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2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3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4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5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6只當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7當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8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9「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
10你要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福,手裏拿着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守七七節。
11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歡樂。
12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13「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14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18「你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裏,按着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
21「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壇,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
2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恨惡的。
# 申命記 第十六章
申命記 16:1 申命記 第十六章。逾越節的筵席要守,申 16:1-7,並要吃無酵餅,申 16:8。七七節及其筵席,申 16:9-12。住棚節要由他們和他們的家人守七天,申 16:13-15。所有男丁一年三次,在這三個節期,要到耶和華面前,申 16:16,17。設立審判官和官長,申 16:18-20,並禁止設立偶像,申 6:21,22。問:他們是白天、早晨出埃及的,如出 12:22, 13:3, 民 33:3 所示。答:他們被說成是夜間被領出來的,因為法老是在夜間被迫允許他們離開的,他們也因此為離開做了準備,到了早晨他們就完成了這項工作。
申命記 16:2 逾越節,即:1. 嚴格意義上的逾越節,指逾越節的羊羔,因此隨後提到的牛羊,僅作為額外的祭物,要在逾越節的七天節期中獻上,民 28:18,19 等。2. 廣義上,指逾越節的祭物,即在羊羔之後,於七天內獻上的祭物,此詞在代下 35:8,9 中即是此意。此義在此似乎是必要的,部分原因是因為這裡說它包括「羊群和牛群」,或「綿羊和牛」,部分原因是因為申 16:3 接著說:「你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即與逾越節一同吃,這在嚴格意義上的逾越節(必須在一天內完全吃完)是不可能做到的。3. 逾越節的筵席,因此此處可譯為:「你當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守逾越節的筵席」(這些希伯來文詞語在民 9:5, 書 5:10, 代下 35:1,17,18,19 中皆作此解),「用羊群和牛群」,如民 28:18 等所規定的。
申命記 16:3 「與它一同」,即與逾越節一同,按前述意義;或「在它之中」,即在逾越節的節期中。「困苦餅」,即不尋常、不美味,而是無味且不健康的餅,為要提醒你兩件事:一是在埃及所受的苦難,二是匆忙出埃及,以致沒有時間發酵或準備餅。
申命記 16:4 「到晚上」,即嚴格意義上的逾越節的晚上,這些詞語清楚地描述了它;這種迂迴的說法似乎暗示,申 16:1 中的「逾越節」一詞使用不當,因此他寧願描述它,而不願直接稱呼它,以免詞語的歧義造成誤解。
申命記 16:5 「在你任何的城門內」,即你的城邑,此詞常作此用,如創 22:17, 24:60, 申 17:2, 得 4:10。
申命記 16:6 「在那裡你要獻逾越節的祭」,即在會幕或聖殿的院子裡。他如此規定,部分是為了使這項重要的工作能以更莊嚴、更謹慎的方式,按照上帝的要求完成;部分是因為它不僅是一個聖禮,也是一個祭物,如出 12:27, 23:18, 34:25, 民 9:7 所稱,且因為這裡有灑血,這是祭物的本質部分和特徵;部分是為了指定基督,即真正的逾越節羊羔或上帝的羔羊,將被宰殺的地方。「在所定的時候」,此處應作廣義理解,如同此類詞語通常所指,即「大約在那個時候」,當你從我這裡接到命令要出埃及,並為旅程做準備的時候。
申命記 16:7 「你要烤」,此詞在代下 35:13 中也作此用。「早晨」,即:1. 第七天之後的早晨,這從以下幾點可見:部分是從下一節經文,它被添加來解釋和限定這個含糊的詞;部分是從上帝明確的命令,要求百姓到耶路撒冷守這個節期,而這個節期按上帝的規定持續七天;部分是從百姓在節期中全程留在那裡的例子,代下 30:21, 35:17;部分是從這個節期的性質和目的,其中有如此多額外的祭物要獻上,百姓要吃祭物,還有兩天的嚴肅會,因此他們不可能缺席這些莊嚴的禮儀,而他們正是為此特意來到耶路撒冷的。2. 第一天之後的早晨,這樣他們就被允許那時離開,或許有些住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人可以離開並在嚴肅會的最後一天返回。但前者似乎更為可能。「你的帳棚」,即你的住處,他稱之為帳棚,是為了指他們當時的狀況,同時也提醒他們,當他們日後定居在更好的居所時,曾有一段時間他們是住在帳棚裡的。
申命記 16:8 「六日」,即除了宰殺逾越節羊羔的第一天之外;或者更確切地說,除了第七天和最後一天之外,這裡單獨提及,並非表示那時可以吃有酵餅(因為許多經文都清楚表明相反),而是因為還有更多事情要做,即要守一個嚴肅會。因此總共有「七日」,如出 12:15, 利 23:6, 民 28:17 所說。
申命記 16:9 「七個七日」,關於此,請參看出 34:22, 利 23:10,15。「動鐮收割莊稼」,即收割你的莊稼,你的大麥,當初熟的果子獻上時,利 23:10,11。
申命記 16:10 「七七節」,即五旬節,徒 2:1。「你所獻的」,除了利 23:17-20, 民 28:27-31 所規定的之外。
申命記 16:11 浦爾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16:12 浦爾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16:13 關於住棚節,請參看出 23:16, 利 23:34, 民 29:12。
申命記 16:14 浦爾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16:15 即在上帝和祂恩惠的果效中,以喜樂的心讚美祂。
申命記 16:16 「你一切的男丁」,不包括婦女,部分原因是她們體弱,不適合多次長途旅行;部分原因是她們肩負著照顧子女和家庭的責任;部分原因是她們在男人身上已得到充分的代表。
申命記 16:17 浦爾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16:18 「審判官」,即首席地方官,負責審理和裁決案件與爭議。「官長」,即次級且從屬於審判官的人,負責將案件和人員帶到審判官面前,向百姓傳達審判官的意旨和判決,並執行其判決,申 20:5,9, 書 1:10,11, 3:2,3。「在你一切的城門內」,即你的城邑,他在此稱之為城門,因為那裡設有審判的座位。比較代上 23:4。
申命記 16:19 「不可屈枉正直」,即不可作出乖謬、強加和不公的判決。參看浦爾《出 23:8》。「不可徇情」,即不可根據個人的身份、貧富、親疏或敵對關係來判決,而應根據案件的公正性來判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瞎」,腐蝕並偏離其心智,以致他既不願,也常常無法辨別是非。「義人的話」,即:1. 那些傾向並習慣行義,且享有義人聲譽的審判官的話,即他們的判決,賄賂會使他們作出錯誤的判決。2. 義人的話,即義人的事情或案件(「話」常作此解),或那些案件公正的人。
申命記 16:20 「你只要追求至公」,希伯來文:「公義,公義」,即在所有案件、所有時間,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唯有公義。比較賽 26:7。
申命記 16:21 因為這是偶像崇拜者的習俗,王上 15:13,並可能成為偶像崇拜復興的誘因。參看士 3:7, 王上 14:23, 16:33, 18:19。
申命記 16:22 希伯來文:「雕像」,無論是否有圖像或表徵,或沒有,如同偶像崇拜者習慣崇拜光滑磨光的石頭或柱子,上面沒有任何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