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耶利米書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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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合和本 耶利米書 第7章

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裏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

3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

4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5「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

6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

7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8「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

9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

10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

11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12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13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

14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

15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16「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

17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嗎?

18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摶麵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

19耶和華說:「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

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裏的出產上,必[如火]着起,不能熄滅。」

21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22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

23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上帝,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24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

25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裏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

26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着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

27「你要將這一切的話告訴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呼喚他們,他們卻不答應。

28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上帝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29耶路撒冷啊,要剪髮拋棄, 在淨光的高處舉哀; 因為耶和華丟掉離棄了惹他忿怒的世代。

30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

31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33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

34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

# 耶利米書 第七章

耶利米書 7:1 耶利米書第七章。呼召人真正悔改(耶 7:1-7);不可一面偷竊、殺人、姦淫、起誓作假等,一面卻信賴外在的敬拜和上帝的殿,當以示羅為鑑(耶 7:8-15)。先知被禁止為他們禱告(耶 7:16)。他們的偶像崇拜及其審判(耶 7:17-20)。他們的祭物被棄絕,上帝要求他們順服(耶 7:21-28)。他們被呼召為在陀斐特所行的可憎之事和所受的審判而哀哭(耶 7:29-34)。參耶 1:2。這是新一篇講道的標題,其性質與前一篇相似,一直讀到耶利米書第十章。

耶利米書 7:2 **站在門口**:即東門,這是人來人往的主要通道,也是當時百姓聚集的地方(耶 26:2, 10)。他被稱為「站著」,因為他要執行傳道人的職責(耶 26:2),而不是審判官,審判官的姿勢通常是「坐著」。**耶和華的殿**:即聖殿(耶 7:4, 10)。**在那裡宣告**:這個地點指出他們信心的虛妄,儘管他們屢次惹動上帝,卻仍將安全寄託於聖殿的特權,並以此誇耀;而「宣告」的方式則表明他說話的權柄,以及他清楚、大膽地宣揚所說的話。這是在公共場所,即百姓的院子,而非祭司的院子(與之區分,代下 4:9),因此說是在「這些門口」,即院牆上的各個門口,共有六個,南邊三個,北邊三個。因此,這可能是在百姓從各處聚集到聖殿的某個公共節期(詩 122:4, 5),當時所有男丁都必須聚集(出 23:17);參約 7:37;因此說「**你們猶大眾人**」。**這話**:即我差遣你傳達的信息。**耶和華的話**:參耶 2:4。

耶利米書 7:3 **改正你們的行為和你們的作為**:即改正你們的品行。「改正」意味著轉離惡行,並使善行更加完善。**我必使你們住在此地**:你們將不會被擄,這暗示若非如此,他們就會被擄;他將使他們的居所世代相傳,如耶 7:7。聖經中「做」某事常指其持續性:利 26:11,「我要把我的帳幕設立在你們中間」,即我要使它持續存在。

耶利米書 7:4 因為這是上帝的殿,祂曾應許要住在其中,並且是永遠居住(詩 132:13, 14),所以他們自欺欺人地認為祂不能住在別處,也不會離開,更不會讓迦勒底人毀壞這殿,因此他們不會遭遇任何災禍,正如他們所應許自己的(彌 3:11)。因此,先知警告他們不要自欺,不要信賴聖殿及其建築,如兩個院子、殿和至聖所,這些都包含在「**這些**」一詞中,他彷彿用手指著這些地方(因為先知們清楚地談論聖殿的形式時,他們會提到百姓獻祭的院子、只有祭司才能進入的聖所或殿,以及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才能進入的、存放約櫃的至聖所或內殿)。這些偽君子認為自己被三重牆、堡壘或防禦工事所保護,不會失敗;但他要他們知道,這些以及與之相關的禮儀都無法保護他們(耶 7:8;耶 4:14)。很可能他們的假先知也如此說服他們,先知稱這些預言為「**這些虛謊的話**」;但上帝要他們知道,祂不是為了地方而選擇一個民族,而是為了民族而選擇一個地方;使徒也給了他們類似的警告(林前 10:2 等)。這種三重重複的強調,似乎更關乎他們口中對聖殿自信而屢次重複的誇耀和吹噓,而非聖殿因上帝的認可而具有的價值和卓越。**這些**:先知站在百姓進入的門口,彷彿指著聖殿的各個建築,即院子、殿、至聖所等。

耶利米書 7:5 他告訴他們,能保護他們的,不是他們對特權的虛妄自信和對聖殿的誇耀,而只是他們在虔誠和公義兩方面,認真徹底地轉向上帝的悔改。**人與鄰舍之間**:即在彼此之間公正無私,不偏不倚,不帶偏袒或仇恨。

耶利米書 7:6 在此,他們被警告要提防這個民族普遍沉溺的三種罪:欺壓、流血和偶像崇拜。他特別指出最惡劣的欺壓,即欺壓那些上帝特別納入祂直接保護之下的人,因為這些人最無助,最容易受傷害:**寄居的**(出 22:21)、**孤兒**和**寡婦**(耶 7:22-24);參閱申 10:18;27:19 中這三者並列的經文;參閱賽 10:1, 2 的注釋。當上帝談到公正地施行審判時,祂通常會提到這三類人,以證明審判的正直和公正;雖然這可能更適切地指王子和顯貴,但我認為先知在此並未如此限制。**不流無辜人的血**:無論是謀殺還是不義的判決;這是上帝特別提及的罪之一,祂為此表達極大的不悅,並將差遣迦勒底人攻擊他們(王下 24:4)。**在這地方**:要麼特指這座城市,要麼泛指整個國家;參耶 7:3;在那裡他將指出,他們誇耀在這地方的安全,卻又流血,這是多麼愚蠢的事,因為流血會玷污每個地方(民 35:31 等)。**也不隨從別神**:戒絕你們的偶像崇拜行為,不要偏離我純潔無瑕的敬拜,轉向你們迷信和虛偽的侍奉;他補充說「**以致自害**」,或「**自取其害**」,以表明受害者將是他們自己,而不是上帝(耶 7:19)。上帝既不會因我們所做的一切而受益,也不會受損(伯 35:6-8)。

耶利米書 7:7 **那時**:即在你們歸向我的條件下,那時我要麼使你們在這片土地上安定下來;要麼,如古時所讀的 *sachanti in kal*,我將居住,即在你們中間,在這地方,否則就不會。**在這地方**:即猶大,包括耶路撒冷和整個國家,如接下來的經文所示。**永永遠遠**:即世世代代,如同你們的列祖從約書亞的日子直到現在一樣。

耶利米書 7:8 **看哪**:請注意,並認真思考。**你們信靠虛謊的話**:要麼是你們自欺欺人,在言談中彼此強化;要麼是依賴假先知的迷惑(耶 5:31;23:26, 27);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依賴你們的特權或空洞的儀式來支撐自己,你們對此誇耀不已,如耶 7:4;他告訴他們,所有這些都對他們毫無益處。

耶利米書 7:9 在此,先知提到他們惡名昭彰的各種罪行:他們是**盜賊、兇手、姦夫、起假誓的偶像崇拜者**等等。意即(q.d.):你們難道認為,一面頻繁出入我的殿,一面卻保留這些可憎的罪行,會令我喜悅,或對你們有任何益處嗎?彷彿我是盜賊、兇手等的同伴?**你們素不認識的神**:指他們新設立的、從未經歷過的神,因此沒有理由去侍奉它們;故稱之為「新神」(申 32:17;士 5:8)。但對於上帝的能力和良善,他們卻有充分的證明,例如祂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在曠野中向他們顯現的奇妙神蹟和異象,以及祂在迦南為他們爭戰的得勝之臂;這些事猶太人不可能不知道,因此他們更無可推諉。這四種罪涉及十誡的第二塊法版,最後兩種則涉及第一塊法版。**巴力**之名在此代表所有偶像。

耶利米書 7:10 **又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站立**:在聖殿裡;要麼是他們彷彿什麼都沒做過,就像那擦嘴的妓女,說她沒有行惡(箴 30:20),這表明他們極深的虛偽;要麼是認為單單這樣就能贖清他們所有的可憎之事,彷彿他們可以用自己的職責來彌補對上帝的罪;他們站立的姿勢表明他們的侍奉(王上 10:8;箴 22:29)。**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即被承認為我的殿,並冠以我的名,獻給我。**說:我們已經得救,可以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即在他們帶著祭物出現在上帝面前之後,他們要麼認為自己已脫離一切危險,免於上帝的審判(瑪 3:15);要麼更確切地說,他們認為自己有特權再次回到所有那些邪惡之中,這表明他們的厚顏無恥。參賽 1:12 等。七十士譯本(LXX)讀作「我們已經戒絕了所有這些可憎之事」,彷彿這些就是他們所信賴的虛謊之言。

耶利米書 7:11 **強盜**:希伯來文:*breakers through*(破壞者)。這個詞廣泛用於指各種掠奪者,無論是在家中(結 7:22),還是在田野、公路上的強盜(但 11:14)。**你們豈將這稱為我名下的殿看為賊窩嗎?**你們是否這樣看待它,在你們眼中它就是如此嗎?這句話的用法參民 13:33 等;你們這樣做,是把我當作你們所有淫亂的幫兇(太 21:13);這是一個比喻,取自野獸和作惡的人,牠們在洞穴和地穴中藏身並藏匿獵物(詩 10:8, 9)。**我已經看見了**:意即(q.d.)你們再狡猾,也無法將這些事,以及你們心中關於這些事的一切思緒,隱藏起來(詩 10:11, 13, 14;結 18:12)。祂斥責他們愚蠢的虛妄自信,他們以此自欺(賽 29:15)。上帝不會被他們所有虛妄的獻祭所蒙蔽。

耶利米書 7:12 **示羅**:一個屬於以法蓮支派的地方(詩 78:60,比較詩 78:67);其位置參士 21:19;並被稱為「上帝的殿」,如同聖殿一樣(撒上 1:3, 7)。祂差遣他們到這裡作為一個例子,示羅擁有與聖殿相同的特權和神聖性;不是要他們實際去那裡,而是要他們回顧並思考,以便他們知道上帝的同在並不受地點限制(徒 7:48)。**我起初立我名的地方**:當你們初次進入那美地時,我起初在那裡賜給你們我同在的記號和憑據,這表明示羅比聖殿更古老。**我向它所行的**:即祂完全離棄了它;祂不僅將祂的百姓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也將約櫃,即祂同在的記號,交了出去,約櫃再也沒有回到示羅;之後祂又將示羅所在的十個支派擄到亞述(參耶 7:14, 15);在此祂斥責他們愚蠢地認為聖殿中的約櫃或祭壇能比示羅給予他們更多的特權。**因我百姓以色列的惡**:祂用這些話給出了原因,即祂百姓的惡,主要是祭司,以利(Eli)的兒子何弗尼(Hophni)和非尼哈(Phinehas)(撒上 2:12 等);他們既然與他們一樣,甚至更甚,又怎能期望逃脫呢?

耶利米書 7:13 **這些事**:要麼是與他們在示羅所行的相同,要麼是同樣惡劣,甚至更糟;或者特別指耶 7:9 所提及的那些事。**我從早起來**:這是一個比喻,取自那些勤奮工作的人,他們習慣早起。意即(q.d.):我不僅藉著我的先知說話,而且他們奉我的名竭盡全力勸導你們(耶 11:7, 8;25:3, 4),懇切地呼喚你們;藉此祂指的是祂的勸誡和威脅,這些本應對他們產生一些效力;但你們輕視、漠視,不肯聽從我的呼喚(箴 1:24)。參浦爾(Poole)對代下 36:15、代下 36:16 和賽 1:2 的注釋。

耶利米書 7:14 **所以**:因為他們將頑固拒絕一切勸誡的行為,加諸於他們其餘的惹動上帝的行為之上,**我必向這稱為我名下的殿行我所行的**:即我必使聖殿中分別為聖之物被巴比倫人奪走。**這地方**:參耶 7:7,**就是我所賜給你們的**:即以你們順服為條件(詩 105:44, 45),因此在條件被破壞時,我理應將其收回,甚至憑藉我的至高主權(伯 1:21)。**示羅**:參耶 7:12。

耶利米書 7:15 你們將不再有我的同在和我的看顧,但我會將你們擄到巴比倫,就像我將你們的弟兄擄到亞述一樣。參王下 17:6, 18 的注釋。他在此稱他們為「弟兄」,是為了讓他們知道,他們和以色列出自同一個血脈,因此既然他們的罪行相似,就沒有理由期望會有不同的遭遇(王下 21:13, 14 等)。**以法蓮**:即十個支派(參賽 7:1, 2);經常以此名稱呼,因為它是所有支派中最眾多、最強大的;他們的開國君王耶羅波安就出自這個支派。

耶利米書 7:16 上帝禁止祂的先知以任何方式為他們禱告,無論是呼求還是代求;或者說,「**衝撞我**」,這表明上帝決意要將他們根除,因為祂不接受任何代求;正如祂吩咐摩西的(出 32:10),以及耶 11:14 類似的記載。因為上帝曾習慣於被祂僕人的代求所說服,例如摩西(出 32:11, 14;民 14:19, 20);但現在祂不接受任何代求。參結 14:14, 20,以及耶 15:1,和接下來的經文。這項命令似乎加諸於先知身上,部分是為了消除百姓對他的怨恨,因為他們知道他奉命不能另行其事;部分是為了鼓勵他執行這項不討喜的工作,放下一切憐憫。但先知確實禱告上帝會顧念祂的聖約,拯救餘民,儘管他沒有禱告上帝會撤銷祂的預旨,並拯救他們全體。

耶利米書 7:17 意即(q.d.)你怎能走過街頭而不親眼目睹他們的可憎之事,這會給你帶來不小的困擾和悲傷?就像所多瑪之於羅得(彼後 2:8);因此,你怎能為他們向我求情呢?你怎能為他們禱告,我又怎能憐憫他們呢?**在猶大城邑中,在耶路撒冷街上**:在城市和鄉村。參耶 2:28;11:13。

耶利米書 7:18 在此,上帝顯示他們從最年輕到最年長,是如何忙碌地投入偶像崇拜,以及他們為此如何勤奮(耶 44:1-7);參太 24:38;家中的每個人都為此出力。**孩子們撿柴**:或樹枝;因為這個詞是複數,民 15:32, 33 也如此使用;如果理解為小樹枝,這是適合孩子們的工作;如果理解為較大的木材,則適合年輕人,他們力氣較大,可以理解為孩子和年輕人。**父親們生火**:他們加熱烤爐、爐灶或烘烤用的石板。**婦女們揉麵作餅**:準備製作餅的所有材料;這些餅可能形狀特殊,或印有他們某些神的特殊圖案,類似於天主教的聖餐餅,有人說上面印有星星,因為是獻給天象的,或印有某顆特殊的星(摩 5:26;徒 7:43)。**獻給天后**:或「天上的形像或作品」:這有多種解釋;有人認為是指太陽,用陰性詞表示(賽 24:23),並有陰性用法(鴻 3:17);有人認為是指月亮;就像太陽被視為王,月亮被視為天后,因為她顯現時身體較大,發光,但尤其因為她對下界物體的統治;更可能的是,指整個天象(耶 8:2;19:13),七十士譯本(LXX)也如此,根據此譯本,可能為了他們,這些餅接受了不同的印記和圖案:想了解更多的人可以查閱《英文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和《批評大全》(Synopsis Criticorum)。**澆奠祭**:即酒和其他烈酒(出 29:40, 41;民 28:7)。魔鬼是上帝的模仿者,教導偶像崇拜者使用與上帝敬拜中相同的儀式;因此,這些偶像崇拜者在澆奠祭時,可能看起來是血,或至少混有血(參詩 16:4),模仿了上帝的奠祭,就像他們在餅中模仿了上帝的素祭一樣(利 2);藉此他們擺設了賽 65:11 所提及的桌子,參閱該處。**惹我發怒**:這更多地指他們偶像崇拜的固有後果,而非他們在行事時預設了這樣的目的;但這似乎是一種公開挑戰上帝的行為,由此可見他們都瘋狂地沉迷於偶像崇拜;他們專心致志於此,就像大衛的心專心致志於敬拜上帝一樣(詩 16:8)。

耶利米書 7:19 他們以為能使我憂傷,攪擾我的心嗎?他們錯了,我沒有情感,沒有他們的獻祭也能存在。他們自己難道不會感受到痛苦嗎?(耶 7:6)。他們難道不會自取其怒,就像箭射出後落在射箭者頭上嗎?(林前 10:22):關於這句話的用法,參耶 3:25。

耶利米書 7:20 **我的怒氣**:以原因代結果的轉喻,指祂的報復。**我的忿怒**:這表達了祂的怒氣已達到頂點(耶 4:4)。**傾倒**:一個比喻,取自暴雨;參耶 6:11;並可能特別暗指傾倒在所多瑪的火雨(創 19:24)。**在田野的樹木上,和地上的出產上**:列舉這些細節是為了表達徹底的荒涼和毀滅;參耶 4:25;這威脅是針對無辜的受造物,因為牠們是為人的使用而造的,部分是為了顯示上帝極大的憤怒,並使他們不僅對祂的審判產生更大的恐懼,也對自己的罪產生更大的羞恥,因為他們導致無辜的受造物遭受如此痛苦(羅 8:20, 22)。**不能熄滅**:祂在威脅之後,顯示其不可抗拒性;祂的決心不可撤銷(耶 4:4);這與祂給先知的命令相符(耶 7:16)。

耶利米書 7:21 這些是看似極度憤怒的人所說的反諷之詞:拿走那些特別的、應當完全燒給我的(利 1:9),然後把它們和你們自己的任何種類的祭物放在一起;吃掉它們,隨你們怎麼處理,我一點也不要;把所有東西都拿去填飽你們自己的肚子,因為你們不是獻祭給我,而是獻給你們自己。參何 9:4,那裡他們的素祭被輕蔑地稱為「為他們生命而吃的食物」,以滋養他們的身體。**你們的祭物**:你們祭物中允許你們吃的那部分;它們不過是世俗的食物;不要以為你們會因此被聖化,因為我不接受它們。

耶利米書 7:22 有些人從此處論證,獻祭最初是人的發明,如同天主教徒和蘇西尼派(Socinians)所主張的;並且因為獻祭不應用於偶像,上帝才允許將其引入祂的敬拜中;但聖經清楚表明,獻祭自亞當以來就是神聖的制度(創 4:3, 4)。至於這些話的意義,上帝並非譴責或否定獻祭,而只是在與順服比較時,認為順服比獻祭更重要(撒上 15:22;何 6:6),即憐憫勝於獻祭。否定詞常被用作比較詞(創 45:8;出 16:8;約 5:45)。因此,希伯來文是「燔祭的事」(the matter of burnt-offerings);因為獻祭本身並非目的,而是為了其他用途,並作為對祂應許的信心和對祂命令的順服的記號,如下一節經文所示,其中條件、應許和目的都已列出。

耶利米書 7:23 **這事**,或**這話**:這是衡量一切順服的準則,即哪些是命令,其他一切都只是迷信。**使你們得福**:他顯示他們順服所帶來的美好結果(出 15:26;申 5:29, 33),這暗示他們的苦難源於他們的悖逆,如下一節經文所表達的。

耶利7:24 **也不側耳而聽**:這表示比單純不聽更高的不專心程度,即他們不傾聽以便順從所聽到的(耶 7:26;11:8),這不僅表明他們的輕忽,也表明他們的頑固。**剛硬**,或**頑固**。參耶 3:17。**向後轉,不向前行**:像倔強的牲畜一樣;參耶 2:27;這是他們輕蔑的標誌;暗示:1. 他們因勸誡和懲罰而變得更糟,因此一無所成。2. 從一開始,他們就離我越來越遠,如耶 7:25, 26。3. 或者,他們依賴外在的禮儀,不將我的命令放在眼前,卻將我真正的敬拜拋諸腦後(太 23:23)。

耶利米書 7:25 上帝似乎在責備他們的血統,他們來自一個悖逆的族類,他們的列祖在他們之前就是如此,他們也一直持續在他們的悖逆中(尼 9:16, 17);他們並非現在才開始悖逆,而是從始至終都是如此;從他們的列祖出埃及到耶利米的日子,從未停止。**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上帝告訴他們,祂為教導他們職責和幸福所付出的關懷,不是一次兩次,而是從始至終,按時不斷地差遣使者給他們(代下 36:15;尼 9:29, 30;摩 2:10, 11)。參浦爾(Poole)對耶 7:13、耶 25:3、耶 25:4 等的注釋。上帝的教會從未缺少由上帝興起和差遣的教師。

耶利米書 7:26 他們的列祖已經夠壞了,但他們非但沒有悔改,反而比他們的列祖更壞(士 2:19;耶 9:3);他之前說「你們的列祖」,現在改變人稱說「他們的列祖」,彷彿極度不悅地轉向先知,像對這樣一個愚鈍的民族說話,卻是徒勞。

耶利米書 7:27 **所以,你要將這一切話告訴他們**:即將你這四十年來,甚至更久,從我這裡對他們所說的一切話,再次向他們重申。藉此,上帝表明祂那邊沒有任何不足;因為儘管他們如此悖逆,祂仍然藉著祂的先知警告他們,這將使他們更無可推諉(結 2:5, 7)。**他們卻不聽從你**:這對先知來說必然是極大的考驗,因為他確信自己對他們說話是徒勞的。但上帝預先告知他,部分是為了耶利米,使他不致灰心,反而更加大膽,即使他看不到任何成功(結 2:7);部分是為了百姓,讓他們預先得知自己的頑固,或許能反省悔改,如果還有希望的話(哀 3:29)。**你也要呼喚他們,他們卻不回答你**:這顯示他們更進一步的頑固,他們不僅對上帝藉著先知傳達的信息充耳不聞,而且即使他大聲呼喊,一個接一個地勸誡,他們卻不作任何回應。

耶利米書 7:28 **這國民不聽從耶和華他們上帝的話**:這句話帶有輕蔑的意味。意即(q.d.)這是一個比外邦人更甚的民族;儘管他們自稱是我的特選子民,卻應被列入外邦人之中。**也不領受訓誨**:即不達到訓誨的目的,即受教(耶 5:3),並順服於軛,這是一切叛逆的根源。**誠實滅絕,從他們口中斷絕了**:他們所說所做的一切都不可信,沒有真實性或忠誠,而是充滿了虛偽、謊言和欺騙。

耶利米書 7:29 **剪去你的頭髮**:剪髮是猶太人悲傷的常見標誌(伯 1:20;賽 15:2;彌 1:16)。但這裡他要麼是向耶利米說話,因為經文中沒有「耶路撒冷啊」;要麼是向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話,因此將他們比作婦女,頭髮是她們的裝飾(林前 11:15)。因此,這必然意味著更高程度的悲傷。在古代,剪髮意味著:1. 哀悼。2. 奴役。因為僕人剪髮是順服的標誌;所以這表示耶路撒冷在被擄中的悲慘境況。**拋棄**:它不應被保留,像有時男人和女人為某些用途而保留一樣;而是要被拋棄,如同無用之物。因此,這與教會的哀歌相符(哀 5:16);因為這裡不是勸誡作為悔改的標誌,而是作為審判的威脅。**在光禿的高處舉哀**:參耶 3:21。當你眼目或思想注視著你曾離棄我行淫的高處時,要高聲哀哭,因為你現在將因此被擄。**祂忿怒的世代**:或「祂奔騰怒氣的世代」,另有譯法如此,即祂極度惱怒的世代,這個**現今的世代**,他們因自己的惹動而招致祂的忿怒(耶 7:18, 20),一個註定要承受上帝忿怒的世代,在別處被稱為「祂咒詛的百姓」(賽 34:5),以及使徒所稱的「可怒的器皿」(羅 9:22),就詞語而言。

耶利米書 7:30 **猶大人**:要麼指猶大的後裔(書 14:6),要麼指猶大的居民,他們常被稱為「他們的兒女」;參耶 2:16。**在我眼前**:即雖然他們看不見,但我看見了,他們也將知道這是在我眼前,即這令我不悅。**他們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設立可憎之物**:在此他以他們的一種可憎之物為例,代表其餘所有,由此可見他們的邪惡已達到極點。他們不僅在山丘和樹林中,或私下在家中(賽 57:6-8;耶 19:13)擺設偶像和迷信之物,還必須將它們帶入上帝的殿中,就像瑪拿西所做的(王下 21:4);上帝在世上彷彿只有一座殿,卻要面對祂(代下 36:14;耶 32:31;結 43:8)。

耶利米書 7:31 **陀斐特的高處**:參賽 30:33。它源於希伯來文:*Toph*,意為「鼓」,因為他們在獻祭燒孩子時,會敲鼓以掩蓋孩子們的尖叫聲。這裡稱之為「高處」,是獻給摩洛(Moloch)的,摩洛也被稱為米勒公(Melchom)。**在欣嫩子谷**:陀斐特位於耶路撒冷附近一個宜人的山谷中,是欣嫩子孫所擁有的地方(書 15:8),由西羅亞河灌溉。**用火焚燒他們的兒女**:這種極其殘忍的行為,將自己的兒女,甚至自己的骨肉,獻給摩洛焚燒,不僅是兒子,還有最嬌嫩的女兒,他們公然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和警告;參申 18:10;他們是從外邦人那裡學來的(申 12:30, 31),魔鬼藉著它的神諭命令他們這樣做。他們效法撒馬利亞人,那裡各國的人都為自己造神(王下 17:29-31)。**這並非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想的**:這與我所贊同的相去甚遠,我從未讓它進入我的思想或考慮,無論我是否應該這樣做;或者說,這是我從心裡厭惡的:他在此以人的方式說話:參耶 3:16;32:35。

耶利米書 7:32 **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也不再稱為欣嫩子谷**:此後它們仍被稱為這些名字,至今仍為人所知;但其意義是,它們將因另一事件而獲得一個同樣適合它們的名字,即因那裡,或更確切地說,在耶路撒冷及其周圍將發生的大屠殺,因此被稱為**殺戮谷**,源於殺戮的結果;就像猶大的田地被稱為亞革大馬(徒 1:19),成為埋葬被殺者的地方,如接下來的經文所示。**他們必在陀斐特埋葬,甚至無處可埋**:要麼是迦勒底人將在那裡進行大屠殺,以至於他們將埋葬盡可能多的屍體,其餘的屍體將堆積如山,在地面上腐爛;因為未被埋葬常被視為一種咒詛,埋葬死者被認為是神聖之事,也是復活的重要象徵:要麼是在耶路撒冷及其周圍被圍攻和攻陷時被殺的人,將被運到那裡埋葬,要麼是因為耶路撒冷周圍將沒有墓地,要麼是那個山谷將被填滿,直到沒有更多空間,以便使其被如此玷污,以至於不再有任何聖潔的念頭;因為在律法下,死屍是不潔的;而那曾經是歡樂和極大喜悅的山谷,他們曾獻給上帝,現在卻將成為殺戮谷。

耶利米書 7:33 飛鳥和野獸將以他們為食,因為他們缺乏埋葬而被暴露在外(耶 19:7),**無人驚嚇**;(這是連自然本身都教導的人道行為;)要麼是因為敵人的存在,他們因懼怕敵人而不敢;要麼更確切地說,是因為將無人剩下可以這樣做:這被列為咒詛之一(申 28:26)。

耶利米書 7:34 各種程度的歡樂都將止息(啟 18:23),所有地方都將充滿哀號和悲傷;他們的歌聲將轉為嘆息;他們將放下所有為人類社會帶來安慰的事物,這就是這句話的含義。**因為這地必變為荒場**:將有如此徹底的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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