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耶利米書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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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合和本 耶利米書 第31章

1耶和華說:「那時,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上帝;他們必作我的子民。」

2耶和華如此說: 脫離刀劍的就是以色列人。 我使他享安息的時候, 他曾在曠野蒙恩。

3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 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4以色列的民哪, 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 你必再以擊鼓為美, 與歡樂的人一同跳舞而出;

5又必在撒馬利亞的山上栽種葡萄園, 栽種的人要享用[所結的果子]。

6日子必到,以法蓮山上守望的人必呼叫說: 起來吧!我們可以上錫安, 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那裏去。

7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當為雅各歡樂歌唱, 因萬國中為首的歡呼。 當傳揚頌讚說: 耶和華啊, 求你拯救你的百姓以色列所剩下的人。

8我必將他們從北方領來, 從地極招聚; 同着他們來的有瞎子、瘸子、孕婦、產婦; 他們必成為大幫回到這裏來。

9他們要哭泣而來。 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 使他們在河水旁走正直的路, 在其上不致絆跌; 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 以法蓮是我的長子。

10列國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傳揚在遠處的海島說: 趕散以色列的必招聚他, 又看守他,好像牧人看守羊群。

11因耶和華救贖了雅各, 救贖他脫離比他更強之人的手。

12他們要來到錫安的高處歌唱, 又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 就是有五穀、新酒,和油, 並羊羔、牛犢[之地]。 他們的心必像澆灌的園子; 他們也不再有一點愁煩。

13那時,處女必歡樂跳舞; 年少的、年老的,也必一同歡樂; 因為我要使他們的悲哀變為歡喜, 並要安慰他們,使他們的愁煩轉為快樂。

14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心滿足; 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恩惠知足。 這是耶和華說的。

15耶和華如此說: 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 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 因為他們都不在了。

16耶和華如此說: 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 禁止眼目不要流淚, 因你所做之工必有賞賜; 他們必從敵國歸回。 這是耶和華說的。

17耶和華說:你末後必有指望; 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

18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 你責罰我,我便受責罰, 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 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 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上帝。

19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懊悔; 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 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

20耶和華說: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 是可喜悅的孩子嗎? 我每逢責備他,仍深顧念他; 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 我必要憐憫他。

21以色列民哪, 你當為自己設立指路碑, 豎起引路柱。 你要留心向大路, 就是你所去的原路; 你當回轉,回轉到你這些城邑。

22背道的民哪, 你反來覆去要到幾時呢? 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 就是女子護衛男子。

23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使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他們在猶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這樣說: 公義的居所啊, 聖山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

24猶大和屬猶大城邑的人,農夫和放羊的人,要一同住在其中。

25疲乏的人,我使他飽飫;愁煩的人,我使他知足。」

26[先知說]:「我醒了,覺着睡得香甜!」

27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把人的種和牲畜的種播種在以色列家和猶大家。

28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也必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這是耶和華說的。

29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 父親吃了酸葡萄, 兒子的牙酸倒了。

30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31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32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34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35那使太陽白日發光, 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 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 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 他如此說:

36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 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 永遠不再成國。 這是耶和華說的。

37耶和華如此說: 若能量度上天, 尋察下地的根基, 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 這是耶和華說的。

38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從哈楠業樓直到角門。

39準繩要往外量出,直到迦立山,又轉到歌亞。

40拋屍的全谷和倒灰之處,並一切田地,直到汲淪溪,又直到東方馬門的拐角,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

# 耶利米書 第31章

耶利米書 31:1 本章概述:以色列的復興被宣告(耶 31:1-14)。拉結的哀哭得到安慰(耶 31:15-17)。以法蓮悔改後被帶回家(耶 31:18-21)。基督的應許(耶 31:22-26)。祂對教會的關懷(耶 31:27-30)。祂的新聖約(耶 31:31-34)。教會的穩定與擴展(耶 31:35-40)。當上帝的怒氣轉消,祂已將心中一切意念實現在邪惡的以色列人身上後,祂將表明自己並未忘記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所立的聖約,祂將成為他們的上帝,他們將成為祂所喜悅的子民,祂將保護並賜福他們。這裡的「以色列」是指整個十二支派,還是僅指猶大(即之前所提及的以色列的一部分),尚不確定。

耶利米書 31:2 上帝藉著提醒他們祂古時為這同一群人所做的事,來堅固上述的應許,以及祂子民對這些應許的盼望和信心。雖然以色列人從埃及到迦南的旅程中,上帝因他們的罪孽用刀劍除滅了許多人,有些被亞瑪力人殺害(出 17:8),有些因拜金牛犢的偶像而被弟兄的刀劍所殺(出 32:28);然而,那些在這些和其他審判中倖存下來的人,在前往迦南這安息之地時,或在上帝引導他們進入迦南時,仍在上帝眼中蒙恩。上帝將祂未來的護理和恩典的旨意,與祂過去恩典的護理相提並論。

耶利米書 31:3 「說」這個詞在希伯來文原文中並不存在,這讓一些人認為,開頭的詞句要麼是某些百姓的話,他們承認耶和華確實古時向他們顯現並為他們行事,但懷疑上帝的恩慈是否仍然持續;要麼是抱怨這些都是老舊的故事。對此,先知回答說,上帝的愛不是一時的愛,不是只向一代人顯現,而是一種永恆的愛;因此,祂以慈愛吸引他們,祂一直以恩慈待他們,以此方式試圖使他們履行對祂的義務:這種以慈愛吸引,祂稱之為「用人的繩索」(何 11:4),因為人通常很少被強迫所動,而是被愛所贏得。

耶利米書 31:4 當他們被擄時,他們的民事國家和教會(兩者都像一個建造起來的建築)都被破壞和拆毀,他們像被拆毀的建築物石頭一樣四散;因此,上帝將他們重新聚集,並藉由政治和教會治理將他們結合起來,這被恰當地比喻為建造。稱他們為「以色列的處女」並非指這群人未曾被偶像崇拜所玷污,而是指這應許只關乎那些保守貞潔的人;或者(這可能更為合理)這裡稱以色列為處女,是與接下來的詞句相關,因為處女們習慣於帶著手鼓出去(撒上 18:6),並在歡樂喜慶時跳舞(出 15:20;士 11:34)。處女們被說成「用手鼓裝飾」,要麼(如一些人認為)是因為她們習慣於將圍巾或絲帶繫在手鼓上,要麼是因為她們手持這些樂器時顯得端莊,要麼是她們將以比以前更優雅和端莊的方式使用它們,而不是在不合時宜的時候使用。這裡所預言的是,這群人將迎來一個歡樂、喜悅、愉快的時期,那時他們的歡樂將是合宜的;或者是指他們宗教節日的恢復,那時他們會使用樂器來表達內心的屬靈喜悅和快樂。先知們(撒上 10:5)從高處下來,帶著手鼓等等。

耶利米書 31:5 撒馬利亞是十個支派的首都,因擁有那座山的示每(Shemer)而得名:以色列王暗利買下它,並在其上建造了撒馬利亞。在許多地方,山區被認為是葡萄園最便利的場所,因為它們沒有陰影,且最能接觸到陽光。上帝應許他們有種植的自由,並且他們將享受他們的種植成果,像普通物品一樣食用,這在第五年之前是不能做到的,如利 19:23-25 所示。頭三年,它被他們視為未受割禮的,即不潔淨的;第四年,它要歸耶和華為聖;第五年,他們可以食用其果實,如同任何不潔淨、未奉獻給耶和華的普通物品。

耶利米書 31:6 以法蓮山地是十個支派地業的一部分,這是無庸置疑的。至於「守望者」是指設立來預警危險的國家哨兵,還是指葡萄園的看守者,似乎並不重要。經文說他們將呼喚人「上錫安」,即上耶路撒冷的耶和華殿去敬拜耶和華。唯一的問題是,這個預言是在什麼時候應驗的。因為雖然猶大從巴比倫的被擄中歸回,但十個支派(據我們所讀到的)卻從未歸回。有些人認為它應驗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那時雖然十個支派的主體沒有歸回,但許多屬於這些支派的個人確實歸回,並與那些從巴比倫被擄中歸回的人一同重建了城市和聖殿。此外,約瑟夫(Josephus, 1.13. cap. 5.8)記載,德米特里(Demetrii)將撒馬利亞、加利利和比利亞賜給了猶太人。但最好的解經家認為,這個預言應驗在福音時代;因為加利利和撒馬利亞都接受了福音,如使 8:1, 5, 9, 14;9:31 所示。

耶利米書 31:7 這莊重、權威的序言「耶和華如此說」,似乎是為了讓上帝的子民不再懼怕祂先前所應許和預言的美好事物會實現。這節經文本身要麼是對猶太人中敬畏上帝者的勸勉,要麼是對外邦人的勸勉,要為猶太人歌唱歡樂,因為上帝必向他們施憐憫,使他們可以歌唱;在他們親身經歷之前,他們就可以宣告這事必將成就,並為此讚美上帝。但同時,祂也提醒他們,除了讚美,也需要禱告,因為以色列中仍有餘民,因著他們的不悔改、不信和心硬,至少目前無法分享這些恩典。這提醒我們,我們不應只為自己的美好事物歡樂,而忘記那些未能分享的人。上帝子民在今生最好的境遇,也需要禱告和讚美。

耶利米書 31:8 「北方之地」無疑是指巴比倫、迦勒底人的土地,以及耶路撒冷以北的那些地方;而「地極」則指所有其他被驅散的猶太人所到的地方。這句話的意思是,任何想要歸回的人,都將無阻礙地歸回;盲人看不見路,瘸子沒有力氣行走,即使看見也走不動,懷孕的婦女因身體沉重,生產的婦女因疼痛,這些人比任何人都更不適合長途旅行;但上帝說,我將做出這樣的安排,使在這些情況下的一些人也能歸來。這些詞句必須被解釋為這種普遍意義,因為從字面意義上說,這樣的人是無法歸來的。雖然一些有價值的解經家將其理解為屬靈意義,指無知和無力的人,以及那些被罪的重擔所壓迫的人,以及歸向基督,但這似乎不是經文的首要意義。

耶利米書 31:9 他們將「哭泣而來」;有些人認為翻譯成「他們哭泣而去」會更好;因為雖然希伯來文的動詞是未來式,但該時態常有過去完成式的意義;因此它與詩 126:5-6 相呼應:「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但這裡並不需要這樣解釋,因為有喜極而泣,也有悲傷而泣,正如雅各和約瑟的例子所示(創 29:11;43:30);因此這段經文與撒 12:10 相符:「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他們必為我悲哀。」這裡的哭泣也可以理解為為他們過去的罪。我必使他們「沿著水邊的河道行走」;他們將不再像從埃及出來,經過曠野時那樣缺乏,那時他們常常缺水。在「平坦的路上,他們必不跌倒」;他們也不會有崎嶇的道路,也不會像上帝使他們在曠野中那樣來回轉向。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蓮是我的長子」;因為我對全以色列有父親般的慈愛,所以我將向他們顯出父親般的關懷和仁慈,並待他們如同人待自己的長子;上帝古時稱猶太人為長子(出 4:22),因為他們是萬國中第一個被上帝認可並納入聖約的,也是唯一認可上帝並敬拜獨一真活上帝的民族。

耶利米書 31:10 上帝願祂對子民的美好應許預先被宣揚和宣告,不僅向他們,也向其他民族,以便當祂實現這些應許時,祂護理之手能更為顯著,並能無可辯駁地被承認為上帝的工作,因為這不過是祂早已預言的。上帝不僅是降臨在祂子民身上的審判的作者,也是他們蒙恩的作者;祂分散他們的能力足以堅固我們相信祂聚集他們的能力。祂不僅會聚集他們,而且在聚集之後會保守和保護他們;這樣,上帝就顯明自己是他們的牧者:牧者的工作不僅是召集和聚集他的羊群,而且在羊群聚集之後,還要看顧、保護和保守他們。

耶利米書 31:11 由於神聖預言和應許的確定性,經文中常將尚未實現、甚至要許多許多年後才應驗的事,說成已經完成。其意義是,上帝必會成就,如同祂已經成就了一樣;因為無論是指從巴比倫的解救,還是指藉由基督而來的福音救恩(這也常被比喻為「救贖」和「贖回」),都將在很久以後才實現。對於「比他更強壯的」這個詞,有些人理解為迦勒底人,另一些人則理解為魔鬼(將經文解釋為上帝子民藉由基督寶血所成就的屬靈救贖,這寶血是為他們所付的贖價);但無疑,這段經文應從字面上理解為他們從巴比倫的解救,儘管(如使徒所說)「這些事都發生在他們身上,作為預表」。他們從巴比倫和埃及的解救,都是上帝子民藉由基督從屬靈的巴比倫和埃及中得解救的預表,正如他們進入迦南地(如使徒在來 3、來 4 所證明)是聖徒進入天堂的預表,而迦南地就是天堂的預表。

耶利米書 31:12 這節經文中的特定詞句不應被過度解讀,也不需要特別的解釋,它們都只表達一件事,即猶太人從被擄之地歸回後,無論在宗教還是民事方面,都將處於幸福繁榮的狀態。「錫安的高處」可以指耶路撒冷,或更特別地指聖殿,歸回的人,無論是十個支派的還是嚴格意義上的猶大支派的,都將來到那裡歌頌上帝;他們將在那裡因上帝的良善而向祂祈求美善的事物,承認祂是他們恩典的上帝,無論是屬靈的還是屬世的恩典;例如五穀、新酒、油,以及牛羊的增長。他們將成為一個美麗、繁榮、成長的民族,如同一個被澆灌的園子,看起來生氣勃勃,萬物生長茂盛(因為這裡的「心靈」似乎不是指人的屬靈和不朽部分,而是指整個人)。他們將不再像以前那樣悲傷,也不再像那個時代和世代那樣悲傷;或者說,許多許多年都不再悲傷:參賽 35:10。有些人認為,這些表達也應許了上帝真正的以色列子民在福音之下將擁有的屬靈喜樂,以及他們在天堂將擁有的永恆喜樂,那時,也唯有那時,一切眼淚才將從他們眼中擦去;因為從嚴格意義上說,這並未應驗在猶太人身上,他們在基督後六十年羅馬人攻佔耶路撒冷時,所遭遇的悲傷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

耶利米書 31:13 這節經文只是進一步以多樣的表達方式,都指同一件事,即他們在被擄歸回後一段時間內的幸福狀態。我們可以將這裡的「跳舞」理解為各類人的活動,要麼是他們在聖潔節期中的宗教歡慶(因為在舊約時代,他們在宗教歡慶中會使用這些外在的喜樂表達,如詩 150:4 和大衛在約櫃前跳舞所示),要麼是他們世俗的歡樂,那時跳舞更為常見:這節經文的最後幾個字解釋了前面所有的內容。

耶利米書 31:14 「祭司」一詞,有些人理解為福音的傳道人,上帝在此應許將豐厚地供應他們;或者更確切地說,藉由賜予他們事工的成功,讓他們看見勞苦的果效,使他們歡喜:我寧願以這種比喻的意義來解釋,首先應用於被擄歸回後的猶太祭司,關於他們,以斯拉記 6:16 說,他們「歡歡喜喜地行了這殿的獻殿禮」;以斯拉記 6:22 說,「耶和華使他們歡樂」。百姓也並非只在短時間內因耶和華的恩慈而滿足。在次要的預表意義上,它也可以指福音之下良善傳道人的屬靈成功和歡樂,以及信徒的屬靈喜樂。這種歡樂被比喻為「肥甘」,暗指律法下祭物的肥美。上帝藉由先知,用舊約敬拜的詞句來表達新約的職責和特權,這是常見的事。參賽 66:22-23。

耶利米書 31:15 解經家對這些話的意義意見分歧很大,究竟是指亞述人擄掠十個支派時對猶太人的屠殺,還是指巴比倫王圍攻並攻佔耶路撒冷時對猶太人的屠殺,抑或是指希律王在伯利恆殺害嬰孩。可以確定的是,福音書作者馬太(太 2:18)將其應用於後者;但福音書作者的應用是作為預言的字面應驗,還是作為一種暗示,這是一個問題。那些認為它主要應理解為嬰孩被殺的人,提出以下幾點:1. 馬太福音 2:18 如此應用。2. 婦女為孩子哀哭,似乎更像是為嬰孩的喪失(如那裡所發生的),而不是表達在普遍毀滅中各類人的哀哭。3. 哀哭的地點似乎暗示了這一點;因為拉瑪靠近伯利恆,並包含在福音書作者所提及的「伯利恆四境」之內。4. 他們認為「因為他們沒有了」這句話支持他們的觀點;因為被擄到異地,他們並非不再存在,只是不再處於以前幸福的狀態。5. 因為他們認為這在這裡被提出,是作為基督降臨的一個記號,在祂降臨之後,這些對猶太人的幸福應許將會實現。這些理由並非無可辯駁;因為:1. 馬太可能只是以暗示的方式應用,談論當類似於以前發生的事情再次發生時,這種護理;在這種意義上,聖經中特定的經文常被說成「應驗」,儘管它們之前已經應驗過。2. 這裡的拉結並非指單一個人,也不是指特定的性別,而是作為一個共同的母親,哀悼她後代的喪失。3. 拉瑪確實靠近伯利恆,但它是便雅憫支派的一個城市(書 18:25;王上 15:17)。拉結被埋葬在它和伯利恆之間(創 35:19;撒上 10:2);它也是尼布撒拉旦攻佔耶路撒冷後安置俘虜的地方,如耶 40:1-4 所載。雖然大部分猶太人並未被殺,而是被擄,但無疑有許多人被殺,而那些活著的人對她來說也不再是她的孩子,因為他們已被遷徙到異地。5. 儘管本章中對猶太人的應許在基督的國度下更為顯著和完全地實現;但這些應許是否主要且僅僅在基督的國度下應驗,而在那之前就已字面應驗,只是那時更為完全和廣泛,這仍值得懷疑。因此,「在拉瑪聽見悲哀哭泣的聲音」,即在迦南地,特別是在拉瑪,尼布撒拉旦(耶 40:1)安置了他所俘虜的人,釋放了一些人(特別是耶利米),處死了一些人,並將其餘的人帶到巴比倫,這引起了痛苦的哭泣和哀號。「拉結為她的兒女哭泣」:這裡的拉結被描繪成從墳墓中起來,哀悼從她而出生的猶太民族(因為便雅憫就是其中一個支派,構成了猶大王國),這個支派的所有百姓都被恰當地稱為她的兒女。這裡的拉結代表所有從拉結而出的便雅憫婦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沒有了」;她像一個情緒激動的婦女,拒絕一切安慰的理由,因為她的兒女要麼完全不存在了,被瘟疫、饑荒和巴比倫王的刀劍所殺,要麼不再是她的兒女,被移植並遷徙到巴比倫。因此,我認為這段經文從字面上和主要意義上是指為巴比倫王攻佔耶路撒冷時百姓所遭受的苦難而發出的哀嘆;馬太福音則暗示了這種哀嘆,因為當希律王下令殺害伯利恆及其四境(其中拉瑪是其一)兩歲以下的嬰孩時,也發生了類似的哀嘆。

耶利米書 31:16 先知在這節和接下來的經文中,被描繪為受上帝指派來安慰前面提到的拉結,呼喚她平靜下來,不要過度哀傷,因為上帝將補償她的苦難,這裡的「工作」(work)一詞(有些人認為)是指苦難;但希伯來文 leo 這個詞在聖經中很少被解釋為苦難:因此,另一些人將其應用於拉結,認為上帝會因她的虔誠而憐憫她的兒女,作為恩典的獎賞,而非應得的。最好的解經家認為,「工作」和「獎賞」這些詞在這裡只是用來表達他們在被擄的悲慘狀態之後,將迎來一個安慰的狀態(如同工資通常跟隨工作而來),這將彌補他們長期的苦難;這也由這節經文的最後幾個字所解釋。

耶利米書 31:17 這裡再次提到「結局」,是指七十年被擄的結束,這些話只是重複了猶太人將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的應許,先知之前已多次向他們保證過,這裡只是再次重複,作為他們不應過度悲傷的理由;因為他們的苦難並非無止境,他們的被擄也非永遠;他們將再次回到自己的土地。

耶利米書 31:18 先知在這節經文中顯示了以色列人心中將發生的改變,這改變將先於他們從被擄中歸回。上帝曾向這群在敵人手中的百姓做出古老的應許(利 26:40-42):「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孽和他們祖宗的罪孽,就是他們向我所犯的過犯,並且他們也行事與我作對;我也行事與他們作對,把他們帶到他們敵人的土地上;如果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謙卑下來,他們就接受他們罪孽的刑罰:那時我必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聖約,也記念我與以撒所立的聖約,也記念我與亞伯拉罕所立的聖約;我也必記念那地。」耶和華為了顯明祂對自己話語的信實,也為了提醒他們在上述應許得以實現之前必須先做什麼,並激勵他們履行職責,將一件尚未發生的事說成已經發生,預言在他們得蒙拯救之前,祂將聽見以法蓮(即十個支派,或更確切地說,所有十二個支派中敬畏耶和華的人)哀嘆或悲嘆他們悲慘的境況,或為自己和他們的罪孽而悲嘆,這些罪孽使他們陷入如此境況,並承認上帝對他們所做的一切,是祂管教了他們,而且是公正的;因為他們就像未馴服的牛犢,不習慣軛,剛套上軛時通常非常不馴服,但習慣後就比較安靜;他們祈求上帝改變他們的心和他們的境況;因為沒有祂,這永遠無法完成,而藉由祂,這將輕易完成;為此,他們聲稱上帝是他們的上帝,並承認祂是他們的上帝,向祂應許,儘管其他主宰曾統治他們,但此後只有祂將被他們承認、敬拜和順服。

耶利米書 31:19 我們必須明白,我們不是在讀歷史或敘述已發生的事,而是在讀預言,預告將來會發生的事。先知預言,在應許的拯救來臨之前,以色列人將會有另一種心態,他們未受割禮的心將會謙卑,他們將接受罪的刑罰,承認上帝的公義和正直,以及他們自己的放蕩和不馴服,祈求上帝改變他們的心(否則永遠不會改變),並改變他們的境況(這將取決於心的改變),聲稱上帝是他們的上帝,祂曾應許(申 30:1-2),當申 28-29 所說的祝福和咒詛臨到他們,他們在耶和華所驅散他們到的萬國中回想這些事時,如果他們全心全意歸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並聽從祂一切的命令,他們和他們的兒女,那麼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就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並憐憫他們等等。現在,以法蓮說,在我回轉之後,在上帝改變我們的心之後,我們就悔改並改變了我們的行為;在上帝教導我們之後,無論是藉由祂的先知,還是藉由荊棘和蒺藜,藉由我們的苦難,或是藉由祂的聖靈,我們都拍腿表示我們的悲傷和苦難(結 21:12)。那時我因我的罪感到羞愧和困惑,明白我只是在承受我很久以前,在我放蕩、悖逆和不順服上帝的時候所犯的罪的公正懲罰。這用「年輕」一詞來表達,因為通常男人和女人的年輕時期是他們放蕩的時期;隨著年齡增長,人們通常會變得更加深思熟慮和清醒。因此,先知預言上帝將為這群人預備恩典。在接下來的經文中,他將展示上帝的耳朵是多麼樂意傾聽。

耶利米書 31:20 解經家對這段經文的解釋差異很大;其原因似乎是,在希伯來文中,肯定性的疑問句表示對所提問題的強烈否定,這導致一些人將這些話解釋為否定以法蓮是祂的愛子,或是一個可愛的孩子,並否定他所宣稱的悔改的真實性。但這顯然與先知的整體主旨完全相反。受人尊敬的《英文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作者觀察到,肯定性的疑問句有時在聖經中確實暗示否定,因為否定詞被省略了,而「h」被用來代替「alh」,所以「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在這裡,與「以法蓮不是我的愛子嗎?」是相同的。他舉例說,撒上 2:27-28 中,「我豈沒有?」顯然與「我豈沒有不?」是相同的。約伯記 20:4 中,我們補上了「不」,「你豈不知道不?」等等。耶 3:6 中,「你曾看見嗎?」與「你豈沒有看見嗎?」是相同的。結 20:30;摩 6:2 也是如此。所以,儘管前綴的「h」是一個肯定詞,但它常被用來代替「Nld」,並表示否定,否定詞被省略並需要理解。我也曾有時認為,即使在這裡,它也可以被很好地解釋為:「以法蓮現在成了我的愛子嗎?他是一個可愛的孩子嗎?他的心轉變了嗎?我的心也是如此。」因為「自從我說他,或與他說話,或談論他,我就切切地記念他」,亞蘭文譯本(Ar. Montanus)將其譯為「從我與他充分說話之後」;差異的原因是「yd」既表示「足夠」,也表示「時間」。我認為沒有理由偏離我們的譯本,「自從」(since),或「從那時起」(from the time),正如同一詞在撒上 18:30;王上 14:28;賽 28:19 中所表示的,我藉著我的威脅說他,我以父親的慈愛和憐憫記念他。我的心腸為他翻動,這與「我憐憫他」是相同的;正如父母的心腸為他們在災難中的孩子而翻動和不安一樣;因此,上帝說,我必向他施恩。

耶利米書 31:21 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解釋了前半部分。上帝說:「你必再回到你現在離開的這些城市,所以要仔細留意你所看見的路,設立一些標記,以便你再次認出它;在路上為自己設立一些高高的石堆作為柱子,當你到達時可以再次認出它們;仔細記住亞述人和巴比倫人帶你走的路,因為你將沿著同一條路回來。」為了進一步向他們保證他們將歸回,他呼喚他們「回轉」,並重複他的話,以進一步確認這件事。

**耶利米書 31:22**

這裡所指的「背道的女子」無疑是指猶太人;但「周流」在此意指何事,則不甚明確。另有譯法:有人解釋為他們追逐偶像;有人解釋為他們向外邦尋求幫助,而非歸向上帝;另有譯法:有人解釋為他們在被擄中四處流浪。

然而,更大的難題在於「耶和華在地上創造一件新事,就是女子護衛男子」這句話。另有譯法:有人認為「女子」是指軟弱的人,他們將戰勝強壯的男子。

但對於這段難解經文,有兩種解釋似乎最為合理,值得優先考慮:

1. **教會戰勝仇敵的預言:** 另有譯法:有人認為這包含了一個應許,即猶太教會在當時,以及福音教會在猶太教會時期之後,將戰勝所有仇敵,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儘管考慮到教會成員的稀少,以及仇敵的眾多和強大,這似乎是一件奇異的事,如同女子戰勝強壯有力的男子。英國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的學者認為這是這些話語真實而純正的意義。

2. **童貞女懷孕生子的預言:** 另有譯法:另有譯法:有人將這位「女子」解釋為童貞女馬利亞,她將在腹中懷抱主耶穌基督,而歸信的猶太人將歸附於祂。加爾文(Calvin)和我們博學的英國注釋者都不贊同此解釋。然而,由於這是許多解經家普遍接受的解釋,我們有必要聽取他們的理由:
1. **「因為(Heb. yk)」的解釋:** 他們強調「因為(Heb. yk)」這個詞,說上帝在此給出猶太人渴望返回猶大地的理由,因為彌賽亞將在那裡誕生。
2. **「創造」一詞的解釋:** 他們強調「創造」這個詞,認為基督的身體並非由人所生,而是由上帝所創造,儘管是藉著童貞女的肉身。
3. **「新事」的解釋:** 他們說這確實是一件新事。童貞女成為母親,卻仍保持童貞,並且成為那位永遠受頌讚的上帝的母親,這是一件新事,儘管她並非神性的母親;因為基督如此應驗了麥基洗德的預表,作為人無父,作為上帝無母。
4. **地點的獨特性:** 他們說,所有其他「護衛男子」的情況,無論在猶大境內或境外都可能發生,唯獨此事只發生在猶大境內。
5. **「女子」一詞的解釋:** 他們說,聖經中翻譯為「女子」的詞語,總是特指某個特定的個人女子,除了童貞女之外,不可能是其他人。
6. **上下文的關聯:** 他們說,整個上下文都指向藉著基督而來的益處,因此這裡所指的男子必定是祂。
7. **與馬太福音 2:8 的關聯:** 他們強調這預言緊隨耶利米書 31:15 之後,而馬太福音 2:8 的福音書作者將其應用於希律在基督誕生時屠殺嬰孩的事件。

然而,另一方面,另有譯法:有人提出質疑:
1. **動詞「護衛(Heb. bbo)」的用法:** 這個動詞在聖經中從未被用來表示這種「護衛」。
2. **「男子」一詞的適用性:** 翻譯為「男子」的詞語,意指強壯的男子,並不恰當地適用於母親腹中的嬰孩。

但另有譯法:有人再次反駁:
1. **詞語的獨特用法:** 這並非聖經中唯一一次以相同意義使用的詞語。
2. **「護衛」的廣泛意義:** 這個詞語意指任何形式的「護衛」,可以恰當地應用於童貞女的子宮懷抱嬰孩。至於翻譯為「男子」的詞語,他們說它也適用於新生嬰兒(約伯記 3:3,以賽亞書 9:6);它也適用於上帝(申命記 10:17),以及基督(撒迦利亞書 13:7,與馬太福音 26:31 比較)。

在如此多學者意見分歧的議題上,我只需陳述他們的觀點和理由,讓讀者自行判斷,因為這既不關乎他們的信心,也不關乎他們的聖潔。因為問題不在於「基督是否被女子懷抱在腹中」(這從其他經文已足夠清楚),而僅在於這句話在此是否具有此意義。

**耶利米書 31:23**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這些關於猶太人復興的預言,通常以這兩個上帝的屬性作為開場白。其中一個屬性宣示祂有能力成就所應許之事;因為萬軍之耶和華有何事不能成就?另一個屬性宣示祂對這百姓的良善或美意,因為祂是他們的上帝,與他們有關係,與他們立了聖約:能力和愛,或對我們的好意,是我們對上帝信心和信靠的兩大支柱,這兩者只要求我們確信我們所信靠的那位有能力且願意成就我們所信靠祂的事。

「他們仍要使用(Heb. bbo)……」這個詞在耶利米書 31:5 似乎譯為「他們仍要使用……」更佳。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公義的居所,聖潔的山。」先知在此預言了三件事:
1. 那些曾是嗜血、不義、殘酷之人的居所的城市,將成為行公義之人的居所。
2. 那座位於錫安山上的城市,曾是偶像崇拜者和其他不聖潔之人的居所,將成為人們以合宜而聖潔的方式事奉和敬拜真上帝的地方。
3. 他們將因公義和聖潔而聞名,以至於人們會注意到並以此祝福他們;並且因此,正如他們曾因罪惡而成為咒詛和俗語,他們在悔改之後也將成為祝福。由此我們可以觀察到,那些希望蒙上帝和世人祝福的人,必須對人公義,對上帝聖潔。

**耶利米書 31:24**

這整節經文只是表達他們歸回後的平安狀態;他們將無辜而平安地生活(耶利米書 33:12)。

**耶利米書 31:25**

這裡的「我已」與「我將」具有相同的意義,這在預言性的應許中很常見,這些應許是那位「稱無為有」的上帝的話語,祂要祂的百姓將祂所應許之事視為確定,如同已經成就。這些話語只是與之前意義相同的應許,即上帝將賜給祂的百姓豐盛的安逸和富足,並擦去他們所有的眼淚。

**耶利米書 31:26**

這啟示要麼是在耶利米的夢中顯現,他醒來後環顧四周;他當時對自己的睡眠感到非常滿意,因為主在那個夢中向他們啟示了關於猶大的恩典應許。要麼是在異象中,他看見和聽見之後,就像一個安靜睡覺、沒有做惡夢或不愉快、只有甜美和愉悅夢境的人一樣滿意。

**耶利米書 31:27**

意即,我將使他們大大增多,無論是人還是牲畜:他們現在荒涼,他們的人被毀滅,或去了其他地方,他們有用的牲畜被毀滅和殺戮;但情況不會永遠如此,我將再次栽種他們,人畜都將像播種一樣豐盛。國家中人畜的增多是上帝的祝福。

**耶利米書 31:28**

沒有什麼能使上帝的謀劃、目的和預旨改變,因為祂不像人會說謊或後悔,祂是不改變的上帝;但人的悔改可能會使祂的護理安排改變。上帝在此被描繪成一個報復心強的人,祂的報復本性促使祂尋找一切機會傷害祂所針對的人。上帝沒有憤怒或報復,祂所做的一切都是公義;但這裡將一位憤怒的上帝描繪成抓住一切機會懲罰罪人,彷彿祂一直在監視他們,而祂從不打盹也不睡覺:但他們悔改和蒙恩的時刻已到,上帝應許將同樣勤奮地施恩於他們,這在此以栽種和建造他們的比喻來表達,如同祂之前勤奮地對他們執行公義一樣。

**耶利米書 31:29**

意即,我們因我們祖先的罪受罰;然而上帝這樣做是公義的;沒有人質疑人在這種情況下的公義,即因父母的叛國罪而剝奪子女的祖傳產業;這也不比上帝在第二條誡命中威脅的更多。上帝確實在以西結書 18:2 中似乎對他們使用這句俗語感到不悅;但原因在於他們使用這句俗語是為了開脫自己,暗示他們是無辜的,只是為父母的罪受苦,而這是錯誤的;否則,子女因父母的罪受罰,不過是上帝所威脅的(出埃及記 20:5,34:7;耶利米書 15:4)。但上帝說,你們的被擄,就你們而言,將贖清你們父母過去的罪孽,你們將不再這樣說。

**耶利米書 31:30**

但上帝說,你們不要以為罪人能逃脫我的報應;但如果人犯了罪孽,他們就必死亡;沒有人的牙齒會發酸,除非是他自己吃了酸葡萄。

**耶利米書 31:31**

使徒在希伯來書 8:8-10 中對此的應用,使我們確信這個應許是指向福音時代。它不僅是與猶太人立的,也是與所有將被嫁接到那橄欖樹上的人立的;但它被說成是與他們立的,要麼是因為這兩個詞語代表了整個教會,上帝當時在地上只有這個教會與祂立約;要麼是因為他們是唯一破壞了第一個聖約的百姓,當時外邦人是應許之約的陌生人(以弗所書 2:12),聖約通常是在一方違反之後才續訂的;要麼是因為它最初是與猶太人立的,儘管它也關乎那些遠方的人,甚至凡是主所召喚的人(使徒行傳 2:39)。

它之所以被稱為「新聖約」,並非因為其本質是新的,因為它曾與亞伯拉罕立(創世記 17:7),也曾與猶太人立(申命記 26:17-18)。它當時藉著基督的血得到確認,儘管基督的血尚未實際流出,但祂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祂的血由逾越節羔羊的血和所有為獻祭而宰殺的活物所預表。

但它之所以是新的,還有許多其他原因,神學家們列舉如下:
1. **遺囑觀念上的新:** 因為它在遺囑的觀念上是新的,直到福音時代才藉著基督實際的死亡得到確認。
2. **啟示和傳講方式的新:** 因為它以一種新的方式被啟示和傳講,更為完整、詳細、清晰和明確。
3. **應許內容的新:** 因為它不再像最初與律法一同立約時那樣,混雜著許多屬世祝福的應許。
4. **儀式律法的新:** 儀式律法不再是其一部分,不像對猶太人而言,他們必須嚴格遵守儀式律法以證明自己是上帝的百姓。
5. **傳播範圍的新:** 在其傳播上,它擴展到猶太人和外邦人,而先前的聖約則沒有。
6. **聖靈功效的新:** 由於聖靈在傳播時所伴隨的功效,以更完整和廣泛的方式,分發其恩賜和恩惠,使靈魂能夠遵行。詳見英國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對此主題的論述。

**耶利米書 31:32**

它在實質上與舊約沒有區別,但在環境上卻大相徑庭,如前所述,並將在後文進一步闡明。上帝在猶太人出埃及時與他們所立的聖約,就上帝而言,是祂賜給他們的律法,以及附帶於他們遵守律法的應許;就他們而言(這使其成為一個正式的聖約),是他們順服律法的應許,詳見出埃及記 24:7-8,申命記 26:17-18。上帝說,祂與他們立約時,他們是一個無能、軟弱的民族,祂承擔了照顧他們的責任,並像父母牽著軟弱的孩子的手一樣引導他們。

沒有人會想像這個聖約不包含藉著彌賽亞的血,在他們歸向祂時赦罪的應許,否則它為何要用血來確認呢?(出埃及記 24:8)。他們被說成是破壞了這個聖約,並非因為每一次不順服上帝的律法(因為每個人每天都在破壞它),而是因為他們嚴重而顯著的罪行,如此頻繁地重複和持續,卻沒有悔改;更具體地說,是因為他們的偶像崇拜,這被比作淫亂,破壞了婚姻的聖約和盟約,導致上帝對一個民族說:「羅阿米」(Lo Ammi),即「你們不是我的子民」。而這種破壞聖約的行為,因著上帝對他們的仁慈和關懷而更加嚴重;祂對他們有丈夫的愛,並表明了丈夫的關懷,沒有給他們任何誘惑去離棄祂而行淫。

**耶利米書 31:33**

「與以色列家立約」:意即與那些「真以色列人」立約,他們將「沒有詭詐」(正如基督論到拿但業所說的,約翰福音 1:47);與那些「內心是猶太人,藉著心靈和聖靈的割禮」(正如使徒所說的,羅馬書 2:29),這也是上帝在申命記 30:6 中所說並應許的。

「那些日子以後,耶和華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在福音時代,上帝的律法並未被廢除或作廢。基督自己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但它藉著聖靈的手指寫在上帝真以色列人的心上,而不僅僅是寫在石版上;他們順服律法,不是出於強迫和壓力,而是出於他們內心對律法的認可和承認,認為它是「聖潔、公義、良善」的,他們「按著裡面的人」以律法為樂(羅馬書 7:22)。

但另有譯法:有人可能會質疑:這怎麼會是一個新聖約呢?上帝難道不是從古時就將祂的律法寫在祂百姓的心上嗎?大衛和舊約中記載的其他上帝的僕人,難道不是出於愛和對律法的喜悅來事奉上帝嗎?

答:無疑,大衛和其他人確實如此,上帝的律法也寫在他們心上,但那是藉著這個新聖約,出於上帝自由而有效的恩惠。我認為加爾文(Calvin)判斷得對,先知在此的目的是要表達律法與福音之間的區別。前者顯示職責;後者則帶來重生的恩惠,藉此人心得以改變、預備並有能力履行職責。在律法時代所有得救的人,都不是從律法或藉著律法得救,而是藉著福音和這個新聖約得救;但這在律法時代並未明顯展現,上帝重生的恩惠也未像在福音時代那樣普遍,這使得它看起來像是一個與人立的新聖約,儘管它與上帝一直與祂百姓所立的聖約是同一個;因為聖約的條款在此(耶利米書 24:7,30:22)與與亞伯拉罕所立的(創世記 17:7,申命記 30:6)有何區別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上帝將律法寫在人心上視為祂自己的工作。如果人有內在的能力(如另有譯法:有人所說的)自行完成,並能用自己製造的筆將律法寫在那裡,那麼上帝就無需將祂的律法放在人的內心深處了。天主教徒允許上帝在這項工作中佔有一部分,但卻將最大的部分歸給人自己。另有譯法:另有譯法:有人確實只將榮耀歸給上帝,因為祂賜予人一個有理性的靈魂,並賦予其這種能力,而且祂對異教徒和教會範圍內的人以及傳講福音的人都這樣做了;對於教會內的人,祂還給予他們比異教徒更多的幫助和協助,以善用他們的自然能力。但讓任何有理解力的人判斷,這是否可能是這段經文的意義,或者是否涵蓋了上帝與祂百姓所立聖約中的所有內容;或者假設這是真的,那麼生活在福音之下的人與另一個人有何不同,除了他自己;以及藉著這種教義,人是否沒有成為自己的神,意即所有屬靈和永恆之善的主要原因,這與上帝的榮耀和尊貴,或與這段經文以及許多其他類似性質的經文如何相符,我實在不明白。

**耶利米書 31:34**

這句話不可解釋為在福音時代不再需要教牧教導,因為基督自己差遣使徒去傳道;也不可解釋為不再需要弟兄間的教導,無論是透過教訓或領受;相反地,歌羅西書 3:16 命令我們這樣做。這只是表達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增長,這將在聖靈澆灌之後發生:我們在約翰一書 2:27 中也有類似的表達。

我們英國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的學者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福音時代,將有更多獲得知識的途徑,以及透過這些途徑獲得的知識,人們將有更清晰的理解力,或領會所啟示事物的能力,並且將有更多的人被上帝救贖的知識所光照。另有譯法:另有譯法:有人說,「認識耶和華」應理解為對上帝的初步認識;基督徒將不需要被教導基本原理:但使徒在希伯來書 5:12 中卻有不同的說法。另有譯法:另有譯法:有人將「知識」理解為敬畏耶和華。上帝說,他們都將認識祂;但這不可理解為相同的程度和量度,而是在足以履行上帝根據他們對上帝的認識和領會所期望的職責的程度上。上帝將所有這些恩惠的根源歸結為祂對他們罪的自由赦免。

**耶利米書 31:35**

這裡的「分開(Heb. egd)」一詞翻譯不佳,這導致另有譯法:有些解經家認為上帝在此是指祂分開紅海,讓以色列人得以過去,這似乎完全不是這裡的意思。這個詞確實有「分開」的意思,但它也指「使平靜和安息」,在耶利米書 50:34、以賽亞書 34:14,以及本章的耶利米書 31:2 中都是這樣解釋的,無疑在這裡翻譯為「使海平靜,當其波浪咆哮時」會更好。所有提到的行為都表明了那位萬軍之耶和華,創造界所有軍隊之主的至高全能。

**耶利米書 31:36**

有敬拜的條例,是上帝關於祂敬拜的律法;有公義的條例,是上帝執行民事公義的律法;還有自然的條例,是上帝為自然原因按其秩序運作所設立的。這裡所說的就是這些條例,它們將持續到世界的終結。上帝以這些條例的持續作為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所有日子」(希伯來文如此)持續的保證,意即許多日子,或者他們將與祂緊密相連的所有日子,或者祂所命定的所有日子。如果我們將其解釋為「永遠」(如我們的譯本),那麼就必須理解為不是指肉身的以色列,而是指教會,即上帝真正的以色列,它將永不失敗。

**耶利米書 31:37**

意即,我絕不會拋棄以色列所有的後裔(使徒在羅馬書 11:1-2 中證明,儘管這個民族的大部分被棄絕,上帝仍信守了這個應許),因為除了上帝,沒有人能測量諸天,也沒有人能探測地心。

**耶利米書 31:38**

意即,它將被重建,範圍將像以往一樣廣闊。我們在尼希米記 3:1、12:39 和撒迦利亞書 14:10 中讀到哈楠業樓;它位於城市的南部,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東部。我們在列王紀下 14:13 和撒迦利亞書 14:10 中讀到角門;大多數人同意它位於城市的東北部。

**耶利米書 31:39**

意即,它將在舊有的根基上重建:見尼希米記 3 章。我們對這座城市古老的地理位置一無所知,猶太人自己也是如此,因此聲稱對這些地名有精確的知識是徒勞的;另有譯法:有人說「迦立(Gareb)」意指「疥癬」,這座山因麻風病人躺臥在那裡而得名。

**耶利米書 31:40**

「死屍的全谷」:另有譯法:有人認為這個谷之所以得名,是因為那裡有許多西拿基立軍隊的屍體;或者,另有譯法:有人認為是因為在各各他(附近)被處決的罪犯的屍體被丟棄或埋葬在那裡。「灰燼」:另有譯法:有人認為這個谷之所以得名,是因為獻祭的灰燼被運到那裡。另有譯法:有人認為「馬門」之所以得名,是因為國王的馬匹從那裡牽出。總之,整座城市都將被重建。「必歸耶和華為聖」:所有這些地方都將成為聖城的一部分,上帝的名將被尊為聖,祂將在所有這些地方受敬拜;這座城市將長期存在,不會被拔除或拆毀;因為我們知道許多年前它被羅馬人拔除了。如果我們將「永遠」這個詞解釋為永久性,那麼這裡必須理解為上帝的教會,地獄的門永不能勝過它,正如基督所應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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