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士師記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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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合和本 士師記 第15章

1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着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

2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

3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4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5點着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6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

7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

8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9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

10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

11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甚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

12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

13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

14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

15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

16參孫說: 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 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17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裏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18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

19上帝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20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 士師記 第15章

士師記 15:1
**在割麥子的時候**:此情境被特別指出,是接下來行動的合適時機。**進到她房裡**:進入她專屬的房間,當時婦女的房間與男子的房間是分開的。

士師記 15:2
**我以為你全然恨她,所以你大發烈怒把她休了**:但這並非充分的理由;他本應努力和解,或等待和解,而不是未經同意就處置別人的妻子;這不僅違背了上帝的律法,也違背了自然法則。

士師記 15:3
**因為他們先用無法彌補的傷害激怒了我**:雖然這看起來像是私人報復行為,但很明顯,參孫是作為士師(他確實是士師)行事,為他百姓所受的公開傷害和壓迫報仇;這從參孫在遭受任何個人傷害之前就已計劃此事(士師記 14:4)清楚可見。

士師記 15:4
**三百隻狐狸**:迦南地有大量的狐狸,這從尼希米記 4:3、詩篇 63:10、雅歌 2:15、耶利米哀歌 5:18、以西結書 13:4 可見。因此,那裡有幾個地方因狐狸眾多而得名,如約書亞記 15:28、19:42、撒母耳記上 13:17。此外,一些學者認為希伯來文「schual」(希伯來文:שועל)更為廣泛,不僅指狐狸,也指另一種與其非常相似的動物,稱為「thoes」(豺狼),那裡這種動物數量眾多,有時一群可達兩百隻,正如一些曾居住在該地區的人所記載的。但懷疑論者對這段歷史感到非常震驚,聲稱參孫能一次捕捉這麼多狐狸是不可信的;這些人在關於上帝和聖經的事情上,信心是如此的挑剔和脆弱,卻能吞下關於世界和人類起源等十倍更困難和荒謬的事情。然而,對於任何一個相當明智的人來說,這裡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因為經文並未說參孫是獨自一人一次性捕捉所有狐狸的;作為一位傑出的人物和以色列的士師,他可以要求任意數量的人協助,他所有的人民都會樂意幫助他;如果我們承認創造世界、並以其獨特的護理看顧以色列、且意圖在此時拯救他們的上帝,可以輕易安排事情使這些狐狸被捕獲,那麼這絕不會困擾任何人的理智或信心。他選擇用這種方式執行這項壯舉,而不是透過他的弟兄,因為他想保護他們免受可能因此引起的嫉妒、仇恨和傷害;而是透過野獸,藉此為他們的災難增添嘲諷和輕蔑,特別是透過狐狸;部分原因是狐狸最適合此目的,牠們非常懼怕火;而且牠們的尾巴最方便綁上火把;牠們不會直線前進,而是彎曲迂迴地跑,這樣火就可能散佈到更多地方。**火把**:由易燃且能長時間燃燒的材料製成;這很容易取得。**兩條尾巴中間**:這樣狐狸就不會跑得太快,也不會鑽進洞裡,而是其中一隻會延遲並阻礙另一隻的奔跑,從而在需要執行任務的地方停留更久。

士師記 15:5
**他把牠們放走**:即,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有條不紊地、謹慎地陸續放走,使牠們不會互相阻礙,也不會都跑進同一塊田地;而是分散到各處,將災禍散佈得更廣;同時也讓牠們遠離以色列人的田地和葡萄園。這些狐狸後來如何,是被火把燒死,還是鑽進洞裡,或是被非利士人捕獲殺死,這不值得我們探究。這段歷史的真實性,羅馬人的一個習俗提供了顯著的證明,這個習俗很可能是在此事件後從腓尼基人那裡傳來的;因為每年四月,正是迦南地割麥子的時候,他們都會舉行一個慶典,釋放狐狸,並在牠們的背後綁上燃燒的火把等。

士師記 15:6
**非利士人就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父親**:部分是因為她的姦淫,許多異教徒都以死刑懲罰姦淫;部分是因為她給他們造成的禍害;她因此自招了她想避免的禍害(士師記 14:15),正如惡人常做的那樣(箴言 10:24)。

士師記 15:7
**參孫對他們說**:由此可見,他報復的不是個人的傷害,而是公眾的傷害。

士師記 15:8
**大腿與小腿**:擊打他們的臀部和大腿,或許並非意圖殺死他們,而是使他們無法從事軍事活動,或無法傷害以色列人。或者,**他用腿擊打他們的大腿**,即,除了他的腿和腳之外,沒有其他武器,他踢他們,使他們瘸腿,無法作戰。**大大殺戮**:希伯來文:**大擊打**;因為即使對那些沒有被殺死的人來說,這也是一次重擊。**他下到以坦磐石的穴中居住**:部分是因為在那裡他能更好地抵禦敵人;部分是因為他不想讓他的弟兄們與他一同陷入危險,而是像一位稱職的士師一樣,即使自己面臨更大的危險,也要保護他們。

士師記 15:9
**非利士人上去,在猶大安營**:以坦磐石在猶大境內,見歷代志上 4:32、歷代志下 11:5-6。**散開**:意即大批人馬帶著強大的軍隊前來。**利希**:一個因預期而得名的地方(士師記 15:17)。

士師記 15:10
此節無浦爾注釋。

士師記 15:11
**你向我們做的是什麼事呢?**:你這些行為懲罰的不是他們,如你所願;而是我們,我們在他們的統治下,肯定會因此受苦。

士師記 15:12
**我必不殺害你們**:並非他懼怕他們,或不能像擊敗整個非利士軍隊一樣輕易擊敗他們;而是因為他想擺脫任何傷害他們的義務或誘惑,即使那是在他正當且必要的自衛中。

士師記 15:13
**他們就把他從磐石上帶下來**:即,從他藏身的磐石洞穴中,他先被帶上來,然後從磐石帶到平原。

士師記 15:14
**非利士人向他吶喊**:因喜悅和勝利而歡呼,因為他們現在自以為已將他們的大敵掌握在手中。**他身上的繩子就斷開了**:希伯來文:**融化了**,即,像在火中融化的東西一樣,溶解了。

士師記 15:15
**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因此更堅韌有力。

士師記 15:16
**用這腮骨擊殺了一千人**:這雖然看似困難,但絕非不可能或不可信;特別是學者們證實敘利亞的驢比我們的更大更強壯,因此牠們的骨頭也更堅硬。同時,必須承認這其中有超乎尋常和神蹟的成分,正如參孫的力量無疑是神蹟性的,如此一來,所有困難都迎刃而解。

士師記 15:17
**他稱那地方為拉末利希**:因縮寫而稱作「利希」(士師記 15:14),這是專有名詞常見的縮寫方式;例如「撒冷」代表「耶路撒冷」(詩篇 76:2);「示巴」代表「別是巴」(約書亞記 19:2);還有許多其他例子。

士師記 15:18
**他甚覺口渴**:他口渴得幾乎要昏倒和死去;這部分是自然的,源於他過度的勞累和炎熱;部分是上帝所賜,好讓他藉著體驗自己的無能,被迫將勝利完全歸於上帝,而非歸於自己。**我現在要渴死了嗎?**:你難道不完成你所開始的嗎?你難道要毀掉你所做的一切嗎?

士師記 15:19
**上帝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即,藉著裂開一個地方,使其成為窪處;這表達方式類似以賽亞書 47:2 的「磨麵」,即磨穀物成麵粉;以及詩篇 74:15 的「你曾裂開泉源」,即裂開磐石使其成為泉源。**在腮骨中**:在他所使用的那塊腮骨中,上帝可以輕易地成就此事,要麼使腮骨湧出水來,如同磐石先前所做的一樣,這個神蹟本質上是相同的,只是在不同的載體上,使利希湧出泉水:或者,在前面提到的那個利希(士師記 15:14);因為「利希」既是一個地名,也意指「腮骨」。**隱哈歌利**:即「呼求者的泉源」;或者,「向神呼求拯救者的泉源」;即,因我的禱告而賜下的泉源或水井。**這泉源直到今日還在利希**:根據這個翻譯,「利希」是一個地名,而不是腮骨,因為腮骨不可能在那裡存留這麼久,任何旅行者都可以拿走,而且在那些炎熱的地區,人們會很樂意隨身攜帶一個泉源;儘管如此,旅客們普遍會避免觸碰或移走這個上帝大能和恩惠的偉大紀念物,這並非不可信;或者,那位使它成為如此偉大奇蹟工具的上帝,會再添一個細節,即將它固定在地上,作為這榮耀作為真實性的後代見證,這也並非不可信。但這些話也可以這樣翻譯:「這泉源在那塊腮骨中」;至於後面的「直到今日」,它可能不是與緊接在前的詞語連用,好像泉源直到今日還在那裡;而是與前面的詞語「他稱」等連用,這樣的意思可能是,它直到今日仍被這樣稱呼;而這段話可以這樣讀:「他稱那地方的名為」,或者,「那地方的名被稱為」(這種主動動詞常被動態和非人稱地使用),「呼求者的井或泉源(在利希)直到今日」。

士師記 15:20
**參孫在非利士人手下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即,他為他們辯護,並為他們報復非利士人。**在非利士人的日子**:即,在非利士人掌權和統治的時候,他並非要完全拯救他們,而只是「開始拯救他們」(士師記 13:5)正如預言所說。從這裡可以清楚看出,在計算士師時代時,被奴役或受壓迫的年數不應與士師的年數分開並加到士師的年數上,而是包含在其中;這個論點對於澄清聖經年代學中這困難的部分,以及證明列王紀上 6:1 所給出的時間計算,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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