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耶利米書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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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合和本 耶利米書 第34章

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3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4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

5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

6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7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8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10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11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12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13「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14『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15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16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17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18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20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21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

22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 耶利米書 第34章

耶利米書 34:1 耶利米書 第34章 記載了西底家和耶路撒冷城被擄的預言(耶34:1-7)。王子和百姓曾按律法立約,釋放他們的僕婢,但巴比倫人撤圍後,他們又重新奴役這些人(耶34:8-11)。為此,上帝威脅敵人將會捲土重來,並毀滅耶路撒冷(耶34:11-22)。這是上帝向耶利米啟示的旨意,要在圍城期間向百姓宣講。前七節顯然是與本章後半部分不同的獨立預言。有些人認為,先知正是因為這篇講道而被囚禁(因為在這卷預言書中,講道的順序相當混亂);因此,這段顯示了國王囚禁他的原因,卻被放在其他預言之後,例如耶利米書第32章,那些預言是在他被囚期間發出的。

耶利米書 34: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4:3 這些內容在耶利米書32:3-4中都已提及。請參閱浦爾對「耶利米書32:3」和「耶利米書32:4」的注釋。

耶利米書 34: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4:5 唯獨此處告知我們西底家死亡的方式,既有否定也有肯定。否定方面,他並非死於刀劍。巴比倫王抓住了他,在他眼前殺了他的兒子們,然後挖了他的眼睛,用鎖鏈捆綁他(耶39:7),但並未殺死他,如本節經文所示。他死於自然死亡,這就是此處「平安而死」的意思;並且他得到了尊榮的安葬,這是巴比倫王不允許約雅敬得到的(耶22:18-19)。約雅敬被「埋葬如同驢子,他的屍體被拋棄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無人為他哀哭。但對於西底家,他們為他「焚燒香料」(如同君王安葬的習俗,代下16:14),並為他舉行了隆重的哀悼。猶太人在他們的年代表《世代之序》(Seder Olam)中,記載了他們哀悼的形式:「唉!西底家死了,他喝盡了歷代所有的苦杯!」意即(q.d.),他為所有前代的罪孽受罰。

耶利米書 34: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4:7 先知並不懼怕去執行上帝託付給他的信息,儘管他因此被囚禁,如我們之前在耶利米書32:3所讀到的。當時,巴比倫王似乎已經入侵了這片土地,並佔領了大部分地區;只剩下三個設防城鎮,他正在圍攻它們,即耶路撒冷(該地區的主要城市)、拉吉(我們在約書亞記10:31讀到其被征服,並分配給猶大支派,約15:39),以及亞西加(猶大的一座城市,我們在同一章節中讀到)。

耶利米書 34:8 本節顯然開始了一個新的預言,但我們並未被告知這次啟示或其發布的具體時間,只記錄了其發生的緣由。上帝曾為猶太民族制定了一條特別的律法:如果有人買了一個希伯來僕人,他只能服事六年,第七年就必須自由出去(出21:2;申15:12)。西底家王心生一念,要頒布一道命令來執行這條律法。是什麼促使他這樣做,我們並未被記錄。英文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的博學作者觀察得很好,他們通常在陷入困境時進行一些部分的改革(士10:15-16;詩78:34-35;何6:1)。

耶利米書 34:9 這就是上述經文所提及的上帝律法的內容。西底家似乎注意到這條律法普遍被違反,以及猶太人通常以這種方式壓迫自己的同胞,他判斷這可能是上帝的憤怒此時降臨他們的原因之一。因此,他促使百姓立約,承諾將上帝律法所要求的自由給予他們的僕婢,無論男女,並為此頒布了命令。

耶利米書 34:10 王子和百姓,首先與國王同意了這件事,在國王頒布命令後,他們起初順從了。

耶利米書 34:11 他們就像一群可憐的偽君子,改革這種弊端只是為了應付一時之需,一旦目的達到,他們又回到了舊有的壓迫。在這件事上,不僅百姓,連政府也應受責備,因為他們的法官在法庭上本應執行主的律法,並約束百姓貪婪和壓迫的習性。英文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的博學作者認為,改變他們心意的是圍城期間他們境況的些微變化;因為在耶利米書37:5中,我們讀到巴比倫人和迦勒底人聽說有埃及軍隊前來解圍,便暫時撤圍。先知在本章耶利米書34:22中預言巴比倫王的軍隊將會返回,正與此相關。但這些可憐的人,看到巴比倫軍隊撤圍,便斷定他們已經脫離了上帝的手,於是後悔了他們在這件事上的悔改,並強迫所有僕婢回到他們原來的奴役狀態。

耶利米書 34:1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4:13 上帝的律法常被稱為聖約,因為它包含上帝的旨意,是他要他們去做的,無論他們是否表達同意,他們都有義務同意並遵守。但對猶太人而言,上帝在西奈山所賜的一切律法都是一個正式、明確的聖約,上帝明確告訴他們他要他們做什麼,他們也明確承諾會去做(出24:3)。他們違背上帝與他們所立的聖約,罪行有雙重加重:1. 考慮到上帝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的恩惠。2. 考慮到他們曾在埃及為奴,這本應教導他們體會為奴者的心境,從而憐憫那些被他們置於同樣困境中的人,而他們自己曾從中被上帝拯救出來。我們有責任記住我們在困境中向上帝所許的誓言,因為上帝不會忘記它們(創35:1);同樣,也要憐憫那些陷入我們曾經歷過、並蒙上帝拯救脫離的困境中的人:上帝期望我們對他人展現同樣的憐憫(太18:33)。

耶利米書 34:14 這只是重複出埃及記21:2和申命記15:12的律法,涉及那些被他人賣掉或自賣為奴的人。上帝不願他的百姓利用他們弟兄因一時衝動或情緒影響而做出的倉促行為。儘管有這條律法,猶太人(他們向來是個非常貪婪、吝嗇的民族)卻反其道而行。

耶利米書 34:15 你們現在轉變了;即(i.e.),你們在這件事上改革了,你們做了我所吩咐你們的事,向你們的僕婢宣告自由。而且你們在我面前為此立了約,而且是在聖殿裡,看來這個聖約是在那裡立的。

耶利米書 34:16 你們又舔回自己的嘔吐物,褻瀆了我的名,指著我的名起誓要做你們卻沒有做的事,並強迫你們的僕婢,儘管已被釋放,卻又回到他們原來的奴役和順從之下。

耶利米書 34:17 他們曾轉變並給予自由(耶34:20);上帝為何在此說他們沒有呢?上帝認為那些一時興起或僅為利用上帝而行善的人,並未真正行善;他說他們沒有做,因為他們沒有堅持去做。在這種情況下,人的義絕不會被上帝記念,他們將死在自己所犯的罪中。既然你們拒絕按我的命令釋放你們的僕婢,我就要釋放你們,使你們脫離我的保護和看顧。你們將死於刀劍、飢荒和瘟疫;那些倖免於難的人將會看到為奴和受奴役是多麼「愉快」的事,因為你們將被分散到許多國家,成為那些統治者的僕人。

耶利米書 34:18 這是一種他們在立約時使用的儀式,並非沒有神聖先例的某種授權(創15:9-10)。耶利米書34:18說,就在那天,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約(那個聖約是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擁有迦南地)。創世記15:8,亞伯拉罕對上帝說:「我憑什麼知道我必得這地為業呢?」創世記15:9,上帝吩咐他「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等等。創世記15:10說,他「把牠們劈開,每半邊對著擺列」。確實,那裡沒有記載立約的雙方從這樣劈開的牲畜中間經過,但這後來被用於人與人之間立約,其中包含一種隱秘的咒詛或願望,即如果他們不遵守所立的聖約,他們就會像那些牲畜一樣被劈成碎片。看來這些猶太人在與上帝立下關於釋放僕婢的莊嚴承諾或聖約時,使用了這種儀式;他們讓人把一隻小牛或母牛劈開,將各部分在聖殿中相對擺列,然後他們宣讀這個聖約,並以莊嚴的承諾或確認他們履行承諾的決心的方式,從這樣劈開的小牛或母牛各部分中間經過;默默地同意,如果他們不履行諾言,上帝就將他們像那隻牲畜一樣劈成碎片。因此,希伯來文有「切立聖約」(cutting a covenant)的說法,意即(i.e.)「立約」。西塞羅(Cicero)、李維(Livy)等人都告訴我們,這也是異教徒常用的儀式。

耶利米書 34:1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耶利米書 34:20 上帝並非威脅所有猶太人,而僅威脅那些立了此約,並透過宰殺牲畜、從其劈開並相對擺放的各部分中間經過而正式確認此約的人。對於這些人,他一個也不放過,威脅國王、貴族、朝廷大臣以及百姓,說他會將他們交在那些渴望他們鮮血的敵人手中;他們將被殺戮,屍體不得埋葬。在此,上帝的公義顯明出來,他照著他們所願的(透過從牛犢中間經過),即如果他們不遵守所立的承諾,上帝就這樣對待他們,他們呼求上帝作證,並挑戰他,若不履行所立的約,就毀滅他們。

耶利米書 34:21 本節除了最後一句話,提及巴比倫王的軍隊已從他們那裡撤離之外,沒有什麼是之前沒有說過的。撤離的原因我們將在耶利米書37:5中遇到,因為有埃及軍隊前來協助猶太人。

耶利米書 34:22 耶和華說:「我必使他們心裡回轉,他們必再回來圍攻,直到攻取這城,用火焚燒,使全地荒涼。」軍隊的行動受神聖護理的管轄,他們聽從上帝的命令;當他吩咐他們來,他們就來;他吩咐他們做什麼,他們就做什麼,並且必會成就上帝所預定的。當我們讀到耶利米書第39章時,我們將讀到這個預言的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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