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
2當時猶太人的住棚節近了。
3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你離開這裏上猶太去吧,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
4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
5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他。
6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
7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
8你們上去過節吧,我現在不上去過這節,因為我的時候還沒有滿。」
9耶穌說了這話,仍舊住在加利利。
10但他弟兄上去以後,他也上去過節,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
11正在節期,猶太人尋找耶穌,說:「他在哪裏?」
12眾人為他紛紛議論,有的說:「他是好人。」有的說:「不然,他是迷惑眾人的。」
13只是沒有人明明地講論他,因為怕猶太人。
14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裏去教訓人。
15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16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
17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我憑着自己說的。
18人憑着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
19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為甚麼想要殺我呢?」
20眾人回答說:「你是被鬼附着了!誰想要殺你?」
21耶穌說:「我做了一件事,你們都以為希奇。
22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
23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嗎?
24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
25耶路撒冷人中有的說:「這不是他們想要殺的人嗎?
26你看他還明明地講道,他們也不向他說甚麼,難道官長真知道這是基督嗎?
27然而,我們知道這個人從哪裏來;只是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裏來。」
28那時,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大聲說:「你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從哪裏來;我來並不是由於自己。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你們不認識他,
29我卻認識他;因為我是從他來的,他也是差了我來。」
30他們就想要捉拿耶穌;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31但眾人中間有好些信他的,說:「基督來的時候,他所行的神蹟豈能比這人所行的更多嗎?」
32法利賽人聽見眾人為耶穌這樣紛紛議論,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打發差役去捉拿他。
33於是耶穌說:「我還有不多的時候和你們同在,以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裏去。
34你們要找我,卻找不着;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35猶太人就彼此對問說:「這人要往哪裏去,叫我們找不着呢?難道他要往散住希臘中的猶太人那裏去教訓希臘人嗎?
36他說:『你們要找我,卻找不着;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是甚麼意思呢?」
37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
38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39耶穌這話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着榮耀。
40眾人聽見這話,有的說:「這真是那先知。」
41有的說:「這是基督。」但也有的說:「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嗎?
42經上豈不是說『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從大衛本鄉伯利恆出來的』嗎?」
43於是眾人因着耶穌起了紛爭。
44其中有人要捉拿他,只是無人下手。
45差役回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那裏。他們對差役說:「你們為甚麼沒有帶他來呢?」
46差役回答說:「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
47法利賽人說:「你們也受了迷惑嗎?
48官長或是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
49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
50內中有尼哥德慕,就是從前去見耶穌的,對他們說:
51「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
52他們回答說:「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
# 約翰福音 第七章
約翰福音 7:1 約翰福音 第七章 耶穌在住棚節期間,被不信的親屬勸說到耶路撒冷顯揚自己,但他拒絕了,後來卻暗中上去了(約 7:1-10)。猶太人尋找他,對他意見不一(約 7:11-13)。他在聖殿裡教導人(約 7:14-29)。有些人想捉拿他,另一些人則相信他;官長們派差役去逮捕他(約 7:30-32)。基督預言他將回到父那裡,並應許賜聖靈給信徒(約 7:33-39)。人們對他有各種不同的看法(約 7:40-44)。差役們被他的話語所感動,空手而回,受到法利賽人的責備,法利賽人又斥責尼哥德慕為他辯護(約 7:45-53)。在我們救主開始公開事奉後的第三個逾越節(約 5:1),以及約翰福音 5:1-6:71 所記載的,救主在耶路撒冷過節期間(約 5:1-47)和後來到加利利(約 6:1)所做的一切事,並他所講的那篇精彩的講論(約 6:1-71)之後,耶穌仍然留在加利利與人交往;因為他不願去猶太地,也不在那裡活動,因為猶太人因約翰福音 5:18 所述的原因,想要殺他。他們對他有兩件事(從那裡可以看出):1. 他(他們認為)在安息日治好畢士大池邊的病人,違反了安息日。2. 他自稱與父同等。
約翰福音 7:2 住棚節是上帝吩咐猶太人在七月十五日(有些人認為是我們的九月,另一些人認為是我們的十月)收割地裡的出產後守的節期(利 23:34, 39)。這個節期要守七天,頭一天和最後一天要守為安息日;他們在這七天都要住在帳棚或棚屋裡,以紀念他們從埃及到迦南,在曠野住了四十年的日子,正如利未記 23:43 所記載的。現在這個節期臨近了;所以我們必須明白,接下來的事情發生在基督受難前約莫九月或十月,而基督受難是在下一個逾越節,即我們所說的次年三月或四月。
約翰福音 7:3 他的弟兄:他的朋友和親屬;參閱馬太福音 12:47 和馬太福音 12:48 的注釋;他們可能是相信他的人,也可能是不相信他的人;因為約翰福音 7:5 說,他們並非都相信他;他們希望他離開加利利,那是一個較為偏僻和不顯赫的地區,前往猶太地,那是一個更為高貴和著名的省份;這樣,那些在那省份跟隨他的人,也能看見他所行的神蹟。
約翰福音 7:4 你所做的事,是出於渴望藉此被眾人認識,並傳揚你自己的名聲和榮耀:為此,加利利不是一個合適的地方,因為它是鄉村中一個默默無聞的部分。我們翻譯為「被眾人認識」的詞組,在希臘文是「en parrhsia einai」。它在這裡的用法似乎與聖經其他地方的用法有些不同。它有時指自信和安全;我們將其翻譯為「放膽」(徒 13:46;26:26;28:31;腓 1:20;來 3:6;10:19)。但這不可能是本節經文的意思;因為如果讀作「尋求放膽、自信或安全地被認識」,就沒有意義了。有時我們將其翻譯為「公開地」,如本節經文和約翰福音 11:54;歌羅西書 2:15。它有時指言論自由(徒 2:29;4:13;林後 7:4)。有時指言語的清晰和明白(約 10:24;11:14)。有時指在公開聚會中講話,如馬可福音 8:32;約翰福音 18:20。哈蒙德博士(Dr. Hammond)指出,它有時也指帶著權柄說話(徒 4:29, 31;弗 6:19)。當然,這個詞的原始意義是指言語的自由和膽量;這種自由和膽量對於公開講話和在公共聚會中講話的人是必要的;並且會因講話者所擁有的權柄而增強:因此,在次要意義上,它既可以指帶著權柄講話,也可以指在公共集會中講話;我認為這裡指的是後者。正如我們救主的朋友們告訴他的,對於渴望在公共集會中放膽自由講話的人來說,把自己藏在默默無聞的地方,沒有這樣的公共集會,這既不合情理,也與世俗常規相悖。因此,他們勸告他,如果他確實行了這些神蹟,並且能夠產生這樣的效果,他就不要把自己和自己的名聲埋沒在加利利這樣一個小地方,而要向世上更著名、更顯赫的地方顯揚自己,就當時而言,那就是耶路撒冷,而且是在現在的節期,那裡將有成千上萬的人來慶祝住棚節。
約翰福音 7:5 並非他所有的朋友和親屬;他不僅來到自己的同胞中,也來到自己的親屬中,但他們卻不接待他;或者,即使他們對他有些看法,對他有些微小的希望,他們卻沒有像他們應當相信的那樣相信。當然,沒有比這節經文更能證明信心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也不是我們自己能掌控的事,即使有福音教義和論證的一切外在幫助,也無法做到。我們無法想像主耶穌的弟兄們不願意相信基督是真正的彌賽亞和世界的救主;他們家族的榮譽也會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他們如此。他們或任何其他人不可能擁有比基督在他們中間傳道,並在他們面前以神蹟奇事證實他的教義更大的外在方法、幫助和協助來建立他們的信心;如果他們當時有能力憑自己的意志將基督視為真正的彌賽亞和世界的救主,並因此接待和擁抱他,那麼他們不相信,或者至少當時還不相信,又是什麼原因呢?
約翰福音 7:6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有些人說,是指我死的時候;另一些人說,是指我向世人顯現的時候:但毫無疑問,我們救主的意思不過是他去這個節期的時候,因為我們將讀到他後來確實去了;但他卻說,我現在還不能上去。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你們隨時都可以去:他進一步解釋說,參閱約翰福音 7:7。
約翰福音 7:7 救主所說的「世人」,顯然是指世上的人;那些未曾重生、更新、成聖的人。他說,這些人現在還不能恨你們。後來有一個時候,世上的這部分人恨惡基督所有的門徒,正如基督所預言的(約 15:18);但那是在福音的教義更廣泛地被傳講,並藉著使徒的傳道向世人顯明之後:因此基督(在那裡)說,世人恨他,比恨他們更早。基督首先傳揚福音的教義,因此成為世人因這緣故而恨惡的第一個對象。他的這些弟兄們當時(我們讀到)並未參與傳揚福音,也沒有任何理由因此而使自己向世人顯明並招致憎恨;因此他說,世人(這裡指邪惡的猶太人)不可能被合理地想像對他們有任何惡意或敵意。但他卻說,世人恨我:這從約翰福音 5:18 我們所遇到的情況中顯而易見。但這並非基督有任何過錯,而僅僅是因為他傳揚福音的教義,並自由地責備他們的惡行、教義的敗壞以及生活和行為上的錯誤。
約翰福音 7:8 你們上去過節吧;不要讓我不上去阻礙你們按律法上去。我現在還不上去過這節;我有一些特別的原因,為什麼我現在還不願在節期開始時到那裡。因為我的時候還沒有完全來到;我知道我什麼時候去,對我來說最安全和最合適。我會在節期期間的某個時候到那裡,但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不會在節期開始時到那裡。看來他直到節期中期才進入聖殿(約 7:14),那是在節期開始三四天之後,因為節期持續七天(利 23:34)。或者說,他的時候還沒有到,因為他打算非常私密地上去,不讓人注意到他的到來;如果他當時與親屬和熟人一起上去,就必然會被注意到。
約翰福音 7:9 他讓他們先去耶路撒冷過節,自己仍留在加利利。
約翰福音 7:10 他上去是為了表明他順服父的命令(出 23:17)。住棚節與年底的收藏節是同一個節期,那時他們已經把田裡的莊稼收割了(出 23:16);而且(從那一章看來)那是以色列所有男丁一年三次必須到耶和華面前的節期之一(約 7:17)。基督生在律法之下,表明他對律法嚴格的順服;因此,為了順服律法,他會上去:但他的智慧與謹慎同在;因此他沒有公開上去,也沒有在人群中上去,以免引起公眾的注意;而是暗中上去,教導我們,我們不必嚴格遵守那些只關乎敬拜儀式和情況的禮儀規條,有時為了履行道德義務,我們可以暫緩遵守這些規條。保存自己,盡可能以智慧和謹慎避免敵人的憤怒,直到他完全獻身於他們的憤怒的時候來到,這是我們救主應盡的道德義務;這就是為什麼他這次獨自上去,沒有任何同伴,而當他去最後一個逾越節受難時,卻以一切可以想像的膽量和歡樂上去,走在前面,令他們驚訝(可 10:32)。
約翰福音 7:11 我們救主經常上耶路撒冷過猶太人的節期,這使得那些在逾越節(約 5:18,那是在這次節期前六個月)尋求殺害他的猶太官長們,因為他(他們認為)違反了安息日(他們將他在那天醫治癱瘓病人,並吩咐他拿起褥子走路,解釋為違反安息日),又因為他自稱與父上帝同等;所以在節期的頭幾天就尋找他,並帶著極大的輕蔑和不屑談論他。
約翰福音 7:12 我們救主經常參加這些公共節期,不僅讓他的敵人預期他會在那裡,因此尋找他,以便毀滅他;也讓一般民眾對他有非常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聽了他的教導,從他那裡聽到的都是良善和屬靈的,旨在向他們指明聖潔的道路,以及通往永生和幸福的真正途徑,因此斷定他是一個好人;另一些人則說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子,一個欺騙和蒙蔽無知平民的人。
約翰福音 7:13 雖然許多人,無論是與他交往過的加利利人,還是猶太地的平民,都對基督有很好的看法,但猶太官長們對他極其憤怒,以至於他的朋友不敢自由地表達他們對他的想法。
約翰福音 7:14 節期約莫第三或第四天(節期持續七天),我們的主(如前所述)私下、可以說是悄悄地來到耶路撒冷,首次在聖殿中講道。福音書作者沒有告訴我們救主當時講了什麼,但無疑是關於上帝國度的事,這是他講道的慣常主題或內容,我們也可以從講道的後半部分理解。我們的主可能將講道推遲到節期中期,部分原因是法利賽人追捕他的熱情此時稍有減退;也為了能有更多的人聚集來聽他講道。
約翰福音 7:15 他從未作為一個固定的門徒坐在任何猶太教師的腳下,也未曾在他們的先知學校受過教育,他們驚訝他怎麼會對上帝的律法有如此的知識,正如他在講道中所顯明的;在講道中,他表明他不僅知道律法的字句,而且知道律法更奧秘的意義,即上帝國度的偉大奧秘。
約翰福音 7:16 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如果把我視為人子;不是人教導我的,也不是我從人那裡學來的;不是從書本上學來的,也不是從人的教訓中學來的;不是我發明的;而是我的,因為它是差我來之父的教訓,我和我的父原為一,並且在一切事上都一致(約壹 5:7, 8);既然如此,基督就沒有必要按照他們的理解去學習,即坐在他們的教師腳下,在他們的學校裡學習。但狂熱者卻由此錯誤地推論,傳福音的人不需要人文學問;因為基督不僅僅是人,而是那豐盛的神性有形有體地居住在他裡面。阿摩司(一個牧羊人)或使徒們(漁夫)的預言,更不用說基督的講道,都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我們必須區分超凡的呼召和普通的呼召。雖然福音的僕人所傳的教義不是他們自己的,而是差他們來者的教義,這是事實;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必須以基督獲得這教義的方式來獲得知識,基督在父的懷裡,知道父的旨意,並從父那裡來到世上傳達這旨意;也不是以先知和使徒們獲得知識的方式,即藉著基督口頭的教導。同樣,也不是藉著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在他們身上,並常與他們同在的影響。
約翰福音 7:17 這裡我們的救主似乎預先回答了猶太人可能提出的一個質疑,即他們如何知道他所傳的教義是上帝的教義?他確實這樣說了,但他們如何能有證據呢?他如何能向他們證明這是出於上帝的呢?我們救主說:「人若立志遵行他的旨意,等等」;意思是,如果任何人真心願意認識並接受凡向他啟示為上帝旨意的,無論這旨意與他自己的私慾有多麼衝突,並且願意在一切事上遵行,按照這旨意的規定和啟示生活,心中有認真順服上帝一切事物的決心;如果他認真地、敬畏主地尋求真理,放下一切憤怒、惡意、仇恨以及任何敗壞的情慾或情感;上帝就會向他啟示真理,使他知道那出於上帝的教義;並且我不是憑自己說的,也不是出於自己,而是憑著我父的權柄說的。現在,由此確實可以得出結論,敗壞的情感、情慾、偏見和邪惡的生活可能會阻礙,甚至會阻礙人們接受上帝的白白恩典、屬靈的啟迪和信心的恩賜;以至於那些屈服於這些偏見、滋養這些情慾或過著這種生活的人,將被上帝任憑他們天生的盲目和強烈的迷惑,即使真理的光明公然照耀在他們臉上,他們也無法辨識真理。但由此並不能得出結論,道德生活、對真理的學習和尋求是信心的原因,或藉著我們自己的意志就能產生信心。
約翰福音 7:18 這裡我們的救主給了他們另一個標記,藉此他們可以知道他的教義是出於上帝的,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話,也不是在他所傳講的事上尋求自己的榮耀。沒有人是憑自己行事,卻以自己為行動的目的;因為一個人設計和提出新觀念,除了為了某些自私的利益,以便從人那裡獲得一些好處、榮譽或讚揚,還有什麼目的呢?但如果一個人作為另一個人的僕人行事,只尋求另一個人的榮譽和讚揚,那麼他是真實的,不能被假定是憑自己說話,而是憑著他所尋求提升其榮譽和榮耀的那位說話;並且在情理上應被判斷為在執行所託付的職責上是真誠和忠實的,沒有欺詐和詭詐,心中沒有不義;因為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可以假定會促使他說任何虛假的話。因此,也可以學到一個好的規則或指導,神學家們通常用它來幫助我們判斷教義的真偽。那些最傾向於提升上帝的榮譽和榮耀,而最不傾向於提升受造物的教義,最有可能出於上帝。這也大大有助於證實聖經及其作者的聲譽;因為顯然,聖經的作者在他們的著作中不是尋求自己的榮耀,而是上帝的榮譽和榮耀,將一切羞辱歸於自己。
約翰福音 7:19 摩西是上帝將律法傳給百姓的工具(出 24:3;申 33:4);這律法他們沒有一個人完全遵守,而是天天違犯。我們救主說:「你們為什麼把我在安息日這一點上違犯律法(假設你們沒有錯,而我確實違犯了律法)視為如此嚴重的罪行,以至於你們為此要我的命呢?我只在一件事上違犯律法,怎麼會比你們在許多事上違犯律法更為嚴重呢?或者,你們不認為惡意地圖謀毀滅一個無辜的人是死罪嗎?你們不認為那比我所做的更嚴重地違犯了第六條誡命嗎?假設那根本就是違犯律法,而事實上並非如此。」
約翰福音 7:20 猶太人認為,凡是精神失常、胡言亂語的人,都是受了邪靈的影響;所以,「你被鬼附了」不過是「你瘋了」的意思;除非我們將這句話視為一種單純的辱罵,就像我們今天常聽到一些人在情緒激動時,聽到別人說出他們認為是虛假、與真理不符的話時,會說「你被鬼附了」一樣:前一種解釋比較溫和,儘管考慮到說話者是誰,那樣說也已經是罪了。誰想殺你呢?很可能普通百姓(耶穌當時正在對他們說話)並不知道他們的官長們在約翰福音 5:18 中提到的陰謀,所以他們說這話是無辜的(儘管是在情緒激動中),心中並沒有這樣的意圖;但他們不應該如此武斷地否認我們救主所肯定說的話,因為他知道所有人心中的意圖和計謀,儘管他們不知道。
約翰福音 7:21 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清楚看出,他所說的「一個神蹟」是指醫治畢士大池邊的病人;他說他們對此感到「驚奇」,這裡應理解為「惱怒」,因為約翰福音 7:23 將其解釋為「惱怒」;我們救主接下來的講論也是這個意思。
約翰福音 7:22 這裡的「因此」或「為此」(希臘文:dia touto)這個詞,使得這節經文的意義產生很大的困難。最可能的解釋是,它屬於前一節,前一節應該這樣結束:「你們都為此感到驚奇。」這樣一來,一切就都清楚了;否則,如果我們將其視為原因的標記,就很難解釋它有什麼作用。摩西給了你們割禮,即關於割禮的律法;然而那律法並非源於摩西:這律法早在摩西時代之前就賜給了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創 17:10)。為了遵守那律法,你們在安息日給男嬰或歸信者(即成年男子)行割禮。
約翰福音 7:23 這整個論證的重點似乎是:如果一個禮儀律法(如在西奈山頒布的安息日律法,出 20:1-17)可以讓位於另一個更古老的禮儀律法(如早在亞伯拉罕時代就頒布的割禮律法),那麼它更應該讓位於寫在每個人心中的自然律法,即我們有責任幫助那些極度痛苦和受苦的人;這正是我在醫治畢士大池邊的癱瘓病人時所順從的。你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承認,一個人可以在第八天行割禮,甚至應該行割禮,即使那天是安息日;如果不這樣做,就是違反了摩西關於割禮的律法,這律法是摩西賜給你們的,儘管在他之前也賜給了亞伯拉罕?那麼,你們有什麼理由對我生氣呢?我只是在安息日醫治了一個人,使他完全痊癒?也就是說(有些人認為),我不僅醫治了他的身體,也醫治了他的靈魂;但這似乎不太可能;因為如果真是這樣,猶太人就無法證明靈魂的醫治。因此,另一些人認為,「完全的人」(希臘文:holon anthrōpon)這個詞不過是指身體完全或徹底痊癒。
約翰福音 7:24 不要僅僅出於對我的仇恨、偏見和惡意,就判斷人,並定我的罪。或者說,不要根據這件事的初步表象來判斷。在你們看來,這似乎是違反安息日;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履行了一項比守安息日更大的義務。要按公義判斷,不要因為你們對我的仇恨和偏見,就定我所做的事為罪,而你們自己在其他事情上卻也這樣做;也不要定一個本身是公義的行為為罪,因為它不應受譴責。
約翰福音 7:25 這裡說話的人據說是耶路撒冷人(可能是市民),他們比約翰福音 7:20 之前說「你被鬼附了:誰想殺你?」的人更了解祭司長和長老們的意圖和計謀。
約翰福音 7:26 第一次搜查結束後,官長們很可能沒有聽說基督已經上來過節了;這讓百姓認為他們可能知道他是彌賽亞,否則他們會採取一些措施來限制他如此自由公開的講道:但我們將在本章後半部分發現他們錯了;因為他們一聽到他在哪裡,在做什麼,就盡一切辦法去逮捕他。
約翰福音 7:27 我們知道這個人是從哪裡來的;我們知道他是拿撒勒人,約瑟是他的養父。他們也知道彌賽亞將從哪裡來,他將是大衛的後裔,猶大支派,伯利恆城的人:祭司長和文士毫不猶豫地回答希律王,馬太福音 2:5, 6,但他們沒有啟示來引導他們知道他將是哪個特定的家族:因此這節經文很容易與約翰福音 7:42 和解。另一些人認為他們談論的是基督的第二次顯現。他們有一個傳統,是基於聖經的,即他將從伯利恆出來:但他們還有另一個傳統,即他將從那裡被帶走,隱藏幾年,然後再次出現,作為一個不知從何而來的人。有些人說,這種觀點是基於舊約關於基督雙重再生的啟示(賽 53:8,「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和彌 5:2);其中一個是指他永恆的世代,無人能述說;另一個是指他的人性世代。但猶太人不明白彌賽亞將是神人,他們將兩者都理解為他的人性;這使他們幻想,雖然他將按照彌迦書 5:2 出生在伯利恆,但他將被帶走幾年到某個地方;所以當他向世人顯現時,沒有人會知道他從何而來,但他會像一個從天而降的人一樣出現。現在基督在他母親潔淨時在聖殿中獻上,然後與他的父母一起回到拿撒勒(路 2:39),並經常上耶路撒冷;在那裡他被發現與教師們辯論(約 7:46);最後我們發現他與他的父母在拿撒勒休息,並順服他們;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讀到他的事,直到他來到約翰那裡受洗:所以猶太人已經知道並觀察了基督一生的整個過程。
約翰福音 7:28 你們既認識我,也知道我從何而來;你們本可以藉著我所教導的教義,以及我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神蹟來認識我;如果你們沒有閉眼不看那照在你們臉上的光,你們就已經認識我了:或者說,你們說並認為你們認識我。另一些人認為這是一種反諷,或者像一個問題:「你們真的那麼認識我嗎?」如果你們真的認識,你們就會知道我不是憑自己來的,而是由我父差來的;差我來的那位是真理本身:但你們不認識父,因此也不能認識我真正的樣子。
約翰福音 7:29 我認識他,是沒有人像我這樣認識他的(太 11:27);我認識他的本質、他的旨意、他的謀劃、他的律法;因為我從他那裡藉著永恆的生發而來,是他的獨生子;我被他差遣,作為世界的聯邦代表和救主,來宣告並執行他關於人類救贖的旨意和喜悅。
約翰福音 7:30 此時消息已傳到猶太人的最高法庭——公會,他們負責處理教會事務、假先知、褻瀆、違反安息日等事:他們商議並努力逮捕他;或者,也可能是他的一些粗魯的敵人曾做過一些這樣的努力,但沒有任何效果;因為藉著上帝大能的護理,他已經定下了基督受難的時間,直到那個時刻來到(約 8:20;12:23 也提到),對暴民的憤怒,甚至(我們稍後會聽到)對公會派來逮捕他的差役們的心靈,都有一種約束,使他們沒有能力抓住他。在上帝的時候來到之前,人不能傷害我們。一隻麻雀若沒有我們父的旨意,就不會掉在地上。
約翰福音 7:31 許多百姓信了他;並非信他是真正的彌賽亞;因為接下來的話讓我們知道,他們不相信他是基督,而是期待他來;但他們相信他是一位從上帝那裡來的偉大先知;並且懷疑他所行的神蹟是否與彌賽亞來時所行的神蹟一樣多一樣大。因為雖然約翰只記載了基督所行的少數神蹟,但這些神蹟都需要神聖的能力才能產生;例如變水為酒、使餅增多、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等。約翰告訴我們(約 20:30;21:25),他所行的事比他在這本書中記載的更多;其他三位福音書作者也記載了更多。由此可見,後來的猶太人否認彌賽亞會行任何神蹟是錯誤的;因為從這裡顯然可以看出,在我們救主時代,他們普遍期望彌賽亞會行大神蹟;他們的期望確實是基於以賽亞書 35:5, 6,正如馬太福音 11:5 所顯示的。
約翰福音 7:32 這裡的「議論」與之前的用法不同,意即「私語」或「彼此私下談論」。祭司長們擔心他們在百姓中的威望會下降;法利賽人則擔心他們的傳統會失去信譽,如果他們任由他繼續下去;他們尤其為他每天所行的神蹟而煩惱(約 11:47);於是他們從他們在耶路撒冷召開的大會中派差役去逮捕他。
約翰福音 7:33 基督說這些話是對派來逮捕他的差役說的,還是對聖殿裡的百姓說的,這並不重要:他藉此清楚表明,他們一切對抗他的努力都是徒勞和愚蠢的;因為他還要與他們同住六個月(這是在九月或十月,他死於下一個逾越節,大約是此後六個月),然後他將去,甘願為世人的罪捨棄生命,從死裡復活,並升到差他到世上來的父那裡。
約翰福音 7:34 有些人認為其意思是:你們將尋找我來發洩你們的惡意,但徒勞無功,因為你們找不到我。或者,你們將尋找我來毀滅我的教會,並根除我的名;但徒勞無功。但最可能的解釋是:你們這些邪惡的猶太人,現在輕蔑我提供給你們的恩惠之道,有一天將陷入極大的困境和災難;當你們如此時,你們就會希望我再次在你們中間;但我將升到我的父那裡,對你們的禱告充耳不聞,也超出了你們惡意的範圍。馬太福音 23:39 也有類似的說法。他這裡說的是他的升天,這從約翰福音 13:33 可以清楚看出。他將天堂說成是他當時所在的地方,因為就他的神性而言,他確實在那裡。這是「upagw」(希臘文:我往哪裡去),這使得有些人認為這裡不應該是「eimi」(希臘文:我是),而是「eimi, vado」(希臘文:我往)。但另一些人拒絕這種說法,因為這是一個詩意的詞,在新約中很少使用。
**約翰福音 7:35**
猶太人絲毫不相信基督的神性,儘管基督說了那麼多話,行了那麼多神蹟,他們對於救主所說的、他要去哪裡,感到非常困惑。他們認為基督在猶太地無論去哪裡,他們都能聽到他的消息,並能找到他。因此,他們斷定他會去某個異教國家。希臘文原文是:「他會去希臘人的散居之地嗎?」歷史上記載了兩次最著名的散居。第一次是猶太人的散居,我們在聖經歷史中讀到,在亞述被擄時期,十個支派被擄到那裡(列王紀下 17:6);以及巴比倫被擄時期,兩個支派被擄到那裡(列王紀下 24:14)。另一次是希臘人被馬其頓人分散,當時許多猶太人也被亞歷山大大帝及其繼承者分散。彼得寫信給「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的寄居者」(彼得前書 1:1)。雅各也寫信給「散居在外的十二支派」。他們猜想我們的救主會去這些地方傳道,這樣外邦人就會被教導猶太教的奧秘,這是他們最不願聽到的事;然而,他們有理由從舊約的預言中感到恐懼,即他們自己的被棄絕,以及外邦人的被接納,這事後來果然發生了(羅馬書 11:15)。
**約翰福音 7:36**
這句話讓他們耿耿於懷,他們不知道該如何理解,因為他們不承認基督的神性。
**約翰福音 7:37**
我們的救主認為不宜理會他們對他去向的猜測,也沒有對此作出任何回應。住棚節要持續七天(利未記 23:34),期間他們要獻上燔祭(利未記 23:36)。第八天要守為安息日;這一天要有聖會,不可做任何勞碌的工。基督在那一天再次向眾人講道,大聲公開地呼喊:「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意即(q.d.):如果任何人需要任何屬靈的益處,如公義、力量、安慰等,都可以在我裡面找到;讓他憑著信心來到我這裡,承認、接受並擁抱我,作為世上的中保和救主,他將從我這裡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屬靈恩惠的影響。那些記得我們的救主對撒馬利亞婦人所說的話(約翰福音 4:10, 14),他將自己比作活水,就會很容易理解這些話的意義。我們這方面的條件被表達為「口渴」的概念;我們知道這是自然的慾望,渴望一些液體來解渴;它表達了一種極大的熱情,因此在舊約和新約中都被用來表示靈魂對屬靈事物的熱切渴望(以賽亞書 55:1;馬太福音 5:6)。
**約翰福音 7:38**
我們曾多次有機會闡明「信靠基督」這個詞。這裡可能會有疑問,即「正如經上所說」這句話是屬於經文的前半部分還是後半部分。如果屬於前半部分,這些話表達的是那種應許所指向的信心,這不是任何同意或輕率地相信話語;而是經上所說的那種信心,即使人稱義和得救的信心。「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這是一般性的應許,意即(q.d.)他的靈魂將充滿一切使人得救和安慰的恩典影響。腹部在此指心,人體中被稱為心臟的部分位於腹部。例如約伯記 15:35;詩篇 40:8。活水江河的流出,表示信徒將被供應豐富的屬靈影響,無論是喜樂、知識、屬靈恩賜還是恩典。如果有人問,經上何處說過這話?我回答,在舊約中所有關於傾倒聖靈的應許中都有提及。
**約翰福音 7:39**
因為傳福音者告訴我們,這指的是聖靈,是信徒在基督升天之後將要領受的。以賽亞書 49:10、58:11;撒迦利亞書 14:8 等經文,似乎是救主這個應許所指的。
**約翰福音 7:40**
申命記 18:15 提到了那位先知。有些人認為猶太人期望在彌賽亞之前,除了以利亞之外,還有一位傑出的先知會來;約翰福音 1:21 也會讓我們傾向於這樣認為。但另一些人說,無法從他們的著作中證明他們除了以利亞和彌賽亞之外,還有任何其他的期望。然而,這句話也可以讀作「這是一位先知」,而不是「這就是那位先知」;我認為這才是其真實的意義。在他們當中,先知已經有四百多年是極為罕見的了,除了施洗約翰之外,沒有人有如此聲譽。
**約翰福音 7:41**
眾人對基督的看法產生了分歧。其中一些人非常傾向於相信他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但他們卻因他所出現的地區而跌倒。因為儘管他不是從加利利出來的,而是按照預言(彌迦書 5:2)出生在伯利恆(路加福音 2:4),這也符合他們的傳統(馬太福音 2:5);然而他們對此一無所知,儘管可能聽過一些相關的傳聞,因為他出生至今已有三十二年了:但他通常被稱為拿撒勒的耶穌,來自加利利,他在那裡生活和受教育;所以他們可能不知道他不是來自加利利,這與預言(彌迦書 5:2)相悖。
**約翰福音 7:42**
舊約聖經既描述了彌賽亞將出自的家族,即大衛的家族(詩篇 132:11),也描述了城鎮,即伯利恆(彌迦書 5:2);那是大衛父親的城鎮,他也在那裡居住,直到上帝呼召他出來作王(撒母耳記上 17:15;20:6)。
**約翰福音 7:43**
正如前面所說,眾人對他的看法產生了分歧。
**約翰福音 7:44**
有些人對基督懷有惡意,並催促那些前來逮捕他的差役;但沒有人敢動手。
**約翰福音 7:45**
差役們可能因為基督身處對他評價甚高的群眾之中,不敢冒險逮捕他。其中一些人,從接下來的內容看來,對他的教導感到驚訝;他們都同意不帶他回去見他們的主人;對此,他們的主人感到憤怒,並質問他們為何不執行命令,將基督作為罪犯帶到他們面前,回答他們將要提出的指控。
**約翰福音 7:46**
帶著如此大的權柄、真理的證據等等。然而,他們並沒有真心相信基督;他們受制於肉體和世俗的情感,只有超自然的特殊恩惠才能制服這些情感。這些人正是基督的預言(以賽亞書 11:4)將要應驗的對象之一——「他必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主的道常常約束、震驚、使那些對其沒有產生永生和救贖之大能果效的人感到驚訝。這些可憐的差役就是如此。
**約翰福音 7:47**
你們不僅是我們的僕人,你們不應質疑我們的命令,而應執行;你們也是我們的教師,你們本可以從我們這裡學到更好的教義;你們也被迷惑了嗎?因為惡人就是這樣看待所有不接受他們觀念、不追隨他們道路的人。
**約翰福音 7:48**
你們應當受我們的管轄和引導,我們是你們的統治者和教師:這種盲目信從和順服的教義很早就滲透到世間;這實際上是假設教師和統治者是絕對無誤的;我們確實應當對他們懷有極大的敬意,但我們必須憑著自己的信心生活。儘管猶太人有義務按照耶路撒冷的祭司和利未人所指示的判決行事(申命記 17:10, 11);然而,那必須是律法的判決,而且是在民事事務上,正如約翰福音 7:8 所顯示的,是關於「流血與流血,訴訟與訴訟,擊打與擊打」之間的爭議。
**約翰福音 7:49**
他們因心中極大的驕傲而貶低百姓,認為他們不通律法,因此是被咒詛的、可鄙的,他們的判斷和意見不值得重視。
**約翰福音 7:50**
我們讀到尼哥德慕,以及他夜間來見耶穌的事(約翰福音 3:1, 2)。他現在作為這個大公會的一員,站起來為基督說話,但語氣微弱,或者至少是非常謹慎和小心。他為基督所說的,不比他為一個最大的罪犯所應說的更多,即:
**約翰福音 7:51**
上帝或自然的律法都不會在未聽取任何人的陳述,或未經證人作證之前,就定任何人的罪,以便他們可以知道他做了什麼。
**約翰福音 7:52**
你也是加利利人嗎?他們並非認為尼哥德慕是加利利人;他們對他很了解;但他們以此作為對他的侮辱,因為他竟然敢為一個他們如此痛恨的人說一句話(無論多麼公正)。他們說:「你查考聖經,看看是否有先知從加利利出來?」假設這是事實;然而,1. 這與我們的救主有何關係?他並非出生在加利利,而是在猶大地的伯利恆,大衛的城(路加福音 2:4)。2. 上帝難道不能隨己意感動一個加利利人,使他擁有先知之靈嗎?3. 這也不是事實;因為那鴻和約拿都是加利利人(列王紀下 14:25,與約書亞記 19:13 比較,因為西布倫支派的產業在加利利),以賽亞書 9:1。
**約翰福音 7:53**
儘管尼哥德慕為基督說的話不多,卻暫時阻止了他們對基督的進一步行動。有些人認為,公會中撒都該人一派,不重視法利賽人的儀式和傳統,因此與尼哥德慕站在一邊;這樣,藉著上帝至高主權的引導,基督這次得以逃脫他們對他的邪惡計謀。這一點是確定的;但公會中哪些派別參與其中,則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