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申命記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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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合和本 申命記 第30章

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上帝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裏追念祝福的話;

2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照着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那時,耶和華-你的上帝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上帝也必從那裏將你招聚回來。

5耶和華-你的上帝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着;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

7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你若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

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上帝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且愛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 申命記 第三十章

申命記 30:1 申命記第三十章 應許猶太人將來悔改後,必蒙恩典拯救,申 30:1-10。上帝的律法顯明且公義,申 30:11-14。將生命與死亡擺在他們面前,申 30:15-20。順服則蒙福,悖逆與背道則受咒詛。**擺在你面前**(Heb. placed before thy face),意即(i.e.)提出供你考慮和選擇。**銘記在心**(call them to mind),或譯「將它們帶回你的心」,意即(i.e.)讓你的心深深感受到這些事,即上帝的憐憫所賜予的祝福,以及他們因自己的罪所招致的咒詛。

申命記 30:2 此節無浦爾注釋。

申命記 30:3 **使你被擄的人歸回**(turn thy captivity),意即(i.e.)使你的被擄者歸回,如同「被擄」在詩 14:7 和弗 4:8 中的用法。**招聚你**(gather thee),意即(i.e.)你的兒女;這可以是屬靈上的,如約 11:51-52 所解釋的;也可以是字面上的,如羅 11 章所應許的。

申命記 30:4 此節無浦爾注釋。

申命記 30:5 此節無浦爾注釋。

申命記 30:6 **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將你的心和你後裔的心施行割禮**(The Lord will circumcise thine heart),或譯「因為耶和華必將你的心施行割禮」,意即(i.e.)上帝將藉著祂的話語和聖靈,改變並潔淨你的心,使其脫離一切偶像崇拜、迷信和邪惡,並使你的心傾向愛祂,正如經文接下來所說的。參申 10:16。因此,這段經文旨在說明這些偉大的事為何以及如何成就;上帝會首先使他們歸正並成聖,其結果就是他們會歸回並遵守上帝的誡命,申 30:8,並且他們凡事亨通,申 30:9。希伯來文的「 ו 」(vau)常譯為「因為」(for),表示事物的理由,如王上 1:21、18:3-4,詩 1:3、5:12,賽 16:2、64:5。這個應許主要關乎福音時代,以及那時藉著基督要賜給上帝所有以色列民的恩惠,因為唯有藉著基督才能獲得這心靈的割禮,西 2:11。因此,在這一章和前幾章中,摩西已向他們充分描述了上帝的律法,即他們順服的準則,但考慮到他們在遵守律法方面極不穩定,他現在適時地加上一個榮耀的福音應許,引導他們的信心歸向彌賽亞,因為唯有藉著彌賽亞,他們才能期望或領受他們的心在上帝的道中得以堅固,免於背道。

申命記 30:7 此節無浦爾注釋。

申命記 30:8 此節無浦爾注釋。

申命記 30:9 你從前因自己邪惡愚昧的心,在豐足肥胖時忘記上帝,踢祂,申 31:20、32:15,以致這些恩惠反倒成了你的禍害;如今你將為你的益處而擁有它們;你的心將因福音的恩惠而改變,你不再濫用它們,而是將它們用於更歡樂、更忠心地事奉上帝,即賜予者。**歡喜施恩與你**(rejoice over thee for good),意即(i.e.)為你的益處而行事;正如祂從前歡喜毀滅你一樣,申 28:63。

申命記 30:10 加上這項警告和條件,是為了提醒他們不可徒受上帝的恩惠,並教導他們,上帝的恩惠並不能免除人對其職責的義務,也不能為其疏忽職責找藉口,而且歸正和成聖雖然是上帝的工作,卻也是人的本分。

申命記 30:11 他似乎在談論律法,或那愛上帝和順服上帝的偉大誡命,此處申 30:2, 6, 10, 16 提及,這是律法的總綱;然而他在此並非單純地談論律法本身,而是談論律法如何因福音的恩惠而軟化並伴隨恩惠,藉此上帝使人的心受割禮以遵行律法,如申 30:6 所述。其意義是,儘管嚴格遵守上帝的律法現在對我們來說遙不可及,超出我們的能力,然而,考慮到福音恩惠的優勢,藉此上帝使我們在某種程度上能夠履行職責,並接納我們真誠的努力而非完美,並將基督完美的義歸算給我們這些信徒,現在律法對我們來說是近而易行的。因此,這段經文與羅 10:6 等處非常吻合,使徒保羅在那裡解釋或應用這段經文於因信稱義,唯有藉此,律法才如這裡所描述的那樣。**這誡命對你不是難行的**(It is not hidden from thee),希伯來文:is not too wonderful for thee,如申 17:8、箴 30:18、耶 32:17,意即(i.e.)對你來說,認識和遵行它並非太難:上帝的旨意,對其他國家而言只是模糊地顯明,徒 17:27,卻已清楚而完整地啟示給你;你不能藉口無知或不可克服的困難。**遙遠**(far off),意即(i.e.)超出你的能力範圍。

申命記 30:12 **在天上**(in heaven),意即(i.e.)被關閉在那裡;但它已從那裡傳遞並在你耳中宣揚。

申命記 30:13 **也不是在海外**(Neither is it beyond the sea):這誡命的知識無需從遙遠的地方獲取,許多異教智者曾為求智慧而遠行,但這誡命已帶到你的家門口和耳邊,並在這曠野中向你宣告。

申命記 30:14 **在你口中**(in thy mouth);你對它如此熟悉,以致它是你日常談話的內容;你宣稱你認識並相信它:或譯,在你祭司和利未人的口中,他們每天都在宣講它,並教導你。**在你心裡**(in thy heart),意即(i.e.)在你心中(心在此處常指思想),以便理解和相信它。

申命記 30:15 **生命與福樂**(Life and good),意即(i.e.)美好的或幸福的生命;這是一種稱為「一詞兩義」(heniaduo)的修辭格:或譯,生命,以及生命的一切祝福,因為「福樂」(good)常作此用,如伯 7:7、詩 4:6、128:5、傳 2:24、4:8、6:3。

申命記 30:16 此節無浦爾注釋。

申命記 30:17 **心若偏離**(drawn away),或因你自己的惡念,或因他人的榜樣或勸誘。

申命記 30:18 此節無浦爾注釋。

申命記 30:19 比較申 4:26、書 24:27、詩 1:4、賽 1:2。

申命記 30:20 **祂是你的生命**(He is thy life),意即(i.e.)你生命的因由或作者,如同「生命」在約 14:6、17:3 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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