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第34章
創世記 34:1 創世記 第34章 迪拿出去看望當地女子,被哈抹的兒子示劍玷污(創 34:1-2);示劍愛她(創 34:3);渴望娶她為妻(創 34:4)。雅各聽聞此事(創 34:5)。哈抹與雅各及其眾子商議(創 34:6-12)。他們詭詐地回答,提出一個條件,即示劍城所有男子都必須受割禮(創 34:13-17)。哈抹和示劍城的居民同意了(創 34:18-23);他們受了割禮,當他們疼痛時,西緬和利未突襲並殺害了他們;雅各的眾子洗劫了城鎮;婦女和孩童被擄走(創 34:24-29)。雅各極其憂愁和懼怕(創 34:30)。他們為自己辯護(創 34:31)。約公元前1732年。她從父親的家進入城裡,出於好奇,當時,據約瑟夫(Josephus)記載,有許多人聚集參加一個節慶。因此,她將自己置於父親的保護之外,僅僅出於一種虛榮心,使自己和他人陷入試探;這更糟,因為她身處那些不敬畏上帝、不受約束去犯下最惡劣罪行的人中間。她當時十四或十五歲。
創世記 34: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3 示劍察覺到迪拿因這可怕的暴行而極度憤怒和困惑,便試圖安撫她,使她心情平靜,並爭取她同意嫁給他。
創世記 34:4 他渴望得到父親的同意和幫助。
創世記 34:5 雅各無法懲罰犯事者,也不知如何是好,便等待眾子回來並聽取他們的建議。
創世記 34: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7 **因為他在以色列中行了醜事**;意即,行了惡事;儘管虛妄之人常將其視為智慧,但在全智上帝的判斷中,這被視為愚昧,且在聖經中常被稱為愚昧,如申 22:21、書 7:15、士 19:23、20:6 等。**在以色列中**,或作,**對以色列**;一、指對以色列這個人,以及在或對以色列的家族,一個與上帝親近、蒙上帝厚愛、與上帝立約的人;因此,上帝視對以色列的傷害如同對祂自己的傷害。參創 12:3、出 23:22、撒 2:8。二、指在或對上帝的教會,當時教會幾乎局限於這個家族,且常被稱為以色列。參申 22:21、書 7:15。摩西在此可能將雅各時代的用語改為他自己時代常用的用語,但兩者的意義相同,因此這種改變並未改變其本意。**這事是不可行的**;希伯來文:**這事不應當行**,意即,不應當行,等等。但在希伯來文中,將來時的詞語常表示義務和合宜,如瑪 1:6、2:7。
創世記 34:8 **哈抹與他們商議**;與雅各的眾子商議,雅各將此事交給他們處理,因為他自己被羞恥、悲傷和對女兒的恐懼所壓倒。**你們的女兒**,**你們家族的女兒**;或者他這樣對她的兄弟們說,因為他們都是以父親的名義行事。
創世記 34: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10 **在你們面前**,即在你們的權力之下,可以隨意居住,並享有我們所享有的相同權利和特權。參創 20:15。**你們可以在其中置產業**;或作,**你們可以在其中佔有產業**,即在其中任何空置的部分;你們可以隨意將其用於放牧或耕種,並從中獲益。
創世記 34:1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12 **聘禮和禮物**,按照古時男子買妻的習俗;參出 22:17;**和禮物給你們**,或是為了彌補過去的傷害,或是為了表達我對你們的敬意,以及我對她的渴望,如創 24:53。
創世記 34:13 **詭詐地**;他們假裝並承諾在那個條件下與他們通婚,但他們從未打算這樣做。
創世記 34:14 當時並沒有這樣的律法,以撒和雅各的例子表明,他們都娶了未受割禮之人的女兒;因此,他們在此並非將其視為絕對不合法,而僅僅視為不光彩和羞辱。
創世記 34:1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1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1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18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1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20 **他們城門口**,即所有公共事務討論和決定的地方。參浦爾對「創 22:17」和「創 23:10」的注釋。
創世記 34:2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2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23 **他們的財物豈不都歸我們所有嗎?** 或是為了我們的商業貿易之用和利益;或是因為他們將傳給我們子女的後代,也傳給他們的後代;或是因為我們比他們人數更多、勢力更大,可以輕易地壓制他們,並在我們認為合適的時候,將所有事物都歸於我們自己的利益。他們如此以公共利益的華麗外表掩蓋他們的私人意圖。
創世記 34:24 他們同意受割禮,部分是為了順從他們年輕的王子,他們或愛他或懼怕他;部分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前景,人們常為此甘願冒巨大的痛苦和危險。**凡從他城門出入的人**;所有從城門出入的市民,等等,或從城門進來的,如創 23:10、耶 17:20 所描述的。因為當主要人物同意後,他們可以輕易說服或壓制其他人順從。
創世記 34:25 **到第三天,他們正疼痛的時候**,正如醫生所指出的,傷口疼痛最劇烈的時候,他們正疼痛,因此無法很好地自衛;因為割禮會給孩童帶來巨大的痛苦,這就是出 4:25 那聲驚呼的原因,對成年男子而言更是如此。參書 5:8。**西緬和利未**:只提到這兩人,因為他們是策劃者,並帶領其餘的人執行;但從創 34:27 來看,他們的兄弟們大多與他們同謀,而且他們有相當數量的僕人與他們同行,這些僕人會很樂意為他們主人的爭執報仇,並懲罰如此巨大的惡行;但所有發生的事都公正地歸咎於這兩人,正如所有作者常說某事是由某位將軍或指揮官所為,而實際上是由他的士兵所為。**迪拿的哥哥們**;他們是同父同母的兄弟,這使他們比其他人更積極熱心。**所有男丁**;根據創 34:29 的比較,是指那些已長大成人者,因為這些人,或其中一些人,似乎是傷害他們姊妹和家族的幫兇。他們在此行為中的罪行是多方面的:他們在沒有足夠權柄的情況下行事,並且違背了他們父親的意願,如創 34:30 和創 49:6 所示,他們對此心知肚明;他們毫無節制,魯莽、不公、殘忍地一同懲罰了無辜者和有罪者,並且在友誼的藉口和宗教的外表下,以可怕的欺騙和謊言開始了這件事。
創世記 34:2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34:27 **他們**,即其中一人,正如常有之事,一人所為卻歸咎於全體。參書 7:1, 11, 12;22:20;太 2:20。或者他們將示劍的行為歸咎於所有人,或是惡意且狡猾地為自己開脫這殘酷行為的指責;或是因為他們使自己有罪,或是因為他們沒有盡力阻止和阻撓那污穢之事,或是因為他們在其中扮演了工具的角色,或是因為他們認可並樂於其中。
創世記 34:28 他們如此在殘酷之上又加上了偷竊和搶劫,雅各無疑在他們帶回戰利品時否認了這些行為,並將倖存的人和他們的財物都歸還了,儘管這事被默默地略過,正如許多其他事情一樣。參浦爾對「創 33:14」的注釋。
創世記 34:29 或是在王子的家中,或是在他們各自的家中;或是在室內,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
創世記 34:30 **你們連累我**,你們不僅擾亂了我的心緒,也使我的事務陷入困境,並使我陷入了似乎無法擺脫的麻煩和危險之中。你們使我成為這地居民所憎惡的,他們會將這背信棄義和血腥的行為歸咎於我的策劃。**人數稀少**;希伯來文:**可數之人**,即稀少;因為這樣的人很容易被數算。這個詞組在申 4:27、33:6 中使用,與之相對的是**無數之人**,代下 12:3。**他們必殺我**:以人的理性來看,他別無他想,他們之所以沒有這樣做,只是因為偉大上帝的手以恐懼擊打他們,創 35:5。
創世記 34:31 **難道他可以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難道我們對我們姊妹所受的這可憎的凌辱,不應表現出更多的憤慨嗎?難道她就像一個普通的妓女,她的受辱無人關心或報復嗎?他們如此以犯下另一個錯誤來為一個錯誤辯護,並通過指責他們的父親愚鈍,對如此巨大的侮辱和傷害麻木不仁來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