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創世記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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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創世記 第四章

創世記 4:1 該隱和亞伯的出生與職業(創 4:1-2)。該隱的獻祭(創 4:3)。亞伯的獻祭與上帝的悅納(創 4:4)。該隱被拒絕;他的不滿(創 4:5)。上帝與他理論(創 4:6-7)。他謀殺亞伯(創 4:8)。上帝追問亞伯的下落(創 4:9)。亞伯的血的呼喊(創 4:10)。上帝咒詛該隱(創 4:11-12)。該隱的抱怨(創 4:13-14)。上帝減輕他的刑罰(創 4:15)。刑罰的執行(創 4:16)。該隱的後裔(創 4:17-18)。拉麥的兩個妻子(創 4:19)。她們為他生子,他們住在帳棚裡(創 4:20);發明樂器(創 4:21);精通銅鐵(創 4:22)。拉麥的誇口(創 4:23-24)。塞特的出生(創 4:25)。他的兒子;宗教的復興(創 4:26)。這種委婉的表達方式在聖經和其他作者中都用來指夫妻之間的性行為或肉體上的認識。例如創 19:8,創 24:16,民 31:17,太 1:25,路 1:34。該隱,其名字意為「得著」。一個男人,一個男嬰,如創 7:2,這是最受歡迎的。從耶和華而來;或,藉著耶和華,或與耶和華同在,意即藉著祂最初的祝福(創 1:28)和特別的恩惠。或,一個耶和華的人,如這些詞語的本義:意即(q.d.)神人,或彌賽亞,希望這就是所應許的後裔。

創世記 4:2 亞伯意為「虛空」,一個虛空、必死、悲慘的人,而她原以為該隱是個非凡的人;或者這個名字可能預言性地指明他悲慘的一生,以及不合時宜、非自然的死亡。耕地被認為是比牧羊更尊貴的職業,因此要麼由長兄選擇,要麼由父親分配給他。

創世記 4:3 要麼,1. 總體而言,在當時指定並用於莊嚴敬拜上帝的固定時間到來之際。要麼,2. 在年終,那時可能像後來猶太人那樣,有更莊嚴的敬拜和獻祭;「日子」這個詞常指「年」,如利 25:29,撒上 1:3,撒上 27:7。要麼,3. 更可能是在一週的末日,或在一週的第七天,即安息日,這安息日在此之前已被賜福和分別為聖(創 2:3)。該隱獻上供物,要麼獻到指定用於莊嚴敬拜上帝的地方,要麼獻給他的父親,他的父親當時既是君王,又是先知,又是祭司。或「帶來」,即獻上。

創世記 4:4 頭生的;要麼,1. 頭胎的,上帝為自己保留的,當時如此,後來也藉著明確的律法如此(出 13:2,民 3:13)。要麼,2. 羊群中最上等、最傑出的;因為任何種類中最好的常被稱為頭生的,如伯 18:13,耶 31:19,來 12:23。肥油,要麼,1. 字面意義上的肥油,當時上帝確實要求肥油,如後來所明確規定的(出 29:13,出 29:22,利 3:3)。要麼,2. 指其中最好的部分,因為「肥油」這個詞常被這樣使用,如創 45:18,創 49:20,民 18:12,尼 8:10,詩 147:14。耶和華看中了,或,以恩慈的眼光看他,親切地接納並認可了他和他的獻祭,並向該隱和所有在場的人證明了這一點(來 11:4),要麼藉著明確的話語,要麼藉著某種可見的記號;很可能是藉著從天上降火焚燒他的獻祭,正如教父們普遍認為的;上帝後來也經常藉此表示祂悅納獻祭,如利 9:24,士 6:21,王上 18:38,代上 21:26,代下 7:1。看中亞伯本人,他是一個真正的好人;然後看中他的獻祭,這獻祭是憑著對上帝憐憫和所應許的中保的信心獻上的(來 11:4)。

創世記 4:5 該隱就大大地發怒;部分是因上帝,上帝公開地羞辱了他,並將優先權給了他的弟弟;部分是因亞伯,因為亞伯從上帝那裡得到了更多的榮耀,因此很可能從父母那裡得到比他更多的尊重和特權。他的臉色就變了;他之前是昂首歡樂的,現在卻因罪惡感、希望落空、羞恥、悲傷和嫉妒弟弟而垂頭喪氣。

創世記 4:6 耶和華對該隱說話,為要使他悔改,認識自己的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這種沮喪的原因不在我,而在你自己。

創世記 4:7 你若行得好,或,將來若行得好,意即悔改你的罪,改正你的生活,以甘心樂意、誠實的心,憑著信心和愛心獻上你的供物,像亞伯那樣,豈不蒙悅納嗎?或,蒙赦免,蒙恩寵嗎?或,被高舉,要麼保留,要麼恢復你所意識到自己已喪失的長子權利嗎?或,你的臉色會不會昂揚喜悅,而不是現在這樣悲傷沮喪呢?「罪」在這裡要麼,1. 按字面意義理解;那麼意思就是:罪會在你身上滋長;一個罪會引出另一個罪,而你心中隱藏的對你兄弟的惡意和報復意圖,正伏在門口,隨時準備以公開謀殺的形式暴露於世。要麼,2. 指罪的刑罰,如創 19:15,利 5:1,20:20,民 18:1,王下 7:9,亞 14:19 中所用:那麼意思就是,如果你繼續犯罪,並執行我察覺到你心中正在醞釀的邪惡意圖,那麼你的罪必追上你,如民 32:23 所說。你不會長久享受你邪惡的果實,可怕的審判將緊隨你的罪之後,像一隻兇猛的獒犬伏在你家門口,在你進出時將你抓住。因為那離我們很近或就在手邊的人或事,被稱為「在門口」,太 24:33,雅 5:9。他必戀慕你,你必管轄他。這兩句話要麼,1. 與罪有關,罪在這裡可以被擬人化,如羅 7:8-11 等處。那麼這段話可以這樣翻譯和解釋:「罪的戀慕是針對你的」,意即攻擊、引誘、征服和毀滅你;如路 22:31 所說:「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或者這樣理解,它的戀慕,是客觀的,而不是主觀的,意即你的戀慕、意圖或犯罪的決心,你心中對你兄弟的邪惡動機,將是「針對」(因為希伯來文介詞「el」常有此意)你的,意即無論目前它如何取悅你,但它實際上不僅是針對他,也是針對你自己,並且必將導致你自己的毀滅;但是(因為連詞「和」通常有此意)如果你明智,就不要給它留地步,而是抵擋它,你必管轄(因為將來時常作命令式,如十誡中,並且它經常表示一個人能做或將做什麼,而是他的職責或他應該做什麼,如創 20:9,瑪 1:6,路 3:14 中所顯明)它,意即征服並制服它,這是你的職責;或者,你必管轄它,意即藉著我的恩惠幫助你的努力,你將能夠制服你邪惡的慾望和情慾,從而控制、預防或消除那些否則罪必將帶給你的刑罰。要麼,2. 與亞伯有關,那麼意思就是,並且(至於你的兄弟亞伯,我已公開且榮耀地見證了他的信心和虔誠,而你邪惡的心卻以此為嫉妒、惡意和謀殺意圖的藉口,為免你因誤解而犯下如此可怕的罪行,要知道我的這份恩惠只關乎他屬靈的特權和來世的幸福,而你卻輕視這些;但它並未改變民事權利,也未將統治權從你這個生來就擁有的人轉移給他;他也不會這樣理解;因為儘管如此)他必戀慕你,即順服你,意即他必將順服你這個長兄,而你,按照你心中的願望,必管轄他。如果有人說這裡沒有提到亞伯的名字,可以回答說,這已充分包含在代詞「他」和「他」中,而且單獨使用這些關係代詞,而不表達先行詞,而是從前文或後文推斷出來,這並非不尋常;關於這一點,請參閱浦爾對「創 3:1」的注釋。

創世記 4:8 約公元前 3865 年。該隱與亞伯說話,要麼,1. 親切友好地,像他往常一樣,藉此使亞伯感到安全和疏忽;要麼是藉著爭論和爭執;在田野裡,亞伯被帶到那裡,要麼是因他自己的工作,要麼,2. 是因該隱的勸說;這是執行他邪惡目的的合適地點。殺了他,可能是用石頭或棍棒,或用一些屬於農具的鐵器。

創世記 4:9 亞伯在哪裡?並非上帝不知道他在哪裡,而是部分為了使他認識自己的罪,引導他悔改,部分為了教導審判官在判決前要調查案件,聽取被告為自己辯護。你的兄弟,自然和親密的關係使你有義務愛護和保護他。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你為什麼向我詢問他呢?他已經成年,可以照顧自己了。他還是個需要監護人的小孩子嗎?或者你曾讓我做他的監護人嗎?

創世記 4:10 我聽見你的話,但你的行為怎麼說呢?你犯下了多麼可怕的罪行!你徒勞地想要隱藏或否認它。希伯來文是「眾血」,要麼是為了加重罪行,要麼是為了顯示所流之血的豐盛,要麼是為了指控他謀殺了所有可能自然地從亞伯腰間出來的人;這在世界尚處於幼年時期,人口極度缺乏之時,是更大的罪行。從地上,你的血手將它灑在地上。

創世記 4:11 正如地因你父親的緣故受咒詛,現在你本人也受咒詛;從地裡,或,關於地,地將吝嗇於給你果實和一個確定的住處,而且地對你兄弟比你更有仁慈;因為它親切地接納並覆蓋了你殘忍而不自然地灑在其上的血。

創世記 4:12 或,那塊地,即將或已歸你所有之地,除了最初加諸於全地的普遍咒詛之外,還要加上這獨特的咒詛,它從此不再給你效力,意即它的效能和果實,不再像以往那樣豐盛。你必流離飄蕩,被逐出你的故土、親族和父家,以及所有信徒的團體,四處遊蕩。另有譯法:哀哭戰兢;或,戰兢流離。這兩個詞既指他內心和良心的不安與恐懼,也指他居所和境況的不穩定,有些人補充說,還指他身體的顫抖。

創世記 4:13 希伯來文:我的罪孽;但「罪孽」在這裡似乎指刑罰,如前文創 4:7,創 19:15,利 5:1,詩 69:27,箴 12:21;因為該隱對自己的罪孽不如對其惡果那麼敏感,如他自己所顯示的(創 4:14)。

創世記 4:14 思想你對我何等嚴厲;你已將我趕逐,帶著公開的恥辱,如該詞所指,離開地面,或,這片土地,我的故鄉,並離開你的面,意即恩寵和保護,如同人類的公敵,如同被你定意毀滅的人。問:該隱懼怕誰?當時似乎只有他的父母。答:無知的人會這樣想;但認為這本書中沒有提到更多的人,這是一個愚蠢的觀念,因為上帝從未打算列出所有人的名單,而只是列出教會,或與教會相關或有關聯的人。不,當時有成千上萬的人存在,這是非常可信的,基於這些合理的理由和假設。1. 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後,以及上帝恩慈地與他們和好之後,確實按照上帝的誡命和祝福(創 1:26)立即生育了孩子;因此,他們的孩子在達到適當年齡時也這樣做了。2. 那些最初的男人和女人被上帝賦予了非凡的生育能力,可能一次生兩、三、四個或更多(正如許多人很久以後所生的),這在當時對於充實世界是必要的;同樣的情況也可以判斷他們的子女在世界幼年時期。3. 這起謀殺案發生在亞當一百三十歲之前不久,這可以通過比較創 4:25 和創 5:3 得知。在此之前,亞當可能有多少龐大而眾多的後代,任何能夠並將進行合理計算的人都不會不知道。

創世記 4:15 因此;或,確實,如該詞在耶 2:32,耶 5:2,亞 11:17 中所指;為要使你看到我何等憎惡謀殺,以及我將如何公正地懲罰所有謀殺者;為要使你不幸地擺脫這種恐懼,為要使你活著成為人類的榜樣,成為你自身和他人的恐懼。七倍,即豐盛地;他將受到許多嚴厲的懲罰,如該詞在利 26:28,詩 12:7,詩 79:12 和許多其他地方所用。給該隱立一個記號。這記號是什麼,是身體的顫抖,還是臉色的蒼白,或是其他可見的上帝不悅的記號,上帝並未啟示,我們也無需知道。

創世記 4:16 意即他被逐出上帝特別同在和居住的地方,離開他父親和上帝在地上唯一的教會;他住在挪得之地,這地後來因該隱不穩定的境況而稱為挪得,因為他一直在那裡四處遊蕩。

創世記 4:17 約公元前 3875 年。該隱與他的妻子同房;關於這個詞組,請參閱浦爾對「創 4:1」的注釋。他建造了一座城;部分是為了用事務和娛樂來轉移他煩惱的心思,部分是為了他自己的安全,以防備他有罪的良心使他懼怕的敵人與邪惡,儘管上帝已向他保證。他一有能力就這樣做了,要麼是藉著他自己後裔的增長,要麼是藉著其他墮落的亞當子孫加入他,這些人要麼被放逐,要麼離開了教會,自願與他們在罪惡中的弟兄為伍。以他兒子的名字以諾命名;而不是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他知道自己的名字是臭名昭著和可憎的。

創世記 4:18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創世記 4:19 拉麥,該隱那受咒詛的根所出的邪惡枝條,娶了兩個妻子,這違背了上帝最初的設立(創 2:24,瑪 2:15),也未經上帝允許。

創世記 4:20 他教導牧羊人住在帳棚裡,並為了方便牧草而將帳棚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任何事物的最初發明者或創始者通常被稱為其「父親」。他就是畜牧和管理牲畜藝術的發明者。

創世記 4:21 或,可愛的樂器;但這究竟是何種樂器,連猶太人也不明白。其意是,他是音樂和樂器的發明者。

創世記 4:22 土八該隱,學者們認為(名字和職能的契合使其可能性增大),異教徒以火神伏爾甘(Vulcan)之名崇拜他,他是鐵匠之神;他的妹妹拿瑪,則以維納斯(Venus)之名受崇拜。他首先教導人們如何製造武器和其他鐵製工具。拿瑪;因其美麗而得名,她的名字即意為美麗。

創世記 4:23 亞大和洗拉,察覺到他的兇猛和殘忍,害怕上帝或人的報復會降臨在他身上,並因他的緣故降臨在他們身上。就算我殺了一個人,而且是個年輕人,你們為什麼要為此操心呢?這是對我自己的傷害和損害,不是對你們的;我必須為此受苦,而不是你們。有些人認為這是一個悲傷的認罪:「意即(q.d.)」我殺了一個人,對我造成了傷害等等,意即對我造成了徹底的毀滅,或對我的心和良心造成了傷害和悲痛。但這似乎與該隱家族的特質不符,也與拉麥個人的性情不符,更與聖靈在此處的宗旨不符;聖靈在此處的目的是描述那個邪惡家族的罪行,而非美德。根據旁注讀法,其意可能是:不要為我懼怕;因為如果有人,即使在年輕力壯之時,攻擊我並先傷了我,他將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即使我受傷虛弱,我殘餘的力量也足以給他致命一擊。這些詞語也可以另有譯法;介詞「chi」作疑問詞,如賽 29:6,賽 36:19,以及其他地方:我豈是殺了一個人,以致我受傷,或,或殺了一個年輕人,以致我受害嗎?意即我豈因此就該受到如此致命的傷害或損害作為報應嗎?因此,你們沒有理由懼怕,無論是為我還是為你們自己。

創世記 4:24 如果殺害該隱的人將受到懲罰,無論他是誰,那麼上帝對任何謀殺我的人的報復將更加確定和嚴厲。這些話要麼,1. 是一種褻瀆的嘲諷:「意即(q.d.)」既然該隱,我謀殺的父親和榜樣,非但沒有受到上帝的懲罰,反而得到了上帝的特別保護,沒有人敢碰他,那麼我(我的謀殺罪沒有他那麼滔天)也不會比他更糟,因此沒有理由懼怕上帝或人。要麼,2. 他安全的論據或基礎:「意即(q.d.)」我不僅因自己的力量而安全,也因上帝的護理而安全;上帝的護理肯定會更警惕地看顧我,我沒有犯下如此可怕的罪行,而不是看顧那個殺害自己無辜兄弟的人。

創世記 4:25 約公元前 3874 年。她給他起名,但並非沒有亞當的同意(創 5:3)。她藉著神的啟示說話。請注意,「後裔」這個詞在這裡和創 21:13,創 38:8 中都用於單數人;這證實了使徒的論證(加 3:16)。代替亞伯;接替他的父親亞當,正如亞伯本應在祭司職分、以及上帝教會中聖事的管理和照料方面所做的。

創世記 4:26 以挪士的本義是「悲慘的人」,意指那一代人的極大邪惡和悲慘,這是希伯來文作者普遍觀察到的。求告耶和華的名;向神禱告,以更公開和莊嚴的方式敬拜神;禱告在這裡代表了對神的所有敬拜,如創 12:8,創 26:25,以及許多其他地方。根據旁注讀法,其意是:那時,當世界普遍敗壞,離棄神和祂的服事時,好人變得更加勇敢和熱心為神,更公開和坦率地承認神,並開始將自己與不敬虔的世界區分開來,稱自己和彼此為神的名,即神的兒女、僕人或敬拜者,正如他們被明確稱呼的;而且,似乎是在這個場合(創 6:2)。在這種意義上,這個詞組在其他地方也有使用,如賽 43:7,賽 44:5,賽 65:1。有些人將此處翻譯為:那時人開始褻瀆耶和華的名,即藉著偶像崇拜或迷信來褻瀆耶和華的敬拜。但這似乎既不符合希伯來文的詞組,也不適合此處,因為這裡談論的是塞特的後裔;他們是聖潔的後裔,也是當時世上唯一的上帝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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