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創世記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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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 創世記 第21章

**創世記 21:1** 上帝眷顧撒拉;她懷孕生子,創 21:1-2。他被命名為以撒,創 21:3;第八天受割禮,創 21:4。撒拉的喜樂與感謝,創 21:6-7。亞伯拉罕為以撒斷奶設宴,創 21:8。以實瑪利戲笑;撒拉看見了,創 21:9。她向亞伯拉罕抱怨,並要求將他趕出去,創 21:10。亞伯拉罕憂愁,創 21:11。上帝命令如此行;原因,創 21:12;並應許為以實瑪利賜福,創 21:13。亞伯拉罕打發夏甲和她的兒子離開;他們在曠野漂流,因缺水瀕臨死亡,創 21:14-16。上帝呼喚她,創 21:17;重申對以實瑪利的應許,創 21:18;開了她的眼睛;她看見一口水井,創 21:19。他們住在那裡,以實瑪利成為弓箭手,創 21:20;娶了一個埃及女子為妻,創 21:21。亞比米勒確信上帝與亞伯拉罕同在,要求立約,創 21:22-23。亞伯拉罕同意,創 21:24。亞比米勒的僕人奪走了亞伯拉罕的一口井,亞伯拉罕為此責備他,創 21:25。他辯稱不知情,創 21:26。兩人立約,創 21:27-32。亞伯拉罕栽種一棵樹,並求告耶和華永生上帝的名,創 21:33-34。

**耶和華眷顧撒拉**,意即(i.e.)祂履行了祂恩惠的應許,賜予她懷孕生子的能力。在聖經中,「上帝的眷顧」是指祂對某人旨意或話語的顯明與執行,這可以是為了惡,即降下所威脅的災禍,如出 20:5、詩 59:5 所用;也可以是為了善,即實際賜予所應許的恩惠,如本處,以及創 50:24、出 4:31、得 1:6 所用。

**創世記 21:2** **在他年老的時候**,或作「為了他的年老」,意即(i.e.)為了他年老的安慰。

**創世記 21:3** (無注釋)

**創世記 21:4** (無注釋)

**創世記 21:5** (無注釋)

**創世記 21:6** 以前,我那不信的心使我發笑;現在,上帝使我發笑,不是出於不信和不敬,如創 18:12 所記,而是出於聖潔的極大喜樂。**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歡笑**;或作「因我而歡笑」;有些人因同情而與我一同歡樂,因為「笑」常指「喜樂」,如賽 54:1、加 4:27 等;另一些人則因輕蔑和嘲笑,因為這件事對他們來說似乎難以置信,正如對我而言也是如此。參創 17:17、18:12-13, 15。

**創世記 21:7** 什麼人能相信如此不可思議的事呢?或者,除了上帝,誰能預見並預言這事呢?她說**孩子們**,儘管她只有一個孩子,這可能是由於複數用於單數的常見語法變換(enallage),即「兒子」或「女兒」一詞用於只有一個的情況,如創 36:25、46:23、民 26:8;或者預言她既從上帝領受了新的能力,可能會有更多的孩子。她的表達顯示了所有母親的職責,即當她們有能力時,應當親自哺乳孩子;無論地位高低、事務繁多,或其他困難與不便,都不能成為那些忽視此職責者的充分藉口。

**創世記 21:8** 以撒當時多大,並不清楚,因為孩子斷奶的時間因孩子的不同性情和需要,或父母的意願而差異很大;在那些時代,人們的壽命比現在長,因此孩子斷奶的時間也相應地更長。

**創世記 21:9** 以實瑪利或用言語或用姿態表達他對以撒的輕蔑,並嘲笑當時對他這個弟弟所顯示的一切隆重。這種行為源於極其嫉妒和惡毒的性情,並充分表明他若有機會,將對以撒圖謀更大的禍害,因此,這被稱為**逼迫**(加 4:29)不足為奇,儘管希伯來文(Heb.)這個詞也可以譯作「擊打他」,如撒下 2:14 所用。

**創世記 21:10** 她因這件事而憤怒,並意識到這只是以實瑪利對她所愛的以撒圖謀更大惡事的開端和預兆;她也受到上帝智慧的旨意和護理(Providence)引導,如創 21:12 所示。儘管這件事是以實瑪利所為,但撒拉清楚地看到,這以及其他類似的行為都是受他母親的煽動和鼓勵,他母親性情專橫、暴躁,如創 16:4, 9 所示,很可能藉著以實瑪利作為長子對父親產業的權利來安慰自己並鼓勵兒子,這可以從婦女在這種情況下的習俗以及本節的最後一句話推斷出來。此外,如果他母親繼續留下,她很容易就能說服亞伯拉罕把孩子再接回來。

**創世記 21:11** 因為他對以實瑪利有深厚的感情,以及上帝對他的應許。參創 17:18, 20。亞伯拉罕樂意與以撒分離,卻難以與以實瑪利分離,因為前者是出於上帝的命令,他有義務順從;後者是出於一個憤怒婦人的情緒,他認為不宜順從;而且如果不是上帝介入,他很可能拒絕了她的要求。他沒有說「因為他的妻子」;由此可以推斷,要麼夏甲並非他真正的妻子,要麼這是亞伯拉罕的另一個軟弱,他對夏甲沒有應有的感情。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到上帝制度的卓越之處,祂只為一個男人設立一個女人,使彼此能完全擁有對方的情感;以及人類發明(將多妻制帶入世界)的危險,這使一個人的情感被分割成幾條,有時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河流。

**創世記 21:12** 如此,亞伯拉罕與夏甲離婚的權柄比他與她結婚的權柄更為充分,創 16:2。**你的後裔**,即所應許的後裔,你產業、聖約(Covenant)和應許的繼承人,我的教會和子民的祖先,特別是彌賽亞的祖先。**稱為**,即被我及其他人所認可和重視。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你的後裔必因以撒而得名」;因為「被稱為」常常指「是」,如賽 1:26、47:1, 5、太 5:9, 19。

**創世記 21:13** (無注釋)

**創世記 21:14** 他先前在撒拉情緒激動時猶豫不決,不願這樣做,一旦他明白這是上帝的旨意,就趕緊執行。這是一個卓越的智慧和虔誠的榜樣。**餅**,這裡可以理解為一切必需品,如瑪 1:7, 12、太 6:11、14:15,與可 6:36、路 14:1 比較。

**問:** 亞伯拉罕這樣富有和慷慨的人,怎麼會用如此微薄的供應打發如此親近和心愛的親屬離開呢?
**答:**
1. 這可能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特別命令,儘管這裡沒有明說,正如上帝說了許多事,人也做了許多事,但聖經中並未提及,約 20:30-31、21:25 以及許多其他地方都證明了這一點。上帝這樣安排,部分是為了懲罰亞伯拉罕與夏甲不合宜的婚姻;部分是為了糾正和馴服這婢女和她兒子驕傲粗暴的性情,並預備他們接受上帝的幫助和恩惠(Grace);部分是為了更顯明祂對亞伯拉罕的關懷和慈愛,為這些被遺棄和被忽視的生靈提供所需,因為他們屬於亞伯拉罕。
2. 無可合理懷疑,亞伯拉罕當時只給了她這些供應,並打算稍後將更多更好的東西送到他指定的地方,他也確實這樣做了。但她在曠野迷了路,這很可能發生,因此陷入了這些困境,這是上帝為了預表更大的奧秘而設計的,如加 4:1-31 所述。**別是巴**,一個靠近基拉耳的地方,這裡以預敘法(prolepsis)稱之。參創 21:31。

**創世記 21:15** 並非她抱著他,或背著他,因為他當時約十八歲;而是他虛弱無力,無疑因預見自己孤立無援的困境而心神沮喪,她被迫扶持他,牽著他的手;但現在,她對他的生命絕望,便把他放在一棵灌木下。

**創世記 21:16** 誰哭了?要麼是夏甲,因為動詞是陰性;要麼是那少年,因為後面的話似乎暗示如此。而性別的變化在聖經中並非不常見。

**創世記 21:17** 上帝聽見了他的哭聲,儘管這哭聲並非源於真正的悔改(Repentance),而是因迫切的災難所迫。儘管他身處廣闊荒涼的曠野,但我的眼目仍在他身上,我必看顧他。

**創世記 21:18** 意即(i.e.)用你的手扶持你那虛弱的孩子;因為我必賜福給他,你的關懷不會徒勞。

**創世記 21:19** 並非她以前眼睛閉著或失明,而是她以前沒有看見那口井;要麼是因為井在某個距離之外,要麼是因為她淚眼模糊,心神因過度的悲傷和恐懼而分散,無法注意;要麼是因為上帝遮蔽了她的眼睛,使她若非得到祂的指示就看不見。比較民 22:31、路 24:16。

**創世記 21:20** 意即(i.e.)一個熟練的獵獸者,也是一個與人爭戰的戰士,正如創 16:12 的預言。因為弓是戰爭和狩獵的主要工具,創 48:22、49:23-24。這兩種職業常常並行。參創 10:9。

**創世記 21:21** **在巴蘭的曠野**;在那個曠野的邊界,比較創 14:6,因為古代作家指出,曠野最深處是人獸無法居住的。**他母親給他娶了一個妻子**;由此我們看到父母的義務和權利,即在適當的時候為子女安排婚姻。比較創 24:4、28:2、士 14:2。**從埃及地**,而不是從迦南地,關於迦南地被咒詛的狀況和未來的毀滅,她已在亞伯拉罕家中得知。

**創世記 21:22** 我們清楚地看到上帝在你的所有事業中都賜福並使你亨通。關於亞比米勒,參創 20:2。

**創世記 21:23** **你必不以詭詐待我**;你必不加害於我;希伯來文(Heb.):**你必不向我說謊**;意即(i.e.)正如你以前向我表達了善意和友誼,現在請你起誓向我保證,你將忠實並堅定地履行你的承諾。

**創世記 21:24** **問:** 亞伯拉罕怎能合法地起這個誓呢?因為迦南地是上帝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的。
**答:** 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當時對這地並沒有現時和實際的佔有權,而只是對其權利和數百年後佔有它的應許,因此他並沒有因這個誓言而放棄任何權利。因為這個誓言只約束亞伯拉罕,而不約束他的後裔;亞比米勒也將這個約束範圍限定在他的孫子。

**創世記 21:25** 為了使真正的友誼基礎牢固,和平得以不可侵犯地維持,他移除了阻礙,即亞伯拉罕方面爭吵和正當異議的緣由。在那些炎熱乾燥的國家,水井極其珍貴和必需。比較創 26:19-21、士 1:15。此外,「井」可能指「眾井」,正如希臘文(Gr.)譯本所譯,且與創 26:15, 18 比較似乎也可能;因為單數用於複數是常見的,如前所述。參創 3:2、4:20。

**創世記 21:26** 藉此他明智而真實地暗示,亞伯拉罕不應將怨恨埋藏心中這麼久,而應立即為此責備他,並努力迅速糾正,他藉此暗示他已準備好這樣做。

**創世記 21:27** **亞伯拉罕就把牛羊給了亞比米勒**;部分是為了感謝他先前的恩惠和友誼;部分是為了保證他現在和將來真誠的友誼,以及他對水井問題的答覆表示滿意;部分是為了獻祭,以及立約時的慣例,即立約者要從被宰殺的牲畜中間經過。參創 15:17。

**創世記 21:28** (無注釋)

**創世記 21:29** (無注釋)

**創世記 21:30** 亞伯拉罕的這份謹慎並非多餘,可從創 26:15 看出。

**創世記 21:31** 這個名字也傳給了鄰近的一座城市:關於此城,參創 26:23、書 15:28、撒下 17:11、24:2。

**創世記 21:32** 意即(i.e.)進入他們那部分土地,即基拉耳,那裡離此地不遠。這是一種常見的提喻法(synecdoche),用整個土地來指代其中一部分;否則他們當時就在那片土地上。

**創世記 21:33** **亞伯拉罕栽種一棵樹**,不只是為了遮蔭(這在炎熱地區既宜人又必需),更是為了宗教用途,使他可以從世俗事務的喧囂中退隱,自由地與他的造物主交通。他這種做法後來被濫用於迷信和偶像崇拜,因此樹林被命令砍伐。參申 12:3、16:21。**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上帝的名**。他感恩地承認上帝的極大恩惠(Grace),賜予他如此偉大而尊貴的君王和鄰居的恩寵和友誼。

**創世記 21:34** (無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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