亦然。其意即:上帝並未將我帶入一個歡樂興盛的境況,而是帶入一個悲傷災難的境況。
耶利米哀歌 3:3 上帝對我的護理之道已全然改變;祂的手,即祂的能力,過去常與我同在,為我抵擋敵人,如今卻轉而攻擊我;這並非一時片刻,或一兩次打擊,而是祂的手持續不斷地攻擊我。
耶利米哀歌 3:4 我曾是個年輕貌美的處女,如今卻全然改變,如同一個年邁婦人,皮肉枯槁,皮膚皺紋滿佈;我所有的美貌都已逝去,所有的力量都已消逝;我的骨頭,我力量所繫之處,都被擊殺破碎。
耶利米哀歌 3:5 祂沒有與我一同建造,增添我的昌盛,保護我的房屋,反而建造了堡壘、砲台和城堡(軍事建築),來摧毀我的城牆和房屋(賽 29:2-3)。「用苦膽和艱難環繞我」;或如另有譯法:「用毒物、毒液和苦難環繞我」;這似乎比「苦膽和艱難」更為恰當,因為兩者之間並無關聯。我們對其他古老國家的方言並不熟悉:其意明顯,即上帝已用苦難和災禍環繞他們。
耶利米哀歌 3:6 先知將他們在巴比倫的景況比作屍體在墳墓中或屍骨堂中的景況,這些地方充滿黑暗、腐朽和死人骨頭。耶路撒冷在被攻陷前的圍城期間,猶太人的景況就是如此,當時耶路撒冷因敵人殺戮或飢荒而死傷無數,成為一個極其悲慘的地方:他們在巴比倫的景況也是如此,異教徒的環繞使他們如同活人置身於死人之中。
耶利米哀歌 3:7 圍繞圍墾田地的籬笆有雙重作用:1. 阻擋不屬於地主的野獸進入;在此意義上,上帝有時為迦南地設籬笆(賽 5:5)。2. 圈住裡面的牲畜;上帝現在就是這樣將他們圈住,困在一個貧瘠之地,他們沒有牧草,卻不斷被與他們混雜且比他們強壯的野獸推擠,他們無法脫身。上帝對待他們如同對待重刑犯,給他們戴上沉重的鎖鏈。祂使他們的苦難沉重難忍。
耶利米哀歌 3:8 在我目前的景況中,我無法自救,任何受造物都無法幫助我,我唯一的希望在於上帝。我在這種情況下採取了慣常的做法,就是禱告,我熱切地大聲禱告,如同那些認真懇求所求之事的人(因為這裡的「呼喊」僅指發出大聲,而非歡樂的喧嘩,儘管它通常有此意);但祂對待我,如同那些不願聽取訴求、將門關閉的顯貴之人,祂拒絕我的懇求:這使得他們的處境完全絕望,無可挽回。
耶利米哀歌 3:9 聖經中,「道路」通常指人的行徑、謀略和行動方式;若此詞在此處取此義,則指上帝挫敗了他們為自身安全所採取的一切謀略和計策,在追求這些謀略的過程中,他們遭遇的不是尋常的困難,而是難以逾越的障礙,如同鑿成的石牆。不僅如此,上帝不僅挫敗了他們的謀略,還使這些謀略對他們自身造成更致命、更有害的結果,這似乎是藉著使他們的道路彎曲來表達的,這些道路本應直接通往預期的目標。
耶利米哀歌 3:10 意即,祂已利用一切機會來毀滅我。
耶利米哀歌 3:11 這裡用其他詞語重複了之前所說的同一件事,即上帝樂意藉著祂的護理挫敗猶太人的一切計畫和謀略,並悲慘地毀滅他們,如同獅子或熊(前面提到的野獸)撕裂牠們所捕食的獵物一樣。
耶利米哀歌 3:12 祂已預備自己施行報應性的公義,並使我成為其對象。
耶利米哀歌 3:13 意即,祂的審判已刺入國家的最深處;或者說,祂已致命地傷害了我。希伯來文是「祂箭袋的女兒」,這是一種在希伯來文中非常常見的表達方式,用來指任何從另一方而來的事物,無論是自然原因還是道德原因的結果;例如,火花被稱為「火炭的兒子」(伯 5:7),穀物被稱為「禾場的兒子」等等。
耶利米哀歌 3:14 雖然有些人認為先知是為自己說這話,但考慮到他一直以來都是以百姓的名義說話,這似乎不太可能,這就產生了一個難題:百姓怎能成為自己的嘲笑對象呢?因此,這翻譯似乎不妥,應該是「我成了萬民的笑柄」,省略了「我的」,即「成了所有外邦人的笑柄」,猶太人成了外邦人的笑柄和嗤笑對象;希伯來文 ymu 只缺少最後一個字母,正如英文注釋的學者所精闢指出的,在撒母耳記下 22:41 與詩篇 18:43 比較時,也發現了同樣的詞有類似的缺陷,所以 ymu 並非一個代名詞詞綴(我們的譯者是基於這個假設),而是構成複數的字母之一,另一個字母被省略了,ymu 是 Mymzy 的縮寫。
耶利米哀歌 3:15 意即,祂已使我充滿嚴酷而痛苦的經歷。苦艾是一種苦澀的草藥,但它也是一種有益健康的草藥,因此有些人認為希伯來文這個詞應該翻譯成「莨菪」,它指的是某種汁液具有麻醉和毒性的草藥。
耶利米哀歌 3:16 這些只是更具比喻性的表達,意指上帝使這百姓陷入不愉快且艱難的境地。他們如同吃著帶沙的麵包的人,這種麵包更適合磨損牙齒而非滋養身體;他們處於哀悼者的狀態,而且不是普通的哀悼者,他們習慣將灰塵撒在頭上,而他們全身都被灰塵覆蓋。
耶利米哀歌 3:17 這裡的「平安」是指「昌盛」,而非免於戰爭。雖然在圍城期間,他們嚴格來說遠離平安,但在被擄期間他們卻有那種平安;然而,他們的內心遠離平靜,他們的個人生活也遠離昌盛:先知承認上帝是這一切的原因。他們在迦南曾過著昌盛的生活,但現在他們不再思想那樣的生活,也不明白那樣的生活意味著什麼。
耶利米哀歌 3:18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哀歌 3:19 如果按照我們的譯文,我們讀作「回想」或「當我回想時」,這兩節經文只包含一個句子;在前一部分,先知以百姓的名義表達了他們絕望的境況;在後一部分,他給出了原因,即百姓專注於他們巨大而沉重的苦難,他將這些苦難比作苦艾和苦膽,這兩者都極其苦澀,並常用來表示巨大的苦難(詩 69:21;耶 8:14,9:15,23:15;啟 8:11)。但它也可以讀作祈使句:「求你記念我的苦難」;這樣,這兩節經文的第一節表達了百姓在被擄期間心靈的沮喪,這是由於他們傾向於絕望,認為他們憤怒的上帝不會帶他們進入更好的境況。第 19 節是向神發出的禱告,這表明儘管他們極其困惑,但並未完全絕望;接下來的經文似乎也傾向於這個意思。
耶利米哀歌 3:20 意即,我無法忘記它們,對它們的思念使我心靈沉淪。
耶利米哀歌 3:21 這並非已說過的話,使他們絕望,使他們的心靈屈服;而是接下來關於上帝的本性和其他美好護理的內容。我在我處境的環境中看不到任何能安慰我的東西,但我從上帝的本性以及祂護理的一些其他安排中看到了一些東西,這給了我希望,期待比徹底毀滅更好的事物。
耶利米哀歌 3:22 憐憫無非是從任何人自由地流向苦難者的愛,它與同情僅在流露的自由度上有所不同。這並非因為上帝沒有足夠的能力徹底毀滅我們,也並非因為我們沒有足夠的罪惡來激怒祂的公義,以致結束我們的生命,如同結束我們成千上萬同胞的生命一樣,而僅僅是出於主在我們苦難中對我們自由的愛和憐憫。如果上帝沒有為我們預備祝福,我們怎會成為俘虜,而不是像圍城期間許多人那樣被殺呢?
耶利米哀歌 3:23 上帝的這些憐憫日日更新,以彰顯上帝在實現祂對祂百姓所作的許多憐憫應許上的極大信實。
耶利米哀歌 3:24 上帝是祂百姓的份,他們已選擇祂作他們的份;祂已向他們宣告自己是他們的份,他們也已接受祂是他們的份。這使他們有理由在祂的護理之下忍耐,並在他們最低微的境況中對祂抱有美好的期望。
耶利米哀歌 3:25 「善」是一個涵義非常廣泛的詞。它的本質在於與其所關聯的事物或人相稱;因此,它意味著「益處」和「愉悅」。上帝本身具有本質的良善,這是祂絕對的完全;但這段經文談論的是一種傳遞性的良善,它從祂流向祂的受造物,並體現在祂以令人滿意的護理安排來滿足他們各種需要和願望。雖然上帝在某種程度上對所有人都良善,但祂對真正敬拜祂的人尤其良善;然而,這可能不是在他們期望或希望上帝以這種或那種方式向他們顯現良善的時機或時間,而是永遠對那些等候祂的人,他們耐心忍受試煉和苦難,直到上帝樂意賜予他們拯救。
耶利米哀歌 3:26 這裡的「善」可以指「合宜」(honestum),即人應有的行為和職責;或指「有益」(utile),即有益處並對他們有益的事。希望和等候的區別僅在於母與女的關係,希望是忍耐和等候之母;或者如同「習性」與「行動」的關係,希望和等候大致相同,都源於賜予靈魂的恩典能力和習性,使人能夠等候。安靜對於等候是必要的,因為在悲傷的護理之下,一切騷動和不耐煩的心靈都與等候相悖。主的救恩是指外在的人,保護或拯救我們脫離危險;或指靈魂和內在的人,保護我們脫離並拯救我們的靈魂脫離他們所懼怕的危險,或他們所受的苦難。現在,一個人身處萬惡之中,卻仍仰望上帝,並且在自身沒有騷動或混亂的情況下,等候脫離任何邪惡的保護或拯救,這是合乎人(尤其是上帝的兒女)的行為,並且對他們有益。
耶利米哀歌 3:27 這裡的「善」必須與前一節經文的意義相同。這不是令人愉悅的,而是有益的,是光榮的,是我們應有的行為和職責,即安靜耐心地承受上帝樂意加諸於我們的苦難,以約束我們狂野放縱的心靈,當它們最容易變得過於活潑和放蕩時。有些人將「軛」理解為上帝的律法,被稱為軛(因為對血肉之軀來說確實如此),馬太福音 11:29。要彎曲因年老而僵硬的頸項,或改變因習慣而剛硬的心,並不容易。所羅門勸我們在年輕時就訓練人走我們希望他們走的道路;無論上帝在年輕時是用祂的話語還是用祂的杖來馴服我們,這對人都是有益的。早早地背負上帝律法的軛,或承受苦難的護理,使心靈及早謙卑順服上帝的旨意和腳下,這也是值得稱讚的,也是合乎人的行為。
耶利米哀歌 3:28 我們的英文注釋補充了「那」,使上下文清晰:「人獨坐靜默是好的」(耶 15:17);他所做的事不是為了讓人看見,而是獨自坐著,當他獨自一人時,壓制他內心的叛逆,使他的靈魂順服上帝;因為上帝已用祂的杖使他謙卑,他也謙卑順服上帝的旨意。
耶利米哀歌 3:29 如果可以補充「那」或「當」(如帕尼努斯(Pagnine)在哀 3:28 翻譯 yb),那麼這些詞與前文的連接就非常自然和容易,因為那樣的話,哀 3:27 的「這是好的」就必須在哀 3:28 和哀 3:29 的開頭重複;無論如何,這兩節經文都讓我們知道受苦之人為了從上帝手中獲得憐憫所應盡的職責,並出色地描繪了預備蒙受憐憫的受苦之人的特徵。他們「仰望並安靜等候上帝的救恩」(哀 3:26);他們「背負上帝的軛」(哀 3:27),因為祂已將軛加在他們身上;他們「獨坐靜默」(哀 3:28);在這裡,他們「將口伏於塵土」(哀 3:29),即在上帝腳下和上帝旨意面前謙卑自己;不對今生的拯救過於自信,而是「或許還有希望」。
耶利米哀歌 3:30 按照我們救主的誡命(太 5:39),他不會採取任何私下報復;他受辱罵和毀謗,但當他受辱罵時,他不會還口(彼前 2:23);他被他人的辱罵充滿,但他的口卻沒有充滿對他人的辱罵。
耶利米哀歌 3:31 這就是支撐他精神的,儘管主可能會暫時疏遠祂的百姓,但祂不會永遠離棄他們。
耶利米哀歌 3:32 然而,儘管祂作為一位明智的父母,可能認為有理由使祂自己的百姓憂傷並苦待他們,但作為一位慈愛良善的父親,祂會憐憫在苦難中的兒女,祂不僅有憐憫,而且有「眾多」或「豐盛」的憐憫。
耶利米哀歌 3:33 希伯來文是「祂不從心裡使人受苦」,即不是帶著喜悅和樂趣;或者(這對我來說似乎是最好的解釋)不是出於祂自己的單純動機,而是在受苦之人給予祂原因之後。因此,審判被稱為上帝「奇異的工」。施憐憫是祂固有的自然之工,它從祂自身流出,無需受造物中的任何原因。審判是祂「奇異的工」,祂從不施行,除非被激怒,並且可以說是被受造物所迫,因此祂不可能喜悅審判。
耶利米哀歌 3:34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哀歌 3:35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哀歌 3:36 這裡提到了三件事,都說上帝不贊同它們,無論是全部還是其中任何一件。第一是「壓制世上的囚犯」:祂有能力壓制世上所有的人,他們都是祂的囚犯,無法逃脫祂,但祂不喜悅這樣做。有些人認為這是特別指猶太人,他們現在都是俘虜。第二件據說上帝不贊同的事是「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的權利」。有些人將「至高者」理解為上帝,其意為「在上帝眼中」。另一些人認為是指一位高級官員,他在傳道書 5:8 中被稱為「至高者」;這似乎是最可能的解釋。在他們面前屈枉人的權利,意指使用任何手段,藉著歪曲他們的案情、誹謗他們的人格等,來剝奪他們應有的權利。第三件提到的事是「在人的訴訟中顛覆他」,無論是藉著技巧和修辭,使本不壞的案情顯得壞,還是藉著單純的意志和權力,違反正義和公理來裁決。
耶利米哀歌 3:37 這些話的意義無人懷疑,即世上沒有任何事發生不是藉著神聖護理的安排,無論是藉著直接的影響使其發生,還是允許其發生;但這些話在此處被引入的目的卻沒有普遍的共識。有些人認為它們被引入是為了駁斥一些人的褻瀆言論,他們說猶太人所遭遇的事與上帝無關。另一些人認為它們被引入是為了闡明前一句「主看不見」這個詞。儘管上帝不贊同罪惡的行為,也不會使任何人的心或意志傾向於它們,但上帝在允許最殘酷和不義的行為方面卻有份,而祂本可以輕易阻止這些行為。我更傾向於將它們解釋為先知以百姓的名義提出的一個論點,他們藉著思想上帝在這些苦難中的至高之手,使自己安靜地順服他們所承受的苦難護理;正如基督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 19:11)。「城中若有災禍,豈不是耶和華所降的嗎?」(摩 3:6)。
耶利米哀歌 3:38 希伯來文這些話的形式是疑問句,意即:難道禍患不像福樂一樣,不是從上帝的口中,從祂的指示和命令,以及從祂的護理而出嗎?他指的是懲罰性的禍患,即審判性的苦難安排;這與約伯記 2:10 和阿摩司書 3:6 相符。將上帝視為祂自己懲罰的作者,即使我們稱之為禍患,也並非對上帝的羞辱。
耶利米哀歌 3:39 這節經文有多種解釋,原因在於我們翻譯為「抱怨」的希伯來詞有多種解釋,它也意味著「哀悼」或「悲傷」;因此有些人翻譯為「活人為何悲傷或煩惱自己呢?」但這個詞最普遍的意義是「抱怨」或「發牢騷」。我們翻譯為「罪」的詞有時也指我們所稱的「罪」的偏離行為;那些將前者解釋為「悲傷」或「煩惱」的人,也這樣理解翻譯為「罪」的詞,並補充一些類似的話,如「讓他為自己的罪哀悼」。他為何為自己的苦難和災禍哀悼呢?他寧可為自己的罪流淚。但這個詞也指「罪的罪責」,或罪使人承擔的死亡義務:「罪就伏在門前」(創 4:7);創世記 20:9 也是如此;它也指因罪而加諸於人的任何懲罰,創世記 4:13 中我們將其翻譯為「刑罰」。我們的譯者遵循了這個解釋。因此,先知以猶太人的身份,藉著思考他們所遭遇的一切都是他們罪惡的公正報應,來抑制自己對懲罰的抱怨。
耶利米哀歌 3:40 既然上帝不情願地使我們憂傷,也不喜悅壓碎我們,儘管我們是祂的囚犯,又既然上帝的手在這些事上臨到我們,而且是公正的,為要報應我們的罪孽在我們身上,那麼我們就不應抱怨和惱怒上帝,這既不合理,也對我們無益,反而應當省察我們的思想、言語和行為,思考它們過去如何,並悔改,歸向主,因為我們離棄祂才使這些禍患臨到我們。
耶利米哀歌 3:41 讓我們藉著禱告親近上帝,這在聖經中常用這種姿勢來表達禱告;而且我們不要虛偽地禱告,而是心手合一,認真熱切地禱告。
耶利米哀歌 3:42 先知並非口授詞句,而是教導他們禱告的內容;首先,藉著認罪。罪被稱為「過犯」,因為它是偏離上帝誡命的道路;它被稱為「悖逆」,因為它是與我們對上帝所負的忠誠和義務,以及我們與祂所立的聖約相悖的行為。這裡的「赦免」是指免除有罪之人因罪應受的暫時性懲罰(聖經中常有此意);因此,它的意思是,你已照著我們罪惡應得的報應懲罰了我們。
耶利米哀歌 3:43 你已用憤怒遮蓋;要麼是你用憤怒遮蓋了自己,要麼是你用憤怒遮蓋了自己的臉,以致不看我們而動憐憫;或者(這更可能是其意)你已遮蓋,即淹沒,我們在你的憤怒之下。你已殺戮,你沒有憐憫;你已追趕我們至致命的毀滅,沒有向我們顯示任何憐憫。
耶利米哀歌 3:44 上帝已用憤怒遮蓋他們,使他們被苦難淹沒,以致無路可逃;而在這困境中,他們除了親近上帝之外別無他法,祂卻向他們隱藏了祂的臉,以致他們無法得到祂任何安慰的顯現;祂如同被雲彩遮蔽,無法透過那不透明的實體被辨識。這雲彩是指祂懲罰他們的堅定決心,還是祂對他們罪惡的新鮮記憶,還是祂報復他們的公正旨意,似乎過於細究。這詞語是一個比喻,僅表示上帝在他們困境中不願聽他們的禱告。
耶利米哀歌 3:45 意即,你已使我們在萬國中極其受人輕視,以致他們看我們如同他們家中的垃圾,或任何最卑賤、最無用、最可鄙的事物。
耶利米哀歌 3:46 意即,嘲笑、譏諷和辱罵我們。
耶利米哀歌 3:47 各樣的苦難都臨到他們。他們首先被恐懼和驚駭抓住;為了逃避這些,他們卻落入網羅,或(希伯來文作)落入坑中,無法脫身;他們被耗盡、荒涼和毀滅。
耶利米哀歌 3:48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哀歌 3:49 先知在這些災禍臨到之前,就已深感憂傷(耶 9:1),如今看到審判已臨,更是深受感動;他為他們的罪孽(這些罪孽帶來了審判)以及審判本身(作為上帝因他們過犯而對他們不悅和憤怒的徵兆)不斷地痛哭流涕。
耶利米哀歌 3:50 意即,直到主向我施恩。參閱哀 1:9 的注釋。
耶利米哀歌 3:51 眼睛和耳朵是身體的器官,靈魂藉此運用其感官,將所有對象,無論是愉悅的還是悲傷的,帶入悟性中加以判斷,並根據悟性的判斷,產生喜悅或悲傷、渴望或厭惡等情緒;而眼睛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為它的證據更為確鑿,更不易受欺騙。先知和大多數猶太人都是猶太人所遭遇和目前所承受的災禍的目擊者;因此他們的心靈受到更深的影響。翻譯為「影響」的詞,有些人指出其意為「耗盡和消耗」,這是深切影響心靈,使其因悲傷和痛苦的對象而產生的結果。因為「我城中眾女子」:我們的旁注讀法告訴我們,它也可以讀作「比我城中眾女子更甚」;根據這個讀法,其意是,他對耶路撒冷的狀況比任何住在其中的最柔弱的女子更受影響:但在這裡,將其解釋為因果關係,顯示他深切苦難的原因,即他所見到臨到所有猶太民族或耶路撒冷所有居民的一切苦難,同樣好,甚至更好。
耶利米哀歌 3:52 就像男孩把鳥從一叢樹叢趕到另一叢樹叢,不讓它有片刻安寧,我的敵人也這樣追趕我,而我並未給他們任何理由。
耶利米哀伽 3:53 「地牢」在這裡似乎不是指字面意義上的監獄最底層、最骯髒的地方,那可能只是少數猶太人的遭遇;而是隱喻地指最深沉、最悲慘的苦難境地。他們的敵人已將他們帶入最深的苦難,甚至斷絕他們的生命;正如人們習慣將大石頭滾到洞穴和坑口上,將人關在裡面,以確保他們無法逃脫,他們的敵人也這樣對待他們,盡其所能使他們的處境無可挽回、絕望。
耶利米哀歌 3:54 苦難在聖經中常被稱為「水」(賽 28:17-18,59:19)。「我被剪除」;意即,我徹底毀滅了,我毫無希望。
耶利米哀歌 3:55 意即,從我最深的苦難中,如同約拿從陰間的腹中(拿 2:2)。我向神呼求,並求祂施憐憫。
耶利米哀歌 3:56 我在過去的巨大苦難中曾向你求告,你也聽了我的禱告;現在也請你向我施同樣的恩惠。我們過去經歷上帝垂聽禱告的恩惠,應當在禱告中堅定我們的手,並使我們產生信心,相信我們若堅持盡職,就會發現上帝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同一位上帝。
耶利米哀歌 3:57 曾幾何時,我身處困境,向你呼求,你就親近我。上帝從未遠離我們任何人,就祂的本質臨在而言;祂也不可能遠離,因為祂充滿萬有。但祂被說成親近我們或遠離我們,是根據祂是否藉著恩典的護理行動來彰顯祂的良善:經文所說的親近就是指這種親近。上帝在良善和憐憫上是無限的,祂被說成缺席於那些祂不施憐憫的人和地方,而只臨在於祂彰顯良善的地方,並被說成親近那些祂開始施憐憫的人。你說:「不要懼怕」;你以前曾因我的禱告而鼓勵我。
耶利米哀歌 3:58 你素來為我伸冤,對抗我的敵人,不像律師口頭辯護,而是實際地、真實地為我辯護。你救贖了我的生命;你救我脫離了許多看似致命的危險。
耶利米哀歌 3:59 你完全知道此時人們對我所行的悖逆和不義之事;求你在我與我的敵人之間施行審判,並照你所看為公義的對待他們。
耶利米哀歌 3:60 你已見證他們一切的狂怒和暴行,以及他們對我一切惡毒和血腥的陰謀。
耶利米哀歌 3:61 無論人從眼或耳所獲知的事物,你都從你的全知中得知;你不僅知道他們惡意的行為,也知道他們的言語和思想。
耶利米哀歌 3:62 意即,你已觀察並留意我敵人嘴唇的動靜或產物,以及他們口中尚未說出的秘密計謀。
耶利米哀歌 3:63 意即,無論何時,他們坐下或起來,我都是他們的歌。儘管這些話可能特別指他們在宴席和歡樂聚會中坐下時。我成了他們談論的全部主題,他們把時間花在嘲笑和譏諷我們和耶路撒冷上;我們是他們取樂的對象。
耶利米哀歌 3:64 這最後三節經文都是同一個普遍的祈求,儘管以不同的詞語表達;先知在哀 3:59 曾祈求上帝審判祂百姓的案件,這裡他祈求上帝也審判祂的敵人,他只求對他們施行公義,報應他們手所作的工。
耶利米哀歌 3:65 翻譯為「心靈的憂傷」這個詞在聖經中別無他處,這使得對它進行確切的具體解釋變得困難,也讓譯者在翻譯時有很大的自由,將其譯為「盾牌」、「憂傷」、「悲痛」、「頑固」或「心硬」、「困惑」、「沮喪」或「心碎」;我們在理解其意義上最好的指引是:1. 與它並列的其他事物;「迫害」、「毀滅」、「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因此它肯定指某種沉重的苦難。2. 信仰的類比,這限制我們不為我們最惡劣的敵人祈求或禱告屬靈或永恆的邪惡;因此它可能指通常伴隨巨大苦難狀態的困惑和心碎。
耶利米哀歌 3:66 使他們遭受暫時的毀滅和滅亡。關於此類祈求的合法性,我們已在詩篇 69:22-24 等、詩篇 119:6-10 等、耶利米書 11:20、15:15 的注釋中說明;另參耶利米哀歌 1:22。要將我們遇到的所有此類經文都解釋為預言是很困難的,儘管其中有些是預言,有些則可能既是預言也是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