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書 第26章
耶利米書 26:1 耶利米書第26章。先知奉上帝之命,在聖殿院中威脅說,聖殿將像示羅一樣,這地將成為咒詛;他勸人悔改(耶26:1-7)。他被捕受審(耶26:8-11)。他為自己辯護(耶26:12-15)。眾首領以彌迦為例,宣告他無罪(耶26:16-19),又以烏利亞為例(耶26:20-23),並因亞希甘的保護(耶26:24)。耶利米書第25章的預言據說是在約雅敬第四年啟示的,而本章則是在他統治初期,這使得學者們認為本章應置於第25章之前。當時猶太人的處境非常絕望;埃及王法老尼哥擊敗約西亞,並在戰鬥中殺了他。約哈斯(或沙龍)被立為王(王下23:30);他只作王三個月,法老尼哥就將他擄去囚禁,並向這地徵收三百他連得銀子和一他連得金子的貢物,又立以利雅敬為王,改名為約雅敬(王下23:33-34)。就在這位國王統治初期,上帝的話臨到耶利米,而百姓仍然心硬,繼續他們的罪惡行徑。
耶利米書 26:2 **站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在聖殿最大的院子裡,這樣大多數人都能聽到你所說的。**對猶大各城來的人說話**(他們習慣每年三次,特別是上聖殿敬拜,詩122:4)。**站在他們如此信賴的殿門或院子裡**,如耶7:2所說,**將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告訴他們。一句話都不可減少**:既不要粉飾那些可能顯得嚴厲的話,也不要壓制那些可能冒犯他們的話,而是要完全傳達我的旨意給他們,不迴避向他們宣講上帝的全備旨意,正如保羅在徒20:27所做的。
耶利米書 26:3 這並非上帝不知道他們將來的頑固和心硬;而是要讓我們知道,他們的毀滅是咎由自取。上帝會給他們時間、空間和方法來悔改,以避免上帝的審判臨到他們。他確實給了他們時間,因為在此之後,約雅敬被擄還有十一年,西底家被擄還有二十二年;至於方法,上帝賜予他們這位先知的職事。悔改應用於人,意指心靈和意念的改變,以及行為方式的改變:在不改變的上帝那裡,它僅指他護理(Providence)的轉變,即不因他們的惡行而將那惡事降在他們身上,而這惡事,若他們繼續並頑固於罪惡行徑,他已完全決意要降在他們身上。
耶利米書 26:4 在聖經中,一系列的行為通常被稱為「道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經常讀到「耶和華的道路」、「惡人的道路」、「義人的道路」等等;而這種行為過程中的行動通常被稱為「行走」(詩1:1;結18:9),並應用於上帝和人。**遵行上帝的律法**被解釋為**聽從它們**,或(如在其他地方)**遵守、持守和實行它們**。上帝被說成**將他的律法擺在他們面前**,這既指在西奈山首次頒布並寫在石版上,也指他的僕人先知們每日的解釋和敦促他們實行,如下文所述。
耶利米書 26:5 **我的僕人眾先知**:那些在預言中作我僕人,向你們啟示我旨意的先知。這裡的**聽從**與耶26:4所提**聽從上帝的律法**是同一回事。**我早早起來差遣他們到你們那裡**:我已將差遣他們到你們那裡視為我的要務;因此你們應當聽從他們,如同聽從我一樣,但你們至今尚未如此行(代下36:12, 16)。
耶利米書 26:6 示羅是會幕和約櫃(上帝同在的象徵)所在之城(士18:31;21:19;撒上1:3, 9, 24;3:21)。約櫃曾從那裡被抬出(撒上4:3),被非利士人擄去,此後不再回到示羅,而是停留在基列耶琳(撒上7:2),在那裡停留了二十年。大衛從那裡將約櫃運來(撒下6:2)。因此,正如詩人所說(詩78:60-61),上帝**離棄了示羅的帳幕**;這裡他威脅要對聖殿做同樣的事,因為他們對聖殿有如此的信心。耶利米在耶7:12也說過同樣的話;這是一個威脅,表明上帝將剝奪他們的聖禮(ordinances)。他還加上了對城市毀滅的威脅,其程度之甚,以至於當人們咒詛任何地方時,都會說:「願上帝待你像待耶路撒冷一樣。」我們在耶24:9有類似的說法,在耶29:18, 22等處也有。
耶利米書 26:7 當時在場的**所有百姓**都聽見了先知,他按照上帝的命令來到耶和華殿的院子,履行他的職責,說了這些話。
耶利米書 26:8 他們或許對先知心存敬畏,或許上帝的恐懼臨到他們,以至於他們沒有打斷他,直到他完全傳達完信息。然後,**祭司長**在百姓的協助下,**逮捕了他**,並告訴他將被處死。
耶利米書 26:9 他們指控他是一個假先知,奉上帝的名說謊言;他們的藉口似乎來自上帝的應許,例如詩132:13-14:「**因為耶和華揀選了錫安,樂意以此為他的居所。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我要住在這裡,因為我喜愛它。**」他們將此解釋為,他們的罪惡無法使上帝離開他們,因此耶利米必然是違背上帝先前啟示的旨意而說假預言。這在聖殿中引起了百姓的煽動性騷亂,驚動了民事官員。
耶利米書 26:10 當**貴族**和其他民事官員聽說因耶利米不悅耳的預言而引起的騷亂時,他們從**王宮**(各國貴族和高官通常所在之處)來到聖殿;**坐在耶和華殿新門的入口處**。有些人認為它之所以被稱為新門,是因為約坦曾修復它(王下15:35;代下27:3)。有些人說它是東門,另一些人說它是西門。它無疑是他們的公會(Sanhedrim)常坐的地方,公會負責審判假先知。
耶利米書 26:11 在所有王國和城市的腐敗狀態中,教會官員總是上帝忠實僕人最大的敵人,這在舊約和新約的整個歷史中我們都會發現。他們對大議會的成員(被稱為**首領**)以及在院子裡的**百姓**說話,指控耶利米煽動叛亂,因為他傳講假預言,這是一種死罪。司提反被指控的罪名是「**說褻瀆聖所的話**」(徒6:13)。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們訴諸那些聽過他講話的百姓。
耶利米書 26:12 祭司們對耶利米提出指控後,他為自己辯護。其要點是,他承認自己曾預言攻擊聖殿和城市,並默認他們有權審理煽動者和假先知,也不否認這樣的人應當處死;但他否認自己是假先知,或有任何煽動叛亂的意圖,因為他所說的無非是上帝差遣他去說的;因此他不可能說假預言,也不應被指控有任何煽動意圖。
耶利米書 26:13 **不是我向你們宣告災禍,而是耶和華,他創造了你們和我**:你們向我發怒,我不過是上帝的工具,藉著我,他讓你們知道他的心意和旨意;你們更明智的做法是**改正你們邪惡的生活和行為**;並且要**完全順服耶和華在律法中吩咐你們的,並藉著我向你們說的話**。如果你們這樣做,**耶和華就會改變他護理(Providence)的進程**,做在人看來是「後悔」的事,**不將他藉著我這僕人向你們宣告的那些惡事降在你們身上**。
耶利米書 26:14 **我是在你們手中**;即,我是在你們的權力之下(「手」在聖經中常指權力)。耶利米並非藉此承認他們有權如此拘禁和審問他。他也不是在挑戰他們去做他們有自然能力去做的事,說:「**你們看怎樣好,就怎樣待我吧**」;這句話僅僅表示他無法阻止他們隨心所欲地對待他。他所處的「手」是暴力的手,而非公義的手;因為儘管他們對假先知有正當的權力,但他們對任何上帝所差遣的先知卻沒有這樣的權力,無論其預言的內容對他們來說多麼具有威脅性和令人不悅。因此他補充說:
耶利米書 26:15 如果你們製造這場騷亂,並因此將我處死,你們有這樣做的自然權力,但你們將一無所獲,反而會因無故流我的血而進一步招致上帝的報應,這罪孽將加在你們其他的罪孽之上,並落在你們和你們的城市上:因為你們可以隨心所欲地思考和談論,但這是一個確鑿的真理,我所說的沒有一句是出於任何惡意,也不是出於我自己的意思;而只是耶和華差遣我說的。
耶利米書 26:16 在此案中,**審判官**在百姓的同意下,宣告先知無罪,並為他辯護,駁斥了腐敗祭司和假先知對他的煽動罪指控,區分了憑己意散佈假消息並威脅某地災禍的人,與奉上帝權柄或神聖啟示行事的人,這裡所指的正是**奉我們主上帝的名**。因此,民事官員教導了祭司和先知一個他們本不應當無知的神學要點。有些人可能會問,這些首領如何知道耶利米所說的是奉耶和華的名。對此可以回答說,耶利米作先知已經大約二十年了,因為他是在約西亞十三年開始的(耶1:1-2)。約西亞作王三十一年(王下22:1)。然後沙龍或約哈斯作王三個月;這是在約雅敬統治初期,在這段時間裡,他們對他的教導和生活都有了充分的了解;儘管那些有同樣經歷的祭司和先知充滿了惡意和偏見,但首領和一部分百姓卻更為公正;雖然許多百姓被祭司們誤導,但聽到先知的辯護和首領們的判斷後,他們也同意宣告先知無罪。
耶利米書 26:17 這些長老很可能是朝廷中的一些人,或者是辯護律師,因為他們習慣站起來,要麼辯護,要麼審判(賽3:13;徒5:34)。他們站起來,向百姓解釋,以證明他們無罪的判決是正當的。
耶利米書 26:18 這位彌迦的預言是聖經的一部分,如彌1:1和3:12所示,其中包含了這裡提到的預言原話。該預言的實質與耶利米的預言相同,即錫安將被耕耘,聖殿所在地將變得荒涼,樹木將在那裡生長,如同在樹林或森林中一樣。
耶利米書 26:19 這裡的反問句具有否定之意;即,希西家和在他那個時代的公會(Sanhedrim)並沒有試圖追究他的性命,也沒有將他處死;他的預言對他產生了完全相反的效果;它使他對那位先知奉其名說話的上帝產生了敬畏和懼怕,並促使他藉著懇切的禱告親近上帝:他所採取的行動取得了非常好的結果;耶和華沒有做他所威脅要做的事。現在,如果我們採取完全相反的行動,將這個人處死,我們就會與那位好君王(並取得了好的成功)所做的背道而馳,對我們自己毫無益處,反而會給我們的靈魂帶來巨大的災禍;即,嚴格來說,對我們自己,包括身體和靈魂,都會帶來災禍。
耶利米書 26:20 這是一段聖經其他部分沒有記載的故事。有些人認為這些話是前面說話的人所說的;但這不太可能,因為那樣他們就會提出一個例子來宣告他無罪,另一個例子來定他的罪。因此,這些話更應被解釋為其他人的話,要麼是朝廷中耶利米的敵人,要麼是他的控告者,或是他們的律師,他們援引了一個較晚的先例,發生在當時在位的約雅敬王時期,這位先知也聲稱奉耶和華的名說話,而且他的預言實質上與耶利米的預言相同。
耶利米書 26:21 當我們現在的君王約雅敬和他的所有大臣聽到這事時(很可能是通過他人的告發),他們認為這是一項死罪,並設法逮捕他,以便將他處死。先知得知此事後,懼怕結果,便逃往埃及。
耶利米書 26:22 無辜的先知沒有考慮猶大王與埃及王的聯盟(這聯盟規定,若有臣民被控死罪而逃往埃及尋求庇護,埃及王應按要求將其交出),便逃往那裡;但猶大王派他的一位大臣(耶36:12也提到)和一些助手追趕他。
耶利米書 26:23 這些由約雅敬派去的人強行將先知帶回;他受審並被定罪,被判處死刑,並被羞辱地埋葬,不是在先知或任何有聲望之人的墳墓中,而是在平民百姓之中;這以及他急於派人去追捕烏利亞(他逃往異國以保全性命)的行為,都顯示出這位君王對耶和華真先知極大的惡意;儘管這帶來了非常惡劣的後果。總之(如果我們將這些話視為耶利米敵人的言論),你們告訴我們希西家做了什麼有何意義?在我們現在的君王統治時期,你們有一個更近的例子,烏利亞和耶利米的情況完全相同。因此,這是一個已經判決的案件。
耶利米書 26:24 儘管耶利米的敵人援引了烏利亞的例子,這比另一個例子更有利,因為這是最近發生的事實,而且是在這位國王統治時期判決的案件;然而,**亞希甘的手**,即他的權力和影響力,與耶利米同在。亞希甘(Ahikam)從王下22:12可知,他是約西亞的謀士之一,也是基大利的父親(耶39:14),基大利在城被攻陷後被立為省長(耶40:5)。因此,藉著上帝美好的護理(Providence),耶利米沒有被交到**百姓手中**,其中一些人善變且惡毒,隨時準備做祭司們唆使他們做的任何事。而亞希甘的兒子後來被提升為猶大省長,這可以合理地解釋為上帝在今生給予他對先知友善的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