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第2章
申命記 2:1 申命記 第2章。他們從加低斯巴尼亞出發,申 2:1-3。吩咐他們不可騷擾以東人,申 2:4-5;也不可騷擾摩押人,申 2:9;也不可騷擾亞捫人,申 2:19。但鼓勵他們與亞摩利人爭戰:他們擊敗亞摩利人,佔領其地,申 2:24-37。西珥或以東的山區。許多日子,或說,許多歲月,即三十八年。
申命記 2: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3 往亞摩利人和迦南人的地去。
申命記 2:4 經過邊界,或說,沿著邊界或靠近邊界;因為他們並沒有穿過他們的邊界,如民 20:21 所說。而介詞 beth 常常表示「沿著」或「靠近」,如創 37:13、書 5:13、士 8:5、耶 32:7。這樣,這個差異就可以得到調和;另有譯法:他們起初拒絕,但後來允許。住在西珥的:這些話將禁令限制在以掃的這些特定子孫身上,因為以掃還有另一支子孫,是必須與之爭戰並毀滅的,即亞瑪力人,出 17:14、申 25:17,他們是以掃的後裔,創 36:12。他們必懼怕你們;但我吩咐你們不可利用他們的懼怕,因為你們很可能會這樣做。
申命記 2:5 不可與他們爭戰,即此時不可與他們交戰。
申命記 2:6 向他們買糧食;因為雖然嗎哪仍降在他們身上,但他們並未被禁止在有機會時購買其他食物,只是被禁止在無法獲得時貪婪地渴望這些食物。向他們買水;因為那些地方水很稀缺,所以私人各自挖井供自己使用。參創 26:18、民 21:18。
申命記 2:7 藉著上帝的恩惠,你能夠購買你的所需,因此你的偷竊和搶奪將是不可原諒的,因為沒有任何必要性的藉口。他知道,希伯來文:他已知道,意即(i.e.)他已觀察或以關懷和慈愛看待,這個詞常有此意,如詩 1:6、31:7;你對上帝獨特恩惠的這種經歷,應當使你繼續信靠他,而不使用任何不正當和不義的手段來獲取你所缺乏或渴望的。
申命記 2:8 以旬迦別;參民 33:35,這可能是紅海邊的那個地方,王上 9:26,或是另一個同名的地方。我們轉向,即從我們直接通往以東地的道路轉向。
申命記 2:9 亞珥,摩押人的主要城市,民 21:15, 28,這裡指整個依賴它的國家。羅得的子孫;這樣稱呼是為了表明這次的保守不是為了他們自己,因為他們是邪惡的民族;而是為了羅得的緣故,上帝仍然尊榮他的記憶。
申命記 2:10 以米人;這些人因身材和力量而令人懼怕,正如他們的名字所暗示的;參創 14:5;摩押人將他們驅逐出境,這裡被視為對以色列人極大的鼓勵,因為上帝會為以色列人的緣故,更會驅逐邪惡和被咒詛的迦南人。
申命記 2:1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12 問:上帝尚未將那地賜給他們。答:1. 這裡的過去式是代替未來式,意即(q.d.)「將要賜給」,這是先知們的慣用手法。2. 事情常被說成已經完成,其實只是決定、預旨或嘗試去做,在此意義上,流便被說成「救了約瑟」,創 37:21;巴勒被說成「與以色列爭戰」,書 24:9;亞伯拉罕被說成「獻上他的兒子」,來 11:17。3. 上帝被說成已經賜給那地,不僅因為他已定意並應許賜給,也因為他正要賜給,並且已經賜給他們一部分,作為全部的憑據。4. 這可以特別理解為以色列在約旦河東的產業,上帝已經實際賜給他們,即賜給他們中的一些人,因為即使約旦河西的迦南地也不是賜給所有以色列人,而只是賜給一些支派。關於何利人,參創 14:6、36:20。
申命記 2:13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1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1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16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17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18 或說,經過摩押的邊界,靠近亞珥。
申命記 2:19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20 這表示那些人是極其邪惡可憎的,或極其狂妄的,或極其狡猾的。
申命記 2:21 因此,主必為他自己的百姓做同樣的事。
申命記 2:2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23 迦斐託人,一個與非利士人有親緣關係的民族,創 10:14,並在此次行動中與他們結盟,因此他們住在一起,並可能逐漸通過婚姻或其他方式聯合起來,成為一個民族,迦斐託人最終被非利士人吞併。參耶 47:4、摩 9:7。學者們認為迦斐託是加帕多家;這些人可能從埃及遠征到那裡,要麼是因為聽說該國部分地區財富豐厚,吸引了其他同樣遙遠地方的人前往,要麼是按照古代的習俗,要麼是出於其他現在不明的原因。
申命記 2:24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25 普天下;這是一個提喻和誇張的修辭手法,但由後面的話語解釋,將這句話限制在那些聽聞他們事蹟的國家。
申命記 2:26 基底莫;因同名城市而得名,書 13:18;又稱耶西們,民 21:20。用和平的話語;提出和平的條件,他們若拒絕,他們的毀滅就極其公正合理。
申命記 2:27 在我通往迦南的直路上,我不會轉向你的田地、葡萄園或房屋;
申命記 2:28 或說,帶著我的步兵,或帶著我的步行隊伍;這是有意義的補充,因為如果他們的軍隊像許多其他軍隊一樣,有許多騎兵,那麼他們穿過他的土地可能會造成更大的破壞和危險;但他們通常是步行的。
申命記 2:29 問:以東王,即以掃的子孫的王,沒有允許他們經過,民 20。答:他們確實允許以色列人安靜地經過邊界,但沒有穿過他們國土的中心;在他們經過時,百姓賣給他們食物和水,看來他們對以色列人比他們的王所希望的更友善;因此,他們在這裡將這份恩惠歸因於百姓,即以掃的子孫,而不是歸因於王,儘管他們現在正在與一位王交涉。
申命記 2:30 經過他,即經過他的邊界。頑固的;對我們的要求不動搖、不妥協。
申命記 2:31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32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33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34 奉上帝的命令,因為這些人是那些被生命和死亡之主因其可憎的邪惡而定為徹底毀滅的民族的一部分。參申 7:2、20:16。
申命記 2:35 浦爾對此節無注釋。
申命記 2:36 亞羅珥在摩押邊界,但現在在亞摩利人手中。沿著河邊,希伯來文:在河中,它被河環繞,民 21:15, 28、書 12:2、13:9。他排他性地說,因為這就是亞珥,現在在摩押人的管轄之下,見上文申 2:9。
申命記 2:37 雅博河,即雅博河對岸;因為那是亞捫人的邊界,書 12:2。問:迦得支派被說成得到了亞捫人一半的土地,書 13:25。答:這指的是亞摩利人從他們那裡奪走的那一半,而不是另一半,那一半仍在亞捫人的佔領之下。在山上;亞捫人的山區。禁止我們,希伯來文:命令我們:這裡的「命令」是「禁止」的意思,如創 2:16、3:11、利 4:2、申 4:23。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關於這事,主給了我們命令或吩咐,即我們不應與他們爭戰,如前所述。所以這只是一個介詞的省略,這種情況非常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