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姊姊馬大的村莊。
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3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
4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
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7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8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
9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11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12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13耶穌這話是指着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14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15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
16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17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18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19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
20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21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22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上帝求甚麼,上帝也必賜給你。」
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
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25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26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27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28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29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
30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
31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着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
32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
34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35耶穌哭了。
36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37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38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着。
39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40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嗎?」
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着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43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44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着布,臉上包着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45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46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做的事告訴他們。
47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
48若這樣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49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
50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51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52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53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54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裏和門徒同住。
55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
56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裏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不來過節嗎?」
57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好去拿他。
# 約翰福音 第十一章
約翰福音 11:1 約翰福音 第十一章 11:1-46 拉撒路的病與死:耶穌在拉撒路死了四天後使他復活:許多猶太人因此相信。 11:47-54 法利賽人商議要殺害基督:該亞法預言:耶穌退到人煙稀少之處。 11:55-57 逾越節臨近時,猶太人打聽耶穌的下落:官長下令捉拿他。 第1節 伯大尼(如約翰福音 11:18 所示)靠近耶路撒冷,距離不到兩英里;但此時我們的救主不在猶太地,因為約翰福音 11:7 記載,他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地去吧。」他當時在加利利或比利亞;我們將在約翰福音 11:17 看到,拉撒路在我們的救主到達那裡之前已經在墳墓裡四天了:所以我們必須預計,從基督聽到拉撒路生病到他到達伯大尼之間,至少有六七天的時間。這裡的伯大尼只被描述為馬大和馬利亞居住的地方,或者至少是她們出生的地方。有些人認為伯大尼只是橄欖山的一部分;但另一些人更可能認為它是一個小鎮或城市,位於橄欖山的那一部分之內;因為這裡稱它為「鎮」,而在路加福音 10:38-39 中,這兩姐妹居住的地方被稱為「村莊」。
約翰福音 11:2 我們讀到路加福音 7:37-38 記載,有一個女人在西門法利賽人家裡吃飯時,從後面來到我們的救主身邊,帶著一玉瓶香膏,站在他腳後哭泣,用眼淚濕了他的腳,又用頭髮擦乾;但故事顯示,她之前是一個聲名狼藉的罪人。我們讀到馬太福音 26:6-7 和馬可福音 14:3 記載,另一個女人在西門長大痲瘋的人家裡吃飯時,將一盒香膏倒在我們的救主頭上:但在這兩位福音書作者的記載中,我們沒有讀到她用眼淚洗他的腳,或用頭髮擦乾;但在本福音書的下一章,約翰福音 12:3,我們有一個故事(我無法確定它是否與其他故事相同),無疑是本節所指的:名字和情境非常吻合。還有其他的馬利亞(因為馬利亞是當時非常普遍的名字),但這是約翰福音 12:3 所提到的那個馬利亞,她用香膏膏抹了主,等等。生病的是她的兄弟。
約翰福音 11:3 基督(如前所述)似乎與這兩姐妹的家庭非常熟悉,並經常以她們為接待者;從本節看來,在那些探訪中,他對她們生病的兄弟拉撒路表現出特別的恩慈;這使得她們稱她們的兄弟為「你所愛的人」。她們沒有訴諸自己或拉撒路的任何功德,而只是懇求他的良善和愛。她們也沒有具體表達她們為兄弟所求的,儘管從她們對他狀況的描述中很容易理解。
約翰福音 11:4 上帝讓拉撒路生病,並非要終結他在世上的生命;也不是要讓拉撒路的靈魂與身體分離,以至於在普遍復活之前不再結合(這是我們對死亡的普遍理解);上帝讓拉撒路生病並非出於此目的,而是為了藉著他的兒子使他從死裡復活,使上帝得榮耀。當他的兒子得榮耀時,上帝就得榮耀;當基督的神性能力彰顯,使人承認他確實是誰時,基督就得榮耀。
約翰福音 11:5 他無疑以一種特殊的、區別性的愛愛他們,如同在創世之初就在他裡面被揀選得永生的人,藉著永恆的恩賜賜給他,並藉著有效呼召被他呼召,以承認並接受他為他們的救主;但這段經文似乎是指他以一種人性的愛愛這個家庭,這種愛使人對所愛的對象產生喜悅:他對整個家庭都懷有善意;他們在他降卑的狀態中向他顯示了善意,他也愛那些愛他的人,箴言 8:17。
約翰福音 11:6 儘管他以溫柔的愛愛拉撒路和他的姐妹們,但他並沒有立刻去安慰馬利亞和馬大在悲傷中;也沒有去醫治拉撒路,阻止他的死亡;而是仍在原地停留了兩天。他愛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但他更愛他父的尊榮和榮耀,這將藉著他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而彰顯。我們不應僅憑上帝護理的外部安排來判斷基督對我們的愛;也不應因為他沒有在我們認為合理的時間和方式立刻來幫助我們,就判斷他不愛我們。
約翰福音 11:7 這讓我們知道,基督在接到拉撒路生病的消息時不在猶太地,而是在比利亞或加利利;但他立刻就考慮回到那個省份,事實上他當時正在準備他最後一次前往那裡的旅程:然而,拉撒路的病和他的復活,是促使他如此快地前往的一個原因;他的門徒本來想勸阻他,如下文所述……(見約翰福音 11:8)。
約翰福音 11:8 見浦爾(Poole)對「約翰福音 10:31」的注釋。自猶太人試圖用石頭打死他以來,還不到三個月,他沒有理由認為他們的怒氣有絲毫減退。我們在其他福音書中讀到他們(尤其是彼得,馬太福音 16:22)用其他話語勸阻我們的救主不要前往耶路撒冷。他們為他們的主擔心,也為自己擔心。
約翰福音 11:9 正如白天有十二個小時,太陽照耀,藉著光線引導人們的行程;使他們知道如何引導自己的腳步,不致跌倒,因為他們有上帝所命定的太陽光,引導世上行走的人。
約翰福音 11:10 也有黑夜,人在其中行走就很容易跌倒,因為他們在黑暗中,沒有光引導他們的腳步。同樣,人的一切結局都有定時;有平安和自由的時候,也有患難和受苦的時候。上帝掌管和治理世界。當人在自己的職分和崗位上,忠實地履行職責,完成上帝交給他們的工作,並且他們藉著受苦榮耀上帝的時辰還未到時,他們就不會跌倒,也不會被交給最兇猛的敵人;他們在自己的職分和崗位上,上帝將成為他們的光:但當他們的工作時間結束,黑夜來臨時,他們就會跌倒;因為那時上帝會收回他的光;他們那時就不再受上帝特別的保護,上帝已經藉著他們完成了他的工作。這與他之前在約翰福音 8:20 所說的相同:「沒有人下手捉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他白天的十二個小時還沒有完全過去。這項消化後的職責,對於在最糟糕的時期平靜上帝子民的心靈,具有無限的用處;每個人都有他的十二個小時,他的白天和定時,在世界的舞台上榮耀上帝:只要這些時間還未過去,他就不會跌倒,不會失敗;只要上帝還有什麼事要他做,他就不會死,不會失去履行職責的能力。但每個人也有他的黑夜,那時他就不應期望在世上行走而不跌倒。
約翰福音 11:11 死亡與睡眠之間有著如此的類比,以至於在聖經中用睡眠來表達死亡是再普通不過的事了,申命記 31:16、撒母耳記下 7:12、列王紀上 1:21、列王紀下 20:21、約伯記 7:21、14:12、但以理書 12:2,以及舊約和新約中無數的其他經文;因此,我們的救主顯然是指他已經死了,他作為上帝是知道的,儘管他尚未從死者的朋友那裡得到相關消息。但我們的救主說:「我去是要叫他從死裡復活」,他稱之為「喚醒他」;延續了之前的比喻,他將死亡比作睡眠。
約翰福音 11:12 我們知道,適度的睡眠在大多數疾病中都是一個好兆頭;這使得門徒說,如果拉撒路睡了,他就會好起來。
約翰福音 11:13 但門徒不明白我們的救主所說的不是普通的睡眠,而是死亡,這令人驚訝,因為在聖經中,用這種概念來表達死亡是再普通不過的事了;但或許因為我們的救主如此急於前往,他們認為他沒有死,只是在疾病減輕後進入了普通的睡眠。
約翰福音 11:14 你們誤解我了;我的意思不是拉撒路因病減輕而安息,而是他的靈魂已與身體分離。
約翰福音 11:15 如果我當時在那裡,我對他姐妹們的愛和憐憫,會大大促使我阻止他的死亡;但為了你們的緣故,至少,這樣更好,我很高興我不在那裡。因為藉此,我將有機會,藉著彰顯我的神性能力使他從死裡復活,來堅固你們對我作為上帝的兒子和真正的彌賽亞的信心;所以,儘管他死了,我們還是去他那裡吧。
約翰福音 11:16 多馬和低土馬是同義詞,只是多馬是希伯來文,低土馬是希臘文。這位多馬直到最後都比許多其他門徒更難相信,約翰福音 20:25。他這裡的話語顯示出極大的魯莽和不信:「我們也去吧,好和他同死。」(有些人說:)「和基督同死。」既然我們的主不願被說服不去猶太地,那裡他的生命將明顯處於危險之中,因為他們會殺害他,那麼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但更可能的是,多馬指的是和拉撒路同死,因為我們的救主剛才告訴他們,拉撒路已經死了;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不僅是極大熱情,也是極大不信的表達。我們不應因朋友的死亡而如此悲傷,以至於希望或渴望自己離開這個世界,因為上帝已將我們安置在我們應當堅守的崗位上,直到上帝樂意將我們移走。此外,多馬本應相信我們的救主,他曾告訴他們,儘管拉撒路睡了死亡的睡眠,但他要去喚醒他;這除了使他從死亡的睡眠中復活之外,沒有其他意義。唉!我們的激情會使我們陷入何等錯誤!
約翰福音 11:17 基督來到拉撒路去世的伯大尼;他發現拉撒路已經在墳墓裡四天了;因此,基督很可能是在拉撒路去世四天或更久之後,或接近那時才來到伯大尼。但或許其他人判斷得更好,認為基督尚未進入伯大尼,而只是到了他遇見馬大的地方;因為在此之後,約翰福音 11:30 說,耶穌還沒有進村,而是在馬大遇見他的地方;這很可能是在拉撒路的墳墓旁,在村外,但靠近村子,就像所有猶太人的墓地一樣;在那裡他從馬大的敘述中得知拉撒路已經埋葬了多久。我們的救主如果願意,本可以早點來,因為儘管伯大巴拉在約旦河對岸(因此在猶太地之外),但如果我們相信那些研究地點的人,它離耶路撒冷不超過四英里,所以離伯大尼不可能超過六英里,我們的救主本可以在不到四五天的時間內走完。有些人認為拉撒路在基督接到他生病消息的同一天去世;之後我們讀到,約翰福音 11:6,他兩天沒有動身;之後,約翰福音 11:7,他才考慮去猶太地。之後,他可能又耽擱了一兩天;約翰福音 11:14,他告訴他們拉撒路死了。我們的救主願意拖延時間,以便使神蹟更加顯著和引人注目。
約翰福音 11:18 照我們計算,這距離兩英里還差四分之一英里。
約翰福音 11:19 不是與他們一同為已故兄弟的靈魂禱告。已故的靈魂能夠從朋友的禱告中受益,或任何類似的事情,都是後世的腐敗觀念;但他們有為朋友哀悼的世俗習俗,古時的哀悼期是三十天。他們為雅各哀悼四十天,創世記 50:3;為亞倫哀悼三十天,民數記 20:29;為摩西也是如此,申命記 34:8。對於地位較低的人,哀悼期可能較短,但他們都會有幾天;在這幾天裡,他們的鄰居和朋友會來探望他們,並用他們所能提供的論據來減輕他們的悲傷。
約翰福音 11:20 從路加福音 10:41 的故事看來,馬大似乎負責家務(馬利亞比較隱居),所以基督來到的消息可能先傳到她那裡。她非常高興地跑出去迎接他;她走了多遠我們沒有被告知,但從約翰福音 11:30 看來,她走出了城鎮。
約翰福音 11:21 馬利亞在約翰福音 11:32 說了同樣的話。她們都錯了,因為拉撒路的死是藉著永恆的預旨所命定和決定的;他生病和死亡都是為了智慧的目的,就是為了使上帝得榮耀,並藉著他的兒子使他從死裡復活而得榮耀;正如我們之前在約翰福音 11:4 所說的。但這讓我們看到我們人性的虛妄,當我們失去朋友時,我們很容易認為,如果使用了這樣或那樣的方法,我們就不會失去朋友;從不考慮我們的日子是命定的,我們無法超越它們的數目。如果任何合理、可能延續他們生命的手段被忽略了,那也不是沒有上帝的預旨,上帝既然決定了結果,就會向醫生或病患身邊的人隱藏疾病,或其真正和適當的治療方法。馬大和馬利亞不僅在此失敗,而且她們認為主的同在對於保全她們兄弟的生命是必要的,而主如果願意,即使不在場,也能使他免於死亡。
約翰福音 11:22 她在先前的話語中顯出一些不信,但這裡她再次顯出她的信心,但她的信心也夾雜著一些軟弱;因為從這些話語看來,她似乎不滿足於基督裡面住著豐盛的神性,並且他與父同等,能憑自己的能力使死人復活;她的信心僅止於相信他蒙上帝如此恩寵,如果他願意為上帝代求,上帝就會使她的兄弟復活:這是她的意思;儘管使人從死裡復活是如此稀有和不尋常的事,她不敢提及那件特別的事,儘管那在她心中最為重要。
約翰福音 11:23 基督沒有留意馬大之前所犯的過失(他能體恤他子民的軟弱),而是專注於減輕她的痛苦。他沒有告訴她她的兄弟會立刻復活,也沒有說他會這樣做;而只是說他會再復活:這讓我們知道,相信普遍的復活就足夠了,我們應該善用這一點,來抑制我們對那些在主裡死去的朋友過度的哀傷和情緒。
約翰福音 11:24 從此我們得知,死人普遍復活的教義並非新奇。約伯相信它,約伯記 19:26-27。但以理宣揚它,但以理書 12:2。法利賽人承認它,儘管撒都該人否認它;而法利賽人可能對此只有模糊的概念。馬大在這裡將其作為她信仰的一條。
約翰福音 11:25 馬大藉著她的話語似乎對基督沒有一個真實的認識;她相信在末日會有死人普遍復活,藉著上帝的大能,但她沒有真正理解基督對這次復活的影響,即死人復活將是基督獨特的工作,並非沒有父,而是因為他被父命定為活人死人的審判者。因此,基督在這裡進一步教導她,告訴她,他就是復活;這裡(如聖經中常見的)將果效歸於原因:「我就是復活」無非是說:「我就是,也將是,復活的主要原因」:死人將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約翰福音 5:28。他也補充說:「和生命」;即生命的源頭;既包括死人在復活中將恢復的生命,也包括隨之而來的永生。凡以這種觀念仰望我,並將自己交託給我的人,即使他死了,也將再復活,並永遠活著;這能力在我裡面,我不受末日的限制,而是隨時有能力使死人復活。我們的救主在他的回答中確實包含了超出當前情況的內容;但在他的講論中,將他子民的心提升到更高層次的事物,對他來說是再普通不過的事了,正如他在這裡將馬大提升到超越她兄弟身體復活到自然生命的思維,轉向屬靈和永恆生命的思維。
約翰福音 11:26 他之前已經證明自己是復活,現在他證明自己是生命。他說,那活著的,即活著自然生命的人,如果他是一個接受並擁抱我為世界真正的彌賽亞和救主,並將自己和靈魂的一切事務都交託給我的人,就永不死亡。儘管他的身體會因罪而死,但他的靈魂會因義而活;上帝將在末日藉著住在他裡面並與他聯合的聖靈,再次使他必死的身體活過來,羅馬書 8:10-11。他問馬大是否相信這一切。我們將觀察到,我們的救主不僅在這裡,而且在馬太福音 9:22, 28,在他行神蹟之前,都要求人們的信心作為先決條件。在馬太福音 13:58,他不能在他自己的家鄉行許多異能,因為他們不信。在馬太福音 17:20,他告訴他的門徒,他們不能醫治被鬼附的人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信:上帝對信心的操練給予了如此大的榮耀。
約翰福音 11:27 這與彼得在馬太福音 16:16 的認信最接近,我們的救主稱之為他要建立教會的磐石,比聖經中任何其他認信都更完整,因為「將要到世上來的」這些話語並不在彼得的認信中。總之,馬大在這裡完全承認我們的救主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他是被預表、被預言、被應許將要到世上來的那一位。
約翰福音 11:28 馬大出城去見基督時,馬利亞留在家裡。從本節看來,基督曾問起她,儘管之前沒有提及。馬大悄悄地去告訴她,夫子來了。(這是他們通常稱呼他們最著名老師的名字)。
約翰福音 11:29 馬利亞對基督的愛和樂意服事,從路加福音 10:38-40 記載的她和她姐姐馬大的故事中可見一斑。但她當時因兄弟去世而悲傷,加上她因基督的到來而對他復活抱持的希望,使她的行動如虎添翼;因此福音書作者說,她「立刻起來,到他那裡去」。
約翰福音 11:30 第30-32節。她一來就俯伏在他腳前,這是一種姿勢(如我們之前所聞),在那些國家非常普遍,藉此他們表達對君王和顯貴的世俗敬意,也用於敬拜上帝,馬太福音 2:11。馬利亞是出於哪種原因這樣做,取決於我們無法知道的事情;即她當時是否完全確信他的神性;即使是最好的門徒,直到基督復活,對此也只有微弱而不確定的確信。她對他說的話與馬大所說的相同,見浦爾(Poole)對「約翰福音 11:21」的注釋。
約翰福音 11:31 見浦爾(Poole)對「約翰福音 11:30」的注釋。
約翰福音 11:32 見浦爾(Poole)對「約翰福音 11:30」的注釋。
約翰福音 11:33 使徒在希伯來書 4:15 談到基督,說他是一位能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也是一位能體恤人的人,希伯來書 5:2。馬大和馬利亞為她們已故的兄弟所表現出的情感是她們的軟弱;基督體恤這種情感:他為了表明自己是真正的人,就在心裡悲嘆;因為我們天生就會受他人的苦難影響,並與哀哭的人同哭。但這裡產生一個問題,基督的憂愁是出於自然的必然性,就像我們有時看到別人悲痛欲絕就忍不住哭泣一樣,還是出於選擇?一些古代學者認為是出於選擇。加爾文(Calvin)先生和其他人認為是出於自然的必然性;不是說他不能像我們有時那樣用理性控制自己的情感,而是說他作為人不能抑制自己的情感。我將翻譯加爾文(Calvin)先生在此事上最明智的言論,不作任何定論,留給讀者判斷。「但是,」他說,「憂愁和心靈的困擾如何與那位上帝的兒子相符呢?」因為對某些人來說,說基督像我們一樣受人類情感的支配,似乎非常荒謬;他們認為基督在任何時候的悲傷或喜樂,都只是他認為合適時,藉著一種隱秘的安排自願承擔這些情感。奧古斯丁(Augustine)認為基督在這種意義上被說成是悲嘆和困擾的;而其他人的情感會使他們失控,並對他們施加暴政,擾亂他們的心靈:因此他認為其意思是,基督本來是平靜的,沒有情感的,有時自願承擔這些情感。但在我看來,如果我們說上帝的兒子取了我們的人性,也隨之自由地穿上了我們的情感(這是我們自然的軟弱),那麼這段經文的意義就更為清晰和簡單了;這樣他除了沒有罪之外,在任何方面都與我們沒有區別。這絲毫沒有貶損基督的榮耀;因為他自願順服取了我們的人性,藉此他變得與我們在人類情感上相似。我們絕不能認為,在他自願順服取了我們完美的人性之後,他就擺脫了人性的情感和感受:在這方面他證明自己是我們的兄弟,使我們知道他是一位為我們代求的中保,他能輕易赦免我們的軟弱,並樂意幫助我們克服他親身經歷過的那些軟弱。如果有人質疑,既然我們的情感是有罪的,那麼上帝的兒子與我們分享這些情感就不符合他的本性;我回答說,(就這些情感而言)我們與基督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因為我們的情感之所以有缺陷,是因為它們是放縱的、無序的、沒有界限的;但在基督裡,儘管它們存在,但它們是平靜的、適度的,並順服上帝。人的情感有缺陷有兩個原因:1. 它們是騷動的,不受節制規則的約束。2. 它們常常沒有正當的理由或基礎而產生,或者沒有導向正確的目的。它們在我們裡面是一種疾病,因為我們悲傷或喜樂都沒有節制,也沒有達到上帝允許和容許的程度;許多人寧願放縱自己的情感。我們的心靈是如此虛妄,以至於我們為微不足道或根本沒有原因的事情而悲傷和困擾,過於沉迷和依戀世界。基督身上沒有這樣的事情,他沒有任何情感超越其應有的界限,也沒有任何情感不是出於正當和合理的理由而表現出來。為了使這一點更清楚,我們必須區分受造時的人和因罪墮落的人性。當上帝最初創造人時,他創造了人具有自然的情感,但這些情感受理性的支配:我們的情感現在是無序和叛逆的,這是我們本性的偶然現象。基督確實承擔了我們的情感,但沒有墮落所帶來的混亂,這種混亂使我們無法順服它們和上帝。他非常困擾,但不是因為他的困擾而變得不順服他的父。簡而言之,如果我們將我們的情感與他的情感進行比較,就會發現巨大的差異,就像純淨的水與骯髒污穢的水之間的差異一樣。基督的單一例子足以使我們拒絕斯多葛派的無情(或缺乏情感);因為如果不是從他那裡,我們又該從誰那裡汲取最高的完美法則呢?因此,我們寧願努力糾正和馴服我們情感中糾纏的混亂,並跟隨基督作為我們的引導,使它們恢復秩序。因此,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4:13 中,並沒有要求我們有石頭般的麻木,而是命令我們控制我們的悲傷,使我們不至於像沒有指望的人那樣哀傷。因為基督承擔了我們的情感,這樣我們就可以藉著他的恩典,能夠制服其中任何邪惡的部分。
約翰福音 11:34 第34、35節。哭泣本身並非罪惡,而是一種自然的情感,(如前所述)這與基督自願取了我們的人性及自然的軟弱非常吻合。
約翰福音 11:35 見浦爾(Poole)對「約翰福音 11:34」的注釋。
約翰福音 11:36 愛的表現,正如我們享受所愛之物時的喜悅,也正如我們失去所愛之物時的悲傷:因此,猶太人從基督在拉撒路死時所表達的人性情感,正確地推斷出基督對拉撒路的愛。
約翰福音 11:37 有些人僅從基督在墳墓前所表現的情感,推斷出他對死者的愛;但另一些人卻作出了更糟糕的結論,貶損了基督的名聲,因為他曾行過神蹟,約翰福音 9:1-34,使生來瞎眼的人復明;因為他們的話語聽起來是這個意思:「如果他真的能醫治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那麼他當然也能使這個他(已死)表現出如此深厚情感的人免於死亡。」因此,一位博學的解經家稱此為「魔鬼般的諷刺」;他們試圖藉著基督所行的神蹟,明顯彰顯他的神性能力,來削弱他的名聲,因為他沒有使他的朋友免於死亡。這很像他們後來在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嘲笑他的話,馬太福音 27:42:「他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或者這些話語,如果不是帶有諷刺意味,也可能是出於驚訝,因為他醫治了一個與他素不相識的瞎子,卻沒有醫治他生病的朋友;或者好像他們不確定他行神蹟的能力是否受限於某些時候,以至於他不能隨心所欲地成就一切。但他們這種論證是多麼軟弱,它只能建立在這樣一個基礎上:如果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就會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彰顯他的神性能力。彷彿上帝是必然行動,而非自由行動,他的行動受他自己的智慧引導,正如他認為最能導向他榮耀的智慧目的。
約翰福音 11:38 像之前約翰福音 11:33 一樣,他在心裡悲嘆,進一步表明他確實是人,並非沒有人類情感。他來到拉撒路屍體安放的地方,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那是一個洞穴,或地上的一個凹處,或某塊岩石。他們習慣於將一些大石頭滾到這些墳墓的入口處,正如我們在我們救主的埋葬中看到的,馬太福音 27:66。
約翰福音 11:39 我們的主命令移開墓口的大石頭,以便神蹟顯明;因為如果洞穴的門關著,大石頭將其封住,拉撒路卻出來了,那看起來更像顯靈而非復活。馬大很可能認為我們的救主命令移開石頭,並非為了命令他復活,而是出於好奇想看看他的屍體;因此她提出他身體已經腐爛,靈魂已經離開四天了,我們的救主將無法忍受那氣味。
約翰福音 11:40 基督現在開始向馬大、馬利亞和其餘的人揭示他即將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決心。基督在他的話語中對我們說的,是他藉著正當的推論所說的,儘管他沒有用那麼多話語說出來:我們在這段歷史中沒有讀到基督用那麼多話語和音節說過這話,但他實際上已經說了;他曾告訴她,約翰福音 11:25,他就是復活和生命,他有能力使死去的身體從自然死亡中復活;並且對於那些信他的人,即使他們死了,也將活著。這不可能沒有上帝榮耀的巨大彰顯:上帝的能力就是他的榮耀。詩篇作者說:「上帝說了一次,我聽見兩次,就是能力都屬乎上帝。」詩篇 62:11。你將藉著我看到上帝彰顯他全能的榮耀;上帝榮耀自己,也榮耀他的兒子。相信使我們經歷上帝;而不信,卻彷彿限制了上帝,束縛了他的手。
**約翰福音 11:41**
墳墓旁的僕人或朋友,將石頭從洞口移開,拉撒路的屍體就躺在裡面。基督在感謝父之前,據說曾舉目望天;這是人們向神禱告時常用的姿勢(詩篇 121:1,詩篇 123:1),表明他們相信天是神的寶座:儘管祂充滿天地,但天是祂的宮廷,祂在那裡最榮耀地顯現自己,而地不過是祂的腳凳。我們在此沒有讀到基督之前說過什麼,但祂在此感謝父已經聽了祂。其意即:「祢已經願意,或樂意賜予我所求的。」很難確定基督在此之前,是否曾為此向父禱告,說出一些可聽見的話,而福音書作者未能或未曾記錄下來;或者祂只是在靈裡歎息,如前所述,這些歎息不僅表達了祂對拉撒路之死的悲傷,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對馬利亞和馬大苦難的同情,也表達了祂向父的渴望,願拉撒路能再次恢復生命;祂第二次的歎息(約翰福音 11:38)就是這種性質:神明白聖徒的這些歎息,知道聖靈的心意,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正如使徒在羅馬書 8:27 教導我們的);更何況父與子在性情、本質和旨意上合一,祂更明白子的歎息。在這些情況下,無法確定任何事,更不能由此推斷我們禱告時無需使用任何言語;因為雖然我們使用言語對於神知道我們需要什麼、想要什麼並非絕對必要(因為那鑒察人心的,知道我們需要什麼,想要什麼,馬太福音 6:8);但我們使用言語是為了順服神的命令(何西阿書 14:2,路加福音 11:2)。神聽基督與聽我們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基督與父有同一本質、同一性情和旨意。
**約翰福音 11:42**
「我知道祢總是願意我所願的;我所願的,無非是祢所願的,並且祢差我到世上來做的事;因此,在這些事上,祢不可能不隨時樂意賜予我所求的;不,我甚至無需祈求。我只是為了這些站在旁邊的人的緣故感謝祢;他們相信祢是真神,擁有全能;但他們還不相信我是祢的兒子,是祢差到世上來的,並且我所做的工作是在祢裡面並從祢而來的。」我們讀到基督行了許多神蹟,事先並未向父禱告(馬太福音 8:3,9:6;馬可福音 5:41,9:25;路加福音 7:14),只用了權柄的話語;祂在此也無需使用任何話語,只是為了進一步使百姓確信祂是神所差來的,是他們所承認的神:祂在眾人面前禱告並感謝神。
**約翰福音 11:43**
當祂在靈裡歎息,並可聽見地感謝父聽了祂的禱告,並證明祂這樣做,並非因為祂曾懷疑父是否願意祂所願的,而是為了讓百姓注意到祂在神面前的恩寵和權能,以及祂是神所差來的;祂就大聲呼喊;不是低聲細語,也不是像巫師那樣竊竊私語、喃喃自語(以賽亞書 8:19),而是大聲說話,好讓所有人都聽見並明白,所做的一切是藉著祂大能的話語完成的。祂呼喚拉撒路的名字,吩咐他出來;使拉撒路復活的不是這些話語,而是基督大能、使人活過來的能力,這能力伴隨著這些話語。
**約翰福音 11:44**
他們為死者穿戴的方式,因各國習俗而異;從這段經文我們得知,猶太人會用一塊布包住死者的頭,並用一些布纏繞他們的手腳。他們會用細麻布和香料將整個身體包裹起來(約翰福音 19:40);這就是(如經文所說)他們埋葬的方式。因此,使徒行傳 5:6 記載,少年人將亞拿尼亞包裹起來,抬出去埋葬了。這正是此處「手腳都纏著布」所指的意思:這裡有第二個神蹟,一個被如此包裹和捆綁的人竟然能夠移動並走出來。基督吩咐:「解開他,讓他走」,以證明他確實恢復了生命,並且神蹟已完全成就。關於這個神蹟,有兩個奇特的問題被提出:1. 拉撒路復活是否僅憑基督的神性能力,還是藉著基督的位格完成的;以至於人性,因與神性位格聯合,也參與其中;神性將其使死人復活的屬性傳達給人性?基督的位格使拉撒路復活,並且行這事者是真神也是真人,這是無庸置疑的。但神性的屬性如此傳達給人性,以至於人性也參與了這個果效,這被許多偉大的神學家合理地否認和質疑:但這個問題對我們而言,知道與否並無太大益處。2. 拉撒路的靈魂在這四天與身體分離期間在哪裡?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這一點,過於嚴格地探究則顯得過於好奇。雖然我們從財主和拉撒路的寓言中得知,已故聖徒的靈魂通常會立即進入天堂,或亞伯拉罕的懷裡;但在這些情況下,如果神的旨意是讓已故者的靈魂在短時間內再次回到他們的身體,那麼有什麼能阻止他們藉著神的能力被天使看守,直到他們恢復的時候呢?
**約翰福音 11:45**
即那些來探望馬大和馬利亞哀傷的人;他們來到馬利亞那裡,與她一同前往墳墓迎接基督,在那裡遇見祂,看見了所有與這個神蹟相關的經過,就真正相信祂是彌賽亞(約翰福音 12:11, 18)。或者,這可以更廣泛地理解為一種預備性的信心,為真正的、使人得救的信心作預備;因為神蹟有雙重用途。1. 預備人相信,使他們願意傾聽那位神賜予如此大能的人;因此,看見神蹟之後,他們更適合聽道,也更傾向於相信。2. 堅固信徒的信心,使他們因看見所聽的教義藉著如此奇妙的作為得到證實,而更加堅定地相信。
**約翰福音 11:46**
這些猶太人擁有與其他人相同的相信方式;他們聽過基督說的同樣的話,他們看過基督行的同樣的神蹟。為什麼其他猶太人會相信呢?這些人非但沒有相信,反而跑去法利賽人那裡控告祂。除了神的恩惠的自由,祂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之外,還能對此作出什麼解釋呢?儘管這些猶太人先前的邪惡可能是神沒有將恩惠賜給他們,卻賜給其他人的原因。
**約翰福音 11:47**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是猶太人那個被稱為公會(Sanhedrin)的大議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很可能)就是他們召集的議會;因為在約翰福音 11:49,我們讀到大祭司該亞法,即該法庭的常任主席,也在他們中間。基督所行的神蹟是困擾他們的事,他們反省自己為何如此長時間地縱容祂:他們本應利用(即祂所行的神蹟)來產生或增強他們的信心,卻將其提及並誤用以致自取滅亡。
**約翰福音 11:48**
他們害怕,如果他們再繼續容許基督行神蹟,祂將會有許多追隨者,這些人會因祂的神蹟而承認祂是彌賽亞,而這將導致的結果是,他們將被羅馬人(他們已經受其統治)徹底剝奪他們所享有的那一點點自由。他們說,羅馬人會來(即帶著軍隊)摧毀他們的聖殿,他們稱之為「他們的地方」,他們最著名的地方,他們在那裡聚集敬拜神,並以此作為神在他們中間同在的標誌而引以為傲;是的,甚至摧毀他們的民族;即悲慘地摧毀他們的民族,使其徹底毀滅。他們是否真的這樣想,或者只是以此作為加速基督死亡的論據,對我們而言並不重要。這是有根據的,猶太人是一個在任何情況下都非常容易叛亂的民族,每當他們能找到任何領袖給予他們支持和引導時,他們就會起來捍衛自己的自由。他們也普遍期待彌賽亞的到來,那時權杖將離開猶大(正如現在的情況),並且但以理書 9:24 中提到的七十個七年也將屆滿,而現在已經應驗;因此,大約在這個時候,人們普遍期待彌賽亞;顯然他們對彌賽亞也有錯誤的觀念,普遍期待的彌賽亞不是神的兒子取了人性,為他們的救贖而死,然後從死裡復活,升入天堂;而是一位世俗的君王,他將征服他們所有的敵人,將他們從所有的被擄和奴役中解救出來,並恢復他們古老的自由。他們的這種期待羅馬總督們非常清楚(正如希律王在馬太福音 2:4 中對智者的提問所顯示的),他們因此對猶太人非常警惕,這導致了希律王在伯利恆及其周圍殺害嬰孩的血腥行為。因此,猶太人的統治者(根據他們對彌賽亞的觀念)可能會合理地認為,如果耶穌被視為彌賽亞,並且祂繼續藉著這些神蹟證實自己的身份,以至於人們普遍追隨祂,羅馬人就會合理地認為他們有叛亂的意圖,因此會來攻擊他們,摧毀他們的聖殿,並徹底毀滅他們的民族。但是他們將如何避免這種情況呢?他們所達成的一致意見,我們將在約翰福音 11:53 中看到,他們商議要殺死祂。他們是如何被引導到那個致命的計謀的,我們將會聽到。
**約翰福音 11:49**
根據神聖律法,大祭司只能有一位,且必須是亞倫家族的長子;他也不是任期一年,而是終身任職,摩西五經中有大量經文證明這一點:但當時猶太教會的一切都已混亂不堪;他們受羅馬人的權力統治;所有職位,特別是大祭司的職位,都在他們中間被買賣。有人說他們有兩位大祭司,另有人說只有一位,只是他有一位助手,也稱為大祭司,分享榮譽。希律王之後,亞倫家族或哈斯蒙尼家族不再受重視,羅馬人隨意任命大祭司;正如約瑟夫(Josephus)告訴我們,猶太人從亞倫到所羅門時期,即六百一十二年間,只有十三位大祭司;之後四百六十年,直到巴比倫被擄,也不超過十八位;從那時到安提阿哥時期,即四百一十四年間,也不超過十五位;但在希律王開始統治到耶路撒冷被毀之間,卻有二十八位;其中該亞法就是一位,而且肯定是主要的一位(如果當時有兩位的話),因此也是他們大議會的主席,所有人都聽從他,他的話對其他人影響很大。他指責議會的其他人愚蠢,沒有考慮到什麼是合適的。
**約翰福音 11:50**
從未有人說過如此邪惡的話:他毫不顧慮他們的職責是什麼,也不顧慮他們做什麼是合法的;他們是否可以以任何藉口流無辜人的血,更何況是流一個一生只行善事的人的血;他只像一個可憐的政客,除了百姓的安全之外什麼都不關心,他說的不是「這是合法的」,而是「我們最好讓一個人死,無論他多麼善良、多麼無辜、多麼公義,為百姓而死」,即為了拯救整個民族免於毀滅。
**約翰福音 11:51**
就這句話是預言而言,他並非出於自己說的:若按該亞法說這話的本意來理解,這些話很可能出自一個如此卑劣的口,從一個邪惡敗壞的心中滿溢而出;「寧可一人滅亡,不可整體滅亡」(Melius pereat unus quam unitas),意即寧可一個人死,無論他多麼善良、公義、無辜,也不願因他而使一個民族遭受災禍。這與當時這樣一位大祭司的信仰是相當吻合的。但在此(這句話有雙重含義),該亞法卻說出了一個偉大的真理,即這一年將有一人為百姓而死;意即彌賽亞將被剪除,卻不是為自己(正如但以理書 9:26 所載);這並非出於他自己,正如巴蘭的驢子說話並非出於驢子本身一樣。預言的靈有時會降在惡人身上;神曾向法老和尼布甲尼撒(他們都是異教徒)啟示祂將要做的事。也曾有一段時間,掃羅(雖然是被神棄絕的人)也曾說預言;猶大最惡劣的君王也曾使用烏陵和土明。同樣在此,該亞法雖然是個卑鄙邪惡的人,卻在此受神影響而說預言,發出神諭。而「那一年作大祭司」這句話並非多餘;因為神聖潔的本性有時會藉著最惡劣之人的口來宣告祂的旨意,這與神的智慧是相符的,祂會使用主要人物,因為他們的話語最可能受到重視,從而對百姓產生影響。天主教徒會由此推斷教皇的無誤性,因為他是大祭司:但他們必須證明:1. 教皇的職位在神的話語中是否有任何根據。2. 這是一種賜給特定祭司在特定時間的恩賜;因為猶太人的大祭司通常是會犯錯的;例如亞倫製造金牛犢,以及烏利亞按照大馬士革的樣式建造祭壇(列王紀下 16:10, 11)。「作大祭司」這句話並非作為該亞法說預言的原因,儘管這是神樂意選擇他的口,並超越他自己的思想和意圖來掌控它,以實現祂在此啟示中的目的的好理由。他並非有意說預言,並非旨在如此,而只是在實質上:他話語的內容確實是神聖的啟示,儘管他的意圖和目的只適合一個卑鄙、屬肉體的政客。神使他在所說的話中成為先知,儘管他並非如此意圖。
**約翰福音 11:52**
「不只為那一個民族」,不只為猶太人。該亞法話語中使用的詞是「laov」(人民)和「eynov」(民族),這些詞不僅指猶太人,也指其他民族:因為基督要將神所有的選民聚集在一個身體裡,他們在此被稱為神的兒女,因為他們將藉著道的不朽種子而重生,並從水和聖靈而生),那些目前散居在全地的人:基督要將天上地下的一切都聚集在一個身體裡(以弗所書 1:10)。福音書作者將該亞法的預言的意義擴展到外邦人以及猶太人,正如約翰一書 2:2 所宣告的基督之死的廣度。
**約翰福音 11:53**
他們之前也曾這樣商議過;但現在他們比以前更加專注,因為他們找到了一個更正當的藉口,即防止煽動和叛亂;並且從他們的大祭司那裡得知,一個人死比整個民族被毀滅更為方便。大祭司滿足了他們的良心;現在他們盡一切可能加快執行他們惡毒的計劃。
**約翰福音 11:54**
因此,耶穌不再公開在猶太人中行走;因為祂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要在那個節期被殺,並終結那個預表,所以祂會為那個即將到來的時刻保留自己。一個名叫以法蓮的城:這個以法蓮(Ephren 或 Ephraim)是什麼,解經家們徒勞地忙於探究;它是一個不知名的城市,靠近曠野;有人認為它在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另有人認為它在以法蓮支派的地業中,並因其所在支派而得名。聖經從未提及它;而且不能指望,在猶太人經歷了如此多的政權變革之後,地名不會改變,以至於我們對許多地名感到困惑:無論它在哪裡,經文說基督和祂的門徒在那裡隱居了一段時間。
**約翰福音 11:55**
基督的最後一個逾越節,即祂公開事奉後的第四個逾越節,臨近了。經文沒有說所有人都去潔淨自己,而是說許多人去了。在吃逾越節之前,並沒有要求普遍的律法潔淨;但有幾種律法上的不潔,以及潔淨這些不潔所必需的潔淨禮儀;現在那些有特殊潔淨禮儀要進行的人,會比其他人先去,以便他們有時間完成律法對他們的要求。
**約翰福音 11:56**
我發現好的解經家將這節經文解釋為基督的朋友們,他們習慣在這些節期與基督相遇,並看見祂行了一些神蹟,出於好意尋找祂,並互相詢問是否知道祂是否打算參加節期:然而,這也可以理解為祂的敵人,儘管這似乎有些過早,因為是在六七天之前。
**約翰福音 11:57**
因為他們的大議會已經發出命令,如果他們能以任何方式得知救主在哪裡,就要發現並逮捕祂。這是為了執行我們之前在約翰福音 11:53 中讀到的那個邪惡的計謀:他們在那裡議定;現在他們無法安息,直到他們實現他們血腥的陰謀,為此我們很快就會發現神給了他們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