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面,
2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
3原來,摩西在約旦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只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利未人。
4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所以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但給他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
5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
6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着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
7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着心意回報他。
8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帝。
9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帝。』
10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
11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12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裏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13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崙給他為業。
14所以希伯崙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15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中最尊大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
# 約書亞記 第十四章
約書亞記 14:1
**約書亞記 第十四章**
土地及其產業將按抽籤分配(書 14:1-5)。迦勒從窺探之地回來後,曾鼓勵百姓,摩西當時應許他希伯崙之地,他現在向約書亞要求(書 14:6-12);約書亞應允了他的請求(書 14:13-15)。這些記載於第 14-19 章。
**祭司以利亞撒**:參閱書 8:33;9:15,18;19:51。他最了解上帝的律法,這些律法將規範這次的分配;他也要在遇到任何困難時求問上帝。
**各支派的族長**:十二個人,每人是其支派的族長,他們是由上帝指定和命名的(民 34:19);如果其中有人已經去世,約書亞和以利亞撒無疑會按照上帝的指示,另立他人取代。
約書亞記 14:2
上帝制定這個程序,部分是為了防止各支派之間因其各自地業的品質而產生不滿、敵意、仇恨和爭吵;部分是為了證明祂護理的真實性和智慧,因為唯獨藉著祂的護理,各支派才能得到雅各早已預言、摩西最近也預言的那些地業。因此,正如一位學者所說:「若有人不承認並不相信這件事中有神聖的手和護理,他必定比愚蠢更愚蠢,比厚顏無恥更厚顏無恥。」
**抽籤**:抽籤只決定了各支派的各個部分或省份,但並未精確地劃定其所有界限,這些界限可以根據支派人數的多寡而擴大或縮小(民 26:53,56;33:54),並且要由書 14:1 和 17:14-18 中提到的人員來指導。
約書亞記 14:3
此節無浦爾注釋。
約書亞記 14:4
**是兩個支派**:即擁有雙份地業,或兩個支派的地業(代上 5:1,2)。因此,雖然利未支派被排除在外,但仍有九個半支派,如書 14:2 所說,要在迦南地得到地業。
約書亞記 14:5
**他們**:即書 14:5 中提到的人,他們代表以色列子民行事,**分了地**,要麼是現在,要麼是稍後;這裡是以預敘的方式提及。
約書亞記 14:6
**那時,猶大人來到**:
一、在約書亞和其餘的人正在商議分地之事時,儘管他們尚未實際完全分地。
二、當約書亞、迦勒和以色列人正在進行征服,並要攻打希伯崙時(書 10:36),那裡籠統提及的這次遠征,可能在本章和書 15:13,14 中有詳細描述。但前者似乎更為可能,因為這件事發生在約書亞在吉甲的時候,而不是在他追擊敵人時。
**來到**:並非為了迦勒求情,因為約書亞不需要這樣,尤其是在上帝已經應許的事情上,而只是為了證明並支持他的願望。
**吉甲**:分地之事在此地規劃並開始,儘管實際執行和完成是在示羅(書 18:1)。
**耶孚尼的兒子**:他在此處和代上 4:15 被如此稱呼,以區別於希斯崙的兒子迦勒(代上 2:18)。
**基尼洗族人**:基納斯的後裔,參閱士 1:13;代上 4:13,15。
**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話**:總體而言,祂對我們所作的、關於承受這地的恩惠和安慰的應許;特別是,就我而言,就是書 14:9 所表達的。
**上帝的僕人**:因此你必須實現他的話。
約書亞記 14:7
**我那時四十歲**:參閱浦爾注釋書 11:18。
**我按著我心裡所想的,回報他**:我真誠地表達我的意見,沒有奉承和懼怕,而其他探子則因自己的懼怕和對百姓的恐懼而偏離,說出與他們良心所信的不同的話,這從民 13:30-32 和 14:36 可以看出。
約書亞記 14:8
這種自我稱讚是正當的,因為它是必要的,是其請求的基礎。
約書亞記 14:9
參閱民 14:24;申 1:36。
約書亞記 14:10
**這四十五年**:其中三十八年在曠野度過,七年是他們進入迦南之後。
約書亞記 14:11
**能爭戰**:不僅能出謀劃策,還能行動,能行軍作戰。因此,這份禮物不會浪費在一個無用無益的人身上。
**出入**:履行我職位上的一切職責。
約書亞記 14:12
**這山地**:即這多山的地區,其中有希伯崙(書 11:21;20:7)、底璧和亞拿。他提到地區而非城市,原因可能是:
一、因為這裡的巨人已經被趕出他們的城市,但仍住在山中的洞穴或據點裡,從那裡他們大大騷擾以色列人。
二、因為這些城市被賜給了利未人(書 21:11,13)。
**你聽見了**:即你明白了,既從他人的報告,也從你自己的觀察,正如我也明白了。聽覺,作為我們獲取知識的感官,常被用來指知道或理解,如創 11:7;42:23;王下 18:26。
**或者耶和華與我同在**:這是一個謙遜、卑微而虔誠的表達,既表明上帝幫助的絕對必要性,也表明他敬虔的懼怕,唯恐上帝因他的罪而拒絕幫助他,正如祂可以公正地這樣做;因為儘管他總體上確信上帝會使祂的百姓在這場戰爭中成功,但他可能懷疑自己在這次或那次行動中的具體成功。
**將他們趕出去**:將他們從他們仍然盤踞的堅固營壘中趕出去。迦勒渴望這項艱鉅的工作,作為他自己信心的見證,並作為激勵和鼓勵他的弟兄們進行類似嘗試的動機。
約書亞記 14:13
約書亞:
一、向上帝禱告,求祂按照迦勒自己的願望賜福並幫助他。
二、承認迦勒在探子事件中的值得稱讚的行為,以及他請求的合理性。
三、同意他的願望,並如後文所述,將地賜給他;正如上帝的賜福常被用來指祂實際將恩惠賜予世人。
約書亞記 14:14
此節無浦爾注釋。
約書亞記 14:15
**一個偉人**:指身材、力量、尊嚴和權威方面,因為他是亞衲的祖先,亞衲是那些著名的巨人亞衲族人的父親。
**那地就太平,沒有爭戰了**:這給了他們分配土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