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於是又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13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15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16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17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18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19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裏?」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20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2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22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
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24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25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27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着父說的。
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着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着父所教訓我的。
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30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35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
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37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
38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
39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0我將在上帝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1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
42耶穌說:「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上帝,也是從上帝而來,並不是由着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43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45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
47出於上帝的,必聽上帝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
48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着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49耶穌說:「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5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52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53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
54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上帝。
55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57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59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
# 約翰福音 第八章
約翰福音 8:1-11 基督釋放了行淫時被抓的婦人,沒有定她的罪。
約翰福音 8:12-30 他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並駁斥法利賽人對他教義的質疑。
約翰福音 8:31-32 他應許那些信他的猶太人,藉著認識真理得自由。
約翰福音 8:33-47 他駁斥他們自誇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和上帝的兒女的虛妄。
約翰福音 8:48-58 他回應他們的辱罵,顯明自己的權柄和尊嚴。
約翰福音 8:59 他藉著神蹟從他們企圖用石頭打死他的手中脫身。
耶路撒冷附近不到兩英里處有一座山,我們的救主在耶路撒冷時,常到那裡獨處和禱告(馬太福音 24:3;26:30;路加福音 21:37;22:39)。
約翰福音 8:2 因此,在我們主最後一次逾越節時,路加記載(路加福音 21:38),眾百姓清早都到聖殿裡來聽他講道。我們的救主清早進聖殿教導,以及百姓如此殷勤地清早來聽他講道,都應當警惕我們在聖工上的怠惰。眾多百姓來到他那裡;因為「所有」這個普遍詞在許多經文中都必須這樣解釋。他按照猶太教師的習慣,坐下來教導他們。關於他們教師在教導時坐下的這個習慣,我們之前已經有機會談論過。
約翰福音 8:3 據說,猶太人中有三種文士。第一種是君王和顯貴的秘書;例如,示瓦是大衛的文士(撒母耳記下 20:25)。第二種是我們所稱的書記員或公證人,他們為百姓製作文書,並參與他們較為私密的交易和契約。這兩種文士似乎都沒有足夠的權柄來執行這項行動;此外,法利賽人與他們一同出現,這表明這些文士是在聖殿和會堂裡解釋律法的,因此也被稱為律法師。他們在我們救主的講論中常與法利賽人一同出現(馬太福音 23:13-15 等)。我們也發現他們常與法利賽人一同策劃和行動,企圖陷害我們的救主:這正是他們當時的意圖。
約翰福音 8:4 他們把一個行淫時被抓的婦人帶到我們的救主面前,讓她站在他面前。
約翰福音 8:5 摩西在律法中(利未記 20:10)吩咐,這樣的犯人應當處死;但我們沒有讀到任何律法吩咐這種死刑。他們的規矩是,當律法沒有為某種罪行規定死刑時,最輕的死刑就是他們的懲罰,他們認為是勒死。但他們通常將摩西的名字歸於他們對律法的傳統補充;既然律法吩咐這樣的犯人應當處死,他們就認為自己有權決定死刑的種類,由審慎和國家理由來決定;因此,他們很可能看到這種罪在他們中間變得非常普遍,就規定用石頭打死作為這類犯人的死刑。我們被告知其方式如下:有罪的人要被帶到高處,由作證的人從那裡將他頭朝下扔下去;然後他們向他扔石頭,直到他死亡,如果他沒有被摔死的話;或者如果他已經死了,就用石頭把他蓋住。他們告訴我們的救主,摩西吩咐這樣做,因為他總體上吩咐這樣的人應當處死,而他們的公會已經為這類犯人決定了這種特定的死刑。但他們想知道我們的救主對此有何說法。
約翰福音 8:6 他們的目的是從他的回答中找到一些貌似合理的藉口來控告他,要麼使他在百姓中失去信譽,要麼使他招致上級權力的不悅。如果他指示將她送交羅馬總督懲罰,羅馬總督負責處理死刑案件,百姓就會憤怒不已;因為他們認為羅馬人侵犯了以色列人應有的政府權利。如果他建議他們用自己的權力將她處死,他們就會控告他煽動叛亂,是羅馬權威的敵人。如果他釋放她,認為她不該死,他們就會向公會控告他,說他違反摩西律法,袒護放蕩,是社會的敵人,應當受到普遍憎恨。這個惡毒的計謀,如此巧妙地策劃,我們的救主輕易地識破並挫敗了;而他們原以為他需要極其專注的思考才能擺脫這個陷阱。他似乎根本沒有理會他們說什麼,而是彎下腰,在地上寫字:他寫了什麼,或者他如何在聖殿的石板地上寫字,這些都是非常無聊的問題;第一個問題不可能解決,第二個問題不相關;因為經文並沒有說他在地上留下了任何印記,儘管它說他在地上寫字。這顯然只是一個轉移注意力的動作,我們的救主藉此表明他沒有理會他們。
約翰福音 8:7 他們不肯放過我們的救主,不斷催促他回答。他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上帝的律法在申命記 17:7 記載:「證人的手要先加在他身上,然後眾民的手也加在他身上,將他處死。」按理說,那些熱心懲罰他人的人,自己不應當犯同樣的罪,也不應當犯更大的罪。我們救主這句話,我們不可理解為上帝的旨意是,那些身為官長,受命執行主對犯人懲罰的人,自己必須完全沒有罪,否則就沒有公義可言。懲罰是上帝的,不是他們的;他們執行的是上帝的律法。他只是藉此提醒他們,在公正追究他人責任的人身上應當有的憐憫,使他們能以憐憫和溫柔,以及律法所允許的適度來執行審判,考慮到他們自己也並非無罪,而是因其他罪行同樣受上帝公義的審判,就像那些上帝允許他們陷入人類法官可懲罰之罪的貧苦之人一樣。
約翰福音 8:8 我們的救主說完這話,就恢復了他原來的姿勢和動作(這件事與他無關,他並非被差到世上作世俗的審判官),完全不理會他們。
約翰福音 8:9 那是一個生活和道德,以及教義和敬拜都極其敗壞的時代;正如其他生活上的惡行在他們中間非常普遍和常見,通姦也很可能如此,而且他們的統治者和教師也並非沒有重大的罪過。現在,請看當上帝使良心發揮作用時,良心的力量;這些控告者的良心對他們來說如同千百個證人;他們被良心責備和定罪,無法承受良心的反省,也無法回答我們的救主所說的話:他們一個接一個地離開了;或許特別指出他們從年長的開始,是因為他們中年長者的良心更深地責備他們犯了更多更大的罪。耶穌並非完全獨自一人,因為接下來的經文告訴我們,那婦人仍然站在中間;毫無疑問,他的使徒們也在那裡,因為他們一直跟隨他;毫無疑問,還有許多其他人也在那裡:但其意思是,他藉此擺脫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陪伴,他們因羞愧而離開,因為他們的良心定他們的罪,告訴他們,無論這個婦人如何,他們都不是合適的控告者。
約翰福音 8:10 前一節的結尾告訴我們,雖然文士和法利賽人都走了,但那婦人仍留在中間,等候基督的判決。基督很清楚文士和法利賽人,這可憐婦人的控告者都走了;但他仍然謹慎行事,呼喚她的控告者,問是否沒有人定她的罪?藉此暗示,反對通姦的律法是公正的律法;如果罪行被證明屬實,她就該死;但她必須先被定罪。他問她,是否被定罪了?因為如果她被定罪了,他就無話可說了。
約翰福音 8:11 她告訴他,沒有人定她的罪。他回答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他沒有宣告她無罪,因為他不能廢除上帝的律法;他也沒有定她的罪:他既不是此案的證人,也不是世俗的審判官,這類審判不屬於他;他只是以人的中保和救主的身份對她說話。「去吧,我釋放你,因為我目前的身分不是審判官,無法審理此案並作出判決。不要再犯罪了;無論你在人的審判中如何,如果你繼續犯罪,你都有理由懼怕上帝更大的審判。」他沒有說「不要再犯姦淫」,而是說「不要再犯罪」。任何部分的悔改或對某個特定罪的憂傷,對於一個希望從上帝那裡得到憐憫的悔改者來說,都是不夠的;而是要離棄一切的罪,無論是什麼種類的罪。
約翰福音 8:12 「我是世界的光」;這是施洗約翰之前對基督所說的(約翰福音 1:4-5),也是基督後來對自己所說的(約翰福音 9:5)。先知預言他將成為外邦人的光,上帝的救恩直到地極(以賽亞書 46:6)。年老的西面也說他將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以色列民的榮耀(路加福音 2:32)。光本身是榮耀的,並能將自己傳遞給他人以引導他們。因此,基督最恰當地被比作光,並以這種概念來談論他;既因他內在的榮耀,也因他將自己傳遞給受造物;後者似乎是這裡主要的意思:因為他說,凡跟從他的,相信他的教義,順從他的誡命,按照他的指引和榜樣生活的人,就不會迷失方向,也不會停留在罪惡、無知和屬靈死亡的黑暗中;而是會擁有帶來生命的光,這光足以引導人在一切屬靈生活中,並最終將他帶入永生。
約翰福音 8:13 律法有一條眾所周知的規矩,就是任何人都不能憑自己的見證而受人相信:這就是他們對我們救主的質疑,儘管他為自己說了許多大事,但在他自己的案件中,他是不應當被相信的。
約翰福音 8:14 我們的救主在約翰福音 5:31 所說的「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與他在此處的斷言「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之間,似乎存在一個難以調和的矛盾:但解決之道很清楚,只要考慮到他在前一章是就他單獨的見證而言,對他們來說,這見證不足以證明他神聖的呼召,因為他們的律法要求雙重見證才能確認事情;但在此處,他是就見證本身的真實性而言。因為我知道我從何而來,往何而去;即是說,我知道我從誰那裡領受了我的使命(雖然對世人是隱秘的),就是從父那裡:而且,在完成我為他的榮耀而來的使命之後,我將回到天上,並與他在創世以前所擁有的榮耀一同得榮耀(約翰福音 17:5)。所提出的理由暗示他是上帝的兒子;以及他父完全認可他的職分,並他在履行職分上的忠誠;以及父與他一同作證:因此他的見證是真實可靠的。但他們不相信他從天上來的使命,也不相信他將升到那裡,因此也不重視他的見證。
約翰福音 8:15 你們按照我外在的顯現來判斷我;或者,按照你們自己的情慾和敗壞的感情來判斷我。我不會那樣判斷任何人;或者,我不會獨自判斷任何人,正如下一節所說的。
約翰福音 8:16 我的見證不應被視為我為自己所作的單一見證;雖然我確實判斷,但我的判斷是真實的;因為我的任何行為都不是單一的行為:我與我的父原為一;我所做的,差我到世上作他使者的父也做。因此,如果上帝的判斷是真實的,這是你們都承認、接受和認可的;那麼我的判斷也是真實的,因為它不僅是我的,也是你們所承認、接受和敬拜的上帝的判斷,是那位差我到世上來的上帝的判斷。
約翰福音 8:17 經上記著(申命記 17:6;19:15),上帝藉著他的神聖律法如此規定,凡事都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才得以成立。
約翰福音 8:18 我們的救主說:「我有兩個見證人;我是一個,我為自己作見證;我的父是另一個,因為他為我作見證。」我們的救主的論證似乎薄弱,除非我們將他視為超乎常人,並非僅僅是人,因為神人二性在他位格中的位格聯合。我們的救主在此處也不應被理解為在神性上將自己與父區分開來,因為就神性而言,他與父原為一;而是在他的職分上,他是被差遣的,而父是差遣他的。事實上,在整個論述中,他似乎都在適應百姓對他的理解。
約翰福音 8:19 你說了許多關於你父的事,他在哪裡?我們只知道你的父是木匠約瑟;我們不認為他在這件事上是可信的見證人,以至於可以接受他在這樣的事情上的見證。基督告訴他們,他們不認識父的原因是他們不認識、不承認、不接受、不相信他;因為如果他們接受並相信他,他們就不會如此困惑於知道他的父在哪裡,或者他是誰。永恆的父只能在子裡面,藉著子,並透過子才能被認識。
約翰福音 8:20 庫房是聖殿中的一個公共場所;關於這一點,請參閱浦爾對馬太福音 27:6、馬可福音 12:41、馬可福音 12:43 和路加福音 21:1 的注釋。基督有時在聖殿的一個部分教導,有時在另一個部分:但沒有人能抓住他,考慮到在節期開始時對他的搜捕,以及他們派人去抓他,正如我們在約翰福音 7:32 所讀到的,以及他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冒犯,正如我們在本章開頭所讀到的,這都是非常奇妙的;除了這裡給出的原因之外,無法對此作出任何解釋,即他的時候還沒有到;這也是我們之前在同樣情況下聽到的原因(約翰福音 7:30)。在上帝在他智慧和永恆的意念中所定的時候來到之前,人將無法對基督或任何屬於他的人做任何事。
約翰福音 8:21 這裡所說的大部分內容,我們的救主之前已經說過(約翰福音 7:34;請參閱那裡的解釋);只是這裡,代替「你們將找不到我」的是「你們將死在你們的罪中」;這個詞組我們在以西結書 3:18-19 中會找到,它無疑是指在你們的罪孽中,罪孽沒有從你們身上除去;這既是耶路撒冷毀滅中的永死威脅,也是暫時的死亡威脅:那些這樣做的人,不能進入基督所在的天堂。
約翰福音 8:22 之前他們猜測他會去外邦人中分散的猶太人那裡(約翰福音 7:35)。現在他們幻想他會自殺;否則就是嘲諷。
約翰福音 8:23 你們不僅是屬地的出身,是地上的受造物,不像我一樣從天上降下;而且你們的靈性也是屬地的原則;你們不喜愛任何崇高和屬靈的事物,因此你們不明白我。我告訴你們,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我的源頭不來自它,我也不是要在它裡面結束我的存在。我會死,但我會從死裡復活,升到天上,你們不能到那裡。我們的救主仍然堅稱他的神性;他所說的一切重點都在於此;他們對此的不信是他們所有爭論和錯誤的原因。他已經在他們眼前所行的事上給了他們最大的證據,這些事不僅超越了自然的力量,而且是上帝從未授權或使任何受造物能夠做到的;然而他們,由於缺乏超自然的恩惠,不相信他。他們是無可推諙的,因為那恩惠是因他們故意的敗壞和邪惡而被拒絕的,而他們本可以藉著使用那沒有被拒絕的普遍恩惠來避免這些。
約翰福音 8:24 希臘文原文只有「你們若不信我是」。有些人將此歸於基督的神性(「我是」是上帝的名字,出埃及記 3:14);但另一些人則認為基督在此處是論及自己是彌賽亞和中保,因此是人們信心的對象;並且除了他之外別無救恩:後者確實包含了前者;因為倚靠人,以肉體為膀臂的,是可咒詛的(耶利米書 17:5)。經文清楚地表明,那些在福音啟示之下不接受和不相信基督為中保的人,不可能得救。
約翰福音 8:25 哪一個好基督徒讀到一群惡人如此對待他們的主和夫子,對他說:「你是誰?」而不學會輕視罪人的輕蔑和責罵呢?如果世人不認識他,不認識我們,那也不足為奇。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按希臘文原文來看,極其困難;逐字翻譯是:「起初,因為我也對你們說話。」有些人認為我們的救主稱自己為「起初」。另一些人認為這個名詞在此處用作副詞:這在聖經中有許多例子,儘管沒有關於這個名詞的。但我將把那些希望了解批評大全(Synopsis Criticorum)中關於這節經文的評論的人,留給浦爾先生所收集的資料,而只將其視為我們的譯者所理解的;以這種形式,它似乎是對他們的輕蔑,彷彿他說:「我已經多次,甚至從一開始,就告訴你們我是誰了;關於這一點,我不能再對你們說什麼了。我就是我起初告訴你們的那一位,沒有改變。」
約翰福音 8:26 這裡的「判斷」並非指司法上的定罪;而是指責備和控告,這是判斷的一部分。你們控告和責備我;我也有許多事情可以控告和定你們的罪;但無論我說什麼,你們都不會相信我。但你們逃不過我父的審判,他是真實的,他會審判你們。我對人所說的,無非是他要我向他們宣告的旨意。
約翰福音 8:27 據說,猶太人習慣以卓越的方式稱呼上帝為「父」:他們明白他對他們說的是他的父;但他們不願明白當他說「他的父」或「父」時,他指的是萬有的父上帝;他們的思想被蒙蔽,以致不能看見,他們的心剛硬,以致不能明白。
約翰福音 8:28 你們的不幸是,當我活著,向你們傳福音,邀請你們悔改,並相信我就是真正的彌賽亞時,你們不願相信我確實是誰;但你們將把我舉起來釘在十字架上(因為「舉起來」是指這個意思,如約翰福音 3:14;12:32),當那時候來到,你們就必知道我是世界的光,如約翰福音 8:12 所說;因為在那之後,福音開始傳遍萬國:或者,你們將知道我是真正的彌賽亞,是父差到世上來的。你們中的一些人那時將藉著伴隨我死亡和復活的那些神蹟奇事而知道,這將是你們的羞恥和困惑:你們中的另一些人將知道,這將是你們永遠的喜樂和救恩;那時你們將相信我,而現在你們卻不願承認;並且知道我所做的,只是奉我父的命令而做,並非出於我自己;我所教導的,也是奉我父的命令而教導的。
約翰福音 8:29 我有上帝與我同在,因為我是中保;父差我到世上來行他的旨意,並沒有撇下我獨自一人,沒有他的同在;因為我行他的旨意;我沒有與父分離的意圖,而是常常做那些討他喜悅的事。從中,所有忠心的傳道人和基督徒都可以學習如何確信上帝與他們同在,他們只有在說話和行事討他喜悅時,才能確信上帝與他們同在。
約翰福音 8:30 這裡的「信他」不應嚴格理解為得救的信心;而應理解為對得救信心的一些預備:他們開始相信他是真正的彌賽亞,並對他有了比以前更尊重的想法:這就是全部,從接下來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出;在新約中,「相信」常常只表示對福音中關於基督的一些命題給予輕微的認同。
約翰福音 8:31 按照前面所解釋的意義,「信他」。我們的救主很清楚他們的心,以及他們如何相信,他們是怎樣的門徒,即只是名義上的:那些跟隨基督聽他講道的人,有門徒之名;但那些使他的教義成為他們生活準則的人,才是他真正的門徒。因此,他告訴他們,僅僅對他說「主啊,主啊」,並對福音中一些真理命題給予輕微的認同,並不能使他們成為真正和實際的門徒,除非他們持守並繼續遵行他所教導的話語。
約翰福音 8:32 你們就必認識真理;也就是說,你們將更充分、更清楚地認識真理;這裡的真理可以指基督,他稱自己為「道路、真理、生命」;也可以指基督所啟示的那些真理命題。在一個靈魂相信之前,必須對真理有所認識;因為使徒說:「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但更充分、更清楚地認識真理是那些努力追求真理並與上帝親近的人逐漸獲得的。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從約翰福音 8:36 看來,他所說的真理是指他自己;在那裡他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事實上,雖然對真理命題的認識使人從無知和某些私慾的捆綁中獲得一些自由,但唯有對基督的救贖性認識才能使人從律法、律法的嚴厲、咒詛和恐懼中,以及從罪惡和敗壞的轄制中獲得完全的自由。
約翰福音 8:33 肉體的心靈是何等肉體地理解屬靈的奧秘啊!尼哥底母聽到「重生」,就粗俗地夢想著進入母腹再次出生。撒馬利亞婦人聽到「活水」,就夢想著那水能滿足她的口渴,使她再也不用來井邊打水。這裡的猶太人聽到「得自由」,就夢想著從人類的奴役和束縛中得自由。對於我們的救主所說的,如果他們認識真理,真理就會使他們得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即使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就是猶太人,猶太人難道沒有先後作過埃及法老王的奴僕,然後又作過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的奴僕嗎?他們現在正作羅馬人的奴僕。他們要麼是指他們自己個人,雖然他們是納貢的,但他們不是奴隸;要麼是指他們的權利,他們有自由的權利,儘管他們在外部受制於征服者。這使他們生氣,因為基督竟然說他們要得自由;因為那些自由的人,就沒有必要得自由。猶太人是一個非常珍視自由的民族,他們非常以自己擁有自由的權利為榮。
約翰福音 8:34 我們的救主在此糾正他們的錯誤,讓他們知道,他所說的不是肉體的奴役,而是屬靈的奴役;不是人的身體從仇敵權勢下的自由,而是人的靈魂從情慾和敗壞的奴役和轄制中的自由。他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這裡所指的「犯罪」或「行罪」,不應理解為單一的罪行,因為從這個意義上說,誰活著不犯罪呢?(義人一天七次犯罪);這樣所有人都會被視為罪的奴僕;而是指放縱地、習慣性地生活在罪惡中,並實行嚴重的罪;從這個意義上說,「作惡的人」應當這樣理解(馬太福音 7:23);以及這句話本身(約翰一書 3:4)。事實上,連異教徒也能看出,沒有比作情慾和私慾的奴僕更大的奴役了:人是敗壞的奴僕(彼得後書 2:19);在罪的轄制之下(羅馬書 6:20)。
約翰福音 8:35 罪的奴僕不能永遠住在教會(就是上帝的家)裡。就像奴隸和僕人一樣;他們不是家庭中固定的成員;他們可能會被趕出去,可能會被賣給別人;他們在家庭中居住,是根據他們在家庭中的行為而定:所以你們,正如你們所誇耀和榮耀的,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現在是上帝教會中的僕人;然而,如果你們繼續作罪的奴僕,你們就不能永遠住在上帝的家裡;如果你們沒有被趕出戰鬥中的教會,你們就必被趕出得勝的教會;也就是說,你們永遠不能到那裡。但兒子;有些人認為他說的是他自己,他是上帝的永恆之子,他永遠長存;但我寧願認為他說的是藉著收養而成為兒子的人(約翰福音 1:12;羅馬書 8:15-16)。因此,這段經文向我們展示了名義上的信徒和真正信徒之間的顯著區別:前者只是上帝家中的僕人,沒有繼承權;雖然他在家中,卻享有某些普通陌生人無權享有的特權:後者是兒子,有繼承權,因此永遠不會被趕出家門,而是永遠住在其中。
約翰福音 8:36 如果這節經文中的「兒子」與前一節經文中的「兒子」是同一個詞,那麼兩者都必須理解為基督:因為最確定的是,這裡的「兒子」只能指基督,唯有他才能使靈魂從律法、罪、死亡、地獄等的奴役中得自由。現在,我們的救主說,這才是真正的自由。唉!你們所誇耀和榮耀的自由是什麼呢?即使你們完全實際擁有它,它也不是你們內在人的自由;許多人在這個意義上是自由的,卻有卑賤、奴役、奴隸般的心靈,是敗壞和情慾的奴僕。唯有我賜給靈魂的自由,才是真正完美的自由,也唯有它配得上這個名字。
約翰福音 8:37 按肉體說,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這我知道;但這對你們有什麼益處呢?同時你們卻對我懷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並企圖謀殺我,我不僅是無辜的人,更是生命的主,來拯救世界?這一切的根源就是你們的不信:如果你們接受並相信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你們就會有不同的行為;但儘管我的話語的聲音穿透你們的耳朵,你們也稍微接受了一點,但它並沒有進入你們的心,在你們裡面沒有立足之地;你們不相信它,你們不受它的影響,它沒有像它應有的那樣住在你們裡面,以致你們沒有轉變為它的樣式和順服。人可以是上帝教會的信徒和成員,然而上帝的話語在他們裡面卻沒有根基,也沒有找到真正的立足之地;因此他們的境況可能非常悲慘。
約翰福音 8:38 我的父是上帝;我向你們宣告他的心意和旨意;不是不確定的事,而是我與他所見的,也就是我確實知道是他的旨意。你們藉著你們的行為宣告誰是你們的父;正如我遵行我父的旨意,做他教導我做的事,你們也做那魔鬼(就是你們的父,約翰福音 8:44)催促你們做的事。
約翰福音 8:39 「亞伯拉罕是我們的父」;這是他們不斷的誇耀,正如馬太福音 3:9 所載;他們誇耀自己的出生特權,亞伯拉罕是整個猶太民族的父;以及他們的教會特權,亞伯拉罕是猶太教會的元首,也是蒙應許的人。但基督藉著提醒他們,亞伯拉罕的血脈流淌在他們血管中,對他們沒有多大意義,只要他們不效法亞伯拉罕的腳蹤。人真正被視為某人的兒女,不是從他們自然血緣上說,而是從他們所效法、所模仿其生活方式的人來說。
約翰福音 8:40 你們的行為表明你們與亞伯拉罕的靈性和性情相去甚遠:我是一個蒙上帝差遣的人,你們承認他是你們的父,我忠實地向你們啟示了上帝的旨意,從未對你們說過任何不真實的話;這就是我所有的罪行,為此你們企圖謀殺我:這不是你們的父亞伯拉罕的行為;所以,雖然你們有亞伯拉罕的血統,但你們裡面卻沒有亞伯拉罕的靈。
約翰福音 8:41 你們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你們模仿那確實是你們父的人;我們的救主(正如我們稍後會聽到更多)指的是魔鬼。他們對此感到憤怒,並告訴他他們不是從淫亂生的,這在我們的英語方言中,就如同說「我們不是私生子」;但在這裡有另一層意思,正如接下來的話所顯示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也就是說,我們承認並敬拜一位上帝,他是我們的父;這使得許多優秀的解經家認為,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不是拜偶像的人;因為在聖經中,拜偶像常常被比作淫亂和姦淫。
**約翰福音 8:42**
這與我們在約翰一書 5:1 所讀到的相符:「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然而,在此我們的救主似乎更著重於祂從上帝而出,被差遣到世上來成就上帝救贖人類的旨意,而非祂藉著永恆的生發從父而出。的確,愛父親的人也會愛孩子,只要孩子像父親,行為也像父親;同樣真實的是,愛差遣使者的人也會愛那執行差遣者使命的使者。
**約翰福音 8:43**
在這整段對話中,顯然基督對猶太人說的是謎語,他們不明白祂話語的含義和意義。現在(我們的救主說),原因在於你們不能聽,意即不能相信我的話。他們能夠也確實用耳朵聽見了,他們聽見了聲音,但他們無法辨識其屬靈的意義和含義。馬太福音 13:11 說,上帝國的奧秘不讓他們知道。原因在於他們任憑自己被偏見、私慾和敗壞的情感蒙蔽,直到上帝將他們交給一種審判性的盲目,以致他們聽見卻不明白,看見卻不領悟。
**約翰福音 8:44**
我們的救主現在清楚地告訴他們,祂在約翰福音 8:38 所提到的「你們的父」是指什麼,即魔鬼。他們雖然不是藉著自然傳承成為魔鬼的兒女,卻是藉著模仿,故意做魔鬼要他們做的事。祂舉了其中兩種私慾為例:1. 謀殺。祂說,魔鬼從世界起初就對人類懷有惡意和圖謀;從那時起(正如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 5:9 告訴我們的),牠就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在這方面,他們是魔鬼真正的兒女,用盡一切想像得到的手段來毀滅上帝為人類救恩而差遣到世上的那一位。在另一方面,他們也是魔鬼真正純正的兒女;魔鬼裡面沒有真理,牠也沒有持守真理。上帝確實創造了天使(後來墮落的),使他們處於正直的狀態,沒有不義;但他們沒有持守自己的本位。同樣,他們既不愛真理,也不持守真理,而是完全虛假和說謊的,無法持守真理。
**約翰福音 8:45**
你們對真理的仇恨如此之深,以至於你們恨我,沒有別的原因,只因為我向你們啟示我父的旨意(這就是真理);沒有什麼比這更能證明對真理的極大仇恨,以及與魔鬼的相似和一致了。一個人對真理的仇恨,沒有比恨那些告訴他們真理的人,並且正是因為他們這樣做而恨他們,更能證明其仇恨的了。
**約翰福音 8:46**
你們中間若有人能證明我對你們說過任何虛假、不符合我父旨意的話,就請證明;但你們誰能指控我這樣的事呢?如果沒有這樣的事,而我所告訴你們的正是真理,是我父關於你們當信和當行的旨意,你們為何不相信我呢?因為每個有理性的靈魂都虧欠真理。
**約翰福音 8:47**
「出於上帝的」;在此,「出於上帝」與「不出於上帝」相對,因此可以理解為既包含揀選,也包含重生。他「聽上帝的話」;他聽從、承認、相信並耐心順服上帝在祂話語中所啟示的旨意。你們雖然用耳朵聽見上帝的話,卻不在心裡接受、擁抱、相信,也不能順服,原因就是你們不是出於上帝,不是蒙祂揀選的,也不是蒙祂救贖性地光照和重生的。因此,這段經文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極好的標記,藉此我們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重生,是否出於上帝。那就是我們相信並順服上帝在祂話語中所啟示的旨意。藉著我們救主的這句話,祂似乎安於上帝對這些頑固不信的猶太人的旨意,儘管祂為光照他們並引導他們認識救贖的真理付出了所有努力。祂的父不喜悅打開他們的眼睛使他們看見,也不喜悅打開他們的心使他們明白。同樣,這也應當滿足所有真正忠心的福音事奉者,當他們看到自己勞苦徒然,耗盡精力卻一無所獲時。當他們盡其所能之後,他們會發現我們救主的這句話是真實的:這工作必須是上帝的,而不是他們的;除了那些出於上帝的人,沒有更多的心會被改變。
**約翰福音 8:48**
撒馬利亞人對猶太人而言,意味著騙子或誘惑者;因為猶太人視撒馬利亞人為可憎的一群人,他們在基利心山上用可怕的迷信敗壞了對上帝的敬拜。「你被鬼附著」;意即你瘋了:參閱浦爾對約翰福音 7:20 的注釋。
**約翰福音 8:49**
「我沒有鬼附著」;意即我沒有被邪靈附身,正如你們褻瀆的那樣;或者(另有譯法),我沒有瘋,我說的是真理和清醒的話(因為據說猶太人持有一種觀點,認為所有精神失常的人都受到邪靈的影響,被鬼附著)。這兩種意義都是真實的,基督沒有鬼附著。祂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榮耀祂的父;這只是他們加諸基督身上的誹謗和羞辱。同時,必須注意的是,上帝的羔羊以何等溫柔的心態承受了這些極不配的羞辱;我們應當學習在類似的試探下也如此行。
**約翰福音 8:50**
基督經常提醒他們,祂所說所做的一切,並非為尋求自己的榮耀和名聲;這既反駁了他們可能對祂提出的質疑,也證明了祂所行之事的真實和誠懇。但祂說,雖然我不尋求自己的榮耀,卻有一位為我的榮耀和尊貴而來;你們必須預期祂會審判並定你們的罪,因為你們對我說了所有那些惡毒的話。
**約翰福音 8:51**
在此經文中,「見死」意指死亡,但其意義顯然與路加福音 2:26 中所取的意義不同,那裡應理解為自然死亡;在此不能如此理解,因為最聖潔的人也必死:身體是死的(意即正在死亡),因為罪的緣故;或者,將因罪而死,羅馬書 8:10。因此,必須理解為永恆的死亡;在此意義上,這命題確實為真:遵守基督話語的聖潔之人將不見死亡,意即將得永生;這不過是我們之前經常遇到的,即對信心和聖潔的永生應許。
**約翰福音 8:52**
「你被鬼附著」:這是我們第三次遇到這些可憐人發出的這種褻瀆性指控,在約翰福音 7:20,本章的約翰福音 8:48,以及這裡。我們在此所見,可能強烈傾向於讓我們相信,他們用這句話並非意指他被魔鬼附身;因為他們在此宣稱,他們所說的話是基於他所說的與常理和證據相悖。亞伯拉罕死了(儘管他是信心的父),先知們也死了;因此,談論任何凡人不會見死,是與日常經驗以及所有曾活過的最聖潔之人的經驗相悖的。因此,對那些理解他所說的是靈魂與身體的自然分離的人來說,這聽起來像是一個精神失常者的話語;這可能就是他們說他被鬼附著時的全部意思,除非他們將其用作一種羞辱和情緒化的詞語;所有這些都無法給出任何合理的解釋。
**約翰福音 8:53**
如果你能使那些遵守你話語的人不死,你也能使自己不朽:亞伯拉罕和先知都無法救自己脫離死亡,他們都死了:你是誰?你把自己當作什麼?順帶一提,這是對我們救主的另一個指控,猶太人對任何將自己置於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或摩西之上的人都毫無耐心。
**約翰福音 8:54**
「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麼」;這與我們救主在約翰福音 5:31 所說的非常相似,而祂在約翰福音 5:14 似乎又與之矛盾;(參閱這兩處的注釋);其意義是,如果我尋求自己的榮耀和尊貴;或者,如果我僭取了實際上不屬於我的東西;或者,如果我獨自榮耀自己,這(從接下來的話來看)似乎是此處這句話的真實意義。我的父是那榮耀我的,祂從天上作見證說我是祂的愛子;祂差遣我到世上來完成祂的工作;藉著許多神蹟奇事:而你們說,這位我的父是你們的上帝。因此,如果你們不相信我和我的見證,你們也應當相信你們所承認是你們上帝的那一位。
**約翰福音 8:56**
你們非常誇耀你們有亞伯拉罕為父。你們這位父親預見了我來到世上,以及我在十字架上受死。他藉著信心的眼睛,在上帝對他所作的應許中看見了,就是「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他藉著以撒被獻為祭的預表看見了,然後在預表中領回了他,希伯來書 11:19。他藉著神聖啟示的光看見了。他看見我道成肉身;看見我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看見我的福音傳遍全世界,藉此地上的萬族都因他的後裔得福。他歡喜快樂,帶著信心的喜樂,這喜樂使靈魂與藉著信心而確定的不在場的對象聯合,希伯來書 11:1。
**約翰福音 8:57**
基督當時不過三十三歲多:他們夢想亞伯拉罕用肉眼看見他,他也用肉眼看見亞伯拉罕,而基督對此隻字未提;那確實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亞伯拉罕在基督道成肉身顯現於世之前已經死了數百年:我們的救主也沒有說他曾見過亞伯拉罕,或者亞伯拉罕曾見過他;而是說他曾見過他的日子,他道成肉身的日子,他的死,這些亞伯拉罕不是用肉眼,而是用信心的眼睛看見的。
**約翰福音 8:58**
另有讀法認為,其意義是基督在亞伯拉罕之前就被立為中保;正如啟示錄 13:8 所說,祂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彼得前書 1:20 亦然。但這樣說,任何蒙揀選的人都可以說他們在亞伯拉罕之前就被揀選了。因此,這無疑應理解為基督神性的永恆存在;這將從其他論證中顯明,也從我們救主在本章前面整個論述的宗旨中顯明,即祂要宣稱祂的神性以及與父同等。
**約翰福音 8:59**
於是他們拿起石頭要打他;正如他們在約翰福音 5:31 所做的一樣。探究他們在聖殿裡哪裡找到石頭是徒勞的;他們可能正在修復聖殿的某一部分,或者聖殿某些鋪石的部分可能鬆動了等等;我們確信他們找到了一些石頭就足夠了。他沒有從那些騷亂的人中間走過,而是先擠進了較為無辜的人群中,然後從他們中間穿過。有人在此提出疑問,他如何能從他們中間穿過?是他使自己的身體隱形了嗎?(路德宗信徒如此認為);還是他使敵人失明,或者使他們眼前的空氣變濃?但這爭論有何必要?假設少數暴民處於狂怒之中,而大部分人是無辜的,那麼一個人辨識出這種混亂,擠進較為無辜的人群中,然後穿過,逃脫敵人的狂怒,對我們來說並非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