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以,你們該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
3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6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10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11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12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13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14所以[主]說: 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 從死裏復活!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15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16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17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19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20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
21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26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27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28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30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31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32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
33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 以弗所書 第五章
以弗所書 5:1-2 保羅勸勉信徒效法上帝,並效法基督的愛(太 5:45, 48);這與前一章的最後一節相關。要作上帝的「蒙愛的兒女」,兒女應當效法父親,尤其是蒙父親所愛的兒女。
以弗所書 5:2 「在愛中行事為人」:讓你們的整個生活都充滿愛。「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己」:即為我們而死(加 2:20),這是他愛我們最大的明證(約 15:13;羅 5:8)。「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上帝」:供物(offering)可能指素祭,通常與血祭一同獻上;或者更廣泛地指律法下所有的獻祭。祭物(sacrifice)一詞可能特指那些為贖罪而流血的祭牲,或是解釋了「供物」的含義,意即(q.d.)基督將自己獻為供物,即是真正意義上的祭物,一個流血的祭物。「作馨香的氣味」:即蒙上帝悅納。這暗指舊約的獻祭(參 創 8:21;利 1:9),並暗示那些獻祭之所以蒙上帝悅納,僅僅是因為指向基督的獻祭。正如基督為使罪人與上帝和好而死是蒙上帝悅納的,同樣,當我們與弟兄和好時,我們的屬靈祭物才可能蒙上帝悅納(太 5:23-24)。
以弗所書 5:3 「至於淫亂」:指未婚者之間所犯的愚昧行為,特別是男人與妓女濫交,這在異教徒中並不被視為罪。「一切污穢」:指所有其他不法的私慾,使人玷污自己。「或貪婪」:要麼指滿足私慾的無止境渴望(如 弗 4:19);要麼更可能指對財富的過度渴望,這在以弗所這樣的大商業城市很常見(參 弗 5:5)。「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不應聽聞,也不應在提及時不帶厭惡之情(參 詩 16:4;林前 5:1)。「這才與聖徒的體統相稱」:聖徒應當在身體和心靈上,甚至在言語上,都保持純潔和聖潔。
以弗所書 5:4 「淫詞」:指言語上的猥褻,污穢的言談(西 3:8)。「妄語」:指追求愚蠢、空洞的言語(無論是開玩笑還是嚴肅的),對聽者無益。「戲笑」:要麼與前述相同,這可從連接詞「或」看出,它可能是一種解釋;要麼(與之相關)指言語上的粗俗,這種行為常被那些沉迷於此的人稱為「文雅」或「戲笑」。因為並非所有戲笑都被譴責,這可從列王紀上 18:27 和以賽亞書 14:11 看出。「這些都不相宜」:即不適合聖徒。「總要說感謝的話」:即向上帝為所領受的恩惠獻上感謝,這比妄語和戲笑更能使人心靈歡暢。
以弗書 5:5 「貪婪的人,就是拜偶像的」:因為他事奉瑪門而非上帝,愛財富勝過上帝,並將希望寄託於財富。「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無分」:指那些不悔改的人;保羅談論的是那些持續犯這些罪的人,他稱他們為「悖逆之子」(弗 5:6)。這不是兩個不同的國度,而是同一個國度,按本性屬於上帝,按中保(Mediator)職分屬於基督。這句話暗示,若不藉著基督,就無法進入上帝的國。
以弗所書 5:6 「虛浮的話」:指虛假和欺騙性的話,這些話無法保證他們所承諾的免罰,使你們誤以為這些事不是罪,或不那麼危險。「上帝的忿怒」:即在來世的忿怒。
以弗所書 5:7 「與他們一同有分」:指那些繼續犯上述罪行的悖逆之子(參 伯 34:8;詩 50:18)。
以弗所書 5:8 「你們從前是黑暗」:與「在黑暗裡」同義(羅 2:19;帖前 5:4),即罪惡、無知、不信的黑暗。抽象名詞代替具體名詞,顯示他們所處黑暗的深重。「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要麼指現在你們在基督裡是光,要麼更可能指你們藉著基督被光照或成為光,被賦予屬靈的知識、信心、純潔和聖潔。「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這是希伯來文的表達方式,「光明的子女」指那些在光中的人(帖前 5:5),意即(q.d.)讓你們的生活與你們的境況和特權相稱(參 約壹 1:7)。
以弗所書 5:9 「聖靈所結的果子」:要麼指新性情或聖靈的工作所結的果子,藉著聖靈我們在主裡成為光(參 加 5:22)。「一切良善」:要麼指與邪惡相對的一般美德,要麼指仁慈和慷慨。「公義」:與因貪婪、欺詐等造成的不公義相對。「真理」:與錯誤、謊言、虛偽相對。保羅在此闡明了「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的含義。
以弗所書 5:10 「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並藉著你們的實踐來認可它,作為你們行事為人的準則(羅 12:2)。
以弗所書 5:11 「不要與他們同夥」:不僅自己不要實行這些事,也不要藉著同意、建議、協助或任何可能被他們玷污的方式與他人一同參與這些事。「那暗昧無益的事」:這是一種反語(meiosis),意即結出邪惡、毀滅性、有害的果子(羅 6:21;加 6:8)。「黑暗的事」:指邪惡的行為,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們源於心靈的黑暗、對上帝的無知,並受黑暗之君魔鬼的驅使,也因為人們懼怕光。「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或使他們知罪,即不僅藉著言語(利 19:17;太 18:15),更特別是藉著你們的行為。你們的行為與他們的行為相反,將證明他們的行為是黑暗的,並責備他們。
以弗所書 5: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更何況與他們一同參與其中。黑暗使人膽大妄為,彷彿人所看不見的,上帝也未曾察覺。
以弗所書 5:13 「凡事」:或指所有那些無益的黑暗之事,都應當被責備。「被光顯明」:即在罪人自己的心靈和良知中顯明。藉著「光」:指言語責備中的教義之光,以及聖潔生活中的實際責備之光。「因為凡顯明的,就是光」:或者說,是光顯明一切事物,即那些先前在黑暗中的事物。使徒從光的本質和功用來論證,意即(q.d.)光的特性是揭示和顯明先前未見的事物,因此,你們這些在主裡是光的人,應當在世上發光如光體(腓 2:15),藉著你們聖潔的生活使惡人認識到他們的邪惡和黑暗行為,這些是他們先前在自己身上未曾察覺的。
以弗所書 5:14 「所以主說」:要麼指上帝藉著先知所說,這段話是他們講道的總結;它可能特別暗指以賽亞書 60:1。要麼指基督藉著他的僕人,在福音的傳講中,每天呼召人們藉著悔改從罪的死亡中醒來,並以永生的應許鼓勵他們。「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這是用兩種不同表達方式說同一件事。罪人在某些方面被稱為睡著,在另一些方面被稱為死了。他們充滿了夢想和虛妄的想像,對任何善行都無能為力,就像睡著的人對自然活動無能為力一樣;他們也充滿了腐臭和令人厭惡的氣味,就像死人一樣。因此,這裡吩咐他們從罪中醒來,如同從睡眠中醒來,並從罪中起來,如同從死亡中復活。其含義是,他們應當藉著信心和悔改,從他們在罪中時所處的屬靈死亡狀態中起來。「基督就要光照你了」:指今世的平安和喜樂之光,以及來世的永恆榮耀。使徒暗示,基督在福音中的道路,也應當是以弗所信徒的實踐,他們被稱為「在主裡是光」,即要責備黑暗無益的行為,喚醒沉睡、死去的罪人,並將他們帶到基督的光中。
以弗所書 5:15 「你們要謹慎行事」:既然蒙召要責備他人的邪惡行為,你們自己也要精確、準確地行事,避免極端,緊守準則。這個詞在馬太福音 2:8 中譯為「仔細地」,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5:2 中譯為「完全地」。「不要像愚昧人」:指那些缺乏屬靈智慧,因粗心大意而陷入罪惡或錯誤的人,即使他們身處福音之光中。「倒要像智慧人」:指那些受上帝教導,並被賦予從上而來智慧的人。
以弗所書 5:16 「要愛惜光陰」:或作「買回機會」。這是一個從商人那裡借來的比喻,他們勤奮地觀察買賣時機,並輕易放棄享樂以獲取利潤。意即(q.d.)你們要捨棄安逸、享樂等,以獲得行善的機會。「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要麼指因生活在其中的人的邪惡而敗壞,要麼指因人們對你們的仇恨而充滿困難和危險,因此要麼剝奪你們行善的機會,要麼使你們因行善而面臨危險。
以弗所書 5:17 「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要勤奮思考主的旨意是什麼,因為你們主要的智慧就在於明白主的旨意。
以弗所書 5:18 「醉酒」:指放蕩、淫蕩和各種邪惡,這些都是醉酒的後果(箴 23:29 等)。「乃是放蕩」:指揮霍無度。「卻要被聖靈充滿」:聖靈常被比作水;或指聖靈的喜樂,與被酒充滿相對(徒 2:13),以及酒所引起的肉體歡樂。意即(q.d.)不要滿足於一點點聖靈,而要尋求更大的量,以致被聖靈充滿(參 詩 36:8;約 3:34;約 4:14)。
以弗所書 5: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與醉酒者在酒席上的空談和淫蕩言論相對。這是在教會聚會和家庭中,你們彼此之間說話。保羅用這些名稱涵蓋了所有為互相造就和榮耀上帝而歌唱的方式。它們的具體區分並不確定,但大多數人認為「詩章」是指古時用樂器伴奏的歌;「頌詞」是指只包含讚美內容的歌;「靈歌」是指內容多樣的歌,如教義性、預言性、歷史性等(參 西 3:16)。「口唱心和地讚美主」:不僅用聲音,更要用內心的情感,這與偽君子的表現相反。「向主」:即為榮耀上帝,而不是為了感官的愉悅或利益等。
以弗所書 5:20 「凡事要常常感謝」:上帝不斷藉著新的恩惠賜予新的感恩機會,我們也應當在我們一生中持續不斷地感恩,永不疲倦。「為萬事」:指各樣的恩惠,其中也包括苦難,因為苦難對愛上帝的人有益處(羅 8:28)。「歸於上帝和父」:即歸於上帝,就是父,我們一切美善的源頭。「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藉著他的名,藉著他的功勞,我們領受一切美善的事物;也藉著他,我們獻上所有的禱告、讚美和屬靈事奉,使它們蒙上帝悅納。
以弗所書 5: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即順服那些在自然、公民或教會關係中你們應當順服的人。「敬畏上帝」:要麼是因懼怕得罪上帝,他是所有權柄的創始者,他命令這種順服;要麼是指在與敬畏上帝相符的範圍內,即在那些不被他禁止的事情上。
以弗所書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向他們表示尊敬和順從。「如同順服主」:為了主耶穌的緣故,因為他命令了這事,所以你們若不順服丈夫,就不能順服主(參 提前 2:12)。
以弗所書 5: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藉著上帝的預旨,他在權柄和尊嚴上高於妻子,如同自然身體中的頭,是理性的所在,是感覺和運動的源泉,比身體其他部分更為卓越。「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參 弗 1:22;西 1:18。這個「如同」一詞表示的不是平等,而是相似,基督作教會的頭,其方式比丈夫作妻子的頭更為卓越。「他又是身體的救主」:即基督是他的教會的救主,這暗示丈夫也同樣被賜給妻子,作她的救主,在供養、保護和捍衛她方面;因此,妻子若顧念自己的益處,就不應不情願順服丈夫。
以弗所書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即以喜樂、貞潔、謙卑、順從等方式。「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效法教會順服基督,作為她們順服丈夫的榜樣。「凡事」:理解為在丈夫權柄所及的範圍內。
以弗所書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一樣」:即以真誠、純潔、熱切和恆久的愛。正如丈夫在作妻子之頭的榮耀上與基督相似,他們也必須在履行愛妻子的職責上與基督相似,其中包含了所有婚姻的職責。「為教會捨己」:藉此表明他愛的偉大。
以弗所書 5:26 「要使教會成聖」:使其從污穢中潔淨,並獻給上帝。這暗示了教會從罪惡和苦難的狀態完全轉變為恩典和生命的狀態,包括罪的赦免和本性的更新。「潔淨教會」:或作「潔淨著教會」,這表示他成就前述果效的手段。「用水藉著道」:即在洗禮中,外在的水洗代表、印證並呈現了藉著基督的血,從罪的罪咎和污穢中獲得內在潔淨(來 9:14;啟 1:5)。「藉著道」:指福音之道,特別是藉著基督白白稱義和成聖的應許,這應許藉著信心領受,是成聖的途徑,若無此道,外在的水洗就無效;沒有道作為印記的記號,就不是聖禮。
以弗所書 5:27 「可以獻給自己」:將來在天上;使所有蒙揀選的教會都能與他同在(林後 5:6, 8;帖前 4:17)。「作個榮耀的教會」:在知識和聖潔上完美,閃耀著屬天的榮耀,並完全與他自己相符(約壹 3:2)。「沒有玷污」:指罪的污點,暗指衣服上的污點。「沒有皺紋」:指亞當舊性情的任何殘餘,暗指身體上的皺紋,這是年老的標誌,也意味著醜陋。「或任何這類的病」:即任何與教會之美相悖,可能使她不悅於基督這位丈夫的事。「毫無瑕疵」:指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過錯。他似乎暗指獻祭的祭物必須是毫無瑕疵的(利 1:3;參 雅歌 4:7)。
以弗所書 5: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以愛自己身體的那種愛來愛妻子。女人最初是從男人身上取出的,因此妻子可以說是丈夫的一部分。「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要麼這解釋了前一句,這裡的「自己」與前面的「自己的身子」相同;要麼這是補充,意即愛自己的「人」,因為妻子是另一個自己,是「一體」,在民事意義上與丈夫是同一個人。
以弗所書 5:29 「從來沒有人」:沒有人是神智正常的;或者說,沒有人絕對恨惡自己的肉體,而是恨惡肉體的疾病或痛苦。「自己的身子」:指他的身體。「總是保養顧惜」:餵養、穿衣,並供應身體所需的一切。正如主「待教會一樣」:他供應教會一切得救所需的事物。
以弗所書 5:30 「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他的奧秘身體。「他的骨他的肉」:正如夏娃是亞當的骨和肉(創 2:23);只不過那是肉體的方式,這是屬靈的方式,藉著聖靈將基督的肉和血傳遞給我們,我們與他聯合,成為他的肢體。
以弗所書 5:31 「為這個緣故」:因為女人是由男人的肉和骨頭造成的。他引用了亞當的話(創 2:24)。「人要離開父母」:指在同住和家庭生活方面;或者說,人寧願離開父母,也不願不與妻子結合。使徒並非取消其他關係的義務,而是將這種關係置於其他關係之上。「二人成為一體」:即一個身體,或一個人,藉著婚姻的結合,彼此擁有對方身體的權柄(林前 7:4)。
以弗所書 5:32 「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要麼指前面所說的基督與教會之間的婚姻結合,以及教會是他的骨他的肉,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因此在這一節的後半部分使徒解釋了自己。要麼指亞當和夏娃結合的說法是一個極大的奧秘(即宗教上的一個大秘密),因為它是基督與教會結合的預表;雖然不是上帝所設立的、旨在預表此事的類型,但卻是一種自然的類型,因為它與此有相似之處。
以弗所書 5:33 「然而」:意即(q.d.)撇開這個奧秘不談;或者說,回到我先前的勸勉。「各人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如同愛那與自己一體的妻子。「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或懼怕,但不是奴役式的懼怕,而是真誠的懼怕,並源於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