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申命記 第六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六章
合和本 申命記 第6章

1「這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3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應許你的。

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

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10「耶和華-你的上帝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裏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11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12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13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事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

14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15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惟恐耶和華-你上帝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17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18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19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20「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上帝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甚麼意思呢?』

21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22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23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24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25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 申命記 第六章

申命記 6:1 申命記第六章。誡命的終極目的,即順服(申 6:1-2)。他勸勉他們如此行(申 6:3)。斷言神本質的獨一性(申 6:4)。以色列人當盡的本分(申 6:5);愛上帝(申 6:5-6);並教導他們的兒女(申 6:7);使用記號作為紀念(申 6:8-9)。在昌盛時不可忘記上帝(申 6:10-12)。不可敬拜別神(申 6:13-15)。不可試探上帝(申 6:16);但要遵守祂的誡命(申 6:17);並將上帝作為的知識傳給後代(申 6:20-25)。

申命記 6:2 **使你敬畏耶和華**,他藉此暗示這是真正順服的首要原則。

申命記 6:3 (無注釋)

申命記 6:4 **獨一**:在本质上是獨一的,也是我們敬拜的唯一對象。

申命記 6:5 現在他指出真誠順服上帝的另一個源頭或原則,即衷心愛上帝,這將使祂的工作和事奉變得輕省;並且他之前在申 6:2 提到的敬畏,是與愛上帝相符的,而不是那種產生仇恨的奴役式懼怕和尊崇。

申命記 6:6 **即**:在你的心思中記念它們,默想它們;在你的情感中愛慕並追求它們。

申命記 6:7 **殷勤教訓**:希伯來文:**磨利**或**使之鋒利**,使其能深入他們的心。這個比喻表示教導的方式,即必須殷勤、熱切、頻繁、謹慎、巧妙地進行。

申命記 6:8 你當竭盡全力,使用一切方法,使它們常在你心裡,如同人們常在手上綁東西,或放在眼前,以防忘記極欲記住之事:比較箴 3:3;6:21;7:3。參閱出 13:16 的浦爾注釋。

申命記 6:9 (無注釋)

申命記 6:10 (無注釋)

申命記 6:11 (無注釋)

申命記 6:12 (無注釋)

申命記 6:13 **奉祂的名起誓**:當你有正當理由和機會起誓時。**奉祂的名**,意即**唯獨**,如申 5:2 所言,不可指著偶像或任何受造物起誓。

申命記 6:14 (無注釋)

申命記 6:15 **在你們中間**:希伯來文:**在你們當中**,意即觀察並留意你們一切的行徑和你們轉向別神的偏離。

申命記 6:16 **即**:不可惹動祂,如下文的例子所解釋。罪人,尤其是膽大妄為的罪人,常被說成**試探上帝**,意即試驗上帝,看祂是否如祂所宣稱的那樣,有智慧能看見他們的罪,有公義、信實和能力能報應他們的罪。他們之所以容易懷疑,是因為許多這樣的人目前未受懲罰且生活順遂。參閱民 14:22;詩 78:18;太 4:7;徒 5:9。

申命記 6:17 (無注釋)

申命記 6:18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不是你眼中看為正的事,因為許多迷信和有罪的行為在心術不正的人看來似乎是正當和好的。讓上帝的旨意和話語,而不是你自己的幻想或發明,成為你在事奉上帝中的準則。好的行為常被說成**在上帝眼中看為正**,如耶 34:15;徒 4:19;而邪惡的行為常被說成**在我們自己眼中看為正**,如申 12:8;士 17:6。

申命記 6:19 (無注釋)

申命記 6:20 (無注釋)

申命記 6:21 (無注釋)

申命記 6:22 (無注釋)

申命記 6:23 (無注釋)

申命記 6:24 順服的益處是我們的,不是上帝的(伯 35:7),因此我們的順服是極其合理且絕對必要的。

申命記 6:25 **希伯來文:義必歸於我們**。若我們真誠順服祂,我們將被上帝宣告為真正公義和聖潔的人;否則,我們將被宣告為不義和不敬虔的人,我們一切的信仰宣稱都將顯為虛偽。或者,**恩惠必歸於我們**,或**與我們同在**。因為希伯來文中譯為**義**的詞,常被用作**恩惠**(如詩 24:5;36:10;51:14;箴 10:2;11:4;但 9:16 等);所以這個解釋似乎最符合聖經中此短語的用法,其中**義**,據我記憶,很少或從未被說成**歸於我們**或**與我們同在**,而**恩惠**或**憐憫**則經常如此(如撒下 15:20;詩 89:24;箴 14:22;加 6:16;約貳 1:3);並且也符合前一節和論點。他說,上帝(申 6:24)吩咐這些事是為我們的益處,為要保全我們的性命,正如今日一樣。他又說,在這一節中,這還不是全部;因為祂既已施恩於我們,祂也將繼續不斷地施恩於我們,上帝的**恩惠必歸於我們**,或**與我們同在**,在我們餘生中,直到永遠,如果我們遵守等等。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