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耶利米書 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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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合和本 耶利米書 第35章

1當猶大王約西亞之子約雅敬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你去見利甲族的人,和他們說話,領他們進入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

3我就將哈巴洗尼雅的孫子雅利米雅的兒子雅撒尼亞和他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族的人,

4領到耶和華的殿,進入神人伊基大利的兒子哈難眾子的屋子。那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在沙龍之子把門的瑪西雅屋子以上。

5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

6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

7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

8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聽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

9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

10但住帳棚,聽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

1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此地來,我們因怕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的軍隊,就說:『來吧,我們到耶路撒冷去。』這樣,我們才住在耶路撒冷。」

12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13「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嗎?

14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

15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

16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

17因此,耶和華-萬軍之上帝、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沒有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

18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

19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 耶利米書 第35章

耶利米書 35:1 耶利米書第35章。上帝藉著利甲族人的順服(耶35:1-11),譴責猶大人的不順服(耶35:12-17)。利甲族人蒙福(耶35:18-19)。這再次證明本書的預言並非按照其傳達的順序編排,因為前兩三章的預言發生在西底家年間,必然比本章晚了十或十一年。

耶利米書 35:2 這些利甲族人得名於他們的祖先利甲。根據歷代志上2:55,他們是基尼人哈末的後裔。哈末也被稱為何巴(士師記4:11),除非哈末是何巴的兒子。這位何巴就是摩西的岳父葉忒羅,如士師記4:11所示。我們在士師記1:16讀到,他的子孫從棕樹城與猶大支派一同上去,那城在亞拉得以南,他們就去住在民中。這裡提到的利甲族人就是這個家族的後裔。列王紀下10:15提到的約拿達就是這個家族的人,他是一個有名望的人,因為耶戶曾讓他一同坐車。上帝吩咐先知將這個家族的一些人帶到聖殿的某個房間裡;因為聖殿內外有許多房間供祭司使用,他們在那裡存放聖衣和各種供物(列王紀上6:5-6, 10;歷代志上28:11-12)。上帝吩咐耶利米將這些利甲族人帶到這些房間裡,並在他們面前擺上酒。這可能是為了讓事情更公開,或者,也可能是為了責備那些飲酒過量的祭司。

耶利米書 35:3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4 「神人」這個詞在聖經中有時指先知;但這裡是否如此,以及如果是,是指伊基大利還是哈難,則是一個問題。很可能「首領的屋子」是指首領們習慣開會或商議的房間。耶利米將這些利甲族人帶到那裡,並在他們面前擺上酒器,並非命令他們喝酒,只是邀請他們。

耶利米書 35: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6 「父親」在這裡是指他們的直系父母,還是(更可能)指他們的祖先,尚不確定;最有可能的是指列王紀下10:15中提到的約拿達,他是利甲族這個家族的父親(即祖先),相隔約三百年。他為何留下這項吩咐給後代,原因不明,可能是為了警告他們提防他所見以色列開始盛行的奢華,並希望他們習慣更艱苦勞碌的生活;他們原是基尼人,習慣農耕、牧羊和其他牲畜,他希望他們能按照自己的身份生活。

耶利米書 35:7 經文的最後幾句話很可能解釋了前面的原因;他們不是土生土長的猶太人,而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邦人,當他們被發現過於興旺或生活奢華時,通常會招致嫉妒;而當地居民的這種嫉妒會使他們遭受仇恨和惡意,以致他們的生活變得不安。因此,約拿達告誡他的兒子們,要透過節儉、清醒、勞碌的生活來避免這些不便,他們從小就習慣了牧養羊群,並要避免任何可能使他們招致寄居之地人民的嫉妒、仇恨或惡意的事情。

耶利米書 35:8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10 帳棚:可移動的居所,他們可以輕易地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以便牧養羊群:這是他們慣常的生活方式,直到情勢所迫,他們才來到耶路撒冷居住。

耶利米書 35:11 當迦勒底軍隊進入這地時,他們看到除了在一些設防的地方,他們將無處安寧。敘利亞人與迦勒底人一同參與這場戰爭,如列王紀下24:2所載。他們告訴先知,這就是他們這些從不住在城市或固定房屋的人,來到耶路撒冷居住的原因,以避免被這些軍隊的掠奪者所毀滅。

耶利米書 35:1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13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1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15 上帝在此向先知啟示祂的心意,向他解釋為何要他將利甲族人帶入聖殿,並吩咐他擺上酒,邀請他們飲用,意即(q.d.)藉著他們因順服父親約拿達的吩咐而拒絕邀請,上帝可以使猶大人確信他們對祂命令的不順服,儘管上帝的命令比約拿達的命令更有優勢,原因如下:1. 約拿達只是一位地上的父親,因此對他的兒女沒有絕對普遍的至高主權;但上帝是萬軍之耶和華,是以色列的上帝。2. 約拿達的命令並非要求履行道德義務,而是做一件他們可以做或不做的事情;上帝要求他們做的只是他們的道德義務,並且有最高的理由。3. 約拿達的命令沒有附帶應許;上帝的誡命附帶應許,然而他們卻沒有像約拿達的兒子們那樣順服祂:祂是他們的父親,但祂的尊榮在哪裡呢?

耶利米書 35:1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17 這只是重申我們之前多次遇到的關於這民族毀滅的威脅,只是其應得的緣由被進一步闡明:他們沒有向上帝獻上利甲族人向一位地上父親所獻上的敬意,而且這種敬意已經持續了三百年之久。

耶利米書 35:18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5:19 「直到永遠」在這裡指的是猶大國或教會的永遠;這個應許是否指約拿達的家族將存留,而許多猶大人的家族卻被徹底根除、剪除和滅絕,或者指上帝將向他們施予特別的恩惠,或者指他們將在聖殿內外擔任某種職位(有些人認為,因為歷代志上2:55顯示他們是文士),尚不確定。但更重要的問題是,上帝如何應許獎賞約拿達的這些兒子們,因為他們順從了父親的命令,以及如果他們沒有順從約拿達的命令,他們是否犯了罪;這又引出另一個問題,即父母是否有權力在上帝允許自由的事情上約束他們的孩子。對此,我回答:1. 上帝可以獎賞這些利甲族人對他們父親約拿達的敬畏和順服,儘管嚴格來說,根據神聖的律法,他們沒有義務如此順從他;就像祂獎賞大衛心中想為祂建造殿宇的意念一樣,儘管上帝不願他這樣做;因此,上帝應許獎賞並不證明他們在這件事上的順服是他們的義務。即使這仍然是自由之事,但他們所表現出的普遍的尊榮和敬畏仍可能蒙上帝獎賞。2. 毫無疑問,父母沒有權力在上帝允許孩子自由的所有事情上決定他們,因為那樣他們就有權力使孩子成為奴隸,並剝奪他們所有的自然自由。結婚與否,以及與某人結婚,都是自由之事。父母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決定他們的孩子;創世記24:58中,彼土利在送走利百加之前,問她是否願意與亞伯拉罕的僕人同去。3. 在民事事務上,父母比在宗教事務上擁有更大的權力。所有靈魂都屬於上帝,良心只能服從上帝的統治。4. 在民事事務上,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期間擁有很大的權力,之後在涉及父母利益的事情上也有權力,例如命令他們協助自己,幫助供應他們的需要等等。5. 父母被設立在孩子之上,並代替上帝對待他們,他們的職責是盡其所能為孩子的益處提供建議;同樣,孩子的職責是接受他們的建議,並且不偏離,除非他們看到父母誤解了情況,或者上帝的護理改變了情況,以致他們可以合理地判斷,如果父母知道或預見到這些,就不會這樣建議。但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得出結論說,父母有絕對的權力在上帝沒有禁止的所有事情上決定孩子,並且孩子根據上帝的律法有義務順從所有這些命令,無論他們可能看到父母的錯誤,或者上帝的護理可能改變了情況。約拿達曾如前所述明智地建議他的兒子們;這些事情是他們可以做的,而且他們透過經驗發現對他們無害,反而帶來巨大的利益和好處,並且與人生的所有目的相關:他們在此順從並向他們的父母表示敬意;這取悅了上帝,祂應許以他們家族的延續來獎賞他們,正如祂在出埃及記20:12的第五條誡命中(使徒稱之為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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