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創世記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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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 創世記 第25章

創世記 25:1 **創世記 第25章** 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創 25:1-4)。以撒繼承他父親的產業(創 25:5)。其他兒子得到供養(創 25:6)。亞伯拉罕的壽數(創 25:7);他的死(創 25:8);他的埋葬(創 25:9-10)。上帝賜福以撒(創 25:11)。以實瑪利的後裔(創 25:12-15)。他的壽數和死亡(創 25:17)。他們的住處(創 25:18)。以撒的後代(創 25:19)。他結婚時的年齡(創 25:20)。他為孩子禱告;上帝應允(創 25:21)。兩個孩子在腹中相爭;利百加求問耶和華(創 25:22)。上帝說明原因(創 25:23)。她生下雙胞胎(創 25:24)。長子全身發紅多毛;他的名字(創 25:25)。他的弟弟抓住他的腳跟;他的名字:他們出生時以撒的年齡(創 25:26)。長子是個精於打獵的人;另一個是個平靜的人(創 25:27)。以撒愛長子;利百加愛幼子(創 25:28)。長子為了一碗紅豆湯賣掉長子名分,因此被稱為以東(創 25:30-32)。他以起誓確認這筆交易(創 25:33)。他輕看自己的長子名分(創 25:34)。在撒拉去世和以撒結婚之後,亞伯拉罕又娶了一位妻子(一位次妻,或如創 25:6 和代上 1:32 所稱的妾),這並非出於任何不節制的慾望,他的年齡和卓越的恩惠足以證明這一點,而是出於對更多孩子的渴望,以及成就上帝關於他後裔大大增多的應許。基土拉與夏甲是不同的人,這從創 25:6 和創 25:12 可以看出,而且她似乎地位更高,也更年輕,因為夏甲當時已經八十歲,不太可能成為六個孩子的母親。

創世記 25:2 問:亞伯拉罕當時約一百四十歲,他的身體在一百歲時已經如同已死,他怎麼還能生這麼多孩子呢?答:因為那奇蹟般賜予他的更新力量,在他身上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留,這不是一時的行動,而是一種持久的習性或能力。這些人是居住在阿拉伯和敘利亞的幾個民族的祖先,我們將在古代地理學家的著作中找到他們名字的明顯痕跡,只是在翻譯成另一種語言時略有改變,這是不可避免的。米甸,就是我們在創 36:35、士 6:2、賽 10:26 中讀到的米甸人的父親。比勒達似乎是書亞的後裔,見伯 2:11。

創世記 25:3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4 以法;關於他,見賽 60:6。有些人認為非洲的名字源於以弗。

創世記 25:5 這產業是他先前所定意並應許要給的(創 24:36),現在他實際給了;除了創 25:6 中所例外的,以及他自己有生之年對其產業的使用和享用。

創世記 25:6 這些妾,指夏甲和基土拉。妾有時也被稱為妻子,如創 16:3、士 19:1-3, 29,但她們的孩子無權繼承產業。雖然雅各的妾所生的孩子與其他孩子同樣分享了產業,那是出於神聖的預旨和雅各的自願行為,並且有特殊的原因,因為應許給他們並後來賜予他們的產業非常廣大,這使得首席妻子的孩子們沒有損失,反而因為他們的同父異母兄弟,即妾的兒子們,居住在他們附近而獲得了極大的便利和益處。將他們從以撒身邊打發走;部分是為了將那地的完整所有權保留給以撒的後裔;部分是為了避免親近的關係加上同住或鄰近會使他們之間產生過於親密的關係,以致以撒的後裔很可能被他們的兄弟所感染,亞伯拉罕從他們內心的邪惡傾向和上帝將他們排除在恩典與生命之約之外,很容易預見他們的墮落和背道,而這恩典之約是抵禦那強大而普遍的敗壞的唯一有效補救措施。往東方,到東方之地;進入阿拉伯和亞細亞大部的其他地區,這些地方位於迦南南部以東,亞伯拉罕當時就在那裡,因此這些人常被稱為東方人,如士 6:3、7:12、伯 1:3。

創世記 25: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8 他的靈魂並非像路 12:20 中那個愚昧人那樣被要求取走;也不是被劇烈而猛烈的疾病強行奪去,而是平靜、安詳、喜樂地將其交託給他慈悲的上帝和父親,正如經文所暗示的,在美好的高壽中;美好,既指恩典上,他的白髮在公義的道路上被發現;也指自然上,沒有老年諸多的軟弱和災難。關於此,見傳 12:1 等。壽數滿足;希伯來文原文只作「滿足」,但必須理解為「日子或年歲滿足」,正如創 35:29、代上 23:1、29:28、伯 42:17、耶 6:11 中完整表達的詞句。當他活到他所願望的長度,在某種程度上厭倦了生命,渴望解脫;或如迦勒底文所譯,充滿一切美善;滿足,正如申 33:23 論拿弗他利所說,蒙恩惠,並充滿耶和華的祝福在他自己和他的兒女身上;他歸到他列祖那裡;歸到他敬虔的祖先,即先前的列祖,天上的義人會眾,來 12:23;這是指他的靈魂:因為這不能指他的身體,他的身體並未與他們葬在一起,如賽 14:20 中所說,而是葬在異鄉,只有撒拉的身體在那裡。並且有人觀察到,這詞句只用於義人,猶太人對此深信不疑,以至於他們從這裡(創 25:17)論以實瑪利所用的同一表達,推斷他悔改並得救。見此詞句,創 15:15、49:29、民 20:24、27:13、士 2:10。

創世記 25:9 以實瑪利雖然被逐出父家,卻住在離他父親不遠的地方;毫無疑問,他在離開後從父親那裡得到了許多恩惠,這在創 25:6 中有所暗示,儘管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因此,他很可能對父親懷有真誠的敬意和感情,他在這裡表達了出來。

創世記 25:10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1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12 他們在此被記載,作為上帝信實的證據,證明他成就了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創 16:10;17:20)。約公元前1800年。

創世記 25:13 尼拜約;關於他,見賽 60:7。阿拉伯的一部分地區因此被稱為拿巴泰(Nabathaea)。關於基達,見詩 120:5;賽 21:16;耶 49:28;他是阿拉伯地區那些被稱為基達人(Cedraei)或基達尼人(Cedareni)的祖先。

創世記 25:14 度瑪;度瑪(賽 21:11)或阿拉伯的度瑪他(Dumatha)似乎因此得名。另有人認為他是以東人的祖先。

創世記 25:15 提瑪將他的名字賦予了提瑪城和提瑪地,或提幔(伯 2:11;6:19;耶 25:23)。葉突,是伊土利亞人的父親,這可以從代上 5:19 推斷出來。

創世記 25:1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1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18 在埃及之前,你往亞述去的地方,即在埃及通往亞述的那一部分或那一邊。他死在他眾弟兄面前;他的弟兄們比他長壽,並且是他的鄰居,因此他們在他生前與他有往來,現在在他死時也向他致敬。但這種翻譯和解釋似乎不太可能,1. 因為他的死在創 25:17 已經記載,不會這麼快重複。2. 因為本節前面的話語並非指他的死,而是指他的住處,這些話語與之非常吻合。因為我們翻譯的「他死了」通常譯作「他倒下」或「它倒下」,最常用於指劃分人們份額的籤,如利 16:9, 10;民 33:54;書 16:1;因此其意義可能是,它倒下,即那地歸他或他的後裔;或者他躺臥,或伸展,或駐紮,如希伯來文在士 7:12 中所用,即他住在他眾弟兄面前;因此他的國家確實位於東方的基土拉的子孫和西方的以撒和以色列的子孫之間。

創世記 25:1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20 敘利亞的彼土利,來自巴旦亞蘭;要麼是敘利亞地區,如何 12:12 所稱;要麼更確切地說,是敘利亞的巴旦;或者,如七十士譯本(LXX)和迦勒底文所譯,是敘利亞的米所波大米。因為巴旦是地名,可以從創 48:7 推斷出來,它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為它位於兩條河流之間,因為巴旦意為一對或兩個。公元前1857年。

創世記 25:21 他禱告,希伯來文原文意即懇切地、熱切地、頻繁地、持續地禱告,將近二十年之久;因為從他們結婚到第一個孩子出生,中間隔了這麼長時間。他如此關切,不僅因為他的安慰,也因為上帝應許的真實性,都取決於這份恩惠;他很清楚,上帝的預旨和應許並非排除,而是要求使用一切適當的手段來成就它們。為他的妻子;或,在他妻子面前;這表明除了他們更隱密的禱告之外,他們也常常以更莊重的方式,同心合意地為這份他們同樣關切的恩惠禱告。或者,對著他的妻子,這表明他們各自單獨地懇求上帝賜予這份恩惠,因此,即使不在同一地點,但在意圖和行動上是協同一致的。她是不生育的,正如許多聖潔的婦女,即基督的祖先,長期不生育一樣,這樣可以顯明那神聖的血脈更多是藉著上帝恩典和應許的能力,而非自然的力量所傳承的。

創世記 25:22 孩子們劇烈而異常地掙扎,這很可能使她感到疼痛和恐懼。其意義可能是:1. 如果我如此,腹中有兩個孩子爭鬥相打,可能互相毀滅,並都威脅我的生命,我為何要渴望並祈求這份大恩惠呢?或者,我為何會如此呢?上帝為何這樣待我,讓我的生命延續到成為我的重擔,並賜我懷孕卻如此痛苦和危險?或者更確切地說,2. 如果上帝已經應允我懷孕生子的願望,那麼我腹中的這種騷動和衝突是什麼意思呢?這威脅著我在享受這恩惠之前就失去它。因為她似乎不是在抱怨,而是在驚訝和詢問,正如接下來所說的。她去求問耶和華;要麼是直接地,藉著熱切的禱告求上帝向她啟示他的心意;要麼是間接地,藉著她的父親亞伯拉罕,他在此之後又活了十五年(創 25:7),或者藉著其他仍在世的敬虔族長,上帝曾藉著他們向他人顯明他的旨意和謀劃,當他認為合適的時候。

創世記 25:23 耶和華說話,要麼是藉著內在的啟示,在夢中或異象中;要麼是藉著天使或先知的服事。兩國,即兩個不同民族的根源、首領或父母,彼此對立;一個蒙福,另一個被咒詛,即以色列人和以東人。將要分離;不僅從你身上分離,而且彼此之間在身體構造、心靈氣質、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實踐上都將分離或大不相同。大的,或,更強大的,即以掃,他不僅年長,而且身體更強壯,在世上擁有更大的權力和尊嚴,勝過雅各;以掃的後裔長期以來都是偉大的君王,而雅各的後裔在迦南是寄居者,在埃及是奴隸,在曠野是貧困受苦的流浪者。但是,他說,以掃和他的後裔不會永遠比雅各和他的後裔更強大、更有權勢,情況將會逆轉,以色列的子孫將會居於上風並征服以東人,這在大衛時代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撒下 8:14);後來又在代下 25:11, 12 應驗;之後又由馬加比家族應驗;但在福音之下,在屬靈意義上更為顯著,那時雅各的一個子孫,即耶穌基督,將獲得統治權,並將用他的鐵杖統治以東人,如同統治其他異教國家一樣,並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使他們為他的榮耀和他的真以色列的幸福服務。

創世記 25:2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25 紅色的;全身長著紅色的毛髮。紅海據說因此得名,因為異教作家告訴我們,紅海是因一位統治該地區的君王而得名,他名叫厄律特拉斯(Erythras)或厄律特魯斯(Erythrus),意即紅色,與以東或以掃同義。以掃,即「已成形」或「完全」;他出生時並非真正的嬰孩,而更像一個成人,因為他身上長著在其他人身上是成年標誌的毛髮。

創世記 25:26 雅各,意即「抓住腳跟者」或「絆倒他兄弟腳跟者」。見創 27:36。以撒六十歲。因此,上帝藉著將此與創 25:20 比較,在賜予他所應許的祝福之前,考驗了他的信心和耐心二十年。

創世記 25:27 以掃是個獵捕野獸的人,後來也成了欺壓人的。比較創 10:9。這種生活方式最符合他的性情,兇猛而暴力。一個野外人;一個喜歡在戶外而非家中交談的人,他的工作是在田野、樹林和山區追逐野獸,因此他選擇了適合他目的的西珥山作為居所。一個平靜的人,一個真誠、誠實、心地單純的人;或一個公義、完全的人,如創 6:9 中所用;住在帳棚裡,安靜地處理自己的家務、田地和牲畜,不打擾野獸或人類。

創世記 25:28 以撒愛以掃,並非單純或主要因為他滿足了他的口腹之慾,而是因為這證明了他兒子對他的極大敬意和愛戴,他願意付出如此辛勞並冒著那種生活方式所帶來的危險,只為取悅和服事他的父親。但利百加愛雅各是基於更好的理由,既因為他更虔誠溫和的性情,也因為上帝的神諭和應許。

創世記 25:2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25:30 紅豆湯;因加入扁豆、番紅花或其他紅色物質而呈紅色。希伯來文原文中這個詞重複使用,以顯示他渴望的程度有多麼強烈。以東,意即紅色;他最初因頭髮顏色而得此名,現在又因這次事件而再次確認並賦予他這個名字:意即(q.d.)他被稱為以東或紅色是正確的,不僅是歷史上因其顏色,更是預言性地因這次事件。

創世記 25:31 即(i.e.)迅速,不延遲。這個希伯來文詞在撒上 2:16、9:13, 27、代下 18:4 中都有使用。長子名分當時有幾項獨特的特權:1. 對兄弟的尊嚴和權柄,創 4:7、27:29, 37、49:3。2. 雙份產業,申 21:17、代上 5:1。3. 父親特別的祝福,創 27:4。4. 在父親不在或生病時,以及父親去世後,教會事務的祭司職分和主要治理權,民 8:16, 17 等。5. 長子是基督的特殊預表,基督將是長子;也是教會的預表,教會被稱為上帝的長子,如出 4:22;以及教會的偉大特權,特別是收養和永生。見來 12:23。因此,他因輕視如此神聖和榮耀的特權,被稱為「不敬虔的」(來 12:16)是公正的。問1:長子名分會失去嗎?答:會。見創 4:7、代上 5:1。問2:雅各在這件事上做得對嗎?答:不對;因為他引誘他兄弟做出不敬虔和愚蠢的行為,因此他犯了罪。雖然上帝已經預定並應許將這特權賜給他,但他應該等到上帝以自己的方式實現他的應許,就像大衛等到上帝將掃羅的王國賜給他一樣;而不是搶先上帝,以自己的不正規行為奪取它,就像耶羅波安從羅波安手中奪取王國一樣。

創世記 25:32 我快要死了;並非因飢餓,這與以撒豐裕的產業和家境不符,而是因他追逐野獸和與其他人爭鬥的生活方式所帶來的持續危險。這長子名分對我有什麼益處呢?他藉此清楚表明,他的關心和情感僅止於今生。

創世記 25:33 雅各在這件事上行事詭詐;他知道拖延是危險的;以掃的考慮或再三思量可能會破壞他的交易,因此他要求迅速,無論是在買賣上還是在起誓上;他在其中又添了一罪,即倉促地催促他兄弟起誓,這既是他兄弟不該起的誓,雅各也不該在沒有成熟建議的情況下勸他起誓。

創世記 25:34 他安然無悔,對自己對上帝的忘恩負義,或對自己和所有後裔所造成的傷害,毫無悔意,他走開了,輕視他的長子名分,將當下和短暫的慾望滿足置於上帝和他父親的祝福,以及長子名分的所有榮耀特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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