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約伯記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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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合和本 約伯記 第16章

1約伯回答說:

2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 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

3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 有甚麼話惹動你回答呢?

4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 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 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 又能向你們搖頭。

5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 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

6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 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

7但現在上帝使我困倦, 使親友遠離我,

8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 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

9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 向我切齒; 我的敵人怒目看我。

10他們向我開口, 打我的臉羞辱我, 聚會攻擊我。

11上帝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 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

12我素來安逸,他折斷我, 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 又立我為他的箭靶子。

13他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 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 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

14將我破裂又破裂, 如同勇士向我直闖。

15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 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

16我的臉因哭泣發紫, 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

17我的手中卻無強暴; 我的祈禱也是清潔。

18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 不要[阻擋]我的哀求!

19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 在上有我的中保。

20我的朋友譏誚我, 我卻向上帝眼淚汪汪。

21願人得與上帝辯白, 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

22因為再過幾年, 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

# 約伯記 第十六章

約伯記 16:1 約伯的回答:他的朋友加增他的痛苦,約伯記 16:1-8。他侮辱他的敵人,約伯記 16:9-11。上帝對付他的權能,約伯記 16:12-16。他的清白應當向天呼求,因為天知道。他渴望與上帝辯論,約伯記 16:17-21。他以死亡的盼望自慰,約伯記 16:22。此節無浦爾注釋。

約伯記 16:2 **我聽見許多這樣的事**:既從你們這些可憎地重複同樣話語的人那裡聽到,也從其他許多人那裡聽到。因為這些事,雖然你們為此自豪自喜,彷彿發現了什麼偉大而奇異的事,但它們不過是俗套和瑣碎之談。**你們都是叫人愁煩的安慰者**:你們非但沒有給我你們所聲稱的安慰(約伯記 15:11),以及我的處境急切需要的安慰,反而以恐懼、指責和嘲諷來餵養我。

約伯記 16:3 **虛空的話語幾時才完呢?** 你們何時才會停止這些空洞無關的言論呢?他反駁以利法對約伯的指控(約伯記 15:2-3)。**你回答什麼使你這樣自信呢?** 即,你以何種方式回答,如此苛刻、侮辱、武斷?你自信的秘密根據是什麼?你的論點浮誇而薄弱;如果你有更強的論點,就請提出來。

約伯記 16:4 **若你們的靈**:即你們本人,如創世記 12:5。**我也可以說許多攻擊你們的話**:即,我也可以像你們攻擊我一樣,對你們提出許多指控和責備。**向你們搖頭**:以嘲弄的方式,此短語最常用於此意;如列王紀下 19:21,詩篇 22:7,以賽亞書 37:22,馬太福音 27:39。

約伯記 16:5 **我必用口堅固你們**:即,引導、支持和安慰你們。我的話語應當安慰你們。這裡省略了「你們的悲傷」一詞,可能是從前一句中暗示的,或是從下一節中明確表達的。或許這句話可以不帶任何省略地翻譯,如果翻譯準確合適,這是最自然的:憐憫(因為希伯來文:nid 來自 nud,意為同情)應當約束或管束我的嘴唇,使它們避免一切可能使你們煩惱的話語,只說那些能給你們帶來安慰和益處的話;而你們卻任由舌頭放肆,說出任何讓你們高興或折磨我的話。

約伯記 16:6 **我雖說話,我的愁苦仍不得減輕;我雖住口,愁苦也不離開我**:我無論是藉著禱告向上帝說話,還是藉著談話向你們說話,都找不到任何解脫。約伯責備他的朋友對他的不友善態度,並以他若處於他們的情況下會更友善對待他們的決心來加重這種不友善;現在他回到主要目的,描述並加重他的痛苦,如果他能以任何方式感動他的朋友憐憫並幫助他。**我得了什麼減輕呢?** 或,我的悲傷或痛苦有哪一部分或哪一點離開了我呢?我一點也沒有得到減輕。無論說話還是沉默,都對我沒有任何好處。

約伯記 16:7 **但**:或,**確實**,這個希伯來文:粒子最常用於此意。**他**:即上帝,如接下來的詞語和經文所示。**使我困乏**:要麼是抱怨,要麼是生命。**你**:他以第二人稱對上帝說話,就像前一句以第三人稱指上帝一樣。這種人稱的轉換在聖經和其他地方非常常見。**使我全家荒涼**:藉著毀滅我的兒女和僕人,你使我的社群變成荒涼。

約伯記 16:8 **你使我滿了皺紋**:藉著耗盡我所有的脂肪和肉。**這是我受苦的見證**:希伯來文:這是我悲傷的真實性、巨大性和正當原因的見證。或,**這已成為或被立為見證**,即被我的朋友提出作為上帝憤怒、我的偽善和不敬虔的見證。**在我身上興起**:即,在我裡面。或,**興起攻擊我**,如同證人通常興起並站立攻擊有罪之人以指控他。**當面作證**:如同證人必須當面、公開、明顯地指控一個人,以致任何看見我臉的人都能清楚辨認。但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我臉上的消瘦**(即,顯現在我臉上,並導致那裡可見的皺紋)**興起攻擊我**,並如前所述**作證**。

約伯記 16:9 **他發怒撕裂我**:希伯來文:他的憤怒將我撕成碎片,如同獅子撕裂獵物。**他恨我**:希伯來文:他恨我,即,他以致命的仇恨和狂怒追逐我。或,**他已成為我的敵人**;或,**他竭盡全力與我作對**;或,**他待我如同一個不共戴天的敵人**。**他向我切齒**:這是極度憤怒和狂暴的姿態和標誌,如詩篇 35:16,37:12,耶利米哀歌 2:16;在其他地方則指劇烈的痛苦,如路加福音 13:28。**我的敵人**:要麼是,1. 上帝,他從朋友變成了我現在不共戴天的敵人。要麼是,2. 以利法,他待我更像敵人而非朋友。**他向我磨利眼睛**:即,他以兇猛閃爍的眼神看著我,如同憤怒的人常做的那樣。

約伯記 16:10 **他們**:上帝憤怒的工具,我的朋友,他們被錯誤地稱為朋友。**向我張口**:向我大大張開口;要麼是,1. 為了吞噬和毀滅我;如同獅子張口撲向獵物,此短語用於詩篇 22:13-14。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加重和增加我的悲傷,使我幾乎被壓垮。要麼是,2. 為了嘲笑和譏諷我,如下文所示,此短語最常用於此意,如詩篇 22:8,35:21。**羞辱我**:或,**藉著羞辱**;或,以嘲諷和輕蔑的方式;這種擊打是其標誌,如列王紀上 22:24,耶利米哀歌 3:30,彌迦書 5:1。這裡以標誌代指所指之事;他們輕視和嘲笑我。**他們聚集攻擊我**:即,他們從各地而來,在這裡聚集,不是為了我,也不是為了安慰我,如他們所聲稱的,而是實際上攻擊我,或折磨和使我悲傷。希伯來文:**他們充滿了自己**,等等。要麼是,1. 他們已湊齊人數,他們都來攻擊我。要麼是,2. 他們心中充滿了對我的惡意看法,心中充滿了攻擊我的勇氣和決心,口中充滿了攻擊我的話語和論點。比較傳道書 8:11,使徒行傳 5:3。

約伯記 16:11 **上帝把我交給惡人**:要麼是,1. 交給我的朋友,他們扮演惡人的角色,指責和定罪上帝所認可的義人,並為一個虛假邪惡的事業辯護。更可能是,2. 交給迦勒底人和示巴人,他們是最邪惡的人,公然藐視上帝,並對各類人施加傷害。因為這最符合下一節的第一句話,該句話表明他談論的是約伯最初的苦難,這些苦難發生在他安逸的時候;也符合約伯的主要目的,即證明顯赫的繁榮和苦難對好人和壞人都是無差別地發生的;這從這個例子中顯而易見,因為聖潔的約伯被毀滅了,而這些邪惡的人卻最為勝利和成功。

約伯記 16:12 **我素來安逸**:我生活在極大的平安和繁榮中,這使我目前的痛苦對我來說更加沉重;因此我的抱怨是情有可原的,我應當得到朋友的憐憫而非責備。**他把我折斷**:他用他憤怒的感覺折斷我的靈,用可憎的潰瘍折磨我的身體,也藉著毀滅我的兒女,我肉身的一部分。**他抓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如同一個強壯的人對付一個年輕的少年,當他與之摔跤時。**他立我為他的靶子**:使他可以將所有的箭射入我身,並且帶著射手在這種練習中所有的樂趣。

約伯記 16:13 **他的弓箭手**:即,他的災禍或審判,在其他地方被比作箭,在這裡被比作弓箭手。**他用箭射穿我的腰子**:即,他使我內傷,致命且無法治癒;這也藉著倒出膽汁來表示;這種傷是致命的。

約伯記 16:14 **他將我打破,又打破**:我的災難沒有間斷,一個接一個地接踵而至,就像約伯記第一章所發生的那樣。**他如勇士向我直闖**:如同一個巨人,竭盡全力撲向他的敵人,以便將其擊倒並殺死。

約伯記 16:15 **我縫麻布在我身上**:即,我穿上縫製的麻布,不是穿在其他衣服外面,而是貼身穿著,如同在極大災難中常做的那樣;如列王紀下 6:30。我絕沒有像約伯記 15:25 所指控的那樣,**向神伸手**,反而深深地謙卑在祂手下。我甘願放棄我所有的財富、權力和榮耀(角在聖經中常指此意,如詩篇 75:5,132:17,路加福音 1:69),並甘心躺臥塵土,忍受上帝加諸於我的輕蔑。

約伯記 16:16 **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即,一片濃重而可怕的黑暗。我的視力非常模糊和昏暗,如同重病、過度悲傷和哭泣時常見的情況(耶利米哀歌 2:11);尤其是在死亡臨近時:比較詩篇 6:7,38:10,耶利米哀歌 5:17。

約伯記 16:17 **我的手未曾行強暴**:所有這一切都不是因為我對他人施加壓迫、欺騙或賄賂等不義行為而臨到我,這些是我在約伯記 15:16, 20, 34 中被含蓄指控的;而是因為只有上帝知道的其他原因,因為我無法發現它們。**我的祈禱也是清潔的**:我並沒有像約伯記 15:4 所指控的那樣,拋棄對上帝的敬畏和事奉。我仍然禱告和敬拜上帝,我的禱告伴隨著一顆真誠的心和無玷污的良心:見詩篇 109:7,箴言 28:9,提摩太前書 2:8。因此,我對上帝和對人都生活得無可指摘;所以你們的斷言既不仁慈也不真實,即顯著的苦難是惡人特有的。

約伯記 16:18 **我的血**:這裡的血不是主動的,指他自己的血;而是被動的或客觀的,即他所流的別人的血,壓在他良心上。地被說成遮蓋那些未被發現和未被報復的血;參創世記 4:10-11,以賽亞書 26:21。但約伯說,如果我像被誹謗的那樣,犯了謀殺或壓迫任何人的罪,主啊,願地顯露出來;願它被揭露,使我為此受到應得的懲罰。**我的呼求**:要麼是,1. 被動的,即我因壓迫他人而迫使他們發出的呼喊和呻吟;願這些呼喊無處可藏。更可能是,2. 主動的,我向人發出的抱怨之聲,或向上帝發出的禱告;如果這是真的,願它們在上帝或人的耳中或心中找不到地方:或,**無處**,即,無人理會,或無力或無效;在此意義上,上帝的話語被說成在惡人心中沒有地方(約翰福音 8:37);以掃找不到悔改的餘地(希伯來書 12:17),即他所有的懇求和眼淚都無法說服他父親為收回給雅各的祝福而後悔。

約伯記 16:19 除了人證和我的良心見證之外,上帝是我的正直的見證。

約伯記 16:20 **我的朋友譏誚我**:我的朋友,本應保護我免受他人的嘲笑和傷害,卻嘲笑我;此詞用於詩篇 119:51,箴言 3:34,19:28。**我向神眼淚汪汪**:我向神傾訴我的禱告和眼淚,願祂按我的清白判斷我,並為我的公義之訴與你們辯護。

約伯記 16:21 **願人得與神辯論**:哦,願我或某位忠實的辯護者能被允許為我的案件辯護,要麼與上帝辯論,要麼更確切地說,在上帝的審判台前與你們辯論,上帝作我們之間的見證和審判者!但這節經文,而且非常符合希伯來文:原文,有不同的翻譯和解釋;要麼是,1. 關於基督,**他**(即,上帝,最後提到的,即聖子耶穌基督)**將為人**(即,為我,你們所攻擊的我。他謙遜地以第三人稱稱呼自己,這是常見的)**與上帝**(即,與聖父;人子(基督常被如此稱呼)將為他的朋友,或同伴,或鄰舍辯護,即,為他已納入此關係的人辯護。顯然,人藉基督得救贖的奧秘為古代列祖所知,如前已多次指出;約伯也是其中之一,約伯記 19:25。要麼是,2. 作為他向神禱告和呼求的事,**願**(希伯來文:vau 常用於此)**他**(即,上帝)**為人**(即,為我,或為我的案件)**與上帝**(即,與祂自己,名詞代指代詞,如創世記 2:20,4:15,利未記 14:15-16,以及其他地方;或在祂自己的審判台前,我已向其上訴)**辯護**,或**判斷**,或**宣判**,**如同人為他的朋友或鄰舍與或在人間的法官和法庭前辯護**。這似乎最符合此處的宗旨,即在上帝面前維護自己的正直以對抗他的朋友。

約伯記 16:22 **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條一去不回的路**:即,走向死亡的狀態和地方,人從那裡不能也不會回到此生。其意義是,我的死亡臨近了,因此我懇切希望我與我的朋友之間在上帝面前懸而未決的案件能夠被查明和裁決,如果我犯了他們所指控的這些罪,我願在眾人面前承擔羞恥和責備;如果我是無辜的,願我能活著看到我的正直和宗教的聲譽(在此情況下受損)得到辯護,這樣我就可以與上帝平安地死去,並留下一個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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