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以賽亞書 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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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合和本 以賽亞書 第65章

1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 我在這裏!我在這裏!

2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 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3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 在園中獻祭, 在壇上燒香;

4在墳墓間坐着, 在隱密處住宿, 吃豬肉; 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

5且對人說:你站開吧! 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 [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 是整天燒着的火。

6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 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 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 就是在山上燒香, 在岡上褻瀆我的罪孽, 一同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 我先要把他們所行的量給他們; 這是耶和華說的。

8耶和華如此說:葡萄中尋得新酒, 人就說:不要毀壞, 因為福在其中。 我因我僕人的緣故也必照樣而行, 不將他們全然毀滅。

9我必從雅各中領出後裔, 從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 我的選民必承受; 我的僕人要在那裏居住。

10沙崙[平原]必成為羊群的圈; 亞割谷必成為牛群躺臥之處, 都為尋求我的民所得。

11但你們這些離棄耶和華、 忘記我的聖山、給時運擺筵席、 給天命盛滿調和酒的,

12我要命定你們歸在刀下, 都必屈身被殺; 因為我呼喚,你們沒有答應; 我說話,你們沒有聽從; 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 揀選我所不喜悅的。

13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 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飢餓; 我的僕人必得喝,你們卻乾渴; 我的僕人必歡喜,你們卻蒙羞。

14我的僕人因心中高興歡呼, 你們卻因心中憂愁哀哭, 又因心裏憂傷哀號。

15你們必留下自己的名, 為我選民指着賭咒。 主耶和華必殺你們, 另起別名稱呼他的僕人。

16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 必憑真實的上帝求福; 在地上起誓的, 必指真實的上帝起誓。 因為,從前的患難已經忘記, 也從我眼前隱藏了。

17看哪!我造新天新地; 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

18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 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 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

19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 因我的百姓快樂; 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

20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 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 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 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

21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 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

22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 他們栽種的,別人不得吃; 因為我民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 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

23他們必不徒然勞碌, 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 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

24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 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25豺狼必與羊羔同食; 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塵土必作蛇的食物。 在我聖山的遍處, 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 這是耶和華說的。

# 以賽亞書 第65章

以賽亞書 65:1 本章預言外邦人的蒙召(賽65:1)。猶太人因不信、偶像崇拜和虛偽而被棄絕(賽65:2-7)。然而,必有餘民得救(賽65:8-10)。惡人受審判,義人蒙福(賽65:11-16)。新耶路撒冷將呈現繁榮和平的景象(賽65:17-25)。

本段經文主要預言外邦人的歸信,以及猶太人因藐視並釘死基督而被棄絕。任何不願自視比保羅(羅10:20)更有能力解釋舊約預言的人,都不能懷疑這一點。保羅明確地解釋並應用了這段經文,這也顯示了猶太人對此經文的其他解釋是徒勞的。

「我被尋求」:希伯來文:דרש(darash),這個詞語通常指對上帝相關事物的殷勤尋求(代下14:4;詩34:4;耶37:7)。

「素來沒有訪問我的求問我;素來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意即那些從前沒有尋求我的人(如外邦人,他們被稱為「在世上沒有上帝」弗2:12),現在殷勤地尋求我。尋求(seeking)可以更嚴格地指禱告,如賽55:6所用。而「求問」(asked)這個詞也可以這樣理解,如撒上1:20;22:13。但(或許)更普遍的解釋會更好。

「素來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對沒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民,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那些從前沒有尋求我的人,現在尋求我;但我在他們尋求我之前就已經被他們遇見了。我以我的恩惠預先引導他們,差遣我的兒子向「遠處的人傳和平的福音」(弗2:17),差遣我的使徒懇求他們「與上帝和好」(林後5:20),並差遣我的聖靈「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我邀請了整個民族,藉著福音的傳講來「看哪,我在這裡!看哪,我在這裡!」我懇切地邀請他們,重複我的話語。我對一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民」這樣做,意即我與他們沒有立約,他們也不聲稱與我有任何關係,這是外邦人無法聲稱的。先知將多年後將要發生的事,說得好像已經發生一樣,以表明其確定性。上帝在每個歸信的靈魂中,仍然做著同樣的事。但這段經文顯然應解釋為外邦人的歸信。

以賽亞書 65:2 「我整天向那悖逆的百姓伸手」:保羅在羅10:21將此應用於猶太人:「我整天向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伸手」。意即我已用盡一切可能的方法來挽回他們。我伸出熱情演說者的手來勸說他們,伸出慈母的手來保護和捍衛他們,伸出慷慨施恩者的手來引導他們,施予我的恩惠。我在與他們同在的整個護理過程中,持續不斷地這樣做,然而他們卻是「悖逆的百姓」。保羅將其解釋為「不信服、不相信,反而抵擋上帝旨意」的百姓。

「隨自己的惡念行不善之道」:「不善」這個詞語,常常指非常惡劣的事(參撒上2:21;箴24:23;28:21;詩36:4)。雖然並非所有罪都相等,但「不善」就是惡。

「隨自己的惡念」:這裡所說的「隨自己的惡念」,在其他地方則稱為「隨從自己心中的頑梗」(Jer 3:17;7:24;9:14;11:8;13:10;16:12;18:12;23:17;申29:19),這是表達罪惡(特別是關於敬拜上帝的罪)的常用語。在耶利米書中,罪惡有八次以此方式表達。敬拜上的錯誤通常也以此方式表達,這無疑是為了讓我們知道,所有敬拜都必須符合上帝所啟示的旨意。根據下文,這段經文似乎在談論這類錯誤;儘管事實上,所有罪惡的根源都在於人對自己想像的偏愛,與上帝所啟示的旨意相悖,因此,捨己成為基督門徒的律法。

以賽亞書 65:3 「這百姓是常惹我發怒的」:毫無疑問,這裡所指的百姓就是猶太人。先知在談到外邦人因猶太人被棄絕而蒙召時,列舉了猶太人被棄絕的原因。雖然他們棄絕並釘死基督是直接原因,但上帝只是將他們的罪孽和他們祖先的罪孽一同報應在那一代人身上,他們藉此行為「填滿了他們的惡貫」。他們不斷地「當面」惹上帝發怒。

「當面」:要麼指在祂的聖殿中,那是祂慣常顯現的地方;要麼(考慮到下文)更可能指他們的厚顏無恥,不顧上帝的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這裡所舉的具體惹怒上帝的行為,是偏離了神聖敬拜的規範。

「在園中獻祭」是其中一例;「在磚壇上燒香」是另一例(申12:13)。上帝曾指定一個特別的金壇用於燒香(出40:5)。上帝在出20:24-25吩咐,祂的祭壇應由泥土或未鑿的石頭建造。這百姓卻違背了這兩條律法:在園中獻祭,先知在賽1:29和賽66:17中都曾指責他們;至於這些園子是獻給偶像的,還是異教徒用來敬拜偶像的園子,對我們來說並不重要;以及在磚壇上燒香,這直接違背了神聖的規定。他們的敬拜無疑是偶像崇拜,這些詞語表示犯了偶像崇拜的罪;但用這些詞語來表達這種罪,讓我們知道,在敬拜上帝的事上,違背神聖規定的指示,是偶像崇拜罪惡的很大一部分。

以賽亞書 65:4 「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他們要麼在那裡期待藉著夢境得到啟示,要麼在那裡與被認為喜歡這些地方的魔鬼諮詢;或者實行招魂術,所有這些都是被禁止的(申18:11;賽8:19)。

「在隱密處住宿」:希伯來文:נצורים(netsurim),這個詞語讓解經家們有不同的解釋。這個詞只表示「被看守或被觀察的地方」;有些人將其解釋為偶像廟宇;有些人解釋為異教徒用來敬拜偶像的洞穴和巢穴;有些人解釋為死者的墳墓或紀念碑。除了偶像崇拜的行為本身,這其中還包含對異教徒的罪惡模仿,以及偏離了上帝所賜的律法。

「又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的湯」:這違背了神聖的律法(利11:7;申14:8)。

「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的湯」:這個詞語在士6:19,23中也有使用。另有讀法:「可憎之物的碎塊或部分」;意即湯或碎塊,這些肉類根據律法對猶太人來說是不潔淨的(利11章)。上帝所造的萬物都是好的,但上帝的禁令使多種動物的肉對猶太人來說成為可憎之物,他們不可觸摸這些肉(利11:28)。然而,他們卻以自己的食慾或理性來衡量自己的職責,從自然原則出發,對上帝的實定律法毫無顧忌。這就是他們的罪孽,在下一節中將進一步加重。

以賽亞書 65:5 儘管他們罪孽深重,卻假裝擁有獨特的聖潔,以至於不允許他人靠近或觸摸他們。撒馬利亞人通常被指責這種不仁慈,並使用這種言辭;但有些人對撒馬利亞人比其他猶太人更寬容這種嚴格,所以可以質疑他們當時是否已被擄。可以確定的是,在猶太人中確實有這樣一代人,法利賽人就是從他們那裡來的,這也是他們「從市上回來,若不洗手就不吃飯」(可7:4)的原因,以免他們在那裡觸摸到異教徒或在律法上不潔淨的人。他們因此自以為比別人聖潔,儘管他們所有的聖潔都只在這些儀式上,而且這些儀式也不是上帝所吩咐的。事實上,那些在這種儀式性聖潔上(僅僅在於藉著某些未成文的傳統與他人分離)表現最為過度的人,在道德和真正的聖潔上卻最為不足。因為上帝論到這些人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意即對我來說是持續不斷的挑釁;正如煙對我們的鼻子是一種冒犯(箴10:26)。這似乎比某些人所解釋的「上帝的怒火向他們冒煙」更為合理,後者在接下來的經文中已充分表達。

以賽亞書 65:6 他們可能認為我沒有注意到這些事,或者即使我注意到,我也會忘記它們,或者至少不會因此審判他們;但我確實知道並會記住它們,就像君王或偉人將事情記錄下來,以免忘記一樣。他們將知道我知曉、注意到並會記住它們;因為我不會保持沉默;我不會長期忽視對他們的懲罰,儘管我暫時延遲了它,就像一個人因某些他自己最清楚的明智原因而壓抑怒火一樣(詩50:21)。

「我必將他們的報應倒在他們懷裡」:我對他們的懲罰將是嚴厲而確定的,但它將是公義的,只是給予他們應得的,因為他們應受我的公義審判(申7:10;耶32:18);就像以牛賠牛一樣(出21:36,這裡使用了相同的詞語);他們對我悖逆,我也必對他們悖逆(詩18:26)。

以賽亞書 65:7 「你們的罪孽和你們祖宗的罪孽,我必一同報應在你們懷裡」:是的,當我與他們算帳時,我將不僅懲罰他們個人的罪,也懲罰他們祖先的罪,他們藉著持續犯罪來證明他們認可這些罪,並藉著愚蠢、罪惡的模仿使這些罪成為自己的罪。

「他們曾在山上燒香」:他們的祖先曾在山上燒香,在那裡向偶像獻上我要求他們獻給我的敬意;或者如果他們中有人聲稱是獻給我,即使是在偶像面前,那也是我沒有指示的方式,因為我已經指定了我要被敬拜的地方。

「在岡上褻瀆我」:因此,他們在岡上非但沒有稱頌我,反而褻瀆了我;他們非但沒有說我的好話,反而說我的壞話,以我沒有指定的方式敬拜我,他們只是從偶像崇拜者那裡抄襲而來。

「所以我必將他們先前的行為量給他們懷裡」:因此,我將懲罰他們,而且是公義地懲罰,就像那按量償還他人所欠的人一樣,「以量還量,以重還重」;只是他們必須預期,我將不僅懲罰他們最近所犯的這類罪,也懲罰這個國家中,在這一代人之前所犯的這類罪,而現今這一代人也持續在這些罪的罪責之中。

以賽亞書 65:8 這些話必須被理解為上帝對先知恩慈的回應,就像亞伯拉罕在創18:23,25所說的,或摩西在出32:11-13所說的,為上帝與亞伯拉罕、以撒和以色列所立的聖約辯護。對此,上帝回答說,祂無意如此嚴厲,人的不忠不應使祂的應許失效(羅3:3)。祂的威脅將應驗在大多數百姓身上,他們的葡萄樹是「所多瑪的葡萄樹,蛾摩拉田園的葡萄」(申32:32)。然而,就像在一個普遍不結果子的葡萄園中,可能有一些特定的葡萄樹結果子;或者,就像一棵枝葉繁茂卻不結果子的葡萄樹中,可能這裡那裡有一根枝子結果子,並且在葡萄串中有新酒的希望;對於這樣的情況,園丁會吩咐他的僕人「不要毀壞它,或它們」,因為它們是結果子的;它們裡面有上帝的祝福,或者可能有用處,對我們有益。

「我必為我僕人的緣故,不將他們滅絕淨盡」:上帝說,我必為我僕人的緣故這樣做,使我不將他們滅絕淨盡;要麼是為了我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緣故,我曾與他們立約;要麼是為了我的僕人大衛的緣故;要麼是為了當時他們中間那些蒙我揀選的人的緣故(參耶30:11;摩9:1)。

以賽亞書 65:9 「我必從雅各中引出後裔,從猶大中引出承受我眾山的」:沒有種子能與它所產生的樹或植物成比例,相比之下,種子非常微小;然而,藉著自然之神賦予它的能力,它足以保存和維持它所屬的物種。上帝說,只有「餘民」得救(參羅11:5);只有少數人能從巴比倫的被擄中歸回;或者(我更傾向於此)只有少數人會相信我的兒子。然而,他們足以讓我的應許存活。保羅在羅11章中論證了這一點。正如植物在根被拔起、葉子掉落、莖被燒毀時,仍然活在種子裡一樣;當大多數百姓因他們的罪被棄絕和毀滅時,上帝的應許也活在少數人身上。上帝對人的恩惠,以及上帝對義人的應許,在羅得的一個家庭中存活,當時五座城市被燒毀;在挪亞的一個家庭中存活,當時世界被洪水淹沒;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大衛的恩惠和應許,存活在從巴比倫歸回的少數人身上,以及在福音之下接受基督並相信祂的少數人身上,儘管他們大多數人拒絕了上帝對他們自己的旨意。上帝進一步應許要從猶大中引出「承受我眾山的」,大多數和最好的解經家都將此解釋為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中歸回耶路撒冷,回到他們自己的國家,特別是在錫安山上的聖殿中敬拜上帝。

「我的眾山」:猶大國是一個多山的國家(結36:1,8)。「群山環繞耶路撒冷」(詩125:2)。另參結38:8。上帝稱這些山為「我的眾山」,因為祂選擇了這個國家,勝過所有其他國家,並且曾在那裡受到真正的敬拜。

「我的選民」:這裡指上帝所揀選的人,如詩106:23;賽48:10。這個詞語並不總是表示屬於恩典揀選的人,而是指那些蒙受特殊恩惠的人。整個猶太民族都被稱為「蒙揀選的百姓」。但這個應許可能與那些在被擄之後,其餘的人被耗盡後,這個民族中更真誠的部分有關。

以賽亞書 65:10 沙崙是一個牧場肥沃的地方。大衛的羊群曾在那裡放牧(代上27:29)。它曾變得像曠野(賽33:9);上帝在這裡應許它將再次成為羊群的牧場。耶31:27,上帝應許「再用人的種子和牲畜的種子撒種在猶大之家」。亞割谷因亞干在那裡被石頭打死而得名(書7:26)。它被認為是猶太人過約旦河後第一個踏足的地方;因此,何2:15,上帝應許使它成為「希望之門」;這裡經文說,「羊群必臥下」。但為了防止邪惡、拜偶像的猶太人將這個應許應用到自己身上,上帝在最後一句話中將其限制為「尋求我的百姓」;意即那些真正按照祂自己的制度敬拜祂的人;而這些話具有這種限制的力量,從下文可以看出來。

以賽亞書 65:11 「你們這些離棄耶和華,忘記我的聖山,給『迦得』擺筵席,為『彌尼』盛滿調和酒的」:你們這些拜偶像的人,不要以為這些應許屬於你們。你們是離棄耶和華的人,意即離棄耶和華的道路;這是一個與「與上帝同行」相對的詞語。我們與上帝同行,是在祂的律例之道上,離棄祂則表示偏離或轉離那條道路。

「忘記上帝的聖山」:意即不顧上帝的真正敬拜,或不留意它。上帝稱錫安為祂的聖山(珥3:17),耶路撒冷也被稱為上帝的聖山。錫安山被稱為「上帝聖潔的山」(詩48:1);正如聖殿被稱為「聖潔的榮美」(詩29:2;96:9)。他們不顧那裡的上帝敬拜,卻在園中、墳墓和紀念碑中敬拜上帝或偶像,這就是這裡所說的「忘記祂的聖山」。以賽亞在亞哈斯時代作先知(賽1:1);論到亞哈斯,代下28:23-25說,他向大馬士革的神獻祭,將耶和華殿裡的器皿砍碎,關閉耶和華殿的門,又在耶路撒冷的各角落為自己築壇;在猶大各城,他都築了高壇,向別神燒香。另參代下28:2-4和王下16:3,10-12,關於他的更多行為。當時肯定有許多百姓與他一同敬拜,這裡說他們都「忘記上帝的聖山」,並「為那群偶像擺設筵席」。

「為那群偶像擺設筵席」:指十個支派的偶像(王下16:3)和亞述人的偶像(代下28:23),這些偶像是一群,而以色列的上帝卻是獨一的上帝。正如上帝有祭壇,有時也被稱為「桌子」(如結41:22);所以他們為偶像預備祭壇,正如亞哈斯的故事中所記載的;儘管這裡「擺設筵席」似乎更指他們在節期獻祭後所設的宴席,這是模仿真神吩咐祂百姓的做法(申16:14,15)。偶像崇拜者也為榮耀他們的偶像而設宴,如士9:27;結18:6,11;摩2:8;林前8:10所示。他們不僅為榮耀偶像而設宴,還為他們的「數目」盛滿了奠祭。上帝曾為祂的榮耀和作為對祂的敬意而指定奠祭(出29:40,41;利23:18,37);這些百姓卻將這種敬意獻給偶像。參耶7:18;19:13;32:29。

「數目」:希伯來文是למני(la Meni),意即「給彌尼」。阿維納里烏斯(Avenarius)將其譯為「墨丘利」(Mercury),一個商人為求貿易成功而敬拜的偶像;另有譯法指「天象」;另有譯法指「眾多的偶像」;我們的譯本譯為「他們的數目」。這個詞源於一個希伯來詞根,意為「數點」,在聖經中其他地方沒有出現,這使得確定其確切含義變得困難。

以賽亞書 65:12 「我必用刀數點你們,你們都必屈身被殺」:你們在數目上犯了罪,敬拜眾多、成群的偶像;你們中將有許多人被刀劍所滅;或者這個「數目」一詞可能指下一句中的「所有」,讓他們知道沒有人能逃脫。上帝說祂將「數點」他們,一個一個地將他們交給刀劍。

「你們都必屈身被殺」:正如你們曾向偶像(我的仇敵)屈身(賽44:17),我將使你們屈身於仇敵的刀劍之下。我藉著我的先知呼喚你們(亞7:7,11,12):你們沒有藉著遵行我藉他們對你們所說的話來回應;但你們沒有考慮到我看到了你們,或者即使考慮到了,卻不顧忌,你們厚顏無恥地作惡;是的,你們故意犯罪,選擇罪惡的道路,就是「我所恨惡的事」,這裡(和許多地方一樣)藉著反語(meiosis)表達,稱為「上帝不喜悅的事」。在敬拜的事上,我們不應選擇任何上帝不喜悅的事;理性和聖經都會向我們保證,祂不會喜悅任何祂自己沒有指示的事。值得注意的是,這裡對這百姓的毀滅威脅,不是因為他們的不道德或放蕩的生活,而是因為他們在神聖敬拜中的錯誤和迷信。其他的罪會惹上帝發怒,但這類罪本身就足以毀滅靈魂和國家。

以賽亞書 65:13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飢餓;我的僕人必得喝,你們卻乾渴;我的僕人必歡喜,你們卻蒙羞」:你們中間有一群人,非但沒有事奉上帝,反而為了迎合偶像崇拜和迷信而成為人的僕人;同樣,我也有一些僕人,他們藉著堅守我的制度,與你們其餘的人區分開來。我將在我的護理安排中將他們與你們區分開來:那些在偶像筵席上吃過飯的人將會飢餓;我的百姓,那些不這樣做的人,他們將會飽足。那些曾為彌尼或那群偶像盛滿奠祭的人,將會缺乏他們曾用來褻瀆我名的酒;但我的僕人,你們曾從他們口中奪走酒,因為他們只願為我盛滿奠祭,他們將會喝。我的僕人,你們現在使他們哀哭,並向他們傾倒羞辱和輕蔑,他們將會歡喜,而你們將會蒙羞;你們現在歡喜呼喊,而我的僕人,那些不能與你們同流合污的人,卻受苦,被你們使他們哀哭,你們將因悲傷而哭泣,因煩惱而哀號,而我的僕人,那些堅守我的制度的人,將因心中喜樂而歌唱。那些在為信仰受迫害的時刻,能夠在仇敵的勝利和狂怒下忍耐的人,將會發現「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份上」。

以賽亞書 65:14 本節無浦爾注釋。

以賽亞書 65:15 「你們必留下自己的名,為我選民咒詛的憑據;主耶和華必殺你們,另起別名」:你們的名將腐爛(如箴10:7),或者只在人們咒詛他人時使用,說:「願他們像這樣的人。」正如利亞和拉結(得4:11)以及其他上帝僕人的名字被用於祝福一樣,你們的名字將只用於咒詛;或者當人們咒詛自己時,他們將使用你們的名字作為上帝對罪人顯著憤怒的例子。因為你們不會死於尋常之手,而是死於主耶和華的手;上帝是怎樣的,祂的公義和能力也是怎樣的;是的,上帝自己將視你們的名為被咒詛的,不允許祂的百姓被稱為這個名字;他們將不被稱為猶太人,而是基督徒(徒11:26),上帝的兒女(約1:12)。偶像崇拜是如此可憎的罪,以至於上帝不允許自己被稱為一個給予偶像的名字,無論它多麼適合表達祂的完全(何2:16,17);也不允許祂自己的百姓被稱為一個偶像崇拜者所知的名字。

以賽亞書 65:16 「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必憑真實的上帝求福;在地上起誓的,必指真實的上帝起誓」:我將使它成就,在全世界,如果有人「為自己求福」,或祝福他人,都將「在阿們上帝裡」進行。希伯來文:אלהי אמן(Elohim Amen),我們譯為「真實的上帝」。阿們是基督的一個稱號(啟3:14),「那為阿們的,為誠實真實見證的」說這些事;這裡應用於上帝,許多人認為這有力地證明了基督的神性,並認為這段經文的意思是,在福音時代,人們將不再(像以前一樣)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名求福,而是憑基督的名,憑阿們上帝求福;這並非不可能的解釋。另有譯法將其更具稱謂性地理解為,這裡的「阿們上帝」是指那位在祂的應許中顯明自己真實信實的上帝。同樣地,這裡預言那些起誓的人(有些人理解為敬拜上帝,另一些人理解為呼喚上帝作見證)將「指真實的上帝起誓」,或「在真實的上帝裡起誓」;要麼是在基督這位阿們裡敬拜上帝,要麼是呼喚信實的上帝來證明他們的真誠,要麼是憑著那位藉著拯救和解救祂的百姓而證明祂的真實和信實的上帝起誓。

「因為從前的患難已經忘記,也從我眼前隱藏了」:因為他們將看到上帝所應許的已經實現,祂百姓的患難已經結束,並且「從上帝眼前隱藏了」,意即它們已經結束了。

以賽亞書 65:17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看哪,我還要告訴你們一件更奇妙的事,我將完全改變和更新我百姓的景況,他們現在受苦,我將使他們恢復到一個更光明、更少煩惱和苦難的景況;但我創造「新天新地」,使世界煥然一新,差遣我的兒子建立一個新的教會,並設立新的敬拜方式(約4:21,24),並以更豐盛的方式賜下我的聖靈(徒2:17),這種新景況將持續到「新天新地」出現,其中只有公義居住(彼後3:13;啟21:1)。這種景況將是如此榮耀,以至於我百姓從前的景況將「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至於這裡所應許的「新天新地」是否指基督將親自統治地上聖徒的教會狀態,惡人被毀滅(如有些人認為他將統治一千年),我非常懷疑,並且看不出如何從這段經文和相關經文中得出這樣的結論。

以賽亞書 65:18 「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可喜樂的,造其中的居民為可歡喜的」:你們這些我的百姓,雖然你們不能以現今享受美好事物的那種程度的喜樂來歡喜;但你們要歡喜快樂,以盼望的喜樂來歡喜,因為我正在做的事是確定的。不要讓你們目前的景況,或看似不可能的挫折,破壞你們的喜樂;因為這不是在尋常過程中,或藉著尋常能力所產生的工作,而是藉著我的能力,我從無中生有,或從沒有適合這種產生的事物中創造出來;我將「創造耶路撒冷為可喜樂的,造其中的居民為可歡喜的」。這裡的耶路撒冷必須指教會,無論是在福音之下還是在律法之下(因為福音教會被嫁接到那橄欖樹上);否則這個預言必須理解為在基督降臨時已經應驗(路2:10);或者它指的是比我們目前所見或所聞的更全面的猶太人蒙召。

以賽亞書 65:19 「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喜樂的本質在於靈魂對所願之事的滿足和喜悅,這也適用於上帝,喜樂和歡喜被應用於祂(賽62:5),以及本段經文;同樣也見耶32:41;番3:17。

「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這類應許可在賽35:10;51:11;耶31:12;啟21:4中找到,必須理解為:要麼是比較而言,他們將不再遭受像以前那樣的苦難;要麼(如果解釋為今生的狀態)僅表示一段漫長或顯著的幸福狀態;如果解釋為來世,則可以嚴格理解為永恆和完全的喜樂與幸福。

以賽亞書 65:20 「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要被咒詛」:上帝曾向猶太人許下許多長壽的應許,這些應許都將應驗在他們中間的上帝百姓身上,以至於他們中間將很少有流產(出23:26);很少有嬰兒被抬去埋葬,也很少有人壽數不滿。那些現在是孩童的人將會活到高齡;然而,這些事對惡人來說都沒有任何益處,如果他們中有人活到一百歲,他們仍然會死於咒詛。這似乎是明確的含義。如果有人想閱讀更多關於這些話的觀點,可以在《英文注釋》(English Annotations)中找到足夠的內容。

以賽亞書 65:21 這與箴12:27所說的懶惰人完全相反:參伯27:13-17。

以賽亞書 65:22 他們在幸福的狀態中被應許有持久和永恆。

以賽亞書 65:23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他們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不僅他們蒙福,他們的後代也蒙福。但這裡所應許的,惡人豈不常常享受,而上帝的百姓卻常常缺乏嗎?

答:1. 惡人可能因他們的好父母而擁有這些,而好人有時可能因惡父母而缺乏這些。
2. 惡人可能擁有其中一些,但他們不能期望這些;好人目前可能缺乏這些,但如果這些對他們有益,他們可以從上帝手中期望得到。
3. 惡人可能在憤怒中擁有這些;上帝的祝福將這些賜給好人,並且不加添憂愁。

以賽亞書 65:24 「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上帝在賽58:9應許,當他們呼求時,祂就應允;這裡祂應許如此迅速地應允,以至於在他們心中形成話語時,祂就應允,甚至在他們說出口之前(詩32:5;但10:12);是的,在他們說話的時候(但9:20,23;徒10:44)。上帝不僅說他們將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因為惡人有時也可能從神聖護理的豐盛之手得到),而且他們將得到這些作為他們禱告的回應或回報。

以賽亞書 65:25 「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這節經文包含一個與賽11:6,9非常相似的應許,並與迫害的停止有關。上帝的百姓因其純潔和無辜,常被比作羊羔和綿羊;惡人則因其對女人的後裔的敵意,被比作豺狼和獅子。上帝在這裡應許要除去祂百姓仇敵的兇猛性情,使他們能安靜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惡人被比作蛇(彌7:17,與詩72:9比較);上帝藉著蛇吃塵土(牠們的食物,創3:14),而不是攻擊人,來預示祂教會的平靜時期:這表示一個時期,惡人將專心於自己的事務,而不是以吞噬上帝的百姓為己任。關於最後一句話,參賽11:9的注釋。

但有人會問,這些事何時會發生?聖經沒有記載任何這樣一個已經過去的時期。很可能這是一個尚未應驗的應許,我們不必知道時間和日期,但在此期間,要讓我們的信心和忍耐顯明出來。同時,我們可以學習到,抑制世上的豺狼和蛇是上帝的工作,否則牠們將永遠做牠們有時所做的事;而當我們看到豺狼吞噬羊羔,蛇毀滅人類而不是舔食塵土時,這是一個悲哀的跡象,表明上帝尚未與那百姓和好,也未喜悅祂聖山的那一部分,那裡只有傷害和毀滅,彼此相咬相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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