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約書亞記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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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合和本 約書亞記 第20章

1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

3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

4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裏,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

5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裏;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6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7於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蓮山地分定示劍;在猶大山地分定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8又在約旦河外耶利哥東,從呂便支派中,在曠野的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設立基列的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設立巴珊的哥蘭。

9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 約書亞記 第20章

約書亞記 20:1 約書亞記 第20章 上帝命令設立六座逃城,為那些無意中殺人的提供庇護(約書亞記 20:1-4)。正確使用這些逃城(約書亞記 20:5-6)。以色列人指定約旦河東三座、河西三座城市作為逃城(約書亞記 20:7-9)。此節無浦爾注釋。

約書亞記 20:2 既然產業已在你們中間分定,你們要從中撥出一些,作我所吩咐的用途。

約書亞記 20:3 「無意中」(Heb. through ignorance, or error, or mistake, and without knowledge)意即因無知、錯誤、失誤,且非故意。此處重複強調同一件事,旨在排除所有蓄意殺人者可能在此尋求庇護的主張和期望。上帝曾宣告,蓄意殺人者即使從祭壇上也要被帶走處死(出埃及記 21:14);所羅門也曾下令在祭壇旁處死約押(列王紀上 2:28-31, 34)。因此,有些基督徒竟讓他們的聖所為上帝明文排除的這類人提供庇護,這實在是令人驚訝和厚顏無恥的行為,而天主教徒正是如此,他們的教義學者竟不恥於以瑣碎的理由為此辯護。「報血仇的」:指死者的親屬,他們有權利或能力要求或執行報復。

約書亞記 20:4 審判官通常坐在城門口。「他的案件」(His cause, or, his matters or business):指他所做的事,以及為何、如何做的;他應當真實陳述事實及其所有情節。他們「要收留他進城」:意即,如果他們對他所陳述的事實感到滿意,否則審查他的案件就毫無意義。他們「要給他一個地方」:他們完全可以這樣做,因為上帝將這城賜給他們時,就已為這類人保留了此用途。

約書亞記 20:5 此節無浦爾注釋。

約書亞記 20:6 「站立」是被告和控告者的姿勢(出埃及記 18:13;以賽亞書 1:8;撒迦利亞書 3:1)。「在會眾面前」(before the congregation, or, company, or assembly):即指為審理這些案件而設立的議會;並非指逃城的議會,因為他們之前已審查過他(約書亞記 20:4);而是指他所屬的城市,或發生事件的城市或其附近城市的議會,如民數記 35:25 所示。「直到大祭司死了」:關於此點,請參閱浦爾對民數記 35:25 的注釋。

約書亞記 20:7 關於這些城市,請注意:
1. 它們都位於山上,以便從遠處就能看見,從而引導逃亡者。
2. 它們彼此之間距離適中,以利於各支派;因為基德士在北方,希伯崙在南方,示劍則居中。
3. 它們都屬於利未人;部分原因在於,這些案件可以由利未人更公正地審查和裁決,因為他們被認為最能理解上帝的律法,也最有義務和可能在判斷中遵循律法,而不受任何情感或腐敗利益的影響;部分原因在於,他們在百姓中享有正當聲譽,他們的良好勸告可以對那些可能傾向或受誘惑追趕殺人者到那裡並試圖殺害他們的人,施加一些約束。

約書亞記 20:8 「他們分定」(They assigned, or gave, or had assigned, or given):因為這些城市是由摩西分定的(申命記 4:41 等);或者說,他們確認了摩西的授權,並將這些城市用於摩西所指定和分別的用途。

約書亞記 20:9 「為寄居的」:不僅指歸信者,也指其他外邦人;因為這是一個普遍的權利問題,以便區分無意中殺人者和蓄意殺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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