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約伯記 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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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合和本 約伯記 第19章

1約伯回答說:

2你們攪擾我的心, 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

3你們這十次羞辱我; 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

4果真我有錯, 這錯乃是在我。

5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 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

6就該知道是上帝傾覆我, 用網羅圍繞我。

7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 我呼求,卻不得公斷。

8上帝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 又使我的路徑黑暗。

9他剝去我的榮光, 摘去我頭上的冠冕。

10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 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

11他的忿怒向我發作, 以我為敵人。

12他的軍旅一齊上來, 修築戰路攻擊我, 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

13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 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

14我的親戚與我斷絕; 我的密友都忘記我。

15在我家寄居的, 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 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

16我呼喚僕人, 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

17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 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

18連小孩子也藐視我; 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

19我的密友都憎惡我; 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

20我的皮肉緊貼骨頭; 我只剩牙皮逃脫了。

21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 因為上帝的手攻擊我。

22你們為甚麼彷彿上帝逼迫我, 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23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 都記錄在書上;

24用鐵筆鐫刻, 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25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 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 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

27我自己要見他, 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 我的心腸在我裏面消滅了!

28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 [惹]事的根乃在乎他;

29你們就當懼怕刀劍; 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 使你們知道有報應。

# 約伯記 第十九章

約伯記 19:1 約伯的回答:他朋友的疏遠和責備使他煩惱(約伯記 19:1-3)。他向他們陳述自己的極大痛苦,以激發他們的憐憫(約伯記 19:6-22);他希望自己的話語能被記錄下來(約伯記 19:23-24)。他對他的救贖主和復活抱有希望(約伯記 19:25-27)。他的朋友不應責備他的正直,以免遭受同樣的審判(約伯記 19:28-29)。此節浦爾無注釋。

約伯記 19:2 僅憑空洞的言語,缺乏意義或論證;用你們不相關、無益的言論和刻薄的責備,如下文所示。

約伯記 19:3 **這十次**:即多次。以確定的數字表示不確定的次數。此短語常用於此義,如創世記 31:7、民數記 14:22 等。**你們向我變為陌生**:即你們待我如陌生人,對我的災難毫不關心或受影響,並定我的罪,彷彿你們從未認識我從前的虔誠和正直。

約伯記 19:4 **若我真有錯**:若我在這一點上的看法有誤,如你們所聲稱的。或者,若我犯了罪(因為罪在聖經中常被稱為錯誤),因此受到懲罰。**我的錯仍在我這裡**:一、這錯誤很可能會持續下去,我從你們的理由中看不到改變我判斷的理由。二、我因我的罪受苦深重,因此我更應得到你們的憐憫和幫助,而不是你們的責備,因為你們是在受苦者身上加添苦難。

約伯記 19:5 **你們向我自高自大**:即你們對我說出高傲、專橫和輕蔑的話語;或者,你們藉著戰勝我或在辯論中勝過我,從他人那裡尋求讚美和榮譽。**我的羞辱**:一、你們對我的羞辱;若你們的責備和批評言論必須被視為堅實的論據。二、我的邪惡,若這是真的,那將是正當的羞辱之事,也是我所有痛苦的根源。三、我卑微和悲慘的境況,為此你們責備並定我為偽君子和惡人。

約伯記 19:6 **你們現在知道**:思考我現在所說的。**傾覆了我**:在各方面都嚴重地折磨了我;因此,你們加重我的痛苦是不合適的;若我因此而產生的情緒爆發出一些過分和不當的言辭,我本應期待你們的憐憫和善意的解釋,而不是如此嚴厲的批評和責備。希伯來文:**上帝使我顛倒**,即我的境況或處境,如剛才所說,或我的權利和訴訟。他以權力壓迫我,不給我公平的聽證,如下文約伯記 19:7 所述。他對我極其苛刻,待我比我從如此智慧和良善的上帝那裡所能合理和公正期待的還要糟糕。這是對上帝的嚴厲反思;但這樣的話語有時會出自好人,當他們遭受嚴重苦難和試探時,約伯的情況正是如此。**用他的網**:即四面八方的苦難,使我無法逃脫,也無法自由地來到他面前與他辯論,正如我所願。

約伯記 19:7 **我呼叫**:即向神禱告或申訴。**有冤**:我受壓迫,一、被我的朋友;或者更確切地說,二、被神,他按照他至高主權的權能和嚴格的公義對待我,而不是以他對一般人所顯現的公平和仁慈,以及他應許給好人(他知道我是這樣的人)的態度。**卻無判斷**:神不聽我的案件,也不下判決;這是我可以合理地從他那裡期待的;但他完全忽視我,徹底離棄了我,把我留在魔鬼和惡人的手中。參見其他好人在同樣被離棄的情況下的類似抱怨,詩篇 13:2、22:2、88:15、耶利米哀歌 3:8、哈巴谷書 1:2。

約伯記 19:8 **我不能經過**:即我不知該說什麼或做什麼,也看不到擺脫困境的任何方法或可能性。**他使我的路徑黑暗**:以致我無法辨明我的道路,或我該採取何種行動。

約伯記 19:9 **我的榮耀**:即我的財產、兒女、權柄以及我所有的安慰。**冠冕**:即我所有的裝飾。

約伯記 19:10 **四圍**:即在各方面,在所有意圖和目的上;我的個人、家庭和財產。**我已逝去**:即我是一個失喪和已死的人。「逝去」常指「死亡」,如創世記 15:2、詩篇 39:13。**我的指望**:即我對今生所有的希望,正如他常表達的;但不是對來生的希望,如約伯記 13:15-16、19:25 等所示。**如樹**:一旦被連根拔起,就再也無法生長。

約伯記 19:11 **他向我發怒**:他自發地向我發怒,除了我的人性軟弱之外,沒有任何挑釁。**他以我為仇敵**:即他嚴厲地對待我,彷彿我是上帝和一切良善的頑固仇敵,儘管他知道我一直是真心愛他、事奉他的人。

約伯記 19:12 **他的軍隊**:即我的苦難,它們不過是上帝的工具和在他指揮下行軍的士兵。**修築他們的道路**:一、在我周圍築起一道堤壩或壕溝,就像軍隊圍攻一個地方時所做的那樣。或者更確切地說,二、修築一條堤道或高架路,就像工兵通常在低窪潮濕的地面上為軍隊行軍所做的那樣。上帝移除了道路上的一切障礙,使我暴露在各種禍害之下。

約伯記 19:13 **我的弟兄**:即我的親屬和朋友,他們本應在我的困境中支持和安慰我。**遠離我**:一、在空間上;因為他們害怕或輕視,或至少忽視探望或幫助我。二、在情感上,當他們身體與我同在時,他們的心卻遠離我,正如我在你們身上所發現的。但這我也歸因於上帝;他使你們的心與我疏遠。

約伯記 19:14 **我的親戚都已離棄我**:即未能履行他們對我應盡的人道和友誼職責。**忘記我**:即忽視和不理會我,彷彿他們完全忘記了我。

約伯記 19:15 **住在我家裡的**:希伯來文:**我家的寄居者**,即那些曾與我同住的人,無論是陌生人、寡婦和孤兒,他都按照慈善和好客的律法接待他們;或是受僱的僕人,他們在他的家庭中居住和生活了一段時間。**我的使女**:她們因性別之故,通常比男人擁有並應擁有更溫柔和富有同情心的心。因此,這是上帝的作為,他使他們的心對我剛硬。**把我當作外人**:對我的命令和事務不再像對待陌生人那樣關心。**我在他們眼中是個外人**:因情感的強烈而重複同一件事,因為這件事對他打擊很大。

約伯記 19:16 **我呼喚我的僕人**:做一些服侍我的卑微工作,以求我的安適或解脫,但他卻像聾子一樣走過,因為他厭惡並害怕靠近我;儘管我的命令中包含了謙卑而懇切的請求。**用我的口**:一、用溫和動人的言語;或者更確切地說,二、用我自己的口,而不是透過代理人。

約伯記 19:17 **對我的妻子**:她因我口氣和瘡的惡臭而拒絕與我同伴。**為我親生的兒女**:藉著我們相互婚姻關係和情感的這些憑證,即從我腰間而出、由我與她所生的兒女。但另有譯法:**我懇求我親生的兒女**,即約伯的一些年幼子女,他們因年幼而留在家中與父親同住,而他們的兄姊則外出赴宴;或者他那些已長大的兒女的孫輩;因為這些人也常被稱為「兒女」。但這種解釋似乎不太恰當,部分原因是根據該譯法,這裡只提到約伯懇求他們,卻沒有提到他們拒絕他的請求;而這正是他目前抱怨的唯一內容;部分原因是根據前一種譯法,這極大地加重了他妻子的不仁,並與前一節完全吻合,僕人的悖逆也以同樣的方式和部分相同的詞語被加重。

約伯記 19:18 **幼小的孩子**:或**愚昧人**;最卑微的人。**我起來**:即從我的座位上起來,以示對他們的尊重,儘管他們是我的下屬;以示我樂意順從上帝現在帶給我的卑微境況。或者,**我站起來**;因為這個詞有時就是這個意思。我沒有因任何不禮貌和不雅的舉止而冒犯或激怒他們,而是對他們非常客氣;然而他們卻以辱罵我為己任,就像你們所做的一樣。

約伯記 19:19 **我的知己**:希伯來文:**我秘密的人**;我的密友和心腹,我向他們傾訴我所有的思想、謀劃和事務。我真誠而熱切地愛他們,而他們卻如此惡劣地回報我。他沒有說「愛我的人」;因為他們的愛,若真是如此,在我的苦難中也會像在我的順境中一樣持續下去。

約伯記 19:20 **我的骨頭**:即我的骨頭;單數集合名詞代替複數,如約伯記 2:5、箴言 15:30。**貼在我的皮上**:即直接貼著,皮下的脂肪和肉都已消耗殆盡。意思是,我瘦得只剩皮包骨:參見詩篇 102:5 的相同短語。**和我的肉**:或者,**如同我的肉**(因為「和」這個詞常作此用,如前所述),即以前它貼在我的肉上,或者像它貼在我的內臟中剩下的這些肉一樣近而緊密。**我只剩下牙齒的皮**:我的皮膚幾乎沒有任何部分是完好無損、沒有瘡的,除了我的下顎皮膚,它包裹著牙根。正如許多人所觀察到的,這是魔鬼的策略,讓他的嘴巴不受觸碰,這樣他就可以更自由地表達他的思想,發洩他對上帝的褻瀆,他認為劇烈的疼痛會迫使他這樣做,而且他知道這不僅對約伯,對其他人也會產生有害的後果。

約伯記 19:21 **哦,我的朋友們**:因為你們曾經是,現在仍然自稱是;因此請履行這份關係;如果你們不幫助我,至少也要憐憫我。**觸摸我**:即嚴重擊打或折磨我,這個詞常作此用;如約伯記 1:11、詩篇 104:32。

約伯記 19:22 **如同上帝**:一、如同上帝所做;或者更確切地說,二、如同你們是神,而不是人;如同你們擁有上帝那樣無限的知識,可以探查我的心,知道我的虛偽;以及同樣至高無上的絕對權柄,可以隨意對我說什麼、做什麼,而無需給出任何理由或解釋,這確實是偉大上帝的特權;但這不屬於你們,你們是人,因此容易犯錯和誤判,而且你們必須向上帝交代你們對待弟兄的一切言語和行為,特別是對待受苦之人,同時你們也受制於我所呻吟的同樣疾病和災難;因此你們可能需要我所期望的憐憫。**我的肉**:即我全身的消耗和痛苦,但你們又加上了嚴厲的責備和批評,使我的心靈煩惱;你們卻像狼或獅子,不滿足於吞噬獵物的肉,還要折斷牠們的骨頭。

約伯記 19:23 **我的話**:一、指他接下來著名的信仰告白,約伯記 19:25 等。或者更確切地說,二、指他之前與朋友的所有談話,他非但不否認或羞愧,反而希望所有世代都能知道,以便他們可以判斷他與他們之間,誰的理由更好,誰的論證更強。

約伯記 19:24 **鐵筆**:耶利米書 17:1 也有提及。**和鉛**:或**或鉛**;或**用鉛**;「和」這個詞常作此用,如創世記 4:20、出埃及記 1:6、耶利米書 22:7。因為這鉛可能是一、書寫筆,可以是鐵製或鉛製的;雖然鉛本身太軟,但有一種技術可以將鉛與其他金屬混合,使其達到足以穿透岩石的硬度;他們也曾這樣鍛造黃銅,使其可以製成弓和劍。或者,二、書寫板;因為古人確實習慣在鉛板上書寫各種東西,這是眾所周知的。或者,三、我稱之為書寫墨水;因為他們習慣用鐵工具在石頭上刻字,然後用鉛填充石頭上刻出的凹槽或溝槽,這樣文字就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和閱讀。

約伯記 19:25 這是他對自己事業的良善抱有極大信心,並樂意將他與朋友之間懸而未決的事情公諸於世並接受任何考驗的原因,因為他有一位活著且大有能力的救贖主為他辯護,為他洗清所有嚴厲的指責,並為他下判決。**我知道**:我對今生的繁榮復原沒有知識、信心或希望;然而我確知這一件事,這更令人安慰和值得考慮,我為此歡喜,儘管我現在是一個垂死之人,今生處於絕望的境地。**我的救贖主**:我與他有特殊的關係,他對我特別關心。**問**:約伯在這節和接下來的兩節中談論的是什麼救贖主和什麼拯救?**答**:一些後來的解釋者將此處理解為隱喻,指上帝將約伯從他悲慘絕望的境況中拯救出來,並使他恢復世上的昔日榮耀和幸福;因為在聖經中,將顯著的危險或災難稱為「死亡」是非常常見的,如詩篇 22:15、88:4-5、以西結書 37:11-12、哥林多後書 11:23;將偉大而榮耀的拯救稱為「使活」和「復活」,如詩篇 71:20、以賽亞書 26:19、羅馬書 11:15。但大多數解釋者,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都將其理解為基督,以及他的復活,以及約伯藉著他的能力和恩惠而復活得生;這似乎是最有可能的,原因有許多。1. 根據眾所周知的規則,在符合經文和其他聖經的情況下,應始終優先選擇聖經的字面和直接解釋,而非隱喻解釋。2. 從這裡使用的希伯來文**goel**一詞來看;儘管它有時絕對地用於指上帝,或從本質上考慮的上帝,但它最恰當地適用於耶穌基督;因為這個詞,正如所有希伯來學者所知,主要用於指最近的親屬,其職責是支付贖價贖回他已故親屬被賣或抵押的產業(利未記 25:25);並為他報仇(民數記 35:12);並藉著為他生養後代來維護他的名譽和榮耀(申命記 25:5):所有這些都最恰當地適用於基督,他是我們最近的親屬和弟兄(希伯來書 2:11),因為他藉著道成肉身取了我們的人性;他也藉著他自己的血的代價,贖回了我們始祖完全失去和賣掉的永恆產業;並藉著毀滅魔鬼和他的國度,為人類的死亡向其主要策劃者魔鬼報了仇;並採取措施永遠保存我們的名譽、榮耀和個人。如果檢視舊約中上帝被稱為**Goel**的地方,就會發現所有或大多數地方都可以,有些地方必須理解為上帝的兒子,即基督,如創世記 48:16、以賽亞書 49:20。另參詩篇 74:2、以賽亞書 41:14、44:16、49:7、52:3、63:16。3. 因為約伯遠沒有他在此所宣稱的那種堅定信心,他對他的朋友所應許的任何如此榮耀的暫時復原,連最小的希望都沒有,正如我們在之前的論述中多次看到和觀察到的,如約伯記 16:22、17:12-13 等。因此,每個義人在他死時所擁有的希望(箴言 14:32),以及約伯多次宣稱他所擁有的希望,必然是寄託在來生的幸福上。4. 因為接下來的一些表達,若不加以扭曲和強解,就無法應用於隱喻的復活,我們將在後續看到。5. 因為這比約伯之前任何論述都更為高尚和屬靈,並且與之完全相反。正如那些論述普遍帶有沮喪和不信任的意味,並宣示或加劇他的悲傷;所以這使他進入另一種更好得多的心境。因此,有人很好地觀察到,在此之後和這些表達之後,我們再也沒有遇到像以前那樣不耐煩或絕望的段落;這表明它們給了他新的生命和安慰。6. 因為這與本書中的其他段落非常吻合;其中約伯聲明,儘管他對今生及其安慰沒有希望,但他對死亡之外的生命抱有希望,這使他宣稱:「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約伯記 13:15)。**信靠他**;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安慰和幸福。在哪裡?不是在今生,因為他認為今生已失喪;因此必然是在來生。這也是他如此熱切渴望死亡的一個原因,因為他知道死亡會帶他到上帝那裡,帶到真正的幸福。約伯將他對上帝的這種希望和信心,以及上帝對他的恩惠,與他的朋友對他所施加的那些惡毒和虛假的誹謗相對立,彷彿他已離棄上帝,拋棄了對上帝的一切敬畏和希望。**質疑一**:如果此處談論的是身體的復活,那麼一些相信此教義的希伯來文作者或此處的注釋者,就會如此理解並以此反駁撒都該人,但他們沒有這樣做。**答**:1. 現存的所有猶太文士都是在基督之後生活和寫作的,當時那個民族的教師對許多偉大真理和許多經文的明確意義非常無知,他們的原則和實踐都非常腐敗。2. 他們無法如此理解這段經文有一個明顯的原因,因為他們相信約伯在痛苦中否認了上帝的護理,因此也否認了復活和將來的審判,儘管這是一個最不仁慈和錯誤的觀點,但卻迫使他們以另一種方式解釋這段經文。**質疑二**:約伯在那個古老的時代,在教會的黑暗時期,如何能知道基督道成肉身、復活和來生這些偉大奧秘呢?**答**:1. 基督道成肉身的奧秘是藉著那第一個著名的應許向亞當啟示的,即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創世記 3:15);這既是他自己和所有後裔恢復和救贖的唯一希望基礎,他無疑會根據需要,仔細而勤奮地教導和解釋給他的後裔。2. 古代列祖和先知普遍熟悉這些教義,這從希伯來書 11 章、彼得前書 1:9-12 中可以無可辯駁地證明。3. 特別是亞伯拉罕,約伯被認為是他的後裔,他得到了應許,基督將從他的後裔而出(創世記 12:3);並且據說他**看見了基督的日子,並且歡喜**(約翰福音 8:56),他的希望和願望都寄託在一個神聖和屬天的城市和國家上(希伯來書 11:10, 16)。正如亞伯拉罕自己知道並相信這些事,顯然他也將這些事教導給他的兒女和僕人(創世記 18:19),以及他的親屬和他人,只要有機會。因此,約伯宣稱他對這些事的信心和希望,就不會顯得奇怪。**我的救贖主活著**:我是一個垂死之人,我的希望正在消逝,但他活著,而且永遠活著;因此,即使我死了,他也能且必會使我在適當的時候再次活過來,雖然不是在這個世界,而是在另一個更好的世界;儘管我現在被我的朋友和他人嚴厲批評和定罪,認為我是個大偽君子和隱藏的罪人,被上帝的手發現了;然而有一天我的案件將被辯護,我的名譽和榮耀將從所有這些責備中得到洗清,我的正直將被顯明。**他必站立**:我正在跌倒和死去,但他將堅定不移,不可動搖,得勝,擁有完全的能力和權柄;所有這些都是「站立」這個詞的含義;因此他能夠使我在審判中站立,並維護我的案件對抗所有反對者。或者,**他必興起**,這個動詞最常見的含義是:一、他將存在,或出生,這個詞常作此用;如民數記 32:14、申命記 29:22、士師記 2:10、列王紀上 3:12、馬太福音 11:11。這指的是基督的道成肉身,儘管他作為上帝從永恆就存在,但他將在適當的時候成為人,由婦人所生。或者,二、他將從塵土中興起;如果經文中是「從」或「出於」,而不是現在的「在……之上」,那麼這會更為可能;因為基督從死裡復活可以恰當地在此處提及,作為約伯復活的原因,這將在後文提及。**末日**:一、在彌賽亞的日子,或福音時代,這常被稱為末後的日子或時期;如以賽亞書 2:2、何西阿書 3:5、約珥書 2:28,與使徒行傳 2:17、提摩太前書 4:1、提摩太後書 3:1、希伯來書 1:1 比較。或者更確切地說,二、在普遍復活和審判的日子,正如那些聖潔的列祖所深知並堅信的,這將在世界末了發生,這被稱為**末日**(約翰福音 6:39-40, 44, 51、11:24、12:48、彼得前書 1:5);因為這正是約伯在此所說的復活將發生的時候。希伯來文:**在末後**;他藉著這個詞清楚地暗示,他的希望不是關於現今的事物,也不是關於他的朋友談論那麼多的世俗幸福;而是關於另一種,一種遠為更大的福樂,這將在他死後腐爛很久之後的將來臨到他。或者,**那末後的**;他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以賽亞書 44:6、啟示錄 1:11),他將制服並存活過他和他子民的所有仇敵,以及最後的仇敵——死亡(哥林多前書 15:26),然後他將使他的子民復活,為他們辯護,洗清他們所受的一切誹謗和傷害,並引導他們進入生命和榮耀。**在地上**:基督在末日將顯現並站立的地方。希伯來文:**在塵土上**;他的聖徒和肢體躺臥或安睡其中,他將使他們從中復活。因此,他被恰當地說成**站在塵土上**,或墳墓上,或死亡上,因為那時他將把死亡和其他仇敵置於他的腳下;正如哥林多前書 15:25-26 所表達的。有些人如此翻譯這些詞,並且非常符合希伯來文:**那末後的**,或**在末後**,他將**興起**或**站立****對抗**(因為這個短語就是這樣使用的,創世記 4:8、士師記 9:18、詩篇 44:3)**塵土**,並與之爭戰,從其統治和領域中解救被囚禁在其中的聖徒的身體。有些人將此理解為上帝,他將**最後站在戰場上**,作為所有仇敵的征服者。但這既不符合原文,希伯來文**aphar**意為**塵土**,從未用於指戰場或戰鬥地點;也不符合約伯的宗旨,他的宗旨是為自己辯護,反駁朋友的指控,並藉著對上帝恩惠的希望和確信來安慰自己,這恩惠將在適當的時候向他顯現;在這種意義下,這些話語絕不能達到這個目的,因為上帝可以而且將會是所有仇敵的征服者,即使約伯自己是其中之一,即使他的事業是邪惡的,他的朋友也將與上帝一同戰勝他。

約伯記 19:26 這卷書和其他詩歌體裁的書卷風格簡潔,因此在某些地方需要理解許多詞語才能使意義完整。此處的意思是,儘管我的皮膚現在大部分已被瘡所侵蝕,其餘部分連同這身體都將被蟲子吞噬;這似乎使我的情況完全絕望。希伯來文:**雖然**(這個詞,如在其他地方一樣,在此處也應被理解,如下一分支的對比所示)**我的皮肉被毀壞之後**(這皮膚現在或很快將被瘡或蟲子吞噬),**他們**(即毀壞者,或吞噬者,如動詞所暗示的;這種非人稱的說法在聖經中很常見;如創世記 1:26、路加福音 12:20、16:9,其中表達了行動,但行動的人或物被省略。而毀壞者他最可能指的是蟲子,它們在墳墓中做這項工作)**毀壞**,或**切斷**,或**吞噬這**,即你們看到我所剩下的一切,我現在所指的一切,我皮膚內所包含的一切,我所有的肉和骨頭,這我不知該稱之為活體還是死屍,因為它介於兩者之間;因此他沒有說「這身體」,因為它幾乎不配這個名字。**然而**;因為「和」這個詞常作轉折語用;或者**那時**,如常譯。**在我的肉體中**,希伯來文:**從我的肉體中**,或**與**(如介詞**mem**的用法,雅歌 1:2、3:9、以賽亞書 57:8)**我的肉體**,即**用肉體的眼睛**,正如約伯自己所稱的,約伯記 10:4;或用肉眼;我的肉體或身體從墳墓中復活,並恢復與我的靈魂重新結合。這被非常恰當地補充,以表明他所說的不是心靈或屬靈的看見,而是肉體的看見,而且是在他死後。**我將看見上帝**:就是他在約伯記 19:25 中稱之為他的救贖主的那一位,即基督;關於此請參閱該處的注釋;他既是神人,又取了肉身,並以他的肉身或身體與約伯一同顯現於地上,如約伯記 19:25 所說,因此完全可以用肉眼看見。這並非指簡單地看見他;因為那些刺他的人也將看見他(啟示錄 1:7);而是指帶著喜悅和安慰看見他,這個詞常作此理解,如創世記 48:11、約伯記 42:16、詩篇 128:5、以賽亞書 53:11;指應許給所有上帝子民的榮耀和使人得福的上帝異象(詩篇 16:11、17:15、馬太福音 5:8、哥林多前書 13:12、約翰一書 3:2)。

約伯記 19:27 **我將親眼看見**:以之前和之後所表達的方式。他再次重複這句話不足為奇,因為默想此事對他來說是極其甜蜜的。**為我自己**:即為我自己的安慰和益處,這個短語常作此用。或者,意義大致相同,**為我**;為我辯護,洗清你們所有的責備。**不是別人**:即不是為我,也不是代替我。我不會藉著別人的眼睛看見上帝,而是藉著我自己的眼睛,藉著我現在擁有的這同一身體中的這些眼睛。希伯來文:**不是陌生人**,即這特權將賜給我以及所有其他真誠事奉上帝的人,但不會賜給陌生人,即惡人,他們常被稱為陌生人,如詩篇 18:44-45、54:3、箴言 21:8,因為他們與上帝、與他的事奉和子民疏遠或隔絕。如果我像你們所認為的那樣,我就永遠不能指望享受那種幸福。**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我確信地期待並希望如此,儘管目前我的情況似乎絕望,我的內臟甚至因悲傷而消滅;而且,正如我所說,墳墓和蟲子將吞噬我的整個身體,不包括似乎最安全、最難以觸及的心腸。或者沒有「雖然」,這在希伯來文中沒有,**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因此,這可能是一個突然而激動的感嘆或驚呼(如我們在創世記 49:18 和詩篇中常發現的),源於對他這無可言喻的幸福的沉思和確信的期待,其中他表達了他對那蒙福的時刻和狀態的熱切渴望和嚮往。心腸常指熱切的渴望或情感,它們被認為是其所在地;如約伯記 38:36、箴言 23:16。在聖經中,人們常被說因熾熱的情感而**消滅**或**被吞噬**,或類似的說法;如詩篇 69:9、84:2、119:81-82、約翰二書 2:17。

**約伯記 19:28**

**但(或作:因此;因為這是我的情況,以及我對上帝的信心和盼望),你們應當說:** 「應當說」的未來式在此具有潛在語氣,如同俄巴底亞書 1:12。其意義是:你們理應如此說;或者,鑑於此,你們有責任如此說。或者,**你們將會說**,即:
1. 我希望你們會如此說,並且因我這真誠而莊嚴的信仰與盼望的宣告而信服並軟化,從而對我的指責和言辭更加溫和。
2. 也許你們會說,即為自己辯解。**我們為何要逼迫他呢?** 這是一種自我糾正。既然他情況如此,我們以如此刻薄的言辭逼迫他,是應受責備的,我們將不再如此。或者,**我們在哪方面或如何(因為這個詞有時如此使用,如學者所觀察)逼迫他呢?** 正如他在約伯記 19:22 所指控我們的。他錯誤地指控我們,我們並未給予他任何理由。這是一種為他們對約伯的嚴厲言辭所作的辯護,約伯將其置於他們口中,作為他們對他在約伯記 19:22 所提指控的反駁。約伯因此發出最嚴肅而感人的呼喊(約伯記 19:23-24),並莊嚴宣告他對上帝——他的救贖主——的信心(約伯記 19:25-27)。在這次離題之後,他重新回到先前的主題,並在此提出一個質疑,他將給予嚴厲的回答,這似乎比前一種解釋更符合此處。

**因為事情的根源在我裡面。** 這些話包含:
1. 一個動機或理由,說明他們為何應當糾正自己逼迫他的行為並停止。約伯說:「因為事情的根源,或話語的根源,在我裡面。」「根源」指事情的緣由、基礎、真實性或實質。這裡的「事情」或「話語」可能指:
1. 他在約伯記 19:25-27 中對上帝的信心和信賴的著名宣告。他說,我並非出於虛榮或偽善而說出這些話,而是發自內心,我口中所說的,心裡也相信,正如羅馬書 10:9-10 在另一場合所說。這話語或信心已深深扎根於我心,正如馬太福音 13:21 和歌羅西書 2:7 所說。我不是你們所誹謗的偽君子,而是一個正直的人,心中有真宗教的根基。因此,這應當減輕你們的指責,使你們願意容忍我言談中或行為上的一些細節缺陷或錯誤,這些錯誤可能是我的激情和痛苦所致,並使你們為自己對一個真正的好人的殘酷對待而悔改。然而,儘管約伯心中有這根基,但約伯的朋友們對此表示懷疑,也無法辨識,因此這對他們來說並非論據。或許,更好地理解「話語的根源」是指上帝話語的根基或基本真理,約伯持守這些真理,這從他榮耀的告白中可見一斑,儘管他在與他們爭論的事上可能犯了錯誤。既然這是次要事情上的分歧,他們本應溫和地容忍,而不是像他們那樣加以誇大並誹謗他,彷彿他因此就背棄了上帝和宗教的基本原則。
2. 他們之間爭論的話語或事情。因此,其意義可能是:我們所爭論的事情的根源或真相在我這裡,即在我這一邊。你們的言論和論點沒有真理和實質,而我的有。你們隨心所欲地說話;但我的言論是基於健全的知識和深思熟慮。然而,這並非令人信服的回答;因為他們可以輕易地將同樣的話反駁給他,他們的肯定似乎與他的同樣有道理;因為這只是在乞求論點。

2. 或者,更確切地說,這是對他們自己以及他們先前尖銳而嚴厲言論的辯護,約伯在約伯記 19:22 中稱之為逼迫。在約伯記 19:23 等處作了一個簡短但激烈而重要的離題後,他在此回到他們之間的主要問題。在我看來(在更好的判斷面前),這節經文的意義顯然是:**但你們將會說**,即我知道你們會反駁我的指控:**我們為何或在哪方面逼迫他呢?** 他為何指控我們如此惡劣的罪行?**因為(「因為」一詞常用作「因為」)事情的根源**,即那些被誤解的言辭或我們之間正在爭論的事情的基礎、原因或緣由,**在我裡面**;即約伯因他對上帝的粗暴激情和邪惡言辭而提供了緣由,我們既不能也不應容忍,而應當嚴厲斥責。因此,這節經文包含他們的質疑或辯護,約伯將其置於他們口中,他在下一節經文將給予尖銳而恰當的回應。

**約伯記 19:29**

**你們當懼怕刀劍,** 即將臨到你們身上的一些重大審判,這被稱為刀劍;如申命記 32:41 及其他許多地方。不要以這些藉口和狡猾的逃避來取悅自己,彷彿過錯完全在我,而不在你們。上帝不會被你們嘲弄;他看見並將懲罰你們對我最不義和不仁慈的判斷以及對待。**因為忿怒帶來刀劍的刑罰:** 因為你們心中對我(尤其是一個受苦之人)的忿怒或狂怒,並從你們口中發出,確實應得並將必然給你們帶來刀劍的刑罰(希文:刑罰或罪孽;但「罪孽」常指「刑罰」),即來自上帝的可怕審判。或者,除了普遍理解的補充之外,無需任何補充,因為忿怒(對人,特別是對受苦之人的忿怒或狂怒之罪)是刀劍的罪孽(希文:罪孽,複數形式用於加重語氣;如詩篇 73:22 及其他地方:或者,罪孽的;希伯來文前綴 mem 在此處被省略,如同在許多其他地方一樣),即那些通常或適合受刀劍懲罰的罪孽之一,即受某種顯著審判的懲罰;如約伯記 31:11 所說,「審判官的罪孽」是「應受審判官懲罰的罪孽」,正如我們的譯本所示。

**使你們知道:** 其意義是:
1. 我現在給你們這個勸告,是為了讓你們及時知道,並為了你們的好處,使你們能認真思考並預防它。
2. 這個審判將臨到你們,使你們能從自己悲慘而代價高昂的經歷中學習,而這是你們不經歷就學不到的。

**有審判。** 即將有一個審判的時刻,屆時上帝將要求人們為他們所有嚴厲的言辭和過失負責,特別是為他們對弟兄們的輕率和不仁慈的指責(馬太福音 7:1;羅馬書 14:4;雅各書 4:11),無論是在今生,還是在那最後和可怕的普遍復活(他曾在約伯記 19:25 等處提及)和審判之日。上帝看見、觀察並將審判你們所有的言語和行為,因此不要以虛假的希望來欺騙自己,以為可以免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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