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Poole注釋|但以理書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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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合和本 但以理書 第9章

1米底亞族亞哈隨魯的兒子大流士立為迦勒底國的王元年,

2就是他在位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

3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上帝祈禱懇求。

4我向耶和華-我的上帝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上帝,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5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偏離你的誡命典章,

6沒有聽從你僕人眾先知奉你名向我們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一切百姓所說的話。

7主啊,你是公義的,我們是臉上蒙羞的;因我們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以色列眾人,或在近處,或在遠處,被你趕到各國的人,都得罪了你,正如今日一樣。

8主啊,我們和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因得罪了你,就都臉上蒙羞。

9主-我們的上帝是憐憫饒恕人的,我們卻違背了他,

10也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上帝的話,沒有遵行他藉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

11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行,不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得罪了上帝。

12他使大災禍臨到我們,成就了警戒我們和審判我們官長的話;原來在普天之下未曾行過像在耶路撒冷所行的。

13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我們卻沒有求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恩典,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明白你的真理。

14所以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身上,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並沒有聽從他的話。

15主-我們的上帝啊,你曾用大能的手領你的子民出埃及地,使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我們犯了罪,作了惡。

16主啊,求你按你的大仁大義,使你的怒氣和忿怒轉離你的城耶路撒冷,就是你的聖山。耶路撒冷和你的子民,因我們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被四圍的人羞辱。

17我們的上帝啊,現在求你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

18我的上帝啊,求你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你名下的城。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

19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上帝啊,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

20我說話,禱告,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為我上帝的聖山,在耶和華-我上帝面前懇求。

21我正禱告的時候,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約在獻晚祭的時候,按手在我身上。

22他指教我說:「但以理啊,現在我出來要使你有智慧,有聰明。

23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我來告訴你,因你大蒙眷愛;所以你要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

24「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25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

26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27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

# 但以理書 第九章

> 浦爾(Matthew Poole)聖經注釋

但以理書 9:1 但以理書第九章。但以理思考被擄的時間(但 9:1-2),為他百姓的罪孽認罪(但 9:3-15),並祈求耶路撒冷得以復興(但 9:16-19)。加百列告知他七十個七的預言,彌賽亞降臨與受死的時日,以及隨後的災難(但 9:20-27)。

**大利烏元年**:即巴比倫王國被推翻之後,也是猶太人從七十年被擄中得釋放的那一年;因此這裡精確地記錄了時間。主仔細記錄了與祂教會相關的各個時期,以及對教會施行的恩惠或審判的顯著護理(Providence);因為藉此,上帝在顯明祂的屬性上得著榮耀,聖徒的恩典,特別是信心和忍耐,也因回想上帝過去所行的事而得以操練(詩 77:5-7)。這位大利烏不是波斯的大利烏,聖殿是在他手下建造的,如波菲利(Porphyrius)所說,他想藉此說服無學識的人,但以理活在他實際生活的時代之後很久。因此,這位被稱為**米底亞人大利烏**,希臘人稱他為**居亞撒列(Cyaxares)**。**被立為迦勒底國的王**:這也得到色諾芬(Xenophon)的證實。

但以理書 9:2 **從書上得知**:指聖經書卷,包括先知耶利米書(耶 25:11-12;29:10),以及他所擁有的摩西五經,這從但 9:10-13 等經文可見。由此我們看到,這位偉大的先知並不輕視研讀上帝的話語和上帝教會的狀況,儘管他曾與天使交談並領受啟示,儘管他身處異教宮廷,身居高位,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要滿七十年**:參耶 7:34;22:5;25:18。

但以理書 9:3 觀察兩件事:
1. 深度的背叛和深度的苦難,要求深度而莊嚴的謙卑。
2. 上帝的預旨(Decree)和應許並不能免除我們的責任和禱告,反而包含並要求這些。上帝要人為祂所定意並應許賜給祂百姓的事求問祂(結 36:37)。
如果有人(如卡洛維烏斯(Calovius)所質疑的)認為上帝的威脅和應許都是絕對的,而非假設性的,並以耶 25:11-12;29:10 為證;則回答如下:
1. 儘管話語說得斬釘截鐵、絕對,但上帝心中仍有默許的條件和隱藏的保留(拿 3:4)。
2. 上帝常以肯定的語氣說話,為要使罪人更敬畏祂的審判,並驅使他們悔改(耶 18:7-10)。
3. 如果上帝給出祂威脅的理由,即因為他們藐視祂的話語並濫用祂的忍耐(代下 36:15-16;路 19:42-44),那麼威脅就是絕對的。
4. 如果上帝在祂的威脅之後加上這樣的話:「我必不聽你們」、「不要為這百姓禱告」,我們有許多這樣的例子,那麼這就是堅決的。
5. 當威脅和所威脅的審判是上帝預旨(Decree)的結果時,那麼它就是不可逆轉的;否則就不是。在此情況下,請仔細留意所有這些規則。

但以理書 9:4 藉此顯明他憑信心向真神,也是他的神禱告。
2. 他在祈求拯救時認罪,因為藉此他證明上帝在祂百姓被擄的事上是公義的。
3. 他知道,如果上帝因這認罪而賜予赦免,那將是未來恩典(Mercy)的堅實基礎。
4. 他在此記下他的禱告詞,因為這是義人的禱告,也是聖經中上帝傑出聖徒和蒙恩者的禱告,他在禱告中與上帝有極大的能力(伯 42:7-9;結 14:14, 20;雅 5:16)。
**守約**:他提醒上帝祂的聖約(Deu 7:8;尼 1:5);他稱上帝為**至大可畏**,指祂嚴厲的公義和忿怒:現在,儘管聖約包含應許和恩典(Mercy),但它也包含我們這方的順服,如這裡所表達的。

但以理書 9:5 彷彿他說:「我們不僅是罪人,而且我們的罪惡已達到極點。」這裡的漸進語氣暗示了這一點,藉著**行惡和悖逆**。我們向上帝認罪時,絕不可輕描淡寫或遮掩罪惡,而必須完全赤裸地揭露,帶著自審和自厭。請注意,這位聖潔的但以理始終將自己列入最大的罪人之中:因此,當我們是懇求者和悔罪者時,我們必須將自己包含在普遍的祈求中。

但以理書 9:6 上帝差遣祂的先知到祂的百姓那裡,是他們極大的特權,也是對他們最大的恩惠(Favour),並顯明祂對他們的權柄,因為他們是上帝的使者,奉主的名來到他們中間;因此他們的罪和懲罰就更大了。上帝的使者擁有廣泛的使命和普遍的指示,要奉他們主的名,帶著一切權柄,不分尊卑地說話。這表明:
1. 上帝對萬有的權柄。
2. 上帝對各類萬有的恩典(Mercy)。
3. 這罪的嚴重性,因為它是各類罪惡的總和,如創 6:12-13;代下 36:16。現在,根據國際法,侮辱使者歷來被視為極大的冒犯(撒下 10:1-2;29-31)。

但以理書 9:7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但以理書 9:8 先知在此,在控告自己和百姓的罪孽之後,宣判了審判;因為在此情況下,每個真正的悔罪者都坐在審判席上,並以司法程序進行,即莊嚴而公正地;因為他為上帝審判,並按照上帝的律法進行,良心是見證;上帝會留意並悅納這一切,因為這阻止了祂審判我們(林前 11:31),並且是真正悔改的真實標誌(參林後 7:11)。

但以理書 9:9 上帝既然如此嚴厲地懲罰他們,又如何顯出祂的憐憫呢?
答:
1. 因為這比他們的罪所應得的輕,因為那是悖逆。
2. 因為他們的懲罰是上帝的管教,對祂的百姓而言,這是愛和憐憫的行為,如希 12:6-9 所見。
3. 因為上帝在他們被擄期間保守了他們,並將他們從中解救出來。
因此,那些在罪惡和苦難中向上帝禱告的人,必須注目上帝的憐憫,以及祂的公義(詩 2:1;130:4)。因為正如公義使他們沮喪,憐憫卻扶持他們,給予他們希望;否則我們可能會被過度的憂傷和絕望所吞噬(林後 2:7, 11),在那裡撒但會勝過我們,就像在麻木不仁或缺乏敬虔的憂傷中一樣。

但以理書 9:10 詳述兩點:
1. 在認罪上,尤其是在謙卑之日,冗長並非徒然重複,因為我們通常在認罪時輕率敷衍;而上帝要我們完全傾吐,並使我們承認。
2. 上帝的憐憫不僅在於賜給祂的百姓律法,祂藉摩西莊嚴地頒布了律法,而且藉著所有先知的闡釋和應用,清晰有力地將律法擺在他們面前,並深入他們心中,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

但以理書 9:11 1. 當罪惡普遍流行時,對一個國家來說是悲哀和致命的,如詩 14:3;羅 3:12:因此,罪惡的洪水帶來了審判的洪水(創 6:13, 17)。
2. 這使得裂口巨大,無人能站在其中。然後咒詛臨到一個民族,即違背上帝律法的懲罰(耶 42:18;44:12)。這表明:
1. 上帝律法的聖潔。
2. 罪惡的罪性和嚴重性,即違背律法。
3. 耶穌基督的必要性和卓越性,祂是上帝所差遣來祝福我們的,藉著為我們成為咒詛,將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中釋放出來。

但以理書 9:12 **祂已證實祂所說攻擊我們的話**:由此可見,上帝所威脅的審判是可畏的,因為祂是偉大可畏的上帝(但 9:4;申 7:9-10;尼 1:8)。**攻擊那判斷我們的官長**:他們的職責是治理百姓,判斷他們的案件,並為此任命他人;如果在此方面有失職,如常有的情況,這就是百姓、統治者和審判官自身的罪和審判,我們在聖經中發現許多這樣的例子和抱怨(詩 2:2, 9-10;58:1-2)。**耶路撒冷**:一個在許多方面都比其他地方享有特權的地方,主要是因為上帝在那裡有顯著的同在,以及祂對它的應許(詩 76:1-2);然而,當罪惡在那裡被發現,如在耶路撒冷達到極點,如同所多瑪一樣,它就受到極點的懲罰。請閱讀《耶利米哀歌》。

但以理書 9:13 **正如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參利 26:14-39。總而言之,正如主很久以前所威脅和警告我們的,今日就臨到我們身上,因為我們沒有聽從警告,沒有明白,反而犯罪,沒有回轉。主在臨到我們的一切事上都是真實和公義的;主要是因為我們沒有在災難臨到之前向神禱告以避免,也沒有在災難沉重地壓在我們身上時祈求祂挪去。請看以西結書,他在被擄期間傳講預言,以及他們如何對待他;儘管他們守了形式上的禁食,那又有何意義呢?(亞 7:5-7)。

但以理書 9:14 **所以主留意**:這表明:
1. 上帝留意他們一切的道路,甚至當人們在肉體安逸中沉睡,夢不到危險時。
2. 上帝在此的留意,表明祂總是採取適當的方式來懲罰罪人。
3. 這表明祂在適時、適當地執行審判時的迅速,當這最能榮耀祂的公義時。
4. 祂像一個謹慎的守望者,不讓任何人逃脫祂的手。

但以理書 9:15 但以理此時提及這次拯救,是為了祈求上帝能按照祂的應許(詩 80:8;耶 16:14;23:7),在這次從巴比倫的拯救中,再次施展同樣的大能:他將信心建立在耶 32:13 上,請從那裡讀到末尾。
1. 主如何藉著先知買地、封印契約並妥善保管,向他們保證他們必將從被擄之地歸回。
2. 主如何必將因他們的邪惡而懲罰他們。
3. 主如何將他們解救出來,如同昔日從埃及解救出來一樣。

但以理書 9:16 彷彿他說:「主啊,祢照著祢的公義懲罰了祢的百姓,正如他們應得的;現在也照著祢的憐憫,這是祢公義的另一部分,拯救祢的百姓,儘管他們不配。」參詩 143:1-2。因為上帝已經應許,所以祂必會成就,然而是在憐憫中,這就是信實和公義。參約壹 1:9。現在,儘管罪是任何民族和國家的羞辱,但對上帝的百姓而言更是如此,他們本應是聖潔的百姓,因為他們的上帝是聖潔的上帝,祂的律法是聖潔的律法,藉此他們超越所有其他民族。然而,主啊,他說,如果耶路撒冷成為羞辱,這就是對祢的羞辱,因為他們與祢的關係;因此,我懇求祢,除去這雙重的羞辱;我們承受這羞辱是痛苦的;為祢名的緣故,願這羞辱也令祢痛苦,因此請將它抹去。

但以理書 9:17 1. 先知在此最關心聖所和敬拜之地,這不僅是教會和上帝敬拜的預表,也是基督的預表;因為在所有這些方面,主在榮耀上都極為關切,特別是考慮到:
2. 他的論據:**為主的緣故**;為基督的緣故,這裡所指的就是彌賽亞。我證明如下:
1. 因為最佳解經家和撒狄會議(Synod of Sardis)的一致見證都支持此解釋。
2. 因為這種解釋最符合經文和希伯來文:相反的解釋是與之相悖的,是牽強附會和比喻性的,而實際上並無此必要。
3. 這裡表達了多數位格。
4. **主**這個詞在舊約中常歸於基督(詩 110:1);在新約中也是如此(路 1:43;2:11;約 20:28;啟 17:14)。
5. 因為猶太人除了祂之外,別無可信靠的救恩(約 14:13;徒 15:11;弗 3:12;提前 2:5)。因此在舊約中(詩 80:15-17),為**子**的緣故,他稱之為**人子**(但 9:17),迦勒底文(Chald.)意即**彌賽亞君王**。同樣在詩 72:1 那處:「上帝啊,願祢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將公義賜給王的兒子」,即彌賽亞君王。撒下 7:21:「為祢話語的緣故」,即基督(約 1:1)。撒下 12:25:「他給他起名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的緣故」,所羅門是耶和華的預表。

但以理書 9:18 在此觀察:
1. 他如何將這城歸於上帝的名下。它是上帝的城(詩 48:1-2, 8;耶 25:29)。在禱告中將自己歸於上帝,甚至使上帝與我們自己和我們的事業相關聯,是一個很好的論據。
2. 觀察先知如何謹慎小心地投奔憐憫,並棄絕功德。所有聖徒都是如此。

但以理書 9:19 在此:
1. 我們看到義人懇切的禱告蒙應允:他從未放棄,直到得著。
2. 主允許並喜愛禱告中的懇切。
3. 他和上帝的百姓正處於嚴峻的考驗之下,因為七十年的被擄期已滿。因此他說:「主啊,現在不要遲延,現在是祢憐憫錫安的時候了,是的,所定的時候已經來到:主啊,為祢自己的緣故垂聽,即使不是為我們的緣故。什麼!祢忘記了嗎?主啊,求祢記念。」

但以理書 9:20 浦爾在此節無注釋。

但以理書 9:21 1. 由此我們看到但以理使用口頭禱告,傾心吐意。
2. 聖徒在禱告中與上帝對話;這是一種謙卑、聖潔、熱切地向上帝傾訴心靈。
3. 聖潔的人在承認國家罪惡時,也公正地承認自己的罪惡,並為所有罪求赦免。
4. 當上帝的兒女認真地藉禱告尋求上帝時,主必垂聽。比較但 9:20 與但 9:23。
5. 眾天使都是服役的靈,所以最主要的天使被差遣傳達與上帝教會相關的最重要信息。加百列之前就是如此(但 8:16)。這裡也是如此。他也向撒迦利亞和馬利亞顯現(路 1:11, 19, 26),關於基督的道成肉身(Incarnation)和藉祂而來的救恩。
6. 上帝在此極大地鼓勵禱告,並成就祂古時向祂百姓所作的應許(利 26:40-42;申 30:1-3;賽 30:19);以及賽 65:24:「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他們還說話的時候,我就已經聽見。」
7. 主迅速垂聽並幫助祂的百姓。天使被差遣**快速飛來**,甚至**疲憊**,如一些譯本所譯。或**飛奔而來**(哈 1:8)。獻晚祭的時候是莊嚴而固定的敬拜時間。那時上帝垂聽以利亞並行了奇事(王上 18:36-38);世界的救主耶穌基督也在那時,約在第九時辰,為我們獻上自己(太 27:46;可 15:34;路 23:44 等);這三位福音書作者都提到基督在第九時辰斷氣,那正是獻晚祭的時間。此時加百列被差遣到但以理那裡,告訴他彌賽亞受死的時日及其後果(參但 9:24 等)。

但以理書 9:22 意即,使你明白關於耶路撒冷城和聖所的重大奧秘之事,關於它的重建,以及彌賽亞等等。

但以理書 9:23 **命令已經發出**:這事在上帝的預旨(Decree)中早已定下;但直到但以理祈求才被宣佈或命令傳揚。**大蒙眷愛**:希伯來文:**蒙愛之人**,即上帝所親愛的(路 1:28)。

但以理書 9:24 **七十個七**:這些「七」是日子的「七」,而這些日子就是這麼多年;儘管沒有明確指出日子、月份或年份(這使得它有些模糊),而只說「七」。然而,很明顯,天使使用「七十」這個數字是為了顯示上帝對他們的恩惠(Favour),使他們能享有與他們七十年被擄和苦難相等的自由和喜樂。然而,這只是基督降臨之後恩典(Grace)時期的預表。**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為何稱他們為但以理的百姓?
1. 因為他們在民族、血統、律法和信仰上都屬於他。
2. 你的百姓,因為你認同他們,對他們如此溫柔,並為他們如此熱心。
**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注意:
1. 天使首先揭示了疾病,用三個不同的詞:**罪過**(Heb. `פֶּשַׁע`)、**罪惡**(Heb. `חַטָּאת`)、**罪孽**(Heb. `עָוֹן`),這些詞包含了彌賽亞藉著祂完全的救贖(Redemption)將我們從中解脫出來的各種罪惡(參出 34:6-7;太 1:21),即原罪、本罪、無知之罪、狂傲之罪等;也包括過犯和懲罰,這我們可以從聖經中證明。
2. 天使也用三個詞向我們展示了這種疾病的治療方法:`לְכַלֵּא`(止住)、`לַחְתֹּם`(除淨)、`לְכַפֵּר`(贖盡):
1. **止住罪過**;
2. **除淨罪惡**;
3. **贖盡罪孽**:所有這些詞在原文中都非常重要,意指赦免、塗抹、治死、贖罪。
**引進永義**:即藉著主耶穌基督,我們的義,在上帝的白白恩惠(Grace)中帶來稱義(Justification)(賽 53:6;耶 23:6;33:16;林前 1:30);之所以稱為**永義**,是因為基督是永恆的,祂和祂的義是永恆的。基督引進這義:
1. 藉著祂的功德;
2. 藉著祂的福音宣揚這義;
3. 藉著信心,藉聖靈應用並印證這義。
**封住異象和預言**:廢除舊的律法時代,並成就與基督相關的預言,並確認和批准新約或恩典(Grace)的福音聖約(Covenant)。他勒目(Talmud)說,所有先知的預言都與基督有關。
**膏至聖者**:藉此暗指至聖所,它曾被膏抹(出 30:25-31;40:9-16)。這預表了教會,教會被稱為受膏者(林後 1:21),以及基督所進入的天堂(來 8:1;9:24;10:19);但主要指基督自己,祂是聖者(徒 3:14)。祂領受聖靈沒有限量(約 3:34)。祂的人性因此被稱為聖殿(約 2:19)和帳幕(來 8:2;9:11):此外,基督是那持守律法者,藉此上帝的旨意得以啟示;祂是挽回祭(Propitiation),平息上帝的忿怒;祂是桌子,滋養我們;祂是燈臺,光照我們;祂是祭壇,使禮物和祭物成聖。所有這些都被膏抹並是聖潔的:藉著**膏抹**這個詞,他暗指祂的名字彌賽亞和基督,兩者都意指**受膏者**。基督在祂最初的受孕和位格聯合時受膏(路 1:35);在祂受洗時受膏(太 3:17);藉聖靈受膏擔任祂的三個職分:
1. 君王(太 2:2),
2. 先知(賽 61:1),
3. 祭司(詩 110:4)。

但以理書 9:25 **你當知道,當明白**:即藉著深入思考,在對理性進行適當探究,比較事物,並留意天使所說的話之後。**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無論是古列(Cyrus)還是大利烏(Darius)的諭旨,我們稍後會看到。**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在艱難的時候**:這表明敵人將在建造和修復城牆、城市和聖殿時給他們製造許多麻煩,他們確實以多種方式這樣做了,正如我們在尼希米記中所讀到的,上帝的靈預先警告他們,以免他們認為這是他們主要的拯救和救贖。因此,這七個七被單獨提及,不再重複,因為它們包含了建造耶路撒冷城牆、城市和聖殿的時間,在這七個七結束時,似乎開始了六十二個七。

但以理書 9:26 **過了六十二個七**:即在之前的七個七之後,以及隨後的六十二個七之後,總共是六十九個七,這與天使所說的七十個七並無矛盾,儘管沒有描述更多的一個七,因為它湊成了猶太人計算方式中的一個整數,而且在具體計算中可能有一些零碎的時間來湊足總數,或者它可能在第七十個七中完成,這足以稱之為七十個七(但 9:24)。**彌賽亞必被剪除**:這個詞 `כרת`(Heb. `karath`)意指**剪除**或**砍伐**,如砍伐樹木(賽 44:14;耶 10:3)。其次,它用於指因死刑而被剪除(出 12:15;30:33, 38);無論這是藉著上帝顯著的手,還是藉著官長,因某種嚴重罪行(利 18:29;20:17;詩 37:34)。這預示基督的死將如同被判死刑的罪犯,而且是公正的。猶太人,基督的執行者,宣稱祂因褻瀆而死,祂是個邪惡的騙子等等。是的,上帝自己將罪和咒詛歸算(Imputation)在祂身上(賽 53:4;林後 5:21;加 3:13)。**一無所有**:希伯來文:`וְאֵין לוֹ`,這句話語氣突然,有各種不同的翻譯和讀法;有些人將其歸於基督,有些人歸於百姓:還有些人歸於兩者,所有這些都有很可能的推測(詩 22:6-7;賽 53:3):即**不歸於祂**:沒有人幫助祂;或者他們不願祂作他們的彌賽亞;他們輕視祂,不願祂活著,因此祂也不認他們為祂的百姓,而是棄絕他們,因為這樣死去簡而言之就是**不再存在**。以諾(創 5:24)、約瑟(創 42:36)和拉結的兒女(耶 31:15;太 2:17-18)都是如此。但我們的英文譯本似乎抓住了最真實的意義,即**不是為自己**。祂是無辜無罪的,祂為他人而死,不是為自己,而是為我們的緣故,為我們的救恩。**那將來的君王的民**:羅馬人,在提多·維斯帕先(Titus Vespasian)的指揮下。有些人會將基督的百姓也包括在內,祂主要將他們從羅馬帝國中召聚出來,他們將毀滅那個教會、政體和敬拜。**定局的荒涼**:上帝已預旨(Decree)藉著戰爭的苦難和荒涼,即刀劍、饑荒、疾病、分散,來毀滅那個地方和民族。所有這些都由 `שֹׁמֵמוֹת`(Heb. `shomemoth`)這個詞表示:也指偶像對聖殿的褻瀆,這些偶像被稱為**那行毀壞可憎的**;這在之前由希臘人和猶太人所為,羅馬人在圍城時和之後也這樣做了。
問:但有些人會質疑,天使既然是來安慰但以理的,為何在此插入這場毀滅和荒涼的悲劇,這已經超出了七十個七的範圍?
答:
1. 為了讓但以理得知上帝對那個地方和百姓的審判,以及其原因,即他們拒絕並殺害基督。
2. 為了使上帝百姓的心在這些悲劇發生時不致喪膽;因為預先告知,他們因此得以預備和堅固,以期待它的來臨,而不致在它來臨時感到驚訝。

但以理書 9:27 **他**:這個「他」不是提多(Titus)與猶太人締結和約,他並沒有這樣做,儘管他曾努力說服他們,以便能饒恕他們。我與格拉瑟(Graser)、米德(Mede)和其他人一樣認為,這個「他」就是彌賽亞,他所堅固的聖約(Covenant)是新約或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因此被稱為**百姓的約**(賽 42:6;49:8);**立約的使者**(瑪 3:1);**約的保證**(來 7:22);古代拉比稱彌賽亞為 `מְתַוֵּךְ`(Heb. `methavech`),意即**中間人**,或兩者之間的中間人。
問:基督如何堅固聖約?
答:
1. 藉著見證:
1. 天使的見證(路 2:10;太 28);
2. 施洗約翰的見證;
3. 博士們的見證;
4. 當時活著的聖徒的見證(路 1:2);
5. 摩西和以利亞的見證(太 17:3);
6. 法利賽人,如尼哥底母的見證(約 3:2);
7. 承認祂的魔鬼的見證。
2. 藉著祂的傳道。
3. 藉著神蹟奇事。
4. 藉著祂聖潔的生活。
5. 藉著祂的復活和升天。
6. 藉著祂的死和所流的血。
**他必與許多人堅定一個七的盟約**:希伯來文:`יַגְבִּיר`(Heb. `yagbir`),他必使其堅固,彷彿在他降臨之前,它開始失效和無效。**與許多人**:這表明猶太教會和民族的人數稀少,與藉著信主的列國外邦人在世界各國各時代的巨大增長和擴展相比(賽 11:9;49:6;53:11-12;54:2-3;可 16:15;徒 13:46):意即(q.d.)首先和最後與許多猶太人,以及與更多列國的人,是的,與那些被拉比和法利賽人輕視為烏合之眾、普通百姓的許多人(賽 42:3;太 21:31;約 7:48-49;林前 1:26-27)。
**一個七之內**:藉著比喻,取整體的大部分,他必使新約在那個時期,即在七十個七的末期,儘管被猶太民族的主要部分和大多數人拒絕,卻能與許多人一同盛行。
**使祭祀與供獻止息**:`זֶבַח`(Heb. `zebach`)和 `מִנְחָה`(Heb. `mincha`),即血祭和素祭,都將止息。意即,所有猶太人的禮儀和利未人的儀式性敬拜都將止息,即在城市被攻陷之前聖殿被焚毀,因為他們只能在聖殿獻祭,而在圍城期間他們沒有獻祭之物。然而,這其中還有更深層的意義,即主耶穌藉著祂的死,並藉著祂忿怒的執行,廢除並終止了這勞苦的服事,使其永遠止息。
**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毀壞的事臨到那行毀壞的,直到所定的結局**:**毀壞**(Heb. `shomem`)意指**荒涼**,因著**翅膀**,因著多樣而巨大的**可憎之物**蔓延,我們的經文很好地譯為**遍滿**。這**可憎之物**就是羅馬軍隊及其鷹旗,以及他們在圍攻和征服任何地方時的迷信儀式;這由基督對他們執行(太 22:7),那時祂被稱為**君王**,差遣祂的軍隊,毀滅那些毀滅祂的兇手,焚燒他們的城市,他們的來臨就是基督的來臨(瑪 3:1;約 21:22;雅 5:7);因此這裡說,**他必使它荒涼**。**直到所定的結局,那毀滅者的忿怒必傾倒在那荒涼之地**:這裡所有這些都被視為上帝預旨(Decree)的結果,因此是不可撤銷的。這個詞 `שֹׁמֵם`(Heb. `shomem`)表明這個民族被迷惑,愚蠢地迷信,流浪,被放逐,成為世界的驚訝和嘲笑;所有這些都公正而可怕地臨到他們,他們至今仍在驗證這一切。那些想進一步仔細研究但以理書中七十個七和其他數字,並且有時間和能力的人,請閱讀格拉瑟(Graserus)、蘭佩勒(L’Empereur)、瓦斯穆特(Wasmuth)、米德(Mede)、威利特(Willet)、維克曼努斯(Wichmannus)、桑克提烏斯(Sanctius)、雷諾爾杜斯(Rainoldus)、佩雷里烏斯(Pererius)、德羅隆(Derorlon)、布勞頓(Broughton)、利維利烏斯(Liveleius)、赫爾維庫斯(Helvicus)、卡洛維烏斯(Calovius)、蓋耶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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